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和工商管理范文

行政管理和工商管理篇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和谐的法制环境

稳定规范的法制环境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推行依法治国,

坚持依法执政,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始终保持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稳定有序,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努力的方向,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障。

、提高执法为民意识。每一个工商干部都是代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特别是基层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群众,

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中责任重大,

只有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增强“亲民、为民、爱民”意识,

把“服务型工商”落到实处,

在执法中体现人文关怀,认真执行各项优惠政策,实行“一站式”、“无障碍”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实行“阳光政务”,

树立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公开公正的执法形象。

、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多年的运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整的规章制度。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存在许多制度运用不好、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等问题,

致使一些工作“浮在表面”,流于形式,

一些不服从管理,

破坏工作纪律,耍特权、损形象的行为还没有彻底解决。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很多规章制度被当成了摆设,挂在了墙上,

写在了纸上,而没有切实落实在干部职工的具体行动上。这就要求工商机关在建立健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作文各项制度的同时,狠抓学习教育制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市场监管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的落实,

真正建立按制度办事,

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用完善的机制来约束人、带动人,让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舞台,

干成事的人能上台,

切实达到用制度管权,

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目的。

、严格规范执法。

面对群众集中反映行政执法部门存在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行政不作为行为的问题,各级工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看作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生命线,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错误行为,

并切实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促进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具体来说,

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规范执法主体,实现执法主体合法化。即每一位工商执法人员都必须具备执法资格,

并在市场执法时出示执法资格证;二是规范案件查处工作,

实现行政执法程序化,避免办案重实体、轻程序、办人情案等不良现象的产生;三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现行政许可规范化。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

明确行政许可的范围。受理时,

全面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发照工作;办案时,注意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期限严格、过程透明、处罚得当;四是规范执收执罚行为,

实现执收执罚制度化。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收费、随意罚款、搭车收费、代收代扣等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进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五是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切实做到尽职尽责加强监管。

同时,注意加强法制宣传和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折不扣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执法职权;

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将工作中的一言一行都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中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不断提高执法的准中秋日记确度;认真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执法目标,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把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以法制手段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市场监管,

提升执法效能,营造和谐的市场环境

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是和谐社会社会基本要素。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本职责,

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完善各种处理机制。严格执行商品准入制、日常巡查制、专项检查制等多种工作机制,并根据形势的需要,

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突破口,

成立消费维权调解、查处专班,完善处理机制,

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警示和责令整改;

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按行政处罚程序进行立案,依法查处;特别在节假日和重大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生时,

启动应急处理机制,

采取行动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控制违法行为的发展,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尽可能减少损失。如在处置“苏丹红”一号食品案件、猪链球菌和禽流感等市场突发事件中,

正是充分利用网络体系实施了对涉及的有问题的食品的及时控制,并追根溯源,消费警示等监管措施,才有效地防范问题食品的蔓延。

、认真落实各项专项整治。

根据上级主管机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特别针对重点区域内的重点商品品种以及不同行业的经营主体进行逐户拉网式排查,并成立专班,抽调执法力量,

上下联动,集中整治,真正做到“打击一类、规范一类、服务一类”,

力求在短时间内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

对破坏市场经济运行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按照突出重点、重在治本的方针,

以食品、药品、农资等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安全的商品为重点,加大处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恶性案件,狠抓案件源头,

坚决清我的新班级作文除制假窝点,严厉惩处屡查屡犯的违法分子;努力做到以规范促和谐,以强有力的执法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给消费者提供安全的市场环境。

、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在日常监管中,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法规和各类消费知识,增强消费者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争取全社会共同监督,维护有序的市场环境。

如通过新闻媒体、在公共场所设置“维权公示信息牌”等方式,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对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和案件及时曝光,震慑不法分子,宣传国家政策规定,

增强全民法规知识,

形成强有力的法制舆论监督氛围。

三、增强服务意识,维护群众权益,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公平正义的消费环境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社会和谐的核心所在。

、发挥申诉举报网络作用,

形成全方位的维权体系。把作为展示服务水平的重要窗口,

通过打造维权品牌,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充分利用网络申诉举报维权的社会效应,延伸维权触角,

贴近消费者需求;

健全“一个中心,

二级调度,三级执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提升执法维权效能。一是深入推进消费维权联络站进社区、进军营、进学校、进超市、进工厂、进农村的“六进”工作,消除维权盲区,

争取维权工作主动权;二是努力构筑消费维权救助体系,

进一步健全消费争议调解制度,最大限度地化解消费纠纷;

三是定期对消费者投诉的信息数据按类型汇总,进行系统分析点评,

提供相关的典型消费案例,

客观反映市场消费的热点,从而提高消费者市场的透明度,进一步贴切老百姓的生活,一方面给予曝光的企业或品牌一些警醒,另一方面为消费者的日常消费提供一些引导,

以便工商部门能准确掌握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动态。四是充分发挥网络的前沿哨所作用,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执法办案提供线索和案源,提高执法效能。

、及时处理可能影响市场正常运行秩序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重大风险隐患,

强化市场监管力度。针对当前网络反映超市、商场、酒店成为消费者申诉、举报焦点的情况,加强维权指导,督促经营主体加强日常的经营管理,

力争消费纠纷不出店门、不出市场;

对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难点问题开展季节维权工作,

组织专项整治执法活动,如针对“五一”、“十一”黄金周开展旅游维权、夏季饮料市场集中打假、“六一”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高校开学期间的拼装电脑清查以及寒暑期网吧整治,将事前预防和事后查处有机的结合起来;努力构筑消费教育咨询服务体系,

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消费教育,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建立健全消费安全事前预警和事后应急机制。

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工作联系,实行重要工作、重要事项新闻制度,

建立健全消费警示、消费引导工作机制,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合理消费、安全消费,切实提高消费者的自我预防能力;另一方面注意完善重大突发消费者投诉案件应急机制,

突出解决重点、难点消费问题;逐步建立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制度,开辟多种途径解决调解未果的消费争议。

、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维权工作联系。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涉及的职能部门也不只是工商一家,

要克服部门职能间的交叉和空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无缝隙”监管,

必须各部门资源共享,网络互动,并建立一种联动机制;

建立抽检互认和通报协查关系,

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能够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互通有无,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追查源头,

实现各自权限的共享,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在全社会共同构建健康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行政管理和工商管理篇

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内容和实质

我国自年代初建立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到年代末,一直以非公有制经济为监管对象,主要负责城镇集贸市场的管理,通过限制甚至禁止产品和生产资料的自由流通,保证国民经济按计划运营。

现在工商行政管理虽然名称依旧,但管理的目标、对象、领域和方式都己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这些变化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在监管对象上,工商行政管理己由主要监管个体经济,转变为对所有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传统工商行政管理主要以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为监管对象,

这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教条式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盲目排斥非公有制经济,脱离本国实际片面追求“一大二公”的产物。当时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格格不入,

它们每日每时产生大量的资本主义。

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利用行政手段,抑制甚至取消非公有制经济。这一任务历史地落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肩上。

因此,直到现在,提到工商行政管理,不少人仍然把它等同于政府对个体和私营经济的专项限制性管理。

其次在监管目标上,工商行政管理已由维护计划秩序,转向维护市场秩序。

传统工商行政管理以维护国民经济计划秩序为目标,通过限制甚至取消市场自由交易,保证经济活动按国家指令性计划运行。

这是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把计划和市场看成是经济制度本质区别的产物。

因此,当时认为,维护计划秩序就是维护社会主义。

再次,在监管领域上,工商行政管理己由主要监管集贸市场(业内人士称其为“小市场转向监管全国统一大市场。在传统体制下,

几乎所有产品和生产要素都由国家计划分配,集贸市场是计划外保留的一小块自由市场。工商行政管理当时主要在集贸市场负责对市场秩序的管理。经过多年的改革,现在市场的范围己大大扩大。

无论是作为交换关系,还是作为资源配置方式,其范围都是覆盖全国的,包括各类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监管的领域自然也由集贸市场拓展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即我国境内所有市场活动都必须依法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管。

当然,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在本行业范围内,也负有对市场管理的职责,但这属于行业内对市场的专项监管。

最后,在监管功能上由主要实施对非公有制经济和市场的限制,转向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促进市场发展。在传统理论和政策的支配下,

工商行政管理以对立和排斥的态度,对市场和非公有制经济实施限制性监管。当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的,

是国家政权对市场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抑制和打击功能。现在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

市场成了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经济发展离不开市场。工商行政管理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履行的是国家政权对市场秩序的保障功能。

通过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可见,

当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的市场监管,实质是一种服务性监管、保护性监管。虽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但目的是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市场发展,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由传统的抑制和打击性监管,转变为现在的服务和保护性监管,

表明政府对市场态度的根本转变,也说明市场监管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前后发生了质的变化。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当代工商行政管理与传统工商行政管理在监管对象、监管目标、监管领域和监管方式等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

一个以维护市场秩序为目标,依法规范各类经营主体的市场行为,确保市场健康运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新体制正在建立。

二以制度创新促进职能全面到位

同我国经济体制渐进式转变相仿,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全方位转变,也是一个不断深化的渐进过程。为推动管理职能转变到位,

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推进三大建设,

即法制建设、机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耳又得了定成效但獅也讲,受观念观和体制等多种因素制约,上述四个方面的转变并未完全到位;从管理的实际结果看,

市场秩序从整体上讲也不尽人意。我们认为,要建立真正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体制,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明晰体制改革的大方向,

从大局出发摆脱部门利益的制约,在以下四方面加快制度创新步伐,促进职能转变全面到位。

第一,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对象的转变,放弃按不同所有制性质监管市场的做法。

如上所述,这是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方针,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需要。

现在《个人独资企业法》、《合法企业法》和(〈公司法》这三种市场主体法规己出台。在企业登记管理方面,以此统一规范市场主体资格,

取消对个体私营经济专项监管的条件己逐步成熟。事实上随着企业产权的多元化,继续以往的按所有制性质分类监管企业己难以操作。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只有从对个体工商户的专项管理和收费中解脱出来,才能集中力量提高监管层次,实现由监管“小市场”向监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转变。

推进这项改革的关键是进一步解放思想,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

看待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真正把它们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取消按不同所有制性质监管市场的做法,

并不等于政府放弃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引导、监督和管理。可以考虑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分离出个体私营经济管理机构,

把它与原乡镇企业管理局合并,统一组建小企业管理局或小企业发展局,

根据城乡一体化原则,负责对工商个体户与小型企业的管理及政策性扶持工作。目前世界各国大多设有专门指导、扶持小型企业的行政管理机构。

如美国有直属联邦政府的小企业管理局(),该机构在各州设有多个分支机构;日本各级政府中也有中小企业厅(局、科)我国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如能剥离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中管理个体经济的组织,

组建统一的小企业管理局,不仅有利于精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加快其职能转变,集中精力搞好市场监管,

而且有利于广大城乡个体户和小型企业得到政府的专门指导和帮助。

第二,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监管目标的转变,尽快建立和健全市场秩序评价指标体系。如上所述,

当代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己转向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因此,市场秩序好坏理应成为检验工商行政管理业绩的一项主要标准。可是长期以来市场秩序评价指标体系一直难产,

查办案件数量和罚没款总额成为评价市场监管业绩的主要标准,这种做法很值得探讨。

应当承认,在一定条件下这些“战果”可以反映工商行政管理成果。有案不办,

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见怪不怪,是行政执法机关失职的表现。

但是,

如果主要凭这些“战果”反映工商行政管理的业绩,那不等于说,

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越多(即罚没款越多)工商行政管理的成绩就越大吗?

显然,这与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直接相矛盾。

结论应该相反,

即案件越少,

罚没款总额越小,

说明市场秩序越好,

工商行政管理的成绩越大。

现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就是要达到这一目的。

第三,

要配合监管领域的拓展,改组政府管理市场的机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所有产品的价格都由国家规定,政府设立专门的价格管理机构是必要的。

现在实行市场经济,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和竞争确定,

虽然少数商品的价格仍由政府规定,但是单独设立价格管理机构己无必要。

价格是市场交易的核心,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对市场的管理,无疑包含对交易价格的管理。因此,随着价格形成机制的转换,

把价格管理纳入市场管理范围,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是必要的。事实上部分县级政府己把这两个部门合二为一,只是对外仍挂两块牌子而己。

第四,要配合监管方式的转变,实现由硬性管理为主向柔性管理为主转变。硬性管理在工商行政管理中主要表现为:强调严把市场准入关,

注册资本要求高,经营范围限制严,执法中重经济处罚,

轻法规宣传和德性教育。柔性管理则表现为:注册前允许一段时间的试经营,简化注册程序,鼓励进入,

放宽经营范围,执法中注重法规宣传和商业道德教育,

尽可能防患于未然,把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

实现硬性管理为主向柔性管理为主的转变,是发挥当代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和保护功能的要求。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企业自主的经济,

企业经营自由、自主,是市场兴旺发达的必要条件。事实告诉我们,市场准入条件过严,不仅増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国家的管理成本而且容易导致弄虚作假。

执法中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是必要的,但处罚不是目的。

广泛持久地开展法规宣传和商业道德教育,应成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维护市场秩序最主要的手段。为此我们主张,

除大案要案必须严办外,

市场日常监管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

能宽则宽。

要广泛开展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活动,营造监管主体与客体齐心协力维护市场秩序的新格局。

实行这项改革的关键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放下唯我独尊的架子,

重视发挥广大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立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的观念。

行政管理和工商管理篇

年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年月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第(五)项规定“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这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必须告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而采取的救济措施,理论上如何理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告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复议,由有复议管辖权的行政主管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活动。

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一种较规范的活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

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解决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

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概念,可以看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既有共同之处,

又有区别。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是宪法关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体现。共同之处在于:()以解决行政争议为共同对象;

()争议双方中有一方必然是行政机关,而行政机关永远处于被申请或被告的地位;()活动全过程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为中心内容;()不适用调解原则;()最终目的是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区别在于:

()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由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由人民法

院受理。

()行为的性质不同。

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是行政行为;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司法行为(审判行为)。

()程序不同。复议机关进行复议是行政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诉讼程序。

()审查内容不同。复议机关既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实体的合法、程序的合法),

又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人民法院除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外,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

()所处的阶段不同。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法律、法规规定适用复议前置(先复议,后诉讼)的,当事人只能先申请复议,

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能先提起行政诉讼,对判决不服的,再申请复议,

两者顺序不能颠倒。法律、法规规定适用双轨制(可选择复议,也可选择诉讼)的,

当事人若选择复议,只有等复议程序完毕,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讼;当事人若选择诉讼,

不能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因此说,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第一阶段,而行政诉讼是处于第二阶段,与行政复议表现为承接关系。

()行使权力不同。行政复议行使的是行政管理权和行政监督权,

复议机关不但能维持或撤销下级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且还可

以直接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拥有完全的变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行使的是司法审判权,除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外,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只能维持、撤销或部分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裁决的性质不同。

行政机关的复议决定是单方行政行为,除法律规定由复议机关作出终局裁决外,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判决或裁决是司法行为,

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执行方式不同。

复议决定生效后,当事人不执行决定的,除法律规定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自行执行外,

其他的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诉讼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执行判决的,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有完全的强制执行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处罚时,

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如何告知?笔者认为,主要依据实施处罚时引用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来告知。就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律、法规规定来看,

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法律、法规规定适用复议前置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

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

先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法律、法规规定适用双轨制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既可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讼。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实际的行政执法中,有些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只载明当事人的复议权,

不载明当事人的诉讼权,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把六十日的诉讼期限无形延长到两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期限的,

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年。”换句话讲,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

引用的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享有复议权和诉讼权,

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只载明当事人的复

议权,不载明诉讼权,那当事人的诉讼期限的计算,

就不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六十日,而是两年。

只要当事人在知道诉权或者期限之日起不超过两年,向人民法院提讼,

人民法院同样受理。

实践殊的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引用了依据具体法律、法规来制定的行政规章时,又如何告知当事人的复议权和诉讼权?

到目前为止,国家工商总局所颁布的这类行政规章中,都没有具体的条款来规定当事人的复议权和诉讼权。

我认为,根据我国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中稳定性和连续性这一立法原则,应从属于制定该行政规章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行政规章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适用复议前置的,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按照复议前置规定的内容告知当事人。()在制定行政规章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适用双轨制的,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按照双轨制的内容告知当事人。

()在制定行政规章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既有适用复议前置的法规,又有适用双轨制的法规,如《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适用双轨制,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适用复议前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不予通过年检的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

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遇此情况,实施行政处罚时,

引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为处罚依据的,适用双轨制告知当事人,

引用《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作为处罚依据的,适用复议前置告知当事人。

第二种情况: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是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来制定,而是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或就当前存在的问题而制定的行政规章,

如《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引用了这类行政规章,如何告知当事人的复议权和诉讼权?对于这类情况,

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类行政规章已规定当事人的复议权和诉讼权的,

按规定告知当事人。

()这类行政规章没有规定当事人的复议权和诉讼权的,又如何告知?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台的这类行政规章,涉及行政处罚的条款,大部分出现法律转致,

当事人的复议权和诉讼权的告知,只能根据转致后的法律、法规规定来告知。第一、转致后的法律、法规规定适用复议前置的,

按复议前置的规定告知当事人。

第二、转致后的法律、法规规定适用双轨制的,

按双轨制的规定告知当事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制度,是宪法关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的复议权和诉讼权,

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

益的具体体现,因此,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人员应严格履行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权、职责,严格执法,

依法行政,确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年月日

姓名:李元邃单位:云南省思茅市工商局城南分局

行政管理和工商管理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的领导,市工商局成立××市工商局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办公室,

由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消保科、办公室、_____指挥中心、消委办、信息中心、个私协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消保科负责牵头组织,

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各县市区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广大消费者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和消费引导,普及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促进和谐消费;

通过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和消费引导,提高其诚实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以其合格的商品和规范的服务对消费者负责;

通过对行业协会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和消费引导,更好地发挥行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有效规范行业行为,

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通过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提振消费信心,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效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

_、由各级消委办牵头负责,

个私协会配合搞好以下活动:通过组织消费维权报告会、编发宣传教育提纲、制作宣传教育图片,开设消费教育专题讲座和社区巡回演出,举办知识竞赛以及柜窗、宣传栏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将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法介绍给消费者。

加强对新产品、高科技产品和“家电下乡”产品消费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加强对电视购物、目录销售、上门推销等新型营销方式的介绍,

引导消费者理性对待广告和促销,做到理性消费;以电信服务、家电维修、旅游服务、餐饮服务、美容美发、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为重点,

加强教育和引导,使广大消费者对日常生活服务业的营销方式和经营手段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积极培育和提升消费能力,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

_、由各级_____机构负责搞好以下活动:组织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基层消费维权工作者深入城市社区和农村田间地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有针对性地进行消费宣传教育和引导。重点抓好农村消费者教育,通过以会代训、短期培训等形式,加强对_____联络站站长的培训,使之成为本文来源:文秘站农村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员。

继续大力推进_____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通过认真受理和解答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建立和完善消费者咨询知识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市场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提示;着力办好《_____工作简讯》,

及时相关资讯。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学校、科研单位和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行业协会、企业的合作,

突出以人为本,通过指导、协调相关组织和企业开设“消费课堂”,

组织开展“消费体验”活动,更好地发挥行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_、由各级消保机构负责组织开展以下活动:通过举办食品经营者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印发宣传教育图片和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联系点”等创建活动,推进其诚实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以其合格的商品和规范的服务对消费者;有针对性地对群众投诉比较多的行业、部门、领域开展专项消费维权执法行动,

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并同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相互促进,

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精心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

_、注重选择多种多样的载体,充分发挥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媒体的作用,

与相关媒体合作,制定宣传报道和教育引导计划,统筹安排好时段、版面和栏目、节目,形成宣传合力,

营造良好氛围。由各级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消委办、_____机构提供维权案例和消费知识,消保机构提供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

_、充分利用××红盾信息网的“消费维权”专栏,

组织开展网上消费维权成就展、网上消费知识竞赛、网上征文等活动,

主动设置议题,吸引网民参与,加强教育引导,使互联网成为人们了解消费知识、提高维权意识和提振消费信心,

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平台,为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积极的作用。由各级消委办牵头负责,

信息中心、消保、_____机构配合。

四、工作要求

行政管理和工商管理篇

市廉责暨惩防领导小组:

年,***市工商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年度工作部署,扎实工作,

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主要工作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推进。

、认真部署,

落实一岗双责。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总体要求,我局年初就召开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下发我局《关于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蚌工商党组字〔〕号),坚持把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协调发展。

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

各分管领导负责抓,科室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齐抓共管的局面。

、领导带头,开展述职述廉。根据省局《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局于今年月在省局考核组的组织下进行了个人述职、开展了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通过个人撰写述职报告、召开大会进行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以无记名的等方式统计,名副县处级(含高配)以上的领导干部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在市纪委的统一领导下,我局还召开了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大会。

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作了述廉报告,

接受群众评议。

、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坚决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责任追究。

我们在制定制度时突出责任追究和问责,多次组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

发现问题,

立即纠正,当场批评并发通报。今年以来,针对暗访中发现的少数单位无照经营查处取缔不力、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服务态度生硬和违规办案收费等问题,

对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免职、行政记过、行政警告、离岗培训、书面告诫、通报批评、口头告诫和扣除—元补贴的处理,并对承担包保责任的相关分局负责人和市局包保科室给予口头告诫等责任追究。完善的制度,

严格的问责,使广大干部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显著提高。

(二)狠抓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推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廉政准则》刚刚公布,

我局以此为契机,

督促三级班子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个不准”。

一是购买了册单行本,全系统党员干部人手一册;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

三是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四是加强督查检查,推动了《廉政准则》的具体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己,

率先垂范,争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表率。五月,市局对全系统学习《廉政准则》情况进行了知识测试,党员领导干部参试率达到%以上。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积极深化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制定市工商局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并狠抓落实。一是深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

着力抓好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二是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主要领导带头上党课,

并将各项廉政教育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三是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采取参观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集中收看《廉政中国》警示教育录像片、设置廉政橱窗、制作廉政展板、张贴廉政警语等多种手段,增强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两节期间,

我局下发通知,

要求和倡导干部职工过一个文明祥和的春节,

一要倡导文明风尚,弘扬社会公德,二要关心群众生活,

营造祥和氛围,三要严格纪律规定,

做到廉洁自律。五是认真贯彻了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一是谋划制定了《***市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确定一个分局和个工商所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建立了工商廉政教育室,组织工商干部现场观摩,起到了推进和引导作用。

二是通过设置风险防范廉政公益广告和电脑屏保、制作风险点提示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和风险防范管理流程图等方式,使干部职工随时接受廉政教育,自觉约束自己。三是在全系统开展征集工商廉政文化警句、格言,廉政文化征文、撰写心得体会、召开廉内助座谈会、任前和岗前廉政谈话、党员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等活动,

使干部职工主动接受廉政教育。四是举办全市工商系统反腐倡廉书画作品展,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使干部职工在爱好中接受廉政教育。

形成人人以廉为荣、个个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和舆论氛围。

、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检查。

一是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不良风气,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修建楼堂馆所。

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实施方案》,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重要经费支出坚持班子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严格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会签制,

定期通过公开栏和会议等形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机关干部职工的监督。

按照中央和省里统一部署,

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我局没有滥发津补贴、挪用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等情况。二是领导班子带头廉洁自律。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个人行为,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和重大事项决定、物品采购等工作中,

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同时,按纪律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管好亲属,

管好分管的机关干部。今年以来,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三)狠抓纠风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纠风工作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方针,制定了本局的《纠风工作要点》(蚌工商纪监字〔〕号),对任务进行了分解。

确保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加强执法监察,充分发挥纠风工作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面对面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每月一次的政风热线上线工作和上线后迅速调查处理、限期完成,用政风热线这块平台展示了我们工商部门政风建设的新形象。

全年共倾听热线件,全部妥善处理,得到当事人好评,也受到市监察局、广大听众和市广播电台一致好评。

二是认真做好政风面对面上镜工作。及时与市电视台进行协调,

与有关编导和主持人进行沟通,

增进了解、信任,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由于组织周密,高质量完成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和下线跟踪回访办理工作。

、紧扣实际,

推进民主评议工商所动活动深入开展。我局坚持“三讲”“三力”“三抓”工作理念,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民主评议工商所活动长效机制。

在具体工作中,把民主评议基层工商所与述职述廉紧密结合,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倡“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狠抓“落实力、执行力、督查力”,

强化“抓细节、抓具体、抓质量”的工作力度和管理模式,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并严格检查、严格落实、严格问责,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执法环境。以依法行政、效能建设、勤政廉政、政务公开、内部管理为内容全面开展评议。

全系统个工商所参加评议。

先后走访县(区)街道、机关、居(村)委会个、企业(含私营企业)个、个体工商户户;先后召开述职述廉会议次,名工商干部述职述廉,

参会的监管服务对象代表人;先后召开政风行风监督员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座谈会次,

出席代表人;先后发放测评表份,收回测评表份。

评议结果表明,

全系统个参评工商所,

满意率在%以上的个、满意率在—%的个。通过民主评议工商所活动的开展,达到了促进工商部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的目的。

、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

一是结合工商工作特点,

完善预防措施。

结合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工作,市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依法行政杜绝“三乱”行为的通知》,

重申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规范收费行为,防止乱收乱罚等问题发生。

二是对“搭车收费”、乱罚款、乱收费等不正之风坚决查处。今年月日,我局接到市行政投诉中心转来的“市直属局要素工商所代收刻章费未开发票的情况”反映后,市局要求监察室立即展开调查。责成直属局要素工商所立即停止代收行为;

分别给予名相关人员书面告诫、扣发津贴元;对要素工商所通报批评;要求直属局要引以为戒,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

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举一反三,在全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教育,

加强督查,确保依法收费,依法行政。

(四)狠抓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年,全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接待来信来访件,

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努力克服“重查处、轻服务、重罚没、轻效果”的观念。一是建立完善案审委员会制度,

推行大要案集体审议制,有效确保了纪检监察办案的公正性。二是认真办理本单位立案和上级转办的案件。在执法办案中全面推行了行政指导工作,要求执法人员既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又要教育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指导相对人认识问题,吸取教训,纠正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以罚代管、重罚轻管、先罚后管”,

甚至“罚而不管”等问题。

(五)狠抓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试点工作,

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

、认真部署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一是总结推广去年试点工作经验,制订了《***市工商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试点(扩大)工作方案》,

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在三县局和市区淮上区分局全面推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试点工作,以“干部人事权、财务支出权、物品处理权、监督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审批权”等为重点,

按照标本兼治要、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查找“三项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廉政与监管风险点,进一步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细化了防范措施,

增强了工商执法人员的廉政与监管风险点防范意识。二是用制度来管人管事形成规矩。我局把近年来制定出台的项制度进行认真梳理,

编印了《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一书,发给每位公务员。

效能办和监察室定期不定期查访机关和基层在岗情况和工作状态,

发现问题,当场批评纠正,

及时通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市局领导和效能办就分三个组对全系统各单位进行了暗访,并及时进行了通报。《***日报》以“指纹识别考勤、无人迟到”为题进行了正面报道,

紧接着又在全系统开展了为期二周的春季思想教育整顿。目前,各项制度尤其是“四项制度”的执行,已经变成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常态化的自觉行为,全系统的工作作风、精神面貌和工商形象明显改进。

、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企业分类登记和“一审一核”工作。简化了手续,

提高了效率。继续实行并联审批、注册资本分步到位、告知承诺、明白纸制度等登记改革办法,促进了招商引资。

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并及时更新;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个体经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规范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进一步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我局制定并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蚌工商党组字〔〕号),

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防止和杜绝“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等现象的发生,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坚持和完善干部任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制度,并建立了干部廉政档案。今年机构改革,

正科级领导职位采取民主推荐、副科级领导职务采取公开竞岗方法,

得到全系统的支持和赞同。

(六)狠抓制度和监督,

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

、坚持民主集中制,

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于年月下旬召开。参加会议的同志按照本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主题,对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针对征求意见和建议情况,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

本着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从有利于推动工作出发,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增进了解,促进团结,

提高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的目的。

会上大家畅所欲言,气氛民主而热烈。

、扎实有效的深化政务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公开的内容、形式不断规范,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日趋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

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经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遴选和考评,命名我局为首批“政务公开示范点”。

、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洁谈话等制度。一是领导重视述职述廉工作。我局始终把述职述廉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述职述廉工作,分析形势,认真谋划,周密组织,

把握重点,统一思想,专题部署,力求取得实效。明确由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具体负责述职述廉工作,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具体负责、各县(分)局组织实施、基层工商所认真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推进。二是认真做好任前廉政谈话。

今年,市局党组对新提拔的正科级和名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进行了任前集体谈话。要求即将任职的干部要加倍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负市局党组的重托,

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让组织和群众放心、人民满意的好公仆。

二、存在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反腐倡廉工作发展不平衡,

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二是效能建设仍需常抓不懈,一些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办事和制度办事的作风还没有真正形成,

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按法定程序办案、不按规定收费以及代收代扣等问题。三是少数单位的执行力、督查力不够,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

三、年初步打算

、以突出监督检查为重点,确保政令畅通。要按照“三讲”、“三力”、“三抓”的工作理念,着重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深入推进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以作风建设为核心,

着力纠正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大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

惩治奢靡之风。二是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推行局务公开。四是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和“小金库”的专项治理。

、突出工商机关特点,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

一是大力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围绕学习型工商机关建设,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拓展和深化工商廉政文化领域。()在大力推进工商廉政建设背景下,建立健全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制度。

()认真抓好基层,打好基础工作。

二是围绕工商机关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强化监督。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和《关于实行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要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

三是全面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要巩固试点成果,

扩大试点范围,

市局要选择到个分局,具备条件的应全面推开。

、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

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一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案件,

同时要完善办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二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进一步学习和贯彻落实《廉政准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抓手,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附:

《年度市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自查统计表》

二一一年六月

行政管理和工商管理篇

周伯华

同志们:

这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上半年的工作,部署安排下半年的工作,重点研究加快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问题。

两天来,

各省区市工商局的负责同志介绍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的工作打算,相互借鉴学习,

交流了经验。有九位省区市工商局长进行了述职述廉汇报,准备充分,内容丰富,效果很好。

总局四位领导讲了很好的意见,对下半年和今后的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次会议开得圆满成功,很有收获。

下面,

我就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的重点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坚持“两手抓”,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上半年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今年上半年,我国先后发生雨雪冰冻和地震等自然灾害。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一手抓抗灾救灾。一手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法履行职责,

奋发有为工作,为夺取抗灾救灾全面胜利和保持经济发展良好势头做出了积极贡献。

月日汶川地震发生后,

全国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把抗震救灾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行动迅速,采取得力措施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取得很好成绩。一是各级工商机关高度重视,

领导靠前指挥,

迅即全面展开抗震救灾斗争。总局党组心系灾区,情系灾民。

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了解灾情,并先后三次派出由总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分赴四川、重庆、甘肃、陕西等灾区一线,慰问工商干部,指导帮助抗震救灾工作。

受灾地区各级工商局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迎难而上,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四川省工商局反应迅速,

局长李柏云等领导干部在地震当天夜晚即赶赴绵阳灾区,深入一线指挥抢险救人。受灾地区市、县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负责同志,

以高度的责任感,及时组织和指挥本系统、本单位展开抢险救人、救治伤病人员、恢复重建,工商机关的抗震救灾工作紧张有序地全面展开。

二是各级工商机关切实履行职责。

紧急广泛动员,切实做好维护市场稳定的各项工作。总局先后制定下发十二条政策措施、十条意见和相关专门文件,及时动员和部署,对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全系统支援灾区和维护市场稳定、保障灾区市场供应等提出明确要求,

当即向灾区紧急调拨辆食品检测车、个食品检测箱等物资。四川、甘肃、陕西、重庆等灾区工商机关,一方面组织力量抢险救人和救治受伤人员,积极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另一方面强化监管措施,

开展市场巡查。维护市场稳定,保障食品安全和市场消费安全。特别是四川省工商局承担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整个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任,

积极开设灾区生活必需品应急市场,对于保障灾区市场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灾区群众的广泛赞誉。

三是全国工商系统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

全力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总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带头捐助和交纳特殊党费积极支援灾区。各省、区、市工商局领导带头,

动员机关和基层工商干部捐助,从节约经费中筹集资金支援灾区,不少省级工商局还同灾区有关市县开展了对口支援恢复重建工作。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

全系统捐款捐物支援灾区折合人民币亿多元,同时,各级工商机关还积极引导和动员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向灾区捐助和组织商品运输,为保障灾区市场供应贡献力量。全国个协、私协系统共组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亿元。

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全国工商一家亲、全国工商心连心的大团结、大协作精神。回顾前一阶段气壮山河的抗震救灾斗争,深刻感到我们工商队伍经受了洗礼和考验,

充分彰显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民的红盾精神,充分证明我们这支队伍是一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工商事业,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干部队伍,是一支“国徽头上戴、责任肩上挑”,

党和政府信赖、有强大战斗力的干部队伍。抗震救灾中工商系统涌现出来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和展现出来的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为国徽增了辉,为红盾添了彩,

是我们全国工商系统的光荣。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总局联合决定,授予四川省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工商局局长斯卫平、绵竹市工商局剑南工商所副主任科员范银富、平武县工商局南坝工商所副所长李勇等名同志“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同时,

总局还决定,授予四川省绵竹市工商局等个集体“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四川省德阳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曹长芒等位同志“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我们要广泛宣传这些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

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的伟大精神,激励全系统广大干部奋发努力、开拓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双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总局还决定建立工商系统抗震救灾和应急抢险档案,

铭记这段难忘的历史,记载这些感人的事迹,总结积累宝贵经验。

以利在今后工作中应急处置突发问题借鉴和参考。

今年上半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积极投入抗灾救灾的同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

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回顾三十年不平凡的历程,

进一步增强了自豪感和责任感。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恢复建制三十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回顾总结工商部门恢复建制三十年不平凡的历程。

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坚定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一是认真回顾总结三十年,进一步增加了自豪感和责任感。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广泛开展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工商部门恢复建制三十周年纪念活动,加深了对“三个基本建立”历史成就的理解,增强了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了信心,

鼓舞了斗志,激发了进一步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热情。

二是努力做到“四个统一”,进一步拓展了职能空间。

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对履行法定职能的新认识在实践中得到提升和检验,

拓展了工商职能,

强化了市场监管,

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不仅得到了全系统广大工商干部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认可与支持,而且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积极推进职能转变,

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能。各级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把转变职能作为更好履行法定职责和提高监管服务水平的重要任务。

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认真研究上报“三定”方案,科学合理确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地位,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研究探索新的监管领域。

改进和创新具有时代特点的监管模式和方法,

积极促进职能转变。

各地采取了一系列转变职能的新举措。创造了新经验。

(二)以推进“四化”建设为抓手,

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执法水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总局推进“四化”建设意见的要求,积极探索,

大胆创新,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加快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监管执法水平。

一是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监管工作“四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提高了登记监管水平。规范登记注册行为、规范登记管理程序、规范登记服务制度不断加强,

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深入推进,

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进一步规范,外资登记管理数据联网及监测分析系统建设步伐加快,登记监管模式有新的创新,促进了登记监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北京对全市所有企业按照风险度和信用度进行分类分级,

确定信用监管的重点。上海依照守法诚信度、行业风险度、动态警示度“三度”分类标准,实施近距离、远距离和零距离监管等监管方式。重庆健全数据质量建设长效机制,

夯实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基础。二是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深入推进,

维护市场消费安全的能力明显增强。商品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全面实行,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广泛建立,

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稳步推进,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进展顺利。

浙江、江苏、广东、四川、云南、天津、江西等地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福建、辽宁、湖北、河南、内蒙古等地积极探索建立大型商场、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电子台账。新疆在全区推广了食品索证索票电子监管系统。

宁夏试点推行了食品批发商销售台账、销售凭证、食品零售商进货台账“三合一”的新模式,积极探索解决经营者“建账难,

坚持难”的问题。山东将农村食品监管“四项制度”向城区延伸,扩大了范围。

总局先后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奥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下发了专门通知。

开展监督检查等,突出加强了奥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国各地和奥运赛区城市工商机关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奥运食品安全监管各项任务。北京市工商局承担了保障奥运食品安全的重要任务,

建立了北京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和工商奥运保障前沿指挥中心,健全奥运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和信息化监管网络体系及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为保障北京奥运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局在浙江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现场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扎实推进。

广东、浙江、上海等地积极采取制定实施意见、开发管理系统等措施,加强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各地扎实开展了涉奥的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广告监管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等,

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三是消费维权“四化”建设全面展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总局在福建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暨经验交流会议,集中受理中心和“一会两站”建设力度加大,

进市场、进企业、进超市、进学校等不断扩大。

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和规范化建设迈出新的步伐。总局制定了推进消费维权“四化”建设的意见。各地全面推进消费者和企业和解制度、经营者自律制度、消费纠纷调解制度和申诉举报制度建设。福建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解决了各级工商机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

把消费维权建设列入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社会效果良好。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河北、海南、甘肃等地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整体推进。

深圳、西安、广州、杭州、成都、济南深入推进消费者与企业和解制度,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四是广告市场监管机制建设步伐加快,监管力度明显提高。

以药品、医疗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遏制违法广告反弹。积极探索推进网络广告管理建章立制。发挥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坚持和完善广告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广告前咨询制度、备案制度、广告审查提示制度。出台地方性法规,积极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

江苏建立多媒体广告监控平台,在个省辖市统一配置监测设备。五是商标行政保护机制逐步完善,保护力度逐步增大。商标授权经营制度进一步推广实行,

探索实行了商标品牌市场准入和商标查验对比等监管措施。推动了商标行政保护长效机制建设。总局把加快审查和审理、解决商标注册和评审案件积压作为“八件大事”的头等大事来抓,

签订目标责任书,

采取充实审查力量、调整内设机构、建立激励机制等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比去年同期增长.%,审理评审案件增长%。

六是打击传销工作“四化”建设有力推进,打击效果明显提高。

各地加快建立完善全国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和参与传销人员档案库,推进和规范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及时将打击传销纳入本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考评机制。

广东建立了省内打击传销区域联防协作机制。七是治理商业贿赂方式方法不断改进和规范,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各地积极探索治理商业贿赂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有效联接等工作方法,加大了对社会热点难点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

促进了监管效能的提高。

沈阳在识别假账上下功夫,总结出了“财会收支平衡法”,

成功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八是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等,加大了打击限制竞争行为、商业欺诈、合同欺诈、“傍名牌”、走私贩私等工作力度。

黑龙江建立完善陈化粮监管制度,严格抓好各环节监管。

吉林、广西、湖南、云南、青岛、济南、长春、大连等地采取与名优企业联系机制,

提高打击“傍名牌”工作力度。九是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为“四化”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和网络保障。各地积极实行网上登记监管和执法办案,加强办公网络体系建设,

推进信息化在市场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等工作中的广泛运用。重庆实现了多万户市场主体上亿数据的大集中、大联网、大共享和大应用。贵州省工商局基本实现了网站状态实时监管。

(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改进监督管理,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新成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创新机制,改进管理,制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一是促进各类市场主

体健康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宁波、西安、武汉、厦门等地积极开展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分析利用工作,

为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有价值的数据分析报告。各地积极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努力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截至月底,全国实有内资企业万户,外商投资企业万户,

个体工商户万户。二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效明显。

各地继续做好支持淘汰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制定出台政策措施,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三是推动区域经济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成效突出。总局和各地继续支持举办和参与举办了各类经济贸易洽谈会。长三角地区合作深入推进,

建立完善了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品牌联保、量罚适当的执法协作机制。

泛珠三角执法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推进了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支持浦东新区开发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滨海新区建设、成都城乡统筹试验区建设等都取得积极成效。各地积极对口支援、支援三峡库区和青海藏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工作力度大,

收效好。四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绩显著。“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开展,查处农资违法案件.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亿元。

合同帮农、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工作全面开展。积极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

陕西、安徽等地开展了“一所一标”工作,积极推进“商标富农”。

山西等地建立完善了合同帮农、示范文本推广等多项工作制度。五是关注和改善民生,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收效良好。各地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

通过政策引导、政策支持,

设立再就业咨询窗口、再就业培训点等方式,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湖北、青海举办“帮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

多渠道实现就业。自治区工商局在“?”事件发生后,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应对处置,

全力以赴做好市场和商户的稳定工作。贵州省工商局在全省抗凝冻、保民生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做出了突出贡献,被省委、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

(四)认真落实“五抓”,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工商形象。今年以来。各地按照“五抓”和“三个过硬”的要求,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年初的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及“?

”汶川特大地震,检验了我们队伍建设的成果,

充分说明我们这支队伍是一支经得住考验、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一是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地以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努力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勤奋学习的模范、团结务实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廉政勤政的模范。

二是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开展练兵比武、培养执法办案能手、认定公职律师、实施基层执法人才培训工程等有力举措,加大了队伍建设力度,

努力造就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工商干部队伍。

三是机关建设效果突出。各地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成绩。年度,

天津、河北、黑龙江、新疆、哈尔滨、西安等个单位被列为政风行风评议“免评单位”。在个参加当地行风评议的省区市工商局中,

吉林、上海、河南、济南名列第一,陕西、青海、宁夏、山东、山西、辽宁、江西、沈阳、大连、厦门、成都等名列前茅。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完善,

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总局在江苏召开了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会议,

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局务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福建省工商局提早部署,开展检查验收,

全省系统提前一个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江苏、吉林、甘肃、青岛、南京、哈尔滨等地提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准备工作。安徽省工商局修订出台二十项基本管理制度,努力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四是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有新进展。

各地采取建立基层建设分级指标考评、等级评定、创建星级文明规范等办法,大力加强基层建设管理。

五是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各省级工商局普遍实行了述职述廉汇报制度,大部分省市开展了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活动。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权力监督制约制度进一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的成果。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

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十分关键的一年,

也是奥运之年,国际国内形势出现不少新的复杂因素,雨雪冰冻和地震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损失,恢复重建任务繁重,

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难度加大,特别是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形势逼人,

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毫不放松。

一手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不动摇,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全力以赴、突出重点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要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和开展“平安奥运行动”工作力度,确保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各地要按照月日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的部署。认真贯彻总书记、总理重要讲话精神,

全力抓好奥运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一是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

确保奥运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各地要按照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

层层落实监管任务和措施,

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奥运赛区城市工商部门要加大对辖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奥运食品专营专供流通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

并积极推进建立电子台账,加强流通环节奥运食品质量监测、快速检测,

突出抓好奥运赛场周边重点区域经营食品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

健全奥运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确保涉奥人员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涉奥人员不发生重大消费侵权事件,

确保涉奥地区市场稳定。二是强化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广告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确保维护奥运期间良好的市场秩序。

要按照奥运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定,落实制度,细化工作,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奥运知识产权得到保护。

要严厉查处在广告中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未经授权许可在广告中使用奥运标志的行为以及在广告中侵犯奥运赞助商合法权益的行为,

依法查处擅自的烟草广告及变相的烟草广告,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公益广告活动,进一步营造和谐有序的奥运广告市场环

境。

要进一步加大奥运会期间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

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强化综合分析和消费引导功能。三是强化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确保平安奥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总书记强调指出:平安奥运是北京奥运会取得成功的最大标志,

也是我们最重要的国家形象。

各地工商机关要深刻领会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最近召开的全国处理突出问题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本地区、本单位的和安全稳定工作,

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书,迅即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采取整改和防范措施,

切实把矛盾和安全隐患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对重点人员、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实行领导保包责任制,

采取有效防控和监管措施,严防群体上访事件和不安全事件发生,确保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稳定,不发生进京上访滋事事件。

(二)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市场稳定。各地要继续围绕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严格监管,

严厉打击,

严肃查处,确保市场稳定。要采取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等有力措施,

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充分运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切实提高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效;依法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参与打击走私贩私、扫黄打非等各项工作;

加强竞争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哄抬价格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借灾区重建之名进行强制交易、强制服务、滥收费用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集中力量开展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切实保障市场交易秩序;继续加强对合同、经纪和拍卖行为的监管,

进一步探索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三)加大服务工作力度,确保支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积极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要改进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效能,

积极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继续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认真落实国家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实现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安全生产等目标要求,依法做好有关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工作。三是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增强商标意识。四是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继续参与主办和支持举办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等经贸活动,

深入推进区域执法和服务发展协作机制建设,促进区域经济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五是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爱农、市场助农等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六是积极做好支持、三峡库区、青海藏区工商事业发展的工作。要总结经验,

完善措施,

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七是切实关注民生,坚持不懈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我在这里特别强调,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既要改进管理、提高效能,

又要依法办事,严格程序。

属于省级工商局职权的,

制定出台的政策意见要报总局备案。

属于总局权限的,

应经总局批准后施行。

(四)加大宣传和协调工作力度,

确保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工商部门恢复建制三十周年纪念活动顺利进行。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三十周年。

各地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

按照总局印发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方案》的要求,

积极采取报告会、纪念会、座谈会、举办展览和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和纪念活动,坚持纪念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三十周年伟大成就相结合,与对各级领导干部继续解放思想和全系统广大干部坚持改革开放的教育相结合,

纪念活动要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总局将组织开展纪念大会、纪念座谈会、有奖征文等八项纪念活动。要通过总结回顾历史,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作为工商人的自豪感和使命感,

增强改革开放的意识,激发立足本职开创工商行政管理新局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各地要积极主动工作,及早研究谋划,

认真做好制定“三定”方案的有关准备工作。

(五)加大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工作力度,确保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和有效。

一是灾区工商机关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工作。要节约挖潜,压缩开支,

尽可能增加恢复重建的经费。要全面掌握本系统、本单位的受灾情况,

按照先基层后机关的原则,尽快修复、重建基层工商所,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

同时,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反映,争取加大对本系统、本单位恢复重建的资金投入。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切实维护灾区市场稳定。灾区工商部门在抓好自身恢复重建的同时,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做好生活必需品应急市场建设,

保障市场供应;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

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卫生防疫等工作,切实防止重大疫情的发生,三是积极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全国工商系统要按照国务院统筹对口支援的总体要求,继续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团结互助精神,勤俭节约,

积极筹措资金,

大力支持地震灾区工商所恢复重建工作,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总局为进一步加大对灾区工商所重建的支持力度,

从今年基层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中按比例切块支援四川、甘肃、陕西、重庆等灾区。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四化”建设

推进“四化”建设,是巩固和发展三十年的成就与经验,进一步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战略举措;

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与时俱进。建立健全现代市场监管体系的迫切要求:是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和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抓手,

对于工商机关履行职能和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改革发展具有重大现实作用和长远战略意义。

各地要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创新和落实,不断提高“四化”建设水平,

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一)必须突出推进“四化”建设的重点内容。各地要把履行法定职责作为“四化”建设的重点任务,紧紧围绕“五大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在提高执法效能、服务质量和规范管理上下功夫。真正把长效管理机制由理念、目标变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模式、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四化”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市场主体登记监管工作和完善服务体系的“四化”建设。重点是在巩固和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等监管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

进一

步规范登记注册行为,完善登记管理程序,创新登记服务制度。

完善市场主体准人服务体系。建立无照经营查处规范工作有效机制等,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有力促进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二是扎实推进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的“四化”建设。

重点是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和机制,健全食品市场准入机制,完善食品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

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化建设。深化商品准入制度改革,健全商品主体信用分类和商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规范商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工作,进一步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三是扎实推进公平竞争执法工作的“四化”建设。

重点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监管机制。规范经纪人经纪行为和合同行政调解等。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是扎实推进保护商标专用权和广告监管工作的“四化”建设。重点是研究改进商标审查和评审制度,健全和实施恶意申请、恶意异议提前审查、提前裁定制度,

规范商标行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等。在推进广告监管“四化”建设方面,

重点是完善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广告监测制度,进一步强化广告监管执法等。

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和机制。

有效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切实维护商标和广告市场秩序。五是扎实推进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的“四化”建设。

重点是制定和完善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线索排查、应急处置、与公安和教育部门协作等方面的制度措施,

推行区域联合执法模式,建立完善全国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和参与传销人员档案库。规范“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完善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直销行为等,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必须明确推进“四化”建设的着力点。

“四化”建设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

范围广,

任务重,必须进一步明确工作着力点,

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要把着力点放在总结提升成功经验上,切实把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和机制。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丰富实践是“四化”建设的不竭源泉。各地要对三十年来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对形式多样、各具特点的做法进行分析研究,

认真总结,科学归纳,凡符合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定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求的,要及时加以固定和推广。二是要把着力点放在强化对薄弱环节的监管上,

紧紧围绕解决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

要从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违法违章行为中查找监管执法的薄弱环节,从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方面查找薄弱环节,从监管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问题人手查找薄弱环节,从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上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监管执法、服务发展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并从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发生和解决中,

善于发现和总结规律,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防范和解决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丰富“四化”建设的内涵。

三是要把着力点放在加强对新兴领域的监管上,切实研究符合时代特点的市场监管新制度和新办法。

要针对网上交易、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加快制定监管法律法规。积极创新符合我国国情、符合监管执法需要的新举措、新制度。切实提高“四化”建设的创新性、有效性。

(三)必须注重抓点带面、分类指导。

各地要进一步增强推进“四化”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工作机制,

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严格责任考核,

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四化”建设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要抓试点、抓推广。“四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搞好试点、树立典型、循序渐进、逐步推广。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一些地方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首创的做法,

要允许、支持和鼓励。要按照“四化”的要求,对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组织力量认真总结并及时推广,有条件的,按照程序逐步上升为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内容上。

要推广市场主体准入、食品安全监管、商品质量监管、广告市场监管、商标行政保护、公平竞争、打击传销、消费维权、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典型做法。在层面上,要推广省级工商局、市县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二是要抓机关、带基层。抓机关与带基层相辅相成。

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节约型、和谐型机关,为基层当好表率。要真正面向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服务基层,想方设法为基层推进“四化”建设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要下大气力抓好基层全面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

要切实规范基层工作人员的执法和服务行为,

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三是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市场监管领域情况和问题比较复杂。各个地区、各个阶段重点不同,监管方式方法也不尽相同。因此,

“四化”建设不搞“一刀切”。推进时间不搞整齐划一。

各地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总局提出的“四化”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监管服务效能和水平,又要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

把“四化”建设与履行职能和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解决好本地区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四)必须重视加强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是“四化”建设的技术支撑,队伍建设是“四化”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以现代化手段保证“四化”建设有力推进。以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和服务发展水平已成为时展的必然要求。

要把企业登记管理、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管、公平交易执法、商标专用权保护、广告监督管理、直销规范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四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通过信息化体现出来,充分运用信息化网络体系,提升现代化监管水平,

努力实现网上登记服务、网上监管、网上执法办案、网上消费维权、网上监督制约、网上规范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加强网上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推广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实现政务工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进一步提高服务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能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进“四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要狠抓教育培训。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

强化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编辑出版《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概论》。充分发挥行政学院等培训基地的作用,

进一步扩大干部培训规模,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狠抓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机关工作规则和行为准则。严格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

扎实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努力建设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要狠抓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加强各级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把行政权力的行使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轨道,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认真贯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要求,

把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建立工商职业道德规范,

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总之,推进“四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决策、执法、管理和工作规范、行为规范,

必须强化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分步实施,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各地要把推进“四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领导,

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

切忌表面文章,

确保“四化”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行政管理和工商管理篇

一、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内涵及评价标准

(一)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内涵

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活动的具体特点,笔者认为,

所谓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时,消耗人、财、物等行政资源,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的程度。这里包含了三方面的含义:

。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工商部门在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从事工商行政管理活动时产生的行政效能。这就把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界定在外部监管和行政执法范围内,排除了内部管理等其他活动。

。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即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工商行政管理活动必须实现一定的工商行政管理目标,

背离了工商行政管理目标,“效能”一词就无从谈起。

。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行政产出与行政投入之间的比率关系,当行政目标正确时,投入越少,

产出越多,则效能越高;反之,

则效能越低。所谓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就是要以最小的人财物投入实现市场秩序的最优化、经济增长的最大化,即要以最小的投入最好地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目标。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评价指标

建立科学合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效能评价指标体系,

是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前提和基础。笔者认为,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指标主要有:

。质量指标。如上所述,

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量与质的统一体,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商行政管理结果都不能称之为“效能”。因此,考察工商行政管理效能首先有一个质量标准,质量指标是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首要和最为重要的指标。

所谓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质量标准,就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标准,即其结果是否符合法律的、政策的、经济的、社会的要求,具体包括:①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②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③是否有利于促进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④是否符合人民群众对消费安全的要求等等。

。数量指标。所谓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数量指标,

是指一定条件下所完成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量,也就是前面所说的行政产出。数量标准是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重要指标,

它可以用一系列的数据来表示,

如:市场主体的增长率、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市场巡查量、消费调解率、无照经营率等等。需要强调的是,违法行为查处率等系列数据指标必须是在确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指标的前提下才有意义,背离了工商行政管理的质量要求,

这些数据指标不仅毫无意义可言,甚至还有可能走向效能的反面。

。费用指标。所谓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费用指标,是指完成一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量所消耗的人、财、物的总和,

也就是行政投入量。人力的消耗表现为工资的支付量,物力的消耗表现为行政设备等物质条件的使用量,财力的消耗表现为行政费用的投入量(也包括人力、物力的费用支付)。

根据公式表示,在完成工作量相同的情况下,行政费用消耗越少,则工商行政管理效能越高。

因此,

费用指标和数量指标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也是降低行政费用的过程。

。时效指标。

所谓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时效指标,

是指完成一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量所需要的时间数量。行政效能最终可以用时间效率表示,

以最短时间完成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的,

则工商行政管理效能高;反之,则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低。在目前工商部门中,

办事拖拉、互相推诿等现象屡见不鲜。因此。

把时效指标作为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一个重要指标。对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现实困境

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提升表现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质量和数量的提高,以及费用和时间的降低。

由于体制、文化、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面临着五大现实困境。

(一)效能文化缺失是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文化困境

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首先是管理理念的创新和突破,倡导的是以“公民本位”为基点的新型行政文化。

但由于受传统“政府本位”、“官本位”等统治行政和管制行政观念的影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文化环境难以形成,成了制约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文化瓶颈。“官本位”思想源于我国儒家传统文化。

而“政府本位”、“部门本位”思想则源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初期,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效能建设的影响更为深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恢复初期,工商部门作为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在有关市场经济法律规范尚不健全的情况下,

掌握着重要的社会资源,

并且可以用手中的权力强制性地分配和处罚,

从而使这种“政府本位”、“部门本位”的思想深栽于工商部门之中,甚至影响至今。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

部分工商部门及工商干部就易出现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行政慢作为等与效能建设要求相违的行为。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是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法制困境

行政管理和工商管理篇

[关键词]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法治教育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加快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努力建设完备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规范体系、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监督体系、完善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教育体系、有力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保障体系,

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规范体系,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目前,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依据的法律有部、行政法规有部、部门规章有件,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是,

改革创新永无止境,执法实践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永无止境。要加快建设完备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规范体系,为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一)增强宪法意识,

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要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在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立法立规、制度建设中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精神,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要完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实施。

要健全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自觉接受备案审查监督。

(二)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完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

要适应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需要,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认真做好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先行。

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积极推进竞争执法、网络交易监管、广告市场秩序维护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当前,

特别是要大力推动《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进程,加快启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修订工作。

(三)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立法立规和制度建设质量。要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立法立规和制度建设的核心,进一步健全立法立规和制度建设机制,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立法调研制度、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立法后评估制度等,

切实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贯穿于立法全过程,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必须创新执法体制,

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

严格执法责任,

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身处市场监管执法的第一线,

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施政行为的基本准则,加快建设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实施体系。

(一)依法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大的危害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行为。

要加强竞争执法工作,重点查处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行业和领域垄断、限制竞争行为,

加大对严重损害市场竞争秩序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加大网络市场秩序整治力度,

规范网络平台和经营主体,依法查处非法主体网站,

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

严厉查处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要强化广告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大部门间联合监管执法力度,建立虚假违法广告行为领导和责任人追究制。

要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以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完善网络传销监测查处机制,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对直销违法违规行为新动向的分析研究,

强化监管,规范直销企业行为。

(二)深化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要重视竞争政策作用,

注重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协同,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和竞争政策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竞争政策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积极参与竞争规则的制定,在行业垄断规制、地区封锁制止、政府扶持行为规范等方面,推动统一竞争规则的制定,

完善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要更新监管理念,牢固树立信用监管意识,

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改年检验照为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运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用约束机制强化监管;推动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

把企业信用信息作为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等方面的重要考量因素,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要转变监管方式,健全完善登记与监管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

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促进宽进与严管紧密结合。要创新监管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行业协会、行政

机关和社会公众的作用,着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机制。要依托大数据实施监管,以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对企业的商业轨迹进行整理和分析,

全面、客观地评估企业经营状况和信用等级,

挖掘工商数据信息的重大价值;

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服务宏观决策、经济发展、投资引导。

(三)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要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

要完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要完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

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公安部、最高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有机对接。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保障行政权力正确行使的关键。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分布在不同岗位、行使着不同的权力,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快建设严密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监督体系,既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事业负责,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执法队伍负责。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加快修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切实维护市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要突出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立案销案、监督检查、自由裁量权行使、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

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层级监督和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

要依法规范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防止利益输送。

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系统内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要严格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惩行政执法腐败行为。

(二)创新执法监督方式。要完善案件评查、执法检查、法治建设评价等常态化执法监督方式,

改进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要建立大要案和跨区域案件交办督办制度,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机关在必要时发出执法监督通知书,

要求下级机关就案件办理情况作出说明。要建立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等重大案件执法监督函告制度,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机关可以就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或者区域性风险,向下级机关发出执法监督建议书,

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机关对下级机关落实执法监督通知书、执法监督建议书等情况进行通报,

并纳入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的重要内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有地区封锁、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扎实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政务公开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要求,扎实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的公开工作,

自觉接受当事人和全社会的监督。要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信息化,

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工作队伍承担着法规起草、法制宣传、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对诉讼等重要职责,在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加快建设完善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教育体系,

努力培育一支德才兼备、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工作队伍。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教育培养。

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干部学习培训的必修课。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努力做到忠于法律。

要加强法治宣传培训,

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上下级行政执法人员双向交流机制。要进一步重视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法制机构。

要深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

不断创新法治宣传载体,

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健全法治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加快建设有力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保障体系,为整体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建设提供体制机制支撑。

(一)健全法治工作领导体制。要把法治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法治建设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

督促指导本部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保证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要完善法治建设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制机构和各内设机构各司其责、共同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法制机构要切实履行在法治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等职责,努力当好本单位领导在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

内设机构要结合职能,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