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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修简介

    欧阳修(1007年8月6日[56-57] -1072年9月22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景德四年(1007年)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北宋政治家、文学家。 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 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其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他曾主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集》传世。 1072年9月22日,欧阳修在家中逝世,享年六十六岁。
    电影《第二十条》观后感(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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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观看完一部影视作品以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吧,为此就要认真思考观后感如何写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以下是。。可爱的小编给家人们收集整理的篇第二十条观后感的相关文章,仅供借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二十条》是一部引人深思的电影,通过深入挖掘现代社会中人们面临的职业与家庭困境,

    触动了观众的内心。这部电影以其深刻的人物刻画和扣人心弦的情节,

    成功地引发了观众对现实问题的思考。

    春节期间,让我们一同在这深刻的发问中,寻找公平正义的真谛。电影《第二十条》以生活中的真实故事为素材,

    聚焦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情与法的交融,以幽默风趣的方式呈现市井百姓的生活琐事,探索法律的真谛。影片汇集了一批实力派演员,通过讲述检察官韩明(由雷佳音饰演)在市检察院的挂职经历中所遭遇的种种烦心事,

    逐一展现各种案件,呈现情感与法律的较量,

    以及事业与家庭的平衡,为公平和正义发声,

    探讨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最朴素情感期待。这样的故事让大家可以畅所欲言,为了共同守护每一个家庭,

    在春节团聚时温暖彼此。

    影片的主人公韩明人是一位怀揣正义理想的检察官,他努力追求职业生涯的成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赶上末班车,进入市院工作。

    然而,一场分歧巨大的案件却让他陷入了困境,

    并迫使他面对职业道德与个人利益之间的抉择。韩明人的内心挣扎和煎熬成为了影片的一大看点,让观众不禁为他打气,

    希望他能坚守正义,克服困境。

    与此同时,韩明人的家庭也面临着重重考验。

    家庭的经济、情感和道德层面都遭受了巨大的冲击,使得他不得不面对家庭与职业之间的矛盾和压力。韩明人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面对职业上的挑战,

    还要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和压力。

    他的故事让观众看到了一个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中所面临的困境和挑战,引发了人们对现实问题的反思。

    电影《第二十条》以其深刻的人物刻画和情感共鸣赢得了观众的赞誉。影片通过展现韩明人在职业和家庭中的挣扎,

    反映了现代社会中许多人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仅是职业发展的问题,更是关乎人的生存状态、价值暑假见闻作文观和生活意义的问题。

    电影通过细腻的情感描绘和深入的社会剖析,

    让观众在情感上产生了共鸣,并引发了对现实问题的。思考。

    这部影片所展现的故事情节,贴近生活,

    富有情感共鸣。我们在生活中也常常能够遇到各种类似的情节,

    例如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职场压力等等。在这些情境中,我们也会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性,以及面对现实问题时的无奈与坚守。就像影片中的角色一样,

    每个人都在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权益努力奋斗,同时也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积极探索。

    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网友对影片给予了积极的评价。有人表示这部影片真实展现了人们的生活状态,

    让人产生强烈的共鸣,引起了对社会现实问题的思考。

    电影中最打动我的是案件承办检察官一句台词“她们都是未成年人,她们总有一天会长大成人进入社会,

    我们究竟是把怎样的一个世界交到她们手里?”法律虽然都是理性客观的条文,但更应该维护人民群众最朴素的`社会诉求——“公平正义”。

    作为检察干警,我们更应该用法律武器保护好弱势群体,

    让他们感觉到社会有爱、国家有责,弘扬社会正气,鼓励正直勇敢的人大胆地维护公平正义。

    看完电影《第二十条》后,作为一名检察官,

    在感到自豪以外,带给我更多的是触动和思考:

    一是在办案中需要借鉴以往的‘办案经验,但更要打破惯有思维,多个角度去思考,

    多一点怀疑精神;

    二是办案时不能就案办案,在依法办案的同时,

    要考虑案件的社会引领价值,不能让“张贵生”以后不敢见义勇为,也不能让“韩雨辰”遇到校园霸凌时不敢出手,更不能让弱势的“王永强”面临被刀砍死的危险时不敢自救。

    三是办案中切实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去抠案子的每一个细节,

    不放过案子中的任何一个疑春天的故事作文点。

    检察官韩明在听证会上的发言令我共鸣,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也是更高层次的道德,刑法存在的目的是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诚然,案件的办理遵循同案同判的原则,

    以最大程度实现公平正义。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法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刑法有修正案,民法典有司法解释等等,

    它们的`存在也正代表了法律的发展和与时俱进。

    我们不能说以前的判决有错误,但我们也不能一成不变的“抄作业”,这样僵化的办案方式只会让坏人有机可乘,

    去钻法律的漏洞。

    在数字化的时代,很多职业可能会被所替代,但司法不能,因为我们存在的意义,

    就是让法律能够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文的发展而共同进步。

    “我们究竟要把怎样的一个世界,交到他们手里。”

    我们都说现在的社会冷漠,

    人情味不足,不再有那么多活雷锋,也不再有那么多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的确,一方面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

    社会风俗在改变,人们的社交距离在改变;另一方面,正如电影《第二十条》揭露的那样,

    因为太多本着善意/正当需求做出的事情却往往因为某些法律,难以判断动机,难以敲定对错,尤其在涉及到人员伤亡的事件里,每个人都能信誓旦旦说出“这人活该”,

    可弱者往往都会被刻上故意伤害罪的名号,那些的确活该的人却因为“法保护了不法”而水到渠成地撇掉责任。

    影片立足于实际去揭露社会现实,甚至以喜剧的方式和不少诙谐的桥段来弱化了不少真实案件里的残酷不堪。校园霸凌、公交车案、郝秀萍案……剧情的发展推动我们不断思考:正当防卫的人做错了吗?

    见义勇为到底能够做到什么程度?伤势较轻的一方就是方便来承担罪责的吗?影片最后王永强一家终于重见天日,

    而现实中又有多少“王生命流泪的样子读后感永强一家”会因为不完善的法律条文和司法程序被永远颠覆了人生,陷入痛苦的沼泽?

    法律真的能成为绝对公平正义的’十字架吗?

    既然法是人所制定,那么相对于“办案子”,这个社会更应该重视“办人生”。尽管影片带有理想主义色彩,

    但背后的道理值得反省和思考。想要保留法律和生命的多样性,就不能以“第二十条”那样的模版去量化人,

    去治理人,

    去惩戒人。

    标准不同,结果自然不同。可同一个指标下,怎么可能适用于所有的人?

    影片里刘文经车上刀的有无,可以直接涉及到王永强的生死,

    弄清楚刀的有无,就是这个案件的特殊性。

    试想如果没有人愿意相信这把刀,尝试去寻找这把刀,那么王永强就会冤死,

    那么真相将永远埋没。

    纵使法律是多么神圣庄严不可动摇的十字架,

    但终究只是虚无的十字架,是冷冰冰的十字架。制定、履行法律的人从来不是死的。真正的十字架在人,

    在人心。

    当你设身处地在生命遭遇威胁时,当你看见弱势群体遭遇欺凌时,驱动你做出选择的绝不是第二十条,第二十条也绝不会左右你的勇气和善良,那么审判结果的又怎能是照搬第二十条呢?

    还记得影片里郝秀萍被泥垢糊住的脸庞,不停比划的双手,

    一双急切渴望被理解、想要拯救家人的眼睛……透过苦难望向我们时,仿佛在求救,

    在呼喊着“人间苦难多,

    送我上青云”。

    不公的审判如同腐朽的十字架,

    腐蚀着人心对于人间最后的希望。这些人间的苦,仍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去抚平。

    罗翔老师曾就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说过:“实体正义也许是穷尽一生追赶都无法实现的理想,

    但在一步步的程序里,我们要尽可能去追求。”推翻旧例的阻力很大,但我们都真切期盼着,

    拥有更有温度的法律条文。也只有这样,我们才更愿意向着公平正义迈出脚步。

    虚无的十字架下,

    希望正义终究会来到,受害者们能够成功翻案,

    守得云开见月明。而芸芸大众,也可以以微小之力提供帮助,一点点融化冷漠的坚冰。

    从影片中不难看出员额法官办的不是案件,是百姓的人生。

    关乎社会对法律的认可、对公平正义的期待等等。“法不能向不法低头”,

    是电影里多次出现的。台词。办理案件正是检验司法为民的关键,每位员额法官都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公心公平正义同时也是百姓对法律的期盼。

    《第二十条》不仅是一部法律题材的电影,更是一部属于每个人的生活片,

    会影响一个人的是非观和正义感。作为员额法官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实干担当,

    勤勉敬业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公平正义,不向不法低头,不忘初心,

    捍卫法律。

    电影《第二十条》的信息是从罗翔律师抖音中获得的。

    昨天小娃生日,他妈应求订了《熊出没》的电影票。提议我俩去看差不多时间段的《第二十条》,大娃说她初五看过,不错,

    要去看,这样就决定下来了。大娃已工作一年有余,她能跳越自己通常的“影域”,

    认可并为之所动,可见是有“货”的。

    虽然影院里人不多,但自始至终都看得很认真。我和家里的都时不时抹着眼角,感觉到也有其他人在做着同样的动作,

    看来这过程中有感同身受,

    都被不由自主地吸引到情节中了。想着让小娃什么时候也要看下。

    阻止公交猥亵案中,应有车载监控,违法行为该会被录存下来,

    报警后,不法行为会得到追究,但那样受害者不仅受到不法者直接伤害,还将受到案发现场旁观者漠视的间接伤害。

    公交车司机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也许是出于职业的本能,

    也许什么也没去想,

    只知道必须出手制止,他成功终止了“两种伤害”,但也付出了无法理解的被刑罚乃至难以明白的生命代价。这无疑也“扼杀”了很多“后来者”,于衷难动,

    于心须忍,甚至噤若寒蝉。

    校园霸凌见义勇为案中,

    韩雨辰同学完全可以将看到的霸凌学生行为向学校保安或老师报告,由校方处置。

    作为一名血气方刚的热血青年,他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又是多么不假思索的理所当然,

    在“一对几”的不利情形下他是奋不顾己的,他必须“重拳”方可有效“震慑”,事实也的确如此,

    但却“惹火上身”--被公安机关立案,面临不利后果。这背后有霸凌学生所在家庭失教、所在学校失管的问题,

    也有公安机关前期调查就事论事不深入的问题,

    差点上演“好人”变“坏人”的悲剧,但还是节外生枝引发了本不该发生的韩雨辰母亲被“治安处罚”案。

    王永强“故意伤害”案中,

    因无力偿还为女儿治病欠下的'巨额高利贷,

    王永强自己被讨债人强行锁链限制人生自由,聋哑妻子在“眼皮底下”又惨遭讨债人丧心病狂侮辱,看到妻子绝望的样子,

    解开锁链后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愤怒地冲向作恶者并缠斗在一起,作恶者瞅准间隙跑向车子,

    知道其欲拿凶器,王永强疾速返回屋内随手拿了把剪刀再次奔出去,惊恐地反复刺向接近车内刀子的作恶者,不顾一切地截断拿到凶器的可能,

    作恶者在其不断袭击中倒下,共致伤二十六处,其中两处致命伤。作恶者进了重症监护室,

    王永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进了看守所。王永强可以在事发时,选择报警,犯罪分子肯定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在那样的情况下,恐怕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难以做到静心以对,

    象火山一样爆发更符合情理,更符合人性,哪怕拼了命也要让对方付出代价。法律无情更多地因为执行的人无情,中规中矩,

    循规蹈矩,不敢擅越雷池丝毫,

    无视案中人的生死和家庭的坍塌。好在有承办检察官吕玲玲超越常规的坚持、韩明有感而起的突破,更有上级检察机关的鼎力支持,

    还有王永强妻子被逼迫无奈的向死一跳,让这个案子走向了“新生”。

    “故意伤害罪”应该属于恶者,有恶的动机和行为,

    并产生恶的严重后果;如为了避免国家、集体、他人及个人受到不法侵害实施的行为,

    哪怕是“故意伤害”,

    应归于正当防卫,最多是防卫过当,

    而不能“错误”地滑向“故意伤害罪”。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更不能让正义蒙受“委屈”,

    一定要让正义蓬勃到邪恶没有任何存在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