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齐眉

举案齐眉

出版时间:1989-01

    举案齐眉 : 词源: 《后汉书·梁鸿传》:〔鸿〕为人赁春。每归 妻为具食 不敢于鸿前仰视 举案齐眉。”
词由: 东汉人梁鸿 年轻时家里很穷 由于刻苦好学 后来很有学问。但他不愿意做官 和妻子依靠自己的劳动 过了俭扑而愉快的生活。梁鸿是个学问渊博而有节操的人 家乡不少人曾向他提出要以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为妻 但都被梁鸿谢绝。同县有一位姓孟的家有女儿名孟光 年已三十肥壮黑丑 给找了多次对象 她都不嫁。其父母问她为什么 她说:“欲得贤如梁伯鸾(梁鸿之字) 者” 梁鸿听到这一消息 欣然愿意与孟光结为夫妻。婚后不久 他们俩人隐居霸陵山中以耕织为业 咏诗书、弹琴为娱乐。后梁鸿东出潼关在访问京师洛阳时曾作《五噫之歌》一首对朝政有所讥讽。为此皇家下令捉拿他。从此梁鸿更姓改名与孟光隐居于齐、鲁之间。后又迁居吴地借居于当时有钱人家皋伯通之小偏房以替人春谷为生。梁鸿劳累一天归家孟光把饭菜都准备好“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孟光的举动惊动了皋伯通他认为梁鸿“非凡人”。于是将梁鸿夫妻请到家里居住。后梁鸿在此潜心闭门著书十余篇。梁鸿死后葬于吴地孟光后来归回扶凤老家。
词义:原指孟光送饭给梁鸿时将托盘举到和眉毛相齐表示对丈夫的尊敬。案:古时有脚的托盘。后形容夫妻互敬互爱。
书证: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回:“次日遽公孙上厅谢亲设宴饮酒。席终归到新房里重新摆酒。夫妻举案齐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