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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全民阅读 http://www.jiayuanhq.com 2024-01-10 16: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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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集锦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写一份读后感,

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

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中国,一个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乡土文化。

这种文化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渗入了每个人的毛孔,融于血脉中。

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

中国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处世之道:办事爱讲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

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作用,

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

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

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

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

天人合一等。

可是,乡土文化就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只是它与现代化不能很好地兼容罢了。

例如,

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

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但在当下,

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

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

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

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难以动摇的社会观念,大概就是我们保留下来的乡土性的体现吧。

全书仅仅六万字,

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只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着鲜活的实例,

对现象进行剖析。读完后,

读者会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妙不可言。

费孝通虽然是在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最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著作中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是当时农村社会的一个缩影。

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中国农村变迁之前的样貌。

本书一共十四篇,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利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深度剖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首先是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正如费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个“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其二,不流动性。其三,

熟人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村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十分缓慢的社会,

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的安稳生活,

以至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的社会,这才是“乡土社会”“乡土”的原因。

接下来是文字下乡,“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社会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

文字才能下乡。”费先生说,文字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

存在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间隔,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相处之间有着自己的“行话”,

有着“无言胜似有言”的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体现了乡土社会的本质,乡下人是没有文字需要的。

在差序格局中,作者把当时的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

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

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

而西方的就是权力问题,

作者说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个差序,也就是伦。

后面作者还讲到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在乡土中国中,长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能是唯命是从。

最后作者讲到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随着社会变迁的快速发展而增加,

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断记录历史的进程,

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不了解,

《乡土中国》帮助我对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

初读《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只对先生所提观点一百个不赞同。

先生在两篇文章中分别从“时间阻隔”和“空间阻隔”两个角度论述了乡土社会背景下的中国农村没有推行“文字下乡”的需要,原因是在“面对面的社群”中无需文字就可以很好的交流和生活,文字的使用不但无意义更有可能画蛇添足。先生的论据是在以土地为生存基础的中国农村,

人们的生活是相对固定和封闭的,经验和文化的传承完全可以通过“口口相传”实现。看到这些,我心中却有无数个反驳的理由。我虽不赞同“万般皆下品,

惟有读书高”,但仍然相信“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识字读书是帮助人们脑洞大开的重要途径。只因封闭无需识字其结果岂不是更加封闭。

思来想去,

感觉唯一能让我尚且接收书中观点的理由就是“时代不同,观念不同”。而先生在书中的观点也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探索性开拓。正如在年图书重刊时先生所言,

“这本书最初出版之后,一搁已有三十七年。。。。。。。我愿意把这不成熟的果实贡献给新的一代年轻人。”

然而,作为一部社会学著作,

我认为《乡土中国》必有它的独特价值。所以再读,

而细读之后确实让我眼前一亮,不得不感叹先生思想的前瞻性和观点的独特性。

诚然,

在当代社会,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文字和文化学习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中国,

文化学习是农村提高生产力的必由之路。然而,在年代末期的。中国,

在那时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背景下,农村文化普及或许真的没有土壤。所以,

正如先生提出的结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而现在中国社会“基层变化”也正为“文字下乡”提供了条件,

使“文字下乡”成为了必须。

而先生在年前提出如此观点真的是太有前瞻性。

先生的另一个观点是“。。。。。。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

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这个观点的明智在于它提倡的是“因地制宜”和“因材施教”。真正考虑到受众特点的教学才能使学习发挥最大的作用,

而不只是局限于形式化的学习。

由此推广到我们的对外汉语教学,考虑到不同国家学习者的不同特点的教学才是真正科学的教学。

也许这就是汉语教学进一步国别化细化的需要。推而广之,对于我们自身的学习也是如此,真正适合我们、可以提高我们自身能力的学习才是有意义的,而不是为了学习学习。

我们是不是经常给一些国家或是民族贴上标签?比如战斗民族俄罗斯、开挂民族印度。而当谈到我们自己的标签时,

知乎上的一个答案很有趣。我们天生爱种菜。我们的外交官在非洲大使馆种菜,维和部队自己种菜,中国小区的周边空地也常常变为菜地。

正是看到这个答案,深感认同,我才开始阅读《乡土中国》。

费孝通老先生所作的《乡土中国》是人文社科经典之一。

对当今中国社会、人际关系、人文有很重要的启示价值。

一、为了生存而追求稳定:传统社会中,中国人耕地劳作,靠地吃饭,安土重迁。

所以我们抗拒流动性而追求稳定性,在我们找工作,找对象时,长辈们是不是对我们说的都有稳定性呢?

二、稳定造就熟人社会:在我们拜访亲戚,邻居的时候,敲门。主人问:“谁啊?”经常听到这样的答案:“我。

”熟人社会里,

我们可以让对方用声音判断我是谁。

三、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差异格局:我们在介绍一个人时会说他是我朋友、我同学,强调这个人与我们的关系。这种关系用费先生的比喻来说,

一个人是水波圈的中心,

其他人根据和这个人的亲疏程度分别分布在一层一层圈的不同圈层上。根据势力的强弱,这个圈可伸缩自如。

比如在《红楼梦》中的贾家大院宏盛时能有关系的亲戚都攀关系。而当后来衰败时。只剩下几个人,所以中国人常说,世态炎凉。

四、礼崩乐坏,

无所适从

在这样的熟人关系里,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传统来维持的。人们之间的行为准则,是上几辈所留下来的,你不用去思考为什么,

只需照做就是了,这就是传统。而在现今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是无法维持的。所以出现了很多礼崩乐坏的现象。

其实这说明有些传统的确不适合当今社会。

我们每个人都有农耕社会的文化基因,同时又接受了现代教育,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人们之间的观念差异很大。

我们和社会一样矛盾。

五、两性关系

“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

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一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

恋爱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是生命意义的创造。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

”这是费老先生对两性关系的一种畅想,但他也知道,

在传统社会中,这种关系是不可能存在的。传统社会更提倡两性关系是一种被安排的、不必发生激烈情感的关系。

即是“包办婚姻”。

这些都让我对传统社会有了很深刻的了解,在我的脑中形成了目前中国人很多行为的原因,

很有时代价值和借鉴意义。

《乡土中国》的主要内容来源于费孝通世纪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这本薄书显然谈不上是鸿篇巨作,

只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阐述观点。

感觉当时多岁的费孝通无论在思路观点,还是研究学问本身,已经相当成熟。这本书直到现在来看,

依然感觉很有道理。

费孝通在序言里讲到,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从全书整体来看,

乡土中国不只是说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乡土中国》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

熟的关系是不能谈钱的,所以走很远也要去集市这么个环境下去交易,或者让外来人当商业媒介。没有血缘(换成其他“缘”也类似)关系,外来人很难融入乡土环境。

乡土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孤立隔膜,本质上却一点不孤独,相比之下城市的人际关系,

形态上倒是很紧密,本质上却是异常孤独的。法律、道德约束人,

在中国最能约束人的非“礼教”莫属,能量要强大百倍。

倒是有一点,原来男女不讲爱,

不讲私情,

讲的是三纲五常,忠孝义悌,君臣父子的纪律,追求的是有利于家庭团结的效率,好打造事业共同体,

夫妻间关系淡漠是常规。如今受西方观点影响较多,开化不少,男男女女的,好关系既是伙伴,

也讲情爱,

一年中情人节也得一中一洋两个。

。还有一点,原来的家族概念淡了,

大型家族也越来越少,有些形式上还有,但长老的乏力,只是年龄大但发挥不出族长的权威功能。但那些还能保持家族规格的,

家族及其家族成员的事业就能绵延与成就。随了西方观点的夫妻小家庭成了当前社会的主角,尤其在城市中。

书是分节点分析,便于理解便于阅读,

十四个节点合起来,又是个完整的社会脉络。乡土中国换个说法其实就是传统中国,

是我们今天这个中国的逻辑前提。中国的社会脉络,长久以来都是如此的`,

感觉长久以后大概也还会是这样的。

当然,伴随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显然感到乡土中国的变化,可是,

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中国只是四季的转化,而不是时代的变更。

所以本书的参考意义应该会是极其长久的。

读此书,再联系生活的实际,便能理解许多世道、许多相处的章法。几千来来,文化未曾断过,

也还将绵延下去。大家都是不能置身事外,而得感同身受的观世、处世。

《乡土中国》一书包含篇文章,

是作者在广泛调查研究后所得成果,

读起来并不晦涩难懂,篇文章各自独立,又相互衔接。作者运用功能主义学说,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

社会影响深远。

我们经常说中国是个乡土中国、人情社会。何谓乡土中国,正如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中写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

乡土中国,

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

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

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中国人的信用在乡土社会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乡土中国,

人们之间并不会有书面的契约约束彼此。正如《乡土中国》一书中称:“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当社会发展到乡土性与现代性相互交融时(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中国虽然已经在进行现代化建设,

但中国人本身仍然没有完全摆脱他的乡土性),

中国人本身骨子里的乡土性(这里指的时彼此因为熟悉和信任而带有的可靠性)决定在交易过程中,因为信任对方进行交易,

矛盾因此出现。比如合伙纠纷,双方基于信任进行合作,又基于信任管理松散,来往账目不清,

债权债务不清,

待到散伙或其他债权人要求归还债务时,为了各自的利益彼此指责。

又比如借款纠纷中,在已经归还借款时,不好意思让交易一方出具收条,

或者对方说现在借条没有带来,之后会销毁等等话时,会基于对对方的`信任而认可对方的所为,当不诚信的事情出现时,却因口说无凭,

难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说到这里,

我想比较一下中西方法律文化的背景。《墨子。尚同》认为法律是为了平息人类的争端而产生的。《慎子》认为法律“非从天下,非从地出,

发自人间,合乎人心而已”,从此处,不难看出中国法律从那时起,

就不认为法律是神圣的,不是源于自然的力量,

只是统治阶级统治社会,

控制人民的工具。相反,

我们反观西方法律产生的背景,西塞罗在《论法律》“法律不是由人的才能想出来的,也不是什么人民的决议…法律由神明赋予人类…”“法的始端应导源于法律,因为法律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土的智慧和理性,

是合法和不合法的尺度。”法律是神的旨意,

只有遵从法律,才符合神的旨意。这种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比较可见,在中国不可能强调“法律如不被信仰,

将形同虚设”。

因为,中国的法律从古自今就没有被信仰过,他的存在更多的是调停纠纷,维护统治的机器。

这是作品的整个讨论,

前者为“书”的印象是,

有很多故事,有情节。

今天是这本书的纸张类型的第一次接触,在这个陌生的推理,实在太难看了。

它的每一个字可以理解,因此,只有最冷静的思考在里面平静的时间阅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一本书只读一次收获不够的,

有重读的前几章,发现一个框架,还可以与作者的写作整本书的意图分析相结合,

要表达的意思这句话的,因此,

对于现在的小学,我也只能算做在书说话的一切。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生活是否有作用研究本就已经很难论说,但作者可以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一个孩子形成对比分析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

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的人因为一些无知受到人们嘲笑,

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很多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以及他们,

但说彼此“愈”确实存在没有企业根据。城里孩子学习学得好成绩高,

但捕蚱蜢不如乡下教育孩子,

这都是一种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科技知识都是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教师要想实现文字下乡,

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就要不断加快经济转型,

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立足之本的讨论,或从实际出发,中国是一个“原生”的国家,一个憨厚,

用黄土样的国家性质的成分。中国人自己有一种“土气”,平静,

诚实,

没有心计,中国人含蓄,他们所面临的困难,

首先想到的是“自我否定”,继承了这一传统,在当地社会,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特色社会主义已经不复存在,

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我们中国,许多企业新型教育思想进行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一个乡土社会工作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通过吸收新的文化,

加快产业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根据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和谐社会,

一直被视为主流,德法协调。

正是因为礼治思想的准则,法律才是现代社会的象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它并没有道德观念那么流行。

笔者认为人的’统治有时可以达到法治的效果,这是人的统治具有悬念和惩罚的灵活功能。

一般来说,中国人是安定的,

道德的,

有秩序的。他们的思想深深扎根于日常生活中。他们总是想要播种。他们只能用一个“”来认同自己。作者说,

这本书不是定稿,

也不能说是完稿,数量很合理。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

也提醒我们要像土壤一样清楚自己的身份。

当我用费老的视角观察世界和思考某些问题时,一些难懂的问题顿时就有了解答。当中感触最深的便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忘初心。

如果没有费老的点拨,

也许我会认为初心是根本而非目的,是起点也是终点。一个人不是为了目的而活,而是为了追求幸福和美满而有了目的。不忘初心,

不是为了某个目的而起了偏执之意,而是要我们始终记得出发的目的是这份初心。

当然这也没有错。但当我问起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坚守一份初心的时候,

我有了新的解答。那是因为,我生来就扎根在这个历史上乃至当今社会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下地耕种插秧的乡下人的土地。是因为我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在中国人眼里,

就是土地,那就是家。国家,在中国人眼里不是一个这么简单,

那是因为中国人觉得有家才有国。这时候初心一个词变得宏阔起来。它撑起来的是一个民族爱国的精神,扎下去的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深根。

这是第一个点。

同时,初心也是我们的源。

书中说,

归根结底,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中国》这本书始终在将乡土社会和后现代社会作比较。春节晚会中有一小品,讲的是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的轶事,

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谁从前还不是个乡下人”。没有错的。现代社会中的城市无疑是从乡村发展而来,多少人外出打拼为了家里人能过上好日子,反倒在过上好日子时忘了自己最初的样子,

忘了源头,忘了出发时的初心。反观乡土社会中的人们,

保持着那种不抬头就能走到目的地、不指名道姓只听声音就能知道是谁的熟悉感,他们有着自然而然的‘信任感,有规矩,无需法律框定,是有机的结合。

相比现代社会更多发生的是陌生人的聚集,我们反而需要一部部法律去保持秩序,

需要一张张契约去建立信任,是机械的结合。这说明乡土社会是自然的、基础的,任何一个人的成长都必然存在于一个环境中,而这个环境的根就是乡土社会。

乡土就是根本,这便是我们要保持初心的理由。

有了乡土,自然就有了乡情。想通了这个,也就能明白四川的朋友吃着火锅激动到流泪,

漯河的朋友爱吃双汇火腿肠,东北的朋友看到冬日的大雪想念亲人……书里说,治水土不服要用家乡的一捧土煮汤喝;余光中的《乡愁》,句句道着乡情的重量。

中国人自始至终是心向家的,不论年少时是想飞多远多高,最终着陆的地方都是原来那个家。

如今,

我等西交学子扎根大西北,在这西北地区教育之高峰埋头苦学、精益求精,便是坚守我们怀中的一份初心。《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面对人生问题的新解答,也是看待世界的一份宽容和坚定。

前路漫漫,我将怀揣西交学子的那份青春的热忱与赤诚,答好人生中的每一份答卷。

这本书很薄,

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

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

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

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

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

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

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

本能,情感,

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

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

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

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

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

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

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

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

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

是负责,是服从,

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

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

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

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

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

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

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

没有对错好坏,

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

不断的去克服阻碍,

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

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

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

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

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

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

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

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

的确,

每到周末,回到老家,

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

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

我常问母亲,

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

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

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

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

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

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

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

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

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

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

睦邻相亲。

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通读《乡土中国》让我明白了不少道理,见识颇长。

说实话,以前并不怎么关注这方面的书籍,但初读这书后有太多的感受。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

也应该多去读读这方面的书籍,不读你无法体会其中蕴含的深刻哲理,它会让我们对乡土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

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书中所说的“乡土中国”,并非指的是中国的乡村或者说中国乡村具有乡土性,而是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土地的影响。

尽管,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出现了许多很发达的城市,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但中国社会的文化仍然是乡土性的。

一直有种疑问,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为什么中国人不太懂的反抗?很多时候,

当我们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

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

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通过细读此书,

才发现:原来是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

深以为然,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

顺应。其实,这只是中国社会乡土性的一部分。

通过通读《乡土中国》,我发现: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等很多东西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

比如,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再如我们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

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

突然发现,我们中国人是有根的,这个根已深深扎在土里,

其最本质的内容很难改变,这就好像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

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这本书创作于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

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

到了现在,

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

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这些问题都一一可以从书中找到答案。

时过境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费老的所思所想依旧在启迪着无数后辈读者,费先生以睿智的眼光透视传统的中国社会,

用辩证反思的观点观察中国社会,

这样的方法在新时代的今天理应被继承,被发扬。

费孝通老先生著述的《乡土中国》,

篇幅短小精悍,文字饱含深思,读来使人受益匪浅。文中讲述的乡土中国,

并不是中国社会的具体素描,而是包含在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色体系,支配着中国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本书开篇一句话,便揭示了中国社会的特性,这样的特性是由中国千年历史发展决定的。

中国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农业大国,中国人过着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像植物一样在一个地方扎根,在悠长的岁月里,熟悉环境、养成习性,

世世代代互相传递经验、互相学习,最终形成中国文化。

在《文字下乡》一篇中,作者讲到现代社会对乡下人“愚”的固有认识。实际上,

“愚”是智力问题,而乡下人真正的问题是“文盲”,即知识问题,这两个问题并不相同。

知识的欠缺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导致的。作为面对面社群,乡下人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空间阻隔和时间阻隔小,

比起对文法和艺术要求高且意义不完善的’文字,直接接触的语言更胜一筹。简言之,需要决定存在。

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乡下人的“愚”是不恰当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且有缺陷,其表情达意的功效是有限的。

作者也指出,只有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本文中,

我感触最深的是“差序格局”的概念。差序格局是我国社会的基层机构。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作者做出了精辟的比喻,

差序格局就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而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他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与之不同的西洋格局,是团体格局,

像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

中国人在相似的环境中有着相似的经历,接触和使用同一象征,因而在象征上附着了同一意义。他们代代相传,

创造、学习和记忆社会共同的经验。文化正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经验。社会结构格局决定社会特有的文化。在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里,

“伦家里的新鲜事作文”即差序,私人联系中维系着孝、悌、忠、信的道德要素,要求克己复礼、推己及人。

而中国社会中“攀关系、讲人情”的社会文化现象与差序格局也是息息相关的。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等方面展开叙述,

介绍了一个“乡土本色”的中国,分析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这本书具有高度的理论素养和洞察力,

极富乡土气息,让我感触良多,能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

语文老师在分析以该书为背景的题目时联想到了过去的乡下生活,在他描述的那个“路不拾遗,

夜不闭户”的童年环境中,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产生了巨大的好奇,

奈何时间原因,至此才得以读毕。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

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在差序格局下,

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

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的范围是任意的。

作者在原文中提到“一说是公家的,

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力而没有义务了。

”这说的就很恰当,不然人民公社“大包干”最后是怎么失败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是怎么成功的?一个是降低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人们知道干多干少都有政府给的同样饭碗时,那干与不干就没有质的区别,

故索性选择后者;另一个则提高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明白了干得多自己就得的利润多,自己获利大时,有谁不想多干呢。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国庆节周记来影响教化他人。

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

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

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

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

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

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他们彼此都很熟,

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

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

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最后我想说,作者以深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浓浓的乡土气息,在我读罢顿感一份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

我体会到了乡土所造成的对我们民族的“束缚”:当人与人发现同为老乡时,我们之间没有了距离感;当人与人交往过程中,

我们始终秉持着作为中国人的独特品质;当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个动作就心领神会……这就是我们的乡土中国。

抱着对费孝通先生无比崇拜的敬意,我借来他写作的《乡土中国》一书,准备仔细阅读一下。

在“再论文字下乡”这一篇章中,费孝通先生接着说明文字在时间阻隔的情况下有说明不同,对于这一篇章,

我理解得不是很好,我在此也多说不了。模模糊糊只知道在这个篇章所讲的文字下乡跟文化、词、语言、记忆等有关联,我说不清。

在“家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他认为家庭的大小“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

而是在结构上。”接着,他说到了“家族”,

啊认为“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大小上。”还有,他说到,我的启蒙老师作文

“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但我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

在婆媳之间,夫妇成了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

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

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

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

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

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

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

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

”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

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

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

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

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

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

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

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看完乡土中国,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思考了好多问题。最主要当然是从法的角度想了好多。

法也是一种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社会,

的确,

要想实现法治,还得经过我们漫长岁月的奋斗,前赴后继的法学家的奋斗。

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

再还给我。

原来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

“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

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

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

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

“常识”即可应付变化,

“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他还说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

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

中国人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他还认为,

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因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

“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这句话我也不同意,中国自古就有:“国为重,家为轻”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说法,难道这不是中国人思想里的个人之于团队的要素吗?

该书的作者费孝通被誉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

著名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便出自费先生之口。

而谈及本书的内容,其主要源自于费孝通世纪年代的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在结构上该书并非长篇大论,而只是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来阐述观点,总体来看,

该书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对这种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由于该书篇章较多,笔者只选取印象较深的三章进行介绍。

“差序格局”一章中费先生前无古人的提出“差序”这一社会格局概念,其核心观点可以比喻为以下论述: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一个平面上的,

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

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这就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啦。

”这种提法既肯定了个人本位,也形象点出了社会关系的亲疏和延伸,

其实往小了说,

现实社会中的人际关键和待人接物之道也大概如此,也即“推己及人”。

“礼治秩序”一章中对法治和人治做了经典解读。作者提出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与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上。

这种阐释可谓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于公众理解依法治国很有意义。但是,乡土社会构成比较特殊,

其既非人治也非法治,费先生将其归纳为“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

其不同于法,法律靠国家的权力来维持,而礼却是靠传统也即累积的。经验来维持。在当代中国,

乡土农村的法治意识仍然淡薄,而伦理秩序仍然占据主要地位,因此,

送法下乡必须植根于农村的文化土壤,借鉴合理成分进行接地气的改革。

“无讼”一章中主要对“乡土之诉”做了独特解读。

作者指出把诉讼推行到乡土社会在理论上是好现象,可以使中国走上法治现代化的道路。但在事实上,依着现行法判决,

时常和地方传统不合,因为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里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因此,

我们可以得到启发: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刑法条文或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是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这样才不至于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先发生。

伴随着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大家显然能感受到乡土中国的巨大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

不易改变。乡土社会只是四季的转化而非时代的变更。

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

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

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

有读了一遍前几章,

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

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

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

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

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

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

一个淳朴敦厚,

有着黄土一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

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

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

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

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

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按照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是礼治的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奉为主流,

道德与法律相协调。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

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

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

诸多细节,

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

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近百年中国社会可以说是遭遇两千年未遇之大变局,保持了两千多年稳定的原有传统社会日渐解体,逐渐向新的现代工业社会转型,

尤其是近四十年更是加速变动的时期,这一切对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一方面现代工业社会不是凭空所能产生,一定是脱胎于农业社会,

正如说每个中国人往上数三代不是农民的可谓凤毛麟角,

是其理也。另一方面传统社会虽然解体然而并未崩溃,

它的影响仍然巨大,因为传统很多方面的元素已经深入到了每个中国人的骨髓,成为基因的一部分。所以想要深入了解现在的社会一定要知晓过去的社会,

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然而什么是中国传统社会?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能有自己的理解,而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通俗而又专业的系统论述著作应当首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了,

这本书对中国传统社会形态做了最好的阐释。

中国传统社会最主要的`构成是基层社会,所以费先生重点研究了中国基层社会。他在书中首先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最为重要的元素即是“土”这是考虑中国传统社会的起点也是核心要素,因为“土”几乎决定了传统社会基层的全部社会行为习惯。因为土地是固定的,

人们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耕种所以传统社会流动性极差是典型的熟人社会,

社会关系以血缘和地缘为最主要的判别依据,

所以排斥商品经济,所以不需要复杂的字,

耕作的四季轮回需要经验的指导所以尊重传统重视历史经验,长幼有序、私人的道德是维系社会的主要力量,维护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也是传统而非法律,诉讼耻辱无讼才是追求的目标。总之土地决定了传统社会的稳定,

正是稳定决定了传统社会的各方面。与之对应的西方社会则是商业社会,

而商业社会是变动的社会,决定了他们的另一种社会形态和行为方式。

掩卷深思,

按照费先生的逻辑,现在的中国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土地的作用远远没有古代中国那么重要,

时刻面临变动而非长久稳定决定了传统的社会形态必定会崩溃。问题是目前的中国是已经形成了新的现代社会形态还是仍然处于两种形态间的转型期?

如果是后者,如何处理好两种形态间关系?

强硬的割裂原有形态另起炉灶建设新形态还是尊重吸收传统基础上的共赢?既然已经深入骨髓化为基因岂能一朝除去?

更令人忧虑的是新形态的建设自然不是一蹴而就所能建成,变动会否导致社会成本急剧的增加?罢书于案,

心不能宁,徒增杞忧耳?

今天看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记录一下读后感。

从王小波的杂文集知道了费孝通,依稀记得有篇论述农村同性恋研究的文章,

引入费孝通关于农村社会的研究结论,作为佐证,不知道为何就一直记得这个作者和这本书。

正好在找书看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本书,一共也就一百来页,

看起来毫无压力,

于是带着好奇,开始了。

我看书的习惯就是必须从头看到尾,前文,

目录,正文,后记,必须全部读过才算是安心,

这样的好处是从前文,后记中可看到写书的一些背景,

更有助于理解书本,坏处就是会效率低些,但是我觉得一本值得看的书,前文后记也是非常值得了解的。看书最重要的是先看目录,

对于作者如何论述有一个框架的了解,就像是勾勒出了树干和树枝的轮廓,

看的过程中将一些点作为叶子,点缀在树上。

初看目录,可能因为对论述主题的生疏,无法全然明白和记住结构,

没有关系,看的过程中,读完几章后再回头看就会觉得清晰,

读完全书再看一遍,如果脉络已深深印入了你的脑海,

说明书已经融入了你的记忆,倘若对于某个章节还能有更生动细节的回忆,

那就是你和这本书的缘分所在了。

分享了自己看书的一点心得,回到乡土中国这本书。首先,这本书主要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

成因,演化等。乡土社会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农村社会。这本书的妙处在于语言平实,逻辑清晰,

章节之间环环相扣,从土地,到人和土地的固定连接,

到人形成家庭,形成社会,让你读的过程中,深深感受到乡土社会的特点,

进而通过这个切入点,了解中国社会的特点,以及和西方社会的区别。

做产品讲究,这本书也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它的内容是值得我们思考,寻味的,而它的论述过程很自然,

让你省去了诸如考虑这句话啥意思,这篇和上篇啥关系的总结,验证的’过程,会有非常顺畅的阅读体验,丝毫不费力的跟着作者去思考社会学,

这样本来会特别让人难以理解的科学。

看完后记,了解到作者的人生可谓命途多舛。在和妻子一起下乡调研过程中,妻子不幸意外去世。被打压,

失去了研究生涯的黄金时期。乡土中国产生于这个中断之前。通过这本书,和这样一个社会学研究者相遇,和这样深入浅出的,

朴实无华,

逻辑严谨的文字相遇,

是一件幸事,

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写出这样的好文章。厚积薄发,大道至简。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

也—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

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

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有许多的延伸意义,让人看完有一种对乡土社会发展未来探窥的望。

有一位中国社会学史的研究者曾这样写道:《乡土中国》是一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勾画出中国基层—的原则。“费先生多年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的乡村,

他认为在乡村里能够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

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

费先生力图使

自我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而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

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

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必须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最明显的是—网络的变性。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推出去的圈子,关系的亲疏是以距离的远近来衡量的,

而在近代以来,中―人情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但—还是含糊得很,

倒也不像西洋的“团体格局”。可是能够打个比喻,中—人情视野开始有点像远视者眼中的景观,近的'反而看不到了。

乡土社会是私人关系累积的群体,费先生书中也有提到,在传统结构中,

每一个家以自我的地位做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

过去喜事要请街坊喝酒,有丧事邻里也要出手帮帮,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

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街坊邻里就构成一个比较固定的群体。而我们的现状是,

隔门的邻居不太往来了,甚至是不相认识了,一个小区里的人们只是为了各自的需求住到了同一块地域里,

没有了以前同一块地域内的相互依靠关系。当然,中国的木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

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

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礼貌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

那就有点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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