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贪为宝

不贪为宝

出版时间:1989-01

    不贪为宝 : 词源: 《左传·襄公十五年:》“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 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其里 使玉人为之攻之 富而后使复其所。”
词由 有个宋国人得到一块宝玉把它献给子罕。子罕是春秋时宋国的正卿 为官清廉 不慕富贵。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的人说:“我把这块玉石给玉工看过 玉工认为是一块宝玉 因此我才敢献给你。”子罕说:“我认为不贪是宝 你认为玉是宝 如果把玉给我 我们就都丧失宝了 还不如各人拥有各自的宝。”献玉的人叩头说:“我们老百姓若收藏玉 定会招致祸患 缴出这块玉是为了请求免死啊。”子罕把献玉的人安置在自己的居处 派玉工为他雕琢玉石 并把玉卖掉 使献玉的人富有了再回到他自己的住所。词义: 把不贪这样一种品格作为自己的珍宝。表示廉洁守本分。
书证: 北朝·庾信 《周上柱国齐王宪神道碑》:“宋人献玉不贪为宝;伯成子高 守仁为富。”《隋书·韦世康传》:“志除三惑 心慎四知以不贪而为宝处膏脂而莫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