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有余辜

死有余辜

出版时间:1989-01

    死有余辜 : 词源:《汉书·路温舒传》:“盖奏当之成虽咎繇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
词由:秦始皇死后本应由公子扶苏继承王位因扶苏是秦始皇的长子。可是朝廷重臣李斯和赵高却串通一气假传圣旨赐长子扶苏自杀拥立不继位的次子胡亥为秦二始。秦二始胡亥宠用郎中令赵高。而赵高担心左丞相李斯揭发他的奸恶便设计害死了李斯。《汉书·路温舒传》对李斯的死作了这样的评论:罪大恶极虽处以死刑也抵偿不了他的罪过。
词义:虽处以死刑也不足以抵罪。辜:罪。形容罪大恶极。亦作“死有余罪”。
书证:《后汉书·陈蕃传》:“(侯)览之从横没财已幸;(徐)宣犯衅过死有余辜。”《南史·丘灵鞠传》:“顾荣忽引诸伧辈度妨我辈涂辙死有余罪。”明·邵景詹《觅灯因话·丁县丞传》:“吾以为平生负此一歉死有余辜。”清·刘鹗《老残游记》第五回:“这个玉贤真是死有余辜的人怎样省城官声好到那步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