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应急处置方案范文

工程应急处置方案篇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整个社会来说,加强应急管理、应对各种危机,及时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已经被各国政府高度重视。

全面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已经成为社会、政府、企业管理的核心职能之一。

应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学的方法抓预防和应急准备,以科学的手段作好预警预报和传递信息,以科学的方法分析模拟事故影响及后果,

以科学的判断作为应急处置、救援方案的决策依据,以科学和技术的研究提升应急工作的水平。

应急管理应从对风险识别开始,分析事件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

评估风险的接受程度,采取控制措施,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上。

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确定应急范围和对象、编制应急预案的关键。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包括对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的辨识,

以及对它们造成的后果和可能性的评价。危险辨识是确认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即找出可能引发事故导致不良后果的材料、系统、生产过程或场所的特征,评估事故后果。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或灾害,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

应急预案基本功能是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超前思考、超前谋划、超前化解,把应急管理工作纳人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从而化应急管理为常规管理,

化危机为转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给企业、政府和社会造成的损失。应急预案从应急功能和定位上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等;

从应急目的和作用分为:救援预案、响应预案、处置预案(或方案);

应急救援预案是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核心内容,

也是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在《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均有明确规定。应急预案应明确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

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

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应急预案是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具有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作为总体应急预案的附件。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预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

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应急预案应符合科学、实用、简明、易行的总体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

适应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机理,

涵盖对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应急措施要具体明确,具备可操作性。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再是一个安全环保部门或是生产运行部门单一部门管理的业务,

而是一项关联性很强的工作。应急工作在某种程度上不再象一些传统管理工作那样责任分明、界限清楚,比如,

自然灾害造成的装置破坏会直接影响生产工艺的安全,生产工艺的安全发生问题也直接波及到人员的生命、环境和财产安全;同样,社会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会在局部引起恐慌,

人们的心理、生活活动就会受到影响,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所以建立应急体系必须量化和分解应急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权限、时间和资源,确保应急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实现,

并能持续改进。

应急信息技术是预警、响应、处置及恢复一体化的技术集成,

是规范管理、及时响应、科学决策的技术支撑的主体。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的手段,对于应急管理时效性强、信息量大、情况复杂多变的特点,构建起网络化的信息管理、传递、决策指挥辅助系统成为当前的首要工作。

目前,应急管理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主要以应急平台建设为主体,在平台体系中集成了应急信息数据库、监测与预警系统、事故模拟访真系统、数字化应急预案、移动指挥系统、事故模拟访真技术和数字化应急预案等。

工程应急处置方案篇

一、突发事件的特点及提高县支行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意义

县支行特别是边远落后地区的县支行,由于地处偏远,

经济发展滞后,加之自然条件恶劣,人文环境复杂,是自然灾害、社会安全、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较为集中和高发的地区,而突发事件所具有的随机性、不可预测性的特点,

决定了它影响范围之广,

危害程度之深。而处于人民银行最基层的县支行,肩负着维护县域金融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历史使命,

所受到的突发事件威胁是不言而喻的。

为此,切实提高县支行应急处置能力,对于保障基层人民银行正常工作秩序,确保资金及广大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重视程度和危机意识不强

虽然边远地区县支行是突发事件较为集中和高发的地区,但从客观上讲,突发事件发生几率低,绝大多数基层县支行还未发生过重大突发事件,导致少数干部职工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重视不够,忽视了隐藏在日益复杂的社情和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下的各种风险隐患,危机意识不强,

缺乏必要的警觉性和应对准备。

(二)应急预案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

人总行在全系统以应急预案编制为切入点,逐步建立了自上而下,

分级负责的突发事件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目前基层行所制定的应急预案从形式上看比较完整,有总体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内部应急预案,形式要素齐全,包括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分工、预警机制、应急保障等,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预案覆盖面不够广泛。现有应急预案大多围绕业务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工作安全制定,

针对职工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应对地震、火灾、水灾、重大流行疫病及类似自然灾害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仍不够健全;

二是处置环节和指挥层次过多,

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现场处置精力,不利于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三)外部应急联动协作机制不完善,沟通协调难度大,

应急指挥整体能力难以发挥

当前,县支行面对的突发事件中除系统内业务性突发事件外,还包括区域性金融风险、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对外涉及到许多相关单位,

如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通信、电力、气象、卫生、地震、公安等,

从现阶段县支行建立的应急管理机制或应急预案看,现有应急预案在具体的对外协调方式、手段方面存在盲区,尤其是缺乏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机制和操作规程,影响处置效果。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部门间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难以有效衔接,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联动处置效力大打折扣。

(四)应急预案演练缺乏实战性和系统性

当前,县支行组织开展的应急演练基本上都是以消防、抢劫、重要业务系统和网络系统应急演练为主,缺乏以大灾、大害等公共突发事件为场景的实战性应急演练。

同时,由于演练时间和演练范围的限制,演练过程无法覆盖完整的应急处置流程,对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工作效率是否高效,应急指挥是否正确,

指令的执行是否到位,

处置程序是否正确,

部门间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的有效性等预案内容不能通过实战演习进行检验。

(五)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

突发事件发生后,

在确实难以确认信息准确性的时候,县支行在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时,

会出现上报延迟、报告内容不准确等情况,严重影响了上级行及时准确有效的进行指导和决策,导致应急处置工作陷入被动,甚至给应急处置工作带来较大风险。

三、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认识,

增强危机防范意识

广大基层员工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要对引发突发事件原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有客观、准确的认识,深刻理解应急管理工作对于保障基层人民银行正常工作秩序,

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极端重要性,

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

切实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一是县支行每年要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特别是要制定出应对地震、火灾、水灾、重大流行疫病及类似自然灾害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预案要更宽广泛地考虑可能发生的状况;二是进一步强化上级行对下级行的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

开展应急处置时应保持与上级行的紧密联系,及时寻求政策支持和对处置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人民银行介入风险处置的问题,

在加强风险监测和分析的同时,应加强向上级行的汇报,把握好救助时机,

做到履职不失职、站位不越位,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完善应急组织管理机制,

建立科学的应急工作组织指挥体系,

为快速反应、有条不紊地处置风险提供机制保障。支行“一把手”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牢牢把握风险处置的主动权。

(三)上下联动、内外配合,全面凝聚风险处置的工作合力

面对突如其来的突发事件,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工作机制是实施有效风险处置的关键。对内要不断完善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对外要不断加强与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通信、电力、气象、卫生、地震、公安等单位的联系,

对涉及外部相关部门的突发事件,要积极采取措施,

进行预案沟通,争取各方配合,

积极构建信息共享、金融稳定、金融运行监测等协作机制,

健全联合指挥体系,

充分利用地方应急指挥平台,

提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强化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县支行要采取桌面演练、实战演练、突发演练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当地风险较高的突发事件演练,尽可能地模拟真实危机环境下发生的各类突况,增强演练的实战性。

特别注重开展跨区域、跨机构、跨部门的演练,

把应急演练与提高实战能力有机结合起来,

与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应急能力有机结合起来,把整个应急预案的演练重点放在“练”上,而不是“演”上。

(五)及时收集和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速度和质量

工程应急处置方案篇

.目的

建立健全社会自然灾害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自然灾害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自然灾害的能力,

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自然灾害,

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

《**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府发〔**〕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自然灾害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府办函〔**〕号)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分类分级

自然灾害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发生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灾害事件。

根据其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并结合实际情况,我县自然灾害分为以下类:

()农作物病虫害。

()森林病虫害。

()森林火灾。

()干旱灾害。

()洪涝灾害。

()气象灾害,包括暴雨、冰雹、雷电等。

()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地震灾害。

按自然灾害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自然灾害。各类自然灾害的具体分级标准在各专项预案中明确,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自然灾害的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社会参与。

()依法规范,

科学指导。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

资源整合。

()平战结合,反应及时。

.预案体系

我县自然灾害预案体系分为个层次,即个专项预案,个自然灾害单项预案和乡镇保障预案。

()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县自然灾害单项应急预案。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县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预案》、《**县森林病虫害应急预案》、《**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县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评审与,报县政府备案。

()乡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企事业单位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县城和集镇社区也要制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重点体现操作性。

各类自然灾害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各类特别重大、重大或者需要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的较大、一般的自然灾害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县的自然灾害应对工作。

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农作物病虫害应急指挥部、森林病虫害应急指挥部、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干旱灾害应急指挥部、洪涝灾害应急指挥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及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

.领导机构

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是我县常设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

对我县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实行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其成员单位由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附件)。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应急办主任和县民政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应急办等单位(附件)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办主任兼任。

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是研究制订贯彻国家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负责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审定全县自然灾害总体应急预案;研究制订全县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其性质、规模和影响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各自然灾害单项应急指挥部、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组织、机构参与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全县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统一规划、调配全县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资源;商请军队、武警部队或请求省、市有关自然灾害应急机构实施应急增援。

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职责:指挥长或受委托的副指挥长召集县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会议,

负责全县各类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指挥、协调和决策,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副指挥长除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外,重点牵头处置分管系统或地区的自然灾害;其他成员参与应急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指挥机构

()农作物病虫害应急指挥部。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县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全县农作物病虫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

()森林病虫害应急指挥部。由县林业局牵头,负责《**县森林病虫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全县森林病虫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

()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由县林业局牵头,负责《**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全县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

()干旱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县水利局牵头,

负责《**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全县干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

()洪涝灾害应急指挥部。

由县水利局牵头,

负责《**县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全县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县气象局牵头,

负责《**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全县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

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兼任。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全县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

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

()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全县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

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

各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救援队伍并公布报警电话等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

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我县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

设在县应急办,在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县各自然灾害专项指挥部牵头单位的局长兼任。必要时,

可视自然灾害情况确定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县政府办公室有关副主任担任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有关部门抽调。

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自然灾害的紧急事项,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承办县政府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全县自然灾害总体应急预案;

指导和监督检查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和部门自然灾害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自然灾害应急培训和演习;负责全县各类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披露、新闻以及与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的联系沟通;

督促检查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负责与自然灾害专家咨询机构的协调联系并提供相关服务。

.乡镇应急组织机构

各乡镇政府成立相应自然灾害应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自然灾害应急机构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较大、一般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

各乡镇可参照本预案,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自然灾害的应急机构。

.自然灾害专家咨询机构

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

为全县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提供具体技术方案指导。

.应急联动机制

在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包括民政、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食品药监、供水、供电、供气、市政、疾病防控、防汛、地震、国土资源、气象、环保以及人防等部门)以及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应急联动,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为有效、快速控制事态发展,在依靠全县基本应急救援力量难以有效控制或无法控制事态时,由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商请部队、武警和我县行政区域内省、市有关单位进行应急增援,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增援。

太和镇城区内自然灾害由太和镇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机构负责处置。

在难以有效控制或无法控制事态时报请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增援。

预测、预警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

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信息监测与预测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自然灾害监测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本行政区、本系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自然灾害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通过对自然灾害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

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信息,必须在小时内报县政府和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预警级别及

按照可能自然灾害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全县自然灾害的预警级别可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预警,

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各类自然灾害预警级别的具体标准在各专项预案中明确。

一般(Ⅳ级)、较重(Ⅲ级)自然灾害的预警由事发地自然灾害指挥部。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自然灾害的预警需经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后,由县自然灾害办和县级各自然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向事发地或全县。预警信息包括自然灾害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措施。

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由气象、水利、农业、林业、国土等灾害预报部门及时按程序报送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暴雨、干旱、风雹、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由县气象局报送预警信息;

洪涝灾害由县防汛指挥部报送预警信息;农作物病虫灾害由县农业局报送预警信息;重特大森林火灾、病虫灾由县林业局报送预警信息;地质灾害和地震灾害由县国土资源局报送预警信息。

.预警处置

对一般(Ⅳ级)、较重(Ⅲ级)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事发地区县政府分别启动相应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及其应急机构。对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县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市政府及其相关应急机构。

.信息管理

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政务内网、外网资源的前提下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综合信息系统,

做到资源共享、运行规范。

同时加强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服务系统和信息技术支持平台建设,制定科学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准确、高效、有序传递信息并符合信息的有关规定。

各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建立自然灾害常规信息数据库以及信息交流、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监测并报告可能或已经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自然灾害信息。

报告时间不得超过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特殊情况下,

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可在按程序报告的同时直接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较大(Ⅲ级)以上自然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县政府和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小时,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县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信息后要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对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的自然灾害,由县政府相关自然灾害应急主管部门指导事发地政府进行处置,视情况向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

对于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的自然灾害,

县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应急主管部门及时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告分管县长、协助分管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主任,必要时直接向县长报告,同时将县政府领导作出的处置自然灾害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地区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按照《分级标准》及时向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报告县委。自然灾害可能涉及或影响本县行政区外的,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县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相关县政府应急办公室通报情况,同时上报市政府应急办。

.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自然灾害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自然灾害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

事发地政府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

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波及其他乡镇的,

要及时相互通报;

()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

事发地区政府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及时向县政府、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县级自然灾害专项应急机构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

各级应急机构应当及时掌握自然灾害的发展状况,对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的,

必须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自然灾害达到重大(Ⅱ级)或特别重大(Ⅰ级)标准时,由县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或县各自然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报请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县级应急预案。

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难以有效控制或可能难以控制事态时,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商请军队和武警部队或请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调集专业救援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

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并申请市政府批准宣布事发地进入紧急状态。各级应急预案启动后,

专业应急队伍、装备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位并赶赴现场,有关领导、专家等在接到命令后应迅即到位。

.指挥与协调

()指挥与协调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自然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①抢险救援组:由公安、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②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畜牧等部门组成,

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等工作。

③交通管制组:由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负责事发地水陆交通管制工作,

确保运输畅通。

④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

维护治安秩序。

⑤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公安、规划建设、交通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

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

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⑥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政府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⑦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发改委、经委、财政、民政、商务、食品药监、粮食、供销社等部门组成,

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⑧应急通信组:由通信管理、信息产业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⑨综合信息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人员组成,

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⑩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新闻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新闻报道方案,适时向媒体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作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

涉外涉台工作组:由外事、侨务、台办、商务等部门组成,负责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有关事宜,接待港澳台及境外新闻媒体的采访。

应急状态时,事发地政府根据自然灾害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并通报上级应急机构,

上级应急机构接到信息和出动命令后,要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协助配合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实施应急救援行动。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前,

各应急处置队伍必须在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协调帮助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自然灾害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对全县各类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自然灾害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②启动县级相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指令;

③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应急指挥工作;

④责成县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及市政府和市有关应急机构报告情况并同时向其他相关领域应急机构通报情况;

⑤协调事件发生区域人员的疏散或转移;

⑥协调现场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

⑦协调对伤员的急救;

⑧协调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⑨协调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

⑩必要时商请并协调军队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处置行动;

协调事件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工作等。

.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

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县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市政府报告,请求市有关方面以及军队和武警部队支援,

必要时向市政府申请进入紧急状态。实施扩大应急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

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应急结束

自然灾害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以及危险因素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

解除预警及应急措施,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对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自然灾害,

由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综合各方面意见,报经县应急委同意并作出终止县级应急预案的指令后,由县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新闻发言人宣布应急结束。紧急状态的终止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恢复与重建

.善后处置

自然灾害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或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

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通过善后处置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

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调查和总结

法律、法规规定的部门按照有关程序组织或参与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

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调查总结报告报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有关应急机构,重大事项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全面评估,

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事后政府救济、司法救济,根据损失及危害情况组织协调社会、个人救助,

按照有关程序、要求组织协调境外机构的社会救助。

红十字会等社会公益组织要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并加强与国际红十字会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广泛吸纳国际非政府援助。民政部门负责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管理。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保险赔付工作。

自然灾害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及时派员开展应急处置人员保险和受灾人员保险的受理、赔付工作。

信息

全县各类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自然灾害发生后小时内应向社会有关信息。新闻部门要及时掌握信息,分析舆情,

加强与负责处置事件的县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及县级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提出新闻报道意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规定办理,

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负责处置事件的县级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主动联系、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对新闻报道提出建议并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对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自然灾害的新闻报道,由县新闻主管部门按以上原则进行。

应急保障

.应急队伍

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应建立相应专业自然灾害应急队伍并加强协调配合;

充分依靠军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和民兵以及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以社区为单位的社会公众应急能力建设,

发挥其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以及保持应急能力的措施。

.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多方筹集”的原则,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自然灾害应急经费保障机构。县、乡镇政府负责本级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统筹安排自然灾害应急所需经费。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调剂资金并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社会资金专项用于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处置。

有关部门应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确保自然灾害应急资金及时拨付。

有关单位要合理使用自然灾害应急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每年对自然灾害应急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

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应急状态时的基本经费保障。

同时,各金融机构应积极建立自然灾害应急专项贷款机制和应急资金快速拨付通道,确保在自然灾害应急状态时正常资金到位前的应急需求。

对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县政府审批后施行。

.物资保障

事发地政府负责应急救援行动时的基本物资保障。

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提出特种物资储备的规划建议,

县发改委、县经委、县商务局协调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建立常备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自然灾害应急所需的物资供应。

各乡镇政府、专项自然灾害应急机构和各部门、有关单位的物资储备应坚持合理规划,统筹安排,

规范管理。物资储备的数量、种类应当满足区域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需要,实现动态储备。

要加强储备物资的管理与维护,防止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

物资缺失或报废后必须及时补充和更新。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应急物资征调及管理办法,

确保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物资储备不足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县民政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援物资的社会捐助工作。必要时,

由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县应急委向市政府或市有关部门申请调拨救援物资。

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做好事发地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基本生活

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医疗卫生

县卫生局负责牵头组织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县食品药监局协调配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

公安、交通等部门为应急救援人员及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

.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负责制订并实施应急状态下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的各种工作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重点、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武警部队参与治安维护。

.人员防护

各地要规划和建设重大自然灾害的人员避难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广大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或者疏散。

.通信保障

根据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县电信公司负责协调组织各电信运营商架设临时专用通信线路、启动应急通信车或其他特种通信装备,建设现场应急处置机动通信枢纽,

实现现场应急指挥部与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视频、音频和数据信息的及时传输,确保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时的通信通畅。各应急指挥部负责建立并维护本系统通信数据库,保证信息畅通。

通信数据库应包括县级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应急机构负责人及专家的手机、固定电话、传真联系方式等。

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机构应明确参与应急活动的所有部门通信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各应急指挥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大类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应急处置力量信息数据库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相应信息系统分别连接到上述指挥部并通过指挥部连接到县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

为应急规划、决策和指挥处置提供文字、电子、音像等形式的基础材料和数据。

同时,要确保信息共享,通达快捷。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系统自然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并按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和年度报的要求定期向各应急指挥部分别报送信息。各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各类信息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并上报县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

.社会动员保障

在处置自然灾害时需要大规模疏散或转移人员、物资和在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需要增援人力、物力的情况下,由事发地政府社会动员令,动员当地社会组织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

.抢险装备

各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各乡镇建立本系统、本地区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用。

.技术储备与保障

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应建立专家组,

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要依托科研机构建立应急技术信息系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的科学研究。

监督管理

.预案演练

县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

适时组织全县性自然灾害应急演习并对演习进行评估和总结。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根据需要负责组织日常应急演习。

.宣传和培训

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公布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报警电话等。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

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

.责任与奖惩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制定并实施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维护社会稳定的奖惩办法。县自然灾害指挥部对处置自然灾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述职、一票否决、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追究其责任;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

要立即劝其引咎辞职或责令其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

附则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各乡镇政府、县各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各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和负有应急保障任务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所担负的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任务,组织制定相应的预案和保障计划,

报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监督检查

本预案的监督检查主体为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县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和县监察局。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将有关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执行落实情况作为本级政府和部门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制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情况,结合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责成县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完善。本预案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县应急办(县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个专项预案分别由相关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与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工程应急处置方案篇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应急评估;风险识别

引言: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对整个社会来说,

加强应急管理、应对各种危机,及时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已经被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已经成为社会、政府、企业管理的核心职能之一。

应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学的方法抓预防和应急准备,

以科学的手段作好预警预报和传递信息,以科学的方法分析模拟事故影响及后果,

以科学的判断作为应急处置、救援方案的决策依据,以科学和技术的研究提升应急工作的水平。

应急管理应从对风险识别开始,分析事件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

评估风险的接受程度,

采取控制措施,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

也是确定应急范围和对象、编制应急预案的关键。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包括对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的辨识,以及对它们造成的后果和可能性的评价。危险辨识是确认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即找出可能引发事故导致不良后果的材料、系统、生产过程或场所的特征,评估事故后果。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或灾害,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应急预案基本功能是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超前思考、超前谋划、超前化解,

把应急管理工作纳人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从而化应急管理为常规管理,化危机为转机,

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给企业、政府和社会造成的损失。应急预案从应急功能和定位上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等;从应急目的和作用分为:救援预案、响应预案、处置预案(或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是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在《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均有明确规定。应急预案应明确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

谁负责做什么,

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总体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

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是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是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具有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作为总体应急预案的附件。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预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

熟练掌握,

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应急预案应符合科学、实用、简明、易行的总体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适应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机理,

涵盖对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应急措施要具体明确,具备可操作性。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再是一个安全环保部门或是生产运行部门单一部门管理的业务,

而是一项关联性很强的工作。应急工作在某种程度上不再象一些传统管理工作那样责任分明、界限清楚,比如,

自然灾害造成的装置破坏会直接影响生产工艺的安全,

生产工艺的安全发生问题也直接波及到人员的生命、环境和财产安全;

同样,社会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会在局部引起恐慌,人们的心理、生活活动就会受到影响,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

所以建立应急体系必须量化和分解应急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权限、时间和资源,

确保应急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实现,并能持续改进。

应急信息技术是预警、响应、处置及恢复一体化的技术集成,是规范管理、及时响应、科学决策的技术支撑的主体。

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的手段,对于应急管理时效性强、信息量大、情况复杂多变的特点,构建起网络化的信息管理、传递、决策指挥辅助系统成为当前的首要工作。目前,应急管理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主要以应急平台建设为主体,

在平台体系中集成了应急信息数据库、监测与预警系统、事故模拟访真系统、数字化应急预案、移动指挥系统、事故模拟访真技术和数字化应急预案等。

总之,企业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

各级领导、各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在企业生产经营的突出位置,

贯穿在工作部署、生产经营、培训教育、群体稳定等各个环节,制定并落实其体的措施和办法。

积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社区和相关方开展工作联系,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地企联动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参考文献:

工程应急处置方案篇

一、主要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因对法》、《建设工程特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为核心,做好法规和预案宣传和解读工作。深入分析我县建筑生产安全形势,

宣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县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精神;

宣传政府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宣传部门预案的重要内容和处置规程,提高全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二、宣教计划组织实施

(一)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结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公共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活动。

把应急管理知识进工地作为科普知识进工地的重要内容。三是通过建管局局域网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交流和宣传力度。

(二)进行应急典型案例宣传。

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应急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

(三)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培训,使其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其增强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

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提高安全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知识培训,

使其熟悉和掌握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

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三、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一)主要任务。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应急工作方案,

学习掌握应急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思想认识和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建管工作应急管理工作现状、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程序、应急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应急预案编制要点和应急准备以及现场处置基本知识等。

(二)培训对象。根据我局应急管理工作实际,

应急管理培训对象主要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相关企业负责人及应急处置救援队伍。

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的重点是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程序、要求等,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

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培训的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三)具体安排。把应急管理纳入“五五”普法内容,有计划地进行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工程应急处置方案篇

.编制目的

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适应上海特大城市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

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

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

地质灾害,海洋灾害,

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

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

辐射事故,环境污缅怀革命先烈作文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

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

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国家总体应急预案》附件包括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分级标准,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为适应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处置要求,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一些特殊突发公共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

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预案体系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应对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整体计划、规范程序和行动指南,是指导区县政府、相关委办局和有关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规范性文件。

总体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本市为应对某种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计划、方案和措施。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关市级协调机构负责编制,

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本市为应对单一种类且以部门处置为主、相关单位配合的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和周记400字大全部门职责制定的计划、方案和措施。部门应急预案由相关职能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区县应急预案。区县应急预案是各区县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为应对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整体计划和规范程序,

是区县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指南。

区县应急预案由区县政府制定,报市政府备案。

()突发公共事件基层单元应急预案。基层单元应急预案是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大型企事业单位、高危行业重点单位为应对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工作计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

市、区县级基层单元应急预案由各单位组织制定,分别报市、区县政府备案。

()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

主办单位应当制订应急预案,并报批准举办活动的政府部门审定。

各类各级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

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

各类各级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框架、预案数据库和管理平台,

使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组织体系

.领导机构

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

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办事机构

上海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是市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综合协调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市应急委的决定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工作机构

本市具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的市级协调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作为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

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工作;指导和协助区县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专家机构

市应急委和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市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

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工作机构作用,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

形成统一指挥、分类分级处置的应急平台,

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预测与预警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预测预警系统

市公安、消防、水务、气象、地震、建筑、海洋、环保、交通、安监、供电、供气、海事、卫生、农业、金融、外事、信息等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整合监测信息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

建立全时段、全覆盖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预警级别和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

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及时、准确地报告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

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单位等。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须报上级批准。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和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应急机构、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

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

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

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接报后一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

在两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报国家主管部门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同时或先行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

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与毗邻区域加强协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等信息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态势,

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先期处置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建立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

公安、卫生、安监、民防、海事、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和区域行政主管机构(以下统称为联动单位),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建立并加强与驻沪部队、武警上海总队、国家有关部门驻沪单位、毗邻省市的协同应急联动机制和网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处置工作。

市应急联动中心按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

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并确定事件等级,

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单位和所在社区负有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展开自救互救。相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即时应急处置。

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报告。

.。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市应急联动中心等报请或由市应急委直接决定,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

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设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应急任务与要求,

明确责任单位及信息处理、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物资调用、社会动员等工作程序。

.。指挥与协调

需要市政府组织处置的,

由市应急委或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在市相关机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必要时也可由专业处置部门负责开设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负责决定、或执行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恢复与重建

.。善后处置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

要按照规定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市政府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调查与评估

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事发地单位和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由事发地政府负责。

区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

迅速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明确救助程序,规范捐赠管理,

组织恢复、重建。

.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市政府新闻办人员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工作,

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管理工作。

应急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

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民防救灾、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防台防汛、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区县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驻沪各部队和武警上海总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

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支援抢险救灾工作。民兵预备役部队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要求,积极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经费保障

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

通过各有关单位的预算予以落实。

全市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审批。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物资保障

围绕“明确一个机制,建立一个数据库”的目标,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由市应急办会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

市经委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区县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行等生活需求。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区县政府和有关单位根据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建立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和保障系统,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提出的需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交通运输保障

市建设交通委、民航华东管理局、上海铁路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

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必要时,

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治安维护

市公安局、武警上海总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

动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人员防护

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公众安全和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

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确保人员安全。

.通信保障

市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广影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

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

确保通信畅通。对于已建或拟建专用通信网的单位,应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的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协同运作。

.科技支撑

有关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

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公共安全科技水平;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监督管理

.宣传教育和培训

市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民众防护宣传教育,组织编写教育培训教材和通俗读本。宣传、教育、文广影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

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

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关方面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

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演练

市应急办应当定期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

各职能部门组织相应的专项应急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各区县和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当积极组织本区域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深入发动和依靠市民群众,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

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市应急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工程应急处置方案篇

关键词总承包前期安全管理

在如今建筑业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市场竞争日趋加大的环境下,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以其一体化、集成化的特点,在加大资源整合、提高生产效率方面的有力优势,

逐步顺应当今工程建设行业发展规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成为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设的首选模式,

受到目前国家、社会、行业的极大关注而不断引用并优化。然而因模式变化带来的安全管理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该模式的优化发展。此模式下,分部分项工程较多,水、电、暖、土建等专业高度集中,

分包队伍繁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且流动性大,各地方安全管理政策文件存有较大差异,给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安全管理带来巨大难题。为此前期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的建设完善尤其重要。

。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是一项全方位的管理过程,涉及专业繁多,分部分项工程点多面广,工程项目总承包尤其如此,单一的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机构,

无论从时间、精力、专业技术等方面无法全面胜任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将造成工程项目因人为因素而出现的隐患。

因而一个专业配备合理,设置齐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由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专职安全工程师及项目所有专业负责人共同参与,从专业技术角度出发共同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达到全员参与,专业突出,

齐抓共管的目的。

。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是组织活动开展的首要规范条件,一项完善的制度建设,可以有效规范组织及参与组织的人员的行为,通俗而言,

制度需要告知组织及其人员如何规范的实施行为,

如何运行,其范围如何,其程度如何,是否符合等。

工程建设总承包安全管理制度鉴于其安全责任的负总责原则,

其制度制定需要包括的范围、层次、深度如何确定?

工程总承包作为建设项目管理责任的主体,单线管理上与各分包单位唇齿相依、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多线管理上是各分包单位之间协调、管理、督促的纽带,总线上需要全面顾及项目整体安全环境的保证,

安全制度的建立据此展开。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该规定是工程总承包现场同时针对项目本部及分包单位的综合性安全管理规定,是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的纲领性文件及依据,规定中需要明确项目本部在项目整个生命周期中应该制定哪些安全管理制度,各种制度的审批、执行、修改程序及其实施范围、有效期限等;

同时也明确提出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必备的安全条件,针对施工行为所必须的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对各种制度符合与否的奖惩措施。其制定报批程序为:项目部负责编制,总部审核、批准、备案或提出意见返回项目部修改,

项目部实施,

如因外界因素发生变化需要修改,

修改程序遵照报批程序。

.。项目现场综合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作为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发生,减少参与组织活动人员伤亡、财产设备损失、环境损害并恢复组织活动环境的重要措施。

介于上述原因,

项目现场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无需具体针对具体事项,但需要对其附件即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起到方针、政策上的指导作用,其主要内容包括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适用范围、依据、构成体系、原则、工程项目概况、主要风险分析、组织机构、预警原则、响应程序、人员职责、后期处理及该预案的保障措施等。编制时应重点关注其目的、适用范围,构成体系、组织机构设置等方针、政策性规定,

为其余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必要的依据。其编制、审核、批准、执行、修改程序遵照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程序,

评审方法参考《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进行评审。

.单项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是指具体针对项目部某种组织活动所定的安全管理守则,制度中需要清楚明确该制度针对事项,实施人员,以及具体操作细则等要求。

其编制、执行等程序为:项目现场专职安全工程师制定,项目部全体会审,

项目经理批准执行,并报总部备案管理。

.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是指具体针对某专项组织活动、施工行为所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其重点要求参考国家法规、行业标准、部门文件等资料,

要求编制严谨,符合规定,数据精确,操作性强等。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

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留存;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可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留存。

专项安全管理制度中施工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

应重点参考行业标准,严格声明其中需要明确的数据和要求、依据的标准、和具体操作程序进行编制。

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

要求参考国家法规、行业标准等文件资料,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格式编制,同时充分分析某组织活动或危险的状态,

全面考虑可能出现的后果及不同级别、状态下的应对方式,明确事故应急组织单位、响应程序、处置方式、现场恢复方法,并说明该应急所需的资源储备及储存场所和使用方法等。

现场处置方案由于针对较为固定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其制定应根据设施等的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

要求更加具体、简单、针对性强,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做到事故发生时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施工专项安全管理制度、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执行等程序参照单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并报总部备案管理,其中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方法同样参考《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进行评审,并将评审过程记录留存备案。

参考文献:

[]隋鹏程陈宝智隋旭,《安全原理》,

化学工业出版社

工程应急处置方案篇

为加强农机行业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农机行业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

将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机行业社会形象和保障农机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农机工作实际,

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违反农业机械管理法律法规和农机作业操作规程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较大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农机具机库、油料库、农机具生产车间、农机具维修销售网点突发火灾事故。

、台风、暴雨、洪水、高温、雷击和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意外事件。

、行业内其它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故。

三、应急处置原则

、以人为本。

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处置突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预防为主。

通过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把事故化解在萌芽状态,消灭在隐患期间,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依法规范。

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为指导,全面规范处置工作方案,

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决策科学,措施得当。

、迅速反应。

发生重大伤亡、火灾、水灾等突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市农机化办报告,根据指令,

迅速、果断、有效起动应急方案,市农机化办组织统一指挥和积极妥善处理。

、明确职责。按照安全生产负责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公众参与。广泛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向干部群众阐明危害得失,识大体顾大局。准确预警及处置信息,

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四、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市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生产事故安全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五、应急响应

、一般级别的突发事故,由事发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处置。

事故发生后有关领导和人员须及时赶到现场,控制现场、收集现场信息和开展救助等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情况,

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较大和重大突发事故,由市办领导小组启动预案,

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处置。

主管单位领导接报后,

须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按相关程序报市农委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情况紧急时,

可直接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指挥部。

、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单位领导接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在小时内上报。

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市办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启动本系统应急处置方案,

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进行救援。同时在小时内上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指挥部。

、应急结束

事故处置完毕后,市办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工作结束。根据突发事故性质和工作需要,

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和主管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对事发原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援助范围等进行全面评估,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经核实审查无误后上报市农委突发事故处置指挥小组。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工程、交通保障

、各单位要保证应急指挥通讯系统正常工作,确保事故突发时通讯通畅。

、各单位加强水、电、气等工程维护,

保证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运行状况良好。

、指挥系统要能够调用必要的救援器材和交通工具。加强救援器材日常维护,

确保其性能稳定;制定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确保事故突发时车辆能正常使用。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应依据职能组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专门队伍,配备足够人员,

增加必要投入,提高装备水平。

根据应急处置方案,积极开展突发事故应对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处置水平。

(三)经费保障

本市农机行业要建立专款专用的应急救援资金。各单位要保证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社会动员保障

各单位要积极组建突发事故应急志愿者队伍,实行以民为主,专群结合。

对志愿者队伍的组建、管理和日常训练等工作予以积极指导和专业支持。

(五)技术检测保障

各单位加强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安全经营的检测与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农机产品库房和油料库房消防、农机田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事故突发预测预报工作。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重点是事故防范、紧急应对和正确处置等基本常识和技能。

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

、市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行业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综合演练。本行业突发事故处置人员的技能业务培训,由市办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