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保障法【7篇】

退役军人服务站是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统一部署成立的,致力全心全意为退伍军人、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退役军人保障法【篇】,欢迎阅读与收藏。第篇 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的专门法律,《退役军人保障法》于月日公布,立即引起广大退役和现役军人的广泛关注,其中的五大亮点更是广获肯定,被称为一部“有温度”的法律。突出对退役军人的法律保护。退役军人保障法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基本原则、服务、管理、监督等作出了法律规定,强调要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规定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退役军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等必要的帮助。完善的法律体系,为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根本性保障,是退役军人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同时,退役军人保障法对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服务管理等进行了系统规范,并规定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长期性、稳定性提供了法律保障。建立健全分工协调运行机制。退役军人保障法建立健全了中央和地方的工作运行制度,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再到基层组织,明确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责任划分,形成主体清晰、权责统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并将退役军人保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组织、量化到岗位,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退役军人工作的各个层次、不同主体分工协作,共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精细化现代化保障退役军人工作。退役军人保障法在完善安置方式的同时加强移交接收、抚恤优待、服务管理等工作,体现了退役保障的精细化程度。例如,详细规定对参战退役军人,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优先安置;对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不同军人群体开展精细化保障等。信息化是精细化保障的必然要求,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要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提供支持。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工作。退役军人保障法坚持把稳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健全有利于退役军人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全力防范化解退役军人规模性失业风险,全力确保退役军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退役军人保障法还明确,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同时要求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并加强了对退役军人创业的支持力度,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当优先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退役军人提供经营场地、投资融资等优惠服务。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在创新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方面,退役军人保障法从法律上规定了国家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机制,统筹规划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军人退役后,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优待。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体现了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温度”。相信这部法律的出台,将为退役军人更好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服务,增强退役军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让军人从军报国得尊崇、解甲归田受尊重。第篇 退役军人保障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个是制定“保障法”的根本。这个不用多说,任何艰难险阻面前,军人绝对是冲锋陷阵的代表之一。就在今天晚上,远在广州自己带的兵打电话,还在探讨到底是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还是“转业安置”?英武还是之前的看法:想要有所为,就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想要稳定安逸,那就乖乖地选择“转业安置”。毕竟,在第四条里面专门强调了:“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这里的“挂钩”,包括职别、立功受奖机会,以及在现役期间自己的研发项目等等挂钩。所以,职级、职务、立功(包括研究发明等等)就是非常重要的考评维度了。第八条?专门提到了“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问题。之前英武第一次创业失败,就败在了这个“信息共享”之上了。当时也是想要搞一个“老兵码”,即使没有这个信息共享,也可以通过现在成熟的技术,通过镜像比对、活体识别能够“确定老兵身份”。但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如何能够得到官方的认可?前段时间,阿里在杭州已经推行“老兵码”了,技术实现途径跟我们的一模一样,但人家能够得到杭州相关官方的认可,实施起来就大不一样了!所以,很多时候,圈子决定了你的前进方向。希望全国范围内的“优待证”能够早日发放到位,也希望在“脱密”后的信息库,能够像身份证信息库一样,能够给出接口,让更多的公司能够“真正共享信息”。在第八条,专门提到“统筹做好信息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相信未来的“信息共享”能够真正落地,加油加油!第十条提到了“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对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这个非常有意思,首先是“依法”,也就是你想要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那就要找到相关的部门,申请之后获得同意才可以组建志愿服务等团队。而就在前段时间,北京朝阳退役军人事务局已经组建了多支“退役军人志愿队”,并且在前几天朝阳区名“首都老兵”志愿者主动请缨到针对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上开展志愿活动,专门设置了医疗应急、政策解读、就业指导、法律咨询等多个窗口,为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提供专业化、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必须为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点个赞!改天也希望能够找到张主任好好汇报一下,看看自己能不能做些力所能及的贡献?第篇 退役军人保障法xx年月日,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草案共章条,涵盖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等方面内容,旨在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年月机构改革之前对军官和士兵的安置、就业、优待等工作分散在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比较分散,需要整合。长期以来,退役军人工作始终缺乏统一的立法和规范。现有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范畴,在对地方的影响力和执行力要求等方面,行政法规的效力与法律相比还是稍有偏弱。此外,上述两部行政法规中,较多出现“可以”“应当”等表述,缺乏具体细化的解释,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带来约束力不强等问题,容易产生纠纷或有些问题难以解决。因此,针对退役军人工作中普遍反映的问题,有必要制定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律,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如何让这部法律实用、接地气是退役军人事务部考虑的重心。据了解,草案初稿体现了“继承、创新与重构”三个特点,有些规定是新的制度设计,有些是对既有实践经验的总结。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很多问题,是长期积累、历史形成的。针对当时情况出台的好政策,时过境迁以后可能没法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满足新要求。此外,草案也搜集了外国有关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资料,吸收借鉴其中的有益做法。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政权稳固、厚植强军兴军根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提出了建立大创新优待制度。第一项: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当前,由于历史因素,参战退役军人并没有人人享受统一的优待和优厚的保障。有的仍在部队服役或退休的参战人员、转至机关事业单位的参战退役军人和转业至企业的参战人员,相比之下生活保障较优厚。但对于失业下岗的参战退役军人和农村籍参战退役军人,各方面的保障就比较缺乏。在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中,参战退役军人优待问题占有一定比例,出台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创新机制,是对这部分群体的基础保障,更是不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的时代呼唤。第二项: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展开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这项工作就是给每个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此次,制订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将退役军人建档立卡作为机制,既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更是为退役军人群体优抚保障奠定基础,不再让退役军人出现无人管、无人问的状况。第三项:发放退役军人证。退役军人证,众人熟悉的有三种证件,即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伍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转业证书(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证、士官证和警官转业证书)。义务兵、士官退役证,由国防部统一制证;军官转业证书,由中央军委统一制证。一直以来,退役军人证件在制证及名称规范上,没有实现统一管理,而且退役军人证件平时使用的少,不少退役军人出现遗失的情况。在退役军人证件的遗失补办上,也没有规范统一的政策,原则上一次发放,不再补办。然而,随着退役军人优待政策的不断健全,退役军人证被赋予了享有一定社会优待的功能,证件逐步得到重作文 我和书的故事视,但在补办问题上,却让不少战友犯了难。如今,规范发放退役军人证,这对享受社会同等优待,或许是一个福音。第四项:实行退役军人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有了好法规,关键在落实。无论是转业军人及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还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自打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以来,一些实实在在的新举措让人拍手叫好。然而,没有督察问责,没有考核评价,就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实行退役军人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创新机制,是督促好政策、好法规落到实处,让退役军人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的前提和保证!第篇 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体会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退役军人保障法》包括总则、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章,共条。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的专门法律,一部全面规范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法律,涉及退役军人权益的方方面面,为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退役军人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保障、服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是加强国家治国理政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军心、维护军人权益的法律准绳,该法律的颁布不仅仅有利于调动和激发退役军人的积极性,更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这部法律涉及退役军人权益的方方面面,为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这是退役军人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广大退役军人要懂法、知法,才能用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是当前重要工作任务,全体党员要带头学习,争做学法用法带头人;全体职工要逐句认真研学、学懂弄通、学以致用,争做学法用法明白人;要面向社会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浓厚氛围。我们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热潮,牢固树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奋斗目标,坚持“以满腔热忱为军人把好事办好办实”工作理念,按照“高站位、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高效率”五高要求,以“有法可依、有法必关于买年货的作文依”的法治思维扎实做好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开创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局面。我们要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的重要意义,继续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一要以学促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全文,把问题收集、矛盾化解、整改落实贯穿法律学习全过程,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实质;二要广泛参与。各科室各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思考落实过程中的成效并开展讨论,做好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教育培训;三要学以致用。要突出把握广大退役军人军属所关注的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困难救助等重点领域工作,按照法律要求做好分类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组织学习研究《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内容,明确各项职责任务,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新机制,以用情用心服务退役军人为目标,努力开创宿城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军人的一生有很多时间都奉献给了国家,他们是在做国和人民坚强的保卫者,是受人敬仰的,他们付出的不仅仅是汗水,更有着背后的血和泪。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更加坚定为退役军人保障服务的重要意义,有一个强大的国我们家,一支优秀的军队作为支撑,我们鼓足干劲全心全意投入到为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工作之中去。第篇 退役军人保障法部分退役军人觉得《退役军人保障法》出台对退役军人来说是件大好事,但是还是不够劲,因为计划分配转业干部关心的降级安置、公务员职级并行中部队任职经历的计算问题;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关心的身份问题;城镇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后失业再就业问题等暂时还没有予以解答。上述退役军人的反映有错吗?我觉得没有,《退役军人保障法》是一部保障退役军人权益的法律,意义重大。如果抛开退役军人利益,为这部法律而谈法律是有些耍流氓。但是我们也要承认,虽然这部法律虽然难以满足我们的全部需求,但是我们也要客观承认退役军人事业的发展都是要经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过程。我们一定要有耐心和信心。有很多人说,保障法很多规定以前都有了,比如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创业、褒扬激励等内容,但是以前有这些政策,他们的权威性、稳传统节日作文300字定性、长远性同以法律方式固定下来是无法比拟的。换个角度来说,退役军人保障法把我们退役军人原有利益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不能不遵守,不能再随便改变。这就是一大进步!当初再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最初,我们认识退役军人工作实际上包括管理和保障两个方面,但是通过管理实现尊崇,与实现尊崇的目的多少有些不符。这次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出台让我们退役军人可以放心了。法律的名称是保障法,开篇名义是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并且是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规定的原则是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以服务、保障为主,管理为辅。法律全文提高管理退役军人的仅有处,而服务、和保障词语上百处不止。以法律形式这样规定,这是对退役军人事业以后发展奠定了服务、保障、优待、尊崇的总基调。个人感觉,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出台只是退役军人事业刚放拉开帷幕,近期国防法修订、兵役法修订、军事设施保护法修订、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等都在密集行动中。关于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其他配套法律法规相信也会陆续揭晓答案。作为一名老退役军人我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希望国家在以后的配套政策中能够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重点问题。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方面,听说国家最近要出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条例》,希望国家能将退役军人安置进一步细化,着力解决公务员职级并行中退役军人任职时间不算问题;退役军人被降级安置问题,尤其是原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有对退役军人只安置一次的规定,建议重点废除,对应当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原则上非个人原因就应当保障他有一份工作。在逐月领取退役金方面,希望国家能够尽量提高退役金的发放金额,该取消的比例系数就取消吧。曾经有人甚至个人领导干部说,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几年,回来又安排工作,或者又每月发钱的凭什么啊。那我告诉你,凭的是国防和军队事业的极端重要性!从这次退役军人保障法中我们可以看出,对参战人员的尊崇优待多次提及,并且都放在了首要位置。退役军人的今天就是现役军人的明天,退役军人不能享受优厚待遇,现役军人出路受阻,他们怎么能够安心服役,谁还来当兵入伍,保家卫国。只有给军人和退役军人优厚待遇才成在部队,吸引真正人才聚集到部队中去,形成人才高地,才能在未来战争中占据制高点。从老美封杀华为我们还没有觉醒吗?不聚集军事人才,发展军事核心力量,到了关键时期将处处被动挨打。以上体会和建议,皆是发自肺腑,不足之处还请多多指正。第篇 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争取今年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形势,紧跟国防和军队改革新要求,积极回应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牵引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一、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系统梳理退役军人工作面临的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对策措施,蹄疾步稳推进政策出台。一年多来,重点围绕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退役士兵安置、服役表现与安置相结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悬挂光荣牌、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加强信访工作等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困难帮扶、社会优待等政策文件也在抓紧研究制定。二、着眼长远加强顶层设计。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方针,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目标,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努力构建以《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为龙头,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干,以相关配套文件为支撑的法规政策制度体系。今年初,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定了年立法工作安排,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三个类别确定了多个立法项目,每个立法项目均成立起草小组,明确任务完成期限和责任单位。为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工作,各相关单位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文稿。《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争取今年下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也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三、全面开展政策法规清理。为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伊始,即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清理,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涉及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大盘点,专门制定清理工作方案,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业务司相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合力推进清理工作。去年月,全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部署启动全面清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清理结果具有权威性,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目前,全面清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作为重点任务,对退役军人政策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完善配套政策,抓紧填补空白,为退役军人工作长远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第篇 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全文中,涉及到“优先”保障出现了次,都有哪些你关注的呢,一起来看看。、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由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对下列退役军人,优先安置:①参战退役军人;②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③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④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解析:优先安置,类群体有了明确,充分体现了分类保障、特别优待、物质精神相结合的原则。这其中,既有政治荣誉,又有相应的经济待遇,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显著的激励作用和强烈的感召作用。特别是参战的退役军人,这是对他们为国家做出贡献的认可,还有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安置理应优先,保障理应到位,优抚必须落实。这也是制度上的重大创新,给广大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带来了稳定的心理预期。、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国有企业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保障相应待遇。前两款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接收安置的转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解析:转业军人的编制保障,是就业路径的后盾。用人单位依法出现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安置的转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体现在法律基础上给予退役军人就业的优先保障。立法必须依法,优先留用也要体现唯一性,特别是对于部分企事业单位恶意强退强辞退役军人。、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及时办理。对下列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优先保障:?①参战退役军人;②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③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④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解析:退役军人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近些年成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政策上予以优先保障,体现了法律的立法权。当然,涉及到退役军人随迁子女的转学、入学,目前在政策实施上有地域差异化,安置地教育行政部门是主责,在涉及到退役军人随迁子女的转学、入学上,要有兜底,更要有优先,不能只看到法律规定,不做实际的政策推行。、?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和退役后补评或者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残疾退役军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解析:伤病残退役军人一直是被称为“弱势群体”。除了伤病外,保障法也提出了对于残疾军人的保障举措:依法享受抚恤补助;建立伤病残退役军人指令性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规定由国家供养的优抚对象,国家供养终身。这些保障解决了伤病残退役军人的经济问题,居住问题等。伤病残退役军人有就业意愿的,依法享受就业优惠。保障法出台后,这部分有意愿的伤病残退役军人可以优先被安置,一份工作不仅仅意味着谋生,同时也是一份自己可以养活自己的尊严和底气。、?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解析:退役军人虽然绝大多数都是好样的,但由于经历、专业、年龄等因素的影响,在很多领域,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其能力素质也是无法都适应满足要求的,需要有其他领域、单位和经历的人一起奋斗才行。说到底,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大家需要的是服务保障成效,而不是形式上的东西。来源广泛、工作专业,最终受益的还是咱退役军人自己。招录中,同等条件下规定退役军人优先,积极吸纳安置退役军人,特别是基层服务站,更应该成为吸纳的重点,同时相信招录的退役军人可以干好。、?军队文职人员岗位、国防教育机构岗位等,应当优先选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解析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适用于选拔符合退役条件且拟作退役安置的现役军人,已经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明确。随着转改文职的范围扩大,专业技能岗的退役士兵转改文职,体现了宽松的政策红利。优先选用,再参考同列其中的国防教育机构选人方式,这意味着退役军人有被优先选择的权利,但是选择权在用人单位手中。未来的转改文职,也会形成系统化管理,呈现出正规化的编制,待遇保障清晰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当优先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解析退役军人创业扶持优先,既是对退役军人回归社会自主创业的一种政策优待,也是拓展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优先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役,也是衔接了保障法中关于“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规定。目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保障工作,还存在着务虚多于务实、动嘴多于动手、表面文章多于实际举措的现象。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不能只停留在发文件上,在政策上,要有“上篇章”的实施,也要有“下篇章”的监督。划重点:①“优先”原则,对保障退役军人就业和激励现役军人士气都有好处。《退役军人保障法》全文涉及到次优先,具体到安置、就业、随迁、创业、招录等方面,体现在法律法规中,是一种政治态度,也是最大的鼓励和安慰。②优待优先权的问题,是真的可以从大处着眼的。如果把优待优先当作一种政治待遇,那么其享受范围就应该涵盖广义上的军人(含退役)及其相关人员,我们要算的主要是“政治账”。③在优待优先的具体物化上,也就是具体的福利待遇体现上,倒是可以稍作区别,以体现对现役和贡献突出人群的激励。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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