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欲取之,必先与之

将欲取之,必先与之

出版时间:1989-01

    将欲取之,必先与之 : 词源:《老子》第三十六章:“将欲夺之必固与之。”《韩非子·说林》:“《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予之。’”
词由:春秋末期的晋国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是赵、魏、韩、智、范、中行六家。他们都是卿大夫职位各自都拥有武装军队权势实力都超过奴隶主贵族连国君也被控制。六家之间常发生争权夺利的兼并。范、中行先后被四家瓜分。接着智伯向魏宣子提出领土要求。魏宣子即当拒绝可是他的谋士任章却向魏宣子献计说:“请不要正面拒绝智伯不妨满足他的要求。等他尝到甜头一定会骄傲起来更加贪得无厌四处伸手。到那时其他大夫必然会不满 从而使各家联合。这样你们几家兵力 收拾一个孤立而又骄傲轻敌的智伯 试想他的性命还保得住吗?”任章又说:“《周书》上不是有这样几句吗:‘将欲败之 必姑辅之; 将欲取之 必姑与之’。(意思是: 将要打败他 必须姑且帮助他; 将要夺取他 必须姑且给与他。)所以你必须姑且给与他土地。”魏宣子照任章的话办理 结果智伯被三家所灭 魏宣子不但收回了划去的土地 还分得了更多的土地。
词义: 打算想要他什么东西 必须先给他一些什么东西。将欲:打算。与: 给予。
书证:鲁迅《三闲集·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 “其实所断定的先两回的我的‘正直’ 也还是死了已经两千多年了的老头子老聃先师的将欲取之必先与之’的战略。”毛泽东《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 “关于丧失土地的问题 常有这样的情形 就是只有丧失才能不丧失 这是 ‘将欲取之 必先与之’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