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可移

南山可移

出版时间:1989-01

    南山可移 : 词源: 《旧唐书·李元纮传》:“初为泾州司兵 累迁雍州司户 时太平公主与僧争碾硙……元纮遂断还僧寺。窦怀贞为雍州长史 大惧太平势 促令元纮改断 元纮大署判后曰:‘南山或可改移 此判终无摇动。’”
词由 唐代的李元纮 是个不畏权贵的人 在雍州当司户 即负责管理户籍和审理民事纠纷时 能以公正的态度处理案件。有一天 一个和尚来控告太平公主抢了寺院里的磨坊。李元纮详察案情 磨坊确是寺院产业 于是判决要太平公主归还。太平公主是唐高宗之女 武则天所生。雍州长史窦贞非常惧怕太平公主的权势 知道后就急忙命令李元纮改判。李元纮不但不改反而在原判后面写了十二个字:“南山或可改移 此判终无摇动。”
词义: 终南山也许可以移动。表示既已定案 就不能有所改动。
书证: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三:“问官申辩百端 终以为南山可移 此案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