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论文范文精选3篇(全文)

劳动关系论文篇1

一、旅游企业“四元并联动态”主体系统模型协同动力优势论证

1旅游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三元主体系统缺陷分析旅游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其主体不可能是一个,二元主体也是不可能存在的。下面讨论的是,四元主体缺少一个主体,对构建旅游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缺陷分析。为了对三元主体系统与四元主体系统的动力大小进行比较,下面通过建立一个政府、企业经营者、普通职工、工会等四维坐标系。企业经营者—政府—普通职工三元主体系统系图2中没有x—企业工会动力轴的三维坐标的情形。这种三元主体动力来源于政府的策动,企业经营者代表企业面对市场的需求拉动以及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普通职工对企业利益与自身利益的直接拉动和间接宣传的拉动,缺乏工会对发展旅游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支持,其动力大小可用VADOC表示(V表示体积,下同)。政府、企业经营者、普通职工与工会组成四元主体系统的动力大小可用VABCDO表示。从图中我们可以得出:VABCDO>VADOC,政府、企业经营者、普通职业主导的发展旅游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主体系统存在缺陷,其动力明显不足。其他情况,缺少四元主体的任何一元主体的情况与上面的分析相同。

2旅游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四元主体系统的动力及协同优势分析通过上文对旅游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岗前培训心得体会四元主体系统动力分析,我们可以将其动力大小用VABCDO表示。在四元主体系统中,通过政府策动力、工会支持力、企业发展拉动力以及民主推动力等共同作用,促进旅游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模式的形成与发展,其在四元主体协同作用下,推进旅游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发展的过程如下图3:

二、我国旅游企业中引起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原因分析

1政府方面因素(1)法律法规、协调机制等不完善201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旅游市场,但在执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部分旅行社为了避免触犯《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即使游客有要求,也不同意加入购物项目。同时,一些导游人员由于购物利润下滑,服务质量也明显降低。此外,虽然《劳动法》已经颁布了近20年,随后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也已实施六年有余,加上其他一些附加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实行,整体来说对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但其中有些违法责任规定不具体,使实际执行的可操作性差,加上执法机关执法力度不够大等问题,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产生了很大阻力。(2)认识上的偏差,使地方政府向资本方倾斜改革开放以后,政府对企业劳动关系从直接包揽转向了间接调控和引导,因此总体上政府对企业劳动关系的干预极速下滑。但近年来,随着企业劳动关系矛盾和冲突的增加,政府又通过立法和执法等手段来推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1]。可是,很多地方政府官员对和谐劳动关系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地方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抓发展,对一些劳动关系矛盾和冲突若干预太多,则会影响地方的经济效益,于是听之任之,不大闹不关注。同时,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力量薄弱,并不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使劳资问题解决的效率很低[2]。此外,还有一些地方官员由于与一些企业有过公或者私的合作,为了谋求共同的利益,不仅庇护资方的不良行为,在协调劳动关系时失去公正,有的还间接迫使劳动者放弃维权,更有甚者竟成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帮凶。(3)政府缺乏对社会力量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现代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人们的信息沟通变得更方便快捷。网络舆论的力量已在近年的大事件中得到了有效反映,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施压,不仅能有效地促进市场化竞争,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体系,还能深化旅游企业的改革,规范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对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3]。然而,许多地方政府尚未认识到社会力量的能力以及对于弥补其工作缺陷的重要功能,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旅游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事件更是罕见。

2旅游企业(企业经营者)方面的原因(1)旅游企业的特殊性难以留住人才受旅游业态的影响,旅游企业的人力资源呈现出特殊性。首先,由于服务行业属性的限制,对员工的形象要求较高,且由于其接触的顾客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需要有较好的接纳新思想的能力,这就使得旅游企业员工大体偏年轻化。其次,由于一些旅游资源具有季节性,加上旅游者的旅游时间受到假期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旅游企业对员工的需求量也具有季节性。《旅游法》颁布之前,许多旅游从业人员的收入大部分来自于旅游购物,淡季时从业人员收入会明显降低,这就从某种程度上造成了旅游企业员工流动率比较高。再次,在旅游旺季,旅游者人数显著增加,各旅游企业的业务量增加,员工的工作时间明显增长,有些旅游饭店、旅游酒店更是应游客需求进行24小时营业。此外,由于旅游行业的这一系列特点,高素质人才往往不愿意留在旅游企业中,旅游企业也很难从已有的员工中培养出一批具有实际经验的高素质人才。(2)员工的基本薪酬保障不足,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根据国家旅游局统计,目前中小旅游企业的数量比重占总数的90%以上。而相对于大型旅游企业来说,中小旅游企业通常没有系统的薪酬体系。有些小型旅游企业的薪酬就是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而其绩效工资大部分都来自于游客的团队消费。有些企业不但基本没有福利,甚至连基本的社会保险也没有购买。这使得员工在企业既得不到安全感,也得不到归属感。

3旅游企业工会方面因素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扩展,工会的外部环境、对象也变得日益多元和复杂,这样也给工会的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机遇和挑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工会也暴露出来了一些问题。这也是目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期所不可避免的。我国企业工会在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对于工会的定位目前还相对模糊,在实践中对于工会的独立性的认识不足,工会的职工代表性还比较欠缺。这三大原因影响了工会在具体实践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1)工会的定位模糊在计划经济的时代,工会的工作往往仅在于对职工进行慰问、向职工发放福利、组织职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这些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特点所决定的。一方面,由于物资匮乏、文化娱乐生活枯燥的时代,工会从事这些工作能让职工对于工会产生好感,方便工会建立自己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工会开展这些活动也能够提高职工群众的劳动积极性。但是在市场经济中,还坚持这样的定位是不够的,因为职工、企业和国家都有着各自独有的利益,三方分别是各自的利益主体,三者之间的利益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工会仍然坚持只发放福利、组织活动,便不能代表着员工的利益,也不能直接促进国家利益。工会对自身的定位缺乏认识,使得其也认识不到职工群众所具有的独立利益群体的地位,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工会即使发放再多的福利、组织再多的活动,也会使得职工群众对其失去信任,使得工会丧失群众基础。工会这样的福利化、娱乐化的蜕变使得工会都不能了解到员工真正的权力所在,只是通过娱乐活动只能起到隔靴搔痒的作用。工会定位的不明确使得工会不能完全触及到员工群众根本的利益当中,在工会不能代表员工利益的时候,工会的基本职能便丧失了。(2)企业工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够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工会在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工会职能作用不够;二是服务职工帮扶维权的工会职能作用不够;三是强化科学有效构建和谐的工会职能作用不够。在这三个方面,旅游企业工会,需要在新时期去探索。4企业普通职工方面因素企业普通职工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职工代表缺乏深入了解企业员工的实际情况,参与企业代表大会的会议上,不能很好地协调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的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二是一般企业职工(非职工代表)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够,他们更多的是关心员工的利益,对企业的利益考虑不足,有时甚至是表现为一种员工沉默。

三、旅游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构建旅游企业的和谐劳动关系是政府、旅游企业、工会及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这就需要各方力量的相互配合。本文从政府和旅游企业、普通职工、工会等四个方面(即四元主体)分析构建旅游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应该注重的一些方面,旨在为旅游企业的生态化发展提供借鉴。

1政府重视(1)增强政府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和动力政府作为旅游发展的主导力量,首先应完善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法律法规,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由于现今集体劳动争议较多且难以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得以解决,因此政府在完善个人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的同时,应加大集体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的构建力度[4]。此外,还应创新旅游企业的收入分配机制,积极完善就业政策,减轻企业的税费负担,完善旅游企业的服务体系等。其次,政府应加强执法和劳动保障监察,建立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机制,并按照相关条例严格执行。同时,政府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运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进行网络化管理,提高旅游企业经营的透明度,并通过社会舆论促使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合法规范,增强旅游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还可建立旅游行会与协会,实现旅游业内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5]。再次,为了解决地方政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时常出现的执法缺位和错位现象,政府应研究出一套科学的疏导手段,解决地方政府官员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时认识错位、经验缺乏、执法不给力等问题。此外,政府还应探索旅游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政府、企业、工会三方机制的有效途径,构建新型集体协商制度。(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旅游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能力和动力地方政府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主动关注旅游企业的信息,对其进行监督,这有利于推动旅游企业履行保障和改善劳动者权益的社会责任。地方政府应引导旅游企业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正确认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地方政府应鼓励劳动者提高素质,自觉学法、知法、用法,诚实劳动,理性维权。通过提炼出劳动者经常遇到并且最为需要的一些情形指引,利用突出重点的方式,让劳动者不会将原本有利于其维护自身权益的学习流于形式,让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各种宣传、学习起到应有的作用。

2旅游企业(企业经营者)方面(1)倡导企业文化,坚持改革创新企业文化一般包括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三个层面的内容。企业精神文化主要包括经营哲学、企业精神、企业目标、企业风气、企业道德等精神层面的内容。企业行为文化主要规定了企业员工在企业当中应该遵循的行动准则,包括工作制度、责任制度、特殊制度等。企业物质文化是指企业通过企业外观、产品、设施、设备等可视的客观实体表达和折射出来的文化特点和内涵[6]。因此,要倡导旅游企业的企业文化,应从这几个方面入手。①企业精神文化层面旅游企业要将生态文明的思想理念融入企业文化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利用各种文化活动,通过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的方式,联系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感情。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领导者的经营哲学通常对企业的效益起着重要作用。因此,通过各种教育培训、研讨会、仪式、“故事”或“传说”的形式,将领导者的经营哲学、企业精神、企业目标等企业精神文化层面的内容同员工的奋斗目标相统一,使企业成为一个能够不断适应环境的变化,并且具有持续变革能力的生态化的学习型组织。②企业行为文化层面旅游企业应规定一套员工在工作时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将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对内的组织制度、管理规范、职员教育、行为规范、福利制度以及对外的市场调查、产品开发、社会公益文化活动、公共关系、营销活动等方式中,并建立一套完整的旅游企业道德准则和有效的奖惩机制。将这些制度、规范应用到员工的工作、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可促使生态文明的彻底落实。③企业物质文化层面一般来说,企业物质文化是通过企业形象识别系统中的视觉识别(Ⅵ)呈现出来的。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视觉识别设计中,在企业名称、企业标志、标准字、标准色、象征图案、宣传口语、市场行销报告书等基本要素系统中体现生态化含义,还需在办公事务用品、生产设备、建筑环境、产品包装、广告媒体、交通工具、衣着制服、旗帜、招牌、标识牌、橱窗、陈列展示等应用系统中展示旅游企业的生态文明理念,通过这些形式将旅游企业的理念传递给社会公众,使他们更为系统地了解到企业的信息,不仅有助于树立旅游企业的良好形象,也能给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2)加强民主建设,维护员工利益首先,旅游企业应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确保合同签订率达到百分之百,还应依法履行参保义务,明确员工购买五险一金的标准,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其次,要增强员工对旅游企业的归属感,应重视企业的民主化管理。旅游企业应建立企业民主管理体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增强员工的主人翁精神。再次,旅游企业应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工会作为劳动者行使结社权的产物以及集体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7]。(3)进行人本管理,提高员工生活品质构建旅游企业的和谐劳动关系,还应深入到员工的生活中,做好后勤服务,以提高员工的生活品质,从而向外界展示其积极的精神面貌。具体措施有很多,比如推行“夫妻房”的建设,改善员工生活条件;积极举办企业文化节,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等等。

3旅游企业工会方面旅游企业工会,作为基层企业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广大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稳定和谐的重要力量。新时期要继承和发扬工会的优良传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创新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优势,加强工会职能,提高工会效能,促进企业科学、和谐发展。(1)强化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工会职能作用强化旅游企业工会的职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谋划方略。新时期大庆油田基层企业工会,要围绕旅游企业的战略任务,结合基层企业实际,谋划创新工作思路发展理念。努力建设学习型工会、创新型工会、务实型工会、廉洁型工会。二是继承企业优良传统,引导职工把“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企业战略任务。三是加强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工会智囊、参谋作用。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劳动关系,只有让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才能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和增强工作的活力。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会体会到单位尊重自己、承认自己,从而与单位建立起密切的关系,达到增强凝聚力的目的。这不仅有利于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还有利于监督和制止单位的违法行为,防止单位出现不正之风。这是企业工会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企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迫切需要人才智力支持。企业工会要充分发挥群众基础广泛深厚的优势,运用职代会或其他有效方式,组织职工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四是参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工会作为宣传文化教育阵地,对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打造学习型、创新型企业,培养知识型员工,全面提升员工素质,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企业科学管理,即是企业工会的职责,又是企业工会的一大优势。企业工会要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出发,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软实力。以文化力促进生产力,以软实力提升企业竞争力。(2)强化服务职工帮扶维权的工会职能作用强化服务职工帮扶维权的工会职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维权机制。要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事务公开制度、平等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积极参与企业重大改革方案和录用劳动用工等重大决策的研究制定,把职工的合理意愿和要求,体现在有关职工权益的决策之中,从源头上根本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根据社会利益和经济关系的发展变化,不断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矛盾预警机制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制度。进一步拓宽和疏通参与渠道,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工作中发挥政策参与、协调立场、调解矛盾、指导服务的作用,切实依法维护好职工经济、政治、文化、生命健康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帮扶弱势群体、困难职工是体现党的温暖、工会工作人性化、亲情化的具体体现,是企业工会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首先,监督和落实好针对困难职工群体的各项基本保障政策;其次,从工会自身出发,科学配置和使用工会现有的帮扶资源;再次,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建立完善帮扶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服务职工的职能作用。(3)强化科学有效构建和谐的工会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发挥职能,提高效能,关键在于加强工会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工会干部要加强学习,努力实践,勇于创新。用科学的思维谋划工作,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推进工会工作提档次,上水平。工会干部要增强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努力为群众排难解忧。认真贯彻《工会法》,公平正义,依法维权。努力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文化阵地优势,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吸引和凝聚职工,寓教于乐,引导帮助职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发挥工会维护稳定和谐的“减压阀”、“稳定器”作用,切实把企业工会办成职工之家。

4企业普通职工(1)打破职工沉默,参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职工沉默,表面是企业职工方面的因素,实质是企业民主管理不够。为此,企业应丰富企业民主管理的内涵,通过职工民主管理,在组织中树立民主价值观和民主理念,有利于缩减权力距离进而减少职工沉默。民主观把民主当成一项崇高的原则,如自由、平等、最高的善、多数人统治等。职工与管理者是平等的,员工自我实现的价值在于创造而不在于权力,在于工作而不在于等级。正如托克维尔指出的:“人世间没有一个权威因其本身值得尊重或因其拥有的权力不可侵犯,而使我愿意承认他可以任意行动而不受监督,可随便发号施令而无人抵制。”(2)职工代表应平衡协调企业与企业职工的利益职工代表应加强学习,积极了解企业的发展战略与企业职工的利益关系,深入调查研究,一方面向企业经营者反映企业职工的利益需求,另一方面要向职工宣传企业的发展战略,做好企业与职工的沟通桥梁。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并不意味着没有矛盾,而在于各种矛盾显现苗头时就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职工代表应随时随地保持沟通交流渠道的畅通无阻。通过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等企业和谐“减压阀”的设置,及时有效地排解职工心中的郁结,从而达到化解矛盾、消除误解和统一意志的目的,使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能够和谐统一起来。

作者:黄明元林松美子单位:湘潭大学旅游管理学院

劳动关系论文篇2

虽然方晓茹从这个开始就一直未与木制品加工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协议,但整个生产过程是由厂方提供生产所需的材料、机器等,方晓茹利用这些生产资料进行锯板木料的深加工生产方面的工作。2008年10月6日,李明启作为木制厂的法定人为方晓茹保了险,该险名称是“人寿鸿福卡A”,险别是意外险,时间是一年。保单上写明方晓茹是受雇于李明启,两者是被雇佣与雇佣的关系。2009年3月22日下午,正在工作的方晓茹左眼遭遇木块飞过击伤,方晓茹因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是由厂方支付的。

2010年1月,方晓茹向江西省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要求江西省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工伤认定。李明君作为厂方代表人对江西省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予以了签收。2010年3月22日“,饶劳伤认字[2010]6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将方晓茹的此次意外伤害认定为工伤。对此认定,该木制品厂并没有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异议。基于此《工伤认定决定书》、还有她收到的木制品厂发给她的鸿福卡和“三八节”礼品——纪念衣服一套,方晓茹向向婺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其与木制品厂是劳动关系。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作出“上饶市劳资仲裁字(2010)7号”裁决,其内容是双方是事实劳动关系。2011年1月4日,木制品厂代表人李明启向当地管辖法院提交了上诉状,诉讼请求是确认方晓茹和木制品厂是承揽合同关系,而非事实劳动关系。一审判决的内容是方晓茹与厂方非承揽合同关系,而是事实劳动关系。原告木制品厂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法院经审理查明认定一审判决中的已查明事实,做出方晓茹和厂方是事实劳动关系,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的判决。本案审理过程争议的焦点问题就是已经实际发生存在的法律事实在相应书面合同没有签订的情形下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什么?本人认为承揽合同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的构成特征有很大不同,审判实践中也有体现。第一种意见在遵循劳动合同法原则和原理的情形下对这两者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做了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承揽关系定义不同,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也截然不同。承揽关系包含的内容是承揽人依靠自身拥有的劳力、设备、技术,在定作人的要求下行为,做出劳动成果并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劳动成果后就支付给承揽人约定的报酬。整个过程中定作人和承揽人就形成了一定的法律关系。这个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完成工作。标的是劳动成果,不是整个工作过程。劳动关系的含义是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组成成员。两者通过劳动合同确定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劳动者通过付出劳动来获取用人单位的报酬,也包括用人单位将劳动力的劳动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工作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劳动力是明显从属于用人单位,这在本质上是一种典型的人身关系。结合本案,方晓茹在工厂的管理下与其工作的木制品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这个过程中,方晓茹获得工厂给予的劳动报酬,工厂获得利润收益。显然,这里面的法律关系不是承揽关系。本案已经查明:方晓茹与厂方均不欠缺建立劳动关系必须具备的相应主体资格。尽管方晓茹与厂方自始不存在书面劳动协议,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方晓茹受以李先生为代表人的木制品厂管理。木制品厂给方晓茹安排的工作任务就是完成厂方木制品业务组成相关部分的工作。方晓茹就是通过完成木制品厂安排的这份工作来获得报酬;在此期间,木制品厂主动为其上了意外伤害保险。单据上明确写明受益人与投保人关系是“工作人员”与“雇主”的关系。厂方在三八妇女节时也给方晓茹发了纪念性衣服;方晓茹在工作过程中因左眼受伤所花费的医疗费也是由厂方全额支付;厂方对方晓茹申请由受理机构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也没有提出异议。这些事实都是劳动关系的组成要素,足以证明木制品厂与方晓茹是劳动关系,方晓茹的“劳动力”与厂方木制品业务所需的“生产资料”进行了结合,是“事实劳动关系”。这与承揽关系的利用自身的劳力、材料、技术、设备完成并交付劳动成果而获取报酬的方式有显著区别。此案件中,木制品厂的抗辩理由是其没有与方晓茹订立书面劳动协议,仲裁时方晓茹也未拿出证据证明其与木制品厂建立了劳动关系。法律对涉及这方面的内容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方晓茹的说法,其在4、5年前就到了这个木制品厂工作,厂方的说法是2008年方晓茹陆续在本厂从事承揽加工。按照2008年的时间进行推算,到方晓茹遭遇了工伤,厂方支付医疗费,一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方晓茹与厂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协议,过错不在方晓茹,是木制品厂没有行使该负的管理职责。法律明确规定,从用工开始之日,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从用工开始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用工开始后满一年的时间,用人单位都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所以,劳动关系的实际存在与否不仅仅取决于书面劳动协议的订立与否,一旦劳动关系争议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因人为、故意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未有效订立并不能完全抗辩事实劳动关系的实际客观存在。

作者刘彦博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关系论文篇3

1结果

1.1山东省公立医院工会组织状况在有效填写的134份问卷中,对工会问题回答有效的有128份,其中有85位劳动者所在的医院设有工会组织,比例为63.43%;有19位劳动者所在的医院没有设立工会组织,比例为14.18%;还有24位劳动者不知道自己的单位是否有工会组织,比例为17.91%。在85位知道自己单位设有工会组织的劳动者中,有51位参加了工会,比例为60.00%;有23位没有参加工会,比例为14.18%。在工会的组建和运作状况方面,有29.41%的劳动者认为工会经费来源及使用过程受到单位的控制和影响;只有16.47%的劳动者认为工会自行运作,独立性很强。而在工会对职工利益决策的参与程度方面,有29.41%的劳动者认为参与程度非常低;只有5.88%的劳动者认为参与程度非常高并且形成制度。总体而言,有63.54%的劳动者认为自己所在的单位工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问题,比如不公平,只保障正式在编职工权益,执行不力,不能真正代表员工利益,只维护单位利益,工会组织形同虚设。

1.2山东省公立医院劳动者薪资状况在有效填写的134份调查问卷中,有63份问卷认为和自己所在医院同岗位的职工相比,自己的工资状况并不公平,比例为47.01%,有34份问卷表示与其他单位相同岗位职工的工资水平相比,自己的工资水平比较低,比例为25.37%。在与同岗位的正式在编职工相比,有62份问卷表示自己的薪资结构不合理,同工不同酬,比例为46.27%;有38份问卷表示自己福利待遇水平不一致,保障不完善,比例为28.36%。数据说明,山东省公立医院在职工薪资方面的做法尚不能很好地满足劳动者的要求,劳动者在自己薪资水平方面的不满之处要远远大于其他方面。

1.3山东省公立医院劳动者职业发展状况在有效填写的134份问卷之中,有40份文件表示在职业发展方面,医院制定了不平等的绩效考核标准,比例为29.85%;有33份问卷表示自己工作很卖力,但是职位或职称很难晋升,比例为24.63%;有31份问卷表示医院在自己的职业发展方面没有问题,比例为23.13%。表明山东省部分公立医院在对本单位职工职业发展方面的工作尚存在不足。

1.4山东省公立医院劳动者社会保险状况在收回的有效问卷中,有95份问卷表示医院能为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比例为70.90%。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五大险种中比例最大的为医疗保险,为94.74%;其次为养老保险,比例为90.53%;而单位补充保障比例仅为7.37%。医院虽能为本单位的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但是46.32%的问卷表示单位不能提供与同职位的正式在编职工相同标准的社会保障水平,且33.58%的问卷表示医院为自己提供的工资及相关保障不能保证家庭的基本生活。数据表明,大部分医院虽然能按照法律的规定为其职工提供社会保障,但是具体的保障内容、保障水平和保障结果并不能使劳动者满意。医院在此方面的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考验。

2讨论

通过数据,可以看到,山东省公立医院劳动关系存在的不和谐状况有: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福利权、受培训权等受到损害,医院的工会组织组建、运作不畅,医院职工薪资满意度不高,医院对劳动者的保障不尽如人意等。这些不和谐的现象在目前的转型时期产生了很多的现实效应:劳动者与公立医院的地位失衡;收入差距拉大,劳动者不能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公立医院漠视劳动者安全健康、职业发展等合法权益;劳动争议持续上升等。

3建议

3.1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全覆盖,源头上保障劳动者各项权益继续深入实施《劳动合同法》,以未建立劳动合同的公立医院和劳动者为重点,出台具体的处罚制度,如医院行政领导问责制度、院方经济处罚制度等,切实督促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实现山东省公立医院劳动合同的全覆盖,从源头上保障劳动关系有据可依。制定出台操作性、针对性强的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公立医院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公立医院的用工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要宣传好公立医院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小学生三年级日记高公立医院和劳动者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和谐的氛围[1]。

3.2强化公立医院工会职能发挥,保障劳动关系协调良性运行为规范公立医院用工行为,政府可联合工会组织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全省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行对公立医院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为完善职工收入分配制度,严格执行并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工会应积极推动集体协商,督促公立医院普遍建立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为加强劳动关系矛盾调处,医院工会可积极参与公立医院劳动关系矛盾预警监测、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尽力将内部争议化解在摇篮中,同时推进医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程序的相互衔接,强化医院劳动争议案件基层调解、裁前调解、诉前调解。

3.3推进公立医院和谐文化建设,增强劳动者的医院认同感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公立医院间存在一些非正式的、未明确表示的相互期望,这些期望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双方之间相互的态度和行动,这就是医院文化。医院文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在于塑造共同的价值观,在社会转型和医改的新时期,公立医院劳动关系的改革可以借鉴企业文化的原理与做法,从而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形成一种“心理契约”[2]。具体来说,医院需增加文娱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文艺晚会、座谈会、运动会等形式,增强医务劳动者的和谐情绪,提高医务劳动者的凝聚力,使其自身与单位系于一体,最终提高公立医院凝聚力、促进公立医院劳动关系和谐化。

3.4推动医院增加职工保险保障投入,提高劳动者职业满意度公立医院和劳动者作为劳动关系的双方,尽管有各自的职责与权益,但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实现医院和谐发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公立医院的领导层要真正实践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在改善劳动者权益方面不断实现新突破,要切实关爱劳动者,关注劳动者成长,让劳动者切实感受到作为医务工作者的荣耀[3]。为充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权益,公立医院需建立并完善职工保障项目经费投入制度,并明确年度增长制度,切实榜样5内容观后感帮助职工实现各类保险保障,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公立医院,可试点建立劳动者补充社会保障制度,对劳动者权益实行全面保障。总之,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在公立医院如火如荼的改革中,和谐的劳动关系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广泛调动公立医院和劳动者两个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医院与职工和谐相处,平等共赢,形成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制环境、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构建劳动关系工作提高到新水平[4]。这样才能使我省公立医院保持健康而持续的发展势头,从而更好的造福公众,提高民众健康水平。

作者:朱宏晋单位:潍坊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