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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商隐简介

    李商隐(约813年~约858年),字义山,号玉谿生,怀州河内(今河南省沁阳市)人。晚唐著名诗人,和杜牧合称“小李杜”。 开成二年(837年),进士及第,起家秘书省校书郎,迁弘农县尉,成为泾原节度使王茂元(岳父)幕僚。卷入“牛李党争”的政治旋涡,备受排挤,一生困顿不得志。大中末年,病逝于郑州。 李商隐是晚唐乃至整个唐代,为数不多的刻意追求诗美的诗人。擅长诗歌写作,骈文文学价值颇高。其诗构思新奇,风格秾丽,尤其是一些爱情诗和无题诗写得缠绵悱恻,优美动人,广为传诵。但部分诗歌(以《锦瑟》为代表)过于隐晦迷离,难于索解,至有“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之说。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初一写人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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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共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并有积极分享。

    (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矿安全生产关系煤炭工业持续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

    关系数百万矿工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

    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煤矿安全管理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

    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

    (一)明确关闭对象。重点关闭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加快关闭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关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和资源枯竭的煤矿;

    关闭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然组织生产的煤矿。不能实现正规开采的煤矿,

    一律停产整顿;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

    依法实施关闭。没有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的煤矿,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地方人民政府应安排配套资金,

    并向早关、多关的地区倾斜。研究制定信贷、财政优惠政策,鼓励优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

    修订煤炭产业政策,提高煤矿准入标准。国家支持小煤矿集中关闭地区发展替代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缺煤地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

    优先保障缺煤地区的铁路运力。

    (三)落实关闭目标和责任。到**年底全国关闭处以上小煤矿。

    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小煤矿关闭工作,要制定关闭规划,明确关闭目标并确保按期完成。

    二、严格煤矿安全准入

    (四)严格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和生产能力核定。以父爱为话题的作文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万吨/年的煤矿,

    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现有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的生产矿井,原则上不再扩大生产能力;**年底前,

    重新核定上述矿井的生产能力,核减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生产能力。

    (五)严格煤矿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准入。建立完善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井下合理生产布局以及能力核定等方面的政策、规范和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

    煤矿使用的设备必须按规定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六)严格煤矿企业和管理人员准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项目核准和资源配置的程序。未通过安全核准的,

    不得通过项目核准;未通过项目核准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具备相应灾害防治能力的企业申请开采高瓦斯、冲击地压、煤层易自燃、水文地质情况和条件复杂等煤炭资源的,不得通过安全核准。

    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业必须有相关专业和实践经历的管理团队。煤矿必须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必须具有安全资格证,

    且严禁在其他煤矿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有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鼓励专业化的安全管理团队以托管、入股等方式管理小煤矿,

    提高小煤矿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建立煤炭安全生产信用报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评价机制。

    三、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

    (七)加强瓦斯管理。

    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各项政策。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采达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规定落实区域防突措施,

    开采保护层或实施区域性预抽,消除突出危险性,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发现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的,一律按照事故查处,

    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

    (八)严格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完善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

    提高评估标准,增加必备性指标。

    加强评估结果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停产整顿、兼并重组,

    直至依法关闭。

    加强评估机构建设,充实评估人员,

    落实评估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

    (九)强制查明隐蔽致灾因素。加强煤炭地质勘查管理,勘查程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不得为其划定矿区范围。

    煤矿企业要加强建设、生产期间的地质勘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因素,

    未查明的必须综合运用物探、钻探等勘查技术进行补充勘查;否则,一律不得继续建设和生产。

    (十)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机制。

    小煤矿集中的矿区,

    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对每个煤矿的老空区积水划定警戒线和禁采线,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

    国家从中央有关专项资金中予以支持。

    五、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建设

    (十一)加快推进小煤矿机械化建设。国家鼓励和扶持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机械化改造,对机械化改造提升的符合产业政策规定的最低规模的产能,

    按生产能力核定办法予以认可。新建、改扩建的煤矿,

    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一律不得核准。

    (十二)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动态达标和岗位达标。煤矿必须确保安全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正常运转,

    并大力推进信息化、物联网技术应用,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生产调度、监测监控、办公自动化等信息化系统,

    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做到视频监视、实时监测、远程控制。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实现联网,随机抽查煤矿安全监控运行情况。

    地方人民政府要培育发展或建立区域性技术服务机构,为煤矿特别是小煤矿提供技术服务。

    六、强化煤矿矿长责任和劳动用工管理

    (十三)严格落实煤矿矿长责任制度。煤矿矿长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确保煤矿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必须做到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

    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

    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

    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达不到要求的煤矿,

    一律停产整顿。

    (十四)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在一定区域内,

    加强煤矿企业招工信息服务,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并加强监管。

    严格实施工伤保险实名制;严厉打击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

    (十五)保护煤矿工人权益。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研究确定煤矿工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下井补贴标准,提高煤矿工人收入。

    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时制度。停产整顿煤矿必须按期发放工人工资。煤矿必须依法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建设标准化的食堂、澡堂和宿舍。

    (十六)提高煤矿工人素质。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

    加快变“招工”为“招生”,强化矿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

    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教考分离、建立统一题库、制定考核办法、对考核合格人员免费颁发上岗证书。健全考务管理体系,建立考试档案,切实做到考试不合格不发证。

    将煤矿农民工培训纳入各地促进就业规划和职业培训扶持政策范围。

    七、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科学化水平

    (十七)落实地方政府分级属地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分级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地区要按管理权限落实停产整顿煤矿的监管责任人和验收部门,省属煤矿和中央企业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

    局长签字;市属煤矿由市(地)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

    市(地)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其他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中央企业煤矿必须由市(地)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安全监管,

    不得交由县、乡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负责。

    (十八)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

    切实加强基层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能力建设。创新监管监察方式方法,开展突击暗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煤矿存在超能力生产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

    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发现违规建设的,

    要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查处;发现停产整顿期间仍然组织生产的煤矿,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关闭。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安全准入,严格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停产整顿煤矿要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

    严厉打击煤矿无证勘查开采、以煤田灭火或地质灾害治理等名义实施露天采煤、以硐探坑探为名实施井下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停止审批停产整顿煤矿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电力部门要对停产整顿煤矿限制供电。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及时修订煤矿设计相应标准规范,

    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强化对煤矿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管。

    投资主管部门要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资金分配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九)加快煤矿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加强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其运行维护费用由中央财政和所在地省级财政给予支持。

    加强地方矿山救护队伍建设,其运行维护费用由地方财政给予支持。煤矿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必须建设兼职辅助救护队。

    煤矿企业要统一生产、通风、安全监控调度,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应急演练。加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在煤矿抢险救灾中牺牲的救援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烈士。

    (二十)加强煤矿应急救援装备建设。

    煤矿要按规定建设完善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配备井下应急广播系统,储备自救互救器材。

    煤矿或煤矿集中的矿区,要配备适用的排水设备和应急救援物资。加快研制并配备能够快速打通“生命通道”的先进设备。支持重点开发煤矿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供电等设备和移动平台,以及遇险人员生命探测与搜索定位、灾害现场大型破拆、救援人员特种防护用品和器材等救援装备。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管监察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

    强化社会监督,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各项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年月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

    各企业: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继续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排,

    现就做好**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

    是全县经济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扎实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大局,

    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全县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

    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但我县煤矿基础普遍较差,关闭矿井点多、面广、监管压力大,其他行业安全基础薄弱的现象仍然存在,全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觉,

    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以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安全立县战略,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煤矿安全生产为重点,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全面强化各项措施,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主要目标:一是确保实现市下达的**年控制考核目标,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继续下降。

    二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县各类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三是继续保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率和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死亡率稳步下降。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将安全管理真正纳入到企业全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要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县安委办要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等制度,

    促进企业安全管理不断加强。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责任体系。各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各个管理机构对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

    切实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和每个员工,真正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三是要强化现场管理。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煤矿、非煤矿山矿领导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或下井走过场。四是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要坚持抓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五是要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六是要按照标准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参加安全责任保险,

    全面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七是要强化劳动用工管理,企业劳动用工必须达到“四个百分之百”。

    强化落实政府监管责任。

    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

    一是要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围绕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细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各项控制指标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和部门。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明确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的领导要全面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其他领导要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要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强化县安监局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其它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四是要完善安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安委会代表县政府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权威,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协调,

    统筹研究部署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及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

    县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安委办专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着重在隐患整改、监管执法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五是要加强重点时段的督查检查。

    要把春节、元宵、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企业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为重点,

    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重要节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年专项整治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

    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一是全力推进矿井建设。

    相关部门要主动为煤矿提供服务,确保矿井建设顺利推进。力争到今年月底,李家窑、高家窑和韩家洼座煤矿实现联合试运转;

    年底前,大路坡、西沟龙尾沟、全羊头、草垛沟、东古城、长春兴座煤矿实现生产系统试运转;全力推进煤销国电与保利协鑫公司谈判,实现保利协鑫公司对潘家窑、下湾、小路坡、兴隆沟的接管;积极协调各方促成新东西沟煤矿开工建设。

    二是深入分析煤矿兼并重组过程中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各建设矿井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高标准起步、高质量建设。

    相关部门要严防建设矿井和过渡性生产矿井非法违法突击生产,研究制定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运用全新的监管手段和执法行为,确保全县煤矿安全。

    三是煤矿“五人监管小组”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做好所包保煤业公司的安全监管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关闭矿井、露头煤点的巡查监管工作,

    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做到盯紧看死,严防发生盗窃盗采行为。

    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力度。

    要以防范运输事故、客运事故为重点,

    加强道路交通管制。进一步落实货运、客运企业安全责任,加强对货运、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动态监管。要依法强化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监管。

    加大对重大节日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车辆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危桥、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的改造治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以防范火灾和踩踏事故为重点,强化消防日常监管,加大对重大节日、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对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要继续资源整合,

    整顿关闭违法非煤矿山企业,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严防“三超”,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

    强化开采作业规范,重点遏制开山放炮、边坡坍塌等事故。

    大力推行中深孔爆破、机械化铲装等技术措施,促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严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要以防范爆炸、泄漏事故为重点,

    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毒、防雷、防泄漏等安全措施。要对全县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要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安全监管,坚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以防范工地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工地模板构件垮落和高空坠落事故为重点,

    认真落实建筑施工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立项审批、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

    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

    严格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把施工队伍资质关,坚决杜绝无施工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入建筑市场,保证施工期间安全生产。

    在抓好以上重点行业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

    结合行业实际和季节特点,加大执法力度,

    有重点的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局势稳定。

    (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县安监局、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未履行审批程序、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对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

    作业场所有毒物质和粉尘超标,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无照营运、违法载客,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和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现象和非法违法行为,

    依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要继续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厂、小作坊等,依法取缔非法运输经营单位的营运资格。

    (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企业基础管理水平

    鹊山精煤和铺龙湾煤矿要进一步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

    其它煤矿要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做到建成一个达标一个。

    地面企业必须在年底前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

    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五)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进一步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相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以煤矿和活性炭生产企业为重点,

    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煤(矽)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

    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

    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要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

    (六)狠抓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念,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各类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率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强化煤矿一线员工和各矿井程建单位施工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综合素质。

    精心策划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重要文件、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着力营造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对一些隐患严重、无证非法、忽视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定期公布,

    公开曝光,严厉惩治。

    (七)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机构,

    充实安全监管人员编制数量;继续加强乡镇安监机构建设;加快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练好基本功,

    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煤矿“五人监管小组”监管办法和日常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安全乡村”建设,今年在按照“五落实”全部完成监管体系建设达标的基础上,%的乡村要实现“五消灭”,

    完成“安全乡村”命名工作;通过增加经费投入,购置所需装备,保证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强纪律约束,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正、公平执法,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监督,

    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的权威性。切实增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执法效率。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督促检查、狠抓落实,

    扎实有效地推动工作。

    (八)突出事前责任追究,

    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

    要加大事前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打击非法违法不力、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到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彻底的乡镇、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问责。县政府要加大抽查、检查、督查、督办力度,

    如发现工作人员重视不够、责任不强、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工作缺位、失位、不到位但还未引起责任事故,除了责令责任人员进行工作补救外,还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书面检讨,

    做出完成工作的书面保证,并将其工作表现计入个人档案,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如果因上述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县政府要按有关程序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查处。

    要深入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依法严惩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职务犯罪。

    (九)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要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一网三库”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虚拟应急储备中心,

    继续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库、法规库、专家库、事故典型案例库和专业救援队伍库建设。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

    抓好应急预案动态修订完善,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要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和宣传教育,

    结合行业、企业实际广泛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小时值班制度,各企业还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要全面做好各类事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工作,

    确保信息畅通、处理及时、指挥有力。

    各乡镇,

    县直各有关部门,

    各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排,

    现就做好**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

    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全面落实十八大提出的“五大建设任务”的极端重要性,

    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

    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理念,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敬畏生命、敬畏制度、敬畏责任的心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要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煤矿基础差,关闭矿井点多、面广、监管压力大,

    其他行业安全基础薄弱等问题有清醒的认识,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坚持警钟常鸣,坚持从零抓起,转变工作作风,

    紧盯薄弱环节,以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安全立县战略,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五抓五重”(抓整顿、重在矿山,

    抓法治、重在规范,抓隐患、重在预防,抓责任、重在落实,

    抓基础,重在治本)为重点,持久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主要目标:一是确保实现市下达的**年控制考核目标,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继续下降。二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防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县各类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三是继续保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率和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死亡率稳步下降。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各项控制指标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和部门,落实到企业。

    严格奖惩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工作业绩及各单位评优评先和企业达标的重要指标,

    严格落实“一票否决”。继续认真执行挂牌责任制,煤矿、危化等重点企业全部由县政府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实行挂牌监管。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继续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企业安全管理、技术装备、职工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

    要切实发挥好“六大员”、“五大员”等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强化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明确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的领导要全面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其他领导要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发挥县安委办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按职责要求把每个行业、企业的监管责任明确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确保不留盲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联合执法。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项制度和加强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条规定,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订出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后的新要求,

    加快推进我县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

    进一步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黑名单”和职业病防治、监测监控、警示告知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重点、覆盖各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巡查突查制度,

    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严防关闭井死灰复燃,

    确保关实关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要责令停产整顿,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企业,要依法惩处,

    从严落实“四个一律”要求。要制定科学严谨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和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

    建立金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巩固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各企业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保证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隐患治理不留后患。加快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步伐,年内李家窑、高家窑、韩家洼、草垛沟、东古城、大路坡等座煤矿建成投产。

    要严格落实“一通三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煤矿的安全管理。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和公共场所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机械、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全面提高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力量,完善乡镇安监机构建设,购置所需装备,

    确保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要健全煤矿“五人监管小组”监管办法和日常工作制度。要进一步推进“安全乡村”创建工作,**年底以前%以上的乡村建成“安全乡村”。

    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

    严格安全质量标准,

    严把安全准入关;要把在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

    建立健全档案,

    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

    在全县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行业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企业要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把岗位达标作为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基础,从班组和岗位标准化抓起,

    确保按期达标;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行业(领域)选树达标示范企业,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引导行业达标创建活动;

    要把达标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今年,

    鹊山精煤和铺龙湾煤矿要进一步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其它煤矿要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做到建成一个达标一个。地面企业必须在年底前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

    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逐步将安全生产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

    ()相关部门和企业要以煤矿和活性炭生产企业为重点,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粉(矽)尘、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

    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子以关闭。要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

    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强化科技支撑作用。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投入制度,

    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按照标准和要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

    积极推进高危行业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作用;积极推进煤矿、非煤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客运卫星定位装置、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等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切实抓好重点时段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点时段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稳定。

    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等形式,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大安全隐患,要明确目标、责任和措施,实施挂牌督办,

    限期整改,及时销号,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着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继续推进“一网五库”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监督信息系统和应急平台。

    整合、、、、县矿山救护队、公安消防队及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应急队伍资源,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和较大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能够快速启动、实现联动;

    抓好应急预案动态修订完善,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继续抓好应急救援演练和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确保应急预案演练达到%以上;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

    确保事故信息畅通、处理及时、指挥有力。

    (七)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要加大事前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打击非法违法不力、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到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彻底的乡镇、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问责。县政府要加大抽查、检查、督查、督办力度,

    如发现工作人员重视不够、责任不强、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工作缺位、失位、不到位但还未引起责任事故,

    除了责令责任人员进行工作补救外,

    还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书面检讨,做出完成工作的书面保证,并将其工作表现计入个人档案,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如果因上述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县政府要按有关程序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查处。要深入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依法严惩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职务犯罪。

    (八)狠抓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力度。扎实开展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全社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

    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县电视台、《今日左云》的主阵地作用,

    加强安全宣传,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

    加大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县、乡镇领导干部“三责教育”(知责、履责、问责)培训和行业部门执法监管人员安全培训力度,

    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水平;

    要突出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农民工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生产一线的安全监督、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水平。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对一些隐患严重、无证非法、忽视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要定期公布,公开曝光,严厉惩治,全面营造全市“党委重视、政府监管、企业负责、全社会关心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洪绪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省、两级市有关工作要求,

    现就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坚持按行业领域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

    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按照“围绕一个中心、落实两个责任、突出三个重点、强化四项措施、狠抓五项保障”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责任,

    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任务目标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时打击取缔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杜绝一次火灾损失万元(含万元)以上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全年杜绝发生安全死亡责任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一个中心

    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确保各项指标不突破,

    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各党总支、村、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职责,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检查,

    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镇安委会、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监中队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增加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权重,

    坚持月度动态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采取事前责任追究和事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推诿应付的,

    启动安全约谈、通报、警告等事前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第号令),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保障、规章制度保障、物质资金保障、管理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五大责任,不断增强企业自主管理、自主检查、自主整改、自主提高的能力。

    要建立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将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职工,

    把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要以执法监察为载体,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高危企业领导带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各项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现场管理、技术支撑、职业健康、班组建设、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工作。

    (三)突出三个重点

    。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公示制、承诺制、督办制、整改责任追究制、整改销号制“六项制度”,

    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治制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

    落实督办责任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到位。继续执行重大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指导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

    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程序,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

    结合季节特点和行业特点,由行业部门牵头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特种设备、冶金铸造等高危领域实施专项整治,

    并组织开展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可燃爆粉尘作业等重点行业、场所专项执法活动,

    不断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要全面贯彻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强化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

    抓好试车、停车、检修期间安全。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安全要严格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消防安全要以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九小场所”为整治重点,

    突出抓好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气线路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要以事故多发路段治理、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非法校车的专项整治为重点,继续开展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三超”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筑施工安全要以防范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和施工坍塌为重点,认真抓好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施工机械安全使用和拆迁安全监管等工作。

    特种设备、冶金铸造、机械、轻工、城镇燃气、校园校舍、食品卫生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特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检查机制,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结合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暗访活动,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

    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取政府、企业购买安全生产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推动全镇安全生产社会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大力推进保险公司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职业卫生监管。进一步理顺全镇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强化职业危害源头监管。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不断培育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

    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继续在木质家具制造、危险化学品、纺织等行业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打非治违。()严格许可,强化源头管控。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强化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控制新上高危企业和高危项目,认真落实化工企业“新建入园、退镇入园、退城入园”制度。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审查验收。()上下联动,形成打非合力。

    进一步落实各牵头部门的打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有奖举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台帐管理制度、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和派出所、村安全监督员的作用,

    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机制,

    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严打非法,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格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健全非法违法企业、发生事故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

    (四)强化四项措施

    。安全生产网格化。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巡查制度、专题会议制度、信息收集办理上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奖惩制度项制度,确保每个网格有人管、管到位、出成效。

    同时,按照抓示范、积经验、出成效、深推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总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网格化检查无遗漏、网格化打非无盲区、网格化追责无差错”。

    。企业安全标准化。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健全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安全培训等制度,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危险源监控、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安全防范措施,

    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活动,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要求,推动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

    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安全监管信息化。加快“智慧安监”开发,

    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平台,建立集安全生产日常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强化安全生产数据分析,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安全文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安全文化体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先进示范社区、先进示范园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督促已达标的企业和社区做好持续运行和提升工作,营造全社会安全文化氛围。

    (五)狠抓五项保障

    。依法治安。

    认真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加快制定修订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程序,

    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及时纠正和解决违法、不当执法行为,

    杜绝失职渎职行为。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厉追究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水平。

    。宣教培训。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

    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精心组织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

    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按照“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全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安全培训,鼓励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进行订单式安全教育培训。

    。加大投入。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加大事故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镇政府今年设立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

    加大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力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促进责任险、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事故赔偿和预防相结合,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强化应急。

    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

    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长效机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活动,

    着力抓好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人民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继续开展应急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和重点、高危企业车间岗位应急处置“五个一”活动。

    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建立区域性的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督促高危行业及重点企业建立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小时值班制度,落实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能力。

    。队伍建设。

    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努力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

    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创新队伍培训教育方式,采取业务培训、岗位竞赛等方式进行培训,注重在工作实践中培养锻炼队伍,定期深入基层、企业和生产一线搞调研、摸实情,加强对安监工作深层次问题的调研探讨,

    总结先进经验,破解工作难题,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奋发有为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进一步提升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服务水平;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安全协会作用,将适合市场化的安全生产服务事项,如安全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宣传等,

    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或企业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促进安全生产的合力。

    洪绪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年安全生产工作,

    保持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乡党委整体工作部署,

    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杜绝事故发生为目标,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

    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为载体,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和专项整治为抓手,不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全面提升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任务目标

    、杜绝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发生。

    、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根据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强化两个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

    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细化安全监管责任,

    层层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乡政府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采取事前责任追究和事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方式,

    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推诿应付的,启动安全约谈、通报、警告等事前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事故的,对事故发生单位进行黄牌警示或一票否决,

    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第号),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保障、规章制度保障、物质资金保障、管理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五大责任。重点企业要带头发挥表率作用,

    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细化车间、班组、岗位安全责任,

    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促进责任险、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事故赔偿和预防相结合,

    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二)实施三化管理

    、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按照《花板乡关于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

    建立健全二、三、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巡查制度、专题会议制度、信息收集办理上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项制度,全面展开网格化监管工作,形成各负其责,

    上下联动,

    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实施安全执法精细化管理。

    按照“执法制度化、检查表格化”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执法精细化管理,根据行业别和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表格,对检查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

    明确工作步骤,

    限定工作时限,建立起全过程、全方位的精细化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继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确保全乡所有规模以上企业通过三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验收。对不达标企业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闭。

    标准化达标企业要按照标准规范运行,

    不断增强企业自主管理、自主检查、自主整改、自主提高的能力。

    (三)狠抓五项重点

    、狠抓隐患排查,强化事故防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基本要求,构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长效机制。

    ()开展大排查。坚持企业自查、政府抽查、部门复查、专家协查、乡安委会综合督查,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所有企业要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隐患建档登记、有企业法定负责人签字确认,要全面排查全隐患、摸清薄弱环节,实现“全覆盖”。

    ()开展大整治。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规定,

    认真落实隐患报告制等“六项制度”,按照隐患排治理“六不放过”的要求,

    将隐患当作事故查处,

    督促企业做到方案、责任、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

    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关闭,真正实现“零容忍”。

    ()开展大执法。

    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现“严执法”。

    ()开展大督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

    把暗查暗访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安全隐患真正整改到位,实现“重实效”。

    、狠抓专项整治,强化重点监管。结合季节特点和行业特点,全方位、全过程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敏感时期专项整治活动。

    非煤矿山安全,

    加大行业秩序整顿,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非煤矿山关停关闭工作,坚决打击非煤矿山非法开采行为。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安全,

    强化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控制经营业户数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犯罪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深化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交通安全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九小场所”为整治重点,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确保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救援通道的畅通。

    建筑施工安全,进一步强化现场作业(含村民自建房)安全监管,加强对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模板体系及拆除作业等关键工序的监督检查。油气运输管线安全,

    集中开展油气运输管线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地下管网存在的安全问题。重要时期、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安全,

    在春节、汛期、国庆、两会等重要时期,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季节特点和各自实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特殊时期的安全稳定。

    其他行业领域,建材、机械、轻工、电力、校园校舍、森林防火、食品卫生等其他行业领域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上化解事故风险。

    、狠抓打非治违,

    保持高压态势。

    进一步落实牵头部门的打非主体责任,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台帐管理制度、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和派出所、村安全监督员的作用,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给予严厉打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狠抓教育培训,

    营造安全氛围。

    加强社会公众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活动,提公众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起“关注安全,

    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鼓励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进行订单式安全教育培训。继续开展安全文化企业创建活动,

    以此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四)落实三项保障

    、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落实应急救援责任和防范措施,

    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预案体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活动,重点企业必须与省级区域性救援中心签订救援协议,定期开展预防性检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管理,

    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应急装备建设,督促高危行业及重点企业建立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突发事故应急联动机制,

    提升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能力。完善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强化执法监察,

    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其责、协调配合,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详细编制执法监管监察计划、方案,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强化日常监管和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敏感时期安全监管,

    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继续完善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强化队伍建设,

    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思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和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

    不断增强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敢于担当的能力、善抓落实的能力、专业监管能力和廉洁自律能力。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监管能力。

    花板乡人民政府

    年月日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

    我省“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事故查处、责任追究、考核奖惩等重点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

    由于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我省仍处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

    。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党的明确提出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

    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

    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力争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明显下降,

    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

    二、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工作的全局和议事日程,作为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和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坚持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力度,

    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或否决事项。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体制、机制、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

    加强安监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和支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支持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各级政府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

    要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并组织实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各项政策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淘汰落后产能,

    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和安全培训,

    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根据形势需要,及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督导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确保责任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管理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行业管理部门是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要加强对本行业和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制定本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标准,

    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许可和审批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审核。

    负有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指导监督监管范围内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

    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强政策引导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的督查。

    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全面负责。

    要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全面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号)。

    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协调,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培训,

    配足工程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员工安全操控能力。加强外来承包和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使用单位统一管理,消除安全生产管理盲区。完善措施,依法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落实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员工是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要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以岗位安全保障单位安全。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抵制和举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加强自我小白兔作文保护,

    依法维护自身安全健康权益。

    。落实社会各界配合、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要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组织、发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发动广大青少年特别是青年员工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增强安全意识,

    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妇联组织要组织和发动妇女,开展相关安全生产活动。行业协会要发挥专业特长和行业组织优势,

    积极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积极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发挥自律作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新闻媒体要承担起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舆论监督的重任,

    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都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举报不法行为,形成群策群力、共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社会环境。

    三、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构建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责任主体。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

    发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老专家、老工人以及企业员工的作用,开展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要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和行业专家对复杂工艺装备、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定期诊断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

    要依法依规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规章制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系统性风险和隐患的排查治理,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提高化解风险实效。对现有的油气管线、化工园区、高层建筑聚集区等存在的系统性风险要进行安全评估,及时修订规划、调整布局、完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认真整改隐患的企业,要依法给予处罚。

    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和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制度,量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并严格考核。

    实行事故企业隐患检查整改责任倒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设备配置,

    增强监督检查的技术含量,

    提高发现、识别隐患的能力。

    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协会学会、中介机构和技术专家的作用,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和“会诊”,

    从技术上、管理上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与各类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协议,有偿获得安全生产相关服务。

    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危害辨识、预判分析、预防保护、现场跟班、监督作业等制度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强化执法监察,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措施。相关部门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记录,

    将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拒不落实政府监察指令、拒不落实事故整改措施等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载入“黑名单”,

    强化安全生产诚信约束。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相关部门要不间断地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深入抓好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加强煤矿安全整治。继续做好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攻坚克难等工作,抓好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安全监管,

    全面提升非煤矿山特别是地下开采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

    进一步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集中解决危险路段、重点车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切实抓好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市场。

    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深入排查学校、幼儿园、商场、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

    深化油气管线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扎实推进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上交通、涉氨制冷企业、海洋渔业、农机等领域安全整治,加强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

    加强航空安全管理,确保飞行安全。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深入开展高危粉尘和高毒物品职业病危害治理。

    。严格安全生产资质管理。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种证照发证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资质管理规定,全面检查本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证照资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

    严厉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等生产经营行为。员工上岗前都必须经过安全培训,

    有资质要求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取得相关资质、资格的,一律不准上岗。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

    。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继续加强省级、区域性和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

    提高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企业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强化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大型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机构,中小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高危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和完善。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

    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开展政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作等形式的应急演练,

    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各企业要逐步做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的经常化、常态化,不断提高防灾避险、遇险逃生和事故救援实战能力。

    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事故灾难预防的联动,做到信息共享、协调有序,形成一体化防范事故灾难的工作格局。加快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

    建立应急平台,

    强化应急救援信息、技术支撑。

    。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

    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提高事故单位先行处置能力,努力掌握现场应急处置的主动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加强事故现场指挥协调,落实通告、警戒、疏散等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引发次生灾害。加强事故单位与政府应急救援的联动,统筹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协调运用。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分级指导、总结评估和考核奖惩制度,

    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救援水平。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及时制定、修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法规规章,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加快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力度,

    严格依法行政,

    加强执法监督,形成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监督管理的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素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

    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教育范畴,鼓励大、中专院校开设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和课程,

    加强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各类就业培训要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鼓励大型企业和培训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培训服务。

    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公开力度,

    及时公布重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

    。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控制。

    各级政府在制定区域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业规划。各种规划的制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确保不留隐患。招商引资、上项目、建园区、办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把好市场准入关。把“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同安全生产紧密结合起来,

    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快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关闭。积极创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

    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各级政府要积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统筹使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不断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全面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建立安保互动机制,增加安全生产社会保障。

    。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测、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先进安全生产设备的配备,

    提升监管装备水平和监管信息化水平。

    鼓励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有利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安全技术改造,

    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安监部门机构建设,充实和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要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力量。

    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各经济园区要明确安全监管机构,

    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思想作风建设,

    强化服务意识,

    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安全监管队伍。

    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廉洁自律,

    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各企事业单位:

    **年是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努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现就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实现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全面下降,

    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不突破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工作措施

    (一)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根据县级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本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建设,

    进一步完善镇、村(社区)两级安全监管体系,对镇、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在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装备配置、经费保障、档案管理以及行业管理分线划片、包段定点,

    属地管理化整为零、分解包干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形成“无缝隙”“全覆盖”的基层监管网络。全面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各类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切实研究破解一线监管中的“七大难题”,

    即企业业主“不重视安全、不愿安全投入、不怕违法处罚”,一线操作员“不守法、不认真、不按操作规程办事”,

    监管人员“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建设施工“不认真监管、不按规定设立安全防护设施、不断发生事故”,

    道路交通“不及时排查整改隐患、不严格执行禁止行人上高速公路行走规定、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危险化学品“不按规定组织运输、不重视‘两重点一重大’、不实行登记建档管理”,新改扩建项目“不进行安全评价、不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不按规定在建成后定期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等个难题,创新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基层工作经验。

    要以依法严厉监管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正确导向,强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切实落实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办法,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二)落实“两个责任”,建立“三大机制”。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规范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过问,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坚决落实好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四个责任”,即企业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安全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责任”,其他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

    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责任”。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整治安全隐患,纠正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一线操作层面,

    加快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自我管理机制”。

    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镇党委政府、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

    切实落实“五级监管体系”的各自责任,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制度,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进一步建立完善高效运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组织和鼓励新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正面宣传,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三不”行为的曝光,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继续完善和落实《**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拓宽信息掌握渠道,兑现举报奖励,

    引导群众和社会广泛参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逐步建立广泛参与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机制”。

    (三)突出“四个重点”,引领全域安全。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明确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电气通信管线、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学校、人员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为安全监管重点,以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和“打非治违”为抓手,灵活运用安全生产“十大监管方法”,

    全力以赴持续开展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责任分工、工作要求,

    要以消灭隐患为工作落脚点。

    突出重点区域安全管理。镇政府全力协助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园区企业的安全检查和指导,督促园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升园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水平。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诊断分析辖区和行业事故易发重点区域、点位,制定针对性监管方案,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

    突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针对全镇各类在建项目多,伤害多的情况,加强房建、路桥、水利等工程的过程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基础建设项目和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的审查和备案工作,注重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突出重要时期节点安全管理。在春节、汛期、国庆、两会等重要时期,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超前作好安排,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特殊时期的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三个建设”,筑牢防范大堤。

    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推动企事业单位、镇级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网络体系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治理,并通过隐患排查治理网上软件系统填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镇级有关行业部门要定期登陆隐患排查治理系统,

    对所管辖区(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指导督促,充分发挥该系统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淘汰落后工艺、设备,

    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

    逐步实现本质安全。全力督促镇内的个企业按时要求完成标准化工作。

    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各村(社区)、镇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将修订后的子预案报镇安办和镇应急办备案。

    配齐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器材,开展应急演练,保障应急工作需要。

    各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和预案并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

    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坚守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和底线,

    安全生产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当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

    要绝对服从安全生产。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具体负责人具体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

    发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抓安全生产,建立兼职队伍,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三)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督查问责力度。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由镇纪委目督办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工作不实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严肃问责追究,确保将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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