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斩后奏

先斩后奏

出版时间:1989-01

    先斩后奏 : 词源:《后汉书·酷吏列传·序:临民之职专事威断族灭奸轨先行后闻。”
词由:在这篇序里记载了这样一种普遍的情况:在汉代豪绅很多地方又广因此地位稍高一点的官吏就很少过问地方上的政事了这样地方官吏就成了他管辖地方的土皇帝。他们办事不理会什么法令、刑律而是强横武断胡作非为甚至杀人都是先行了刑再说把人杀了再奏闻上面。
词义:封建时代的地方官吏先把犯人处死然后再向皇帝报告。斩:砍、杀;奏:臣下向皇帝报告。后多用来比喻先果断处理某事然后向上级报告或泛指事前不报告造成既成事实。
书证: 元·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随处审囚刷卷 体察滥官污吏 容老夫先斩后奏。”元·岳伯川《铁拐李》第一折:“圣人差的个带牌走马廉访相公 有势剑铜铡 先斩后奏。”元·无名氏《冯玉兰》第三折:“圣人命俺巡抚江南 勅赐势剑金牌 体察奸蠹理枉分冤 先斩后奏。”明·施耐庵《水浒传》第四十一回:“不期戴院长又传了假书 以此黄文炳那厮撺掇知府 只要先斩后奏。”毛泽东《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问题》:“有些则造成既成事实再告诉它(指国民党)例如发展二十余万军队 这叫做先斩后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