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范文
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篇
这份被称为事业单位改革路线图的文件提出,五年之内,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的,
回归行政机构序列;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逐步将其转为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同时,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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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经》记者了解,自《指导意见》内部印发以来,各地已着手对现有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有人数、经费来源等情况全面调查摸底,并按照规定撤消和整合部分事业单位。
在《指导意见》基础上,
去年月,由国务院办公厅内部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等九个配套文件,目前公开征求意见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将是指导意见的第十个配套文件。
此前,摸索了年的事业单位改革,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本身进行裁并、减员,单兵突进而未有进展,
相反事业单位越改革越多。
“改革要整体推进,就需要顶层设计,有这一份《指导意见》,有助于把各个部委的工作整合到一起,
避免走弯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但需要看到,事业单位改革涵盖万人,
涉及多方利益调整。在行政职能划分、政府与公共部门、市场的关系尚未厘清的现实下,
这项改革必将是一场持久战。
分类“博弈”
据公共管理学者估算,中国有万个事业单位,共计多万正式职工,
万离退休人员。
其中,只有不足%会回归行政序列和转为企业。
其余%以上的事业单位将会留下来继续提供公共服务,它们分布于医疗、教育、卫生、科技、体育等各个领域。
而在《指导意见》中,对这一部分事业单位加以细分,其中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细划为公益一类,由财政全额拨款;
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则划入公益二类,由财政差额拨款。
不同的公益属性则意味着不同程度的财政支持,
公益一类与公益二类的界定,其要害就在于此。
在地方看来,
《指导意见》太过笼统,
“我们这里,按照相关标准分类,有很多套不进去,很多事业单位的职能不是那么清楚。
”一位地方编制办工作人员说。
以妇幼保健院为例,目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其内部诸如分娩等业务是市场化的,而产检、婴幼儿预防保健等业务则属于公共服务。这种设置主要是基于地方财政压力,
政府试图引导事业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自行造血,来供养公共服务。
而在现实中,这一设置给牟利留下空间,
使得部分事业单位转而追逐利益,偏离了公共服务取向。
据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倪星介绍,
目前广州就在尝试将妇幼保健院拆分,市场化的部分可成立妇幼医院,公共服务部分则划归疾控中心。
中央此次对事业单位分类仍然没有具体明确的指引,给地方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
“中央之所以不对公益一类进行明确限定,可能就是考虑到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但倪星担心,这样会导致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相悖。
仍以妇幼保健院为例,北京、广州等妇幼保健院已经高度市场化,
其自身已具有很强的造血能力,
而甘肃、青海等贫困地区妇幼保健院则更多需要财政投入。“但按照现有的分类原则,
可能出现的结果是,发达地区具备的妇幼保健院能够得到财力的保障,获得全额拨款,
而贫困地区的则被推向市场,其公共服务能力被进一步削弱。”
因此,在倪星看来,事业单位分类必须要理清基本公共职责,
“比如需要将哪些是公共卫生服务,哪些属于基础教育等问题梳理清晰”。
并由中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就具体操作程序而言,在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之后,由各省份编制部门拟订分类目录,制定分类方案,
并征求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意见后,报省级党委政府批准。
这种情况下,
“中央与地方,
地方政府与部门之间会有一个博弈的过程。”吴江说。虽然具体分类方案由地方制定,但中央有审批的权力。在《指导意见》原则下的博弈,
将决定最终的分类结果。
此外,现有的事业单位都与政府行政机关有着紧密的联系,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各个部门都偏向于将所属事业单位划入全额拨款的一类,
在此现实下,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实为难题。
政府愿放多少权
此次改革,提出建立“公共服务体系”,并要强化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在吴江看来,由于中国公共服务缺口巨大,
政府投入远远不够,对于公益性事业单位,要提高公共服务的品种、覆盖率和质量,政府财政投入的力度应该加大。
但是这也带来新的问题,如何处理好未来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
《指导意见》提出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思路。并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规范和监管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
探索管办分离,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在汪玉凯看来,
上述原则要真正落地,
难度很大。据他介绍,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都依附于党政机关存在,甚至有一些成为上级部门安排退休人员的场所。
“未来,事业单位要逐步和党政机关脱钩,
建立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包括对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权、人员招聘的自。其中关键在于党政机关究竟愿不愿意放权。
”汪玉凯说,“政府愿意退到哪里,事业单位改革就能前进到哪里。
”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近年来,在公立医疗机构“管办分离”的呼声下,多个地方于卫生局之外都成立了医管局,实现形式上的监督权和资产所有权的分离,
但在实际上却依旧“管办合一”,
比如北京等多地的医管局局长仍由卫生局负责人兼任。
打破这一僵局的路径之一是引入更多的社会力量,通过形成竞争,
从而倒逼事业单位内部改革。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
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进入公益事业领域,并对其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
给予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但在上百万个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巨大存量面前,社会组织要获得一席之地谈何容易。“民营企业获得承认用了年的时间,
要培养社会组织,进行社会改革,可能更难。”倪星说。
而要通过引入新的社会力量,
来促进公益性事业单位内部改革,
将是一个更漫长的过程。
养老“双轨”挑战
在与行政部门艰难脱钩的过程中,
涉及事业单位人员自身利益的收入分配、社保等问题无法绕开。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年代建立,在企业职工中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形成企业、个人、国家三者分担的缴费模式。但改革未触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仍保留着个人无需缴费、财政拨付退休金的旧模式,
自此形成中国养老保险“双轨制”,因身份与机构性质而导致的养老金差距成为一个客观事实。
根据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的研究,目前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平均每月退休金约为元-元,
达到其退休前个人工资的%,而企业退休人员工资平均每月仅元,而这个差距还在呈扩大之势。
根据《指导意见》对事业单位的三种分类,未来事业单位回归行政序列的,继续享受财政拨款退休金,系改革受益者,不存在阻力;
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其本身多为自收自支型事业单位,已多年不享受财政拨款,职工多已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进入现有社会化养老制度,
改革难度也不大。
对于占大多数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指导意见》给出的改革方向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这意味着,公益性事业单位也将参照企业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既有经验已证明了改革的难度,
年月,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已先期展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其主要方向便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展开。但由于企业养老金和事业单位退休金间的巨大差距,
改革甫一出台即遭激烈抗议,“事业单位退休金腰斩”之说不绝于耳。有媒体报道,广东等地一度掀起教职工提前退休潮,以求退休待遇不降低。
鉴于此,目前,
五试点省市改革均无实质进展。
究竟如何保持相关待遇水平不降低,
《指导意见》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汪玉凯认为,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应当和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捆绑在一起,否则难以推进。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也建议,
将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一起纳入改革,
并参照企业年金制度,
提供全国统一的运营方式、投资工具、缴费方案。
深圳的经验或可参照。年月,该市在聘任制公务员中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作为补充养老保障。
职业年金实行不同的缴费比例:月工资总额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倍以内的,缴费比例为%;月工资总额达到或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倍的,缴费比例为%,
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由受托人管理职业年金,
委托专业机构投资运营。
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篇
日前,财政部、中央编办共同《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下称《改革意见》),提出到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力图通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提高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期,
财政部和民政部出台《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扩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和能力。
这是继年月国务院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后,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又一引人注目的动作。“这些进展都说明,年将成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重要一年。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说。
政府购买加码社会组织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成为本届政府的改革重点,
也成为“十三五”时期一项事关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任务。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
虽然我国年就开启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进程,但由于公共服务体制创新滞后,在传统事业单位体制下,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发展相当缓慢。财政部数据显示,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亿元,
同比增长.%,占全国财政支出和的比重分别达到%和.%,浙江作文
其中服务类采购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比重为.%。而欧美发达国家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收入的比例为%到%,服务类采购占采购规模的%以上。
“需要尽快打破事业机构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垄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的社会化、市场化。
”迟福林说。
目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还在进行之中,不同型的事业单位购买、承接公共服务,也有混乱之处。
一些事业单位往往近水楼台先得月,虽然并不具有最好的资质,却更容易拿到公共服务项目。
迟福林认为,除一些特殊领域外,
大多数公共服务领域都应该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事业机构与公益性社会组织之间能通过公平竞争获得政府公共服务的项目。在同样成本下,谁能够提供更多的公益性和更优质的服务,
政府就应该向谁购买公共产品。
扩大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中的份额,正是年政府购买服务的一项改革重点。
《指导意见》指出,要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公益慈善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迟福林还表示,部分事业单位可以有条件地转型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年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中就提出可以推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社区服务、社会福利、慈善基金、科技文化等一系列领域,都迫切需要一批公益性、独立性、专业性的社会组织。”迟福林说,目前一些事业单位是有条件转型的,
此举会带来多方面的改革红利。
推进事业单位向公益性社会组织转型,需要一系列改革及体制调整。迟福林建议,应尽快研究制定转型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
以实现事业单位改革的新突破,
同时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联动。
倒逼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倒逼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是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另一着眼点。
竹立家认为,从年便开始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现实中面临不少困难,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现实中角色不清。比如,一些行政部门的分支机构或外延机构,在改革风头紧时“安守”体制内职能,
风头过去便开始搞经营活动。
而一些真正的经营类事业单位,却通过各种方式,试图继续获得财政拨款。
竹立家认为,
事业单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一个重要角色,其分类改革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进程,是相辅相成的。
目前,虽然多数事业单位分类在文件上已经明确,但谁来购买服务、谁来提供服务在实际操作中也有混乱之处,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都是掣肘。
“下一步,
从加速两项改革进程的角度,就要明确政府购买是谁来买、向谁买、怎么买这些问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洁表示《改革意见》与《指导意见》正是解决这些问题。
《改革意见》指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既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也不属于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待明确分类后按上述定位实施改革。
“改革意见把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作了厘清,
将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角色定位给了一个清楚的说法。这也减少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各种打球或钻空子的可能。”孙洁说。
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益性
一、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产生的问题
目前事业单位改革以实施分类改革为主流思想,将事业单位分为行政类、公益类、经营类。
年中央编委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中明确将事业单位划分为完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证监会、银监会等行政监管机构;不宜或不能由市场进行资源配置,所需经费由财政进行保障,
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如公立医院、高等院校等;从事经营类事业单位三大类。
年,
重庆、山西、广东、上海、浙江进行了事业单位试点改革,
而且多侧重于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的主要在于减轻事业单位改革的阻力、进行政事分离的同时保障社会公益性、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但在改革过程中,主要出现了如下问题: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能否减轻事业单位改革的阻力
目前事业单位改革重要集中在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即公立医院、高等院校类。年月日,人社部召开第二季度新闻会,
介绍了事业单位改革下一步工作安排,
并明确表示将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部分城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编制管理改革等工作。所谓不纳入编制管理,
就是取消事业单位编制,保留事业单位性质,
高校、公立医院将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目前公立医院在编人员约有多万,高校在编教职工约万人。相较而言,
目前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阻力较小,但此分类改革一旦在实施中出现了阻碍,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将更加难以推进。
(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能否保障社会服务的公益性和服务能力
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后将实行财政差额拨款,即财政仅承担部分经费,
其余所需经费由该类事业单位通过创收来自己承担,这是否会增加普通家庭的经济负担,
削弱了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目的和其服务能力?如医院在实行差额拨款之前,更加强调公益,在实行差额拨款后,
医院在很大程度上转向了创收,甚至出现广东某医院庆贺住院人数超过万人的现象,以及魏泽西事件中的武警二院等现象。高校、公立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后是否会出现穷人看病难、看病贵,穷人读书难、读书贵等问题,
进一步拉大社会贫富差距?
(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否影响社会公平
目前,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参照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组成,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
单位缴纳不超过个人工资的%,个人缴纳不超过工资%,
而个人缴纳基数根据当地平均工资的%――%进行选择,各地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这便导致各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而产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的巨大差异。
同时,由于养老金替代率问题,将会导致已经进行改革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和还未进行改革的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营性事业单位之间养老保险金的巨大差异。
这些差异将会导致被改革者心理上的失衡。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解事业单位改革的阻力和难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采取的措施
(一)划齐制度标准,
保障总体公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行政类、公益类、经营类采取不同制度措施,必然会导致新的社会不公平,这有违事业单位改革的初衷。
因此,笔者认为,事业单位改革应该在养老保险制度、工资计发制度等设计上采取同样措施。同时,
在试点工作上将行政类、公益类、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进行,根据试点情况再进行分步骤实施。对于不能同时进行改革的事业单位,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
避免因事业单位改革而导致的双轨制,改革后的制度碎片化。
(二)完善事业法人制度
在完善事业法人制度的过程中,应加大完善相应的法人制度建设。首先是公告制度,
将事业单位的宗旨、经费来源及收费标准、业务范围以及接受监督监管的方式等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大众进行公告。其次,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凡涉及事业法人的重大事项,都应向社会进行披露,
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和管理。再次,
完善听证制度。凡涉及事业单位重大事项变更或者关系服务对象重大利息都应举行听证,并在听证过程中代表人应有民众自由选举产生,对于未经听证的事项,相关行政机关不能予以批准。
最后,
完善申述制度。对于一些不合理的服务项目,要接受相关利益群体和民众的申述。
(三)细化治理结构和治理规则
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等特点,这就要求在提供公共物品之前要做好治理结构的制衡,保障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提供的有效性。在治理结构方面,
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想分离,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同时,在人员安排与制度设计上强化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
在治理规则上,细化理事会议事规则、行政负责人治理规则、规则制定流程等相关治理规则。
三、结束语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关系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成败,
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公共服务的保障。在改革过程中要结合我国事业单位现状和实际,
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避免改革碎片化和复杂化。使事业单位改革朝着预期方向前进。
参考文献:
[]陈叶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人民日报,--
[]高和荣,
张爱敏。论中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完善[]。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第期
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篇
同志们: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已全面铺开。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带来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今天这次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总结经验,采取措施,加大力度,
以确保今年全市以实行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任务的全面完成。下面,
我讲几点意见:
一、前段工作的大体回顾
自今年月日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之后,绝大多数单位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安排,
狠抓落实,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综合全市情况,目前我市事改工作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
、各单位领导比较重视。各改革单位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把事改工作摆在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单位一把手敢于负责,
保证了领导力量与领导精力的到位。
澧县、汉寿、武陵、桃源、津市、市教育局、建设局、卫生局、一医院等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十分重视,
工作主动,措施有力。澧县县委、县政府对事改工作高度重视,不因抗击非典而忽视事改工作,不因阻击洪魔而延缓事改工作,
在抓好各项中心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部署事改工作,于月份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
使全县的事改工作全面推开。
汉寿县委、县政府在集中精力抓经济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事改工作,
主要领导亲自召集事改办的工作人员开会,要求“立意要高,效果要好,改革要措施”,
创造性的开展好事改工作。由于各单位领导重视,使得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宣传发动工作做得比较扎实。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为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
全市各级各单位,
着重狠抓了宣传发动工作,
统一认识,
大造声势,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改革单位召开各种大小会议,市改革办在《常德日报》宣传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政策,印发宣传资料万多份,
从而较好地统一了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端正了认识,积极投身改革。市一医院领导班子,
在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之后,召开大会贯彻精神,走出去学习外地经验,
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等方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使全院职员较好地形成了改革共识。
、工作方案制订得比较符合实际。为了使改革稳步推进,不打乱仗,
各有关单位按照事改办的要求,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精心制订了改革的规划和方案。
从全市规划的情况看,大部分都安排在—季度实施改革。从各单位制度的工作方案看,一般都做到了把上面的方针政府及要求与各单位的实际相结合,
讲原则,
按程序,充分走群众路线。
市教育局在抓改革中,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改革方案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
三番五次征求基层学校的意见,制订的改革方案既符合上面的精神,
又比较切实可行,为全市教育系统的人事制度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工作推进积极稳妥。
按照上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精神,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制订了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三定两改”的工作思路,重点在建立一种新的机制上作文章。“三定”,
即定机构、定编制、定职数,
“两改”,
即改革用人制度,
改革分配制度,
重点是建立一种新的用人和分配机制。
围绕这一思路。市事改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在调查研究、办点试范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常德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常德市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聘任暂行办法》、《常德市市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及《市属事业单位内部收分配制度工资改革实施办法》等五个政策性文件,以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为了巩固改革成果,
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出台了《常德市市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
对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每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次,杜绝人事上的暗箱操作。同时各改革单位能从稳定的大局出发,在积极稳妥组织本单位改革的同时,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争取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使改革能正常进行。从目前的情况看,此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健康平稳。
、督导工作比较有力。
为促进工作落实,
市事改办举办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骨干培训班,
内容涉及改革的方方面面。在此基础上,为确保改革进度与成效,
市事改办组织力量对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督查,
并建立了月报制度,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了改革的推进。
尽管我们前段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积累了不少经验,但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单位领导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重视不够,
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求稳怕乱和“等、靠、要”的思想,“一把手”过问很少,工作思路不清,有的甚至连规划和工作方案都没有很好地制订出来。
个别单位的改革方案、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流于形式。有的主管部门对基层改革单位的协调指导力度不够等等。二是部分事业单位改革的宣传发动工作还做得不够扎实,部分职员对改革的认识不够高,
因而参与改革的态度不够积极,
行动不够自觉。三是整个改革进度不快,
发展不平衡。从整个改革的进度看,已完成聘用制度改革的单位只占.%。各区县、单位与单位之间进度不一,
有的县和市直单位行动迟缓。希望有关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对待上述问题并加以改正。
二、对下段工作的要求
总的目标要求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年底前全市完成聘用制改革任务,并结合进行分配制度改革,用—年时间,
逐步建立起自主灵活、形式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由此看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已不再是改与不改的问题,
而是如何加快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的问题。
为了推进此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事改工作列为了全市的“双十”工程。
因此,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实施改革单位的领导,
一定要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牢固树立任务、时间观念,
要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精神,切实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抓紧抓好。
第一,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人事制度改革的任务能否保质保量的完成,关键在于领导。因此,
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的领导,
特别是一把手必须首先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坚定改革信心,克服畏难情绪,
立足单位实际,认真履行好主要责任人和协调责任人的职责。各单位要抽调得力的力量组成工作班子,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
这样一项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改革,没有得力的领导和工作力量抓是不行的。从今天起,我们抓督导,首先要督导领导力量到位的情况,
凡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
第二,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要进一步认真组织单位职员学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领导讲话、典型经验等,促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转变观念,提高对改革的认同感和心理承受能力,努力营造改革氛围。
第三,要抓紧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今年只剩四个月时间了,
越到年底工作越多。因此,
、、月份正是实施改革的大好时机。各单位抓住这段时间。没有制订方案的要抓紧制订方案。制订了的要抓紧实施,再不能等,
再不能看了。各单位要作出科学安排,确保年底前实行聘用改革任务的完成,决不能打折扣。为促进事改工作,
市里准备派出几个督查组分别在市直单位巡回督查,
每半月发一次进度情况月报,年底进行检查验收,并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挂钩,
影响单位评先。
第四,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和规定的程序操作,
是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顺利推进的关键。因此,必须吃透上情,认真领会弄通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的改革方案必须与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相一致,
必须经单位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和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施。具体操作中要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
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决不能随意简化工作程序,不能搞领导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确保单位和职员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之后,
要按照改革的要求实行人事制度。实行人事,有利于搞活单位内部用人机制,
疏通人员出口,
解决目前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进人容易走人难”的问题;有利于降低单位管理成本,提高人事管理效率,解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后顾之忧。
根据我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
从今年起,市直事业单位的辞职、辞退人员,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一律由人事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希望各单位能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
严格按规划实施。
第五,要齐抓共管,
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是哪个部门一家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凑效。因此,
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分工协作,
各司其职,围绕不同时期改革的中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尤其是组织、人事部门,要敢于牵头,做好经常性的宏观指导工作。编制部门要抓紧做好编制的审定工作,
社保部门要提出事业单位推行社会养老统筹的具体意见,并尽快落实市本级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措施。财政、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配合,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改革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充分尊重改革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意见,
工作中多给予政策指导、协调服务,力戒影响改革正常进行的行政干预和包办代替现象的发生。
第六,要加强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单位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的思想工作,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化解矛盾,
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的稳定,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同志们,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员聘用制工作必须在年底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
希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改革单位,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动力,树立时间与质量相互统一的思想,按照既定的日程安排和具体要求,
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我相信,只要我们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坚定信心,
齐心协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就一定能胜利完成。
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篇
《意见》强调,
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文化体制改革的原则要求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坚持勇于实践、大胆创新,
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
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形成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
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
《意见》要求,
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要根据现有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明确不同的改革要求。
要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调整资源配置,逐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政策,拓宽渠道,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公益事业。加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逐步解决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相对缺乏的问题,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加强文物保护,
扶持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建设和改造文化服务网络。要改进和完善国家扶持方式,
坚持和完善有关文化领域的重点扶持政策和措施。要以项目投入为手段,以激发活力为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确保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要优化组织结构,整合内部资源,
转变经营方式。要深化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改革,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不得相互混岗。
《意见》要求,深化文化企业改革,要规范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转制企业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
合理确定产权归属,做好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等工作。
确认出资人身份,明确出资人权利,
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要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转制企业自工商登记之日起,实行企业财政、税收、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制度,
重视职工权益保障,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切实做好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妥善安排富余人员。
要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要着力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创新对外文化交流体制和机制。实行政府推动和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
成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主体。
《意见》指出,
加快文化领域结构调整,要合理配置文化资源,盘活存量,优化增量,
解决国有文化资产结构失衡、效益不高、闲置浪费问题,科学规划和配置公益性文化事业资源、报刊及广播电视资源,
促进文化资源配置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倾斜。
要大力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培育和建设一批出版、电子音像、影视和动漫制作、演艺、会展、文化产品分销等产业基地。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支持和鼓励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
鼓励同一地区的媒体下属经营性公司之间互相参股。
支持中小型文化单位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产业群。要大力推进文化领域所有制结构调整,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
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升级,
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意见》指出,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要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
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重点培育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等文化产品市场。加强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
培育和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大力培育和开拓农村文化市场。要完善现代流通体制,
深化国有发行企业改革,打破按行政级次、行政区划分配文化产品的旧体制,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要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
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推行知识产权、市场开发、市场调查、信息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建立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文化领域宏观管理,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健全文化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文化立法,
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文化政策逐步上升为法律法规。继续执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
制定和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激励文化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各地可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相关政策。
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篇
一、改革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事业单位机构分类管理、编制总量控制的基础上,
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内部分配制度为重点,以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坚持政府宏观管理和落实单位用人自相结合,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逐步建立起政事职责分开、法人地位明确、单位用人自主、政府依法监管、配套政策完善,促进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的人事管理体制。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机构分类管理、编制总量控制。我市现有事业单位按其职能和性质分为经营服务类、行政管理类和社会公益类。
不同类别事业单位要实行不同的改革。经营服务类转企改制,逐步推向市场;行政管理类剥离经营服务职能后,重新核定机构编制,
逐步纳入行政管理序列;社会公益类按照本意见积极推进改革。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系统事业发展情况,按照资源整合的要求,可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同类事业单位之间自主进行编制调剂。
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按编制数额、供给方式和核定的工资总额拨付经费,减人不减经费,
增人不增经费。逐步实现“以事定费”。
(二)推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按照国家有关岗位设置的规范要求,
本着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岗位。要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聘用双方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年月日前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落聘后,
原则上不推向社会。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革事业单位领导单一的委任制,在选拔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
规范直接聘任、公开选聘、推选聘任、竞岗聘任等办法,明确受聘者的任期和责、权、利。
(三)自主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实行评聘分离,
凡符合评审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对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聘用,可以高职低聘、低职高聘,也可以不聘。
(四)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号令)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可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也可委托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统一组织。
(五)畅通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事业单位根据发展需要,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对急需人才确需超出编制限额的,报经市编委同意后可以自主引进。
充分发挥人才柔性流动机制的作用,努力实现高层次人才和智力资源共享。
(六)自主决定分配方式。
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按照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情况,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
自主决定分配。拟定的分配方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分配应以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主,允许高薪聘用优秀人才,
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但职工月收入不得低于当年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多元化分配模式,积极探索劳动、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有效形式。
(七)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编制调剂情况、岗位设置方案、人员聘用结果、实施的分配方案,及时报主管部门和人事、编制部门备案。实行实名制管理和人事。
三、改革的组织领导
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
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进行。
(一)事业单位作为改革的主体和执行者,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依法加强对人员进、管、出的管理。
改革方案要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自觉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组织者和推动者,负责制定本系统、本行业的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绩效目标。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监督与管理;要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类型和不同特点,
建立不同的考核评价体系;要严肃改革纪律,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改革纪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
(三)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支持和保障者,要围绕改革的进度和要求,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保障机制和办法,
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
(四)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者,要加强对改革的政策指导、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
指导事业单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
帮助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
四、改革的时间要求
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改革按全市统一部署先行一步。市直教育系统*年暑假期间全面展开;
市直卫生系统自*年起逐步推开。
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各县、区都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改革计划,拟定方案,
*年要全面推进改革工作。
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篇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机构改革精神,
推进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顺利实施,区区委区政府根据《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统筹谋划、周密安排,
凝心聚力谋划卫东区机构改革。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宣传工作。区委区政府把抓改革举措落地作为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推进机构改革。
区委编办把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作为全办中心工作来抓,及时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省级机构改革方案》、《省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等上级改革文件汇集成册,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
全面把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营造讲改革、抓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凝聚改革共识,筑牢改革基础。《省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区委区政府积极进行机构改革前期调研工作,先后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等问题进行调研,
把各项改革的“联络图”和“关系网”理清楚,形成多份调研报告,
为全区党政机构改革准备第一手材料。成立党政机构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区委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抓改革工作,
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督促改革有序推进。
区深改办、区委编办主要负责拟定工作计划,开展调查研究,
起草改革方案、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对外协调联络等工作,保障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认真梳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实有人员等情况,
形成了《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统计表》、《区机构减少统计表》、《区机构改革部门拟分配编制领导职数》等,建立起了基础工作台账。按照改革前后时间跨度制定了《区机构改革时间节点、任务清单》,
提出了改革的路线图。
三、明确改革重点,
稳妥推进改革
在区委的领导下,区委深改组、改革办、协调小组、专项小组、区编办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
认真听取市委改革办、市编办的指导意见,并和三区广泛沟通讨论,形成《区机构改革方案(草稿)》。
区领导多次召开改革办会议,
审定机构改革方案有关事项,
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区机构改革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了《区机构改革方案》(〔〕号),
如期召开区委八届五次全会,印发《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号),细化区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区政府机构改革专项小组责任分工,建立区领导分口推动机构改革工作机制。
区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政府机构改革推进会,统一研究办公用房调整、机构牌子制作、车辆调配等具体工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摸清全区办公用房、车辆底数,提出拟调整方案,
政府办统一制作各单位牌子,完成机构改革单位挂牌、印章刻制、收缴工作,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按时间节点配备到位。
同步拟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同市委批复的行政机关改革同步推进,
同步进行。先后形成了《关于部分科级事业单位调整的请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涉及事业单位调整意见》、《区机构改革部门拟分配编制领导职数统计表》等,计算改革前后机构数、领导职数减少情况,拟定新组建事业单位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意见。
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坚持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涉改部门人员转隶工作。
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干部和人岗相适、事业为重的原则,严格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通盘考虑人事安排事宜,组织、编制、人社、财政部门统力协作,
各部门做好干部群众思想工作,按时组织落实好人员转隶工作,
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篇
年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启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推进下去,便发生了诸多类似于杨先生所在研究院的戏剧性变化。
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下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该研究院在事业单位改革的前提,即分类定性上纠缠多时。
今年第一次关于这个主题的会议,
做出将本单位划入“公益二类”的判断。
但随后引发各种内部争议,且不被上级认可。
“上报到总部后,
上面不是很满意,
被打回来,让再重新报一遍。”杨先生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经过再次开会讨论,
研究院又以“公益一类”上报。
按中央精神,事业单位分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大类,大类中还有小类,如公益一类为财政经费保障正常业务,
公益二类则为经费补助加市场配置资源。
两年多前定调的这场大改革,涉及三千万“事业人”何去何从,目前仍在紧张地划分类别。
具体单位举棋难定,整体改革步履维艰。
去复合化
年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与之配套的个文件,
被认作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顶层设计。
今年月,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赫然在列,要求推进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险制度等改革,加快管办分离和建立法人治理机构。
据中央精神,
本轮事业单位改革的任务之一是纯化事业单位类别,改革初步目的是仅存新型体制机制下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按国务院安排,从年后的年内,要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
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改革基本完成,公益类在人事、收入、社保、财税和编制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年月,时任中编办主任王东明曾公开表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已基本结束。对于划分类别的步骤,全国各省市正紧张进行。
而改革首先面对的问题是,现实中很多事业单位属复合型。因此,
现有的分类标准让这些单位在执行时颇感为难。
以公路、港航机构为例,其机构普遍同时承担行政管理、公益服务、生产经营三种功能,任何单项职能都不能作为确定类别的主要依据。
“本轮改革要求按主要职责任务和发展方向确定类别,对其他职能进行调整,
也就是完全‘去复合’,这意味着改革到位后复合型事业单位将不复存在,”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针对这类事业单位,可能会采取拆分方式,
比如将其具有参公性质的部门,划入行政类;将一般的业务部门,
划入公益类。
以竹所在的国家行政学院为例,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部门,
可能将被分类进入行政类,而以教研为主的教职部门,可能会被划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些省市也针对此问题各自寻求解决办法。
浙江省即专门出台《关于少数复合型事业单位分类的指导意见》,
对能将非行政管理职能剥离的公路、港航机构,
可确定为监督管理类,对不能剥离的可暂时确定为社会公益类。
重庆的做法为:结合机构编制部门明确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单位实际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其主要职能是履行行政职能还是履行公益职能。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任进说:“他们的判断标准是,
所履行的行政职能在单位承担职责任务中的地位,
辅以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业务量、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占比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
“挤”与“靠”
月日,中编办召集部分省市编办负责人召开座谈会,
一方面是让各省交流经验做法,研究探讨共性问题;
另一方面是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指导各省进一步完成对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
“现在的类别划分以地方政府为主,中央和国务院层面的事业单位目前推起来很难。”任进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比如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
往往想划入行政类,但是又不行。
年月,中编办同财政部、人社部共同发文《关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通知》,提到:要严格按照社会功能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不以机构名称、经费形式、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
防止公益类向行政类“挤”、经营类向公益类“靠”。
根据各类事业单位与“公”的关系亲属不同,
公益类的往往愿意“挤入”行政类,因为后者的改革方向是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经营类的则愿意“靠进”公益类,缘自后者也可获得财政拨款或者定额定向补助等。
行政类事业单位是分类推进改革的难点。“年的中央指导意见里,
对于行政类事业单位的划分有些模糊,所以操作起来更难。”任进说。
除此之外,
现行的行政类事业单位面临着“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的约束性条件,
其完全实现“行政职能回归”的路途充满巨大挑战。
本轮事业单位改革中,对于行政类事业单位的划分标准为: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将行政职能剥离并划归行政机构;
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
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完全承担行政职能且确需单独设置的,
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尽量综合设置。
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
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但是,“此类机构数量和人员非常多,要完全实现行政职能回归,
并做到两个不突破,几乎不可能。”竹立家说。
尚未触及核心
人社部专家认为,严格分类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前提,如果这一步走不好,再往后,
人事、社保方面的改革都很难有效推开。
据有关机构今年围绕事业单位改革所做调研,
发现在不少省市中,改革仍处于停滞状态,首先是因为分类缺乏可操作的标准,类别未定的事业单位,
无法开展相应的改革。
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事业单位改革将带来的利益调整,
使众多将被调整利益的事业单位缺乏改革动力,阻力较大。
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待遇落差明显,事业单位职工普遍担心在改革中利益严重受损,
因此对改革比较抵触。
长期以来,中国退休制度逐渐形成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为分野的“双轨制”。工作性质相近、年限相同的职工,
从企业退休和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后养老金差距明显。
据年官方统计数据,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退休职工养老金比例为:.:.。年以后,有关官方数据未见系统公布,
但据专家测算,
目前调整比例不大。
年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
据近期媒体报道,
年过去,这些试点的改革多数没有实质进展。记者采访中听到最多的声音是“难办”。
另外的阻力还来自于人员安置问题,
怎样妥善安排那些被撤销、被整合的事业单位的官员,是本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要面对的又一难题。
年即有媒体报道,某省在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中,撤销了上千个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但却把被撤销单位的编制人员转移至差额拨款或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