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路扬镳

分路扬镳

出版时间:1989-01

    分路扬镳 : 词源: 《北史·魏诸宗室河间公齐传》: “ (无志) 为洛阳令 不避强御。与御史中尉李彪争路俱入见面陈得失。……孝文曰:‘洛阳 我之丰、沛 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 可分路而行。’”
词由: 北魏洛阳令元志 仗着自己有些才能 相当骄傲 轻视学问不高的大官贵族。有一天 他坐着车子正在街上走着 恰巧遇见御史中尉李彪的车子迎面过来。元志论官职应让李彪 可是他瞧不起李彪偏不相让。李彪很生气 当场训斥元志。。元志不服两人争吵起来上殿让孝文帝评理。李彪说 他是御史中尉 洛阳的一个地方官 居然不肯给他让道。元志说 他是国都所在地的长官 怎能同普通的地方官一样向一个御史中尉让道。孝文帝不愿评判他们谁是谁非便笑道 洛阳是寡人的京城 应该分路扬镳。你们各走各的不就得了吗!
词义: 形容分路而行。镳:马勒口;扬镳:指驱马前进。比喻双方途径不同各有造诣不让一方独步。亦比喻各自向不同的目标前进。亦作“分道扬镳”。
书证:《南史·裴子野传》:“兰陵萧琛言其评论可与《过秦》、《王命》分路扬镳。”邹韬奋《经历·转变》:“幸而职业教育社诸先生深知这个周刊在社会上确有它的效用不妨让它分道扬镳向前干去允许它独立由《生活周刊》社的同人组成合作社继续努力。”郭沫若《海涛集·涂家埠》:“于是我们的交情便进了一境由‘貌合神离’再变而为‘分道扬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