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地送人头

原地送人头

崔明书的相貌只能算中等,沾染书卷气息的眉目看上去温良无害,是朝中人常有的形容,扔进人群中不如北阴那般让震撼人心也不似玉阳子那般惊艳时光。

平平无奇,舞文弄墨并不独树一帜,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不知道师傅看中他什么。

有司宣读流民的罪证,诸如偷盗抢劫、浪荡街头、惊吓平占据荒庙等大大小小牵强附会的理由,文邹邹的生涩话语老百姓对百姓毫无吸引力,听出点端倪的人也只皱皱眉头嘀咕两句不敢多言。

侩子手们手起刀落,人头一个个滚落在地,坐镇监刑的崔明书面不改色,对于他来说这是这是司空见惯的事。

因为司空见惯所以麻木吗?读尽圣贤书到头来丢却良心,在与崔明书的情感博弈中师傅输得很彻底,师傅曾是才色兼具的花魁,与男人比起冷血决绝还是略输一筹。

“姑娘。”毕方试探着开口,“咱们回去吧,砍人头没什么好看的。”

白暮雪看了一眼毕方,继续盯着刑台。道:“你知道我受得了。”

话已至此,毕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一匹青骢马绝尘而来,人群传来一阵阵惊呼,玉面将军高呼道:“崔大人住手!”

手持五行戟,披铠沧海黑蛟龙甲,劼朝名将武尽象的名头他们身为官吏还是了解的。他们收了手,台上幸免遇难的流民不过十余人。

崔明书道:“武将军班师凯旋,本官本想登门拜访,奈何公务繁忙,是在抽不得空。待崔某今日公务一毕,与将军痛饮一番何如?”

将军翻身下马,径直走向礼部侍郎,并不接腔,径直道:“流民无辜,即便犯了错也罪不至死,最多驱逐出城,何以匆匆问斩了之!”

“驱逐出城?将军说得好生轻巧,治国理政不比开疆拓土,需要的不是一时之勇而是苦心经营。将流民轰出城不过一时之效。如今多地大旱,他们出城也寻不到能安家之地,横竖都是一死,长痛不如短痛。”

武尽象冷笑一声,道:“依崔大人的意思,您杀人还是为他们好了?”

“将军怕是误会了下官之意。请看台上。”崔明书展臂踱步。

台上鲜血满地,呛人的血腥味瘆人心脾。

就是他这副见人命流逝于眼前又无动于衷的表情,实在令人厌恶至极。

“城内抓捕归案的流民不过尔尔,还有余孽藏在城内的街角巷尾伺机而动,准备明夺暗抢,滋事生非,天子脚下王法昭昭,岂容无知低贱之属放肆。”

武尽象抬手拍了拍崔明书肩膀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将军双手按在文官的肩上。逼迫他与自己对视。

看起云淡风轻的动作力道却不轻,众目睽睽之下崔明书只得咬牙忍下。

武尽象道:“也是~崔大人虽然比不得武家世代尽忠于朝,出将入相。不过好在大人对刑部尚书的嫡女一见倾心,一篇《诉情》侃侃两万余言,令见者莫不动容争相抄阅,一时洛阳纸贵,至今仍为佳话。如今大人做了赘婿,也算摆脱布衣之身,跻身士族,低贱之属什么的信口拈来也无甚所谓。我武尽象不曾服过什么人,不过崔大人,光面皮厚这件事,小爷我就服你一个。”

“你!”崔明书用力挣开武尽象的束缚,气的脸都绿了,什么君子之风,官场套路全都不管不顾。他指着武尽象的鼻子,大骂:“姓武的,你粗人一个成天只知道打打杀杀,文臣办事几何自有圣上裁决,况且圣上早已把处置流民的一切事宜交付刑部处理。你,立刻离开,不要妨碍本官执行公务。否则……”

“否则怎样?”武尽象马鞭一甩,一侧的公案被震得当中折断,文书笔墨散落一地。

“二位大人身为父母官此番作为未免有些失态了。”端王从轿撵上下来,款款步上刑台。

“卑职见过王爷。”崔明书立马收了怒气,恭敬行礼。

武尽象不满的看了他一眼,也躬身行礼。好小子,我接到消息可是马不停蹄赶来,你倒好,还坐轿子悠悠哉哉,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

“武将在外杀敌开疆拓土,文臣执笔守国泰民安,二位大人都是着实辛苦了。”

“端王客气了,对上不负皇恩,对下不负黎民。这是我们身为臣子的份内之事。”崔明书说道。果然和端王这样的官场老手聊天舒心多了。

“崔大人谦虚了。前些时日父皇龙体微恙诸多政事有劳各部官员处理。近日父皇康复,流民一事不妨上呈于父皇,既可展刑部上下兢业之貌,又应了大人那句话,文臣办事自有圣上裁决。崔大人意下如何?”

方寻虽微笑的可亲,但崔狐狸还是能察觉出他语气中一丝不容拒绝的意味。

“自然,端王爷说得在理。如此再好不过。”崔明书满脸笑容。

剑拔弩张消弥于寒暄客套。最终以方寻微强行拉走武尽象,其余流民暂时收监结束了众看客的好戏。

雨淅淅沥沥,洗涤刑台上的血迹,鲜血顺着水流四处蔓延。

“快快快!”挎篮而来的民众们一拥而上。如同饥饿的狼群捕捉到猎物,他们掀开篮子上的红布,露出一个个饱满的大白馒头,忙去蘸地上未被稀释太甚的流民血液。

为什么用红布?这么吉利的事情当然要用相得益彰的颜色了。

散去的人群似乎已经习以为常。

民间偏方,以死囚血蘸过的馒头能包治百病,延年益寿。

这其中忙活的人,有病入膏肓的家人,百姓们找不着出路便会用这种办法。还有的是受人所托,那些达官贵人们不满足于他们拥有的权力财富,他们想要永久的占有这一切。所以他们求仙问道,追寻长生不老。贵人们碍于自身的身份,使唤家丁来干这种活儿是十分下面子的事,只得偷偷摸摸的雇人行方便了。

毕竟当朝的皇帝老子都炼丹服药,想要飞天升仙,他们跟跟风也算是支持老人家的晚年追求了。

白暮雪遣了毕方等人回府。用那些争血的民众的脑子想想也知道,武尽象不把端王府闹个底朝天才怪。太久时间不回去怕是会引方寻微武尽象起疑,总得派个人回去应付一下。

今日出行总不能空手而归。

戌时夜幕将大地裹得严严实实,刑台附近白天还算热闹,毕竟杀鸡儆猴总得挑候多的地方不是?到了夜间,生人路过这地方都发怵,一般都是能避多远就避多远。

这也正合了白暮雪的意。

出来一趟,不能空手而归。

她撑着油纸伞,如豆的语调打在伞上发出沉闷微响。刑台上一道道忽明忽暗的身影漂浮于空气之中,依稀可辩人形——怨息。

众生皆有自然而来,皆往自然而去。神魔凡人经历世世轮回,体内的明智灵气便会慢慢消耗殆尽,化归天地,只留一丝行尸走肉般的气息在世上作恶。不论彻底消亡前几世为善几世为恶,留下的气息都会霍乱人间。或许是众生留恋凡尘,不愿离去而为自己鸣不平吧。

怨息是无法被毁灭的,其行无规矩,或藏于地下,或隐于水中,踪迹难觅。鉴于怨息没有意识,一般不会伤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会被自然吸收,成为新生命产生的原料,阴司不会捉捕怨息。

这次倒是巧,流民中产生的怨息不少。

白暮雪自幼便能目识鬼怪,探得出妖魔的真身。小时候和爹说,爹只当她是在开玩笑,邻人讽道他们一家子都是疯子。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原先她以为自己只是开了鬼眼,后来发现或多或少总有一些怨息跟着她,从苍沿到瞿川,到哪个地方都一样。

白暮雪启开陶瓶,盲目乱晃的怨息被吸引,将白暮雪重重围住。流民一张张面无表情的脸,凑近白暮雪嗅了嗅。不同颜色的暗淡光华,衬得一袭白衣的白暮雪形同鬼魅。

它们在贪婪的汲取她的气息。

也好,就让我们相互利用吧。

随着一缕缕怨息被陶瓶吸纳,绮丽的光芒散去,周围剩下沉钝的雨声。

她合好瓶子转身却撞上一人,忙后退几步,湿滑的地板如果能说话,那它说的应该是“走你!”。

白暮雪很不优雅的来了个屁股着地,手中的纸伞落在一旁,伞面裂开一道华丽丽的大口子。唇齿间有一股腥甜的铁锈味,白暮雪指抚上血色不足的唇,揩下一抹红,那人的胸膛跟堵墙似的,撞上去咬着自己下唇了。鼻子也疼。

白暮雪摸着鼻梁骨,仰望高高大大的男子。还没看见人脸黑色的外衣当面而来,把白暮雪盖了个严严实实。

她今天穿了白衣......还淋了雨……还好她没穿那件鹊上眉梢的红色肚兜……可她穿水蓝色的也很明显啊啊啊啊!

白暮雪直直要尖叫出声,深深吸了几口气。心心念念,她好歹也是风月场出来的人,她是见过世面的人!不能怂不能怂。

她不动声色地藏好集灵器,慢条斯理地穿好外衣。麻痹麻痹自己忘掉刚才的失仪之态也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