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的方式篇
一、背景和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旧城改造建设步伐逐年加快,
逐步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改变了城市面貌,
提升了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但是,仍存在一定数量建设时间较长、设施不配套、抗震能力严重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等房屋以及随着城市发展而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但权属、管理等仍保留农村模式的居住区域的房屋,这些严重影响了城镇居民居住安全和居住环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坚持扩大内需保增长,坚持以人为本重民生,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城镇危旧房改造,
促进和谐社会构建,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二、规划目的和改造基本原则
(一)规划目的。
危旧房改造是当前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规划目的是为了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危旧房改造,
力争用年时间(年—年),基本完成城市中心区内集中成片危旧房的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质量。
(二)改造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城市危旧房改造,
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引导实施,
县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助,政策上扶持;
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原则上以房地产开发方式运作,并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相结合,加快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
、坚持依法改造,
兼顾居民经济承受能力。严格执行土地使用、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实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切实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
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予以住房保障。
、坚持统筹规划,
配套建设。危旧房改造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多种方式推进。
对集中成片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可先明确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拆迁补偿方案条件等,再组织招标确定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对于城中村改造项目,
可以通过项目招标方式,引进资质高、实力强、信誉好的开发企业,按照城市规划要求,
进行统一拆迁、统一安置、统一配套。
、对于具体项目,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科学测算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项目地块的改造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
三、危旧房改造范围
危旧房改造范围:中心城区(县城)规划区域内规划不完善、配套不到位、功能不齐全的区域及由成片低层住宅组成的街区或城中村(包括单位房改房、自管危旧房和农村危旧房)。
分为以下几类:
(一)集中成片的砖木、土木结构的危旧住宅建筑。
(二)设施不完善、不符合抗震和消防安全的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及符合改造条件的其他建筑。
(三)经鉴定为、、级危房的零星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
位于历史街区及列入紫线保护范围的各类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建筑、近现代优秀建筑应按相应管理制度进行改造保护。
四、—年危旧房改造计划
—年,共安排危旧房改造项目个,总用地面积.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其中各类住宅套,住宅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详见附表)。
具体为:
(一)年,共安排危旧房改造项目个,
总用地面积.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各类住宅套,住宅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
(二)年,
共安排危旧房改造项目个,总用地面积.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各类住宅套,住宅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
(三)年,共安排危旧房改造项目个,用地面积.公顷,
规划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其中各类住宅套,住宅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五、政府扶持,积极推进危旧房改造
(一)对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具有一定面积规模、资金基本平衡的危旧房片区,
原则上通过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以房地产开发方式进行改造。
对改造难度大、资金难以平衡的成片危旧房可以采取与其他地块项目捆绑开发、统筹改造方式,
通过多地块捆绑出让、集中安置办法,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改造建设。对零星危旧房可采取提前安置、或以政府收购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形式予以解决。
危房改造的方式篇
从上个世纪年代开始,我市在公房租金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实施危改工作。年来,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危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统计,年我市完成危改投资万元,而年则达到.亿元,
相当于年倍多;年我市完成拆迁面积仅约数千平方米,
而年完成拆迁面积近万平方米,相当于年数十倍。年,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力争用年半至年时间完成年登记在册的万平方米危险房屋的排危抢险工作的目标,
并制订了相应的改造工作步骤、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目前,片危改责任地块的万平方米危房(涉及改造总面积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已基本完成,其中,成片拆除危房万平方米(总拆迁面积万平方米),
维修加固危房万平方米。仅市一级就累计投入资金约.亿元,全面完成了交电新村、西华路等片地块万平方米的成片拆迁工作,共拆除危房万平方米,
约户近万人从原来低矮、潮湿、拥挤、危险程度较高的危旧房中搬出,被安置到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棠雅苑、棠德花园、阳光花园等多处安置小区,户均面积从改造前的平方米增加到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从改造前的.平方米增加到.平方米;同时完成了沙河墟地街等个项目的维修加固工作,
维修加固危房、严重损坏房面积共平方米。
据不完全统计,
我市目前实有房屋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各级房管部门的经管房屋万平方米,占房屋总量的.%。另据市房管部门经管房屋的安全普查结果,
我市在基本完成万平方米危房的改造任务后,仍然存在危房.万平方米,严重损坏房万平方米,
一般损坏房万平方米,分别占总数的.%、.%和.%。
此外,.%未列入房管部门经管的房屋中,包括绝大部分的私房、企业用房、宗教用房、学校用房等,同样存在相当数量的危旧房屋。我市危旧房屋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
改造任务依然相当繁重。
造成我市存在如此数量众多的危旧房屋,以及其增长势头仍在蔓延的主要原因:一是使用年限长。我市的危旧房屋普遍建于三、四十年代,有相当部分甚至建于清末民初时期,到现在已经大大超过了其使用年限。
二是建造标准低。由于当时客观条件和技术水平的局限,我市的危旧房屋建造普遍采用砖墙、砖木、预制板式结构,使用年限短,
抗震、抗风能力差。三是自然条件的影响。我市气候潮湿多雨,
常有台风袭击,而我市老城区大多地质条件较差,地表下存在较厚的淤泥冲积层,地势低洼,排水设施落后,
房屋水浸情况相当普遍,对危旧房屋的损坏相当严重。
四是违章乱搭乱建。
多年来,危旧房屋房屋的业主、住户为了解决居住问题,违章乱搭乱建的现象非常普遍,进一步加快了危旧房屋的损毁速度。五是政策导向的消极作用。
一方面,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低租金制的房屋租赁政策,无论是经管房或私房,其租金收入都不足以对危旧房屋进行有效的修缮和改造;另一方面,
我市实行房屋拆迁“拆一还一”的补偿政策,对广大危旧房屋业主,
尤其是私房业主起到一定的消极作用,他们宁愿等待拆迁,
得到一套新房的补偿,
也不愿意掏钱进行修缮、改造,造成了危改工作严重滞后。六是开发建设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我市旧城区有相当部分地块被划了红线,但至今还是征而不拆,
房屋业主与征用单位互相推诿,致使其中的危旧房屋得不到最起码的养护;另一方面,
老城区基建、市政工程的基础施工,致使周边的危旧房屋压沉压裂,加速了危损速度。
这种情况在荔湾区尤为普遍,如陈家祠广场旁边的龙塘西地块,多为建于年代砖木、混合结构房屋,近年来由于附近康王地下商业城施工,造成房屋因地陷致危、裂缝满布,
但居民无法搬出,情况相当危急;宝华路的宝华中约地块,
由于周边五元名都、文昌阁的施工,相当数量百年楼龄的房屋岌岌可危,
仅靠密集的桩顶承重,住户(相当部分是孤寡老人)每日在木桩间起居饮食,生活环境异常恶劣。
虽然我市危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特别是经过近年的大规模改造建设,基本完成了万平方米危房的改造任务。但在实践来看,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
主要是:
首先,对危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明确的总体思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对危改工作存在两种错误或片面的认识:一是对我市的危旧房屋总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缺乏了解,
认为我市经过这么多年的旧城改造,
特别是经过近年大规模的危房改造建设,
危房的现存数量已经不多,不足为患,无须再加大危改工作力度;二是对危改工作的实施情况不甚了解,
认为制订优惠政策,加大对危房工作的扶持力度,会冲击正常的房地产市场。这些认识上的偏差,
导致我市危改工作的总体思路一直得不到明确,未能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旧城改造的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总体规划、实施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危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其次,危改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部门工作不协调。
我市危改工作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其他原因,
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难以跟进,协调难度较大,致使危改部门在工作实践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阻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危改工作的发展。
第三,
危改政策不配套、不落实。一方面,我市至今没有一部关于危改的地方性法规,也没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危改政策体系,而一些与危改工作密切相关的现行法规、政策,
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危改工作的迫切性和特殊性,导致危改工作实践中碰到不少操作性的困难。如《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关于拆迁期限、补偿安置等方面的规定,明显不适应危改工作的需要,加大了危改成本和工作难度。
另一方面,作为迄今为止我市唯一的市一级危改工作专门文件,市政府年颁发的《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危改项目的拆迁政策、优惠政策、资金来源和安置小区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但从实践看,
除了免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免收配套设施建设费两项优惠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外,
其他各项规定或者因为与其他的现行法规、政策有所抵触,
或者因为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落实较难或不完全落实到位的情况,给危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带来极大压力和困难。
第四,危改资金缺口较大。按照我市现行的做法,
仅仅依靠从全市经管房租金收入中提取%(每年约-万元)作为危改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全市危改工作的需要。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
由于危情告急,在《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银行低息贷款、住宅小区销售所得、危改项目拍卖等筹资方式无法实施的情况下,市、区危改部门为了确保完成改造任务,
不得不一方面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途径,
另一方面通过引入开发商参与改造等方式,解决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些做法,
在特定的条件下对危改工作的推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但在当前我市的政策框架下,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和负面效应: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危改,违背国家有关政策;
引入开发商参与危改,由于在很多关键的具体环节上缺乏相关的政策规范,如准入条件、开发主体、资金监控、享受危改优惠政策、施工管理等等,容易导致工程“烂尾”或开发难以为继。市、区危改部门近年内与开发商合作实施的个危改项目,
除了一德路地块项目能够顺利完成以外,其他的都先后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工程“烂尾”或开发难以为继现象,如福今东地块项目是唯一一个由开发商全资投入的危改项目,至今开发商已投入超过.亿元,
一期工程拆迁安置完成后,由于我市建筑施工管理政策的变化而导致停工,已挖好的面积达多平方米、深达多米的基坑长时间暴露在外,对附近的居民区、幼儿园构成了极大的安全威胁;二期工程也由于拆迁纠纷而无法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
危旧房改造工作牵涉老百姓的切实利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心工程”。进一步加快推进危改工作,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对于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
顺利实现“年一大变”目标,
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作风建设心得体会
进一步加强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危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将危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建议学习上海的经验,
通过党代会、人代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等形式,明确提出我市危旧房改造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并把这项工作列为“年一大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未来几年的一项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切实抓紧抓好,
确保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危旧房改造工作是一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计划、财政、地税、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市政园林、城管综合执法、环卫、人防、公安、工商、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顺利推进。
建议参照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做法,
成立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组长、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危改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研究、协调解决危改工作有关重大问题等。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
主要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市危改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做好需要审议或协调的有关问题的前期工作,对危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
具体包括:根据全市房屋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危旧房改造中长期规划,制定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具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危旧房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草拟危旧房改造专项法规、政策并贯彻落实;
调动区、街参与危改工作的积极性,对区、街危改部门实施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组织办理全市危旧房成片改造的规划、用地、拆迁及其建设手续;依法对危改工作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理;监督各区房管、危改部门依法行政,依照既定的计划、方案完成危改工作任务;
负责跟踪落实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等。
(三)完善法规,加强执法。
一是修改完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目前我市实行的“拆一还一,不补差价”的拆迁补偿政策,对危改工作的推进起到了较大的制约作用。据统计,仅回迁房价一项,
就使危改项目拆迁总成本上升了%,极不利于危改项目的良性发展。不久前,国务院颁布了最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进一步明确了“产权等价交换”的拆迁补偿原则,也就是在拆迁补偿中,分别对被拆房屋和安置房进行市场估价,差价部分多还少补。建议贯彻国务院《条例》精神,
尽快修改完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科学确定合理的回迁、永迁差价补偿标准和拆迁货币补偿标准,
以降低成本,推动危旧房改造以至旧城改造工作的良性发展。二是加快研究制订《广州市危旧房改造管理条例》。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的拆迁工作相比一般的房屋拆迁,
在拆迁期限、补偿方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了促进我市危改工作的健康发展,需要研究制订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加以规范。建议加快研究制订《广州市危旧房改造管理条例》,将危改实践工作中碰到的危房鉴定、危改地块确认、强制搬迁、补偿方式机标准、改造开发优惠政策、监督机制、法律责任等问题,
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学习香港及国外的先进经验,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性要求房屋业主定期对达到一定年限楼龄的危旧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对属于危房或不符合有关房屋安全标准的,要求业主自行修缮,或由有关部门强制性进行修缮,并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修缮费用。
(四)摸清情况,
制定规划。
建议对全市范围内的危房、严损房、一般损坏房和超过使用年限的旧房(包括公房、私房,住宅、非住宅)开展一次全面的清查、摸底工作,分门别类,
一一造册登记,建立起全市危旧房屋动态信息库。
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以及房屋危险程度的轻重缓急,
由规划部门根据规划的要求,划定各危改地块“红线”,确定规划设计要点,由市、区危改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我市危旧房改造总体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报市危改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这项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房屋安全鉴定费等有关费用,由市、区财政拨出专门经费或通过建立危改专项资金解决。
(五)提供贷款,改善住房。
为了使危改的拆迁户有能力购买安置房(包括回迁房、永迁房或另购住房),
建议借鉴北京市的做法,
向危改区拆迁户提供较低利率、较长还款期的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危改地块的所有拆迁户,可以以回迁房、永迁房或另购住房为抵押,参照房改的有关政策,
申请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疏散人口,改善住房。
进一步加快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
不仅要解除危房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威胁,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还要通过危改,疏散旧城区人口,
降低旧城区人口密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建议学习上海的经验,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将危改工作与盘活解困房、安居房和解决空置商品房问题结合起来;同时,落实《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按照规划的要求,在我市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组团中建设一批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环境较好的危改安置小区,
以促进危改工作的发展。
(七)明确思路,完善机制。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危旧房改造问题,关键是明确思路、完善机制。
既要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
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已拆平地块的施工建设,确保市政府年提出的万平方米在册危房改造任务的圆满完成;又要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
研究确定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运作机制。
、明确危改工作总体思路。根据我市“北优、南拓、东进、西调”的总体发展战略和旧城区改造建设的总体规划,为了保留和体现广州历史文化名城风貌,
我市危改工作要坚持修缮维护与拆迁改造并重的指导思想。对于大部分体现岭南文化特色的危旧房屋,
主要由市、区危改部门根据房屋危险程度的轻重缓急和实际需要,先通过加固、修缮和内部改造实施排危枪险,再按照“修旧如旧”进行“穿衣戴帽”整饰。对于部分确实没有保留价值或房屋破损严重、非拆不可的危旧房屋,由市、区危改部门作为项目业主,
通过招投标组织有资质的拆迁单位实施统一拆迁,按危改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进行统一安置,拆平地块作为政府土地储备,按照规划的要求需要进行开发建设的,
按有关规定进入土地有形市场,由市国土部门结合市场的情况,通过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项目的开发建设享受危改优惠政策;需要改变土地用途,
进行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建设的,
由有关部门组织建设。
、建立危改专项资金。
危旧房改造工作属于政府行为,是政府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建立我市危改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一是保留从经管房租金提取一定比例(每年-万元)用于危改的原渠道不变,二是全市每年的城市建设资金切块,三是危改地块拍卖收益,四是危改安置小区的销售收益。危改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封闭运作模式,
专项用于全市危旧房屋的修缮、整饰、改造、拆迁、安置和危改安置小区的建设工作。根据市危改部门的初步匡算,目前我市现存的万平方米危房,按照危房面积占需改造总面积/算,总拆迁量为万平方米,
以平均每平方米拆迁安置成本元计,理论上共需投入拆迁资金.亿元,按年完成每年需.亿元。建议市政府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在城市建设资金中拨出亿元作为危改专项资金的启动资金,
以后每年由市危改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根据当年的改造计划以及上年度的资金使用情况、危改地块招标拍卖收益情况和危改安置小区销售收益情况,研究确定城市建设资金切块部分的具体数额。
、完善危改工作机制。
危改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不仅需要市委、市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市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还需要充分调动区、街的积极性,
发挥他们在危改工作中的作用,
建立健全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危改工作机制。市确定的危改项目,除了市危改专项资金的投入外,
所在的区、街也要投入配套资金,配合危改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危改项目的顺利推进;各区要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每年确定一批危改项目,
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危旧房屋的修缮、整饰和拆迁改造工作。此外,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机构要加大对危改工作的宣传力度,
增强全社会对危改的支持和理解,营造人人关心、共同参与危改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危房改造的方式篇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县城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
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房管局、发改委、人防办、财政局、公安局、规划建设局、国土局、商务局、城管局、地税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广局、交管大队、历市镇政府、街道办、消防大队、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
由县房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房管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负责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二、总体目标任务和计划安排
(一)总体目标任务
年完成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面积.万㎡,拆迁户户。
通过改造逐步改善棚户区(危旧房)居民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完善老城区的基础设施,促进我县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
(二)计划安排
年月底前,完成县城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万㎡(其中:前程大道.万㎡、锦绣大道.万㎡、广州大道.万㎡)。
年月底前,完成胜利南路.万㎡老城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胜利南路棚户区改造由县房管局为责任单位,
其它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分别由历市镇政府、街道办、城司、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局等单位为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按年度计划做好项目调查摸底、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业主单位,严密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运作方式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应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要求,做到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与城市拓展、城中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运作程序和方式如下:
(一)运作程序
由责任单位会同县规划建设局明确改造用地范围、规划设计条件,报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二)运作方式
、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对有商业开发三年级作文桃花300字价值,
自身能平衡的地块,采取市场运作方式改造。
、产权人合伙开发建设的模式。
对资金不足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可采取产权人合伙开发建设的方式进行改造。
、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模式。
由政府组织拆迁,将拆迁后的净地通过招、拍、挂出让,确定项目开发建设单位。
对被拆迁群众,可采取原地以房换房或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安置的,所需资金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
四、资金来源
(一)中央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投资补助资金;
(二)省、市财政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给予支持的资金;
(三)县财政自筹资金;
、土地出让总收益不低于%部分;
、住房公积金净收益部分;
、在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按规定安排资金;
(四)市场化运作所得收益。
五、政策支持
(一)棚户区(危旧房)项目(包括所涉及的项目安置房和公开出售的商品房)实行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免,
服务性收费按收费标准下限减半征收(供电部门的收费按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文件标准的%收取)。
(二)人防工程由政府另行选址建设,免收人防设施工程易地建设费。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地下室均按普通地下室设计建设。
(三)按照充分利用土地、集约使用土地的原则,规划设计条件可适当放宽,
在符合日照系数、处理好与宗地相邻关系的情况下,采光日照间距可根据规划条件和具体情况适当调整,不设置电梯的入户高度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改造区内新建住宅的保温节能可采取“选”(即门窗、屋顶、外墙保温项中选项)。
凡不必限高部分,容积率可适当提高。
(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小区范围内外管网,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分别由供电、供水、供气、电信、邮政、广电、移动、联通等单位按照规划要求出资同步改造建设。小区内的供配电设施找春天作文二年级工程建设费按发改委与供电部门共同确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执行。
(五)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内,
按规划需要砍伐树木、挖掘道路、拆除公厕或垃圾站及迁移电力、供水、供气、邮电等杆(管)线,一律免收补偿费,
由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按规划要求重新建设或恢复。
(六)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放运输车辆通行证,
公安、交通、城管等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扣车、罚款。
(七)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与原拆迁等面积免征营业税和契税,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实行即征即返。
(八)公安、教育等部门应根据被拆迁人提供所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内房屋拆迁安置凭证,及时为其办理迁移、落实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手续,
享受安置地入学的同等待遇,并免收有关费用。
六、组织实施
(一)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中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要加强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
对参与工程建设和监管的工作人员实行科学有效的奖惩制度。
(二)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
各负其责,积极支持配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具体部门职责如下:
、县发改部门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协调,争取国家、省有关补助资金;
、县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条件设置和办理行政审批项目;
、县国土部门负责项目的土地出让和项目用地手续的报批;
、县财政部门负责国家和省政府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扶持资金的拔付及项目资金运作;
、县房管部门为项目的牵头单位,负责和各相关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
、县供电、供水、电信、广电网络公司、移动、联通等部门负责按规划要求出资,同步迁移并改造项目范围内、外管网;
、县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对项目的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等收费项目按文件规定优惠政策执行;
、县公安、教育等部门负责办理项目被拆迁人的户口迁移、落实义务教育入学等手续,
并免收有关费用;
、县文广部门负责项目内文物的界定和保护工作;
、县监察部门负责全过程监督;
、历市镇政府、街道办负责项目所涉及群众的协调工作。
危房改造的方式篇
在贵州,民族地区传统民居所用的建筑材料多为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泥土、石头、树木、竹子、秸秆等都可以作为建房盖屋的材料。这些建筑材料基本是随处可得,
极少耗费能源资源,几乎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
例如贵州黔中镇宁、平坝一带的布依族地区盛产优质石料,
当地布依族群众因地制宜,
以石条或石块砌墙,以石板盖顶,用石料修造出一幢幢颇具民族特色的石板房,冬暖夏凉,
防潮防火,美观大方。而且,石料在这些地区是随地可取的材料,
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
贵州省民族地区的传统民居形式多样、风格各异,
给人一种极强的审美感受。其中尤以“干栏式”建筑的吊脚楼最具特色。贵州山区苗侗人家的吊脚楼大多依山而筑,建在斜坡面上,
后部与坡坎相接,前部用木柱架空,像是吊着几根柱子,
其造型从纵剖面看,形成了“占天不占地”、“天平地不平”的独特景观,在观察这些吊脚楼的时候,毫无生涩呆滞的痕迹,尤其是在依山傍水的苗寨,
那些顺山而建的吊脚楼就像一只只展翅高飞的雄鹰翱翔于苗岭之中,
给人一种甜美的享受。
贵州传统民居体现的是农业社会的居住模式,在生产生活资料较为匮乏的情况下,贵州民族地区传统民居建筑虽形式多样,但都体现了民居实用性的特点。苗族、侗族、水族等民族的传统民居都为干栏式建筑,
这种建筑一般都分两层或三层。底层存放杂物,堆放柴火,
存放犁、耙、锄等生产工具,便于存取;中层住人,使人离地而居,
既避免了虫蛇猛兽的袭击,又保障了人不受湿气的影响;上层储粮,既可避免粮食受潮,又可随时取用,
十分方便。
民居是人类生活的主要场所。在农村,民居的附属建筑也同时具有生产的功能,譬如饲养家禽、家畜,
还有房前屋后空地上开垦出来的菜畦。贵州苗侗人家的吊脚楼建筑或一家一栋、自成一体,或聚族而建———同族的房子连在一起,
廊檐相接、互通有无。吊脚楼的主楼一般为三开间,正中一间前有回廊后又偏厦,
左右两侧另设厢房。回廊于二层出挑,安装有独特的“”形曲栏靠椅,
苗语叫“嘎息”(),民间有一说法叫“美人靠”。
这是因为姑娘们常在此挑花刺绣,向外展示风姿而得名。
此外“嘎息”还可用作一家人劳累过后休闲小憩,纳凉观景,讲述神话和族群迁徙历史的地方。偏厦多用作厨房或磨房,厢房一般为卧房,
或作绣房、织布房、芦笙房等。大多数吊脚楼把在二楼地基外架上的悬空走廊作为进大门的通道。猪、牛圈都在屋侧房后,方便喂养和耕种使用。
信仰、风俗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一个重要特质。民族地区各少数民族不同的信仰和风俗都在传统民居上有所体现。例如贵州的苗族家庭在正对大门堂屋的板壁上安放有祖宗圣灵的神龛。结合苗族吊脚楼的结构,可以看出建筑的空间分割组合是以祖宗圣灵神龛所在的房间为核心,
再向外延伸辐射。家庭成员在这样的空间组合下生活,无形中便被祖宗圣灵所在的堂屋的空间引力所凝聚,
从而为家庭的团结增强了亲和力,苗族同胞祖先崇拜的信仰在吊脚楼上充分完美地体现出来。
近代以来,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提高,使得更多的天然自然转化为人化自然,
人类在征服自然、利用自然取得巨大成果的同时,对自然均衡状态的破坏也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而民族地区传统民居建筑,一方面顺应了自然地理环境的需要,
另一方面注意了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了民居与环境的和谐相生。
例如贵州的苗族、侗族生活的地方炎热多雨、地面潮湿、瘴气浓重,为适应这种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他们发明构建了干栏式建筑。这种建筑形式具有通风干燥、安全实用、凉爽舒适的特点。
而且苗侗人家的吊脚楼也非常尊重自然,不会盲目地大规模挖山平地建房,根据当地地势、坡度的不同,吊脚楼的形式因地制宜地分为单吊式、双吊式、四合水式、二屋吊式和平地起吊式,
顺山就势而建的吊脚楼很好地避免了水土流失并维护了生态平衡。
危房改造中传统建筑文化保护出现的问题
我国全面启动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第二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
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尽管民族地区地方政府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
思想上很重视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工作,
坚持“能避则避、修旧如旧、适度调整”的原则,尽量保护传统民居的风格不受破坏,然而改造实践过程中政府部门过分强调风格一致、整齐划一,加之危房改造开展多服从于行政安排,
从而影响了传统民居建筑文化的传承。
过分整齐划一,忽略了传统建筑文化。我们调查中发现,伴随着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逐步推进,
政府加大了对民族地区的投资,
实施了许多扶贫开发项目,极大地改善了民族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居住条件、生计方式等。但是新建的水泥房或式样统一的民居房,并没有彻底改变这些地区贫困落后的局面,
反而使民族传统建筑文化遭到破坏。国家危房改造政策下的安居工程,把居住在深山老林中生存条件恶劣的村民们,
集体搬迁到新式住宅,虽然改善了居住条件,但村民们也被迫改变沿袭了数千年的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传统民居的彻底更新,依附在民居建筑上的民族生产生活文化、、风俗习惯也被忽略或摒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的杨中村,把居住在石山区、交通不便的群众集体搬迁到公路沿线,
从外观上看,新式建筑整齐划一、非常美观,然而我们的调查发现传统的布依族建筑文化却已经不存在。
政府行政命令,忽略了民族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
危房改造不仅仅是一项民生工程,它也体现了政府的经济目标。年底,中央出台了《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
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列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点举措;年的一号文件中进一步提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
贵州省在危房改造中除了解决村民的住房安全外,更多考虑的是如何通过乡村旅游———如农家乐的形式———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危房改造工程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拉动了内需,
推动了乡村文明建设,
但却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作为危房改造首个试点的贵州省在危房改造的面积上有严格的控制标准,对政府补助的困难户,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平方米以下,而且,
式样统一,
建筑材料也基本一样。这种有限的居住空间和统一的模式,使民族传统建筑得不到保护。
民族地区危房改造中传统民居建筑文化保护难的原因
经济社会的发展。
包括民居建筑文化在内的“传统民族文化发展的一个基本规律是文化的积累性和变革性,……传统文化是历史沿传下来的价值体系,在新的文化体系中既可以传承,
也可以变异”[]。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民族地区也已经纳入了全球化的范围。贵州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逐渐从小农社会走向工业社会,
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苗族传统民居中的“美人靠”和用于置放碓、磨的偏房等已逐渐失去其功能。随着外来文化不断涌向民族地区,各种新鲜事物不断充斥着少数民族群众的眼球,
农村民居的建筑样式也在不断更新,
新式、美观的建筑样式不断涌现。我们调查发现,在当前的危房改造中,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对传统木质、石质、土质民居的认同度大大减弱,
他们几乎都把拥有一套新式的砖混结构住房作为财富和社会地位的象征。笔者曾到苗区调查,
部分苗族群众说:“不能只让我们住木房,
你们住砖房!”
搬迁环境的改变。贵州民族地区传统民居的重要特点就是与自身所处的环境相得益彰。脱离原建筑的环境,要保护传统建筑就十分困难了。
例如在我们调查的苗侗地区,政府把居住在交通极为不便的高山密林里、生活贫困的少数民族群众集中安置在公路沿线的平地或坝上,
传统吊脚楼建筑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自然环境和建筑条件。
建筑材料的欠缺。
近年来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对砍竹伐木进行了严格规定。
由于建筑材料的限制,
许多民族地区已很难建盖传统的全木结构房屋。
其次,就算获得了林木的采伐权,
也还得交高昂的育林费。再加之木质房屋每隔几年都要整修,所以许多村民认为非常麻烦,纷纷用新型建筑材料对老屋进行改造,
并大量吸收外来的新式建筑风格。建筑材料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天然材料阶段、人工材料阶段、有机材料阶段,
直到现在的新型建筑材料阶段。民族地区传统民居建筑所依赖的天然建筑材料,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需要。因此,
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就显得十分困难。
投入经费的不足。虽然国家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民居改造要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尽量保护传统民居的风格不受破坏”,但是我国危房面广、数量多,
改造资金本已非常紧张,很难再承受保护民族传统民居需要支出的额外费用。
这里就出现一个悖论:危房改造是用有限的资金,解决最困难农户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不能搞扩大化,要注意在建设标准上不能走过了头。
如果建设标准要求过高、改造费用增加都可能导致农民借债,使贫困农民更加贫困;而民族地区危房改造中对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却是更高层次的一个需求。如何在这二者之间做好资金倾斜与平衡,
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传统建筑人才的匮乏———能工巧匠后继无人。贵州民族地区传统建筑之所以能够因地制宜、经济实用,从根本上来讲是源于建筑工匠们精湛的技艺。从技术性的角度来说,
苗、侗族的吊脚楼和布依族的石板房等传统民居建筑形态各异,建筑技艺也是各不相同,传统的工匠技师并不靠图纸来完成建筑的每一道工序,
他们依靠的是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的熟能生巧。例如吊脚楼的整个构架均以榫穿铆相连,无钉无栓,
工匠从构思、设计、建造到完工,对作为建筑材料的数百根梁枋的大小长短和开铆作榫的部位以及复杂的力学估计等数据皆胸有成竹。
然而,随着群众对民族传统民居认同的趋弱、甚至淡化,传统工匠早已被新式工匠所代替。伴随着传统民族能工巧匠的老去和离世,传统建筑技艺也在慢慢作古,
传统建筑艺师后继无人。
贵州民族地区危房改造中传统民居建筑文化保护问题的思考
危房改造中传统民居建筑文化的流失。
是一种客观事实,保护需量力而行民居建筑是地形、气候、建筑技术、民俗风情、历史文化、社会生产力发展共同作用的产物。
它必然随着时代的发展、技术的更新有其自身演变的过程。
在当代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中,伴随着危房改造的推进,民居的结构形式和风格取向,自觉不自觉地发生着变异、调整和重构,这是时展下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综合结果。
民族地区传统民居建筑的嬗变是自然而然的,民居建筑文化不必要进行原原本本的保护,
也不可能在危房改造中实现全面有效的保护,传统民居变迁作为一种客观事实,保护需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
选择传统民居建筑较有特色的民族村寨,
实施重点保护。现代化进程中,不仅仅是传统建筑文化,而且整个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变异和退化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
民居建筑作为一种文化符号,它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特殊的文化意义。[]如果“置之不理、放任自流”,少数民族传统民居建筑文化必将很快流失。
特别是人口数量在万以下,甚至万以下的少数民族,
它们几乎没有能力对抗外来文化的影响。但实事求是讲,所有民族地区的传统民居建筑,
在危房改造中都要按传统来修建,实行全面保护是不可能的。因此,
我们认为,可以选择一批有特色的民族村寨进行重点保护。例如贵州黔东南州雷山县的郎德苗寨,
吊脚楼建筑依山而建、鳞次栉比,配合风雨桥、芦笙场等公共建筑彼此呼应,
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民居建筑文化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传承,整个村寨至今古香古色、风韵犹存。
危房改造中可以多途径获得资源支持,扩大保护覆盖面。危房改造中的传统民居建筑保护,
单靠政府的投入是不够的。我们可以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多途径解决资金、资源问题,在民族地区传统民居建筑保护的面上获得突破。
针对民族地区危房改造过程中存在的传统民居保护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可以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首先,可以从制度上保障危改资金来源,
例如“创设农村危房改造公积金贷款法律制度是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的重要渠道”[];其次,可以吸收社会福利、慈善资金,
例如可以利用福利资金每年拿出一定资金支持困难农民盖房,
加大福利资金投入民族地区传统民居危房改造的比例等。第三,政府的相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也可以解决改造户经济困难的问题。
在开源的同时,做好节流,
各相关部门都应该相互协调从服务民族地区危房改造工作的大局出发,简化项目审批手续,针对危改工程提供各种优惠措施,减免相关行政性、服务性收费。
国土部门可以在宅基地的审批上简化手续,
同时给予特殊照顾,
减免土地占用费;林业部门可以对危房改造林木使用减免育林费;
建设部门可以免费提供改造户型的图纸资料;供电部门可以减免电表安装费;
金融部门可以负责帮助危改户解决急需的建房资金,加大小额贷款的力度等等。针对危房改造过程中,劳动力难以为继的现象,政府部门可以发动民兵、人民武装部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临时组建危房改造建设兵团,
以解决民族地区危房改造和整治工作施工劳动力不足问题。[]
传统民居建筑适应时展的潮流,双效合一。现代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
民族地区传统民居不可避免地充斥着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外来、生存与发展、解体与重构、衰落与再生等许多矛盾冲突。[]解决这些矛盾的方法不是简单的非此即彼,而应当以实用和民族情感为导向,在保留原有民居文化的基础上,设计建造出具有现代要素的新型民居。
全球化过程本身所具有的普遍性,
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不同传统文化的自我防卫机制的发挥,使民族传统文化丧失自我保护的机会陡然增多,极易沦为被动的一方。[]面对全球化的滚滚浪潮,少数民族只有在传承自身传统优良文化因子的基础上,
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外来文化,才能获得立足之地和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
危房改造的方式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界定对象、明确标准、规范程序、科学管理为重点,切实改善我区困难群众家庭的居住条件。
二、任务目标
*年区政府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共计划改造户(危房等级以房管部门鉴定为准),其中包括市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户,
通过改造使我区困难群众家庭的住房能够达到基本居住条件。
三、基本原则
实施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要立足于实际,立足于基层。
坚持自愿和自力更生原则,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
建房资金采取政府补一点、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力量助一点、改造户自己筹一点的办法解决,保证危房改造项目的顺利推进,达到基本居住的需要。
四、政策措施
(一)救助对象。
户籍在*区且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疾人特困证》的危房或无房困难群众家庭户。
(二)改造方式和要求。
实施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应根据住房实际情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受助对象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置换等方式进行。
、经房管部门鉴定属级以上的,予以拆建改造;属级的,以修缮为主;
、纳入风景名胜区或古宅范围的,
只能修缮,不得拆建改造;
、产权清晰的经改造后按新产权办理房产证;
、属老屋且没有违章的,先补办产权证,然后再改造(补证与修建一同上报办理);
、属产权有争议的可先修建,
产权暂行搁置;
、属违章建筑的不得改造。
凡是确定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的住房,
必须符合城市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在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前翥下,可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施工,
也可由受助户自行委托具备相应施工技能的建筑工匠进行施工。
(三)危房改造标准和救助标准。
、改造面积标准:新建、改建、翻建面积按照受助户实际在船人口数计算,
—人户为平方米(一间一层),每增加人可增加平方米,
每户原则上最多不超过平方式(一间两层)。扩建的参照该改造面积标准计算(含原住房面积);修缮的按现有住房面积计算;置换的参照改造面积标准。
、质量标准:以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救助住房达到“安全、实用、卫生、经济、美观”。新建、改建、翻建的救助改造房一般应为一至两层砖混结构(基础根据实际,
一般可按三层楼房建造,便于受助户以后自身条件改善后加层),地梁、圈梁、构造柱及纵横墙拉接建造,以及铺水泥地面,
粉刷内外墙,都应安全实用。
修缮住房应做好铺设水泥地面,
粉刷内外墙,屋顶做防漏防渗处理。
闲置房置换应为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
、资金救助标准及负担比例:按照“受助对象自筹为主,
政府扶持为辅”的原则。列入市、区政府危房改迄的对象,政府扶持补助标准为—人户补助万元,人户补助-万元,人及人以上户补助万元。
无房户的补助标准参照危房户执行。修缮户补助按实际确定、原则上不能超过政府危房救助标准的一半。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超生的人口,
已处罚处理的减半补助,未处理的不得计入补动人口内。
镇(街道)、村(居)补助资金由各镇(街道)、村(屋)圭行确定。
对特别困难户,经多方筹措后资金仍有困难,
确难以完或改造任务的,
争取区慈善总会予以适当的救助支持。
(四)申请审批程序。
、改造户救助的申请。申请对象向本村村民委员会(居委会)提出危房改造书面申请,
填写《*区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疾人特困证明、现有住房情况证明以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
在申请表中详细填写申请改造住房的具体内容。
、村委会(居委会)调查评议。
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应在收到救助申请日内,召开村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初定改造户对象,
并公示天以上,广泛听取意见。
村(居)委员会对评议符合改造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则在其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提出改造方式建议,盖章后连同全部证明材料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审核。审核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如果属于符合条件的对象,上报区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不符合条件的,
将材料退回其所在的村(居)委会,同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对审定后符合条件的改造户应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区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批。
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办公室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申请材料在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
核准其享受住房补助的方式及金额,并将核准意见通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
应书面通知镇(街道)及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做好材料备案。
(五)资金保障和管理。
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
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资金通过政府、社会、个人多方共同筹集。
、补助资金来源。
()政府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列入财政预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区残联和财政专囊妻落实(专用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补助)。
()镇(街道)、村(居)等其他来源,由各镇(街道)、村(居)负责落实。
、资金管理。
()补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和私分。财政、审技等部门依法对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政府出资部分要在月底前集中到财政专户。
()危房改造资金按规定渠道逐级下拨到镇(街道)、落实到村,核算到户。各镇(街道)要根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逐户到位。工程开工,拔%;
工程量完成%,拨%;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拨%。。
()要严格控制危房改造户的新建或拆建面积,对少批多建的,
视情节轻重,
减少或取消补助,对需追回的已拨救助资金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追回。
()区特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区残联负责指导和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核查、审批阶段。
、村(居)调查在月日前完成,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及材料上报镇(街道)。
、镇(街道)核查工作在月日前完成,
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及材料上报区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
、区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审批工作要在月目前完成,
并及时告知镇(街道),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施工阶段。
区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要逐级签订实施危房改造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
确保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运作有序、资金管理科学、施工安全规范等,改造工程要在月下旬开工。
镇袭安(箜逵办事处)和村委会(居委会)具体负责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切实保证施工质量和确保资金及时分期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
由区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负责监督检奎。
在今年月上旬组织人员对所有列入今年改造的住房进行工程验收。发现质量不达标的,要督促整改,对验收合格的,
要拍好照片,连同申报材料,分别建立一户一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工程事关贫困群众的直接利益。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为民办实事工程领导好,组织好,
落实好。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责任人,做到层层有机构,
级级有人管,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把危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措施得当,保障有力。
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区政府建立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
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建设、规划、民政、财政、房管、残联、国土资源、审计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开设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积极支持配合,
及时解决这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落实优惠政策,减轻受助户负担。对受助户建房,
各地要坚决执行农民建房收费的相关规定,免除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坚决杜绝强制或变相收费。对受助户孥建、扩建住房所需的宅基地,
国土资源部门应给予优先解决。
(三)依靠基层,
发挥作用。镇致府(街道办事处)是具体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程的责任单位,危房改造户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帮助危房户按基本建设程序制订改造方案,
建立一户一档制度,并与危改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积极推进工程进度和做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四)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等形式,
宣传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的意义,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通适宣传,使农村贫困群众认识到危改工作也要以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为辅,从“要我建”向“我要建”转变。
同时,发动群众以出钱出物或投工投劳方式开展互帮互助,节省受助户的建房资金。
危房改造的方式篇
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省、市住建部门春季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市发〔〕号)要求,
结合《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确定我县下一阶段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为持续巩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农房安全动态核查,
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兑付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全县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动态核查。
年我县已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但基于宜川地质、气候等特殊因素,
受自然灾害影响,农村房屋易产生变形。县住建局每季度要抽调业务人员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全面开展“四类重点对象”房屋排查、安全认定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要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非四类重点对象”进行房屋排查,安全认定。
(二)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程序,
以及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县住建局要将危房鉴定与农户申请同步展开,
上门服务。二是规范档案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的通知》要求,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
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三是规范工作措施。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建立年度危房改造对象进度台账,包括开工、竣工、验收、入住等情况,每月统计报告工作进度,实时管理,
对账销号。四是规范资金管理程序。
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初步认定核实后,将认定名单提交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核实汇总后移交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拨付至农户,严禁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
(三)严格建设标准。
一是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至人户控制在-平米以内(人户不能低于平米、人户不低于平米、人户不低于平米;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平米,不低于平米);
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指在住宅外单独的厨房、卫生间或在建筑内有明显隔断隔离开的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
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原则上独立的、只用于储物的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杜绝超面积建设和因建房发生大额举债现象出现。
二是严格面积计算。
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乡镇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除安全原因不宜在原址建设外,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坚持原址加固、就地重建、就近翻建。
三是严格控制建设工期。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强化措施,倒排工期,
加快危改进度,
务必于每年月份全面开工建设,
月底竣工验收,月底入住。
(四)明确补助标准。
“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级)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评估报告为依据,进行资金兑付。
评估价低于.万元的,按实结算(取千位整数结算),
评估价高于.万元的,
补助.万元;
新建(级)每户补助不低于.万元。“非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级)按照万元/户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新建(级)按照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推广低成本改造。一是全面推广集义镇抱泉村危房危窑加固改造经验,
推广低成本改造,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二是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
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三是县住建局要结合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情况,制定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方案。
(六)强化质量管理。
严格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建筑工匠管理、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要求,严格执行《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级维修加固技术导则》,积极推广应用抗震设防和节能技术,
全面落实住建部关于危房改造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巡查,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住房安全。
(七)严格安全评定。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建设方提交的建房备案书为住房安全性认定的基本依据。
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须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八)坚持危改《六条长效机制》。一是严格包乡包户问责制度,
建立责任到人长效机制;二是技术服务和质量安全巡查常态化,建立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窑洞维修加固经验,
建立低成本改造长效机制;四是适时启动回头看,建立农户房屋动态识别长效机制;
五是加大危改挂历发放,建立政策入户长效机制;六是改厕和人畜分离两手抓,建立提升危改整体水平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全面落实住建局科级以上领导包抓乡镇,乡镇干部包抓危改户工作机制,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快速推进。
县住建局要认真做好危房改造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工作,
负责全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按照“乡镇审核审批、建立档案台账、统一验收认定、组织兑付资金”程序实施农村“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二)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督促检查。
县住建局、考核办要建立危房改造“月通报、季讲评、年终综合考核”机制,
每月对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排名,每季度召开点评会,年终进行考核表彰,对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乡镇进行通报问责。
危房改造的方式篇
今年月日,
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旧城改造动员大会,
月明副市长对全市旧城改造工作做了周密部署,
鸿举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市政府紧随着出台了渝府发〔*〕号、号、号文件,
进一步明确了要求和政策。今天会议的目的是贯彻全市旧城改造动员大会和相关文件精神,号召全区上下充分熟悉危旧房改造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气力投进到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来,切实把这项安居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顺利启动起来。
等会,张季书记就危旧房改造工作将作重要讲话,我先讲四点工作性意见。即锁定对象范围,明确目标任务,
把握关键环节,强化保障措施。
一、锁定”一三“对象,增强三个意识
(一)锁定”一个主体、三个捎带“的对象
”一个主体“,即危旧房。
危房的定义是*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
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旧房的界定是*年月日前建成投进使用的房屋。
”三个捎带“,
即:即违章建筑、内环范围的”城中村“和其他*年底后建成的房屋。片区捎带房屋的数目严格控制在危旧房屋拆除数目的%以内。
经摸底核实,我区有危旧房片区个,主要分布在弹子石、上新街、滨江路沿线及海棠溪街道,另有部分零星地块分布在南坪和铜元局街道;
危旧房东体量为万平方米,捎带量为.万平方米,本次改造的任务总量为.万平方米。
(二)增强三个意识
一是机遇意识。
一定要把这次危旧房拆迁改造作为一次重大机遇、历史机遇来把握。这次全市同一部署,声势很大,是改造旧城,
改善民生,改善形象的契机。
改善民生,首要的就是改善老百姓,尤其是低收进群体的住房题目,
这是贯彻落实薄书记解决好原住居民题目的具体措施。过往我们搞危旧房改造,搞拆迁,
工作推动起来比较困难,就是由于没有大天气。
这次是全市在营造一个大的氛围来搞拆迁,
市委、市政府斥资个亿,
要责备市三年完成万方危旧房的改造任务,并出台了相关政策。方方面面都把危旧房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这既是市委市府交办的一件大事,也是我们推进旧城改造工作的好机会。
我们一定要顺势而行,借势而为,充分利用好这个时机、政策和天气,
把过往难于解决的困难一并解决,把过往犹豫未定的事情一并推动,通过旧城拆迁改造,增加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形象,
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让全区的城区面貌有线人一新的变化,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二是增强大局意识。
危旧房改造,是今年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的五件大事之一,熙来书记、鸿举市长十分关心;
危旧房改造,是我区”城市建设治理年“的主要任务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
危旧房改造,顺应了群众改变居住环境的需求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是全区发展绕不过往的一道坎,危旧房改造事关老百姓的亲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全社会、老百姓万分关注。要坚持我区以前旧城改造的好方法,
”自家的孩子自己抱“,
同时旧城改造的各个片区要形成协力,希看大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对这项工作,我们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唐代工部侍郎杜甫就发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冷士俱欢颜“的感叹和呼吁,
我们更要有这种责任和义务做好这件事。
为此,区里成立了专门的危旧房改造机构,
办公室设在区建委,由建委、房管、国土、规划、财政、宣传、公安、等部分组成,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建设和综合协调组、土地整治储备及拆迁安置组、统筹资金组、宣传组、维护稳定组、检查考核组)。对于相关区级领导、相关区级部分的职责以及具体的目标任务,在随后下发的《实施意见》将逐一明确,
希看各级各部分尽快上手,进进状态,
加快推进。
二、明确两年目标,坚持八项原则
月日,书记视察我区,对我区的危旧房改造工作提出了确保三年结束,
力争二年完成的要求。区委、区政府结合实际,经过近几个月的调查研究和政策论证,提出了明确的目标。
总体思路:通过实施危旧房改造,加大我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功能建设;推动拆迁安置进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加快建设集中绿地和公共广场,保障住宅小区基本绿地达%,
危旧房改造片区绿地达%,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对城市主干道、主要节点进行环境整治和立面风采设计,凸显*四岸、*风情和大都市景观,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建设宜居城区。
”两年目标“,即*年为启动突击年,以改造零一机械厂片区、重棉三厂片区、海狮路片区、二院西片区、杨家山片区、前进村片区、大佛段片区、滩子口片区、向家坡片区、*化工厂片区和弹子石正街一期等个片区为重点,
力争完成.万平方米,
其中主体量万平方米、捎带量.万平方米的危旧房拆迁;年为攻坚扫尾年,力争完成万平方米,其中主体量万平方米、捎带量万平方米的危旧房拆迁。改造过程中要实施三个靓点工程,
即:一条古道(*古道)、一条老街(*老街)、一条生态文化长廊(*皓月文化长廊)。
大家看到,
这次危旧房改造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情况复杂,由于好改造的片区、地段都已改造完毕,未改造的都是硬骨头。
因此坚持以下八项原则是做好工作的条件。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突出政府主导责任主体;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运作,
有效发挥产权单位作用。
通过土地整治招标拍卖改造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一批,政府投进拆危建绿改造一批,传统街区建筑保护修缮一批等方式予以实施。
(二)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
以民生为重,坚持把危旧房改造与民生改善相结合。我区的大部分危旧房片区,房屋昏暗破旧,多数都不是成套的屋子,
共用一套厨房。有的一层楼只有一个厕所,有的甚至没有厕所。
同时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如滩子口片区、弹子石正街片区和*路沿线,多数房屋是、年代的穿斗房,在”.“洪灾中受损严重,住在里面的老百姓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
安全得不到保障,他们改善居住条件,生活条件的愿看十分迫切。实施危旧房改造,
目前来看是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居住环境的一条主要途径,
也从一个方面改善了民生,从一个方面解民之忧、解民之难、解民之困。同时,旧房改造不能搞”单打一“,
以前我们搞安置房就有过这方面教训,
修几幢屋子,
环境配套较差,老百姓意见不断。因此,我们现在的旧房改造应该体现出更高的水平和意识,
要注重”四个结合“,实现”一个整合“,即:危旧房改造与配套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起来,
与主城区控制性详规有机整合。
(三)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无重点就无以突破,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危险点就是重点,
特别是要捉住”.“洪灾、”.“地震受灾后最危险的房屋。要采取”点、线、片“结合,捉住这个重要的、能出形象的点,以点线带动成片的推进,对于房屋安全隐患最突出、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危旧房片区、已取得土地开发权或招商条件成熟的危旧房改造地块、主城*四岸、城市主干道两侧、轻轨沿线和重要节点区域重点先期实施改造。
尤其是”城中村“现象,不城不乡、不伦不类、规划治理都是死角。
(四)坚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拆迁、妥善安置的原则,把拆迁政策明白交给老百姓。依法拆迁是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方面,
不要拆一片,
官司一串,群众上访不断。
相关部分必须制定公道的拆迁安置方案,严格审批程序,
严格依法拆迁,在价格评估、房屋安置、公摊控制、货币补偿、最低保障等方面同一政策、阳光操纵、依法运作、确保稳定。珊瑚村拆迁为我区危旧房改造树立了一个好的典型。”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危旧房改造方案、优惠政策、面积测算方法、安置顺序等事关拆迁居民的事项要及时张榜公布,
接受群众监视、社会监视、*监视和监视部分的监视。
要学会把政策交给群众的工作方法,让群众知晓、明了、自己会测算,只有让群众知道你的拆迁没有亏他,
拆迁工作才能事半功倍。要妥善处理好有情拆迁与依法拆迁的关系,既要严格补偿安置标准,
又要果断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要在拆迁中解决群众的一些亲身困难,带着感情、带着扶危济困的意识做工作,
晓之以理,
动之以情。对于一些以无理要求阻挠拆迁的”钉子户“,
只要做到依法依规、于情于理,
该依法强拆的,
法院要站出来;该维持稳定的,公安要负责,宣传要跟上;区纪委监察局也要参与进来;
在此,特别夸大一下组织纪律和原则,纪律是工作的保障。各级干部应在危旧房改造工作中多做正面宣传引导,
及时平息、化解各种是非矛盾,与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五)坚持科学规划、效益平衡的原则。
要以项目为载体,高出发点、高标准规划;完成危旧房拆除、改造,实施土地整治,
改进基础条件、提升地块价值,科学设计地块指标、推行净地出让;全区一盘棋、整合资源、综合平衡,
在老百姓得到实惠的同时,城市形象得到提升,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效益双赢。
(六)坚持拓宽渠道、多方融资的原则。
采取区级财政投进、平台融资、项目招商、大的产权单位自筹、争取市级优惠政策支持等多种方式,拓宽筹资渠道。各业主单位要做好资金张罗工作,抓紧张罗启动资金,
用于拆迁及安置房建设。要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要提前做好项目包装、招商引资工作,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发展经济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这次危旧房拆迁改造工作也不例外,同样要招商引资。
(七)坚持同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同一领导、同一决策、同一指挥;理顺工作职责,
建立区、部分(街镇)、业主单位三级治理网络;建立条块结合、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科学运行机制,
形成各司其职、政令畅通、协调推进的危旧房改造工作格式。
(八)坚持正面引导、保障稳定的原则。全区在实施危旧房改造过程中,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宣讲解释,要制订同一的宣传手册,
人手一册;
发挥*引导作用,积极接触、深进老百姓,与其多交流,争取整治和改造区域的老百姓的理解与支持。借助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
让老百姓了解政府实施危旧房改造的目的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营造一个广泛理解、人人参与、大力支持危旧房改造工作的良好外部环境。同时,
切实解决拆迁、安置、补偿等重点、难点题目,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三、把握五个关键,
推进今年四个阶段工作
(一)把握五个关键
第一个关键是规划
此次危旧房改造,必须做到规划先行,要一个片区一个片区地进行规划,要从总体上、形态上、环境上作好谋划。
过往的控规有很多指标和现实情况都有出进,有的片区控规是几年前做的,
有的甚至更早,制约了现在的发展。
因此我们要对部分片区原有的控规进行片区性重新规划,编制控规的原则就是要有前瞻性,规划要结合森林南岸的打造要求和各旧城片区所在区域总体规划要求,
要考虑沿山河际线、防洪等因素。
总之,规划要按照”宜居城区“、”森林城市“、主城核心区的要求,体现南岸是山水园林城区的特色,不能出现”改造一*,
还是旧城区“的结果。
第二个关键是招商
今年需要完成的拆迁任务是.万方,至少需要十几个亿的资金,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就是招商。我区危旧房片区中,
有的招商引资已经落实,有的已经形成了意向,
有的正在包装策划。
要搞好招商工作必须留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招真正有实力,
有资金的开发商;二是要招有经验,有品位的开发商;
三是要招讲诚信的开发商。
第三个关键是模式
要坚持片区整体拆迁开发建设的模式。这次我们确定了个危旧房片区,但拆迁的范围并不仅仅是指片区内的危旧房,一个片区可能仅有一部分房屋是危旧房,
假如只把这部分危旧房拆除,拆除以后也不好建,无法改善城市环境,
提升城市形象,
也影响了片区整体规划布局,
片区的整体形象也出不来。
所以,
我们要通过成片整体的规划、拆迁、招商、建设,按照拆一片、建一片、绿一片、改善一片的原则,要注重通过与配套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与主城区控制性详规有机整合。同时,
有条件的片区可以引进总部基地、物流中心或者大商场、大卖场等先进经济业态,终极实现地区的产业升级。例如弹子石重棉三厂、大佛段等片区拆迁后,就可以为我区总部经济发展腾出位置,提供空间。
第四个关键是政策
为了扎实推进危旧房改造工作,切实维护被拆迁人正当权益,妥善解决被拆迁人的安置题目,市政府专门就本次危旧房改造工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危旧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建设有关题目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其政策精神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拆迁方面。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和土地出让金返还。在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方面,危旧房”主体“部分由原来的”拆一免一点五“调整为”拆一免二点五“,”捎带“量不足”主体“量%的部分实行”拆一免二“。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规则许可证执照费,
均由原来的减半征收调整为全额减免。
以上规费均按照”谁拆迁、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即征即返方式返还给投资拆迁的单位和机构。
二是在拆迁补偿安置方面。加大了对被拆迁人的政策优惠力度。本次危旧房改造对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政策充分考虑了其公道的利益要求,在货币和实物补偿安置方面均加大了政策优惠力度。
如:对于在规定搬迁期限内选择货币安置的,
除按规定享受货币安置补偿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外,还可获得特别奖励费;对于低收进住房困难家庭,人口在人及以下的,
现住房建筑面积不足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平方米给予等值或实物补偿安置,
家庭人口在人以上,现住房建筑面积不足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平方米给予等值货币或实物补偿安置。同时,政策对被拆迁人在子女义务教育、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以及就业、培训、医疗等方面也给予了非凡人性化的考虑。
加大了对被拆迁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对市有直管公房的拆迁,将坚持依法补偿产权人、适当照顾承租人的原则。拆迁直管公有住房时,有条件的实行产权调换安置,
无条件的实行货币补偿安置,货币补偿费按产权人与承租人:的比例分配,
对确无条件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实行货币补偿安置,货币补偿费按产权人不低于%,
承租人不高于%比例分配。
三是在安置房建设方面。危旧房改造中建设的拆迁安置房规费缴纳参照现有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执行,免缴相关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
安置房的建设与经济适用住房相比还有几项重大的政策突破。首先是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给,土地出让金即征即返;
其次,
户型面积设计标准、上市交易治理不受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限制,享受完全产权。
第五个关键是程序
一是项目申报和确立。由危旧房改造的责任主体单位(已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的项目除外)委托具有相应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组织调查摸底、拆迁评估,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向区相关部分申报并报区政府同意后,再向市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申报列进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进行土地储备,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二是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凡列进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的,由责任主体单位会同区建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区监察局等部分,编制项目招标条件,
报区政府审定后进行招商。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意向参与拆迁整治的,采取项目招标方式,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单位;没有开发建设单位愿意参与投标或摘牌的危旧房改造项目,
由责任主体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三是土地出让招拍挂。
危旧房改造片区拆迁整治完毕后,由区国土分局牵头,
实施单位配合,确定项目范围,核算土地综合价金(包括拆迁本钱、整治本钱和土地出让金等),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函。对有开发建设单位愿意参与投标摘牌的危旧房改造项目,
由实施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报区政府批准后,即进进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程序,
确定项目开发建设单位。
四是实施开发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
中标或竞得项目的实施单位办理完成项目立项、规划用地选址、方案报审、用地审批、工程施工报建等手续后,
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
(二)推进今年四个阶段工作
万事开头难。
我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自往年月以来,
相继开展了摸底调查、房源清理、组建机构、分解任务、宣传发动、规划落地、拆迁前置条件预备、资金张罗等工作。今年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四个阶段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工作。
。前期预备阶段(当前-月初)
会后立即着手,细化完善实施意见、重点制定个专项计划:
一是区建委牵头负责,
区房管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等部分配合,
拟订全区危旧房改造政策和措施,报区政府批准后贯彻实施;
编制危旧房改造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危旧房改造和安置房建设的申报工作。
二是区房管局牵头负责,区建委、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等部分配合,
负责全区危旧房改造拆迁调查摸底工作;研究和完善城市拆迁安置政策;编制拆迁计划,督促检查拆迁进度,
对拆迁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申报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组织实施直管公房中危旧房的改造和廉租房的治理,负责住房解危解困、安置房工作的规划、计划、协调、组织实施和监视,
及时提供安置房、商品房和二手房信息。
三是区规划分局牵头负责,区房管局、区国土分局配合,依据经政府审批通过的危旧房改造计划和调整后的控制性具体规划办理相关规划设计条件;做好危旧房改造片区新建安置房的规划布点工作。
四是区市政委牵头负责,区规划分局配合,负责编制危旧房改造片区的绿化、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规划方案;做好危旧房改造项目范围内排水管网和路灯管网的搬迁工作;
配合做好危旧房片区市政基础设施、绿化用地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组织对危旧房改造片区内不需要拆除的旧房进行整容,负责危旧房改造片区城市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五是区财政局、区监察局牵头负责,
区发改委、区建委、区监察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房管部分配合,利用危旧房改造政府性业主公司和政府性融资平台,张罗危旧房改造资金;负责危旧房改造资金使用的监视治理。
六是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做好危旧房改造的宣传发动工作,协调各新闻单位对危旧房改造的宣传报道。
七是区办牵头负责,牵头审查维稳工作预案;做好区危旧房改造工作,
确保危旧房改造平稳推进。
。安置补偿阶段(*年月-月)
由区房管局牵头负责,实施全区危旧房改造安置计划,加快启动安置房规划建设,
指导各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业主单位进行妥善安置;并委托有资质、信誉度高的专业评估单位,实施危旧房拆迁补偿评估,初步核定补偿标准,
提交领导小组同一研究确定。
。全面拆迁阶段(*年-月)
由区房管局牵头负责,
实施全区危旧房改造拆迁计划,严格拆迁许可审批程序,规范拆迁代办工程治理,
指导各片区项目业主单位实施拆迁。危旧房改造将分片区、分批、分类启动。
各片区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及时反馈各方面信息,围绕急需解决的主要困难和题目,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提交领导小组同一研究决定,
整体快速推进。
。检查验收阶段(*年月)
今年年底,
将对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和检查总结。
四、强化六项保障,确保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一)领导组织的保障
一是成立南岸区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担任,
分管副区长朱维和区委常委王平昆任副组长,各有关部分、单位为成员。
二是结合全区重点项目,每个危旧房片区明确由一名区级领导牵头联系,
共同抓好危旧房改造工作。
三是成立重庆市南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发公司),
直接隶属区政府治理。成立南岸住宅建设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城市、农村安置房建设。
与南发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南发公司为区政府指定的区级土地储备机构(区土地储备中心除外),
统筹各种资源,负责对全区危旧房拆迁地块和一部分农用土地实施土地整治、储备和招商,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安置房建设和治理。
(二)工作机制的保障
一是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召集或委托相关领导,每月召开次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会议,专题集中研究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
二是每月召开次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组会议,
主要研究各责任片区内的危旧房改造工作具体事项,了解危旧房改造工作推进情况,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
三是每季度检查次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研究处理危旧房改造前期出现的题目。*年底对年度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确保危旧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编制工作简报,
及时通报危旧房改造进展情况,反映工作题目,提出工作建议,确保信息畅通。
(三)改造资金的保障
危旧房改造资金实行全区同一平衡,
要进一步拓宽张罗整治和改造资金的渠道。一是整治改造中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该由区政府安排资金的纳进计划。二是积极探索融资信贷模式,加强银政、银企合作,
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贸易银行信贷资金参与旧城改造。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在资金调配上要设立专户治理和使用危旧房改造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是相关职能部分要积极向上争取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设资金投进。
(四)拆迁安置房的保障
坚持”安置房先行“的原则,
多渠道解决拆迁安置房题目。一是清理并适量购买、储备存量普通商品房;二是在部分有条件的旧城改造项目配建安置房;
三是在危旧房改造范围以外、土地本钱相对较低地块选址新建拆迁安置房;四是在不影响住房保障供给体系的条件下,调整部分条件成熟的经济适用房为拆迁安置房。
区房管局牵头,
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按照统筹规划、高效治理、总量控制、以需定产、政府审价的工作思路进行同一规划,公道布点,
转动建设,实行定点建设、定向供给、定价安置。
按”今年启动、明年建设、后年安置“的基本原则,两年内至少建设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年启动建设安置房万平方米,年启动建设安置房万平方米。
安置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住宅建设技术规范,必须严格控质量,
不得”随意打整老百姓";坚持标准适度、经济适用、便利节能原则,
实行工程监理制、合同治理制、业主招投标制。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代建单位,代建费按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建设治理的有关规定计取。
(五)工程质量的保障
各有关部分要严格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要求,依法组织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
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及时查处和纠正题目,
严把工程质量关。审计、监察部分要全过程参与并切实加强危旧房片区改造项目的审计和监视工作。危旧房拆迁后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工程质量,
落实安全治理责任。把住企业资质这条底线,严格招投标规程。
(六)工作协调的保障
危房改造的方式篇
危旧小区改造是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危旧小区改造的呼声依然很强烈。为此市政协主席会议决定由余成培、李晓梅副主席牵头,市政协联合瑶海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在去年调研的基础上,
继续围绕我市危旧小区改造开展调研。市和区政协调研组听取了市建委、瑶海区政府的情况通报,
召开了四个城区危旧房改造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危旧房改造工程在建项目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实地考察了瑶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
调研组经过研讨,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我市危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各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已实施改造危旧房屋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近户居民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从近几年危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情况来看,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总体状况仍不容乐观。据年四个城区调研摸底,全市待改造危旧小区共处,
需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拆迁户.万户,
涉及人口.万人。扣除中央驻肥单位和省属单位项目,市属待改造危旧小区仍有处,需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拆迁户.万户,涉及人口.万人。
我市的危旧小区,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工厂区和城郊结合部,房屋破旧且不成套,户均居住面积狭小且各类设施陈旧不全,
居住环境差且安全隐患重,与现代化滨湖城市建设的要求不相符合,与全市跨越式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
造成我市存在较多危旧小区和众多危旧房屋的原因:我市国有集体老企业于年代、年代建造的职工生活区,由于使用年限长、建造标准低、长期失修,基本上已成为危旧房;相当一部分直管公房,
使用年限较长且多年失修,也成为危旧房;城市经多年扩张以及进行区划调整,市区面积不断扩大,一部分乡镇划入市区,
危旧房较多的“城中村”与城市老旧生活小区混杂一起;
有一些危旧房是历年积累的棚户区。
我市危旧小区改造工作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年以前,
出台了相关政策,通过项目合作、集资、招标、招商等多种方式,推动了无为路生活小区、自行车二厂生活区、钢铁新村、巢三付、航运南村、东区“八百户”等危旧小区的改造,
实施改造危旧房屋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二是年以来,市政府出台了合政[]号文件、[]号文件,进一步推进危旧小区改造工作,全市共有个项目通过向社会招标(公示)的运作方式落实了开发建设单位,
占地亩,
房屋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涉及居民住户约户。目前有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有个项目已动迁或办结拆迁手续,还有个项目正在办理规划方案的调整及用地和拆迁手续。
二、影响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危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仍有一些问题影响着危改工作的推进。
(一)认识问题
一是参与指导和推动危改工作的众多政府部门,对危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参差不齐。二是改造范围内房屋产权人认识差异大,多数产权人在满足其合理补偿要求的前提下,能够理解和支持危改工作,
但也有少数产权人认为“开发商赚钱,不要白不要”,以不愿改造为由或提出过高附加条件,致使危改项目迟迟不能动迁。
(二)体制问题
近年来,
我市的危旧小区改造分别由各区政府、市工投公司及市房产局三方分头实施,由于缺少市级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三方实施主体在政策和规划的相互统一、资金和安置用地的切实保障等方面,协调难度很大,不利于危旧小区的成片改造、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以及旧城改造目标的实现,
负面作用直接影响危改工作的推进。
(三)政策问题
一是合政[]号文件规定危改项目享受九项优惠政策,在实际运作中或是与其他现行政策有所抵触、或是有关部门认识不统一,存在难落实或不能落实的情况。
据座谈会上开发建设单位反映,政策兑现手续繁琐且时间长,
尤其是土地出让金先征后返政策的落实,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兑现。二是按照原地安置要求,多数危改小区实施改造,只有在较高的容积率下才能自求平衡,
但又面临日照要求(小时日照)、车位要求(:配置)与容积率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
三是现行拆迁货币化补偿标准较低,给拆迁工作带来较大难度。近两年瑶海区住房拆迁货币化补偿,
均价高于元/每平方米,商业用房拆迁货币化补偿均价在元至元之间/每平方米,
都高于现行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
(四)拆迁问题
一是危改项目采取的是现状招标、毛地供应方式,拆迁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拆迁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较多,投资风险较大,
开发建设单位参与危改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多数危旧小区原先建筑密度高、户均居住面积小、每户人口多、房屋产权复杂,
住户、产权人以及产权单位对安置补偿的要求不尽统一,违章建筑和搭盖很难按照现行规定无偿拆除,安置补偿矛盾非常突出。由于开发建设单位和被拆迁方的利益难以取得一致,
拆迁阻力较大,势必加大危改成本、延长改造周期。三是拆迁与土地审批手续在办理程序上存在相互制肘问题,一些已落实开发建设单位的项目因拆迁问题处于停滞状态。
(五)用地问题
一是有的危旧小区内夹杂已经撤队转户的零星土地,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需要报批征用,使得项目不能及时动工。二是对于原地安置项目,
存在着用地范围内出让与划拨土地的分割问题。三是对被拆迁户原房屋性质为商品住房的,在安置时按照划拨用地安置,不尽合理,极易引发矛盾。
三、几点建议
近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危改工作,
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危旧小区改造问题;
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危旧小区改造基本结束的总体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临危旧小区现场实地考察调研,有关领导率队赴沈阳、抚顺、长春、成都等地考察危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四个城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危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
各区政府对辖区内危旧小区进行了新一轮调查摸底,市规划部门编制了专项概念性规划,市建委完成了对全市危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整合、打捆、经济分析及异地安置点选择等工作;
市建委代拟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合肥市危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危改专题会议原则同意,修改完善后将予以实施。
即将实施的《意见》,对危旧小区进行了界定,提出了“六个统一”的具体做法,对实施主体、责任主体、资金筹措、安置用地保障、政策措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等重要问题予以明确;
《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计划安排,
明确了操作程序、安置用房建设标准及资金筹措方式等。较之以往的政策,《意见》和《实施方案》更全面、更有针对性且具有操作性,
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市的危旧小区改造。
为使我市的危改政策更加合理完善,
更有力地推动危改工作,调研组经过讨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尽快完善城市拆迁安置政策法规。
拆迁安置是危改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为了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利益、操作中更多地体现以人为本、更好地坚持依法行政、多方面加强拆迁安置监管工作,
建议尽快出台《合肥市危旧小区改造土地转拍卖管理办法》、《合肥市危旧小区改造房屋拆迁纠纷仲裁程序》、《合肥市危旧小区改造拆迁安置方案听证程序》、《合肥市危旧小区改造拆迁房屋评估办法》、《合肥市危旧小区改造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等地方性政策法规,以配合《意见》和《实施方案》更好更快地推动全市的危改工作。建议在瑶海区和庐阳区先行试点,取得成熟经验再全市推广。
、切实保证危改政策的统一和连续。
已落实在建的个危改项目作为我市危改工作的一部分,市里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心,推动项目尽快建成;
市里承诺的优惠政策,应加大落实力度。
凡政府部门直接推动、参与操作的危改项目,应注重与《意见》和《实施方案》规定政策的衔接和统一,
否则不利于危改工作的推进,很难说服被拆迁群众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动迁。
与危改小区联为一体,且有条件实行一并改造的“城中村”,
可纳入危改工作计划,按照统一政策实施改造。
、危改拆迁安置方式以异地安置和货币化补偿为主,
辅以原地安置。一是实行异地安置可适当加大安置系数。为鼓励被拆迁群众选择异地安置,可适当加大拆迁异地安置系数。
有关部门在群众中深入调研之后,认真加以测算,根据不同区域提出相应安置系数,对被拆迁群众应具有相当的吸引力,让被拆迁群众感到选择异地安置在经济上更合算。
二是实行货币化补偿可按照评估价标准。如拆迁户不愿意到安置点,则由相关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对拆迁户的合法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价参照同等地区的商品房(或二手房价格),
按评估价向拆迁户支付货币补偿款,拆迁户自行购房。三是在尊重多数群众意愿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情况下,也可对有条件的危改小区实行原地安置。
、危改拆迁安置应更注重户均最小保障面积。
目前我市国有土地私房拆迁安置实行“拆一还一”和人均最低保障面积(㎡)政策。在实际拆迁中,不少拆迁户挂户人口过多,
存在明显弊端。实行户均最低保障面积政策,将有利于解决困扰拆迁的人口难题。如拆迁户常住人口确实过多,
可单独张榜公示,经确认无误,
作为例外参照人均最低保障面积进行安置(或参照人均最低保障面积进行计算,超出户均最低保障面积部分执行廉租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