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现象评论范文精选3篇(全文)

社会现象评论篇1

【摘要】 网络媒体作为融媒体具有巨大的包容性,这直接造就了网络评论的形态多样化。如果基于传统新闻评论学理念去理解网络评论,必然落入狭隘视域。文章指出了对网络评论现有认识的不足,力图对其进行更为科学合理的再认识――立足网络媒体的特性和新闻评论的本质,给出网络评论的狭义、中义和广义概念,对其进行了分类并探讨其特征和意义。

【关键词】概念 分类 特征 意义

【作者信息】王世华,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主任编辑。

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的时评复兴直接催生了后来的网络评论热,并延续至今。时评复兴与新的媒介技术共同开启了以网络评论写作为主要景象的公民写作时代。时评复兴也将媒介评论的历史带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网络评论时代”。由此,网络评论成为学界和业界的关注焦点。但关于什么是网络评论,却一直存在不同看法。

一、文献综述:模糊而混淆的概念

“网络评论”是一个新词,其最早见诸学术期刊大约是10年前。最近几年,随着新媒介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公民写作蓬勃兴起,“网络评论”也成了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新闻学术语。然而,梳理现有与“网络评论”相关的研究文献,不难发现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

一是“网评”“网络评论”“网络新闻评论”“网络言论”被大量学者混用,彼此并不区分。二是使用这些概念时并不给出具体的定义,仿佛这是众人皆知的,毋须说明的。三是即便给出了定义,定义也十分随意。如有学者这样定义:“网络新闻评论,即时评、政论,是网民借助网站搭建的信息传播平台,就当前某重要新闻或某新闻事件进行议论和评述的文章,每篇字数一般在五六百左右,也有超过千字的。”[1]很显然,这样的定义不够严谨。还有学者认为,“网络新闻评论一般是就某个重要新闻事实或新闻事件借助网络媒体所发表的评论”。[2]这也过于狭隘,而且未触及本质。四是“网络评论”或者“网络新闻评论”作为一种新的形态,到底包括哪些具体的体裁或形式,鲜见系统的梳理。

比较而言,以下几位学者的解读较为合理。王振业等认为:“网络新闻评论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意见信息……只要其‘新闻性’‘政论性’的特征还在,‘不成文’的讨论应当和‘成文’的文章一样,纳入网络新闻评论的范畴。”[3]这个定义抓住了“意见”这个本质,同时还回答了在网络新闻评论定义上广受争议的一个问题:到底不成文的言论,诸如新闻跟帖算不算网络新闻评论?当然,这个定义也稍显狭隘,因为网络新闻评论并非都是有关政治的言论。

杨新敏等指出:“面对网络新闻评论,我们必须放开对新闻评论的限定,只要它不违背新闻评论的本质规定,它就是新闻评论,而不是别的。……我们可以给网络新闻评论作个宽泛的规范,即出现在互联网上的对新闻事件的看法。”[4]这给了一个新思路,即以开放的思维去认识这一新概念。

胡文龙认为:“与大众传播一样,网络传播也包含事实性信息和意见性信息两个部分,网络言论指的就是网络传播中的意见性信息。”[5]这个定义显然也持有一种开放和包容的态度,核心也有两点,一是“网络传播”,二是“意见性信息”,所指范围很广。

这三位学者跳出了狭隘的思维模式,给我们最大的启发是:对网络评论的认识和理解必须打开视野。

二、网络评论的概念:狭义、中义及广义视角

1. 新闻评论的本质

美国新闻学界在报刊言论领域没有“新闻评论”一词,他们使用的相关词语是“opinion”,一般译为“言论”或“意见”。狭义的“opinion”指社论、短评、专栏评论;广义的把政治漫画、民意调查和读者评书都包括进去。[6]国内学界也注意到“新闻评论”是典型的中国式学术用语,同时开始认同“新闻评论”是与“opinion”意义最接近的词语,起码在本质上它们是一致的。那么,本质是什么呢?

新闻评论的基本功能是对新闻进行认识。而普通逻辑告诉我们“判断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工具”,因此马少华指出,“判断是新闻评论的核心价值。正是判断使新闻评论回到了认识论的层面”。[7]他将新闻评论定义为“表达作者对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的判断与思考,是人们通过媒体交流观点的工具”。[8]还有学者指出:“构成新闻评论的最根本的要素是什么?一句话,是对新闻事件表达观点。”[9]即判断一种文体是否属于新闻评论的本质依据就是看它是否有判断(事实判断或价值判断),也就是是否具有观点,或者说是否是意见信息。至于论述,这并非必要条件。因为在本质上,新闻评论重在判断而不是论述。此外,是否必须基于新闻事件,这也未必,因为对社会现象的判断也是新闻评论,这就不一定依附于具体的新闻事件,而是基于非新闻事件。当然,这里的非新闻事件一定不是什么陈年旧事,而是已经备受社会关注但当前并没有被生产为具体新闻产品的事件;或者是已经被媒体反复报道,而最近并不是新闻事件的社会现象。

总之,新闻评论的核心价值即是判断(观点、意见信息),认识到这一点,是我们进一步了解“网络新闻评论”和“网络评论”及其内涵和外延的前提。

2. 几个概念的大小问题

“网评”是“网络评论”的简称,“网络评论”应当是典型的基于互联网环境的“opinion”,也就是―“网络言论”(殷俊等学者称之为“新媒体言论”)。有学者表示,“网络新闻评论,在最宽泛意义上与‘网络言论’意义相当,指网络媒介传递的具有评论性质的言论”。[10]但笔者认为“网络言论”(或者“网络评论”)的外延要比“网络新闻评论”大得多,因为从评论的对象来看,“网络评论”并不绝对以新闻事件或现时社会现象为依托,它至少有4个层次:其一,以宏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命题为评说对象的思想评论、政经评论和文化评论(以下统称“政论文”),这类评论在网络上并不少,不能视为“网络新闻评论”;其二,针对新闻事件展开的评论,新闻性和时效性都很强,这是典型的“网络新闻评论”;其三,不以新闻为背景,而是以一个时代背景下的一种社会现象展开的评论,新闻性和时效性有,但不强,也可视为“网络新闻评论”;其四,还有个人对某个非新闻事件、非社会现象(比如身边发生的事)的评说,新闻性和时效性均可能很弱,这不能归为“网络新闻评论”,而这种评论在网络上大量存在。故而将“网络评论”同“网络新闻评论”等同起来,十分不妥。

3. “网络新闻评论”与“网络评论”的定义

按照前文马少华的观点,新闻评论的定义有两个核心点,一是针对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二是有判断。具备这两点就算是新闻评论。当然,这里隐藏了具体的传播载体和形式,马少华并没有说明。但显然这个定义具有通用性,适用于不同媒体。报纸新闻评论的传播形式是文本,我们还可以把新闻漫画列进来;广播新闻评论的传播形式自然是声音(音频);电视新闻评论的传播形式主要是视频。

那么“网络新闻评论”的定义只需再加一个条件――必须在网络媒体上生成或传播。由于网络媒体是融媒体,它融合了上述所有传播形式,因此,“网络新闻评论”是指在网络媒体上生成或传播的、表达作者对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的判断与思考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以及动画、漫画等。这个定义的外延够大了,但显然,“网络评论”的外延更大,它应该指在网络上生成或传播的、表达作者对新闻事件、社会现象以及其他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问题乃至个体身边非普遍性事情的判断与思考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以及动画、漫画等。

综上所述,“网络评论”有狭义、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网络评论”即是文本式“网络新闻评论”。中义的“网络评论”就是“网络新闻评论”,即除文本以外,还包括具有新闻性和时效性的其他新闻评论形式(比如新闻漫画、评论化图片等)。而广义的“网络评论”包括网络媒体上具有或不具有新闻性、时效性的其他所有评论形式。

上述广义上的定义,并非无根据地放大,一个重要理论依据是,互联网具有跨时空的特性,具有融合多种形式进行传播的功能。一言以蔽之,网络媒体是一个融媒体,其巨大的包容性直接造就了网络评论的形态多样化。有学者表示:“网络本身就是兼容并包的,(对)网络新闻评论也不宜做过多的限定。”[11]“在这样一个全媒体、开放性、多元化的环境下,新闻评论在主体、形态、议题以及观点表达上都得到了空前的拓展和丰富”。[12]

三、网络评论的分类:按4个角度尝试划分

1. 按评论对象划分

(1)针对具有宏大主题的政治、经济、文化现象进行评说的政论文。它的新闻性和时效性均很弱,比如关于民主的讨论,从未绝于网络。与梁启超倡导的“时务文体”一样,这种文体一般立足现实宏观问题,篇幅较长,论证严密,说理清晰,探究深刻,但绝不等同于八股式学术论文。有必要进一步指明的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兴起于小众刊物,此后转移到网络空间的思潮争辩中,政论文是最主要的文体。迄今一些政论网站和主流论坛的深水区仍是政论活跃的阵地。

(2)针对具体新闻事件和现时社会现象的评论,即网络新闻评论。又主要包含以下几种:一是从传统媒体转载到网络媒体的“上网新闻评论”,常见于各门户网站的评论频道,属于精英话语体系;二是由网络媒体固定作者群或者写作班子原创的“网上新闻评论”,同样属于精英话语体系;三是广大普通网民在论坛以及博客、微博等自媒体上发表的新闻评论,既有精英言论,也有草根言论。

(3)就身边某些事件的评论,多见于社交媒体。这些数量众多的言论文字大多不能进入主流传播体系,难以形成公共议题。

2. 按信息形式划分

信息一般有6种形式:文字、声音、图像、视频、动画、符号。尽管这些形式孤立地呈现也能表达观点,但互联网的多媒体特性一般使得它们会以组合的形式出现。这里以主要的表现形式来划分,包括文字评论、漫画评论、图片评论、视频评论、音频评、动画评论、符号评论。其中文字、漫画、音视频评论在历史上早已存在,这里仅对其他几种评论形式加以简要阐述。

图片评论――可被视为新闻漫画的变种。漫画需要美术专业功底,但大多数网民并不具备,于是他们利用PS技术对图片进行简单加工,辅之以简单的文字说明,以表达自己的观点。这种形式已经被不少网民掌握,成为一种话语表达“时尚”。由于创作者一般不具名且网络具有匿名性,在评论对象的选取上,其尺度要比文字评论和漫画评论更大。

动画评论――网络开创的新形式,它具有视频评论的动态性,只不过每一幅画面不是图像而是矢量图。但它绝不像视频评论那样采用“评谈”或“点评”形式,而是从头到尾用一组动画表达观点。当然,由于需要专业技能而且制作成本不低,所以这种评论形式并不多见,《飞碟说》算是影响力较大的典型案例。

符号评论――一个电子表情甚至一个标点符号,都是各阶层网民即兴式的情感抒发和意见表达。符号评论具有典型的碎片化特征。尽管这种碎片式表达无法体现事件的全局和价值,但从总体上看,通过对碎片式话语的集纳整合,却可以梳理出社会舆论的大致脉络和走向。[13]

3. 按体裁划分

体裁是指作品的样式。被认可的某种作品体裁,其艺术结构一般在历史上具有某种稳定的形式。由于网络巨大的包容性,网络评论涵盖了历史上所有的评论体裁样式。这里,笔者把它们分为文本体裁和非文本体裁两大类。文本体裁又分为成文文体和不成文文体两类,前者可独立、完整地表达观点,后者独立和完整性较弱。

其中,成文文体的体裁包括(大致按见网频率多寡)时评、随笔、社论、政论、杂文、古体论说文、述评、散论以及“网络文体”(笔者注:网络文体是一种典型的网络化写作,彻底颠覆了传统新闻评论的规范,风格各异,诸如打油诗、歌曲改编以及近年流行的“凡客体”“咆哮体”等,一般带有讽刺和娱乐意味,笔者将其统称为网络文体)。

成文文体所包含的体裁样式,在历史上均出现过,但网络环境让它们出现了以下倾向:一是杂交,比如时评和随笔的杂交体在互联网言论空间随处可见(尽管随笔时评化一直存在于大众媒体,在民国时期也曾一度盛行,但网络媒体无疑极大地推动了随笔的时评化);二是随意,比如选材更泛化,观点更随意,体例更随便等,“散论”四处可见;三是复古,尽管古体论说文这种古老的文体与互联网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由于可以规避关键词屏蔽,一股复古风正风行于网络,其中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史记?王石列传》。该文不仅是批评商人王石在汶川大地震中不当言行的标志“檄文”,而且引发了一系列“史记列传体”和古文风。

至于不成文文体,很难从体裁角度分类。目前网络上流行的形式有跟帖评论、微博评论和聊天评论。

4.按创作和发表载体划分

一是“上网评论”,由传统媒体的专业团队生产,然后将作品上传到网络媒体。这是精英话语体系向网络的移植。二是“网上评论”,由网络媒体自身的评论团队生产的评论作品。三是“网友评论”,指由普通网民在论坛、博客、微博里的评论和跟帖评论。它与“网上评论”的区别在于,前者一经即是新闻产品,而后者只是个人表达;前者进入了主流话语体系,而后者属于自媒体圈的非主流话语体系。当然,这三者之间并没有清晰的界线,比如有些精彩的“网友评论”被编辑发现后,可能转化为贴上媒体标签的新闻产品。

四、网络评论的特点:难以一语概括

关于网络评论和网络新闻评论的特点,研究者大多基于比较视角,即与传统媒体尤其是报纸来做比较。学者潘瑛认为,网络(新闻)评论“栏目设置更多样,形式更直观;容量大,包容性强,存留时间更长;传播和互动更及时;形式更加灵活”。还有学者认为,网络评论和传统媒体的评论相比,特点在于“准确及时,快速反应;旗帜鲜明,尖锐泼辣;交互性强,穿透力大;题材广泛,形式多样”等等,不一而足。[14]这些大多是挂一漏万,不够全面。

笔者的观点是从信息形式看,网络评论承载并融合了多种信息形式。从体裁看,网络评论兼容并包,不但包容了历史上所有的评论文体,而且使之糅合在一起,充分体现了文无定法;从议题看,网络评论更加开放,最大限度地体现了言论自由;从创作主体看,网络评论有着显著的去精英化特征,普通网民成为言论生产者中数量最大的群体,这宣告人人参与的群言时代来临;从表达方式看,网络评论跳出了评论规范的窠臼,突破了现有话语风格,表现出明显的个性化、网络化乃至生活化;从时效性看,网络评论不再是“马后炮”式的言论,它实现了及时互动传播,在时间上与新闻报道呈现出交替演进状态;从传播视角看,网络评论使得评论由单一的大众传播模式向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并存的模式转变,使得受众的参与性显著增强。

五、网络评论的意义:不止于新闻传播学

网络评论不单单是一种新兴的评论形态,而且是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其重要意义不仅仅局限于新闻学和传播学,甚至在社会学和政治学视野下,它的意义更为重大。网络评论至少在中国已经成为网民网络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网民参与公共生活的典型方式,正在引领网民从网民向公民转型,并必将促进网络公共领域的构建和完善。

当然,也不得不承认,由于网络媒体“把关人”的缺失、网民素质的良莠不齐以及数字鸿沟的存在,网络评论总体上还存在传播无序、言论质量不高、众声喧哗而难以达成共识等缺点,但这几乎也是网民争取更大言论自由、公民意识觉醒和公民社会成长的必然过程,决不能因此否定网络评论作为一种新的评论形态、一种新的社会现象、一种新的网络生活方式的进步意义。

参考文献:

[1][14] 丁法章.漫谈网络新闻评论[J].新闻大学.2008(4):92-94.

[2] 胡文雄. 网络新闻评论分析[J]. 当代传播,2005(5):103-104.

[3] 王振业,李舒. 新闻评论与电子媒介[M]. 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223.

[4] [9] [10] [11] 杨新敏. 网络新闻评论研究[M]. 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9: 3-4,38,67.

[5] 胡文龙. 中国新闻评论发展研究[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403.

[6] 范荣康. 新闻评论分类[J]. 新闻战线,1985(1).

[7] 马少华. 时评的历史与规范[J]. 新闻大学,2002(秋).

[8] 马少华,刘洪珍. 新闻评论案例教程[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

[12] 涂光晋,吴惠凡. 表达?交流?争论?整合――新媒体时代新闻评论的变化与反思[J]. 国际新闻界,2011(5):16.

[13] 殷俊,孟育耀. 新媒体言论的基本特征及传播转型[J]. 国际新闻界,2012(12):15-16.

社会现象评论篇2

作为新闻学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新闻评论的定义已经得到学界广泛的讨论,对它的认识也直接关乎评论实践的发展。不同的学者都会从自身研究角度出发,对新闻评论概念作出一个界定,然而随着评论实践发展派生出来的定义如此之多,令广大新闻学子和教研工作者们无所适从。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新闻评论的定义进行重新审视,厘清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便于今后新闻评论学习和教研空间的进一步拓展。

新闻评论定义外延之辨析

目前学术界对于新闻评论的定义出现了这样几种不同的表述,笔者现搜罗展示于其下

(1)“新闻为事实的客观记载,评论为基于事实而发表的意见。”①――林大椿

(2)“新闻评论是就当天或最近报道的新闻,或者虽未见诸报端但确有新闻意义的事实,所发表的具有政治倾向性的,以广大读者为对象的评论文章。”②

――范荣康

(3)“新闻评论,是媒体编辑部或作者对最新发生的有价值的新闻事件和有普遍意义的紧迫问题发议论、讲道理,有着鲜明针对性和引导性的一种新闻文体,是现代新闻传播工具经常采用的社论、评论、评论员文章、短评、编者按、专栏评论和述评等的总称,属于论说文的范畴。”③――丁法章

(4)“所谓新闻评论是传者借用大众传播工具或载体,对新近发生或发现的新闻事实、问题、现象直接表达自己意愿的一种有理性有思想有知识的论说形式。新闻评论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上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或文字,或声音,或音像结合,或图文并茂,在新闻传播中发挥着重要作用。”④――赵振宇

(5)“新闻评论是新闻体裁中重要的一类,它表达人们对新闻事件的判断、对由新闻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的思考。”⑤

――马少华

(6)“新闻评论,顾名思义是相关新闻的评述、议论。作为信息传播的一种方式,它是针对新闻报道中重要事实或社会现象及人们思想中的突出问题等,在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具有一定倾向的言论,是新闻传播媒体的各种言论的统称。”⑥

――薛中军

要想下定义,首先要找准它的属概念。从逻辑上讲,下定义就是要明确被定义概念的属概念(外延),同时揭示被定义概念与其同一属概念之下的种概念之间的差别,即种差(内涵)。因此学者们对新闻评论所下的定义,无非也就是从新闻评论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上来加以概括把握,引申得之的。根据观察,学者们对新闻评论概念的外延概括不外乎这样几种表述评论文章、论说文、论说形式、言论、新闻文体、新闻体裁。我们把它们分为两组1.评论文章、论说文、论说形式、言论;2.新闻文体、新闻体裁。然后逐组来进行分析。首先,第一组外延,根据考察我们可以发现,“评论文章”、“论说文”、“论说形式”、“言论”这些表述除了语词形式和语义范畴的一些差别外,实际语义是基本相同的,但是“论说形式”和“言论”的语义范畴明显大于“评论文章”和“论说文”。换言之,“评论文章”、“论说文”一定属于“论说形式”和“言论”,但“论说形式”、“言论”不一定都属于“评论文章”和“论说文”。胡乔木同志曾经指出“每篇文章都有它的结构,也就是形式。”⑦既然是评论“文章”、论说“文”,自然具有内在的文体结构。而“论说形式”和“言论”语义则比较宽泛,它们可以仅仅只是一些零星的观点碎片,不必言之成文。因此,从概念限定的精确性方面来考量,“评论文章”、“论说文”更适合于作为新闻评论概念的外延。

其次,再来分析第二组外延。“新闻文体”和“新闻体裁”仅仅只是所适用的语境不同,语义也是基本相通的。在中外新闻史上,学者专家们曾相继提出过各自对报纸的定义,其中大多关涉新闻评论。比如,1818年英国的《报纸法》就指出“报纸系指揭载公报新闻事件、注释及观察之纸片,因贩卖而印刷……”就把极富评论成分的“注释”与对事件的“观察”记载并列提出,初步表示了报纸两大基本文体样式的端倪。中国著名报业史专家戈公振为报纸所下的定义也很具代表性“报纸者,报告新闻,揭载评论,定期为公众而刊行者也。”⑧中国著名新闻学家甘惜分也表示“新闻是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⑨由此可见,新闻评论早就是学者们公认的一种新闻体裁。而“新闻体裁作为新闻内容的表达方式,也是新闻内容最常用的分类方式,它往往依据新闻内容的基本性质对新闻进行分类,有消息、新闻通讯、新闻特写、新闻专访、新闻分析评论等”。⑩通过以上对历史和概念的梳理可以得知,把新闻评论归属于一种特定的新闻体裁或新闻文体,不但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而且也符合当代新闻评论实践的发展,因而以新闻体裁或新闻文体来定义新闻评论概念的外延同样也是可行的。

再次,为了确保对新闻评论概念外延的精确限定,我们再来分析一下“评论文章”和“新闻体裁”之间的语义关系,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交叉包含关系,相交领地就是一切刊载在新闻媒体上的具有新闻价值的评论文章。因此,从新闻评论定义外延的层面上来考量,我们可以把那些不具备新闻文体特征的语录形式或碎片形式的言论意见拒之于新闻评论概念的门外。

新闻评论定义内涵之辨析

在这个限定的外延区域内,我们还能否对新闻评论概念的内涵做出更加精准的概括呢?为了便于具体分析,我们把学者们对新闻评论定义的内涵限定浓缩为这样几组关键词

第二组评论客体新闻事件、紧迫问题、社会现象、思想倾向

第三组表达形式阐述观点立场、发议论讲道理、判断思考

第四组性质特征政治倾向性、针对性、引导性

第五组传播载体现代新闻传播工具、大众传播工具

第六组服务对象广大读者、广大受众

对于第一组、第五组、第六组关键词,学者们的观点比较统一,从学者们各自所下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他们所达成的共识。但是在第四组关键词“政治倾向性”的揭示上,就可以听到来自学界的不同声音,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政治倾向性应该属于政论文的特点,现代的新闻评论不必都具有政治倾向性。而且,随着当今新闻评论日新月异的发展,许多专业评论基于从可读性方面考虑而自觉摒弃了政治性话语,如果我们再三强调以政治倾向性来统率新闻评论的话,就会画地为牢,扭曲新闻评论概念的本身,因此政治倾向性不应该成为拘囿现代新闻评论发展的枷锁。

分歧最大的当数第二组评论客体。范荣康、丁法章、赵振宇先生认为,新闻评论的对象包括新闻事件、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而马少华先生则认为新闻评论的对象是新闻事件。讨论至此,相关问题也就浮出水面。既然“一切刊载在新闻媒体上的具有新闻价值的评论文章”是成为“新闻评论”的一个要件,可以推导出,任何的“新闻评论”都必须刊载在媒体上,而且还须具有新闻价值。由此派生出来的问题是在长期的新闻评论业务实践中,那些刊载在媒体上的关于社会现象、社会问题、思想倾向的评论文章,究竟具不具有新闻价值?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重新回顾一下学术界对“新闻”定义的探讨。“新闻”定义在20世纪末经过新闻传播学者们的广泛探讨后,目前被学界一致认可的有三种说法,即“事实说”、“报道说”、“信息说”,它们分别对应着不同的语用学范畴。暨南大学新闻传播学者董天策经过分析后提出“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只有信息才是新闻的属概念,也只有信息概念才能整合‘事实说’和‘报道说’这两种相互对立的概念。”“完整的新闻定义应当是‘新闻是报道新近变动事实的信息’。”(11)如果以此认识基础来思考分析问题,那么“当前重大的社会现象、社会问题、思想倾向”都应该属于“新近变动事实信息”的范畴,或者说它们都是从“新近变动事实信息”的认识基础上推导或提炼出来的,因此也就天然地具备了新闻价值的某种要素,如时效性、重要性、显著性等,具备了新闻品格。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新闻评论客体当应包含“新闻事件”、“社会现象”、“思想倾向”、“社会问题”等这些包含有新闻价值的内容元素。

当然,学者们的观点产生分歧的还有第四组关键词,那就是“判断”是不是新闻评论的本质特征。我们知道,作为评论必须阐述观点、发议论讲道理、表达意见。但是,仅仅这几种表达形式还不能够揭示出新闻评论的本质规律。因为它们只是反映了论说文的一般规律,并没有揭示出新闻评论的特殊规律和特殊要求。任何一种显在的表达形式都对应着一种内在的思考路径,因而表达形式也是一个思考方式的问题。逻辑学告诉我们思考的一个最有效的向度就是认识,新闻评论的表达形式应该也是一个合乎理性、合乎逻辑的认识过程,因此我们也就可以从认识论的层面上来把握新闻评论的特殊规律。

在认识论的层面上,“判断”这种表达形式,是否揭示了新闻评论的本质特征呢?关于这一点,港台和大陆的不少学者都已经阐述得非常清楚,比如郭步陶先生在讲到新闻评论的性质时说“判断,‘这是评论最关于实践的作文重要的部分’。”(12)台湾《联合报》的主笔王民先生写的《新闻评论写作》第七章的标准就是“最重要的一课――判断。”他说“在大多数情况下,新闻评论所讨论的问题,不外是真或伪的问题,是或非的问题,善或恶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判断问题。”(13)另一位台湾新闻学者林大椿在《新闻评论学》中把新闻评论的性能分为五种,其中第三种即为判断性,他说“新闻评论对一切问题作评断,是一种最要紧的工作。”(14)中国人民大学新闻评论学者马少华也认为“新闻评论的基本功能就是对新闻进行认识,判断是新闻评论的核心价值。”(15)既然新闻评论不同于任何宽泛意义上的公民言说,那么它就必须符合一种“内在的文体自觉”,而“判断”正好是新闻评论文体表达形式上的一个特殊标志。

为了满足广大受众的认识需求,任何新闻评论都必须表达判断。对于那些评价具体新闻事件的评论,不但需要作者做出有力的价值判断,还需要作者做出及时的事实判断;而对于那些评价社会现象、思想倾向、社会问题等宽泛意义上的评论,如果不能做出事实判断,做出一定的价值判断是必要也是必须的,因而“判断”应该是新闻评论的立身之本。认准了这个基点,我们就可以把新闻评论和其他的边缘文体(如杂文)区分开来。新闻评论的结构遵循着严格的逻辑程序,有概念、有判断、有推理,有完整清晰的论证过程;而杂文的结构沿袭着形象思维的脉络,它不需要做出判断,也不需要完整清晰的论证过程。因此,在新闻评论定义内涵的层面上来考量,有无判断、有无内在论证结构则可以成为新闻评论和杂文等边缘文体的分水岭。

通过上述甄别分析,我们可以把在媒体上发表的这两种类型的评论文章纳入到新闻评论概念的范畴1.针对具体新闻事件表达判断的具有内在论证结构的评论文章(如新闻时评、新闻述评)。2.针对当前重大社会问题、社会现象和思想倾向表达判断的具有内在论证结构的评论文章(如社论、评论员文章、短评、编者按等)。

结语

根据各位学者的观点,结合本文的语义学分析,笔者认为可以把新闻评论的定义概括为新闻评论是媒体编辑部或作者对当前重要考试总结作文的新闻事实、社会现象、社会问题、思想倾向表达判断、阐述自己观点、立场,具有内在论证结构的一种新闻体裁。

注释

①③丁法章《新闻评论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②范荣康《新闻评论学》,人民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

④赵振宇《论新闻评论的根本特性》,《新闻大学》,2006(1)。

⑤马少华《新闻评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⑥⑦⑧薛中军《新编新闻评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⑨⑩甘惜分《新闻学大词典》,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1)董天策《新闻传播学论稿》,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1页。

(12)(13)(14)(15)马少华《时评的历史与规范》,《新闻大学》,2002(73)。

(作者为邵阳学院中文系新闻专业讲师,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03级新闻学硕士)

编校董方晓

社会现象评论篇3

近两年,我给《南方都市报》、《新京报》等报刊写专栏,写的是“历史评论”,主要借历史评论现实。这是一种“另类”的表述,谈的是历史,但聪明的读者一眼便能看出,文章针对的其实是现实中的社会现象。

采用这样的写法,好处主要在于可以规避众所周知的言论尺度问题。因为文章中用的是历史事例,绕开了现实,不是直接针对现实发言,有些人即使看了不高兴,但也不能对号入座,将文章中所说的事指为现实中的人和事。同时,在历史事例中,可以挖掘有价值的信息,总结历史现象,做深度的评论。

试举一例。去年4月13日的《南方都市报》曾刊载笔者的《中国的康乾盛世还不如英国中世纪》一文,次周的《南方周末》将之列为“一周高论”,评审者的“推荐理由”说“历史评论是一种颇值得玩味的文体,最引人入胜之处往往是以历史镜鉴现实。此类文章所引掌故新奇有趣,相对于一般的评论文章,更具‘观赏性’。不过,历史评论写作困难,考据不易……”

这段评议可谓知音之论。如其所言,历史评论不仅可以“以历史镜鉴现实”,而且具有“观赏性”。而写作的困难,在于与现实案例形神相近的历史事例并不好找,考据更是费时费力等等。当然,最难的还是发现历史和现实世相后面的规律,提炼出具有“镜鉴”价值的观点。

《中国的康乾盛世还不如英国中世纪》一文写作时,曾受到当时许多新闻的触发一类新闻与房地产业有关,如房地产公司的老总任志强等年薪高达七八百万元,而建筑工人却因拿不到七八百元钱的月工资且需以跳楼的极端方式来讨薪,两种现象相对比,实在让人愤慨!与之同时,新闻中不断出现普通民众在公安局、看守所非正常死亡的案例,比如陕西省丹凤县十九岁高中生徐梗荣被警方传唤,后猝死在公安局。上述诸多社会现象,应该如何看待和评论?它们之间有无内在联系?

我以为,这些现象反映的其实是同一个问题民众的权利贫困。不仅这几个事例可作如此观,绝大部分的公共事件也都反映了这个问题。民众的权利贫困,无疑是当代中国最大的问题,也是许多社会矛盾的根源所在。因此,文中提出,面对上述种种社会现象,“中国人应该反躬自省我们的‘文明’处在什么样的位置上?”并提出核心观点“只要普通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那就不能算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改革必须不断增进普通人的权利”。

过去的三十年,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其表现,就是将近10%的GDP增长速度,但同时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种种社会现象表明,中国民众还处在“权利贫困”的历史阶段。权利贫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权利的贫困,如民工低工资且需以跳楼的方式讨薪;二是人身权利的贫困,普通民众面对强权的肆意侵犯,缺少能够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途径和制度保障。

如果以普通民众的权利保障状况作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那么我们就有了另一种评判历史和现实的新角度。比如,十八世纪中国的经济总量估计就已经超过了当时所有西方国家的总和,但是从普通民众的权利来比较,无论是经济权利还是人身权利,十八世纪康乾“盛世”下的中国民众,并不比中世纪晚期的英国民众更有保障。这实际上说明,中国康乾“盛世”虽然经济总量庞大,物质文明似乎也比较高,但实际上社会文明程度并不高,其理由便是民众权利并不比英国中世纪更优越。如果这个理由成立,那么以史为鉴,当代中国的发展更应该从解决民生疾苦,增进民众的权利着手,全面提升社会的文明层次,而不是简单地强调GDP总量的提升及经济的增速。

中国的民众,从历史到现在,多数都是贫者、弱者,他们的生活缺乏尊严。而有尊严地活着,乃是人的天赋权利。有尊严地活着,就需要权利的保障;只有权利受到保障,才能免于贫乏,免于人身权利受侵害。然而,中国民众作为“沉默的大多数”,往往既不清楚自己的权利,更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因此,为他们争尊严、争权利,便是我等写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其实,我等本来就是他们中的一分子,为他们争尊严、争权利,也就是为自己争尊严、争权利。

作者漫像 / 杨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