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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范文

全民阅读 http://www.jiayuanhq.com 2024-03-03 15:07:33

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篇

【关键词】暴力;对比研究;

学生;精神卫生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暴力已成为世界范围内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是~岁人口的主要死因之一。校园暴力作为暴力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

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施加于学校成员(学生和教师)的能导致身体和心理伤害的行为。青少年是校园暴力的高危人群。伴随青春期发育、体能增强,行为能力提高,但情绪不稳定,

易受益惑,

加之同伴影响力增加,反权威、寻求独立等特征,青少年最易成为暴力的受害者,

同时往往也是暴力的始作俑者。据对个国家资料的统计,

各种形式校园暴力的年发生率高达%。为了解柳州市中学生校园暴力行为发生的现状及影响因素,

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笔者于年-月进行了本次调查,现报道如下。

对象与方法

.对象以柳州市区中学生为研究对象,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

随机抽取柳州市全日制中学所(普通高中所,重点高中所,职业高中所,普通初中所,重点初中所),

每所学校随机抽取个班,共调查学生名,收回有效问卷份,有效应答率为.%。

年龄~岁,平均(.±.)岁。汉族学生名,壮族学生名,

其他民族学生名;男生名,女生名;重点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重点初中、普通初中人数分别为,,

,和名。

.方法使用“中国城市青少年健康相关行为调查问卷”进行现场调查。问卷内容包括易导致伤害的行为、不健康、网络成瘾行为、物质成瘾行为、缺乏运动锻炼行为以及不良饮食行为共个方面。本文只对暴力及校园暴力行为倾向的发生情况进行分析。

暴力及校园暴力行为倾向由项指标组成,分别从躯体暴力、言语暴力、性暴力、情感忽视、不安全感等不同侧面来反映。

由研究者和经过培训的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担任调查员,在学校校医和班主任的配合下,

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统一发放问卷,限时统一回收,学生独立完成。

.暴力定义采用关于暴力的定义:蓄意运用躯体的力量或权力,对自身、他人、群体或者社会进行威胁或伤害,造成或极有可能造成损伤、死亡、精神伤害、发育障碍或权益剥夺的行为。校园暴力倾向包括发生在校内、上下学途中,学校组织的活动及其他所有与校园环境相关的暴力倾向行为。

本研究将“凡遭遇过次或次以上暴力事件者”定义为例暴力事件的受害者。

.不良心理一情绪障碍集聚判定标准

由以往个月中发生的不良心理一情绪问题组成:“孤独感”、“学习压力”(因学习负担或成绩而心情郁闷)、“失眠”(担心某事)、“伤心绝望”(持续周以上且停止日常活动)、产生自杀意念项指标中“经常”或“总是”答案的为阳性,同时有项以上指标为阳性的为不良心理一情绪障碍集聚。

.数据录入和分析使用.软件进行数据录入,

.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调查数据进行双录入,计算各项相关危险行为发生的频数和百分率,

百分率之间的比较采用检验。

结果

.不同性别学生校园暴力行为的流行现状被调查的名学生在过去中有人在校园或往返学校的路途中遭遇暴力,

发生率为.%,

其中男生为.%(/),女生为.%(/),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不同类型学校学生校园暴力行为流行现状被调查的名学生中,初中生、高中生、职业高中学生暴力行为发生率分别为.%(/),

.%(/),.%(/),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不同类型家庭学生校园暴力行为流行现状根据长期与被调查对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组成情况,将学生家庭分为核心家庭、大家庭、单亲家庭、重组家庭与隔代家庭(长期和学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没有父母亲)种类型。

重组家庭和单亲家庭是暴力行为发生的主要人群,不同类型家庭学生暴力行为的报告率见表。

.有暴力行为学生不良心理一情绪障碍集聚情况有打架(躯体暴力)的学生同时伴有种以上不良心理一情绪障碍集聚的占.%,

无打架行为的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种以上不良心理一情绪障碍集聚的占.%,

无被恶意取笑行为的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讨论

校园暴力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之一。有文献报道,

在我国中学校园内,以斗殴打架、勒索财物等为典型表现形式的校园暴力有蔓延发展的趋势;另外,

语言讥讽、歧视等非典型的暴力形式也普遍存在。

调查显示,柳州市中学生校园暴力的发生率为.%,其中言语暴力所占的比例最高,为.%;

躯体暴力、犯和抢掠占了.%。不论是哪种类型的暴力,

都会对青少年的身体健康、生长发育以及心理造成实际或者潜在的伤害。

调查结果显示,各种类型的暴力事件发生率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

均是男生高于女生,可能与男生的生理特点有关。一方面由于男女生暴力的表现形式不同,面对冲突时男性倾向于采用武力解决,而女性倾向于采用间接的语言形式解决,

比如疏远、排斥、诽谤等;另一方面男性的社会角色鼓励其采取武力攻击。

可见男生是校园暴力的高危人群,也是重点预防的对象。

破碎家庭的子女缺少温暖环境,自卑心强,格外易将所有的挫折和批评(即使明知是善意的)都当成是对自己人格的“诋毁”,从而激发强烈的暴力行为动机。单亲或重组家庭的孩子遭受暴力的报告率明显高于其他类型家庭,

可能由于家庭的不完整,缺乏来自家庭的情感支持和安全保障,成为弱势人群,

从而导致暴力概率增加。

暴力行为随着年级的增高而下降,

可能一方面因为随着年级的增长,被施暴的同学逐渐摆脱了身体上的弱势,从而减少了暴力行为发生的概率,提示应对低年级学生进行早期干预。

不同学校类型暴力行为报告率的差异可能与学校生源、管理、氛围有关。

职业中学男女生均是遭受性暴力的高危人群,是重点预防对象。

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篇

家庭暴力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世界性社会问题。据全国妇联的调查显示,在.亿中国家庭中,%存在家庭暴力,

每年有万个家庭因暴力而解体。

家庭暴力是“在家庭内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殴打、家庭中对女童的性虐待、强奸配偶和其他有害于妇女的传统习俗、非配偶的暴力行为和与剥削有关的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是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重要原因之一,

是社会公害,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家庭范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

反对和消除家庭暴力是一个国家应负的责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到来之日,律师给出了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手段。

许多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

不愿意投诉;也有许多妇女是慑于施暴者的威胁恐吓,不敢求助,习惯逆来顺受、委屈求全。据调查,

施暴者就象吸毒上瘾一次,往往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所以当您第一次遭受家庭暴力的时,就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

对家庭暴力坚决的说“不”。

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选择正确的维权手段。

根据《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全国妇联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等相关规定,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如下维权途径: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应当及时拨打“”报警,

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施暴造成受害妇女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可五年级漫画老师作文500字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在离婚时获得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

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

其法定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篇

【关键词】双亲;家庭暴力;流行病学方法;

儿童保健服务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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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儿童虐待成为公共卫生的热点问题。

虐待会给儿童的行为、社会化、认知和情感等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并且可持续到成年期[]。

等[]研究表明,暴力行为有世代传递性,

童年期遭受虐待可能增加其将来对子女施暴的危险性。

因此,防治幼儿虐待对儿童个人和社会都有着长远的意义。有调查结果显示,家庭是儿童受暴力侵害的主要场所之一[]。

为此,笔者于年月对包头市所幼儿园儿童的家长进行了调查,旨在为深入探讨幼儿躯体虐待现况、制定以社区为基础的反对儿童暴力干预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对象与方法

.对象选取包头市所幼儿园,

以大、中、小班各年级的所有幼儿的家长为调查对象。研究报告作文在被调查的名家长中,母亲人(.%),

父亲人(.%)。被调查家长的孩子.%(人)为男孩,

.%(人)为女孩;

年龄~岁,平均(.±.)岁;其中.%为独生子女,.%的生活在城市。

幼儿父亲年龄为~岁,平均(.±.)岁;文化程度以高中最多(.%),其次是大学本科及以上(.%),大专占.%,

初中占.%,小学及以上的占.%。幼儿母亲年龄为~岁,平均(.±.)岁;文化程度也以高中最多(.%),

其次是大专(.%),本科及以上占.%,初中占.%,

小学及以上占.%。

.方法基于以往国内进行的儿童虐待问题的定性和定量研究[-],并参考国外有关文献[]设计父母对孩子躯体虐待行为调查表。

问卷内容主要包括:()一般人口学指标。()最近内应答者(父亲或母亲)对子女实施躯体暴力情况。躯体暴力分为非接触性体罚和接触性躯体暴力。参考国外相关研究[-]又将后者分为轻度、重度、极重度接触性躯体暴力。这类躯体暴力分别包含,

,,项指标。回答在调查前的最近内曾对子女进行至少次非接触性体罚,为父母对子女非接触性体罚阳性。

同理,曾对子女进行至少次轻度躯体暴力,为父母对子女轻度躯体暴力阳性;曾对子女进行至少次重度躯体暴力,

为父母对子女重度躯体暴力阳性;曾对子女进行至少次极重度躯体暴力,为父母对子女极重度躯体暴力阳性;

轻度、重度、极重度躯体暴力中任意项阳性,则认为接触性躯体暴力阳性。()躯体暴力给幼儿造成的躯体伤害情况。

.数据录入与分析在幼儿园班主任的帮助下,将装在信封内的调查表发放给家长,

说明调查目的并督促次日交回。本调查为不记名自愿参与。总计发放家长问卷份,有效回收份,获得合格问卷份。

用软件对数据进行双录入核查并逻辑检错。用.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算相关指标的频数和百分率,描述应答者(父亲或母亲)对子女实施躯体暴力情况、暴力给幼儿造成躯体伤害情况。

运用χ检验,比较不同性别、不同年龄幼儿受躯体暴力伤害情况。

结果

.父母对子女实施躯体暴力情况在最近的内,.%的父母对子女实施过至少项躯体暴力,.%的父母实施过非接触性体罚,

.%实施过接触性躯体暴力(轻度躯体暴力报告率为.%,重度躯体暴力报告率为.%,没有幼儿受到极重度躯体暴力)。见表。

.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幼儿受父母各类躯体暴力伤害情况表显示,

重度躯体暴力伤害报告率因幼儿年龄不同而存在差异(χ=.,=.),男孩受重度躯体暴力伤害率显著高于女孩(χ=.,.)。

.暴力给幼儿造成的躯体伤害情况结果显示,近内有.%的幼儿曾因躯体暴力出现身体红肿、青紫,.%的幼儿曾因躯体暴力出现身体出血、渗血,.%的幼儿受到过上述任意种身体创伤。

讨论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

被调查儿童最近(接触性)躯体暴力报告率为.%,高于年等[]在美国用修订版量表对岁以下儿童家长开展的概率抽样电话访谈结果(.%),也高于等[]年用量表在美国对家中至少有个岁以下孩子的户家庭电话访谈结果,

与年等[]对韩国汉城和金铺的调查结果(.%)一致。年等[]在伊朗库尔德斯坦省市对~岁学校儿童的研究结果(.%)明显低于本次研究结果,可能与其将儿童躯体虐待定义为出现出血/流血、抓痕/擦伤、瘀伤、骨骼损伤、烧伤、手脚被捆绑或者需要医生治疗的任何种有关。等[]在埃及亚历山大对.~岁儿童是否受责打的调查结果(.%)也明显低于本次研究。虽然其定义也关注是否发生暴力行为而不是造成躯体伤害结果,

但问题设置比较泛化。与上述国外近期研究相比,本次研究总接触性躯体暴力报告率相对略高。但下述因素使得这些研究结果的可比性不好:不同国家的文化差异;

调查对象年龄不同;调查工具不同。

等[]的研究显示,中国上海和延吉的儿童躯体暴力率为.%。

杨林胜等[]使用编制的中的躯体虐待量表对长沙市四~八年级儿童进行调查显示,近父母对儿童实施的躯体虐待报告率为.%。年[]使用年修订版量表对香港地区户岁以下儿童家庭进行电话访谈结果显示,近儿童轻度暴力报告率为.%,重度暴力发生率为.%。

年[]使用年修订版对香港~岁的大学生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近来.%和.%的学生被父母实施过轻度和重度躯体暴力。

除调查工具、地区差异使得研究可比性较差外,研究对象的年龄差异是另一重要因素。

研究还显示,男孩受重度躯体暴力伤害率高于女孩,

但轻度暴力伤害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这一点与年[]的研究结论一致。

陈晶琦[]对小学生父母的研究、杨林胜等[]对四~八年级儿童的研究以及等[]在伊朗库尔德斯坦省市对~岁的学校儿童的研究显示,男童受父母躯体虐待率均高于女童。

此次研究的局限性为调查来自方便样本,结论不能外推。但本研究结果提示,

被调查地区幼儿园儿童家庭内躯体暴力发生普遍。一方面幼儿身体弱小,

自我保护能力较低,更易于发生严重伤害;另一方面,暴力行为有世代传递性[],家庭暴力与儿童躯体虐待存在关联[,

,-]。提示在反对家庭暴力呼声不断高涨的同时,

更不可忽视对儿童的保护。

参考文献

[]王庆雄。儿童虐待对健康和行为的影响及其机制。中国儿童保健杂志,,

():-。

[],

,

,

。。,,:-。

[]陈晶琦。暴力侵害儿童状况分析:省市名大中专学生儿童期虐待经历及其与心理健康和行为问题的关联研究。联合国秘书长儿童暴力调研中国研讨会,北京:。

[]陈晶琦。名大学生儿童期躯体虐待经历及其心理健康的影响。中国校医,

,():-。

[]陈晶琦,廖巍。中专学生童年期羞辱经历及其与心理健康的关联。中国学校卫生,,

():-。

[]陈晶琦。小学生父母躯体虐待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中国学校卫生,,():-。

[],,

,

。:,,。,,

:-。

[]-。:。,,():-。

[],

,

,

。-:。,,():-。

[],

。:。,,:-。

[],,,

,。’:。,,

():-。

[],,

,。,。,

,

:-。

[],,

。:。,,():-。

[]杨林胜,赵淑英,

尹逊强,等。家庭中儿童躯体虐待及影响因素分析。实用预防医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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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篇

县公安局派出所

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公安机关是不可替代的第一道防线,湖南省公安系统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一直有着良好的传统,

在领导的重视支持下,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公安民警的培训教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家庭暴力报警案件的处理力度,化解家庭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取得了一些成绩。

下面我作为一名来自基层派出所的警察,向大家作简要汇报:

一、法规政策体系比较完善,反家暴工作有章可循

粗略统计,

湖南省和长沙市关于警察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相关法规政策共有份,按时间顺序排列为:年月,长沙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这是全国第一个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市级规范性文件,

以政府名义公开反对家庭暴力。年,市公安局出台《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的意见》,对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年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的出台,成为全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同年,省公安厅、省妇联联合下发了贯彻《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的专门文件。

年,

长沙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深入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司法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由市级政法委牵头规范反家暴的司法执法工作,强化联动合作。同时,湖南省和长沙市还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长沙”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考核,

通过刚性指标,来强化和督促公安机关处理反家暴工作。这些文件,都下发到了各级公安机关,成为我们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依据和指引。

二、研讨培训活动持续不断,反家暴理念渐入人心

就个人来说,我先后在公安局指挥中心、即家庭暴力举报中心、县公安局妇委会主任兼妇女维权专干、基层派出所所长、中心派出所教导员等岗位工作过,这些岗位的工作性质都与妇女维权工作紧密联系,使我有机会余次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

也可以说持续年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警察干预家庭暴力工作。让我特别印象深刻的两次,一是去年我曾经参加过省厅举办的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大轮训,课程中设置了半天的反家暴培训课程,

今年月初,

我被省厅通知参加了“联合国警察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实操规范研究项目”培训班的二天培训。这些培训形式活跃,令人印象深刻,收获很大,例如“打破家庭暴力的循环”、“理解受暴妇女综合症”这些观点,

我都是在培训中才接触和了解的。通过培训,

我也才知道,家庭暴力是既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世界的问题。其他国家的警察也和我们一样,

在采取各种办法帮助受暴妇女,如果中国创造出好的经验和做法,也有可能为国际反家暴运动作贡献。

三、狠抓家暴案件五大环节,

防治家暴效果显著

从我们县以及我们所里的工作来看,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狠抓了以下五个环节。

一是受理环节。

对于接到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事件举报,值班民警及时受理,进行接处警登记,

不得有任何推诿,严格按照勤务执法规范要求操作,并纳入综合考评严格考核,

加强督查,建立健全倒查追究机制。

二是出警环节。对涉及家庭暴力的警情,由值班民警进行初步研判后,

通知反家暴专干参与,有条件的主管所领导参加,及时预防和制止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与此同时,

通知乡村妇联干部一并参加,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协作联动。

出警过程中强调使用规范语言,明确表明立场,口头警告施暴方,告知其法律后果,

着力打破暴力循环,防止二次伤害。

三是办案环节,

所内明确一名主办侦查员为反家暴专干,此类案件统一归口由其办理,

涉及家暴的每一起纠纷、案件都要求录入公安执法系统警综平台,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并及时、全面、客观地进行调查、取证。

要求专干从出警阶段开始就广泛搜集固定相关证据,对伤情、损毁财物等现场进行照相,有必要的进行录音录像,

开具法医介绍信,建议受暴方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对当事人、知情人分别进行调查访问形成笔录,作好办案准备,呈报县局法制部门法制专干审核审批,

最后形成卷宗备查。

四是调解环节。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见的前提下,组织调解。一般有反家暴专干、社区民警、乡村妇联主任、司法调解员、村治保主任等共同参加,

发挥各自优势,

分别征求意见,共同做思想工作。对达成调解的形成书面调解协议书,

并责令施暴方写出保证书,

由乡村干部或双方都认可的有威望人员予以担保,并表明保留追究其违法责任的态度。

五是回访环节。对于办理中、办结、考验期间的当事人,

社区民警和乡村妇联干部及时跟踪回访,掌握动态,互通有无,信息共享,防止事态恶化,

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尽管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工作越深入,案件处理越多,

思考和讨论越充分,

各种困惑和难点也就不断出现,例如,

我认为,在目前实践中,有四个难以把握:案件处理的尺度难以把握,干预家暴的时机与边界难于把握,

非典型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难以把握,多机构的协作与支持难以把握。

目前,宁乡县成为反家暴联合项目的试点县,

我们所同时也成为省厅联合国反家暴项目的试点所,这对于我们开展反家暴工作来说,是一个特别好的时机,我们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探索与实践,

创新警察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理念,提高警察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水平,探索更有实际操作性的反家暴实操规范,推动多部门合作与支持,

既达到阻断暴力循环、警告施暴者的目的,

又达到化解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家庭社区和谐的目的,

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实现执法效果的最大化。

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篇

摘要:本文对中国内地和香港的性暴力有关情况进行了回顾研究。

通过讨论社会对性暴力的认知说明了法律与社会支持机制及文化观念对受害者的报告和求助行为的影响,总结和评估了现有的干预及服务现状,

进而对华人社会今后预防和制止性暴力提出了对策建议:()推进法制改革;

()制定与完善反性暴力政策;()发展专业化和专门化的服务;

()培训专业人员;()加强研究。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

文章编号:-()--

导言

性暴力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它存在于不同的社会文化和社会结构中,

包括社区、工作场所、学校,

甚至家庭。

性暴力不仅给受害者带来危害,也会对整个社会造成影响。在中国,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性是人们从前羞于公开提及的话题,

但随着社会进步以及个体权利意识的崛起,性暴力、家庭暴力等问题得到了来自政府、学界以及社会大众越来越多的关注。在中国内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都已对家庭暴力和性骚扰等行为作出明令禁止,反暴力工作也在不同层面逐渐展开。

在香港,性暴力犯罪及其诉讼程序早已在法律中有了明确规定,并已形成了专业性的社会服务系统。研究认为,

一方面社会中的性暴力侵害事件日益凸显,另一方面由于问题的敏感导致大量事件未被揭露,

不论从研究还是实际干预来说,现有资源与实际需求之间都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在都需要有更多的研究者、决策者和服务者共同参与到反对性暴力的工作中来。

本文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立场,对中国内地与香港性暴力理论及实务进行回顾、检讨及展望,以期唤起更多人的关注,并为更进一步的讨论提供参考。

本文讨论的问题包括:性暴力概念的界定、性暴力的形式、数量及发生率,中国内地与香港性暴力问题的社会文化背景和现有研究,社区对性暴力的认知及其防治对策。

本项研究是在对多个学术期刊及书籍数据库的文献检索和回顾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包括(中国知识资源总库)、(刑事司法文摘)、(生物医学数据库)、(心理学文摘)、(社会服务文摘)、(社会学文摘)等数据库。

一些政府文件,如政策文件、研究报告等,以及对该领域重要学者、政府官员和港、沪、深三地组织成员的访谈也构成了本文的资料来源。

一、性暴力的界定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

性暴力是指“在任何地点发生的由任何人强行施加的、企图、非意愿的性评论、性要求和易以及其他直接针对他人性特征的强迫行为(如,

心理恐吓、身体暴力或人身威胁),而不论该行为人与受害人的关系如何,

发生地点包括但不局限于家庭和工作场所”。

不同国家对于何种行为可被视为性暴力有着不同的区分标准。概括来说,这些行为包括和非意愿性接触(不论侵害者与受害者的关系如何),对无自我防御能力者的待(包括有精神和身体缺陷的成人和儿童),

一定关系内的强迫交往(包括婚姻和同居关系),拒绝采取避孕和预防性传播疾病的措施,强制堕胎,强迫他人,

以及其他侵犯妇女性权利完整的行为。目前在中国相关研究中,

、犯、待、性骚扰以及性暴力等具有相似内涵的概念,常常被相互替代使用。此外,

在涉及家庭内部的性暴力时,也往往与家庭暴力相提并论。研究认为,

所有对妇女性权利的侵犯行为都可视为性暴力,既可发生在陌生人之间,

又可发生在亲密关系之间,对这类关系的界定目前还存在一定分歧,广义而言,

可以包括夫妻关系、恋爱关系、亲友关系、同事、同学关系乃至其他的一般相识关系,而在狭义上则主要指具有恋爱关系的双方。基于性暴力的广义内涵,本文的回顾主要涉及婚内、约会、陌生人、强行性要求、性骚扰以及儿童待等多种形式。

二、中国性暴力的形式和数量

。婚姻中的性暴力

婚内性暴力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年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中国.亿个家庭中,

%存在程度不同、形式不一的家庭暴力,%的妇女承认受过配偶的虐待。施暴者九成是男性,

受害者%是女性,

婚内是导致家庭解体的一个主要原因。另有研究指出,农村女性受配偶性暴力的比例相对更高。

一项关于香港家庭暴力的概率人口研究中,约.%的女性承认以往曾遭到过伴侣的性强迫,

上一年发生的比例为%。该研究还指出,

调查前一年中对女性的严重性暴力发生率为.%,即以威胁或使用武力的方式强行实施。以此推算,每年遭受婚内的女性应在人以上,这一数字远远大于香港社会福利署接到的报告数,

年报告的个案仅有例。政府掌握的数字和研究估算数字之间的巨大出入表明,多数性暴力受害者在事发后并没有向警察或社会服务机构报案。

。约会性暴力

约会性暴力通常发生在具有恋爱关系的双方,

是亲密关系暴力的一种主要形式。一项对中国女大学生性受害情况的调查显示,.%的人遭遇过口头性骚扰,

.%的人经历过非意愿性的身体接触,

.%-.%的人遭到过不同形式的性强迫,其中.%被或企图。然而受害者的报告率极低,

只有%的人告诉了父母,.%的人向警察报案,多数人没有得到外界支持而默默地承受伤害。香港一项对名高校学生的调查得出,

以往和过去一年中受到过性强迫的人分别占.%和.%。

。儿童待

陈晶琦等在辽宁省进行了两次高中生调查,当被问及岁以前的经历时,.%的女生说自己曾在非自愿的情况下遭遇过别人的性企图,.%的人曾被触摸或抚弄胸部或下身。

他们后来的研究还证明,岁以前任何形式的非意愿性经历在女生中的发生率(.%)都高于男生(.%)。

香港的一项大学生调查得出,有.%的男生和.%的女生存岁前曾经历过一次或多次性暴力,

其中有近/由是陌生人实施。后来的一项住户调查中,根据家长的反映,

有.%的孩子受到过性骚扰(如被强迫进行性接触或被接触),还有.%被强迫(儿童总样本数为),这还不包括家长未曾得知的事件。

香港社会福利署的保护儿童资料系统(),收集了儿童虐待案的有关资料,根据该记录,

年,

在件儿童虐待案中,约有.%涉及待。

。性骚扰

目前中国内地学者对性骚扰较为一致的认识是,

它是违背当事人的意愿,采用一切与性有关的方式去、侮辱和侵犯他人的性权利,

并给他人造成

损害的行为。其行为方式包括口头性骚扰、行为性骚扰和环境性骚扰。性骚扰大多发生在公共场所,特别是工作场所,

最常见的是非意愿的性玩笑和性评论,非意愿的故意身体接触,

以及要挟性的约会要求。

新浪网前不久进行的一项网上调查显示,名回答者中有%的人表示曾遭到过性骚扰。全国妇联的调查结果类似,%的妇女都受到过性骚扰,

其中%的人曾被上司骚扰,%的人曾被同事骚扰。

香港的住户调查显示,.%的妇女受过性骚扰,

.%的人曾被他人强迫进行,其中.%的人受害时的年龄未满岁。

是一种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性犯罪。在香港,

、性骚扰等个案资料主要有两类来源。一类是以帮助受害者为目的的社会服务机构,

如香港家庭计划指导会、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根据他们提供的数据,

每年报告的案为-件。

另一类是由香港警务处记录的犯罪资料,根据该记录,

每年约有起案,起性骚扰和猥亵案。香港政府统计处也组织过一些关于和性骚扰犯罪及受害案的调查。年的调查报告了起案件,

参考前面由香港警务处提供的数据,

可以推算当年和性骚扰的报案率仅为%。由于中国内地没有公布关于和性骚扰犯罪的官方记录,因此很难估计其实际的发生率。

。性工作者暴力

中国社会的性产业现实地存在着,

但却不为主流社会所认可,

即便在香港这样的国际化都市也同样如此。研究表明,相对而言,性工作者更容易受到暴力和歧视的伤害,

例如,缺乏人身安全感,被顾客(.%)、殴打(.%)或口头侮辱(.%)。香港一项针对女性性工作者的研究也指出,

回答者所捕述的自身生活质量要低于从事其他工作的妇女,她们同时还面临着较高的待风险,

且缺乏相应的法律保护。

。网络性暴力

网络性暴力已经成一种新的威胁青少年健康的暴力形式。随着网络的日渐普及,中国也未能摆脱这种影响。香港有研究指出,

约有%的被访者表示自己曾经历过网络性暴力,

其中女性(.%)所占比例明显高于男性(.%)。这一新的暴力形式应当引起社会更多的关注。

三、社会对性暴力的认知

。对性暴力概念的认识

与以往相比,

性暴力问题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和讨论,但公众对于性暴力的认识仍不够充分。

中国法学会在年进行的“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的项目调查显示出,在涉及精神暴力、身体暴力和性暴力的行为中,

公众对身体暴力的认识情况较好,而与性暴力有关的,如迫使妻女、强行与妻子过性生活、与女儿姐妹有性关系等行为,都有相当比例的人认为不属于家庭暴力。

另一项研究也显示,

被调查的夫妇中有半数以上都认为夫妻间不存在“问题”。

有一项对香港中国学生的调查表明,大多数人同意公然的非意愿身体接触和强迫是性骚扰,

但对于性别歧视和厌恶女性的行为、要挟性的约会要求以及未经允许公开他人私人情感等问题,只有小部分人认为属于性暴力。

。对性暴力受害者的态度

受害者的报告和求助行为也与其自身及社会上的观念有关,香港的调查显示,

大学生受害者中,只有%告诉了他人,并且在已经报告的事件中,有%没有得到追查。

受害者隐瞒情况的主要原因有:对事件处理结果的预期很低,

还有一些人害怕侵害者会施加报复使自己再度陷入困境,或是对相关责任部门能否进行积极干预抱有怀疑态度。

羞耻感是妨碍受害者求助的重要因素。

在中国文化中,性的问题及与性相关的问题,仍然主要被看作一个道德问题而非一个权利和人权问题。长期以来男权主义文化对女性的定位是,

以其父亲、丈夫和儿子为自己的生活轴心。而一个中国妇女的成功之处,也主要体现为她的家庭,

特别是丈夫和子女的安康。传统文化对女性的强调,使得受的妇女往往会被认为是与人私通或是品行不端。对犯罪人进行强力反抗被认为是受害者自身的责任,

甚至在医疗工作者中(比如香港急诊室的医生)也有%的医生认同“妇女有责任保护自己免遭”,

还有更多的女医生同意“如果一个妇女尽力反抗,她就可以成功地躲避”。

这些观念都可能导致人们对暴力受害人的谴责态度。如果受害事件被公开,

就会使其家庭蒙羞,这给受害者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因而她们可能会选择长期忍受这种伤害。

四、性暴力的干预和预防

。中国内地:自上而下的政策干预

年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后,中国内地促进男女平等,

打击对妇女的暴力工作,向前迈出了一大步。目前,中国内地已有多部法律明确禁止对妇女和儿童的家庭暴力及包括性暴力在内的其他暴力形式,

这些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除了法律规制,一些政策文件也将禁止家庭暴力和性暴力反映在了妇女和儿童的方针政策中,如《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等。

这些政策法规主要依靠一个自上而下的中央机制来具体实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协调各政府部门贯彻执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政策,它和相关组织、各级政府的各成员单位通过制定详细计划来指导国家和地方两级的工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作为全国最大的非政府组织,

主要在国家和地方两级通过其各省分支机构推动消除暴力和保护妇女儿童的工作。

除了政府部门的政策干预,在中国内地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反家庭暴力服务,

包括热线和咨询服务、受虐妇女庇护所、教育和竞赛活动等。如全国妇联于年举办了全国性的“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也在国内开展了多项宣传、研究和服务项目;北京著名组织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一直为遭受家庭暴力和性暴力的妇女受害者提供热线服务和咨询;

陕西妇女家庭研究会为受虐妇女提供了培训及其他服务;深圳市罗湖区建立了由十部委组成的家庭暴力防护中心。

在许多地方社区,也出现了为受虐妇女提供支持和服务的机构或团队。但目前,中国内地还没有专门以性暴力受害人及其家庭为对象的专业,

组织也未得到充分发展。

。香港:社会与司法的协调干预

香港地区对性暴力的干预机制与内地有所不同,以政府提供资金,专业机构提供服务为主,刑事司法、卫生及福利制度互相配合,

在惩罚犯罪者的同时也为受害者提供支援。而法定服务,如处理儿童待问题,由社会福利署专门提供。

目前,香港主要有三项条例主要对家庭暴力和性暴力受害人提供保护,

分别是《刑事罪行条例》、

《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侵害人身罪条例》,这三个刑事法律具有惩罚性质。

另外两个民事法规则具有预防性质,它们是《家庭暴力条例》(第章)以及《性别歧视条例》(第章)。

香港于年成立了一个打击暴力小组,由社会福利署署长担任主席,并由相关决策局和部门,

以及非政府组织的代表组成,其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制定方案,

以协调有关方面处理家庭暴力和性暴力问题的工作。性暴力的干预和服务主要有三个层面:在初级层面,各种宣传和社区教育项目已经启动,以提高公众对于强化家庭团结、鼓励及早求助和预防家庭暴力必要性的认识;在支持层面,

广泛的服务如家庭服务、住宿托儿服务、住房协助等都可提供给有需要的个人和家庭,帮助他们应付不同问题并防止情况恶化;在第三个层面上,专业通过不同单位(例如,

家庭及儿童保护服务课、临床心理学课、妇女庇护中心以及家庭危机支援中心)提供给遭受家庭暴力或性暴力困扰的个人或家庭。

东华三院营办的芷若园向性暴力受害者提供危机介入及支援的一站式服务,包括为受害人、面临家庭暴力或其他家庭危机的个人或家庭提供全面支持,并联系医疗和社会服务等单位,使他们获得所需的保障和服务。

由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在年成立的性暴力危机中心(风雨兰)向女性性暴力受害者提供的服务包括:热线电话,小时危机干预,安排警方问询和法医检查,

医疗服务支持,深入或长期的咨询、陪护服务,遗属支援组,义工培训和宣传。此外,

香港家庭计划指导会、护苗基金()、防止虐待儿童会也都向性暴力受害妇女和受害儿童提供多项支持服务。社会福利署还通过专门网站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证人援助是其主要服务之一。

五、中国性暴力研究的局限及防止性暴力的对策建议

(一)中国性暴力研究的局限

。研究结论和研究方法的多样化

目前已有学者开始从不同视角关注性暴力的研究。但关于性暴力流行率和风险因素的研究在样本和研究方法上有所不同。

研究样本主要取白中同内地、香港、台湾,还有少数来自中国移民。这些研究用流行病学方法来了解性暴力的发生率和相关性,用人类学方法来研究引起这些问题的风险因素,

多以问卷、焦点小组访谈以及个案法来收集资料,有些研究者采用了标准化量表进行测量。关于性暴力发生情况的研究,由于研究者选取的目标群体、抽样方法、样本规模不同,

所取得的结果也不同。而从公共部门,

如卫生机构、庇护服务机构、部门、司法部门等获得的数据,南于大批受害者隐瞒了自己的受害经历,

因而也难以反映出问题的实际情况。

。对具有中国文化特色风险因素的解释

特定环境中的文化会对生活于其中的人们产生影响,而影响的方式会因社会政治与经济特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台湾有着不同的社会经济结构,

因而在分析文化因素的影响时必须保持谨慎。例如,中国文化中的孝道,

有学者将它看作是家庭暴力的风险因素,也有人认为是遏制家庭冲突及其他家庭问题的保护性因素。目前,在讨论具有中国文化特点的家庭暴力风险因素时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对文化因素的讨论太过宽泛并且缺乏经验支持;

第二,

研究者没有对现代社会中的社会法律经济因素给予足够的重视。

。中国文化:和谐文化还是容忍暴力的文化

有研究者认为,

中国文化是一种容忍暴力的文化,这就假定了所有针对妇女的暴力形式,

甚至是杀害,在文化上都是可以接受的,

从而忽略了法律制度在现代社会的作用。因此,这一说法只是就轻微暴力而言具有一定正确性,但却不适用于严重暴力。既然法律已经对暴力行为作出了定义和惩戒,

就不能说暴力是被容许的,虽然文化可能会对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产生一定影响。

这类研究需要关注的问题是,在社会的经济、政治、法律得到高度发展的时代,中国人还在多大程度上保留着传统的文化观念,以及这些观念如何对施暴者和受暴者产生影响。

。未来应进行的性暴力研究

性暴力研究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研究认为,

今后的重点方向主要有:第一,

导入科学视角,

如对不同形式性暴力的流行程度和年发生率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以评估问题的严重程度、风险因素,从而为中国性暴力预防和干预提供参考。第二,建立收集案件资料的权威数据系统以及社区资料库,

以帮助研究者了解性暴力受害的趋势和模式,探讨相应的对策。第三,统一研究概念,至少是对其做出系统界定,

从而避免因定义不同而导致的案件发生量和发生率统计结果出现的偏差。第四,研究中缺失社会性别视角,导致研究深度与力度不足。

此外,在今后研究中还应对自创量表或翻译量表的有效性做出证明。

(二)预防与制止性暴力的建议

。法律改革

由于家庭中的性暴力目前还未得到法律的规制,因此需要对家庭暴力的定罪作出更具体的规定,

同时应禁止所有形式的对妇女和儿童的性暴力,此外还要引入家庭暴力案件的强制和自愿报告机制。其他方面的法律措施还包括,

加强儿童及被害人保护服务,重新讨论逮捕和政策,推行法院委托处理罪犯的做法,成立家庭暴力专门法庭,

要求进行家庭暴力凶杀和死亡审评,以及设立家庭司法中心等。内地的刑事和民法应当进行改革使之包含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禁止令、限制令或保护令。香港的《家庭暴力条例》(第章)也应当进行改革,

以扩大性暴力定义的覆盖范围,同时也要扩大提供保护的范围。

。完善反暴力政策

只有一个全面、完整和明确的反暴力政策才能引导和保障反家庭暴力和性暴力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一政策应当包含以下原则:

()暴力零容忍:要向公众明确传达任何一种暴力行为都不可被接受或容忍。

()定义性暴力:政策应对所有形式的性暴力作出明确定义,

并加以禁止。

()性暴力是一项人权问题:每一个人都有权维护其身体和人格权利完整,

并且保护自己不受任何形式暴力的侵犯。

()采用公共卫生法处理性暴力问题:认识到个体或群体的健康取决于社会政策和规划,以及国家、地区和社区在建设健康社区方面的协同努力。早期预防比后期的补救更为重要,有效的预防应当着眼于减少风险因素和增强保护因素。

()协调法律和社会对策,进行多学科协作:政府部门应明确自身角色,协调各方工作,

采用整体性、跨部门、跨机构的社会和法律相结合的办法来防止性暴力,同时要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建立与民间的伙伴关系。

。发展专业性和专门化的服务

为了更好地服务性暴力受害者和处理施暴者,应当考虑发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和项目。以下框架可为将来的服务建设提供一个参考。

()鼓励报告性暴力的做法,反对指责受害者的态度。通过宣传来保护受害者,并要求施暴者交代自己的暴力行为。

()安全是首要问题,将对受害人的保护置于维护家庭完整或关系和谐之上,加强受害人和证人的法律支援服务。

()结合法律、医疗和社会领域的服务,如紧急医疗照顾和医疗跟进服务,

咨询,法医证据收集,法律支持以及社区咨询教育等,为受害者提供全面的支持。

()对性暴力施暴者除依法惩罚之外,

还应进行治疗和教育。

可以通过法院强制和自愿参加两种形式实行施暴者辅导计划,并定期进行项目评价,必要时作出适当调整。

()形成全面的包括咨询、保健及特别服务的家庭支持服务体系,

建立强有力的社区和邻里网络,弱化家庭不良习俗的影响,减少暴力风险。

()进行全国性的、反性暴力宣传和教育,教育内容包括知识(求助,

性暴力相关法律,法律援助服务和社会服务)和态度(迷思,暴力零容忍,承认性暴力是一种犯罪,性别平等)两个方面。

()提供热线电话服务,使之起到风险评估和问题分类的作用,

指导来电者转向紧急服务(如庇护所、警察、急诊)或是寻求危机服务。

()在学校开设基础课程,教导儿童如何识别暴力以及危险情境,

向他们传授保护自己免受性暴力的技能。

。培训专业人员

首先,要对医疗保健和社会服务人员进行专门培养,并形成一份多学科干预和支援受害者的协议案。第二,

通过专业化的培训项目来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敏感性和理解力,包括律师、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第三,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相应课程,

使学生在上学期间就受到甄别、评估和处理性暴力案件的充分训练。

。研究

在推动政策法规和专业服务发展的同时,应当鼓励和支持开展相关研究。除前文提到的建立数据系统,

进行流行病学研究以及概念规范化之外,

还应引入社会性别视角,进一步研究特定的文化风险因素和保护性因素,考察性暴力对受害者、施暴者及旁观者的影响,

对各项规划和服务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测量家庭风险水平,计算性暴力服务的成本。

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篇

摘要目的探讨家庭男性躯体施暴者的心理健康状况,为进一步干预家庭暴力提供帮助。方法采用病例对照研究,对例社区家庭男性躯体施暴者和例社区正常对照组用社会人口学指标、症状自评量表进行评定。结果一般资料显示,

家庭暴力男性躯体施暴者较对照组有更多的低教育水平者;更多的嗜烟者,且每天抽烟量大;且他们的躯体化、人际关系敏感、抑郁、敌对和偏执分值显著高于对照组(.)。两组妻子及两组父母一般情况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两组症状自评量表比较结果显示研究组较对照组有较多的躯体化、人际关系敏感、抑郁、敌意、偏执和总均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进一步对症状自评量表以因子分为界作阳性项目比较,则两组各因子及总均分均无差异(>.)。

讨论

既往研究显示家庭暴力施暴者不仅是精神病患者或教育水平较低者,

也涉及社会的各个阶层。家庭暴力施暴者多数是男性,受害对象绝大多数是女性、儿童和老人。一项调查中显示%~%的男性在调查的前一年中有躯体暴力行为,男性实施躯体暴力是女性的倍。

男性施暴者更可能是年轻人、失业者或儿童期曾目击家庭暴力者。他们可能有精神问题,如抑郁和物质滥用。

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篇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内出现的家庭成员间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

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家庭暴力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常见的有捆绑、殴打、讥讽、辱骂、恐吓、不予理睬、性虐待、性暴力等。家庭暴力主要包括夫妻间的暴力、父母子女间的暴力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即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其中约%为女性。本文所说的家庭暴力,

主要是指夫妻之间也即婚姻主体之间的暴力行为。

二、家庭暴力的社会现状及危害

从广义上讲,

家庭暴力既包括应受刑法惩罚的暴力犯罪行为,也包括应受治安管理条例处罚的违法行为,还包括应受民事制裁的一般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从实践中看,构成犯罪应受刑法惩罚的家庭暴力案件只占家庭暴力行为的%左右,

但却属恶性暴力案件,危害性极大,能被社会所关注和对施暴者给予应有的制裁。而其他家庭暴力行为虽然也具有违法性,

应受行政制裁或民事制裁,

但却被视为家庭内部矛盾而忽视了它的危害性,

客观上起到了纵容暴力行为的后果。由于长期放纵这类暴力行为,导致了家庭暴力行为的升级。近些年来,

在婚姻家庭领域,

家庭暴力问题比较突出。一项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在北京市去年调解处理的.万余件各类纠纷中,因家庭纠纷就占余件,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全国调查发现,

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国外家庭暴力状况也较严重。英国近期的一些研究成果显示,在伦敦北部,

有%的妇女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在过去的一年报告过家庭暴力。

据美国司法部估计,

美国每年要发生万宗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其中%的受害者都是妇女。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影响美国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乃至生活安全的重要因素。据调查,世纪全世界有%-%的妇女曾受到过丈夫或男友的虐待,

而在一些国家,

这个比例高%。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甚至影响社会的安定和发展。有多少触目惊心的家庭恶性刑事案件的起因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家庭暴力或是妻子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而实施的极端报复行为。

因此,不管是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是一般违法的家庭暴力行为,都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减少和消除。

惩治家庭暴力,是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的重要保障,

有利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三、家庭暴力的表现特点

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

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

、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家庭性是家庭暴力犯罪和其他暴力犯罪的基本区别。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

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

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

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这是一种误解。

我们反对家庭暴力,

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施暴者多为丈夫。在家庭暴力行为中,妻子欺凌丈夫甚至勾奸杀夫的现象,

从古至今时有发生。但相比之下,更多而且更为普遍的则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暴力行为。根据中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门统计,

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是女性。

年底,在“世纪中国婚姻展望”研讨会上,

专家预测,新世纪男性对女性的暴力将仍是婚姻暴力的主体。

、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

“家丑不可外扬”,

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

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

、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由于家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实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

、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

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

长时间、屡次地对受害者施暴。

四、家庭暴力存在的原因探析

导致家庭暴力存在且呈上升趋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传统封建思想观念的影响,也有经济、社会制度方面的原因,

还有婚姻当事人自身的原因。

、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在家庭暴力事件发生较多的农村落后地区,不少家庭还受“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封建思想的毒害。

有些人认为父母对子女、丈夫对妻子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因此,打骂自然也是天经地义的。

、家庭婚姻“腐败”现象诱发家庭暴力的发生。广西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张英忠教授指出,

引发家庭暴力事件的原因大多已由以前的夫权思想作怪,转化为家庭婚姻“腐败”现象所致。一些人由于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而失去道德伦理,贪图享乐,

追求金钱和美色,

在外包“二奶”、养情人,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这种现象称之为家庭婚姻“腐败”现象,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

这是家庭暴力发生的主要原因。家庭暴力既是婚变的原因,又成为施暴者达到离婚目的的手段。

、社会变迁所产生的社会压力因素。根据暴力发生的“压抑-诱发”模式,

种种因素造成了个体需要的压抑,从而产生严重的心理冲突,当遇到一定的外界刺激以后,很容易外化为攻击性的行为。

中国在近二十年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变革。社会变革一方面提高了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竞争压力。当生活的压力积聚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在一定因素的刺激下,就容易外化为家庭暴力的行为。

、家庭暴力与施暴者的教育水平有着直接的联系。《中国妇女报》对于家庭暴力原因的调查,

%的调查对象归因于男性的素质差,文化教育水平低。

、基层社会防范控制乏力。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也难以解决,

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

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

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

五、预防和整治家庭暴力的方法

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篇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的受访者认为身边家庭暴力现象很多,.%的受访者承认自己家中就发生过暴力行为。

.%的受访者认为《反家庭暴力法》出台会遏制家暴。

.%受访者发生家暴后靠亲友调解,.%隐忍不发

在.%的受访者看来,身边家庭暴力现象很普遍,仅.%的受访者感觉很少。

具体到自己,

.%的受访者明确发生过暴力行为。

谁更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的受访者认为是女性,

.%的受访者认为是孩子,.%的受访者表示是老人。

至于家庭暴力的定义,.%的受访者认为是肢体冲突、殴打,.%的受访者认为是言语谩骂、威胁。

其他还有:性暴力(.%)、拘禁(.%)、冷战(.%)等。

最近,

家住山东、多岁的于阿姨(化名),被邻居发现手臂上有淤青。邻居说:“看起来是下了重手留下的手印。

她自己说是不小心摔的,我觉得不太可能。”后来大家才知道,由于儿子婚事告吹,于阿姨丈夫一心想靠儿子入赘改善生活的想法落空,

就迁怒于阿姨没有教育好儿子,对阿姨拳脚相加。

邻居称:“她男人平时就不干活儿,整天和一群懒汉打牌,晚上喝酒,

没出息,打老婆时可来劲了。”

北京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存亭表示,

有些家暴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有一对夫妻,从老家来到北京做生意。家中有个小孩,丈夫脾气不好,觉得自己有能力挣些钱就是这个家的核心,

经常打妻子。“用刀扎妻子的腿部、腰部,用烟头烫妻子的皮肤。妻子忍无可忍离婚。但法庭处理婚姻案件一般都很慎重,

为了维持这个家庭,原则上第一次不允许离婚。

实际上暴力行为已经非常严重。”

当家暴发生时,人们如何解决?调查显示,

.%的受访者依赖亲友间调解,.%的受访者会隐忍不发,.%的受访者会靠邻居劝阻,.%的受访者会希望社区片警调解,.%的受访者会诉诸法律。

.%受访者认为家暴会影响孩子成长、埋下隐患

是什么导致了家庭暴力呢?.%的受访者认为是感情生活不忠诚、不和谐,.%的受访者提出是、酗酒、吸毒等恶习导致,

.%的受访者认为是脾气差、缺乏自控力。

除此之外,工作压力无处释放(.%)、个人心理问题(.%)、无视亲情的利益纷争(.%)、孩子逆反淘气(.%)、生活习惯差异(.%)等,也容易引起家暴。

福建宁德市小学数学老师邓晴(化名),

近来从母亲那里得知,表哥对表嫂家暴越来越频繁,

原因是表哥怀疑表嫂玩“”。据邓晴所知,

表哥才是有习惯的人。

对于表哥殴打表嫂,邓晴表示很反感,“那种不时发怒、总诉诸暴力的人,

多是把对自己的恨转嫁给别人。在这样的家庭氛围里,受害方承受之痛难以想象。”

邓晴感叹,

实施暴力的一方性格肯定有缺陷,法律意识淡薄,遭受家暴的一方也往往过于软弱,“表嫂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但我觉得讲出来才能让施暴者有所忌惮。

对于家暴的恶劣影响,.%的受访者认为是影响孩子成长、给将来埋下隐患,

.%的受访者表示一味纵容会造成恶性后果,

.%的受访者指出社会隐痛让家庭失温,.%的受访者担心会宣扬暴力解决问题,.%的受访者认为会打击人们的生活信心。

.%受访者认为《反家暴法》出台会遏制家暴行为

当前社会为何家暴频发?调查中,

.%的受访者认为是女性、小孩和老人的弱势地位,.%的受访者指出是“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观念束缚,.%的受访者认为施暴者有暴力犯罪倾向,.%的受访者直言是因为闪婚太多、不了解对方。

在周围人眼中,岁的李晨年(化名)是一名多才多艺的优秀青年,他自己却并不快乐。“我从小就被我着参加各种活动,

如果反抗就会挨打挨骂。在我的记忆里,琴键上、作业本里,都是泪水。”

李晨年说,

成长环境中的暴力因素会留下童年阴影,

“在成年后,会对很多事情产生畏惧心理,而且在处理麻烦时,也会诉诸暴力。可以说,

暴力真的会传染。

赵存亭感叹,

现实中一些社区的“大妈”、“阿姨”,对家庭矛盾的劝阻、制止工作会更见效。“有些家庭矛盾纠纷,

一开始上报时,没太严重的后果,公安机关不好介入。

但一旦造成严重后果,

就是难以挽回的悲剧。经常有媒体报道有小孩被后妈虐待致死,

这肯定不是一两天的事。如果相关法案能顺利出台,将会很大程度上保护弱者。

如果发现邻居家发生家暴,你会管吗?调查中,

.%的受访者表示会管,.%的受访者不会,.%的受访者会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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