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策的目标篇
【关键词】和谐社会财政政策目标关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未来五年内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其中提出:“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的增加就业。”如何利用财政政策,
在稳定经济的同时,
促进就业实现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条件,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财政作为调节社会分配关系、促进公正与公平的物质基础和重要政策工具,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财政收入的增加为和谐社会提供了财力保障,
财政政策转型创造了良好契机,新一轮税制改革为经济进一步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因此,
本文着重探讨建设和谐社会为财政政策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财政政策与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公共财政提供了基本的经济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国公共财政提出了基本的政策目标。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
而公共财政则是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实现的基本方式。
本部分主要讨论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这是由经济体制转轨与发展模式转型所决定的。当转轨进入中后期,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由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转向各个方面的和谐发展,财政需要为这种和谐发展配置资源、参与调控。
(一)财政财策的一般目标
财政政策的一般目标旨在为经济发展和稳定增长服务,为公平分配和提高效率服务。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履行政府职能的基本工具。首届诺奖得主丁伯根在其《经济与政策:原理与设计》一书中指出:政策目标的设定取决于政策目的,财政政策目的可分为直接目的和最终目的。
()财政政策目标的设定要有利于社会和谐
虽说财政政策的直接目的是稳定经济,
但最终目的还是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构建一个和谐社会。
按照德国经济学家哈德斯的观点:对于处于经济目标之上的社会总目标来说。经济稳定只具有工具性含义,
它只是实现社会总目标的阶段性目标。[]
()财政政策目标的设定要有利于经济稳定
政府政策的目标只有设定在可调整目标上,政策的调控作用才能发挥,经济也才能稳定。
[]在一个政策工具只能实现一个目标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更好的稳定效果,就应依据不同政策工具的特性进行政策分工,
一般常用财政政策增加就业,用货币政策稳定物价。
(二)和谐社会的内涵与财政政策
胡锦涛总书记年月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
更加明确地把我国社会现代化建设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
讲话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和特征的准确概括。
“和谐社会”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两个方面,但主要是指社会关系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包括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构想,又包括相应的执政党的执政能力、社会治理方略和社会运行机制。
和谐财政政策,是指能够支撑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而财政体系自身又能够和谐循环的财政方针、准则和措施。和谐财政政策要求既能够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又不至于损害社会经济长远发展和财政自身的和谐循环,
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和谐财政政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也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的过程。
当前社会中仍然存在着很多不和谐因素,如就业形势严峻、各阶层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和公共卫生制度不完善以及人与自然发展的不和谐等。
财政政策对于消除这些不和谐因素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财政政策目标的理论依据与现实重要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包括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构想,又包括相应的执政党的执政能力、社会治理方略和社会运行机制。
财政是政府一切活动的物质基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都不是恒久不变的,无论是它们的形式还是它们的内容都应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它们自身存在着向前发展的力量。而相互之间的作用可以产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效果。
从和谐社会的角度来说,
由于得到来自于公共财政充分的物质供给和受到公共财政稳定的机制制衡,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将得到加速,和谐社会的质量将得到提高。从公共财政的角度来说,
由于受到来自和谐社会的目标约束和路径约束,
公共财政的发展目的更加明确,公共财政资源运用更加有效率。“和谐的财政政策”将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力量。
二、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建设的相互关系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完善政府对社会所提供的公共管理和服务,
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而这也正是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一)构建和谐社会是公共财政的基本目标
第一,
人与人的和谐。
公共财政的目标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财政活动可以填补由人的活动所造成的本人和他人需要满足的缺失,所以,人与人的和谐可以通过社会公共需要的满足而实现,符合公共财政的目标。
第二,人与社会的和谐。人是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的主体。因此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目的。社会应当为人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包括公平的竞争环境),
全面提高人的素质,这样人的发展就能带动社会的健康发展,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
同样,人的社会需求与社会公共需要的交集符合公共财政的目标。
第三,构建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总体一致性。
构建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总体一致性的载体是综合性的社会公共需要。社会公共需要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变化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现阶段中国最广泛的公共需要。因此,通过公共需要这一载体,实现了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最基本的联系,
今后的公共财政活动应力求实现其目标,那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和谐社会要求以民主政治作为其基本的政治制度环境
政治制度决定了财政制度,所以民主政治要求有相应的公共财政制度,或者说公共财政制度是民主政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民主政治要有效运作,
必须有相应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作为支撑,比如要有分权制衡的财政体制和规范的分税制度。
财政制度也是有效限制政府权力,
从而推进民主政治发展的支点之一。
(三)构建和谐社会与活力的市场经济
公共财政的要义在于维护市场经济的自由经营与自由创新,公共财政只提供市场失灵所引起的如外部性、公共产品、垄断和公平问题的解决。公共财政要求区分政府应该做的事和不应该做的事,区分政府的职责与私人的职责,
其目的就在于充分发挥私人部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因此,公共财政必然与和谐社会建立生动活泼的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四)公共财政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物质基础
和谐社会是一个广泛、综合、有机、系统的范畴,不仅强调经济的根本发展。
也强调社会转型、民主化进程的提高和文明层次的提升,
是包含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和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在内的综合体系。立足于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这一综合体系可以分解成为三个统一体,
即民主和法治的统一、活力和秩序的统一、多元与公正的统一。由于公共财政因受到和谐社会这一最广泛公共需要的日标约束,
从而受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约束,力求为它们打造坚实的物质基础,
也即公共财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五)公共财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
第一,公共财政的导向与调节作用。公共财政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能够有效发挥导向作用与调节作用,在引导经济主体在正确轨道上活动的同时纠正某些已偏离正确轨道的行为,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是非常有利的制衡机制,
决定了公共财政可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
第二,公共财政的政策体系。通过实施公共财政政策可以完善市场机制、调控宏观经济稳定运行、发展社会事业并提高社会福利,为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
而这些恰好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和谐社会需要借助于公共财政政策所发挥的整体效应来实现其“和谐”的内涵,
因此,公共财政的政策体系决定了公共财政可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
(六)构建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相互发展
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都不是恒久不变的,无论是它们的形式还是它们的内容都应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它们自身存在着向前发展的力量。而相互之间的作用可以产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效果。
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都处于动态发展的过程中,
由于二者之间存在着前述种种密切的联系,因此它们并非各自独立发展,
而是在自身发展中不断影响对方,相互促进地不断向前发展。
三、我国和谐社会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就业问题
我国每年新增劳动力和现有失业人员总数达万,在目前经济增长速度和就业弹性的约束下,
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仅万个左右,劳动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一类是农民。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
农村、农业人口需向城市流动和向非农领域转移,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转移所带来的就业压力十分巨大。全国约有万的农民失地,失地的农民会导致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这种转移将减少农业就业的机会上千万个。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引起了党中央的极大重视,同时也造成了就业问题的原因之一。一类是学生。
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一直是摆在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问题,大批的高中毕业生继续受教育的机会流失而走向社会,高校扩招后的毕业生几百万,从而造成了大学生就业难不是一个短期可以解决的问题。
一类是城镇居民。随着城镇新增劳动力,目前的下岗失业人员也不断在增加,
每年需要就业的人员达到万,所以由于岗位的紧缺造成了城镇劳动力找工作的缺口增大。
(二)环境与资源问题
我国对资源不仅利用率低、过度消耗惊人,而且对资源的破坏严重,
乱采、乱伐、乱排放,给资源和生态造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沙尘、洪涝、干旱、地震、蝗虫等各种自然灾害的破坏,由于生态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
资源是一个国家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一个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没有资源这个物质基础作保障,构建和谐社会只会是个空谈。所以,
要把资源问题的紧缺和环境问题联系起来考虑,这个是建设和谐社会所面临的紧迫问题,也是关系到以后子孙的首要问题。
(三)社会分配不公
收入不平等、贫富差距过大,是目前我国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据中国社科院年社会蓝皮书报告,年中国基尼系数超过.,年逼近.。
年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上海,
达到.元,浙江为.元,广东为.元,
而最低的为宁夏.元,贵州.元,甘肃.元。也就是说,最高收入地区的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与最低收入地区的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已扩大到.倍。
这组数据说明,中国的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
(四)城乡差别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一个与构建和谐社会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相关的基础性问题。中国的城乡发展不平衡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因素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的关注。其中城乡差别包括城乡居民收入、城乡教育差距、城乡医疗差距、城乡消费差距、就业差距和政府公共投入差距。在农民的纯收入外,
有一部分是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支出,如果扣除这个部分,这个城乡差距又会明显增大了。所以,城乡居民收入经历了一个先缩小后扩大、在缩小再扩大的过程。
近年来,虽然国家采取了多种惠农的措施,城乡收入比例依然在.:。因此,
建设和谐社会中,怎样减少城乡差距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生产安全问题
随着企业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为了参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部分企业只注重短期行为,“重生产轻安全”,导致企业出现的管理涣散,忽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不断增多,
事故频繁的现象。不仅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改革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
而安全生产是促进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不能忽视这种问题,
要及早防微杜渐。
四、如何科学利用财政政策促进和谐社会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财政政策的选择应该体现广大人民的利益,
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只有充分利用好财政政策这个杠杆才能把和谐社会的建设抬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一)财政政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措施
()建设法治政府与依法理财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财政部门要将依法理财思想贯穿到生财、聚财、用财的全过程。
一方面要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取消制度外政府收支活动,建立统一完整的公共财政预算,增强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另一方面要完善财政决策机制。规范财政重大决策的规划和程序,完善和细化财政预决算报告制度,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扩大社会公众对财政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解决社会矛盾为公共财政的职责所在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公平必须注重弱势群体与其他社会成员间形成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机制。因此,财政在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
缓解或消除社会矛盾方面肩负着重大责任时应当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基础上,
加大收入再分配政策的力度,通过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财政要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发挥职能作用,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范围,突出公共财政的公共性特征,
切实把公共财政的支出重点转移到诸如国家安全和政权建设、生态环保及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需要的方面去。
()对于财政政策的改革
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也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的过程。当前社会中仍然存在着很多不和谐因素,如就业形势严峻、各阶层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和公共卫生制度不完善以及人与自然发展的不和谐等。财政政策对于消除这些不和谐因素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
构建和谐社会的税收体系,应借鉴外国经验,贯彻国际上通用的国民待遇原则,公平地对待农民、城市居民和外商,
建立城乡统一的税制。
构建和谐社会税收体系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通过税收调节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
[]首先,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税收执法力度。建立根据收入水平的增长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基线的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改变目前所得税征收与家庭消费脱钩的状况,建立普遍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制度。增加税务征收力量,提高税务管理和监督的技术水平,
加强对偷税、逃税、避税行为高发领域的监管力度。其次,
征收特别消费税。改革现行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将一些高档消费品纳人消费税征收范围。对购置豪华住宅、名牌轿车等高消费征收特别消费税,
政府应当积极推进调节收入的社会第三次分配,
进一步动用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和谐、高效发展。
(二)对具体问题的财政措施
()“三农问题”及财政政策调控
对于“三农”问题,我们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继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建立有效的财政支农机制;逐步将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纳入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财政预算内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新增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
增加国债资金用于农村投资的规模;城市政府也要切实把对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其他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持农产品反倾销应诉,及时解决外国对我国倾销问题。
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和及时调整财政支农政策。一方面要采取“存量调整”和“增量投入”的方式。
继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农民。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缩小城乡差距;另一方面要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向。从支持粮食增产向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集中财力重点解决农村教育、医疗和困难救助等基础社会事业发展滞后问题,
逐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构建收入分配的和谐
收入不平等、贫富差距过大,
是目前我国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据中国社科院年社会蓝皮书报告,
年中国基尼系数超过.,
年逼近.。
调节收入分配是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职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自身不能解决收入公平分配问题,
政府就必须通过财政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和贫富差距,防止出现两极分化。在财政支出上,应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把一部分高收入地区、行业和群体的所得税收入转移给低收入地区、行业和人群。
通过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解决工薪阶层的一部分生活费用被纳入征税范围,而高收入群体的税负相对较轻而产生的累退性的弊端。因此应通过个人所得税改革,
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模式,
适当提高免征额,强化税收征管,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
更好地体现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公平的作用。同时,完善财产税制度,适时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从财政角度来看必须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就业问题
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特征。[]构建和谐社会,
必须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稳定局面。目前社会中,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下岗和失业现象的出现、教育产品提供的不平衡、医疗卫生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等都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现实和潜在因素。
因此,
税收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必须与就业政策结合起来,
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在财政支出政策上,应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基础教育,
增加高学历人群占总人口的比例,提高我国的整体劳动力素质,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充分利用我国人力资源潜力巨大的优势。
()社会保障问题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必须逐步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
完善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障制度改革。政府是社会保障的主体,在税收政策上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税体系,
为社会保障建立稳定规范的筹资机制。
财政应及时调整政策的着力点,把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和完善政策实施方式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
从实际出发,既要逐步扩大保障的覆盖面,又要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实现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
四、总结
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社会的公平、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只有建立在生产力极大发展、物质财富相对充裕和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有了保障的基础上的和谐才是真正的和谐。
从根本上说,社会发展不仅是经济发展的目的,
也是经济发展的动力。
如果没有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不仅经济发展最终难以持续,
社会难以和谐,政权也难以巩固。
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
要求国家财政在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资金的过程中,
按公平正义的原则配置财政权益,调节干群之间、居民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利益关系,
促进经济结构与人与人的利益关系的协调发展。[]也就是说,财政不只是在经济上发挥调控作用,
重视宏观经济效益,
更要重视社会福利的配置、民生的改善。
真正做到以民为本,为全体人民谋福利,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
最后综合各种信息,从我国现实考虑,那就是总结一点:我国的财政政策目标急需从经济增长调整到充分就业上来,如此既是经济稳定的要求,也是社会和谐的呼唤,
切不可怠慢。政府只有在充分利用财政政策实现充分就业之后,才可真正的实现经济稳定,
才可切实的构建出一个和谐社会。
同时,
从财政改革的前景来看,和谐社会财政的构建,
还要求公共部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理念和提高执政能力、协调能力、自我完善的能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参考文献】:
[]喻廷才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西藏日报,——
[]海茵茨-笛特?哈德斯:《市场经济与经济理论》,中国经济出版社年
[]劳埃德?雷诺兹:《宏观经济学——分析和政策》,
商务印书馆年
[]邓子基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财会研究编辑部构建和谐社会财政应肩负的使命财会研究,()
[]马海涛构建和谐社会的财政政策[]广西财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谢旭人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人民日报,
——
[]王军积极财政政策何时淡出了望,()
社会政策的目标篇
关键词:和谐社会财政政策目标关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未来五年内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其中提出:“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的增加就业。
”如何利用财政政策,在稳定经济的同时,促进就业实现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条件,
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财政作为调节社会分配关系、促进公正与公平的物质基础和重要政策工具,
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财政收入的增加为和谐社会提供了财力保障,财政政策转型创造了良好契机,新一轮税制改革为经济进一步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因此,
本文着重探讨建设和谐社会为财政政策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财政政策与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公共财政提供了基本的经济环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国公共财政提出了基本的政策目标。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而公共财政则是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实现的基本方式。
本部分主要讨论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这是由经济体制转轨与发展模式转型所决定的。当转轨进入中后期,
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由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转向各个方面的和谐发展,财政需要为这种和谐发展配置资源、参与调控。
(一)财政财策的一般目标
财政政策的一般目标旨在为经济发展和稳定增长服务,为公平分配和提高效率服务。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也是履行政府职能的基本工具。
首届诺奖得主丁伯根在其《经济与政策:原理与设计》一书中指出:政策目标的设定取决于政策目的,财政政策目的可分为直接目的和最终目的。
()财政政策目标的设定要有利于社会和谐
虽说财政政策的直接目的是稳定经济,但最终目的还是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构建一个和谐社会。按照德国经济学家哈德斯的观点:对于处于经济目标之上的社会总目标来说。经济稳定只具有工具性含义,它只是实现社会总目标的阶段性目标。
[]
()财政政策目标的设定要有利于经济稳定
政府政策的目标只有设定在可调整目标上,政策的调控作用才能发挥,经济也才能稳定。[]在一个政策工具只能实现一个目标的情况下,
为了达到更好的稳定效果,
就应依据不同政策工具的特性进行政策分工,
一般常用财政政策增加就业,用货币政策稳定物价。
(二)和谐社会的内涵与财政政策
胡锦涛总书记年月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
更加明确地把我国社会现代化建设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讲话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和特征的准确概括。
“和谐社会”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两个方面,但主要是指社会关系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包括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构想,又包括相应的执政党的执政能力、社会治理方略和社会运行机制。
和谐财政政策,是指能够支撑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而财政体系自身又能够和谐循环的财政方针、准则和措施。
和谐财政政策要求既能够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又不至于损害社会经济长远发展和财政自身的和谐循环,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和谐财政政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也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的过程。当前社会中仍然存在着很多不和谐因素,如就业形势严峻、各阶层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和公共卫生制度不完善以及人与自然发展的不和谐等。财政政策对于消除这些不和谐因素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财政政策目标的理论依据与现实重要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包括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构想,
又包括相应的执政党的执政能力、社会治理方略和社会运行机制。
财政是政府一切活动的物质基础,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都不是恒久不变的,无论是它们的形式还是它们的内容都应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它们自身存在着向前发展的力量。
而相互之间的作用可以产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效果。
从和谐社会的角度来说,由于得到来自于公共财政充分的物质供给和受到公共财政稳定的机制制衡,
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将得到加速,
和谐社会的质量将得到提高。从公共财政的角度来说,
由于受到来自和谐社会的目标约束和路径约束,公共财政的发展目的更加明确,公共财政资源运用更加有效率。“和谐的财政政策”将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力量。
二、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建设的相互关系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完善政府对社会所提供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而这也正是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一)构建和谐社会是公共财政的基本目标
第一,
人与人的和谐。
公共财政的目标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财政活动可以填补由人的活动所造成的本人和他人需要满足的缺失,所以,
人与人的和谐可以通过社会公共需要的满足而实现,符合公共财政的目标。
第二,人与社会的和谐。
人是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的主体。因此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目的。
社会应、
当为人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包括公平的竞争环境),
全面提高人的素质,这样人的发展就能带动社会的健康发展,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同样,人的社会需求与社会公共需要的交集符合公共财政的目标。
第三,构建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总体一致性。构建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总体一致性的载体是综合性的社会公共需要。社会公共需要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
而是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变化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现阶段中国最广泛的公共需要。因此,通过公共需要这一载体,
实现了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最基本的联系,今后的公共财政活动应力求实现其目标,那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和谐社会要求以民主政治作为其基本的政治制度环境
政治制度决定了财政制度,所以民主政治要求有相应的公共财政制度,
或者说公共财政制度是民主政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民主政治要有效运作,必须有相应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作为支撑,比如要有分权制衡的财政体制和规范的分税制度。
财政制度也是有效限制政府权力,从而推进民主政治发展的支点之一。
(三)构建和谐社会与活力的市场经济
公共财政的要义在于维护市场经济的自由经营与自由创新,公共财政只提供市场失灵所引起的如外部性、公共产品、垄断和公平问题的解决。公共财政要求区分政府应该做的事和不应该做的事,区分政府的职责与私人的职责,其目的就在于充分发挥私人部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因此,公共财政必然与和谐社会建立生动活泼的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四)公共财政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物质基础
和谐社会是一个广泛、综合、有机、系统的范畴,
不仅强调经济的根本发展。也强调社会转型、民主化进程的提高和文明层次的提升,是包含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和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在内的综合体系。
立足于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这一综合体系可以分解成为三个统一体,即民主和法治的统一、活力和秩序的统一、多元与公正的统一。由于公共财政因受到和谐社会这一最广泛公共需要的日标约束,
从而受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约束,
力求为它们打造坚实的物质基础,
也即公共财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五)公共财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
第一,公共财政的导向与调节作用。公共财政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能够有效发挥导向作用与调节作用,在引导经济主体在正确轨道上活动的同时纠正某些已偏离正确轨道的行为,
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是非常有利的制衡机制,决定了公共财政可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
第二,公共财政的政策体系。通过实施公共财政政策可以完善市场机制、调控宏观经济稳定运行、发展社会事业并提高社会福利,
为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
而这些恰好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谐社会需要借助于公共财政政策所发挥的整体效应来实现其“和谐”的内涵,因此,
公共财政的政策体系决定了公共财政可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
(六)构建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相互发展
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都不是恒久不变的,
无论是它们的形式还是它们的内容都应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它们自身存在着向前发展的力量。
而相互之间的作用可以产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效果。
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都处于动态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二者之间存在着前述种种密切的联系,因此它们并非各自独立发展,而是在自身发展中不断影响对方,相互促进地不断向前发展。
三、我国和谐社会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就业问题
我国每年新增劳动力和现有失业人员总数达万,
在目前经济增长速度和就业弹性的约束下,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仅万个左右,劳动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一类是农民。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
农村、农业人口需向城市流动和向非农领域转移,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转移所带来的就业压力十分巨大。全国约有万的农民失地,失地的农民会导致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这种转移将减少农业就业的机会上千万个。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引起了党中央的极大重视,
同时也造成了就业问题的原因之一。一类是学生。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一直是摆在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问题,大批的高中毕业生继续受教育的机会流失而走向社会,高校扩招后的毕业生几百万,
从而造成了大学生就业难不是一个短期可以解决的问题。一类是城镇居民。随着城镇新增劳动力,
目前的下岗失业人员也不断在增加,每年需要就业的人员达到万,
所以由于岗位的紧缺造成了城镇劳动力找工作的缺口增大。
(二)环境与资源问题
我国对资源不仅利用率低、过度消耗惊人,而且对资源的破坏严重,乱采、乱伐、乱排放,给资源和生态造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
沙尘、洪涝、干旱、地震、蝗虫等各种自然灾害的破坏,由于生态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
资源是一个国家发展的物质基础,
也是一个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没有资源这个物质基础作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只会是个空谈。所以,要把资源问题的紧缺和环境问题联系起来考虑,这个是建设和谐社会所面临的紧迫问题,也是关系到以后子孙的首要问题。
(三)社会分配不公
收入不平等、贫富差距过大,是目前我国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据中国社科院年社会蓝皮书报告,年中国基尼系数超过.,年逼近.。
年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上海,达到.元,浙江为.元,
广东为.元,而最低的为宁夏.元,贵州.元,甘肃.元。也就是说,
最高收入地区的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与最低收入地区的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已扩大到.倍。这组数据说明,中国的社会分配不公,
贫富差距过大。
(四)城乡差别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一个与构建和谐社会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相关的基础性问题。中国的城乡发展不平衡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因素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的关注。
其中城乡差别包括城乡居民收入、城乡教育差距、城乡医疗差距、城乡消费差距、就业差距和政府公共投入差距。在农民的纯收入外,有一部分是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支出,如果扣除这个部分,
这个城乡差距又会明显增大了。所以,城乡居民收入经历了一个先缩小后扩大、在缩小再扩大的过程。近年来,
虽然国家采取了多种惠农的措施,
城乡收入比例依然在.:。
因此,
建设和谐社会中,
怎样减
少城乡差距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生产安全问题
随着企业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为了参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部分企业只注重短期行为,
“重生产轻安全”,导致企业出现的管理涣散,忽视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不断增多,事故频繁的现象。
不仅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
而且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改革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而安全生产是促进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不能忽视这种问题,要及早防微杜渐。
四、如何科学利用财政政策促进和谐社会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
财政政策的选择应该体现广大人民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只有充分利用好财政政策这个杠杆才能把和谐社会的建设抬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一)财政政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措施
()建设法治政府与依法理财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财政部门要将依法理财思想贯穿到生财、聚财、用财的全过程。一方面要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
取消制度外政府收支活动,建立统一完整的公共财政预算,增强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另一方面要完善财政决策机制。规范财政重大决策的规划和程序,完善和细化财政预决算报告制度,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扩大社会公众对财政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解决社会矛盾为公共财政的职责所在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公平必须注重弱势群体与其他社会成员间形成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机制。
因此,财政在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缓解或消除社会矛盾方面肩负着重大责任时应当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基础上,
加大收入再分配政策的力度,通过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财政要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发挥职能作用,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范围,突出公共财政的公共性特征,切实把公共财政的支出重点转移到诸如国家安全和政权建设、生态环保及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需要的方面去。
()对于财政政策的改革
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也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的过程。当前社会中仍然存在着很多不和谐因素,如就业形势严峻、各阶层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和公共卫生制度不完善以及人与自然发展的不和谐等。财政政策对于消除这些不和谐因素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的税收体系,
应借鉴外国经验,
贯彻国际上通用的国民待遇原则,公平地对待农民、城市居民和外商,
建立城乡统一的税制。
构建和谐社会税收体系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通过税收调节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
[]首先,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加强税收执法力度。建立根据收入水平的增长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基线的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改变目前所得税征收与家庭消费脱钩的状况,建立普遍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制度。增加税务征收力量,提高税务管理和监督的技术水平,
加强对偷税、逃税、避税行为高发领域的监管力度。其次,征收特别消费税。
改革现行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
将一些高档消费品纳人消费税征收范围。对购置豪华住宅、名牌轿车等高消费征收特别消费税,政府应当积极推进调节收入的社会第三次分配,进一步动用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和谐、高效发展。
(二)对具体问题的财政措施
()“三农问题”及财政政策调控
对于“三农”问题,我们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继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建立有效的财政支农机制;逐步将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纳入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财政预算内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新增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增加国债资金用于农村投资的规模;城市政府也要切实把对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其他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
支持农产品反倾销应诉,
及时解决外国对我国倾销问题。
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和及时调整财政支农政策。一方面要采取“存量调整”和“增量投入”的方式。
继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农民。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缩小城乡差距;
另一方面要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向。从支持粮食增产向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集中财力重点解决农村教育、医疗和困难救助等基础社会事业发展滞后问题,
逐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构建收入分配的和谐
收入不平等、贫富差距过大,
是目前我国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据中国社科院年社会蓝皮书报告,年中国基尼系数超过.,年逼近.。
调节收入分配是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自身不能解决收入公平分配问题,政府就必须通过财政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和贫富差距,防止出现两极分化。
在财政支出上,应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把一部分高收入地区、行业和群体的所得税收入转移给低收入地区、行业和人群。通过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
解决工薪阶层的一部分生活费用被纳入征税范围,
而高收入群体的税负相对较轻而产生的累退性的弊端。因此应通过个人所得税改革,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模式,适当提高免征额,
强化税收征管,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更好地体现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公平的作用。
同时,完善财产税制度,适时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从财政角度来看必须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就业问题
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特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稳定局面。目前社会中,
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下岗和失业现象的出现、教育产品提供的不平衡、医疗卫生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等都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现实和潜在因素。
因此,
税收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必须与就业政策结合起来,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在财政支出政策上,应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
大力发展基
础教育,增加高学历人群占总人口的比例,提高我国的整体劳动力素质,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利用我国人力资源潜力巨大的优势。
()社会保障问题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必须逐步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
完善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障制度改革。政府是社会保障的主体,
在税收政策上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税体系,
为社会保障建立稳定规范的筹资机制。
财政应及时调整政策的着力点,把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和完善政策实施方式结合起来,
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从实际出发,
既要逐步扩大保障的覆盖面,又要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实现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
四、总结
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
社会的公平、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
只有建立在生产力极大发展、物质财富相对充裕和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有了保障的基础上的和谐才是真正的和谐。从根本上说,社会发展不仅是经济发展的目的,也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如果没有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不仅经济发展最终难以持续,社会难以和谐,政权也难以巩固。
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要求国家财政在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资金的过程中,按公平正义的原则配置财政权益,调节干群之间、居民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利益关系,
促进经济结构与人与人的利益关系的协调发展。[]也就是说,财政不只是在经济上发挥调控作用,重视宏观经济效益,更要重视社会福利的配置、民生的改善。
真正做到以民为本,为全体人民谋福利,
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
最后综合各种信息,从我国现实考虑,那就是总结一点:我国的财政政策目标急需从经济增长调整到充分就业上来,
如此既是经济稳定的要求,也是社会和谐的呼唤,切不可怠慢。
政府只有在充分利用财政政策实现充分就业之后,
才可真正的实现经济稳定,才可切实的构建出一个和谐社会。
同时,从财政改革的前景来看,
和谐社会财政的构建,还要求公共部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理念和提高执政能力、协调能力、自我完善的能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参考文献】:
[]喻廷才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西藏日报,
——
[]海茵茨-笛特?哈德斯:《市场经济与经济理论》,中国经济出版社年
[]劳埃德?
雷诺兹:《宏观经济学——分析和政策》,商务印书馆年
[]邓子基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财会研究编辑部构建和谐社会财政应肩负的使命财会研究,()
[]马海涛构建和谐社会的财政政策[]广西财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谢旭人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人民日报,——
[]王军积极财政政策何时淡出了望,()
社会政策的目标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是国家“十一五”规划中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方向。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那么,
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什么?通过什么路径才能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一、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与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要完成这一重大历史任务,基本的出发点就是“减少农村,减少农民”。
那么,应该如何减少农民?从资源基础和产业选择的角度分析,
其目标与途径可以概括为“三化”:一个是“异化”,即城市化,农村变成城市;
一个是“进化”,即农业现代化,传统的小农业变成现代化大农业;一个是“退化”,即生态与环保化,
建设生态环保产业。
——农业产业的“异化”。城市要接纳“技术排挤”和“资源排挤”出来的剩余人口,为现有农业的“进化”和“退化”提供转移空间。这就“逼迫”我们必须同时考虑城市的接纳能力。
城市哪里来?
哪里有那么多的城市接纳这么多的剩余人口?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城市扩容比新建成本要低得多,但扩容也有它的经济限度。所以“扩容”和“新建”都是需要的,
要“两条腿走路”。
“新建”要依据区域的资源条件和比较优势,通过非农产业带动农业变成工业、服务业。
——传统农业的“进化”。资源条件好的地方要利用各种优势,
把传统的、落后的小农业生产改造、提升为现代化的大农业生产。现代化农业首先是规模化农业,
规模化农业首先是特色农业。“宜瓜种瓜,
宜豆种豆”,如山东寿光的蔬菜、北京郊区的西瓜水果、东北的粮食等等,各地有各地的特色。农业现代化过程是一个“技术排挤农民”的过程,置换出来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要进入城市。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我国农村大量农民工陆续涌入城市,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一部分,
为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事实上也在表明由传统农业生产向现代化农业生产的“进化”过程是大势所趋。
——传统农业的“退化”。很多地方资源条件较差,甚至没有任何资源,不适宜继续进行农业生产,
不适宜人居;有一些地方虽然有资源,但出于生态环境保护等考虑,也不适宜继续农业生产,
如青海西藏的“三江源”地区,
贵州、云南、四川等省的部分偏僻落后地区。这些地方的原有农业人口要逐渐大部分退出或全部退出,退耕还林、还草等等。
这个过程可称为“资源排挤农民”的过程。这些人口当然也要进入城市。
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政策
认清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与途径,我们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对待,针对不同的资源状况和产业前途,要么搞城市化;要么搞特色农业、规模农业、现代农业;
要么搞生态和环保,包括生态旅游。
城市化需要什么样的政策,现代农业需要什么样的政策,
归于生态与环境保护需要什么样的政策,
城市化、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一体两翼”。没有新城市就没有新农村。
城市化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条归宿和“进路”要解决的问题是,接纳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技术排挤”和“资源排挤”出来的农村剩余人口。以此反思我们现在的很多制度和政策,
恰恰相反,城市不仅没有很好地接纳和吸收这些剩余人口,而是排挤农民进城。所谓的城乡分治、二元结构,说到底是“制度排挤农民”。
农民工问题是“三个排挤”的集中表现。
城乡统筹发展,以城市带动农村,
以工业带动农业,首要的涵义是,拆除“制度排挤农民”的藩篱,疏通阻止农民进城的制度通道。
包括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卫生制度、义务教育制度等等,这是一个盘根错节的制度系统,这一系统最核心的是户口制度,其他所有制度对城乡所规定的不同“待遇”都是以户口为纲领的。解决户口制度问题,
如果不能一下子完全放开,那么也要逐渐放松,由“硬约束软约束无约束”,最终彻底取消。
因此,
新农村建设的“战场”不只是在农村,至少有相当的分量、相当一段时间是在城市。如果我们老是不拆除“制度排挤农民”的藩篱,
长时间不疏通阻止农民进城的制度通道,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艰巨任务最终也就会停留在计划上和政策上。
那么,我们目前应该如何有规划、有系统地调整接纳农民进城的政策?最起码我们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规划进城人口(主要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尽快建立起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十五”计划期间,
整个政府财力翻了三番,而用于广大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却少得可怜;同时,通过征购土地获得的巨额收入也只用于城市而没有用于农民,农民理应得到的收益没有得到。
因此,要从国家财政收入和征购土地获得的巨额收入中拿出一部分来用于安排农民的社会保障,这是对农民土地补偿的一个核心问题。
()提供廉租房和低价商品房。住房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保障物,
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现在我们的最大问题是根本上没有建立起一个结构健全、功能层次分明的住房保障体系。廉租房严重不足;经济适用房变味;高档住宅、别墅泛滥成灾。
应该进行做根本性的结构调整,
目标是:以廉租房、低档商品房为主体,占有足够的比例,保证包括进城农民在内的所有人都有房住;
高档商品住房、别墅必须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
()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医疗问题与住房问题同样极其重要。
我们要急需解决长期以来的泛市场化问题,政府有责任建立起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平价医院和社区医院,
与完全市场化的医院区别开来,保证所有的人都看得起病。对医院、医疗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监管是政府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
社会政策的目标篇
关键词:公共政策;制定;政策认同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
在公共政策的研究中,政策的认同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
甚至可以说在政策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一个政策要能够很好地实施,目标群体的认同可以说是第一位的,
在以往的研究中,大家对政策制定中的决策方法的选择、政策模型、政策分析等各方面的关注度一直比较高,但是对于政策认同这一问题的研究却比较少,
本文试图从政策认同的界定出发,对这一问题加以研究。
一、政策认同的界定与特征
政策认同是指一项政策在制定出来之后获得目标群体认可和接受的情况。一项政策被制定出来之后,在实施的过程中,能够获得目标群体的认可和接受就成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政策认同就指的是政策在制定出来之后获得目标群体的认可和接受的情况。
政策认同的特征。从政策认同的界定我们可以看出,政策认同首先是在政策制定之后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政策实施的前提和基础,
这是政策认同的第一个特征。其次,政策认同的关键是目标群体,政策认同不同于政策制定和政策分析,政策制定的关键主体是政府机关和参谋咨询机关,
政策执行的主体则是政府工作人员,而政策认同的主体则是政策的目标群体。第三,政策认同是一种心理状态,是目标群体对公共政策的一种心理感受情况,
而不是实际的行为状态。在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方面,一般都有确实可见的外部行为表现,但是政策认同却仅仅是一种心理层面的活动,
这是政策认同的第三个特征。
第四,
政策认同受到政策内容和政策目标群体两方面的影响,政策认同虽然是目标群体的事情,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的意识虽然是人脑的机能,但是也是客观存在的主观反映,所以政策认同除了受到目标群体的影响之外,
还受到政策内容自身的影响。
二、政策认同对公共政策的作用与意义
政策认同对公共政策的意义和作用首先体现在对政策执行方面,政策认同决定着政策执行的成败,其次政策认同可以密切政策主体和目标群体之间的关系,
实现双方之间的良好互动,
最后政策认同对于政策主体的合法化造成影响。
政策认同是政策更好执行的前提,决定着政策执行的成败。一项政策制定出来之后,要想使政策作用很好地发挥出来,
政策执行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这个环节中,目标对象对政策的接受和认可就成为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如果一项政策被制定出来之后,
目标群体的认同程度高,政策执行中的阻力就比较少,
相反,如果一项政策被制定出来之后,目标群体不认可和接受,
或者认为对自己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必然会造成很大的阻力,使得政策难于执行下去,
甚至严重的会使得政策执行失败。
政策认同也是密切目标群体和政策主体之间的关系,实现双方良好互动合作的一个重要方式。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如果政策主体能够重视目标群体的政策认同,
必然会采用各种方式加强同目标群体之间的联系,而目标群体也通过政策认同更加了解政策主体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各种努力以及各种社会问题的关键和政策目标的要求,通过这种认同的活动,
双方不但可以增进了解,
而且可以加强合作,互相促进。
政策认同对政策主体的合法化造成影响。政策是由政策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制定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在各个政策主体中,政府在政策制定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政策制定中决策系统的中枢环节,可以说在政策的各个环节的关键。
但是政策主体要想使自己的政策方案得到实施,达成自己的政策目标,政策获得目标群体的支持和认可接受就是十分关键的一个环节,如果一个政策主体制定的政策认同程度高,能够得到政策目标群体的不断拥护,
那么政策主体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必然不断得到提升和加强,相反,
如果一个政策主体制定出来的政策不能得到目标群体的认可和接受,
政策主体的权威性就会不断下降,
合法性也会不断受到质疑,严重的情况下可能还会发生政治危机。
三、影响政策认同的因素
我们界定政策认同是政策目标群体对政策的认可和接受情况,
那么影响政策认同的因素我们也可以从目标群体和政策两个角度来分析,同时我们还可以加上社会环境的因素。从目标群体的角度来看,包括目标群体的政治社会化程度的高低,
目标群体的知识思想文化观念认识情况。
而从政策自身来看,包括政策的合理性情况、政府的权威性、政策对目标群体利益的影响。环境方面包括影响政策环境的各个方面情况。
(一)影响政策认同的目标群体因素
在影响政策的目标群体因素中,
居于首要地位的就是目标群体的政治社会化程度,所谓政治社会化指的是一个人接受一个社会政治文化观念,
并且按照这个政治社会文化方式行为的过程,这些政治文化包括社会中对于国家、政党、制度、权威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的看法,如果社会成员的政治社会化程度比较高,对于政府认可程度高,
那么这个社会的政策认同情况就必然高。
政策认同的目标群体因素中居于第二地位的就是目标群体的思想认识情况。对于同样的事情,
由于不同人的思想认识水平不同,
必然会产生不同的看法,
我们知道,公共政策的对象是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是指实际条件与应有条件之间的差距,
而对于社会问题的差距看法,最主要的就是人的一种主观认识,和人们的价值观念有很大的相关性,一项政策制定出来之后,
如果政府的看法和目标群体的看法一致,
那么政策认同度就高,反之就低。
(二)政策认同的政策因素
政策认同的政策因素的第一条是一项政策的合理性情况,政策合理性包括政策的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两个方面。形式合理包括政策制定的主体权限范围、政策制定的程序等各项因素,
如果政策主体超越了自己的权限,或者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行动,政策必然会不被政策的目标群体认同。实质合理性指的是政策对现实社会问题解决方案的情况,
看政策是不是抓住了社会问题的关键,是否能够很好地解决目前的社会问题,能够给目标群体带来好处,有没有现实的根据,政策实质合理性更是政策合理性认可的关键。
政策认同的政策因素的第二个要素是看政策对目标群体利益的影响情况。
一项政策制定出来之后,在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总会对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造成影响,
或者对某些群体的利益造成损害,
或者使某些群体的利益得到增加,很显然,一些能够对目标群体利益有益的政策目标群体的认同度就会较高,例如增加医疗保障,
提高养老金等等,但是当一项政策在目标群体看来将会对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的时候,政策认同的困难就很大,
即使这些损害只可能是眼前的或者暂时的,目标群体的抵触情绪也一样很大,典型的例子比如城市的拆迁和改造。
政策认同的政策因素的第三个要素是政府的权威性情况。
在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政府的权威性一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以合法性为基础,以政府强制力为后盾,使得任何政策能够在最终得以实施。
在政策认同的过程中,政府权威性首先表现在公众对政府合法性的认同上,
这种认同一方面是公民长期政治社会化的结果,
另一方面也是政府公共政策在社会发挥效用方面的结果。同时政府权威的另一个表现还在于政府强制力,这种强制力能够保证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困难的时候得以强力推行,
对政策的反对者具有一种威慑作用,这种威慑造成了政策认同的另一种心理机制。
(三)社会环境的因素
在公共政策活动的各个环节中,
社会环境因素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些因素包括政治要素、经济要素、社会要素、文化要素以及国际要素等各个方面,
当然,
与政策活动的其他环节不同的是,政策认同的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是通过环境的改变作用于政策目标群体的心理,是目标群体的心理和认识发生变化,
从而对政策认同活动产生影响。例如随着我国农村进入城市打工人口的增多,城市和农村人口情况和社会情况都发生了改变,
对于我国实施了很久的户籍制度,
大众的认同程度也越来越低。
四、小结
通过对政策认同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政策认同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间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政策认同的关键在于目标群体的认识情况以及政策自身,
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中,
我们必须从目标群体出发,更多地考虑目标群体的利益和需要,这样的政策才能更好地为目标群体接受和认同,才能有更好的执行效果。
参考文献:
[]谢明。公共政策分析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社会政策的目标篇
关键词:国有资本宏观财务财务目标
企业又是一个社会组织,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开展活动,它与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而成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的这种社会属性决定了它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社会人”,其行为必然受到社会的约束和限制,一方面,企业是社会的一分子,
它的经营活动和社会息息相关,可以说是社会赋予了企业生存的权利,并为企业提供了各种资源,
如企业所需的生产要素是从社会的不同渠道获得的,离开了社会关系、社会环境,企业将一事无成,
甚至难能以生存。既然企业从社会中获得了许多好处,享有许多权利,
它应该相应的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另一方面,
企业的经营活动也会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如企业产品的质量、性能、价格、使用安全状况都涉及到顾客的利益,又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过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外部不经济的问题,
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所以企业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承担责任。因此,企业的财务活动目标还应包括如何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可将其称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社会目标。
财务管理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既有相互融合的一面,
又存在相互冲突的关系。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假设是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并不矛盾。亚当。斯密认为,
无数自私自利的“经济人”在一只无形的手的指挥下,从事着对整个社会有益的经济活动。
根据人的利己主义本性和趋利避害的行为动机,他指出每个人越是追求自己的利益,
就越会促进社会利益的实现。这种理论假设与现实的经济生活显然不相符,原因之一是现在的企业生存环境与亚当斯密时期有着重大的差别,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式是极少存在的。在西方,
企业经营中的一系列丑闻如贿赂、垄断、欺诈、环境污染、非法政治捐助、非法股票交易、窃取商业秘密等,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要求建立企业和社会相互信任的关系。美国管理大师德鲁克指出,企业首要的社会责任是经济责任,
但利润不是企业的目的而是一个限制因素,满足社会需要才是企业的永恒目的,利润不过是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回报。
松下幸之助也认为企业从社会中获得合理的利润,是企业完成了使命,对社会做出了贡献而得到的报酬。
从上述观点可以看出,企业财务活动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虽有一定的冲突,
但企业要实现经济目标,必须以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为前提,即要考虑法律、道德甚至是慈善方面的约束。企业的经济目标在于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它通过利润和利润率等指标来考核,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的特征。社会目标有公众性和共享性的特征,它注重整个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提高。
因此,企业财务活动的社会目标其实是为实现经济目标服务的,是实现经济目标的一种手段和投资。
为了实现经济目标,企业愿意考虑社会目标承担社会责任,从而达到企业和社会的双赢。
同其它企业相比较,国有企业有着自身的特殊性:组建国有企业的目的主要是从政策性而不是从经济目标的角度考虑的。
在实行市场经济前,基于社会化大生产要求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国有企业成为了政府的附庸,
是执行政府计划的手段,所以国家出资建立的国有企业在当时由政府一手经营,是国营企业。严格说来,
国营企业没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它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同政策目标是统一的,
不存在市场经济中如何协调上述几个目标之间的冲突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尤其是实行市场经济以来,
国有企业独立的经济利益开始得到承认和固化,政府要求国有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但国有企业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之差是有目共睹的,其原因有很多方面,
但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政策目标相互冲突是妨碍其经营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有着庞大的国有经济,
但长期以来,
国有企业财务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政策目标是重叠在一起的。国有经营资本负有保值增值的任务,其实质在于突出它的经济目标。国有企业同其它企业一样,
是生活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中,所以它也要接受法律、道德和慈善等的约束,也有责任实现财务管理的社会目标。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权利是由各级政府部门具体行使,所以国有企业成了各级政府推行政策的重要手段。
国有企业在所有制政策、产业政策、消费政策、就业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等方面有着其它企业不同的责任,它们作文汇承担着维持社会稳定、经济安全甚至提供部分公共产品的任务。由于政策目标的重要性,它经常排在经济目标、社会目标的前面,所以评价国有企业的经营成果时,
仅仅依据净资产利润率、每股收益、息前税前利润等经济指标是不公平的,但不同的国有企业在不同的时期里执行政策目标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如果仅仅用政策目标来掩盖国有企业在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方面的执行情况,显然也失之偏颇。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政策目标不分,
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就可借政策目标来掩盖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失败,所有者也无法制定合适的财务指标体系来评价经营者的业绩,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就难以建立。国有粮食流通企业亏损巨大却找不到明确的责任承担者,
这是国有企业财务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政策目标纠缠在一起的典型情况。在股份合作制等经济形式的发展下,纯而又纯的国有企业是极少的,大多数国有企业是以国家控股或参股的方式存在,社会投资主体与政府不一样,
他们主要是冲着企业的经济利益而投资,如果这些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仍要考虑大量的政策目标,容易引发各投资主体之间的矛盾,不利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因此,
国有企业的改革要注重财务目标的分割,将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政策目标区分开来,负责执行经济目标、社会目标的国有企业和负责执行政策目标的国有企业应适用不同的指标体系。
国有企业应分为两大块:一是基于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安全和推行国家政策需要的国有企业,
它的财务管理强调政策目标,主要是全部由国家出资的纯国有企业组成,可称之为政策性国有企业。需要强调的是政策性国有企业目前执行的一部分政策目标如保持充分就业,实质是公共财政的职能,
存在着政府职能企业化的现象,但从长远看来,国有企业不宜执行财政职能,政策性国有企业的经营目标应随政策的需要不断调整。
另一部分国有企业应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它的财务管理关注的是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实现程度,
可称之为经营性国有企业。资本主义国家的假期计划作文国有企业主要在于稳定经济秩序、强化宏观管理和实现宏观目标,它们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不遵循盈利的原则,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国有企业以广泛的私人企业为依托。
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很大,从发展经济的角度看,仍需强调大部分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企业)的盈利原则。所以经营性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要完全按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竞争和效率是必须考虑的因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我们将国有企业的亏损分为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
经营性亏损由企业自行消化解决,政策性亏损由财政进行补贴,但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性业务和政策性业务混为一体,
导致财政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越来越大。如果国有企业能分为政策性国有企业和经营性国有企业,前者的亏损由财政补贴,
这将有利于减轻财政的压力,也有利于明晰国家对
经营性国有企业的权利和责任,即国家仅行使所有者权利和承担所有者义务。
年月,《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债转股的方案,
希望解决国有企业负债过高的问题,这项决定对国有企业财务目标的分割至少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有助改善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为经营性国有企业甩掉历史包袱,
在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创造了条件,便于重新制定对这些企业的财务指标体系以考核其经营业绩;二是有助于国有银行经营性贷款和政策性贷款的真正分离。年以来,我国虽然设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
但由于国有企业的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没有区别开来,所以商业银行仍负有许多政策性贷款业务,
这是形成银行大量不良贷款的原因之一。债转股有利于将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控制在安全线下,只要国有企业能分离为经营性国有企业和政策性国有企业,政策性银行就可只对政策性国有企业和其它政策性业务贷款,商业银行则能真正从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要求出发,
对经营性国有企业和其它市场主体贷款,
有利于塑造健康的银企的关系。
社会政策的目标篇追星作文
关键词:国有资本宏观财务财务目标
企业又是一个社会组织,
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开展活动,它与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而成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这种社会属性决定了它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社会人”,
其行为必然受到社会的约束和限制,一方面,企业是社会的一分子,
它的经营活动和社会息息相关,可以说是社会赋予了企业生存的权利,并为企业提供了各种资源,如企业所需的生产要素是从社会的不同渠道获得的,
离开了社会关系、社会环境,企业将一事无成,
甚至难能以生存。既然企业从社会中获得了许多好处,享有许多权利,
它应该相应的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另一方面,企业的经营活动也会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如企业产品的质量、性能、价格、使用安全状况都涉及到顾客的利益,
又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过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外部不经济的问题,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所以企业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承担责任。因此,企业的财务活动目标还应包括如何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可将其称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社会目标。
财务管理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既有相互融合的一面,又存在相互冲突的关系。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假设是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并不矛盾。亚当。斯密认为,
无数自私自利的“经济人”在一只无形的手的指挥下,从事着对整个社会有益的经济活动。根据人的利己主义本性和趋利避害的行为动机,
他指出每个人越是追求自己的利益,就越会促进社会利益的实现。
这种理论假设与现实的经济生活显然不相符,原因之一是现在的企业生存环境与亚当斯密时期有着重大的差别,
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式是极少存在的。
在西方,企业经营中的一系列丑闻如贿赂、垄断、欺诈、环境污染、非法政治捐助、非法股票交易、窃取商业秘密等,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
要求建立企业和社会相互信任的关系。美国管理大师德鲁克指出,企业首要的社会责任是经济责任,但利润不是企业的目的而是一个限制因素,
满足社会需要才是企业的永恒目的,利润不过是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回报。
松下幸之助也认为企业从社会中获得合理的利润,是企业完成了使命,对社会做出了贡献而得到的报酬。
从上述观点可以看出,企业财务活动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虽有一定的冲突,
但企业要实现经济目标,必须以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为前提,
即要考虑法律、道德甚至是慈善方面的约束。企业的经济目标在于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它通过利润和利润率等指标来考核,
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的特征。社会目标有公众性和共享性的特征,
它注重整个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提高。因此,企业财务活动的社会目标其实是为实现经济目标服务的,是实现经济目标的一种手段和投资。
为了实现经济目标,企业愿意考虑社会目标承担社会责任,从而达到企业和社会的双赢。
同其它企业相比较,国有企业有着自身的特殊性:组建国有企业的目的主要是从政策性而不是从经济目标的角度考虑的。
在实行市场经济前,基于社会化大生产要求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国有企业成为了政府的附庸,
是执行政府计划的手段,所以国家出资建立的国有企业在当时由政府一手经营,是国营企业。严格说来,
国营企业没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它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同政策目标是统一的,
不存在市场经济中如何协调上述几个目标之间的冲突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尤其是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国有企业独立的经济利益开始得到承认和固化,
政府要求国有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但国有企业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之差是有目共睹的,
其原因有很多方面,但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政策目标相互冲突是妨碍其经营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有着庞大的国有经济,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财务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政策目标是重叠在一起的。
国有经营资本负有保值增值的任务,其实质在于突出它的经济目标。国有企业同其它企业一样,
是生活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中,
所以它也要接受法律、道德和慈善等的约束,也有责任实现财务管理的社会目标。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权利是由各级政府部门具体行使,所以国有企业成了各级政府推行政策的重要手段。
国有企业在所有制政策、产业政策、消费政策、就业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等方面有着其它企业不同的责任,它们承担着维持社会稳定、经济安全甚至提供部分公共产品的任务。由于政策目标的重要性,
它经常排在经济目标、社会目标的前面,所以评价国有企业的经营成果时,仅仅依据净资产利润率、每股收益、息前税前利润等经济指标是不公平的,但不同的国有企业在不同的时期里执行政策目标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
如果仅仅用政策目标来掩盖国有企业在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方面的执行情况,
显然也失之偏颇。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政策目标不分,
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就可借政策目标来掩盖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失败,
所有者也无法制定合适的财务指标体系来评价经营者的业绩,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就难以建立。国有粮食流通企业亏损巨大却找不到明确的责任承担者,
这是国有企业财务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政策目标纠缠在一起的典型情况。在股份合作制等经济形式的发展下,纯而又纯的国有企业是极少的,大多数国有企业是以国家控股或参股的方式存在,社会投资主体与政府不一样,
他们主要是冲着企业的经济利益而投资,如果这些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仍要考虑大量的政策目标,容易引发各投资主体之间的矛盾,不利于企业的经营活动。
因此,国有企业的改革要注重财务目标的分割,
将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政策目标区分开来,负责执行经济目标、社会目标的国有企业和负责执行政策目标的国有企业应适用不同的指标体系。
国有企业应分为两大块:一是基于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安全和推行国家政策需要的国有企业,
它的财务管理强调政策目标,主要是全部由国家出资的纯国有企业组成,可称之为政策性国有企业。需要强调的是政策性国有企业目前执行的一部分政策目标如保持充分就业,
实质是公共财政的职能,存在着政府职能企业化的现象,但从长远看来,国有企业不宜执行财政职能,
政策性国有企业的经营目标应随政策的需要不断调整。另一部分国有企业应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
它的财务管理关注的是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实现程度,可称之为经营性国有企业。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主要在于稳定经济秩序、强化宏观管理和实现宏观目标,它们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不遵循盈利的原则,
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国有企业以广泛的私人企业为依托。
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很大,从发展经济的角度看,仍需强调大部分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企业)的盈利原则。所以经营性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要完全按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竞争和效率是必须考虑的因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我们将国有企业的亏损分为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
经营性亏损由企业自行消化解决,政策性亏损由财政进行补贴,但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性业务和政策性业务混为一体,导致财政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越来越大。
如果国有企业能分为政策性国有企业和经营性国有企业,
前者的亏损由财政补贴,
这将有利于减轻财政的压力,也有利于明晰国家对
经营性国有企业的权利和责任,即国家仅行使所有者权利和承担所有者义务。
年月,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债转股的方案,
希望解决国有企业负债过高的问题,这项决定对国有企业财务目标的分割至少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有助改善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为经营性国有企业甩掉历史包袱,在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创造了条件,便于重新制定对这些企业的财务指标体系以考核其经营业绩;
二是有助于国有银行经营性贷款和政策性贷款的真正分离。年以来,我国虽然设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但由于国有企业的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没有区别开来,
所以商业银行仍负有许多政策性贷款业务,这是形成银行大量不良贷款的原因之一。债转股有利于将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控制在安全线下,
只要国有企业能分离为经营性国有企业和政策性国有企业,政策性银行就可只对政策性国有企业和其它政策性业务贷款,商业银行则能真正从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要求出发,
对经营性国有企业和其它市场主体贷款,有利于塑造健康的银企的关系。
社会政策的目标篇
一、财政政策力度难衡量
财政政策是通过调整税收和支出两个手段来实现经济稳定的,由于这两个手段都可量化,
财政政策的实施也就存在一个力度大小的问题。政策力度衡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政策力度大小只有同经济不稳定程度相适应,才能取得较好的政策效应。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西方国家不同,
财政政策力度的衡量也与发达国家不同。在发达国家,
政策力度衡量很简单,政府支出越多一般就可理解为政策力度越大,
然而在一个发展中国家情况则不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当然要增加支出,但不能说政府增加支出就是实行积极财政政策。按罗斯托的观点,
一个国家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对公共品的需求非常大。
由此决定了政府出于经济发展考虑,
需要提供大量公共品,如道路、教育、环境卫生、法律秩序等。社会对公共品的巨大需求会导致政府支出逐年增加,而这些与经济稳定无关的财政支出的增加,
不能视为财政政策的实施。
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很快,社会对公共品的需要非常大,
由此决定了政府的投资支出也非常大。可以这样说,即使政府未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由于经济发展引起的对社会公共品需求的增加,
也会导致政府支出逐年增加,
但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政府支出的增加全部视作稳定经济的需要,理解为财政政策的实施,否则就会影响对财政政策力度的衡量。为了准确衡量政策力度,一定要将政府为了经济发展而计划增加的支出和为了经济稳定而相机抉择增加的支出区分开来,
不能单纯根据政府支出的多少来衡量政策力度的大小。同样,
也不能单纯根据国债发行规模的大小来衡量政策力度大小。
经济不稳定或出现衰退时政府收入就会下降,运用财政政策稳定经济就只能采用债务融资,
所以自以来我国国债发行数量年年增加,但是我们也不能简单地根据发债规模来判断政策力度的大小。实行稳定经济的财政政策当然要增加国债发行,但发债增加并非完全为了稳定经济,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对公共品的需要也会增加国债发行。
另外,
为了满足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需要以及非金融企业和居民对无风险资产的需要,
也要大量发行国债。在满足经济发展的国债和经济稳定的国债未分开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单纯根据发债规模大小来衡量财政政策力度的大小。
那么如何准确衡量我国财政政策的力度呢?一个简单可行的方法就是在财政政策设计时,对政府预算账户采取分类核算,
以便将稳定经济的支出、发债与其他的支出、发债区别开来。具体做法就是将政府账户分为三类———经常账户、投资账户和稳定账户。经常账户包括经常性支出(包括国债利息支出)和除政府借债之外的经常性收入,它表明了政府在日常业务方面的责任,
遵循个人和企业的理财原则即收支相等。投资账户显示政府的非经常性支出,
主要是为满足经济发展的公共品投资支出,
这种支出可通过发债来满足,其债务偿还和公共品运营及维护成本归属于经常性成本。
稳定账户是政府纯粹为履行稳定经济职能而设立的,在稳定账户中政府根据经济的不稳定状态,
分别机动地选择预算平衡、盈余或赤字。当经济不稳定时,人们很容易根据稳定账户中支出的变化,清楚地看出财政政策力度的大小,因为这些支出完全是为了对抗经济不稳定,
支出的多少自然也就反映了政策力度的大小。政府预算分为三大账户还可明确政府的三种不同责任,更为重要的是,还可看出稳定账户中任何预算状态,无论是平衡还是不平衡都无所谓好坏,
不必因采取财政政策出现赤字而担心,实际上经济稳定和预算平衡两者不可能同时实现。
二、财政政策目标欠合理
财政政策的直接目的是稳定经济,即充分就业、物价稳定、持续增长、国际收支平衡。
然而财政政策的最终目的还是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这可用社会总目标———自由、公正、安定和富裕的实现来说明。由于社会目标的实现相当程度上要依赖于经济目标的实现,在一种政策工具只能实现一个目标的情况下,
经济目标的选择就非常重要。
政府在设计政策目标时,需要认识到经济目标的从属性和工具性,
需要考虑政策的不同经济目标对社会目标的不同影响。
例如财政政策目标设计为充分就业,
则有利于社会安定、公正和经济持续增长,而政策目标如果设计为经济增长,则仅在短期可较快促进经济增长。
在我国,政府的积极财政政策目标设计为经济增长,据此单纯从经济增长这个目标考虑,可以说财政政策的直接目的是达到了。
自年以来,政府通过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在—年有效地将增长保持在%以上。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经济增长、社会财富的增加,
社会并未向安定、公正的目标前进,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收入分配悬殊。如此看来就社会总目标来说,财政政策的最终目的并未达到。为了更好地实现社会总目标,
财政政策稳定经济的目标应作出调整。
政府在设计经济目标时,一定要选择一个更能促进社会总目标实现的经济目标。就目前我国情况而言,政府在设计财政政策目标时一定要考虑人口众多、社会失业率高和收入分配悬殊的现实状况,
选择一个最能实现社会总目标的经济目标。根据当前我国实际情况,经济目标中最重要的且对社会总目标影响最大的应是充分就业。
从经济稳定目标来说,虽说经济稳定是用四个目标来描述的,但真正决定经济稳定的只有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两个目标,也就是说只有这两个目标才是经济稳定的可调整目标。
在一个政策工具只能实现一个目标的条件下,具体是用财政政策刺激就业,用货币政策保持物价稳定。而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并非稳定经济的可调整目标,
前者是一个独立的目标,后者是一个中间目标,政策不能通过调整独立目标和中间目标来实现经济稳定。即使就增长和就业这两个目标而言,就业也比经济增长重要,
就业率提高会使经济向潜在产出(也就是充分就业产出)靠拢,相反,产出增加不一定带来就业相应增加,在产出增加所引起的就业增加这个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损耗,效果并非“奥肯定理”所言,
这也可从我国产出和就业的关系变化的实例中得到证明。世纪年代,我国的就业弹性为.,
而到年该指标却下降到.,产出增加所引起的就业增加越来越少。不仅如此,
仅就目前失业和增长两者反映的问题看,前者也远大于后者。在—年的七年中,我国失业率从.%上升到.%,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经济不稳定状态。
从社会总目标来看,就业率提高更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公平目标的实现,
而依赖政策支撑的经济增长仅在短期内有利于代表财富的的增加。另外,社会成员对就业率的关注也远大于对经济增长的关注。
广州市统计局年月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对该市万户居民的调查中,问到政府的最大政绩工程和最重要工作是什么时,多数广州市民回答是增加就业、改善就业环境。发达地区尚且如此,
落后地区更不待言。可见,社会对增加就业的要求非常强烈,这一点不应在设计财政政策时被忽视。
因此,在我国目前人口众多、失业率高和收入分配悬殊的情况下,政府在设计经济稳定目标时,
无论是从社会总目标还是从经济稳定目标自身考虑,都要特别重视就业率这个经济稳定目标,唯如此,
经济才能稳定,社会才能安定。
三、财政政策效应不稳定
经济政策的直接目的是否达到要依政策效应而定,
而我们在评价政策效应时要从两方面入手。如果从静态的角度看,政策实施达到目标值,说明政策产生了效应。但更为重要的是从动态角度看,
如果政策停止实施后目标值能保持连续,即政策效应具有了持续性,
这时政策的直接目的才算真正达到。财政政策的难点也在于此。
那么,自年起实施的财政政策效应究竟如何呢?
从静态看,政策是产生了效应的,表现在每年政策的实施都带来了%以上的增长。
但从动态看,政策效应还缺乏持续性,典型表现为,随着旨在保持经济增长的财政政策的实施,总需求的增加相当部分是政府投资,
而维持稳定增长的关键因素消费需求和生产性投资需求长期启而不动。消费需求不足可从大量商品供过于求得到证明。
据统计,—年,商品供过于求的比重分别从.%上升到.%。生产性投资需求可从同期反映贷款不能转化为投资的银行存贷比的变动中得到证明。据统计,
—年,银行存贷比从.%下降到.%。显然这些数据清楚地说明了政府投资在总需求中的重要性,政策若停止实施,总需求减少将难以避免,
增长将难以持续。这说明政策效应还缺乏持续性。政策效应缺乏持续性又使政策实施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一方面经济的长期稳定主要依赖于经济的内在机制,
政策不可能长期实施,另一方面在政府支出占了总需求相当部分的情况下,
经济增长又对财政政策产生了强烈的依赖性。
那么为何我国财政政策效应缺乏持续性呢?
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政府在设计财政政策时对经济目标的选择不合理。经济目标的不同选择,
可带来政策的不同效应,如果财政政策稳定经济的目标定为经济增长,
那么政府通过增加公共品的投资支出,
就可直接增加总需求以增加,用这种方式增加虽然简单直接,但效应的持续性差,因为增加的产出中相当部分来自政府的非生产性投资增加,
由此引起的未来产出增加有限。如果财政政策稳定经济的目标定为充分就业,那么政策手段就应通过减税和增支来增加劳动需求和劳动的有效供给,通过这种方式增加虽然复杂间接,
但政策效应的持续性好。
实际上经济的稳定源于要素市场的稳定,也就是厂商投资和就业的稳定。政府通过积极财政政策减少税收和增加支出,在要素市场上刺激厂商投资,
如此从静态分析,投资增加带动就业增加,进而在商品市场上产生两方面作用,一方面从供给看,生产函数中劳动投入增加、产出增加;
另一方面从需求看,劳动者收入增加,消费需求增加,产出增加。
这两方面作用的结果是,可极大地减少周期性失业,使经济向充分就业产出靠拢。特别是提高就业率能增加低收入者收入,
从而不仅有利于消费需求稳定增长,保证政策效应的持续性,而且也有利于边际消费倾向的提高,极大地增强政策效应。从动态看,
投资增加不仅有利于短期总需求增加,而且还有利于长期总供给增加,
从而保证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同时政府也应通过增加支出保证劳动的有效供给,这主要是提供免费的培训和就业信息,使技能和岗位相适应,
以减少结构性失业。
社会政策的目标篇
[关键词]政府采购目标体系经济性目标调控性目标
最早形成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采购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完善,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执行政府预算、加强支出管理和实施宏观调控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政策工具,
政府采购的功能也由最早的单一目标发展为多重目标。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虽然起步较晚,但由于该项制度的推出正处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
又是作为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在建设之初就肩负着多重使命,
其功能也同样表现出多维度并形成一个完整的政府采购功能体系。任何片面、孤立地理解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功能,
都会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产生错误的认识,
将不利于或阻碍这项制度的推广与完善,
弱化我国政府采购的系统功能,并最终影响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构建。所以必须正视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制度建设的实际,
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政策的目标体系,确保政府采购始终实事求是地沿着既定方向循序渐进的发展。
一、科学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体系的重要意义
设定采购政策目标是制定政府采购政策的首要步骤和关键内容。政策目标作为政府采购政策所要实现的目的是针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来的。
采购政策目标的基本含义,就是要消除产生政策问题的各种原因,满足各个主体在政府采购政策问题中体现出来的特定利益需求。
首先,政府采购政策目标的设定可以为政策制定指明方向。
设计政府采购政策方案的基本依据就是采购政策目标。政府采购政策方案是实现政策目标的途径,只有根据政策目标的要求来设计政策方案,
才能保证政策目标的充分实现,
政策所针对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其次,科学设定采购政策目标有利于指导和控制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为政策效果评价提供重要的参考标准。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政策监控和政策的调整都离不开政府采购政策实施以后问题的实际解决范围、程度及水平与期望范围、程度及水平的比较,
政府采购政策目标恰恰是所对比的期望状态,
是一个标杆。
最后,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体系有利于理清目标间的关系,通过整合不同纬度的政策目标来整合和协调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
由于政府采购问题具有高度复杂性,
单一目标难以保证政策问题的全面彻底解决,多个不同的目标才能够反映出政策问题期望解决的不同方面和程度。
在实践中,很多时候容易忽视设定采购政策目标这个环节,因为人们往往把采购政策目标简单设定为“把这个政府采购问题解决了”。
可是现实的政府采购问题往往不是那么简单,是多个复杂体的集合。这就像医生遇到复杂病症患者,必须先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现有医疗技术水平来确定通过治疗能够减轻病症的程度,然后再开处方、制定医疗方案。
二、我国政府采购政策的目标
我国《政府采购法》指出制定《政府采购法》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促进廉政建设。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并且强调一般情况下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我国政府采购政策有着多重性的目标,而不仅仅是单一目标,这些多重的目标实际上就构成了我国政府采购政策的目标体系。
这个目标体系基本上可以划分为经济性目标、政治性目标和调控性目标三种类型。政治性目标是指通过政府采购规范化、法制化,建立“管采分离”、运转协调的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来规范采购行为,制约腐败,
推动廉政建设。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进程中,不断进行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服务理念的更新。
经济性目标是在预算许可的采购资金范围内,使用尽可能少的财政资金,采购到质优价廉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最大程度的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社会性目标是伴随着政府作用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加强,
逐步进入政府采购政策视野的。主要包括:保护环境,
绿色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区域发展;
促进能源节约;采购国货,促进自主创新和保护民族工业。
政府采购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与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是统一的。
公共资金的使用如果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极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并最终降低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甚至根本就无效益可言。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使公共资金的使用成为“阳光下的交易”,通过规范的程序、适当的采购方式以及监、管、采的分离,
可以有效地遏制公共资金使用中的设租、寻租行为,既促进政府的廉政建设,又提高了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
经济性目标和调控性目标有一定的冲突。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环保、节能创新产品,
向国内企业和中小企业倾斜,势必会提高公共部门获取产品和服务的成本,影响到采购人的效用,增加财政资金的支出。
在各个调控性目标之间也存在着冲突。
如环保目标和保护国货之间就有冲突,现阶段我国的环保技术发展缓慢,
同欧美国家的产品在环保性能上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就造成了要采购“绿色产品”就有可能是国外的产品。
三、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政策的目标体系
政府采购承载着如此多层次、多功能的目标,其众多错综复杂的目标间有一致也显然存在着差异与冲突,
从而增加了确定政策目标、制定采购政策的复杂程度。
不同的政策目标代表了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政策目标之间的冲突反映了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而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就必须采取措施对不同的利益诉求做出整合与平衡。
(一)可操作性强的目标优先。政府采购政策总是要付诸实施的,要实施就得有可操作性。具有可操作性,
是政府采购政策目标转化为现实采购行为的前提,没有现实可操作性的政策是不可能被认真贯彻执行的,其所要达到的目标也是难以实现的。
背离现实的条件与可能,即使再好的政策目标,再完善的政策方案也会因为无法实施而始终停留在纸面上没有实际价值。
(二)针对性强的目标优先。
采购政策目标的提出和设定,要针对政策问题中的实质性内涵,针对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而不是针对问题的表象。实现该目标,
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从而从根本上消除采购政策问题产生的环境,
以增强采购政策实施的有效性。
在政策目标体系中要紧紧抓住主要目标,全力以赴地加以实现。
任何时候都不要为追求次要目标,而放弃了主要目标。
只有抓住了主要目标,才能带动次要目标。
(三)可替代性弱的目标优先。
从公共政策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来看,很多社会问题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属于多因一果,
或者与其他问题密切联系在一起,并不能指望出台一项政策就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比如,
环境的恶化是一个历史的、复杂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只依靠或者主要依靠政府采购政策来解决。
要选择最优的政策去解决所对应的社会问题,避免一个政策涉及到了方方面的问题,可是一个问题都解决不好。
(四)公众关注程度高、要求强烈的目标优先。公共政策就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
服务公众。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采购政策的目标的实现,不是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单方行为,它与目标群体和社会大众的态度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必须使公众对政府采购政策了解、认同。
经济性目标和调控性目标的都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为基础,规模效应是联结政府采购各项政策目标的纽带和桥梁。政府是市场中最大的消费者,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采购的规模一般可以达到的%,财政收入的%。
这种消费规模不仅量大而且质优,表现在政府雄厚的财政资金和优良的信用,对供应商的给付有保障且批次成交量大,需求稳定性强。
政府采购如此大的规模优势使得节约资金的效果极其显著,也使得它完全有能力引导市场中其它主体的行为,
从而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
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是节约资金防止腐败的基础,也是其它调控性目标得以实现的基础。规模是实现效率的基础,有规模才能发挥更大的效益,
节约更多的资金。范围是实现政策功能的条件,只有扩大了范围,
政府采购调控经济才有更广阔的空间。
采购物美价廉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最大程度的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节约财政资金,
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是政府采购政策的基本目标。
在实现这一基本目标的过程中,
势必对政府采购政策的规范化程度和科学性程度进行改进,这样就会推进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政府管理的创新;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无意识”地涉及到调控性目标。只要进行采购活动,
就会涉及到国内的还是国外的供应商,
产品是不是环境友好型的,是不是节能等一系列问题。通过明确和制定调控性目标来规范和引导采购活动,
使得政府采购有意识的对这些社会领域加以影响,配合实现政府的总体的长远的政策目标。
采购国货,
推动技术创新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
符合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其难点在于国货和技术创新产品的认定。现在国内的认证体系还不健全,
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商务部正在对有关国货和技术创新产品界定的标准进行研究。只要相应的基础性的制度一出台,政府采购国货和技术创新产品就可以进入实质性阶段。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的目的在于扶持中小企业,
促进就业。与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相比,政府采购政策的效果没有其它政策明显。利用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这样一种倾斜对市场的扭曲较大、政策成本高;它不是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最好的工具。
转移支付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其它政策工具的效果都比政府采购政策的效果显著。
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节约资金,防止腐败是政府采购政策应该始终坚持的基本目标。虽然近几年我国的财政收入大幅增长,
但是在这样一个转轨的特殊时期,
我国存在着大量的或有债务和潜在的支出,
财政压力不减反增,财政风险继续存在,
不能因为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而麻痹大意、忽视财政在现在和未来的巨大压力与风险。所以,在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应该始终不渝地坚持防止腐败,节约资金的目标。
在各项基础性制度相继建立的情况下,保护民族工业、支持技术创新也应该成为政府采购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