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危房改造政策范文
城镇危房改造政策篇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从年开始,
力争用年时间,
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并完成万多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直接拉动住房建设投资亿元左右。年,
确定个试点县、个试点镇、个试点村,
完成新建农房万户、危房改造.万户;年完成危房改造.万户、新建农房万户;年完成剩余危房改造任务,新建农房万户,基本解决农村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和供气、集中供热及科教文卫等设施,力争年内全市农村道路由“村村通”逐步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
基本实现村庄道路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二)基本原则。
政府统筹的原则。整合并捆绑使用各项惠农资金和政策,
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
把节地、节能、环保、抗震、减灾、安全、适用贯穿于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全过程,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政策引导的原则。制定相关政策,
引导群众适当集中建设住房,使农村住房向镇区、农村社区、中心村、大村集中,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推动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引导和扶持农村住房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及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大宗建材进行实物补助等办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民意,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具备条件的建房农户,
政府主要给予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对自己建房有一定困难的农户,
可实行民建公助,鼓励群众互帮互助;
对没有能力进行危房改造的特困群众,可由乡镇政府或村集体采取利用空闲房、修缮现有房、提供周转房等办法予以安置,鼓励社会捐助、单位帮扶。
市场运作的原则。
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村庄及经济强村,
主要运用市场机制加以改造,提倡以乡(镇、街道)、园区为单位集中开发建设,提倡经济强村利用集体收入进行统一改造。
综合运用土地、信贷、资金、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
吸引和鼓励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土建施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农村住房建设。
二、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
(一)深入调查,摸清底数。
按照省建设厅制定的全省农村危房鉴定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
着手进行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调查摸底,重点调查-年年内,城镇规划区内外需要改造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的村庄及农户数量,其他村庄拟建新房的农户数量和需要修缮加固、拆掉重建的危房数量等内容。逐村逐户建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档案,
为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二)科学规划,
统筹安排。年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着手编制或调整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
报市政府审批,
报省建设厅备案。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定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目标和时限,
逐级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并定期督查调度,年终检查考核。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并落实一定的资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落实。
(四)因地制宜,
分类实施。
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引导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较好、建房积极性较高的农户率先启动,
分期分批展开。一是对乡镇驻地村庄,按照小城镇建设规划,高起点编制详细规划,
搞好建筑设计,逐步进行镇(乡)中村改造,增强小城镇的凝聚力。二是对中心村、经济强村和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庄,按照农村新型社区的标准,
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
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可通过宅基地置换方式,将拟撤并村庄的农户吸引进来。
鼓励经济强村兼并周边弱村,通过集中建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拓展发展空间。三是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保留的村庄,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农房建设,
对空心村实施旧村改造,同步配套建设可以满足相应需求的基础设施,盘活闲置土地。
四是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搬迁合并的弱小村、偏远村,一律停批宅基地,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引导农户到小城镇、中心村购房、建房,原村址复垦。五是对煤矿(地质)塌陷区、压煤区、水库库区、黄河滩区等不宜居住的村庄,
尽快实施整村搬迁,倡导集中连片建设,
鼓励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五)多措并举,改造危房。农村危房改造要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实施,
从住房最困难、最急需的群众入手,
充分利用现有空闲房,优先安置无房户和整体危房户,
重点扶助农村低收入危房户特别是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可采取空闲房安置、租赁安置、修缮加固、救助安置、配建安置、新建翻建的方式解决农村危房户的居住问题。
(六)建改并举,
突出重点。
要以城中村、城边村、乡镇驻地村、经济强村、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煤矿(地质)塌陷区、压煤搬迁村及旧村改造为重点,倡导建设公寓式多层住宅为主,
农户分散自建为辅的形式,使住房建设相对集中,防止重复建设,避免造成新的浪费。
对农村危房有计划地进行改造,逐步消除农村危房。
农村住房集中成片建设改造的,必须编制详细规划或总体设计方案,
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对集中连片建设腾空的土地,要优先安排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实现土地整理与农房建设有机融合。
(七)加强监管,规范运作。
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纳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对符合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家庭,要按照个人申请、村民评议、村委会审查、乡镇审核、县(市、区)审批的程序确定帮抚对象。要建立完善公示制度、群众意见征集、资金审核及资金拨付等制度,对相关资金实行专账专户、专款专用。
对集中建设农村住房和为农户自建房提供实物补助所需的建筑材料,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由政府组织统一进行招标采购,
确保质量。对政府组织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的农村住房及配套设施,
必须进行建设工程招标。
对集中连片农房建设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对农户自建房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和村镇建筑工匠培训,确保新建农房质量和安全。
(八)确权发证,维护权益。
村庄整合改造建设农民住房,涉及占用国有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注明集体土地)。
要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第号令)的规定,
确定房屋权属,建立房屋登记簿,依法进行登记。对腾退、调整和改建前后的土地,在村民协商、处理好利益关系的基础上,
依法确定土地权属。
集中改造建设完成的新型社区,有条件的要实行物业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配备保洁、绿化、保安等人员。
三、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工作开展
(一)资金扶持。
、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给予积极支持,既可对农户直接补助,
也可对集中建设的农房项目开发单位和自建房农户给予贷款贴息。
、土地出让收益统筹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统筹用于村庄“腾空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对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国家规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可全部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于村镇规划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
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按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和农民自建住房,
不收任何费用,严禁搭车收费,更不允许自立项目乱收费。
严禁向城市居民出售集体土地性质的住房。
、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捐物、投工投劳,免费提供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二)用地支持。
按照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
合理确定建设用地。
、抓住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
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用地。在规划修编中对城镇、村庄周围的基本农田进行合理调整,
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预留建设用地空间。农村住房建设选址要尽量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利用未利用地和劣等地,尽量不占基本农田。
、对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涉及新增的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
拿出适当比例用地指标予以保障,
并参照镇村公益事业用地,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积极争取利用好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
逐步扩大挂钩范围和规模,
最大限度地改造农村居民点。对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除统筹安排好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公益事业建设外,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方式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
所得土地级差收益可用于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
、村集体开展旧村改造节省出来的土地,
复垦后由村集体组织管理使用。节约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在市、县(市、区)、乡镇范围内调剂使用。
、在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内集中建设出售给本村村民的住宅楼,
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村庄地理区位、村民意愿等因素,确定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由村民集资、政府或村集体统一组织建设的,可划拨供应,其住宅参照经济适用住房办法管理;采取商业运作、连片开发的,
可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
其住宅按商品房管理。
、对符合规划和宅基地审批条件而没有宅基地的农户,由县(市、区)、乡(镇)政府统筹协调解决宅基地。
、对农户拆除旧住房、不再要新房的,交还宅基地的可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对超占宅基地的农户要落实一户一宅,超出部分要实行有偿使用,
适当提高有偿使用标准,
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制定。
(三)信贷支持。
、对参与农村住房建设、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
简化审批流程,优先提供贷款。
、开办农村居民住宅楼按揭贷款,对符合条件、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申请按揭贷款的,
适当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自建房农户,可提供小额贷款。
、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可利用现有投融资机构,
也可组建国有独资或股份制开发建设公司,作为农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的投融资主体,以项目资产及其收益为担保和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进行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
(四)技术支持。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达到施工条件的农村住房建设项目,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要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组织搞好新型农房规划设计,
为自建房农户免费提供设计图样,
免费进行技术指导,
使农房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实用大方、造型美观、抗震减灾、经久耐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市政府成立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长任组长,
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建设、规划、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具体负责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
加强沟通协调,
形成合力。建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
具体负责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情况调度、建房数量认定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立项工作,
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投资补助,协调落实煤矿塌陷区和压煤村庄搬迁资金;财政部门按照年度计划负责安排专项资金,
做好对上争取工作;规划部门要做好县域村镇布局体系规划、农村住房与危房改造规划和村庄(社区)建设详细规划的编制;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解决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用地问题,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抓好农村土地整理和复垦;
经贸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工业、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农房建设;
教育部门要做好农村中小学的规划布点,整合教育资源,
将财力物力向农村中小学集中,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监察、审计部门负责资金的审计监督监察,及时查处违纪行为;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认定、扶助资金安排、农村残疾人住房救助、农村敬老院扩建、发动社会捐助等工作;
交通部门要继续抓好公路和客车“村村通”,实施村村通公路向村内延伸,推进农村交通事业发展;
电力、通讯、广电等部门对农村村庄改建为集中居住区的,要执行国家扶持农村发展的有关政策,做好集中居住区内的电力、电信、广电设施投资和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农村沼气建设和扶贫开发;
水利渔业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负责库区、黄河滩区村庄搬迁的监督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合作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金融部门负责为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提供信贷支持。
城镇危房改造政策篇
村镇建设司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是,
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
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年,村镇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年中央号文件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定”方案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抓住机遇、夯实基础,重点抓好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推进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和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小城镇建设,
促进生态文明下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加强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
一是科学制定乡镇村庄规划。加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与实施,
强化对农村居民点有序调整与优化的科学引导。依据乡镇村庄规划依法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农民自建住房。改进规划编制方法,
尊重基层实践,便于农民直接参与,成果直观易懂。
二是开展工程项目与村镇规划一体化推进试点。以村庄道路、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为切入点,
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吸纳和引导各类建设资金有序投入,探索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新机制。
三是采取措施支持国家贫困县编制村镇规划。
稳步推动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一是组织实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
编制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要求。抓紧制定农村危房鉴定标准。
二是调研总结贵州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经验,适时召开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会,
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与做法。
三是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省区定居工程规划,组织动员有关力量,加大管理与技术支持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与工程质量监管。
四是组织研究农村住房建设政策,
推动农村住房制度完善和改革,鼓励农民投资改善自身的居住条件,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农民就业。
五是探索按照城乡有别、依法自愿、同一平台、预留接口的思路,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登记发证工作。
加强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标准等制度建设
一是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按照国务院年度一档立法计划要求,
组织全国力量,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农村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抓紧修订。
二是完善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制度。
在有关研究课题的基础上制定《镇、乡、村庄规划编制办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等部门规章。
三是修订农村规划建设相关标准。
继续做好灾区农村恢复重建工作
指导灾区农村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村镇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乡村建设规划),
按规划要求有序恢复重建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加强对汶川地震灾区农民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对灾区农民抗震住房建设的技术援助,推进灾区农村建筑工匠技术培训与管理。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编制发行《村庄整治技术手册》与《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图解》,
继续推动县域村庄整治联系点示范活动。
二是组织编制全国村镇污水、垃圾治理规划研究,编制《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
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工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是建立农村专项实用技术推广机制,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农村住房节能工作。
指导小城镇建设
一是建立全国重点镇统计分析系统。
二是推进“生态宜居小城镇”和“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活动,编制《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标准》。
三是研究进城、进镇定居农民住房来源及原有农房处置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推动“农家乐”多种形式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统筹推动农村建设质量安全制度建设
督促各地落实《关于加强农民住房建设技术服务和管理的通知》(建村[]号)。
配合有关司局全面加强以农房建设安全质量管理和技术服务为中心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制度。
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纪律与制度。
严格执行农民参与、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三是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改措施。深入农村调研,
加强监督检查,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司内各项工作制度,
加强队伍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
城镇危房改造政策篇
一、背景和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旧城改造建设步伐逐年加快,
逐步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
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改变了城市面貌,
提升了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但是,仍存在一定数量建设时间较长、设施不配套、抗震能力严重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等房屋以及随着城市发展而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但权属、管理等仍保留农村模式的居住区域的房屋,这些严重影响了城镇居民居住安全和居住环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坚持扩大内需保增长,坚持以人为本重民生,
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
社会参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城镇危旧房改造,
促进和谐社会构建,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
进一步扩大内需,
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二、规划目的和改造基本原则
(一)规划目的。危旧房改造是当前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规划目的是为了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危旧房改造,
力争用年时间(年—年),基本完成城市中心区内集中成片危旧房的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质量。
(二)改造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
城市危旧房改造,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引导实施,县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助,政策上扶持;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
原则上以房地产开发方式运作,并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相结合,加快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
、坚持依法改造,
兼顾居民经济承受能力。严格执行土地使用、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
依法实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切实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予以住房保障。
、坚持统筹规划,
配套建设。危旧房改造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多种方式推进。对集中成片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可先明确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拆迁补偿方案条件等,
再组织招标确定改造项目建设单位;
对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可以通过项目招标方式,引进资质高、实力强、信誉好的开发企业,按照城市规划要求,
进行统一拆迁、统一安置、统一配套。
、对于具体项目,
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科学测算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项目地块的改造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
三、危旧房改造范围
危旧房改造范围:中心城区(县城)规划区域内规划不完善、配套不到位、功能不齐全的区域及由成片低层住宅组成的街区或城中村(包括单位房改房、自管危旧房和农村危旧房)。分为以下几类:
(一)集中成片的砖木、土木结构的危旧住宅建筑。
(二)设施不完善、不符合抗震和消防安全的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及符合改造条件的其他建筑。
(三)经鉴定为、、级危房的零星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
位于历史街区及列入紫线保护范围的各类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建筑、近现代优秀建筑应按相应管理制度进行改造保护。
四、—年危旧房改造计划
—年,共安排危旧房改造项目个,总用地面积.公顷,
规划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各类住宅套,
住宅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详见附表)。具体为:
(一)年,共安排危旧房改造项目个,
总用地面积.公顷,
规划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各类住宅套,住宅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
(二)年,共安排危旧房改造项目个,总用地面积.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其中各类住宅套,住宅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
(三)年,
共安排危旧房改造项目个,用地面积.公顷,
规划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其中各类住宅套,住宅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五、政府扶持,
积极推进危旧房改造
(一)对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具有一定面积规模、资金基本平衡的危旧房片区,原则上通过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以房地产开发方式进行改造。对改造难度大、资金难以平衡的成片危旧房可以采取与其他地块项目捆绑开发、统筹改造方式,
通过多地块捆绑出让、集中安置办法,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改造建设。对零星危旧房可采取提前安置、或以政府收购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形式予以解决。
城镇危房改造政策篇
一、勇于探索,
迈出了农村“危改”的坚实一步
一是下决心“拔穷根”,研究小屯撤并。__年,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
本着“撤并自然屯、壮大中心村、建设小城镇”的村镇建设工作思路,引导偏、小、穷户以下的小屯向中心村和小城镇撤并,采取政府出资,农民出工出劳的方式,在凤山镇青山中心村新建了栋户平方米的新型移民小区,
对自然条件恶劣的下青山屯实施了整体搬迁,将其彻底“拔穷根”。
二是立足节能环保,探索新型节能住宅建设。
__年,从保护资源、节能环保、经济适用、适合寒地环境等多角度出发,着力研究红砖的替代材料。经多方考查,选择了兼具多种功能特点的稻草板作为新型节能住宅建筑材料。
启动栋户新型节能稻草板房建设试点,
__年全县大面积铺开,共建节能稻草板房户。
三是面向城镇化,引导农民“上楼”。
按照城镇化方向,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要求,采取每户农户奖励元,免费设计,免收各种规费和建安税的政策,
首先在浓河镇富强村引导和扶持有经济条件的农户建设了栋户、平方米农民集资楼。通过引导,
又先后启动个村栋余户农民集资楼建设,从上楼农户中整理出耕地、养殖用地.万亩。
四是统筹兼顾,配套改造农村环境。
在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的同时,注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配套建设。几年来,
先后实施农村改路.公里,全县已有个村实施通村通畅公路建设,通村通畅率达到.%,
个行政村中有个村实施了村内道路硬化,占行政村总数的.%;改水个村屯;改厕户;改灶户;
建水泥排水明沟.公里;亮化个村,安装路灯盏;
建村内公园处,绿化村屯个,栽植绿化树万株。通过泥草房改造及环境配套建设,使农村貌焕然一新。
三年来,全县共投入危改资金.亿元,改造危房户,
占总改造任务的.%。
二、调查研究,
正视农村“危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近日,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专题就农村“危改”情况成立调研组深入浓河、富林、祥顺三个乡镇进行了调研,
并发放调查问卷份,梳理出个方面的共性问题。
一是农村“危改”政策宣传还不到位,
部分农民群众对政策还不了解或存在着模糊认识,
特别是对推广的稻草板、免烧砖等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质量、性能认识不足,思想还很保守。
二是由于贫富差距和区域收入差距的不同,形成农民在农房改造的标准、要求和认识上的不同。
例如,贫困户因受统建或帮建等政策惠顾,对节能材料是由被动接受到实践认可这样一个过程。
而东部祥顺、创业等区域却因收入高、建房标准要求高,
反而习惯于传统的红砖建房,对新型节能材料很少认同和接受,甚至对免烧砖也很少尝试。
三是农民的主体意识和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部分农民还存在等帮建、靠政府、要支持的“等靠要”思想。
四是农村“危改”政策还存在些不足,需要调整和完善,
特别是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上,需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作用。
五是新型节能稻草板房的质量、技术指标、建筑工艺还需进一步调整和改进,
使其更符合农民意愿和需要。
三、深入实践,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改”的想法
__县是省级贫困县,
也是省、市偏远落后县份的缩影,由于财力弱,
在推动农房改造上势单力薄;泥草房改造量大、面广,
是当前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
目前,
全县还有户农村泥草房有待改造,
任务十分艰巨。
一是进一步坚定农村“危改”的信心和决心,力争三至五年切实抓出头、抓出成效。
__县在“危改”上的探索与实践得到了省市的关注和认可,并把这一县级实践行为上升为省、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出台了意见、制定了规划,
启动了改造攻坚战。
国家建设部也先后两次派人员和专家来通调研,
__县已被列为国家“扩大危改”示试点县。
我们的实践和在新型节能材料方面的应用和示范,已赢得了绝佳的争取项目、资金的政策机遇。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更应坚定信心和决心,
一方面从扩大危改、新型节能材料推广等不同角度多争取项目,
在扶贫开发、民政和残疾救助、建设的安居工程等多渠道争取资金,争取扶持;
另一方面科学操作,加大力度,合力推进,力争用三至五年切实把农村“危改”工作抓出头、抓出成效。
二是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有效的金融扶持和财政补助、奖励政策。进一步研究在农行、发行、信用等金融部门建立农房改造建设专项扶持贷款资金,搭建农民建房融资平台。
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改”政策,对非贫困户的中低收入农民的危房改造,可研究实行按建红砖房、苯板和免烧砖类节能房、新型节能稻草板房等不同类型区别予以差额或全额贷款贴息,以此扩大扶助面,调动积极性,
推进“危改”速度;在面上整体推进中适当提高对使用免烧砖、稻草板建房的奖励标准,以此推动新型节能材料应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划指导和技术服务,
引导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中、向节能房发展。加大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力度,坚持“撤并自然屯,
壮大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村镇建设发展思路,实行集约建设和规模发展,
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引导农民向中心村转移,腾挪原村庄占地用于复垦,
通过二次开发推动扩大耕地面。
四是进一步完善节能稻草板房的设计工艺、技术标准和质量,使其更人性化更适用。针对贫、富不同群体或老龄化独居、三口之家、三代同堂居住等不同群体的实际,
研究-平方米的连体统建房,及-平方米的分散统建或自建房,在外在户型和室内格局设计上更为人性化、更为宜居、更为适用;
在防潮、防寒上提高技术标准和建设质量。
同时加强稻草板节能材料的技术质量、标准的认证,
让老百姓认可、放心使用。
城镇危房改造政策篇
今天,县委、政府召开全县农村特困户危窑危房改造暨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自治区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工作,
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今年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和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稍后,丁书记和黄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
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关于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
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建设、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坚持将危窑危房改造作为全县最大的民生工程,切实加强领导,
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县实施危窑危房改造户,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定:
一是组织到位。
县委、政府把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头号“民生工程”来抓,
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县、乡、村层层签订了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各乡(镇)将危窑危房改造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实行乡(镇)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了领导到位、工作到位、示范到位。
二是规划科学。为切实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全县抽调多名排查工作人员,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原则,
深入全县个行政村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摸底,严格实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对确定的危窑危房户进行反复调查,
建立档案,
切实做到了情况明、底子清、对象准。在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适度集中、节约土地,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科学规划,以住房救助为突破口,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合理布局、统一建设,确保了建房质量和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组织的实施。
三是资金整合。各有关部门坚持把危窑危房改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生产项目、生态移民相结合,整合各类项目资金,
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配套完善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全面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年,捆绑实施村道整修、人畜饮水、“一池三改”、舍饲养殖等新农村建设项目多万元,
交通部门新修村道.公里,
扶贫部门移动土方量万方,平整地基亩,供电部门架设线路.公里,
水利部门配套建设二级扬水泵站处,铺设自来水主、支管道公里,农业部门实施“一池三改”座。
四是亮点突出。
按照“整体推进,
适当集中”的工作方针,狠抓集中建房点建设,制定规划,抓点带面,整村推进,
成效显著。其中平峰新村根据平峰镇山大沟深、建房选址难的现状,示范点选址紧靠镇政府,
依山而建,
合理布局,错落有致,体现了山区新村特色。苏堡党岔新村紧紧围绕震湖旅游资源开发,
沿震湖旅游道路两侧,布局建房,在整体设计上体现旅游景区的特色。
年全县建成户以上大集中点个,户以上集中点个、户以上小集中点个。
这些集中建房点注重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的有机结合,注重农村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机结合,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典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
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工作不够平衡。个别乡(镇)在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力度、工程建设进度的质量保证措施上,与区、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作风不实的问题程度不同的有所表现。
二是统筹的力度不够大。虽然年的集中建房点有所增加,但总体分析,集中建房的比例仍然偏低。新建房子不少,
但当年搬迁入住的比例却不高。三是创新不够突出。
除部分乡(镇)推出了一些亮点外,一些乡(镇)还是习惯于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创造,特色不够明显。感人的故事作文
四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任务越来越重,
基层工作人员少,
工作手段落后,
缺乏对危窑危房改造特别是分散建房户实时有效监管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关于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今年,是我县危窑危房改造量最大,
任务最重的一年,全县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是户,
每户补助标准是元,残疾人建房户由县残联在已有的补助标准上给予适当增加。各乡(镇)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要确保在月中旬全面开工建设,
月底完成改造任务。
今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概括起来讲,就是坚持“四个严格”、注重“三个提高”、落实“二项制度”、力求“一个突破”。
(一)坚持“四个严格”。
一是严格对象界定。准确界定危窑危房改造对象,是工程实施的基础。
今年的建房对象必须是年月摸底排查确定的救助户,救助户必须是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或有个及以上残疾人的困难户。今年的建房任务,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已下达到各乡(镇),
各乡(镇)要根据任务和群众困难程度,准确确定建房对象。
各乡(镇)要尽快开展核查界定工作。
要以户为单位建立基础档案资料,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对象准。
要严格“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程度,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将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特困家庭纳入建房范围。
会议后,
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派出专人,深入各乡(镇)审批危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对救助对象的界定的准确性进行抽查,作为年底考核评分的一项重要内容,
加大分值,
与责任和奖励接钩。县危窑危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设立举报电话,对建房对象界定工作进行监督。
二是严格建房标准。
全县危窑危房五年级作文漫画老师改造建房标准的基本要求是“毛石基础上圈梁、水泥砌筑三七墙、红瓦蓝脊坡屋项、抗震经济实用房”。建房的间数和面积,要依据建房对象家庭成员构成确定,
即家庭人口在口人以下(包括口)的原则上新建间住房,口人以上或三代同住的,原则上新建间住房。这里特别要强调的一点是,各乡(镇)要在严格执行工程建房标准的同时,
必须严格招待抗震烈度八度的设防要求,选择有资质的工程队伍施工。
三是严格资金统筹使用。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既要有纵向资金配套,也要有横向资金捆绑”的要求,
要统筹使用好危窑危房改造资金。
在纵向上,
今年救助户补贴标准仍是每户元,
残疾户在现有标准上由残联适当给予补助。在横向上,就是要将危窑危房建设补助资金与农业、水利、交通、卫生、扶贫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完善各种配套设施,
增强服务功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补助资金拨付仍采取先期下拨部分启动资金,剩余资金等区、市、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分期兑付。
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专户储存、专户管理、按进度“一卡通”安排。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要全程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确保建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是严格考核验收。年的验收工作将继续按照乡(镇)、县、市、区四级自下而上逐级验收、逐项核对、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继续坚持将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中,并适当加大分值。月底,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乡(镇)自验的基础上,组织由建筑专业人员参加的考核验验,
对各乡(镇)的建房工作进行%的实际入户验收,重点验收领导重视情况、计划完成情况、建房质量情况、对象界定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群众满意度和入住率等方面,
进行全面验收和考评,分等定级,兑现奖罚。
(二)注重“三个提高”。
一是进一步提高建房质量。各乡(镇)要把建房质量切实摆在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位,严格按照建房标准实施,从建房选址、材料选购、建房施工的每个细节上严格把好质量关。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各乡(镇)要按照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办法,把质量责任落实到位,逐户建立质量监督责任卡,
确定质量监督责任人,按照建房进度认真填写质量监督记录,把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全程抓好建房质量。要坚决杜绝泥土砌墙、不打圈梁、以次充好等问题。
二是进一步提高建房集中度。结合近几年实施危窑危房改造的实际,集中建房既统筹了项目资金,节约了土地,又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是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效抓手。去年,县委、政府对平峰、苏堡个集中建房点高度重视,
落实县领导抓点制度,县委丁书记、政府黄县长多次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深入一线现场督促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仅去年一年,
全县户以上集中改造点个、户以上小集中点个,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导作用。但从总体上看,集中建房点占总任务的比例偏小。今年必须在这方面下大气力,
要和城建部门负责的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集中建房示范点建设。各乡(镇)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提高集中建房度,集中建房点在户以上的决不能低于总任务的%,集中度达不到要求的,县危窑危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予审批建房实施方案,不兑现补助资金。
三是进一步提高入住率。这几年,尽管我们对新建住房入住率提出了要注,但从实际看,由于多方面因素,
新建住房入住率还比较低,没有充分发挥出危窑危房改造的应有效应。今年,
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力争早工开、早完工,给群众预留足够的搬迁时间,年底,
确保新建住房入住率达到%以上。新房建成后,危旧住房一定要及时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三)落实“二项制度”。
一是落实集中招标制。
今年,改造建房的木门、铝合金窗、蓝脊统一由乡(镇)负责集中招标采购,造册领取和配发。大集中改造点建工企业,
由各乡(镇)招标,统一施工,降低成本,
节约建房费用。
二是落实资金“一卡通”拨付制。
危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封闭运行,除统一采购的门窗、蓝脊资金外,
其余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
同时,
利用乡、村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资金拨付情况,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群众政策清、补助标准明、款项兑现到位及时,促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工作。
(四)力求“一个突出”。
即突出特色,
也就是要坚持“整村推进,适度集中;
科学选址,规划先行;坚持标准,质量第一;统一式样,
红瓦蓝脊;部门协作,项目整合”。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要在注重环境、提升水平、方便生活方面下些功夫,
形成特色。
注重环境,是指水、电、路、林、房的配套,村容、村貌的整治、绿化、美化。提升水平,就是要革新建房理念,
在房屋的使用功能、布局、结构上有新突破、新创造,以提升农民居住生活质量和水平。
方便生活,就是在一些大的集中建房点上,对农村社区、学校、卫生室等统一规划布局,
真正形成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组织好、实施好,把党的惠民、亲民政策落实好。
三、关于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
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就是要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入手。
城乡低保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的好坏,直接体现和影射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期待。近日,
《新消息报》、《固原日报》刊登了我县兴隆镇唐岔村上万低保救助金被村干部昌领的报道,引起区、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要求彻底清查,从严处理。月日,
自治区民政厅低保处专程来我县调查处理此事,虽说报道与事实有出入,但挪用情况属实,
影响面广,影响恶劣。此次兴隆镇农村低保情况报道,是一例个性案件,
但也反映了我县城乡存在的共性问题,需要下大气力加以核查清理整顿。为此,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县开展全面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方案》,对这次核查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在这里,我要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领导,
周密部署。各乡(镇)要从站在维护党和政府的政策权威,
促进“保民生”政策贯彻落实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规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
对困难群众生活权益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认真抓好落实,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管理。这次会议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学习两办下发的《实施方案》,
要成立乡(镇)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核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召开乡、村干部大会,
逐级传达。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的,
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是严格程序,彻底清查。此次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工作从即日起到月日结束,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核查清理、整改完善、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的部署,
按阶段、按步骤彻底核查清理整顿,决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核查后,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
继续享受;
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低保条件还未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对象,
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拒绝入户核查的低保对象一律停发保障资金,对青壮年和超计划生育人员吃低保、已死亡人员吃低保的,要立即清退。
对低保证与当事人不一致,
隐瞒家庭收入、成员、住址等真实信息骗取低保、超标领取低保金的,要进行调整。凡管理部门和乡、村经办人在办理低保工程中偏亲厚友、以权定保、吃拿卡要、搭车收费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注重实效,规范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全面核查清理整顿低保工作规范管理要求,全面清理整顿存在的问题,
完善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取得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努力提升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管理水平。
城镇危房改造政策篇
根据自治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大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风貌办《关于开展__年度城乡风貌改造六期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桂风貌办[__]号)文件精神,今年月以来,我科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线路和重点乡镇、村屯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南宁至凭祥铁路沿线
南宁至凭祥铁路沿线城乡风貌外立面改造户。
。重要景区景点范围
大新县雷平镇安平村景区周边房屋外立面改造户;
全市城乡风貌外立面改造合计户。
。__年新增名镇项目:扶绥县渠黎镇、宁明县海渊镇、宁明县爱店镇、大新县雷平镇。
。__年新增名村项目:大新县雷平镇安平村。
.年名镇新增建设项目
年名镇江州区新和镇新增一个建设项目:江州区新和镇工业大道号路路面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绿化、路灯亮化、强弱电工程等。
目前,
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六期工程实施方案已下达,我市各县(市、区)正按照自治区的任务要求,开展城乡风貌改造六期工程(第一批)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__年月日至日,
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综合验收考评组到我市天等、大新、江州区等个县(区)验收考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检查验收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房屋的竣工情况、一户一档情况、网上录入情况和补助资金的管理和资金发放情况。我市被随机抽检的户改造户都全部竣工,各种档案齐全,资金全部发放到位(但江州区未能按照自治区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拨付)。
为了准确掌握__年度我市各县(市、区)农村危房需要改造的具体户数,__年年初,危改办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根据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
我市向自治区申报危房改造指标为户,
其中:天等县户、大新县户、江州区户、龙州县户、扶绥县户、凭祥市户、宁明县户。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关于下达__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建[__]号)精神,中央下达补助资金万元,户,其中:天等县户、大新县户、江州区户、龙州县户、扶绥县户、凭祥市户、宁明县户。
截至月日,自治区尚未下达__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目前我市各县(市、区)正积极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已开工建设户,完成投资.万元,
其中江州区开工建设户,完成投资万元,
凭祥市开工建设户,完成投资.万元。
为加快全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我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全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自治区住建厅有关文件要求,从__年月日起至月日,
组成两个督查工作小组,分赴个县(市、区)进行专项督查,
共抽查了个乡(镇)、个村(屯),约户农村危房改造档案,查阅了相关信息资料,听取了个县(市、区)和部分乡镇的两级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并实地走访了部分农户。
总的来说,
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
我们提出了下步工作建议和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为顺利实现全市“十二五”贫困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我委制定了《__市“十二五”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__、__年大会战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对村镇建设统计工作的部署,目前正在对自治区住建厅村镇处审核出来的问题进行修改核实。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暨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
我科及时制定了《__市城镇化工作发展思路》及《__市__年实施新一轮“书记工程”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报市委,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一是自治区下达城乡风貌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指标的时间较迟,影响工作进度;
二是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涉及点多、面广、项目多,需要投入资金量大,而市、县级财力相对薄弱,
大部分县(市、区)的配套资金难筹集,影响城乡风貌改造的开展。
三是部分县(市、区)财政困难,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县级配套资金落实缓慢,不利于工作推进。
四是农村危改工作量大,部分县(市、区)危改办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工作经费和公务车辆落实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工作有序开展。
五是钢筋、水泥、手工费等建筑成本连连上涨,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相对较低,对一些特别困难的群众来说上级补助资金只是杯水车薪,
不能彻底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按照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六期工程和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科学组织和安排好项目建设,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建设项目配套资金,
有力推进项目建设。
、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下达后,抓紧制定倒排工期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间、保障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各环节的进度要求等,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推进工作,
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市城镇化办、“书记工程”办、风貌办、危改办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绩效办加强对城镇化工作、“书记工程”、风貌改造项目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查指导工作,严格执
行半月一报工作制度,
积极推进城镇化工作、“书记工程”、风貌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
市风貌办、危改办将以编发简报的形式,将每个月风貌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排名通报到市委、市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风貌办、危改办。(三)加快推进网上录入工作。
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专业技术人员,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风貌改造等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一户一档”管理机制。坚持实时动态录入,
实行“建档一户、录入一户”,按工作进展及时完善农户档案信息,确保数据采集录入与工作进展情况和农户档案信息完全一致,
使档案网上录入率与改造工作同步推进。
城镇危房改造政策篇
年,完成全县户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危房改造工程在全县个乡镇和民政部门安排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自筹、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的原则。
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军单位结对帮建。
二)坚持统筹规划、整乡推进、分批实施的原则。
按照全县村庄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人居环境治理和防灾抗灾,
科学选址,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整乡推进,
分批实施。
三)坚持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的原则。适度集中和分户散建相结合,
就地改造和异地重建相结合。严禁在存在地质隐患地带和其它不具备人居环境的地带建房。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建房习惯和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引导群众建设安全防灾、经济适用、造价适中的住房,
严禁不切实际高标准建房,杜绝负债建设。
三、实施对象
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对象为长期居住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且无能力自我改造住房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农村低保户、残疾人家庭、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优抚对象困难家庭和农牧区无房户等六种类型。
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独生子女领证户、两女结扎户、残疾人和因灾房屋损害严重的家庭优先安排。
四、改造标准
对纳入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对象的每户改造建设房屋平方米左右。
新建房屋由实施乡镇根据实际,委托具备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统一设计,
建设标准一律为砖混结构。
五、实施程序
一)申请。
进行危房改造的农村特困家庭要先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说明危房破损情况和个人申请理由以及投工和自筹资金情况,提供户主身份证、户籍证明、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独生子女领证户、结扎户、残疾人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身份证明。
二)评议。
村委会负责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对申请危房改造的农村特困户家庭进行评议,初步评定危房改造对象,提出补助标准,经公示天后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
三)审查。
乡镇政府对上报的危房改造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填写《县农村危旧房改造申请表》和《县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表》初步审查危房改造户及补助标准,经公示天后无异议的上报县城建部门。
四)审批。县城建部门对乡镇政府上报的危房改造进行汇总复查,
经复查无异议的予以审批。对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两女结扎户、残疾人家庭,县人口、残联等部门要分别核查并加注意见后,由城建部门审批。
五)实施。危房改造工程由县政府统一组织,乡镇负责建设,
县城建、民政、财政、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可采取邻里互助按照建设要求自我施工,
也可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具备施工技能的建筑工匠改造建设。
六)督查。
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质量和补助资金、捐赠物资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
及时整改。
七)审计。
审计部门对危房改造工程省级补助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
八)验收。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
乡镇、县政府分别组织竣工验收。乡镇政府根据改造标准和《省农村特困户群众危房改造档案》进行初验。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经验收合格的改造建设房屋,统一设置“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志牌。
六、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平均每户补助标准元,其中:省级财政每户补助元,财政省直管县每户补助元,
非直管县由市县财政每户补助元,其余资金由农民自筹解决。
二)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部门开设的社保资金专户”分账管理,
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资金不得用于危房改造工程。
三)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由财政部门按照补助标准,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到乡镇政府;对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民政局,用于敬老院建设。
四)多渠道整合资金。扶贫、计生、残联、发改、城建等部门有关危房改造方面的资金都要统筹安排,尽可能向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倾斜。
七、建设时限要求
年计划建设的户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任务必须在今年月底前完成。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城建局、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负责同志任副组长,
宣传、发改、国土、农牧、林业、人口、审计、监察、广电、地震、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建局,负责全县危房改造工程统一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做好本乡镇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乡镇政府具体负责本乡镇危房改造工程的调查摸底、对象确定、审查复核和工程建设等工作。城建部门负责做好规划设计、质量监理、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接受社会捐赠和认定标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做好建房宅基地的土地审批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做好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宣传部门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开展捐助和帮建活动。
各部门要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简化程序,减免相关收费。
三)落实责任制度。
乡镇政府是组织实施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
担负具体建设任务。要层层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县政府与乡政府签订危房改造责任书,分级负责,
落实责任。乡镇政府与承建施工的企业或危房改造户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及竣工时限,
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四)加强质量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程序和规范要求,严把规划设计关、建材供应关、施工质量关、检查验收关,规范运作,
强化管理,
确保建房质量和进度。
城镇危房改造政策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序推进城镇建设和土地管理工作上水平,
着力构建高效的镇、村分级负责体制和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以完善城镇管理制度、提高建设水平和落实国土长效管理机制为工作重点,理顺好工作程序,
营造好工作环境,逐步形成高标准项目建设、大城管协作执行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镇、村环境面貌,为我镇经济社会合理有序可持续发展发展打好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重点项目落实
、全面完成新农村“五化”工程
今年是区政府对“五化”工程实施补助的最后一年,
要求全面完成宽.米以上的街巷的硬化工作,各村(居)要抓住机遇,研究透、用足用好区、镇两级的补助政策,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好工作目标,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
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抢工期、保质量,在全面实现村庄道路硬化工作基础上,同时因地制宜地开展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工作,使广大群众出行便利、安居乐业。
、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各村(居)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危旧房屋的居住情况,
充分按省、市、区有关政策要求,对有能力自行修缮房屋的,适当补贴,
积极指导其对房屋进行加固修理;对鳏寡孤独、病困贫难等弱势群体危房户加大扶助力度,可采取集中建设公用房安置、敬老院安置、租房安置、翻建新建等多种房屋改造和安置方式,切实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
、完成重点道路建设规划
一是完成镇驻地中心大街的升级改造工作。有关村(居)要积极参与意见,形成符合实际的设计方案,
同时要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成立工作组,入户宣传形势政策、创造良好施工环境,
分工负责,高质量完成辅道建设,并及早谋划做好后续长效管理工作。
二是谋划好路建设方案。结合化工园区规划布局和大项目建设进度,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做好路的设计和实施方案。
(二)全面提升城镇管理水平
以贯彻落实《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抓手,营造文明和谐、整洁优美的城镇环境。各村(居)安排专人负责,配合镇城管中队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的“六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进行重点清理;积极引导,
统一规整沿街广告牌匾样式;加强监督,协助中队规范沿街商户的经营行为,落实门前三包;
疏堵结合,做好沿路市场秩序整顿。镇、村两级共同协作,在全社会营造自觉遵守、维护城镇容貌管理秩序,切实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各村(居)要及时排查各类违法(章)建设,从源头上进行坚决遏制,
配合中队加大对违法(章)建设的巡查处理力度,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把握好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需要时参与。
对在辖区内发生的企事业单位较大型的违法(章)建设案件,
需上报处理的,经区执法局批准后进行立案查处,
按程序处理,
规范执法秩序。
(三)扎实做好土地管理工作
各村(居)要进一步加强土地保护观念,提高有关土地政策理论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应全面了解辖区内各类土地性质,规范完善各类土地使用手续,
杜绝未批先占(建)、违法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发生。对于合法用地的项目,
要配合国土部门组织好进地工作,同时做好群众稳定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抓制度落实,
开创建设、土地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是严格落实建设报批制度。对于符合政策的各类用地和建设项目,
各村(居)要组织督促项目业主按程序上报,
按要求建设,按政策完善手续。不按规范开工行为坚决杜绝,不按要求施工的限期改正或予以拆除,
确保审批环节的完整和政策的严肃性。
二是严格落实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对于辖区内各类开工建设项目,
村(居)协助镇建设办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和安全责任落实力度,强化资质认证环节,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具体责任,签订《保证书》,
建立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质量和安全。
(二)发挥好城管综合调处机制,
形成建设、土地管理工作合力
一是落实好巡查上报制度,村(居)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对所有涉及规划、建设、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有及时发现上报镇城管中队的义务,
使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当事人损失小,解决问题代价小,城管工作重心全面前移。
二是注重协调配合,
中队把违法案件处罚处理依据和相关政策以《执法巡查通报》形式书面送交到所在村(居),具体工作人员要掌握好政策,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顾全大局,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