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十四行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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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16 13:50:47

导语:想象

现象学

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之一。它作为一种独立的哲学运动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兴起于德国的哥廷根大学和慕尼黑大学。奠基人是德国的胡塞尔。其他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的舍勒、盖格尔、海德格尔;法国的梅洛-庞蒂、利科尔;美国的法伯尔和凯恩斯等。 现象学的产生是伴随着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社会政治经济思想危机深化在哲学上的反映。胡塞尔早年曾在莱比锡、柏林和维也纳等大学攻读数学、物理学,后随布伦坦诺专攻哲学。-年胡塞尔发表《逻辑研究》,首次提出了现象学基本原理。-年胡塞尔去哥廷根大学任教授,这期间,大批国内外学生聚集在他门下,师生结成一个有共同生活和工作风格的学术团体一起研究现象学理论,形成了所谓早期现象学运动。胡塞尔主要著作还有《作为严密科学的哲学》、《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形式的和先验的逻辑》、《欧洲科学的危机和先验现象学》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现象学运动在欧洲又再度兴起,在许多国家里都陆续建立起现象学学会。起初中心是法国和比利时,年代中心转到了美国,并成立了“国际现象学协会”。这以后现象学的发展趋势是逐步向其他一些哲学派别渗透,它对存在主义影响巨大。此外,现象学的影响还广泛扩散到逻辑学、语言学、心理学、科学哲学、社会学、美学、文学、历史学、伦理学等学科。 按照胡塞尔的看法,现象学是一种新的描述性的哲学方法。它首先是对意识经验的对象作描述性研究。他把这种意识经验的对象称为现象。事实上,他把它们看成是心灵直观到的本质,是在所谓纯粹的内心直观中把握到的“绝对材料”。现象学的任务就是描述它们。然而胡塞尔认为这不是一个经验性的任务,他坚持认为这乃是对不同心灵的思维所共有的本质或意义的一个先验研究。这种研究在于对人们自己的意识的过程作严格审查。这样,首先是作“现象学还原”,即排除来自各门科学的各种先入之见,排除对这些内部过程的各种外部的原因与结果的假定。胡塞尔认为,只有经过这种排除,呈现于意识中的纯粹内容才可以得到描述。但仅此不够,还要作“本质还原”,即通过本质直观从多变的形式中找出构成现象的诸固定不变的特性。进一步,他又提出“先验还原”,即把意识中的素朴的感觉材料转变为先验现象,经过这一步,剩下的就是“纯粹自我”和“纯粹意识”。现象学妄图凭借直观直接研究和描述意识到的现象,最终导致了“唯我论”。现象学实质上是以作为先验本质的自我为基础的唯心主义哲学。

十四行诗

十四行诗 源于意大利语的sonetto,该词原义为“短歌”。这是一种由行诗句组成的抑扬格五音步诗(法国一般使用抑扬格六音步);其韵式虽然在传统上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却有许多变化。受到普遍承认的十四行诗形式有三种:()意大利体或彼特拉克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有行,其尾韵的格式是abbaabba,第二部分有行,尾韵格式是cdecde或cdcdcd等;()斯宾塞体:由三节四行诗和一副偶句组成,其尾韵格式是abab bcbc cdcd ee;()英国体或莎士比亚体,诗节结构和斯宾塞体相同,但其尾韵格式是abab cdcd efefgg。在这三种诗体中,最广泛使用的是意大利体。这种诗体的第一部分转入第三部分时,表现思想的一种转折。第一部分的八行尾韵格式重叠回环,十分美妙。在第八行的末尾,一般要有明显的停顿,表示第一部分是独立的统一体。第二部分跟在第一部分后面,但不重复其格式,确保整首诗歌于统一中呈现变化。斯宾塞体和莎士比亚体消除了英语在按照第一种格式时在押韵方面的困难,把要表达的思想划入三个四行诗组,最后以概括性的双行体收尾。虽然诗人常常不遵守这种人为的划分,但这种更具有开放性的韵式使读者易于觉察出一首诗的四层结构,显示出全篇逐步展开,最后以一个双行体收尾的过程。但是大手笔诗人对形式与内容之间关系的处理能得心应手;为了取得艺术完美的最终效果,诗人在实践中往往冲破和超越理论上的要求和规范。从上述三种形式中曾经衍生出其他许多形式,其中大部分是在韵式上自由变化的结果。值得一提的是下面一些新奇少见的体式:有尾式,即在最后加上“结尾”的诗句;重韵式,全诗只用一个或两个韵脚;逆行式,全诗顺读与逆读完全相同;连锁式,每行诗句的开头使用上行诗句的最末一个词;交织式,既押行中韵,又押尾韵;十四行诗花冠,用韵脚或重复的诗句连结起来的一组十四行诗,用于赞颂场合:三韵句式,用意大利三韵句;四音步式,每行诗句为四音步,而不是五音步。梅瑞狄斯的《现代的爱情》组诗,在主题表达的安排与韵式(abba cddc effe ghhg)处理上显然与十四行诗有联系。但是他的十六行诗能否被纳入十四行诗的范畴还是很成问题的。在历史上,十四行诗起源于意大利中世纪时流行于民间的短歌,发展过程的详细情况已难于考查,可能是在流行于西西里地区的由两个四行诗组成的短八行诗后面加上两组叠句(两个三行押韵诗)构成。一般认为,最先使意大利体十四行诗形成固定形式的是意大利诗人吉奥科莫·达·伦蒂诺(创作全盛时期为—,约卒于);他写的诗歌是每行个音节,尾韵格式是ababababcdecde。与伦蒂诺同时代的诗人,如蒂沃利修道院院长、雅各布·莫斯塔奇、皮耶罗·德里·维涅、莫纳尔多·达基诺都使用过这种形式,并确立了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的划分。还是到了圭托内·达雷佑(—)的手中,才确立了第一部分abbaabba的格式。由于但丁写了《新生》《诗集》,彼特拉克写了《诗集》,这一形式才成为传统的形式;后来安东尼奥·达·滕波又在《节奏艺术概论》一书中首次从理论上对十四行诗作为一种诗歌类型进行了阐述。但丁写给贝亚特里切的十四行诗,彼特拉克写给劳拉的十四行诗,用雪莱的话说,“仿佛是一些咒语,使内心最深处被魔法禁扼的喜悦和由爱情而产生的痛苦奔涌出来。”这些诗开头对强烈的感情进行陈述,然后进一步发展。但是这种诗歌不免有矫揉造作的痕迹,这种风格来源于对柏拉图式的精神爱情主题的模仿。这种矫揉造作之风在世纪和世纪时随着十四行诗这种形式一道传入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荷兰、波兰和英国,后来又传播到德国、斯堪的纳维亚诸国和俄罗斯等地,直至流行于全世界。彼特拉克以后,十四行诗在意大利曾受到一些诗人的轻视,例如塞拉菲诺·达拉奎拉(—)就持这种态度。但是随着塔索(—)及其同时代诗人(米开朗琪罗、本博、卡斯蒂利奥尼)作品的发表,十四行诗又被肯定为最适合于抒情,并且也广泛适用于其他主题的诗歌形式。后来的几百年间,许多诗人都以娴熟的技巧采用十四行诗的形式进行了创作(如阿尔菲耶里、福斯科洛、卡尔杜齐、邓南遮等)。把十四行诗引入西班牙的是以写诗著称的桑蒂利亚纳侯爵(—),不过这种诗歌形式直到胡安·博斯坎(—),特别是加尔西拉索·德·拉·维加(—)及洛佩·德·维加(—)的时代才得到确立。把十四行诗引入葡萄牙的是萨·德·米兰达(—)和他的弟子安东尼奥·费雷拉(—)。在葡萄牙写十四行诗著名的有路易斯·瓦斯·德·卡蒙斯(—)以及近代的安特罗·德·肯塔尔(—)。把十四行诗引进法国的是克莱芒·马罗(—)、梅兰·德·圣热莱(—);“七星诗社”诗人若阿坎·杜倍雷(—)后来按照彼特拉克格式写作了第一批非意大利体的十四行组诗,其中有《橄榄》《悲惜》《罗马遗迹》(此诗由斯宾塞译为英语,篇名为《罗马废墟》)。龙萨(—)曾试用亚历山大格写作,他和菲利普·德波尔特(—)都写了大量十四行诗,在国内及英国都引起人们对这种诗的兴趣。同时马莱布(—)以权威的身份支持亚历山大格的abbaabbaccdede(或ccdced)格式,使这种诗行长度为人们所接受。世纪时,十四行诗在整个欧洲曾一度衰落,但泰奥菲勒·戈蒂耶(—)、波德莱尔(—)使这种形式得到复兴。不久,在埃雷迪亚、勒孔特·德·利勒、瓦莱里、马拉梅、兰波等人的作品中,十四行诗达到了新的高度。德国接受十四行诗为时较迟,首先发表这种诗作的是G·R·韦克赫林(—),安德烈亚斯·格吕菲乌斯(—)在十四行诗写作方面尤其有创造性成就。嗣后人们曾一度将这种形式弃之不用,直到戈特弗里德·布格尔(—)使之得到复兴,并为后来的浪漫主义诗人,如施莱格尔、艾兴多尔夫、蒂克等使用十四行诗进行创作开辟了道路。奥古斯特·格拉夫·冯·普拉滕(—)的十四行诗作品(如《威尼斯十四行诗》)可以列入现代最优秀作品目录而毫无逊色;后来里尔克带有神秘色彩的组诗《献给奥菲士的十四行诗》()和R·A·施罗德的作品又把德国的十四行诗推到了新的高峰。十四行诗在英国的创作可谓硕果累累。怀亚特(—)从意大利把这一诗体引入英国,但是他喜欢用双行诗作为结尾(可能在海外时受到一些不知名诗人的影响),不过他仍然遵守彼特拉克体第一部分的格式。是萨里(—)为了适应英语中押韵的词汇比较贫乏这一特点而建立了一种新的格式:abab cdcd efef gg。这种格式在当时受到广泛采用;但是绝不是惟一的格式,因为韵式的变化和诗句的长短都是多种多样的。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这种诗歌最优秀的代表作品。斯宾塞更喜爱的韵式则是ababbcbc cdcd ee,这是介于较严格的意大利格式和较灵活的英国格式之间的折衷形式。这一时期出现了许多十四行组诗,从锡德尼的《爱星者和星星》()到丹尼尔的《代丽亚》、德莱顿的《思想》、斯宾塞的《爱情小诗》以及莎士比亚的作品;后来多恩又转而写作了以宗教为主题的《神圣十四行诗》诗组。是弥尔顿把真正的意大利格式介绍到英国,摆脱组诗的限制而可以写作单篇的十四行诗,并经常把第一部分连入第二部分而使形式更加统一(称为“弥尔顿体”十四行诗,其前身是伊丽莎白体)。他主张,写作时“运用数量适当的音节,丰富的诗意自然会随句涌出,前后相连不绝”。他的这一主张同他创作无韵诗的原则相一致。弥尔顿之后,约有一个世纪之久,十四行诗受到冷遇。到了世纪末期,在他的巨大影响下,格雷、沃顿、柯珀、鲍尔斯等又重振十四行诗风。世纪早期,华兹华斯也受到弥尔顿的影响,但放宽了韵律要求,在他的多首十四行诗中有将近一半的前一部分使用abbaacca格式。济慈经常使用莎士比亚体,使之与弥尔顿—意大利体相媲美。他们的佳作重新确立了十四行诗在诗坛的地位。至此,十四行诗的主题范围已经广泛扩展,在L·亨特及济慈的作品中甚至带有不寻常的幽默。这一时期,十四行诗理论也初步发展起来,如亨特的《论十四行诗》,最后形成了T·W·H·克罗斯兰在《英国的十四行诗》()一书中提出的脱离现实的纯粹派极端理论。在浪漫主义再度流行的影响下,十四行诗继续受到重视,著名的诗人有D·G·罗塞蒂(《生命之屋》)、克里斯蒂娜·罗塞蒂、E·B·布朗宁(《葡萄牙十四行诗集》)以及斯温伯恩等。世纪只有W·H·奥登和D·托马斯等少数诗人的作品能达到以往作品那样高的水平,但是个别的诗篇,如叶芝的《丽达及天鹅》则可称具有稀世之美。迟至世纪最后的年,十四行诗才出现于美国,见之于大卫·汉弗莱斯上校的作品中。但是这种形式一旦引进,便很快流行开来。不过这些作品都平淡无奇,直到朗费罗(—)运用意大利格式写作十四行诗,才使之提高到风格高雅、情感充沛的水平,堪与英国的同类作品平分秋色,这尤其表现在他的《神曲》组诗中。在他以后,擅长十四行诗的诗人有洛威尔、乔治·亨利·博克和保罗·汉密尔顿·海恩等。更近期的作家有E·A·罗宾逊、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梅里尔·莫尔、艾伦·泰特、E·E·肯明斯,他们的作品都受到诗坛的称赞。如果篇幅许可的话,还可以举出许许多多擅长十四行诗体的诗人,他们的水平远远高出罗宾逊笔下所指的那些十四行诗“诗人”:在十四行诗上拨弄技巧的小人物,也能搞出些不带灵魂的名目,只是在白天里昙花一现,随即消失在茫茫的黑夜。在十四行诗的发展过程中,尽管其基本特征一直保持不变,但是,从世纪以来,无论在欧洲还是美国,它表达的内容都从开始的以爱情为主扩展到几乎可以表达各个领域的主题和各种各样的感情。从结构上看,即使在其传统格式内也已反映出现代诗歌的各种主要影响:例如,霍普金斯的“弹跳韵律”和自由体诗歌的一些新手法使得抑扬格模式的节奏有了变化的余地;严格的韵式规定也为更新鲜的韵律所代替;一些更加自然的习惯用语也取代了许多造作生硬的词语。十四行诗在其多年发展史上显示出的变革更新表明,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人们不会减少对它的兴趣和使用;同时也表明,虽然它本身的难度使得运用这种诗体写成的作品当中只有极小的一部分称得上是佳作,但是,这些困难今后仍不会使天赋聪颖的诗人们望而却步,他们要以这种诗体来展示自己的诗才,因为正如罗塞蒂所说的,它是:……某个瞬间的纪念碑,——产生自永恒的灵魂为纪念那逝去却又不朽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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