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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调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全民阅读 http://www.jiayuanhq.com 2024-01-26 16:05:08

对调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

一、全程贯彻法律规定,

认真执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程序

《监督法》实施以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十分注重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种监督形式的运用。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认真执行《监督法》规定的相关程序,

努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和民主政治建设实践和探索了一些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做法。

(一)选准议题。

选准、选好议题,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基础。《监督法》规定了听审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确定原则和来源途径,

并明确规定从各个方面发现、反映、提出和关注的问题中选择、确定议题。

议题的价值取向,直接关系到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和效果。

地方人大常委会应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选择若干关系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

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年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推进商业发展、市容市政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构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营造科技创新环境等专项工作报告。关于营造科技创新环境的议题,是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该区区委、区政府落实科教兴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区人大常委会在年就组织相关工委进行专题调研,

通过视察和召开人大代表、民营科技工作者的座谈会等,在科技创新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发现一些问题,

提出了“科技发展要靠创新,政府履职要做环境”的意见建议。

据此,

区人大常委会确定把“营造科技创新环境”作为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以督促和支持政府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工作。

(二)深入调研。调查研究、掌握实情,

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点。

《监督法》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等作了规定。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围绕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可以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在会前了解议题有关工作的实际情况,

有助于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

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开展深入调研时,

一是要注重与“一府两院”的互动沟通,

在年初与“一府两院”领导班子双向沟通会的基础上,主动上门与承担专项工作报告的部门沟通情况,明确听审议题的重点和要求,共同商议安排好围绕议题开展的有关视察、座谈等活动,使人大的工作监督能与“一府两院”工作开展实现联动。

二是要注重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把代表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主体。做到每一个听审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调研组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参与,在具体组织实施中重视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

并发动和依靠代表深入选区和选民当中开展调研、收集意见,

使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监督更能符合现实情况,更能反映百姓真实意愿。三是要注重引导公民的有序参与,

按照《监督法》的公开原则,在启动每一个议题时可以在公众网、政府政务内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公告,并提供热线电话、邮箱地址,

方便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调研中还可以通过问卷发放、实地调查、个别访谈、网上征询等形式,更多地直面群众意见。

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市容市政管理的专项工作报告时,落实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开展调研。调研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工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人以上组成。调研采取听取政府部门汇报、组织专题视察、召开多层面的座谈会、发放民意调查问卷、学习考察外区及外省市经验等方式,还扩大意见听取范围,

走访工作协作部门、上级业务部门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力求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掌握情况。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政府及有关部门,

以便认真研处、及时整改,

并要求在工作报告中做出回应。调研结束后精心撰写专题报告,充分以调研结果为支撑,工作评价中肯、所提问题客观、意见建议可行,

为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时提供参考意见。

(三)认真听审。围绕议题、认真审议,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关键。

《监督法》对专项报告送交、报告人的确定和代表列席会议等都作了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主体,必须在会前了解和熟悉听审议题的内容,

就审议意见做好充分的发言准备,才能有效保证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

地方人大常委会应严格执行在举行会议的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并附有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参阅材料,还要以各种形式听取代表和选民的意见建议。

召开会议听审时,委员审议与代表发言相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解答相结合、政府分管领导作补充或表态发言,逐步扩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的范围。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专项工作报告时,

会前一个月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每周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中央、市、区关于该项工作的政策汇编、兄弟区县的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对象的调研问卷结果、专业术语和知识的解释等份参阅材料。

会中注意营造良好氛围,让组成人员能够畅所欲言,

充分发表意见,把道理辩明,把问题说透,把建议提准;

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发改委、财政局、街道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列席会议,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的审议发言并接受询问;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一些具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参与审议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就继续加大社区卫生投入、整合区域优质卫生资源、加强信息化应用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督办。

重视督办、落实整改,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保证。《监督法》对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处理,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报告等都作了规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不仅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督促,也是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可行性和有效性的检验。

地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应向政府送交审议意见,并加强督办的力度。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具体负责,

加强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研究处理情况,掌握研究处理进程,确保研究处理实效;

对于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利益和人大代表关注的重大问题,人大常委会采取跟踪监督的办法,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一号实事项目”关于构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工作报告时,充分肯定了“床位留在家,

服务送到家”的居家养老模式,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适当增加养老床位、加强站点管理、完善为老服务项目、动员社会资源参与”等意见。到年底,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专题视察,

先后参观了社区新建的具有助学、助餐、助浴等功能的“乐龄家园”和居民区的老年综合活动室,

召开了为老服务工作者、老年人代表座谈会,了解群众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据了解,年初全区已新增机构养老床位余张;

为促进老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提出相应的工作对策;将构建扶残、助老、济困社区综合帮扶体系作为政府实事项目,体现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

二、全面结合工作实际,

切实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监督实效

《监督法》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履行监督职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全程依法规范听审工作的基础上,还形成了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一些实践经验。

下面介绍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注重结合区域发展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等实际情况、努力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实效方面的一些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突出依法履职的针对性。

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结合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开展监督,

有针对性地依法履行职权。这既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始终不渝遵循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原则,

又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既监督又支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着力于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的工作原则。

年,

静安区委提出“高起点、外向型、国际化,坚持双高战略,

打造国际静安”的发展方略,建设国际化城区成为区域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注意对照“国际静安”的指标体系,指出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打造国际静安”网络在线讨论时代表建言献策的内容,

在审议中就各项工作如何适应“国际静安”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国际静安指标体系的落实”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旨在推进政府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了依法履职的针对性。

(二)结合人大常委会原有工作基础,适应依法履职的新要求。《监督法》的出台,源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践和探索。因此,

贯彻执行中要注意结合各自人大常委会原有的工作基础,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深化细化;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要调整规范。

《监督法》实施之前,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各个工委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会前深入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会后跟踪调研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提高审议监督实效。《监督法》实施之后,结合各工委原有的工作基础,

区人大常委会制定试行了《关于工作委员会职责任务的若干规定》,对照监督法的规定,对原来已有的做法(如《监督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作进一步规范;

对原来没有实施的内容(如《监督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使各工委较快地适应了依法履职的新要求。

(三)结合人大常委会其他工作内容,

体现依法履职的全面性。《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作了全面的规定,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其中的一种监督形式。实践证明,要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工作做实做好,要与处理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结合起来,

要与代表的集中视察结合起来,要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结合起来,

发挥集合效应,

实现监督实效。

例如在解决居民“买菜难”的问题上,

静安区人大代表多年在人代会上提出书面意见,两届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实施监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多次听取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财经工委每年组织代表专题视察,积极推动政府采取合理布局菜场、增加便民菜点、加强规划落地等措施,

最终缓解了“买菜难”的矛盾。

年,该区人大常委会将政府一号实事――“市西中学扩建工程”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

并以此项目为重点进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四)结合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

形成依法履职的新机制。在贯彻中央年号文件,

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过程中,当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监督工作缺少法律法规的依据,《监督法》的出台,及时解决了这个症结。各级人大常委会需要在依法履行职权的同时,

结合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以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水平。

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制度建设上,着重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在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总体框架中,

把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应规定分别列入监督制度和工作制度两个类目中,前者依据《监督法》规定,

落实法定程序的制度化,已制定《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若干规定(试行)》;

后者通过修订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落实会议事务的制度化。另一方面,在人大常委会其他类目制度的制定中,包括常委会工委工作制度、代表列席会议制度等,

体现落实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有关规定。静安区本届人大常委会正在着手以监督工作制度建设为重点,系统完善常委会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依法履职的新机制。

对调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

近年来,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如何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年换届以来,

省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次会议,安排会议审议议题项。先后审议了《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规、法规性决定件,

通过和批准法规、法规性决定件;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退耕还林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法院执行工作等项专题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关于海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纲要的决议》等项重大问题的决定;

任命或决定任命了人,

决定免职或免职了人,

撤职人,接受辞职人,全面履行了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促进海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围绕中心确定议题,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前提。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就是人大的中心工作任务。

几年来,我们坚持把人大工作与实现省委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找准人大工作与省委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常委会审议议题,

使常委会议题紧贴经济建设中心,突出加快海南发展这一主题。

在研究确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时,统筹安排常委会审议议题,

注意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紧紧围绕省委的中心任务确定议题,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的根本问题作为审议的重点。比如,为促进我省停缓建工程问题的解决,

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处置停缓建工程的决定》。该决定的实施,解决了处置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等关键性问题,

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停缓建工程的处置工作。二是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确定议题,把保证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作为重要职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近几年来,

我们始终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根本任务,对我省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会计法》、《水法》、《城市规划法》和《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常委会还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规、婚姻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议题,

把人民群众关心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审议的重点,

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针对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法院工作执行难的问题,

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

针对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责成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切实维护了国有企业职工权益。

(二)提高素质完善制度,

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根本。换届以来,

我们在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一是常委会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通过举办常委会法制讲座、参加中心组学习、组织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法律知识,

学习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观,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熟悉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业务知识以及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二是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

换届后,根据新的情况和要求,对《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一些议事制度方面的法规进行修改,使之更加切合实际,

为常委会会议的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保障。三是加强和完善常委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参照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市人大的做法,我们成立了常委会临时党组织,

注意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使党的意图和人民意志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此外,

在审议力量安排上,我们充分考虑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业和知识结构,

尽量做到合理分组,力量平衡,优势互补,互相带动。

(三)深入调研掌握实情,

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基础。我们坚持调查研究与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相结合,

把调查研究作为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基本功。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紧紧围绕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为常委会会议提供真实的审议依据。调研中,

我们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在调研内容的选择上,注意增强针对性。调研工作突出为常委会履行职责服务这一目标,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展开。

我们坚持做到每立一个法,都要开展相关立法调研,提供立法参考;每听取一个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

都有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开展的一次专题调研,提交一份调研报告。如对于拟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信用建设问题,

主任会议要求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认真开展调研,提出了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草案。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

提交代表大会作出决定,对推进我省信用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在调研活动组织的方式上,注意广泛性和多样化。

调研活动既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加,也有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必要时政府职能部门派人协助调查。

如去年月在常委会审议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之前,办公厅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南渡江定城北岸段因农民种植木麻黄使河道行洪受阻问题进行专题视察,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和走访等形式,

查找存在问题,

提出整改建议,

县政府组织力量对河道进行清理,促进了多年来存在问题的解决。三是在调研要求上,力求做到“深、透、实、准”,提高调研质量。

调研工作注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到议题所涉及的第一线,

吃透情况,抓实问题,提准建议。

调研报告有情况、有分析,并且把重点放在找出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上。

(四)围绕主题认真审议,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关键。

在工作中,我们注意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充分发挥主任会议在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上的组织保障作用。

根据常委会议事规则,

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我们都提前~天召开主任会议,研究拟定会议议程草案,

决定会议日期,听取常委会办事机构关于会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审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有关决议、决定草案。有时,根据工作需要,

在主任会议召开之前,

还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拟列入常委会会议的议程进行讨论,研究立法、监督等工作中涉及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为常委会工作部门开展调研、起草报告指明方向。

在每次常委会会议期间,

都召开一次主任会议,听取各组审议意见和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汇报,决定议案是否提交会议表决,为提高会议质量提供保障。

二是突出重点,提高发言质量。为了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尽早了解会议议题,我们将常委会重点审议议题提前预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并把会议材料送达他们,

要求会前积极开展调研,审阅会议材料,认真准备好审议发言提纲。对于会议审议的法规案、“一府两院”专题报告、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人事任免案,

根据它们内容的不同,突出不同的审议重点。如审议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重点在于找出问题,分析原因,

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审议人事任免案重点在于审议拟任免的人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

以及担任该职务所应具备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条件。对审议人事任免案,群众反映或委员们提出的问题,

我们要求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查,并向委员们作出负责任的解释和说明,以消除疑虑,

确保人事任免的顺利进行。三是充分发扬民主。

在审议时间的安排上,

我们以保证审议质量为前提,统筹安排,力求使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每次常委会会议,我们都邀请数名省人大代表和全省各市县人大主任列席会议,

并请其参与审议。安排与议题相关的“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委员们的审议发言,回答有关问题。

这样既增加了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透明度,又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有利于集思广益,提高会议审议质量。

对会议议题,

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和看法的,按照常委会议事规则,依法提交会议进行表决;对一些有争议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

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不强求表决通过,做到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比如,在第二次审议《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草案)》时,

由于委员们的意见仍有较大分歧,主任会议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对法规草案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进行三审,

从而使最终审议通过的法规更切合我省实际,确保了立法质量。

今年,我们还注重发挥常委会分组会议召集人的作用。在常委会会前天拟定分组会议召集人名单,

并请其列席主任会议。这样,有利于召集人会前熟悉会议议题,在分组会议上较好地引导其他委员针对议题审议,从而提高议事效率和质量。

(五)加强督办促进整改,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保障。

为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我们注重在跟踪督办上下功夫。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建立审议意见的转办制度。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由常委会办公厅或相关工委综合整理后,以审议意见的形式转“一府两院”办理。对于一些重要的审议意见或重大问题,如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我们还采取面对面交办方式,

由分管副主任主持反馈会或约请“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

反馈审议意见,并就如何抓好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建立督办工作分工负责制度。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协调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

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根据各自工作范围,

分工负责,对口跟踪督查“一府两院”办理工作,

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工作到位,

保证审议意见的落实。三是建立办理结果再报告制度。要求“一府两院”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研究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如在审议落实侨房政策遗留问题和涉侨投诉案件的报告、城市低保工作报告和干部述职报告时,

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工作情况向常委会书面报告,

使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近年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在提高会议质量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

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与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权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有:一是对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

有的同志认为,常委会会议只是一种程序,

人大的审议监督不过是听听议议而已,

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按时出席会议,有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列席会议,

往往派副职或非领导职务的同志到会。二是部分委员审议意见缺乏应有的深度。个别委员存在听会、陪会和会议发言不够积极的现象。三是审议重点不够突出,审议形式还比较单一。

常委会会议安排上,

有时存在议题较多和日程偏紧的问题,会议议题内容涉及经济、科技、教育、司法等多方面,审议重点不够突出。会期安排短的一天,长的五天,

民主、效率和任务三者之间矛盾比较突出。四是审议意见的效力有待提高。由于法律没有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效力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一些部门对落实审议意见的重视程度不够,有时只是应付式地形成文字材料反馈到人大常委会,

整改工作缺少实质性内容。

此外,

审议意见的形成也不够规范。

为了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保障人大常委会职权的有效行使,

在努力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大原则下,结合工作实践,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第一,

强化认识,

明确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重要意义。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的认识,

增强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深刻认识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保障人大常委会按照民主的、法定的程序审议议案,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的高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

认识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大胆实践,积极探索,

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

第二,优化结构,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

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以改进:一是要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

形成合理的梯次年龄结构和具有互补性知识结构,并适当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中专职委员的比例,

逐步做到专职化、专业化、年轻化,使常委会充满生机和活力。二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法律素质。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通过培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自觉做好会议审议工作。三是要进一步拓宽常委会组成人员知情知政渠道。

通过组织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和熟悉各方面工作情况,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从而在审议中有的放矢,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如要保证足够的调研时间和必要的工作经费,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聘任兼职助手等。

第三,

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常委会审议工作。人大常委会会议具有法定性,

工作程序化的要求较强,

一切都要照章行事。因此,

随着形势发展,要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监督条例、人事任免规则、审查监督预算条例等法规,以及制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等一系列工作规章制度,以促进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

也要积极探索制定会议出席、列席、旁听和新闻等制度等,

通过规范有关人员行为,促进常委会审议质量的不断提高。对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员,要制定列席人员守则,

明确规定列席人员的范围和基本要求。

第四,与时俱进,改进审议方式。

要积极探索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有效途径,从海南省情况看,

现在常委会会议大体上只有一个模式,即全体会议听取议案说明或工作报告,

分组会议进行审议,主任会议听取审议情况汇报并作出是否提交表决决定,

然后是全体会议表决议案。从审议方式上看,分组审议虽然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议题进行比较充分的讨论和发表意见,

有利于提高会议审议效率,但分组审议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它不利于成员间的直接交流,不利于深入地讨论问题,不利于合理、科学地解决分歧。

为进一步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积极性,

丰富会议审议形式,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建议增加联组会议等审议形式。联组会议主要是对法规案进行讨论。

在法规草案一审之后的常委会会议上,由法制委员会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该法规案在哪些主要问题上有什么重大的分歧意见,哪些重大问题需要组成人员作出判断,然后在本次或下次会议中,

以联组会议的形式围绕法制委员会提出的上述问题开展审议。联组会议也可以针对本次会议听取工作报告中所反映出来的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如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讨论。这样,有助于深化认识,

相互沟通,

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澄清分歧,抓住问题的实质,

形成统一意志,作出正确的决定。

要充分发扬民主,规范常委会例会的会期,

解决民主、效率和任务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任务越来越重,

主任会议在确定常委会会议会期时,

应当从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和议题的实际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地确定会期的长短,以确保组成人员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审议和发言,

特别是对重要议题的安排,要保证有足够的审议时间。

对调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

一、坚持党的领导,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免去职务人,批准任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

接受人辞去所任职务。

其中,

任免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人员人,政府组成人员人,

审判人员人,检察人员人。人事任免委员会在办理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工作时,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的关系,严格法定程序,把好干部任用标准,保证干部任免的公平公正,

为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行使任免职权做好工作。

(一)认真做好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命工作。年是市十二届人大换届的第一年。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新一届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

为了保障国家行政机关的有效运转和新一届政府工作的正常进行,人事任免委员会把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的工作作为今年任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围绕市委人事安排的总体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及时与市委有关部门沟通情况,掌握信息,按照常委会时间安排拟定工作方案,

作好任命前的准备工作。二是协助市委有关部门做好人选情况介绍及沟通工作。组织召开常委会委员中的党员会议,

介绍市委关于人事安排的设想和意图以及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

征求委员们的意见,沟通情况,达成共识。

与此同时,人事任免委员会还分别走访常委会委员中的派、无党派人士及专家学者,上门通报有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三是将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提前送委员们审阅,以保证委员有足够的时间酝酿提名人选,使法律赋予的任免职权得到有效行使。四是组织拟任政府组成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通过这一形式,进一步增强拟任政府组成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观念。五是组织拟任政府组成人员向常委会作供职报告。

在常委会会议上有名政府拟任人员作了供职报告。供职中他们向全市人民作出履职承诺,

表达了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拟任人员的供职,既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拟任人员的思想水平、领导能力、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又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拟任人员的履职情况实施监督。六是向受任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要求所有受任人员珍惜并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忠实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我市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努力。

(二)坚持人事任免工作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任免工作。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人事任免委员会严格依照《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认真办理和审议各项人事任免议案。始终坚持任前资格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审判检察人员任前调查和公示、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拟任人员向常委会作供职报告、实行逐人逐次电子表决等制度。

在办理人事任免议案工作中,注重把握好三个关口,即任职资格审查关、法律知识考试关、任前调查关。一是坚持会议审查制度,对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

事前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认真审议,从思想政治水平、依法履职能力、勤政廉政、群众公认及任职资格、条件等方面对拟任人员进行审查。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合格的不提请任命。二是坚持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提请任命。三是坚持对拟任审判检察人员任前调查制度。

调查时,着重了解拟任人员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了解他们依法办案的能力和公正司法的情况,把人大任前的调查同提请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结合起来。

调查中发现拟任人员有某些问题的,建议提名机关撤回提名,

确保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质量。

二、贯彻落实监督法,

积极开展工作监督

(一)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

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安排听取并审议了“营造人才环境,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为了做好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人事任免委员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

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计划。年初,人事任免委员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

将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并在时间上作出了安排。

月份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并提交主任会议审定。

二是深入开展调研。

针对我市人才工作涉及面较广,涉及部门较多的特点,人事任免委员会按照我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今后五年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五类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组织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的五个调研小组,

分别到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局等各类人才主管部门及所属战线开展调研。

各调研组就我市各类人才的现状及其需求、如何发挥武汉人才的作用和优势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地调研。各组采取了听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工作汇报、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视察检查等形式,深入到有关学校、企业及人才和劳动力市场调研,

实地察看了部分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中国武汉劳动力市场、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健民药业公司等单位。调研工作为时一个多月。调研中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各调研组在归纳、整理的基础上形成了五个各有针对性、各有侧重点的调研报告。

人事任免委员会在综合各调研组调研情况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东部地区及沿海城市好的作法,形成了综合情况的报告,对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得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

三是组织好常委会审议。为了做好常委会会议对人才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工作,人事任免委员会召开了各调查组和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调查工作会议。

会上,各组组长汇报了调研的情况,并就市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才工作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就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作了布置和安排。

市政府根据各调研组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按规定提前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阅审,为常委会委员的审议发言作好准备工作。

四是公布人才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监督法,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知政权,人事任免委员会及时在人大网站上公布了市政府关于“营造人才环境,

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二)以督办代表建议为契机,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代表建议是反映人民群众呼声的重要途径。人事任免委员会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工作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月,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人事任免委员会部分委员分别到市人事局和市编办听取了代表建议案的办理情况汇报,

就代表提出的“尽快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报到工作”和“建立我市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的建议案进行了督办,并对我市干部安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委员们对市人事局和市编办两个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办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月,委员会还对代表提出的“建立我市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的建议案进行了跟踪督办。代表们对建议案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履职能力

一年来,人事任免委员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加强自身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际,

积极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人事任免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好集中学习。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学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党的一系列理论。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监督法,

准确理解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内容,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一方面注重开展工作调研。今年月,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人事任免委员会及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到上海、绍兴、金华等地,

就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如何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及监督工作进行学习调研,

在学习考察的基础上,

起草了调研情况的报告,为改进和完善市区人大人事任免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立法调研。

今年,人事任免委员会就修订《武汉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并结合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听取了市人事局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修订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三是认真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任前公示中的举报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转有关部门查处。

对领导交办和群众反映的重点案件,

督促有关部门查证核实。

四是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人事任免委员会对各区人大常委会在选举和任免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对调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

一、坚决贯彻落实《意见》

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加强和完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意见》文件要求,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相关要求,

认真研究处理政协报送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到及时反馈。今年我局共受理件政协提案,其中协办建议和提案件。我局在受理提案后,

高度重视提案答复工作,研究落实提案答复工作,通过市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复,

并提交书面答复。

二、积极支持配合政协相关活动

平时工作中,我局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协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的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活动,

认真研究采纳政协重大调研提出的对策建议,

促进政协调研成果的转化落实。今年,我局参加了市政协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提案督办会,

并就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作了交流发言,认真领会市政协主席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讲话精神,

并在具体工作进行贯彻落实。

同时,

我局能够时刻摆正政协工作的位置,积极为一位属于政协委员的局领导做好参谋工作,

积极为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提供支持,并提出一些有利于我市和谐发展的建议。

三、提案工作坚持高标准

我局提案工作严格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要求进行办理,能够针对提案内容和要点,认真研究,

按时答复反馈,社会反映普遍满意。

(一)明确责任,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把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好,尽可能解决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热点难点民生问题,

并以此促进我市商贸粮食业的科学发展,收到建议提案后,我局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是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收到建议提案后,我局迅速成立了办理建议提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董志松任组长,负总责;

有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的副局长吴亚芬、王孟君、林美青为副组长,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商贸服务科、蔬副服务科、粮食管理科、市场发展中心物业科负责人为成员,

具体承办。切实做到建议提案办理有组织领导、有专人负责、有专人办理。二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要求。

为切实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好,我局制定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的办理工作目标、办理责任、办理形式和办理时间安排,要求办理工作特别是主办建议提案力争做到三个%,即与委员的面商率达到%、及时办理答复率达到%、委员满意率达到%。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在完善建议提案受理、交办、催办、会办、查办、反馈等程序上,实行“五定”管理责任制,

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

并建立由局领导阅批,相关科室起草,办公室汇总,

分管局长阅改,局长审阅,然后送报政协办的办理程序,确保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严肃性。

(二)注重实效,

努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

为使建议提案办理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办出实效,办理过程中,

我局在认真研读建议提案内容、找准需要解决问题的基础上,由局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进行走访调研,

全面摸清情况,

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确保办理质量。

一是科学调度部署,

掌握办理进度。月日、月日,局党组先后两次专题听取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及时掌握建议提案办理进度,反复强调办理要求,并针对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研究。

月日,专题召开建议提案督办会,听取建议提案办理进度,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督促相关科室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完成任务。二是深入调查研究,

力求客观实效。我们深知委员所提出的建议与提案都是民生意愿的反映,

不深入基层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是无法办好建议提案的。

因此,

收到建议提案后,我局专门强调各承办科室在办理建议提案时,

务必多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务必注重客观、讲究实效。月日,市政协召开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提案督办会,作为协办单位,

副局长王孟君从当前我局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做法和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打算二个方面作了交流发言。三是与委员面商,增进沟通理解。

为进一步了解委员对我局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委员的交流沟通,办理建议提案的相关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分别上门与委员见面,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向他们汇报办理建议提案所做的主要工作,

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诚恳地听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同时,也向他们汇报我局其它相关工作,以期增进交流与沟通,赢得理解和支持。

我局商贸服务科今年承办建议提案是往年的倍,尽管科室只有个人,

日常工作业务量又最大,

但他们始终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近阶段重点工作来抓,认真调研,

逐个与委员见面,确保了三个%目标的实现。

(三)立足长远,推进全市商贸粮食业科学发展

在月日局党组集体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时,

董志松局长明确提出,要求真务实地办好建议提案,对委员所提到的关于商贸、物流、粮食等工作,

要以办理建议提案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做实这些工作。同时,要立足长远,对委员此次未涉及的其它民生问题,

也要自查自纠,自加压力,进一步做好工作,推进全市商贸粮食业的科学发展。

正是基于这种立足长远办理建议提案的思路,

各承办科室在办理有关建议提案时,注重深入调研的办理环节,他们在认真研究分析商贸粮食发展现状的基础上,

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商贸粮食业科学发展的好建议,不仅为答复建议提案交了满意答卷,

也为今后如何进一步推动全市商贸粮食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参考。

对调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

年,

市人大人事任免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法行使任免职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

免去职务人,批准任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接受人辞去所任职务。

其中,任免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人员人,

政府组成人员人,审判人员人,检察人员人。

人事任免委员会在办理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工作时,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的关系,严格法定程序,把好干部任用标准,

保证干部任免的公平公正,为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行使任免职权做好工作。

(一)认真做好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命工作。年是市十二届人大换届的第一年。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新一届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

为了保障国家行政机关的有效运转和新一届政府工作的正常进行,人事任免委员会把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的工作作为今年任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围绕市委人事安排的总体要求,依照法定程序,

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及时与市委有关部门沟通情况,掌握信息,

按照常委会时间安排拟定工作方案,

作好任命前的准备工作。二是协助市委有关部门做好人选情况介绍及沟通工作。组织召开常委会委员中的党员会议,

介绍市委关于人事安排的设想和意图以及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

征求委员们的意见,

沟通情况,达成共识。与此同时,人事任免委员会还分别走访常委会委员中的派、无党派人士及专家学者,上门通报有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三是将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提前送委员们审阅,以保证委员有足够的时间酝酿提名人选,

使法律赋予的任免职权得到有效行使。四是组织拟任政府组成人员法律知识考试。通过这一形式,进一步增强拟任政府组成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观念。

五是组织拟任政府组成人员向常委会作供职报告。在常委会会议上有名政府拟任人员作了供职报告。供职中他们向全市人民作出履职承诺,表达了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拟任人员的供职,

既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拟任人员的思想水平、领导能力、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又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拟任人员的履职情况实施监督。六是向受任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要求所有受任人员珍惜并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忠实地履行职责,

依法行政,

勤政廉政,为我市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努力。

(二)坚持人事任免工作制度,

切实做好日常任免工作。在人事任免工作中,人事任免委员会严格依照《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

认真办理和审议各项人事任免议案。始终坚持任前资格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审判检察人员任前调查和公示、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拟任人员向常委会作供职报告、实行逐人逐次电子表决等制度。

在办理人事任免议案工作中,

注重把握好三个关口,即任职资格审查关、法律知识考试关、任前调查关。

一是坚持会议审查制度,对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事前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认真审议,

从思想政治水平、依法履职能力、勤政廉政、群众公认及任职资格、条件等方面对拟任人员进行审查。

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合格的不提请任命。二是坚持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提请任命。三是坚持对拟任审判检察人员任前调查制度。调查时,着重了解拟任人员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

了解他们依法办案的能力和公正司法的情况,

把人大任前的调查同提请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结合起来。调查中发现拟任人员有某些问题的,

建议提名机关撤回提名,

确保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质量。

二、贯彻落实监督法,

积极开展工作监督

(一)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安排听取并审议了“营造人才环境,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

为了做好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

人事任免委员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

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计划。年初,人事任免委员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

将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

并在时间上作出了安排。月份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并提交主任会议审定。

二是深入开展调研。

针对我市人才工作涉及面较广,涉及部门较多的特点,

人事任免委员会按照我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今后五年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五类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组织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的五个调研小组,

分别到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局等各类人才主管部门及所属战线开展调研。各调研组就我市各类人才的现状及其需求、如何发挥武汉人才的作用和优势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地调研。

各组采取了听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工作汇报、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视察检查等形式,深入到有关学校、企业及人才和劳动力市场调研,实地察看了部分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中国武汉劳动力市场、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健民药业公司等单位。调研工作为时一个多月。

调研中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

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各调研组在归纳、整理的基础上形成了五个各有针对性、各有侧重点的调研报告。人事任免委员会在综合各调研组调研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东部地区及沿海城市好的作法,形成了综合情况的报告,

对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得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

三是组织好常委会审议。

为了做好常委会会议对人才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工作,人事任免委员会召开了各调查组和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调查工作会议。会上,各组组长汇报了调研的情况,并就市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才工作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同时,

还就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作了布置和安排。

市政府根据各调研组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按规定提前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阅审,为常委会委员的审议发言作好准备工作。

四是公布人才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为了贯彻落实监督法,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

保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知政权,人事任免委员会及时在人大网站上公布了市政府关于“营造人才环境,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意见,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二)以督办代表建议为契机,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代表建议是反映人民群众呼声的重要途径。人事任免委员会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工作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月,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

人事任免委员会部分委员分别到市人事局和市编办听取了代表建议案的办理情况汇报,就代表提出的“尽快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报到工作”和“建立我市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的建议案进行了督办,并对我市干部安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委员们对市人事局和市编办两个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办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月,委员会还对代表提出的“建立我市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的建议案进行了跟踪督办。

代表们对建议案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一年来,人事任免委员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自身建设,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际,

积极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人事任免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好集中学习。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学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党的一系列理论。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监督法,

准确理解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内容,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一方面注重开展工作调研。

今年月,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人事任免委员会及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到上海、绍兴、金华等地,

就监督法颁布实施后,

如何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及监督工作进行学习调研,在学习考察的基础上,起草了调研情况的报告,为改进和完善市区人大人事任免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立法调研。今年,人事任免委员会就修订《武汉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并结合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

听取了市人事局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提出了修订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三是认真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任前公示中的举报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转有关部门查处。对领导交办和群众反映的重点案件,督促有关部门查证核实。

四是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人事任免委员会对各区人大常委会在选举和任免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对调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

关于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办理质量的调研报告人大代表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

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民主权利,

是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反映人民意愿的重要体现。一府两院严肃认真地办理好代表建议,是法定责任和义务,

也是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人大工作的不断深入,

代表建议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也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今年,溪湖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

就本届人大以来,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及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和检查,提出了一些建议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

一、近五年工作回顾,办理工作成绩显著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以来,

一次会议到五次会议期间,

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件;

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共件。区政府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高度重视,

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多次进行专门研究,而且还专门组织力量,全面实行了议案、建议办理一把手负责制。从年起,

区人大在办理工作中,实行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包抓督办重点建议制度。

五年来,代表建议的办复率%,解决问题的比例占到了%,

从代表反馈的信息看,

满意率达到%以上。办理工作中,区人大强化检查督办力度,

区政府采取得力措施,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以提高办理质量为目标,注重实效,认真负责,

积极办理。尤其是思想上形成共识,

工作上形成合力,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批代表和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办了不少实事,为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二、影响建议及其办理质量的几个方面

同时从检查调研中也了解到,

由于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办理环节衔接、议案和建议的质量等因素的影响,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建议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虽重复提出也很难落实。如涉及要求修桥、建设道路等大型基础设施等议题,由于经济、政策等方面条件的制约,虽然人大代表持续予以关注,

但一时很难落实,承办的部门答复代表时往往只能作些解释、说服工作。

(二)个别承办单位重视程度不够,

办理质量还有待提高。有的部门对办理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存在敷衍应付现象;在办理力度上往往是容易办的办了,

有困难的没有办或者缓办,

存在办理不到位现象;在答复代表的方式上,个别部门答复过于简单,交代不清,

答复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个别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有的承办单位的承办工作人员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

个别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时态度诚恳、

措施具体,但并未按答复意见上承诺的去抓落实;

有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答复给予落实,但近期、远期规划不明确,

落实期限无法把握,致使有些建议,代表连续提了几年却一直得不到解决。

(三)部门的重视与落实的程度还有明显的反差。绝大多数部门都很重视办理工作,采取了许多办法和措施,但真正落实和解决问题的只占一半左右,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

仅仅把答复完毕当作代表建议办理完毕,或是当面答复态度很好,

过后迟迟不兑现,或不是把功夫花在如何研究落实代表议案、建议上,而是花在如何想方设法通过解释等途径让代表对建议办理表示满意,但代表提出的问题最终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四)代表提出的建议不够规范,

质量有待提高。代表建议质量的高低,客观上影响着办理效果。

部分代表对建议的概念模糊不清。如有的超出本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短期内难以落实;

有的调研不够,

内容笼统、抽象,没有提出准确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部分代表在提交建议前,

准备不够充分,缺乏调查研究,加之受到议案截止日期的限制,匆忙提出,

导致案由不明确、案据不具体,建议缺乏操作性。

三、提高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和办理质量的几点建议虽然我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情况良好,特别是建议的解决率在逐年上升,

代表满意率也一直居于高位,但要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仍需

要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政府及其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从办理工作总体情况来看,

建议可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和加强:

一要深入实际,

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质量。深入调研是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的关键环节。在写建议前,要做到心中有数,

不要等到开会期间才匆匆下笔,如果只知其一,不只其二,是写不出有理有据的议案建议的。代表提出建议时,

应写明情况,事实清楚,并尽可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要加强对人大代表撰写议案、建议的培训、指导,使代表们所写的议案、建议符合规范要求。各街道人大工委要对代表们所写的建议进行梳理。建议不在于数量多,

而在于质量精,一个优秀建议的内容要有全局性,具有群众愿望的迫切性和政府解决的现实可能性。

人大常委会要对优秀议案进行表彰,

积极开展优秀议案、质量高的建议的评比表彰工作,

鼓励更多的代表提出优秀的议案和高质量的建议。

二要加强沟通,

积极协调,进一步提高建议工作的质量。对代表建议,承办部门应做到:属于本部门承办的,

不能转由下属部门办理和答复代表,属于由两个以上承办部门办理的,

各部门之间要按照政府的统一安排,各负其责,把涉及本部门的承办任务完成好,

并将答复意见一并向政府汇报,由政府提出意见,统一口径答复代表,

切忌各部门答复意见不一,使代表无所适从。通过问卷调查、现场查看、走访座谈等形式切实了解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度。同时,人

大常委会人工委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

特别是对每年都会承办较多建议的承办大户,

如城建、综合执法、民政等部门,定期与他们沟通代表建议办理工中秋节的作文400字优秀作,

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需要跨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代表议案、建议,要在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基础上,

推动区政府加大牵头办理力度,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和任务,确保办理工作得到整体性落实。

三要加强督查,采取措施,

不断提高建议的解决率。区人大要加强对政府部门办理建议的督办和回访工作。政府部门办理议案、建议的归结点,不在于议案、建议的满意率,而在于解决率。

虽然代表对政府答复的满意率接近百分之一百,但解决率还不尽人意。区人大常委会要自始自终跟踪督办,要主动到承办单位检查或抽查办理情况,对于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

各承办单位要树立正确的态度,重视承办过程的每个环节,要坚持凡有条件解决的,

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说明理由,

做好解释的原则,督促政府做好办理工作。区政府要及时向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通报议案、建议的落实情况,让大家共同关注、共同督促,

促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解决率不断提高。

四要健全机制,加强监督,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对重点建议的办理实施全程跟踪监督。

通过调查研究,

掌握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常委会审议及主任会议研究提供依据。通过主任会议审议重点建议的办

理,并指派相关的工委负责跟踪,

确保建议的办理质量,给代表圆满的回复。通过组织代表现场视察,听取承办部门汇报,

召开代表及有关人员座谈会等形式,

对办理情况实行经常性的督办、检查,

总结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保证代表议案、建议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总之,人大代表所提出的建议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切实办理好这些建议,对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强一府两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汶川大地震作文义。

解决建议提出的问题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监督法》,

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

扩展阅读:写好调研报告的要点一准确把握热点

这里所说的热点,不单是公众广泛议论的热门话题,

更是领导关注的紧迫而重大的政策问题。社会上普遍关注的事,领导一般也会很关注,

但领导是着眼全局考虑问题的,更关心那些关乎大局、十分紧迫,但是解决起来又有较大现实可能性的问题。只有紧跟领导思路,写出的调研报告才更有针对性,

更容易获得领导的认可,也更容易催生新的政策措施,产生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调研报告,

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参谋和咨询服务的,

与一般理论文章不一样,太过超前的观点往往缺乏可操作性。个人关注的热点,只有服从于领导关注的热点,

才会有更大的价值。把握热点的关键,

一靠认真学习领会各类文件特别是领导讲话精神;二靠多参加或旁听各种会议,

多随领导外出调研。前一条,主要靠自己努力和领悟;后一条,要靠各级领导多创造条件。

二注重调研时效

同一个问题,

在不同的阶段,其突出性、紧迫性、重要性是不同的,领导的关注程度也是不同的。调研工作不同于学术研究,像经济形势、宏观调控、物价、财税、汇率、外资外贸、房地产、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

无一不要求我们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既快又准地提出政策建议。

这些方面的政策建议,早几天也许价值很大;

晚几天,

其作用可能就大打折扣。所以我们要做到见事早、反应快。

为了做到这一点,需要长期潜心跟踪某些问题,密切了解动态变化,

及时作出快速反应。

三理论联系实际

调研工作不是搞科学研究,

调研报告也不能建立在纯理论之上。必须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才能提出可操作性强、有实际价值的政策建议。在调研和政策关于赞美老师的作文研究部门工作的同志,搞纯粹理论研究可能不及社科院、高校等专门学术研究机构的同志,

对基层实际情况的了解程度一般也不如业务主管部门的同志,我们的优势在于能够比较好地兼顾理论与实际、宏观与微观,以及站在相对中立的立场上看问题。为了使我们提出的政策建议既科学合理、又切实可行,

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是基本要求。

但通常,

机关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大家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够充分,甚至连离开办公室的机会都不多,

时间长了难免有些耳不聪、目不明,对现实问题不够敏感,对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缺乏切身感受;加上综合性政策研究部门同志涉及的业务范围一般比较宽泛,

因而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不容易。在多数情况下,我们是依靠各类文件、领导讲话、各部门提供的材料以及互联网上的资料研究问题的。怎样更好地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我觉得跟踪研究很重要。

平时就自己关注的某些重点问题,多注意学习有关政府部门的文件尤其是年终工作总结和年初工作计划,多上网查查有关的信息动态,多搞点剪报、卡片一类的资料,

都是很有帮助的。

四勤于善于思考

与起草领导讲话稿不同,

撰写调研报告一般没有领导亲自带队冲锋陷阵,主要还是靠自己独立思考、单兵作战。在这种情况下,把握大背景、大方向、大思路是很重要的。这也是一个难点。

在这方面,我们既需要保持作为研究者的独立见解,不能人云亦云、毫无新意;也不能片面追求标新立异,忽视政策研究不完全等同于理论研究的特点。

我们知道,学术探讨没有禁区,但作为调研工作和政策研究,只有与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一致起来、与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起来,才会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也才会更有价值。

对调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

一、围绕民主法制建设,依法监督有新进展。

委员会积极探索多种途径,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努力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检查监督。

每年都坚持统一部署,集中力量,

对相关重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既形成一定的声势,又抓准了重点,有助于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换届以来,

先后对传染病防治法,科技进步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采取以一法为主,

结合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做法,

扩大了执法检查的规模效应。在对涉及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

提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听取政府汇报,

书面反馈,执法检查“回头看”等形式,

加强了对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

保证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有效地贯彻和实施。

如:面对**年春的非典疫情,委员会敏锐地意识到依法防治的重要性,适时地建议常委会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

形成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确定了检查的指导思想,重点内容,检查方式。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提出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审议政府报告,形成书面审议意见奠定了基础。为了增强监督的实效,届末,

委员会又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有力地促进了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目前,全市依法防治传染病意识明显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市急救中心、市公共卫生中心、市传染病医院等一批公共卫生设施即将竣工投入使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积极参与述职评议,

促进依法行政

年,按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委员会集中时间,集中精力,

以严肃认真和对受评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

扎实开展了对市文体局局长行政执法,

履行职责,勤政廉政情况的评议工作。在调查阶段,采取个别谈话,走访、座谈、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加以梳理分析,

为评议工作真正体现人民意愿、符合人民利益打好基础。

在调查和调查报告、评议意见形成过程中,我们多次与有关同志沟通,

引导受评干部以积极姿态配合搞好述职评议工作。

由于工作扎实,方法得当,

评议意见客观公正,评议工作取得积极的成效。受评对象强化了法治观念和群众观念,推动了政府部门的工作;增强了公仆意识和自律意识,

改进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作风。

、召开政府联系部门行政执法情况通报会。

四年来,委员会坚持年底召开市政府联系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通报会,集中听取他们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并已形成制度坚持始终,

从而在保证监督重点的同时,

兼顾了面上监督,有效地扩大了监督的覆盖面,促进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

监督工作有新成效

、贴近全市工作大局,精心选择工作议题。

四年来,围绕工作议题,进行调研,

形成调研报告个,提出了件审议意见,在监督工作的广度、深度、力度上有了新的进展。

四年中涉及政府工作的议题,

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占%左右。

抓住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先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旅游业、教育改革、职业病防治、食品安全等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提出了许多解决办法和意见。由于议题选择贴近全市工作大局,

因此,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较好地落实。

、重视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年,常委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我市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前,我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执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提出了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机制,加快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营造人尽其才,

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等建议。为常委会审议并形成书面审议意见提供了有力依据。届末,

又对常委会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推动了我市科教兴市战略的进一步实施。

、关注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高教育的两个均衡发展。年,委员会开展了关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情况的视察和调研。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已由流生转变为城乡均衡发展的新情况,

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的意见建议。特别是针对农村学生进中心城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的实际,提出了适当打破行政区域来统筹规划城乡教育资源,逐步实现乡镇初中向中心城集中的建议。

由于建议立意高远,既能彻底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在办学条件、教师水平和教学质量、信息交流等方面与城市学校存在的差距,又能稳定教师队伍,从根本上实现义务教育城乡均衡发展,

因此引起了各方面的广泛认同。

年,

针对我市经济发展中高素质技工人才短缺的严峻形势,委员会组织开展了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检查。

检查中,委员会认为,我市职业教育总的发展形势是好的,职业教育不少工作指标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但我市职业教育还存在一些需引起重视的问题。为此,

提出了要加强宣传引导,转变观念,努力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

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办学质量;严格执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等建议。形成的专题检查报告提交主任会议进行了讨论,

并将意见建议反馈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委员会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三、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主题,监督工作有新提高。

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是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一项政治任务。对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年,

委员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常委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情况的报告,并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让农村群众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提出了审议意见。

市政府十分重视审议意见的落实,加大整改力度,

突破了农村合作医疗“低受益”屏障,进一步完善了县区大病统筹、乡镇小额补助和困难群众大病救助“三条医疗保障线”,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委员会还对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视察,

并将检查结果专题向主任会议报告。

形成的检查报告以常委会文件形式交由政府办理,适时跟踪问效,取得良好成效。委员会还两次组织代表视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推进了我市计生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对台、外事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市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

四年来,

委员会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主题,

先后组织开展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省宗教事务条例、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视察。通过检查和视察,有力地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全面实施,有效地维护了民、宗、侨、台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针对检查、视察中发现的侵害民、宗、侨、台合法权益的事件,委员会本着务求实效的原则,一抓到底,力促事件及时妥善解决。

如:针对某台资企业遭冲击事件,

委员会多次跟踪督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最终促使该事件得到妥善解决,赢得了台商们的好评。又如:婚嫁港澳及海外妇女的农田、山林、经济作物承包权及分配权问题经委员会检查督促,已基本解决。

四、探索发挥代表作用途径,

代表工作有新改进。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四年来,委员会十分重视与代表的联系,积极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新途径,

重视发挥代表在专委会工作中的作用,努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一是形成联系制度。凡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

一般都要邀请代表参加。做到检查(视察、调研)组里有代表的成员,座谈会上有代表的声音,检查(视察、调研)现场有代表的身影,形成的检查(视察、调研)报告中有代表的意见建议。

二是不断创新联系方式。年初,按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我委负责组建了教科文卫代表专业小组,制订了活动计划,

并结合委员会工作安排,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从而增强了专委会的工作力度。

三是注意发挥专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们一直把提出属于本委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意见作为代表履行职责,

维护人民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几年来,

我们教科文卫民侨委组成人员利用每位代表自身的优势,通过走访、调研、思考,先后在本届历次人代会上领衔提出了《关于将城镇未参加医保的居民纳入合作医疗参保对象的建议》、《关于建议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的建议》等件议案、意见。其中有三分之二涉及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问题。

由于所提议案、意见真实反映社情民意,

绝大部分得到了较好解决。其中件被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件被评为优秀代表建议件,并受到常委会表彰。

回顾换届以来的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委员会工作,我们感到,要切实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必须把工作指导思想确立好。党委的工作大局是改革、发展、稳定,人大的根本任务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这就要求人大及其各专委会的工作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

所以任期一开始,我们边实践、边探索,从委员会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出发,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重点,

形成了“以民为本、依法监督、务求实效”的工作指导思想,并一以贯之坚持,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们首先注重增强民本意识,从委员会的职责出发,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

广泛集中民智,批准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结合点,找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近年来,

所选择的议题,

有三分之二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有计划、有重点的对职业病防治法等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换届以来,不管是执法检查,执法调研,

不管是执法检查报告的形成,还是审议意见的提出,都十分注重调查研究,

注重事后监督,注重依法监督。

三是注重工作实效。

每年确定议题坚持少而精,在工作中注意抓重点、抓反馈、抓督查,力求抓出成效。这些年来,由于涉及的议题切入社会热点,

关乎法律法规的实施,检查和审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必须把调研抓实抓好。调查研究,

是专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基础。

无论开展执法检查,

组织代表视察、搞审议,抓督查都离不开调研。调研是对政府实施有效监督的依据。

换届以来,我们舍得化时间,下力气,

将调研贯穿于监督工作始终。如:开展执法检查,

从议题确定起,就进行调研。首先,

有的放矢的做好检查的准备,了解掌握执法检查和视察的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收集有关资料和数据,

做到提问题心中有数;

第二、在检查和视察过程中,既听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又征求代表意见,既了解面上情况,又倾听基层的意见,尽可能多地掌握第一手材料,开阔眼界,

拓宽思路。第三、在检查的基础上,

对掌握了解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去粗取精,综合分析,

找出有规律性的东西,最后才是认真撰写调查报告或视察意见,并力求内容翔实,有成绩、有问题、有建议,

为常委会正确决策和有效监督提供可靠依据。

必须把代表作用发挥好。

坚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有效开展专委会工作的前提条件。专委会工作做得好不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代表的作用是否发挥好。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内容涉及到方方面面,

而我们委机关工作人员较少,专职委员又少。因此,

我们更加重视发挥代表作用。每当我们开展活动时,

都有针对性地邀请一些代表参加,请他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如:年月,我们根据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

由常委会分管主任带队,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了视察。

这次视察我们邀请了四位基层人大代表参加,代表们发言踊跃,既讲存在问题,也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发言有理有据,

引起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视察效果良好。

对调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

我局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将查找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和归纳筛选,对汇总出的问题向服务对象、本单位职工征求意见,同时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领导班子及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

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月日下午召开了民政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大会,

参加人员有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

另有部分服务对象也参加了评议活动。

评议会由民政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他首先介绍了民政局分析检查报告的形成过程,通过采取信函征求、座谈征求、调研征求等方式,

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影响民政科学发展的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活动,

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工作实际,深入查找班子和个人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坦诚交流了思想。

分析检查报告是分析检查阶段的中心环节,是学习调研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整改落实的主要依据。

为此,局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

经反复研究,确定分析检查报告的思路和框架,制定了详细的撰写方案,努力做到认识到位,

研究到位,要求到位,修改到位,检查到位。

为了确保分析检查报告质量,

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入研讨,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分析检查报告。

同时强调,对分析检查报告评议时要做到:一是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真诚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二是群众评议主要围绕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从对科学发展观认识深不深、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的范围广不广、问题查找得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推进科学发展的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措施实不实等七个方面进行评议。三是要正确对待评议工作。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是倾听民意、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的过程,

为使分析检查报告更好地反映实际情况,科学发展形成共识。

所有参评人员要充分认识群众评议环节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群众评议工作。四是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群众评议开始,

将民政局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票分发给每个与会同志,

评议票重点从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对科学发展观认识深不深、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的范围广不广、问题查找得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推进科学发展的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措施实不实”等七个方面提出评议意见,参会人员经慎重思考后,认真填写了评议票,经统计,

参加会议的人全部投了满意票,认为我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对科学发展观认识深刻、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的范围广泛、查找问题准确,原因分析透彻,发展思路清淅,工作措施可行,

班子自身建设措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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