锥刀之末

锥刀之末

出版时间:1989-01

    锥刀之末 : 词源:《左传·昭公六年》:“锥刀之末将尽争之。”
词由:春秋时郑国的政治家公孙侨(字子产)执政后即实行改革整顿贵族田地和农户编制。他为了使百姓知法守法特地把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加以公布。为了这件事大夫叔向写信给公孙侨说:古代的先王都是依照事实临时处置罪犯的。不预先订出刑法 是怕百姓知道刑法后会互相争执 一有争执的机会 百姓就会找法律条文来做护身符。这样 即使象针尖大的一点小事也可能争论不休。且案件一多 行贿的就跟着来了。我看过了你这一代 恐怕郑国也就衰败了。公孙侨回信说: 你说得颇有些道理 只可惜我没有本领管到下一代 而只想拯救一下我们这一代!
词义: 尖刀的末梢。锥刀: 尖锐的小刀。末: 末端。比喻微小的利益或事物。亦作“锥刀之利”。
书证: 《后汉书·舆服志》:“争锥刀之利 杀人若刈草。”《晋书·阮种传》:“则风俗凋弊人失其性 锥刀之末皆有争心。”《南史·任昉传》:“竞毛羽之轻趋锥刀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