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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修简介

    欧阳修(1007年8月6日[56-57] -1072年9月22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景德四年(1007年)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北宋政治家、文学家。 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 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其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他曾主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集》传世。 1072年9月22日,欧阳修在家中逝世,享年六十六岁。
    社会现象分析范文精选3篇(全文)
    社会现象分析篇1

    在展开本文的论述之前,先对论述对象进行界定。本文所论及的兄弟并不指具有血缘关系的因年龄不同而自然形成的长幼之序,而是指在社会交往关系中交往个体因某种需要而相互(或单方面)做出的一种身份次序的安排或称呼。这种安排或称呼一般地也遵循年龄原则,但是某个个体与另外的交往个体并不因为年龄的不同就自然形成“兄”或者“弟”的关系,而必须经过某种仪式或认同,方可在交往双方当中产生。称兄道弟,这种说法的本身实际上也隐含了上述意思??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会用“称兄道弟”这几个字去描述两位亲兄弟的交往方式的。

    界定了论述对象之后,笔者所要展开的第一个问题是:对称兄道弟这种社会现象的描述。说称兄道弟是一种社会现象,这里并不存在夸张的意味。在中国,从村头的混混无赖到街头的流氓阿飞,从黑道上的帮派到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小群体甚至组织,从相互熟悉到路上的偶遇,都可以听到“老大”、“老三”或“老兄”、“老弟”这样的称呼。另外我们从各种文化载体上也可以觉察到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首先要提到的便是我国的两部古典小说??《三国演义》与《水浒传》,前者的桃园三结义,后者的一百单八梁山好汉,在我国可以说是人人皆知,而且一经提起,莫不竖起大拇指赞叹不已的。其次便是当代多如牛毛的武侠小说以及现今根据这些武侠小说改编的充斥电视荧屏的古装戏,很多人如痴如醉地欣赏着这些“成年人的童话”中的侠义英豪、江湖义气,几乎就要拉上几个拜把子兄弟去所谓的“江湖”上行侠仗义了。再从各种现代影视片上看,内地的、港台的,均有大量片子涉及到了称兄道弟这种现象,其中以港匪片为甚。外国的警匪片笔者也看了不少,却极少听到过黑帮成员之间称兄道弟。如果让一位英文翻译把这种称呼准确传神地译成英文,可能会难倒他的。

    笔者认为以上的描述已经足够地说明“称兄道弟”这种社会现象在中国的普遍性和有研究的价值了。但是,描述性说明是肤浅的,他不能解释“为什么”这样的问题。下面是笔者所要探讨的第二个问题,即“为什么”。

    为什么中国人在一个接触较为密切、频繁的交往圈子里喜欢称兄道弟?为什么中国人认为“兄弟”是比朋友更密切的更容易接受和认可的一种交往对象?笔者认为必须从中华民族的文化特性、社会结构特征中寻找。

    中国是个农业国家,自古以来一直以农业为本,以其他各业为末,重农抑末在中国实行了几千年。中华民族世世代代都在过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活。这样的生产、生活方式必然导致人们社会交往、社会流动的缺乏,导致人们自我封闭和安土重迁。这种生产、生活方式和由之产生的人的特性,为统领中国几千年的儒家文化和家族文化的诞生、发展提供了可能。其中,笔者认为家族文化处于更基本的地位,因为以儒家为首的一系列处世观念、宗法制度、政治纲领、政治体制等均为家族文化的反映、抽象和转化。家族文化这种文化模式在中国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巩固,已经牢牢地植入了中国人的文化本性之中。一部中国史可以说就是一部家族史。 正因为“家”在中国具有普适性,所以中国人小到日常生活交往,大到治理一个机构、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都自觉不自觉地运用了某种与“家”有关的观念和行为方式。

    到这里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了:一种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家族文化导致了称兄道弟在中国的盛行。进一步,称兄道弟这种现象是与家族文化模式系统中哪一个环节发生联系呢?这是笔者所要论述的第三个问题。

    我们知道,一个家庭最基本的模式是由父母(夫妻)和子女(兄弟姐妹)构成的。此模式已可反映我国社会的基本交往结构。社会中的上下级关系、前后辈关系便是模式中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社会中的同事、朋友等关系便是模式中夫妻、兄弟姐妹的关系了。由此可见,称兄道弟正是家庭中兄弟姐妹等横向联系在社会上的延伸。《论语?为政》中写道:“孝乎惟乎,友于兄弟”;贾谊也在《道术》中说:“兄敬爱弟谓之友”。这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表明,朋友之交不过是兄弟关系的延伸而已。然而,仅仅是如此而已吗?恐怕未必,这里面应该还有文章。

    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用“差序格局”这个词来描述中国人的交往模式,并指出这种格局是一种以家庭中的自我为圆心的同心圆交往格局。一个人的交往对象首先是家庭成员,然后是家族成员,然后才是社会其他成员。这种过程,这种差序,使得中国人在交往中很容易找到自己行为态度的标准:对哪些人热情,对哪些人冷淡;对哪些人敬畏,对哪些人不屑。细细想想中国人的日常交往,觉得费老这个发现甚为了不起,它简直说到中国人的骨子里去了。如果仔细观察我们会发现,中国人对熟人,对属于他那圈子里面的人是充满热情;对于陌生人,对于与他们无关的人,则表现出一种漠然甚至讨厌的态度。笔者曾多次在邮局碰到这种情况:一位值班小姐正在面无表情,话语冰冷地为我办理业务,同时还时不时与同事说几句。但她回过头与同事说话时的神态却截然不同:有笑容,有热情;言毕,重新面对我时,又恢复到了冷若冰霜的样子。我不得不为她脸上肌肉功能的健全而惊叹。中国人在交往中出现的这种差序状态是家族文化的反映,而称兄道弟,也正是一种差序交往方式,它与邮局里那位小姐的行为模式有着某种共同之处。

    中国人交友比较慎重,也往往喜欢区分一般朋友和密友。一个交往个体,当他在交往中觉得他所处的一个交往圈子比较密切,比较牢固时,他往往有一种以兄弟相称的冲动,并且坚信,这种称呼将会极大地促进个体之间的感情。因为这种方式会使得他们获得这样一种感受:本圈子中的成员之间是比一般交往朋友更为密切的,而且,成员之间位置的排定亦有利于成员的日常交往行为??他们觉得按照这种排定的位置交往是再自然不过的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称兄道弟无论对于整个朋友群体来说还是对于互称兄弟的成员内部来说,都是一种差序交往方式。

    不过,当笔者进一步对称兄道弟这种差序交往方式进行思考时,觉得这种差序与费老所指的差序在涵义上有一定的区别。费老提出的差序格局是一种同心圆扩展模式,他是从交往对象对于交往主体的亲疏远近程度的不同所以造成了交往上的差别这个角度上来说的。中国人的交往行为、思维方式,中国的社会格局的确像费老所提出的同心圆扩展式的差序模式。而在称兄道弟这种现象上面,笔者以为它不但反映了一种同心圆差序模式,而且更反映了一种阶梯形的差序模式。

    阶梯形差序模式与同心圆差序模式并不矛盾,它们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这枚硬币就是差序格局。同心圆差序模式反映了交往主体的交往发展方式以及由此带来的态度改变,它描述的是这样的一种情形:“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的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乡土中国〉,第27页);而阶梯形差序模式反映的是交往个体在交往中的地位差别以及由此形成的态度差别,它描述的是这样一种情形:交往主体就像一段阶梯中的一级台阶,无论他处在怎样的交往模式中,他均可以找到比他高的台阶和比他低的台阶??即使只是在自己的意识观念当中??然后他就可以以此为依据,对交往对象采取不同的行为方式和态度。

    前面笔者所述的基本家庭模式中的兄弟姐妹关系会给人一种这样的感觉:兄弟姐妹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差序。然而事实上,在中国的家庭,兄弟姐妹之间亦存在着明显的差序:长子比次子地位高,儿子比女儿地位高;即使在一个家族当中的堂兄弟之间,亦因父亲地位的不同而获得不同的地位。所以说,中国的家庭,全方位地存在着阶梯形差序。而整个这个社会,又是一个由家庭推而广之的家族式社会,这样的必然结果便是:中国社会是一个全方位地存在着阶梯形差序的社会。

    接着,笔者将进入第四个问题:从称兄道弟这种现象上面对中国人的行为模式、思维模式进行一些分析。

    首先笔者想说明的是:称兄道弟有助于一个人位置的确定。这个“位置”并非指西方那种团体格局社会中属于团体成员??个体??的那个“自我”,而是指一种阶梯形差序中的某一级“台阶”。如果只称朋友,则不太好确定属于你自己的那一级“台阶”了。“朋友”一词暗示着平等,合作,尊重个性,允许个体有着自己的天地。互称朋友的个体之间是靠着某种共同拥有的东西或相互承认并尊重的规则维系着,这种维系不会令你感到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力量压着你,也不会令你有一种居高感和拥有特权感。而中国人所乐于从朋友中发展而成的拜把子兄弟这种关系,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成了拜把子兄弟,那么你在兄弟中的位置便确定了,换句话说,你便成了一级台阶。或许有上一级,那便是你大哥;或许有下一级,那便是你的小弟。总之,你已失去一种“平等”,形成了差序。这种不平等并不只意味着你处于劣势,也包括了你处于优势这种状态。而且,在兄弟这个整体与一般朋友之间,也呈现出一种阶梯形差序??不平等,因为,对待兄弟显然要与对待一般朋友不一样。

    梁山好汉李逵一身武功却最后陪着他的大哥??宋江凄惨地服毒而死,就因为他们是拜把子兄弟,所以宋有权利,李有义务,于是不平等??无论对宋江还是对李逵??产生了。“桃园三结义”之一关公,为了大哥可以过五关斩六将;张飞为了关公的死而乱发脾气,结果死于小人之手;刘备则置诸葛亮这个不是拜把子兄弟的朋友的劝说于不顾,不惜一切代价讨伐孙权,其结果是阿斗“此间乐,不思蜀”。称兄道弟到了这个份上,也可谓是千古绝唱了。中国人历来都只是对他们的义气津津乐道,少有人做出理论分析的。笔者现在把其列举出来,只是想说明,中国人乐于在交友上营造一种阶梯形的差序,而且能够严格地按这种差序活动,甚至达到一种盲目的状态也乐此不彼,以此为荣。

    其次,由此推之我们就不难发现,中国人在行为上、思想上非常注意明确对象的地位、身份等具有差序性的标志,反过来其实也是注重自己正处于哪一级“台阶”,从而便于自己做出什么样的反应。这种现象表现在两种情况上。一种情况是,一个交往个体,当他面对一个初次进入到他的交往圈子的交往对象(譬如,最近搬来的邻居、新来的同事、刚结识的朋友)时,他往往迫切地想知道对象的地位、身份等各种背景,要不然,他会觉得在这个交往对象面前是十分的不安,甚至不知所措。另一种情况是,交往主体并不想知道交往对象的地位与身份,因为该对象对他来说是无关紧要的(比如,一位汇款的先生对于邮局里的一位业务员),于是交往主体往往表现出一种漠然或者是居高临下的态度。因为他在观念中会认为对方处于下一级的“台阶”之上,除非他从对方的外表中认为对方处于更高的一级“台阶”,而此时他就会表现出一种截然相反的态度的。在以团体格局为特征的社会中,人与人的相处甚少出现上述情况。一方面,他们觉得个人有保守秘密的自由,与你交往是与你这个人而不是与你的背景;另一方面,他们有着一种众生平等、天赋人权的观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就连街头的乞丐,也是满脸尊严,而施与者,脸上也并无一种居高临下、施恩自傲之情。可见,一个以团体格局为特征的社会中形成的人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与一个称兄道弟盛行的差序格局社会中形成的人的行为模式、思维模式是存在较大区别的。

    最后笔者想论述的是:从称兄道弟这种社会现象和由此抽象而来的中国人一般的行为模式、思想模式上面我们不难看出,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中国人平等观念、主体意识不是很强。读者也许会问:一个邮局里的业务员对你爱理不理的,他不是主体意识强烈是什么?笔者认为,这不是 一种强烈的主体意识,恰恰相反,他失去了他的“自我”,只是作为自己在观念中设定的一级“台阶”而存在着。解思忠在其《国民素质忧思录》一书中提到,“人格”一词在中国过去的词典里找不到??包括《辞海》,这令他很惊奇。其实并不奇怪,一种农业文明孕育而成的家族文化并不要求你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因为这种家族文化已经在社会上造就了一种差序格局。这种格局表现在一个人的社会位置定位上,思想观念定位上,则是一种阶梯形的差序模式,你唯一需要做的事便是找到你的那一级“台阶”,然后按照这些台阶之间形成的某种既定的规则去互动。这种社会互动模式贯穿于中国几千年的历史,现在仍很有市场。

    总而言之,认真解剖、分析一下称兄道弟这种在我国社会交往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可以触摸到一些蕴涵在现象之下的反映我国国民性的一些特质的;并且,这种分析与解剖有可能对改造我国国民性当中一些落后的东西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社会现象分析篇2

    【摘要】目的探讨720例流产患者的病因学及流行病学,以及社会现象分析。方法搜集2009年上半年我院门诊流产患者病例,并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720例流产患者外来人员与本地人员比有统计学意义;年龄组与学历组比较有统计学意义;人流组与药流组比较无明显统计学意义;大学学历组与非大学组比较有统计学意义。结论户籍所在地、文化程度、经济状况等均属影响未婚早孕者选择流产方式的因素,选择药物流产的最常见理由是惧怕人工流产术。对未婚女青年应加强性健康知识的宣教,减少或避免婚前性行为,对已妊娠者应了解其心理社会因素,正确引导其选择适合自身的流产方式,以尽可能减少非意愿妊娠所造成的伤害。 720例流产患者以年轻人且25岁以下无学历打工者居多,她们生活条件差,对自身卫生及保健知识了解甚少,造成了越来越多的年轻化的流产队伍,对社会安定,妇女自身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加强对这些外来人员的性知识培训及产前教育变得尤为重要及迫切,对提高妇女健康及社会安定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流产患者;现象分析

    【中图分类号】R714.2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6455(2010)08-0426-01

    未婚先孕已是屡见不鲜的社会现象,有文献报道,大约 90%的女性有婚前性行为[1]。为了探讨影响未婚早孕者选择流产方式的心理社会因素,旨在更好地指导其对流产方式的正确选择,现对我院妇科门诊720例未婚早孕者的心理社会因素分析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收集威海市经区医院妇产科2009年上半年门诊流产患者病历,25岁以下者535例,25岁以上者185例,人流组 422例 , 药流组298例,打工组 564例,事业单位组156例,大学学历者103人,非大学学历者527人。

    1.2 方法采用X2检验720例流产患者打工者与事业单位人员比的统计学关系;25岁以下与25岁以上比较统计学关系;人流组与药流组比较的统计学关系;大学学历组与非大学组比较的统计学关系。并作T检验分析是否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年龄组与学历组相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

    3.3 学历组与工作人员组比较大学学历组,外来人员与本地人员无显著差异,而非大学学历组中外来人员与本地人员有一定的差异,P

    4 讨论

    近年来,随让真情自然流露作文400字着青少年性生理和性心理成熟期的提前,以及青少年性观念的进一步开放,“少女怀孕” 事件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周围。据了解,我国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有三亿多人,每年有约二千万青少年进入性成熟期。另外,据中国人口网统计,我国每年做人工流产的少女已经达到150万人次。正确引导青少年对性的了解,打破青少年性知识盲区,这也需要社会、学校和家长共同重视和努力。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由于改革开放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我国传统的性观念正在逐渐变化 ,未婚青年的性行为有增加的趋势,未婚先孕、未婚人工流产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以致一些青年女性正受到人工流产并发症和性传播疾病的威胁。资料表明[2],目前全世界每年有1500万20岁以下的年轻女性妊娠,其中多是非意愿性的妊娠,每年有200万~400万的青少年进行不安全流产。婚前性行为与道德、法律、传统习俗相违背,故未婚先孕者在家庭、社会中都难以得到充分支持,其心理社会因素较复杂, 受家庭、社会、传统习俗、文化程度、经济状况等客观因素影响,极易因恐惧、自卑、后悔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压力,故难以正确选择适合自身的流产方式。从表中可以看出,在文化程度组大学学历组与非大学学历组相比较,有明显统计学意义,可见文化程度,经济条件都是影响未婚早孕者选择流产方式的重要因素,因为文化程度较低者常因生殖健康知识缺乏而难以正确认识不同流产方式的利弊,盲目地认为药物流产经济方便,尤其是合并经济状况较差者更是如此。从表中可以看出,观察组选择药物流产的最常见理由是惧怕手术疼痛和损伤,这与未婚早孕者文化程度较低、所接受的性健康和节育避孕等方面知识太少有关,片面地认为药物流产痛苦小、省时省事。担心术后无人照顾而选择药物流产者占14.1%,这与外来人口通常远离父母等亲人有关。本文两组外来人口占有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且观察组以外来人口为主,可见户籍所在地也是影响未婚早孕者选择流产方式的重要因素。另有少数未婚早孕者选择药物流产的理由是没时间接受人工流产术,因为其婚前性行为与传统风俗相违背,羞于在单位领导面前诉说其真实情况,故难以得到准假。

    六一儿童节日记100字

    3.2 人工流产作为避孕失败的一种补救措施,包括人工流产术(负压吸引术及钳刮术)和药物流产,两者各有利弊,对流产方式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流产的效果和安全。医师在向未婚早孕者提供流产方式咨询时,不仅要考虑到医学指征,还要考虑其心理社会因素,向其阐明不同流产方式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引导其选择适合自身特点且相对较安全可靠的流产方式。同时,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多渠道地对未婚女青年(尤其是针对外来人员、文化程度较低者及经济状况较差者)开展性道德、性健康知识的宣教, 提高她们的生殖健康意识、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和对性行为的自控能力,尤其应重视家庭因素对未婚女性的生殖健康观念及行为的影响,减少或避免婚前性行为,开展避孕知识教育,提高对性传播疾病、意外妊娠风险的认识,以促进安全措施的使用,预防意外妊娠和性病,对已妊娠者应提供更多的心理支持和帮助,引导其选择适合自身的流产方式,以尽可能减少非意愿妊娠所造成的伤害,在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开展无痛人工流产术和性健康知识咨询门诊,文献报道对未婚青少年进行性教育有助于减少婚前性行为[3]。研究提示,加强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知识教育,减少婚前性行为和意外妊娠的发生率,降低人工流产率对保护妇女生殖健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刘政红,褚瑞峰.婚前医学检查5586例结果探讨.实用医学杂志, 2002,18(6月增刊)107~108

    [2] 姚珍薇.生殖健康与女性青少年保健.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3,19(1)7

    [3] 马冬梅,张方红,蒋琳丽.200例未婚妊娠相关因素分析.中国妇幼保健,2005,20(21)2845

    社会现象分析篇3

    论文关键词维特根斯坦 言语行为 个人意向性 日常语言

    论文摘要后期维特根斯坦提出了著名的“意义在于使用之中”的命题和“语言游戏、生活形式”理论。这个理论对日常语言的考察意义极为深刻,因为它指出语言首先是一种行为,是与其他行为、与现实交织在一起的行为。塞尔红五月作文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强调语词和世界的关系,然而,对人和世界的关系强调不足。言语行为的生成和理解,个人意向性与社会现象的有机结合,需要在人和世界的语境中进行。

    1.言语行为理论的历史沿革及研究现状

    言语行为理论始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代表人物为奥斯汀、格赖斯和塞尔,各自的理论研究有所偏颇。一派将个人意向性作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概念,其代表人物是格赖斯。意义的生成是由个人;言语行为决定的,说话人试图通过使受话人认识到其所作所为而产生效果,意义是个人行为意义的产物。按照格赖斯的分析,在实施言语行为过程中其行为本身不受约定俗成的习惯、规则或社会惯例的影响。格赖斯这种看法没有清楚地说明意义与惯例或约定俗成的习惯的关系,即没有说明意义如何受到惯例或约定俗成的习惯的支配,同时,用一个人意图达到的效果来给意义下定琴,会模糊以言行事行为和以言取效行为的界限,因此,只要把意向和惯例或规则这两者结合起来,就能弥补格赖斯上述见解的缺点。另一派强调实施言语行为过程中社会习俗角色的重要性,其代表人物为奥斯汀和塞尔,其中的代表作品为塞尔的《言语行为》。按照这一观点,社会约定俗成的习惯、规则和话语语境在决定言语行为意义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意义不仅仅是个人意向性的产物,而且也是社会j质例的结果。然而,无论是以格赖斯为代表的主观主义者,还是以奥斯汀、塞尔和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的客观主义者,两种不同派别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得到联结或识解,只是对同一现象从两个不同侧面进行论述而已。

    塞尔最早的工作是研究指称理论,在牛津大学的博士论文讨论的是意义和指称问题。他用于研究指称问题的方法属于斯特劳森和奥斯汀传统,把指称行为看成是说话者在说话和进行其他表达时所施行的一种意向性言语行为。塞尔认为,施行言语行为在一般意义上可以看成是按规则有意图的行动。使言语行为成为可能的规则是一类非常特殊的规则,他把它叫做构建性规则,它不仅调节先前就存在的诸多行为形式,而且实际上也能为新的行为形式创造可能性。这样就可以把不同的言语行为类型看成是在语言范围内提供了不同的制度可能性,而说明言语行为的结构就是揭示构建性规则。

    钱冠连指出“研究言语行为就是研究词语意义,研究词语意义就是为了反观人的思想,反观‘存在’与世界。这就是言语行为理论的哲学目的的解说。”“语言是存在的家园”,海德格尔说。“没有语言,存在就无法表现,不能被思考。然而,把语言作为言语行为来研究人的存在则是西方哲学历经两千多年才达到的一个思想认识”。后期语言哲学从研究科学语言转向日常语言研究、‘旧常语言学派并不否认日常语言的歧义性和含混性,但是认为日常语言中的问题需要通过对日常语言的分析来解决,因为日常生活蕴含着真理,普通人的意见应该成为是非的标准,没有必要人为地设计一套日常语言中本来就没有的精确逻辑”。正如粗糙的地面更具摩擦力因而更适合于行走,过于光滑的地面反而易使人滑倒一样。维特根斯坦说“我们要行走,所以我们需要摩擦力。回到粗糙的地面上来吧。”因为语言哲学这才真正开始了对现实的关注,真正把现实的人的言语行为作为考察的对象,从而达到了一个富有成果的认识高度。从我们说第一句话的时候起,我们就清晰地表明了要求普遍性获得理解和同 意的目的,在解释者进行无限交流的框架内建立起普遍性的认同一致,使人根据相互作用的复杂性来发 现并重新建立规则体系,实现有效性要求。语言的功能不在于反映世界,而是像工具那样被人用来对世 界作出反应。研究语言就是认识人本身。于是,尽管并非语言学家的自觉,但语言研究终于走上了一个 比较完整的回归人自身的路线。哲学和语言学经过了千百年的争论、摸索,最终不约而同来到了透过言语行为来认识人这个焦点上。这不是偶然的,因为语言的确是行为。

    著名认知语言学家莱考夫与伯克利大学语言神经理论课题组用最新的电脑神经元活动模拟技术关 于语词一概念的研究结果,可能从根本上动摇传统的关于言语行为与人类认知的语言学和哲学理论。传统理论认定理性和语言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概念在人脑中有专门的机能区,而这是人类种系特有 的;理性与知觉、行动是分离的。一句话,概念、推理等是“非以身体表现的”,即不体现于人类身体一大脑系统的感觉一运动机能之中。莱考夫却发现,概念是“以身体表现的”,许多概念直接使用人的身体一大脑系统的感觉一运动机能。莱考夫所举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抓”这个概念。他们的研究结果清楚地表明,无论是用手去抓一个物件、看别人抓一个物件、想象“抓东西”、还是说出“抓”这个词,神经元放电区域是同一的(并行顶叶前运动皮质网络)。这就是说,具体的某行为及对该行为的知觉、关于同种行为的想象以及概念竟然使用的是同一个大脑皮质区网络。而且,无论是行为本身还是这个行为的概念,其神经活动参数(方向、力等)以及它们的推断图式(主体一控制一客体)、执行图式(角色、方式、状态各阶段等)简直就是一模一样。人的思维、语言没有必要假设为人体、人脑机能之外的存在,他们是“以身体表现”于其中的,即哲学应当是“人体中的哲学”。言语行为理论创始人奥斯汀在《施为性话语》一文中指出,人的言语除了报告真值条件以外,还有一种行事性的言语,它们的主旨不在报告事实,却是以某种方式影响人们做事,是无所谓真或假的。这样,他就把问题的讨论牢牢地拴在如何通过言语行为看词语的意义,说话人如何表达(行事性言语也是一种表述)自己的意思上—哲学转向后相当多的哲学家就是如此看待语言意义研究的。

    哲学家认为,以言行事的话语可以绕开哲学本体论的争论。试看徐友渔举出的以下三个句子和说明“他说‘地球围绕太阳运行’“是真的”;“助人为乐是好的”;“这幅画真美”。如果将它们当成一般的陈述句,可能会产生难解的关于真善美本质是什么的问题,如果把它们理解为说话人借以表达一种赞同(“地球围绕太阳运行”这一论断)、提倡(助人为乐)、欣赏(这幅画真美)的行为,也许就不至于有争论。点明了这种哲学思路再来看言语行为理论,我们会知道,奥斯汀他们不是冲着语言而来,他们是“把对语言的理解当成解决基本哲学问题的必要准备”,他们认为“只有对于语言的说明才能获得对于思想的全面说明”,他们是在对人的思想进行说明。

    2.个人意向性与意义

    塞尔从个人主观性角度将格赖斯的意向概念区分为表述意向和交际意向。前者决定言语行为的内容和言外之力;后者将对言语行为内容和言外之力的理解作用于受话人以达到交际。当塞尔看到格赖斯的个人意向概念无法充分解释“独白”,“说话人没有说话对象”和“说话人不想对受话人产生交际效果”时,塞尔对表述意向和交际意向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出了没有表述意向就没有交际意向的结论。实际上,这一结论也过于偏颇。一个正常言语行为要获得成功,应是既有表述意向又有交际意向,一个成功的言语行为应是表述意向和交际意向的互为建构,同时还要看意向的实际内容和意向性的本质。意向性的关键所在是满足条件。当一个说话人说某句话并且意味着某种东西时,他是在执行一种意向活动,产生声音是他意图说出那句话的满足条件的一部分。当他说出一个有意义的语话时,他便把满足条件赋予这些词音和记号。因而在说出一个有意义的话语时,他便把满足条件赋予了满足条件。说话人有意向地说,“天在下雨”,并且使它具有意义。那么,他将执行一种具有几个满足条件的复合行为。首先,他意图说出这个语句,而说出的那个话语是他的复合意向的这一部分的满足条件。其次,由于他不仅仅意图说出这个句子,而且赋予它意义,也就是说,他意味着天在下雨,那么,这个话语就获得了它本身的满足条件。而且仅当天在下雨,说出的这个话语便被满足。这个话语的满足条件就是成真条件。这个话语是真的或假的,取决于说话人在说出那个话语时世界是不是如说话人有意向将它表达出来的那样。所以,说话人至少有两个部分的意向说出那个话语的意向和关于那个话语应当具有满足条件的意向。但是,由于说出的这个话语是他的第一部分意向的满足条件,因此,他的全部意义意向就是将满足条件赋予满足条件的意向。

    塞尔确立了施事行为分类的四条标准话语的目的(基本条件)、表现的心理状态(真诚条件)、话语和世界的关系,即合适方向(先决条件)和命题内容(命题条件)。带有话语和世界的关系,即合适方向(先决条件)的意识状态如信仰或欲望或希望或恐惧都是其满意条件的表征。相信“下雨了”表征下雨的状态同时表征意志一世界的合适方向。去看电影的欲望表征世界一意志的合适方向。“欲望”而不是“相信”具有世界一意志的合适方向,意向的目的不仅表征事物的状态如“相信”被理解为表征事物的状态,而更重要的是给世界带来变化,现实世界特别是人们自身的行为来吻合意向的内容。如果用满足条件来分析意向性的话,我们可以看到是人的思维将意向性施加到现实中的对象和事件上面,通过意向性将满足条件施加到原来的满足条件之上。如果说话人所说的也是说话人所想的,那么意向的满足条件不仅仅是说出这句话的声音,而这声音应有进一步的满足条件,如“断言”的真值条件、“承诺”的义务条件和“指令”的服从条件。如果我说“巴黎经常下雨”,意向的满足条件不仅仅是说出这句话,而是具有词一世界合适的方向的真值条件“巴黎经常下雨”。这就是所说的意向性地将满足条件施加在满足条件之上。“命令”的满足条件不仅是去做被命令的事情,而且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命令本身,它的自身所指功能。“承诺”的满足条件不仅仅是这一动作必须发生,而是它自身所指功能,意向产生话语,话语包含着世界一意志合适方向的满足条件去完成自身行为。

    3.社会现象与意义

    约定俗成的习惯、规则和社会惯例构成社会现象,社会现象组成言语行为可能性条件。塞尔从先验的意义上强调约定俗成的习惯、规则和社会惯例的重要性。首先,语言的社会习惯不能取代个人意向性,但个人意向性只有依照约定俗成的习惯、规则和社会惯例才起作用。阿佩尔和哈贝马斯主要也从理性的交往能力人手,侧重对语言交往活动中的人类思维能力的考察,所以他们的语用学通常被称作“先验语用学”或“普通语用学”。塞尔认为,实施言语行为不是盲目性事实,绝大多数类型的言语行为与制度性事实有关。其次,建构性规则系统使制度性事实成为可能。对语言在构成制度性事实方面的特殊作用加以解释。语言是根本的人类制度,这是就以下意义而言的,即其他制度,诸如货币、政府、私有财产、婚姻、游戏等都需要语言,或至少需要类似语言的符号系统的形式,而在某种程度上语言的存在并不需要其他的制度。最后,相同的建构性规则系统受不同语言的不同约定俗成的习惯制约。例如,在实施“承诺”这一言语行为时,不同语言的表达形式有所不同,体现不同约定俗成习惯的表达形式都来自相同的建构性规则,即“承诺”首先要尽义务,其次是为受话人利益着想,这是承诺制度的建构性规则。

    奥斯汀的语言现象学是围绕语言和世界之间的关系而展开的,因为语言现象学所研究的是“什么时候我们会说什么,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会用什么词”。显然,我们应说什么是与语言之外的“情况”密切相关的,只有在我们的语言与语言之外的实在或世界保持适当的关系时,我们的“说”才是适当的,或者说我们的语言才正常地发挥作用。为了说明社会实在的客观性,塞尔提出三个基本概念第一个是建构性规则概念。他特别强调,完成以言行事的行为就是去从事一种由规则支配的行为方式,因而规则在言语行为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规则决定着从事某个具体言语行为的必备条件。他区分了两种规则一种是调节规则,即用于调节先前存在的行为方式,如礼仪规则等;另一种是构成规则,即不仅是调节而且创造或规定了新的行为方式,如游戏规则等。前者的目的是为了调节一种预先存在的活动,这种活动的存在在逻辑上独立于规则的存在;后者的目的则是为了构成一种活动,这种活动的存在在逻辑上是依赖于这些规则的存在。在他看来,以往哲学家在规则问题上的困惑就是因为混淆了这两种规则,特别是用调节规则来代替构成规则。他明确指出,一种语言的语义学应当被看做一系列构成规则的系统,而以言行事的行为就是按照这种构成规则完成的行为。“这样,一切言语行为都应当被看做由构成规则支配的语言活动,换言之,人类的一切语言活动都属于构成性行为,构成规则决定了我们用语言去完成的一切行为”。第二个是集体意向性概念,指的是人们相互合作开展工作的能力。第三个是功能强加,人们具有把功能强加于那些本质上不具备该功能的实体的能力。由集体意向性而建构制度实在,其关键要素就是把一定种类的功能强加于实体,在这时候实体不能或不能仅仅按照它们的物理构造来发挥功能,而只能按照足够多的共同体成员对它们作出的持续的集体接受和承认(即承认它们具有一定地位,并由于该地位而具有一定功能)来发挥功能。所谓的“地位功能”都固定地采取这样的建构性规则,即x在情境c中算作y。例如,如此这般的一张纸在美国算作钱、如此这般的一个人在美国算作交警,等等。言语行为给语言研究提供基础的方式,也为进一步研究社会实在提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