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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小组推荐意见范文精选3篇(全文)

全民阅读 http://www.jiayuanhq.com 2023-02-14 13:53:33

党小组推荐意见篇1

本文作者:钟宇

党小组(团组织)推荐意见

[例文]

党小组(团组织)推荐意见

——党支部:

我单位XXX同志,政治思想好,学习认真,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工作业务水平。经过讨论研究,同意推荐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XX党小组组长——(共青团X X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2.政治审查报告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政审材料应有不同的要求。当前发展党员进行政审的主要内容应是:

政审报告的内容:开头部分,简要介绍一下申请人的自然情况。如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等。①本人简历。主要介绍该人的经历。②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情况。主要介绍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姓名、职追风筝的人读后感业、政治面貌及政治历史情况。③本人政治历史情况。主要写明本人的政治历史表现。尤其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以及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等。④本人现实表现情况。主要写其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有哪些优点,在工作中做出了哪些成绩,群众基础如何。(是共青团员的,要写明团组织的“推优”意见)

政治审查的主要方法是:同本人谈话了解;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支部通过政治审查,要依照政审的内容形成一份综合政审材料,附上调查材料,准备发展时,上级组织审查。

[例文]

关于XXX同志的政审报告

XXX,男,汉族,黑龙江省X市人,生于XX年XX月XX日,家庭出身工人,本人成分干部,文化程度大专;XX年XX月参加工作;XX年XX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现任XXXXXX 。

一、本人简历

XX年XX月至XX年XX月,在XX市XX区中山路小学读书;

XX年XX月至XX年XX月,在XX市X中、X中读书;

XX年XX月至XX年XX月,在XX公司任技术工人;

XX年XX月至XX年XX月,XXXXX车间主任;

二、其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是:

父亲:XXX,XX岁,政治面貌是XX。现在XX单位工作,担任XXX职务,政历清楚。

母亲:XXX,XX岁,政治面貌是XX。现在XX单位工作,担任XX职务,政历清楚。

爱人:XXX,XX岁,政治面貌是XX。现在XX单位工作,担任XX职务,政历清楚。

子女:XXX,XX岁,政治面貌是XX。现在XX单位工作,担任XX职务,政历清楚。

三、其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是:

祖父:XXX,XX岁,政治面貌是XX。现在XX单位工作,担任XX职务,政历清楚。

祖母:XXX,XX岁,政治面貌是XX。现在XXX 单位工作,担任XX职务,政历清楚。

叔、舅、姨、姑:XXX,XX岁,政治面貌是XX。现在XX单位工作,担任XX职务,政历清楚。

兄弟、表兄弟、堂兄弟:XXX,XX岁,政治面貌是XX。现在XX单位工作,担任XX职务,政历清楚。

经与本人谈话了解和必要的函调审查,我们认为:该同志本人、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都能拥护党的领导……政历清白。

四、本人政治历史情况

XX同志,无政治历史问题。在一些重大国际国内政治问题上,能够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了高度一致。

五、本人现实表现情况

XX同志在XX公司工作期间,热爱劳动,团结群众,无不良行为和反映。担任车间主任,思想积极要求进步,靠近党组织,他于XX年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过党组织多年培养、教育和考察,认为XX同志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能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愿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早日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他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工作中服从分配,遵章守纪,不怕苦和累,钻研业务,进步较快。不足之处:工作有时缺乏计划性。

中共XX支部委员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一般情况下,在报上级党组织预审前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进行公示的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不影响其入党;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无法轻易否定,或有一定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暂缓发展;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且情况属实,应不予发展。

[例文]

时间:

关于XXX同志入党征求党内外意见

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地点:XXX

参加人员(本人签名):

党员:XXX、XXX

群众:XXX、XXX

主持人:XXX

记录人:XXX

内容记录:……………

XXX (发言人):…

主持人归纳座谈会意见:刚才大家都发了言、表了态。多数同志(或一致)认为X X X同志政历清楚,表现也好,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可以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主持人:XXX

中共XX支部委员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中共XX支部委员会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籍贯 入党申请时间

被列为积极分子(预备)时间 入党党介绍人

奖励处分情况

时间 名称 奖励(处分)单位

公示时间

公示中主要反映的问题

公示结论 支部委员会意见

中共

支部委员会章

月 日

上级党委意见

中共

支部委员会章

月 日

4.支委会在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后进行审查

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前,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其有关情况进行审查。(1)要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如何,以及能否正确对待组织考验等。(2)要审查发展对象的经历、家庭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填写是否清楚,与组织了解的情况是否一致。需要进行内查外调的问题,是否附有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与本人所述情况是否一致。(3)要审查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审查党小组或团组织的推荐意见。

党小组推荐意见篇2

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2)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未进行上述内容教育,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不了解或知之甚少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46.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1)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2)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

(4)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47.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哪些问题?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全面衡量,特别要看其政治素质,不能只看其工作、学习好。对入党动机不端正,思想觉悟不高,政治品质不好的,工作学习表现再突出,也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2)确定聘任、借调人员和劳务工(临时工、轮换工)为发展对象,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要征求原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

(3)讨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时,应重视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的意见,因党小组对本小组联系和培养教育的对象比较了解。但必须明确,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能仅以党小组讨论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也不能把党小组讨论作为检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的唯一依据。

48.怎样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各级党、团组织应当十分重视做好这项工作。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其工作程序是:

(1)团支部委员会对申请人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初步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委员会将初步提出的推荐对象向党支部汇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3)在党支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拟推荐对象的情况,并由到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4)团支部委员会将团员民主评议的情况和讨论的意见,填入《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一式三份报上级团委(和授权审批接收团员的团总支)审查。

(5)上级团委在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审议,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将《推荐表》分别送给党委组织部门和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

(6)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团委书记由其上一级团组织参照上述程序进行推荐,并负责填写《推荐表》。

49.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体现了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也是新时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党的事业培养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共青团组织应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对团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特别要对他们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

(2)把团干部和各项工作中的骨干作为重点推荐对象,有计划、有目的地对他们进行培养,使他们更快地成熟起来。

(3)逐步建立健全推荐制度,形成规范化的推荐工作程序。在“推优”过程中,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党组织要对团组织的推荐工作及时地给予指导。

50.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为什么必须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新党员一般应在发展对象中吸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先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培养联系人担负着对入党积极分子直接培养教育的任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最了解。党小组是与入党积极分子接触最近的一个层次,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了解得最全 面、最具体。这样做,有助于党组织更准确地掌握党员标准,保证新党员质量。也可以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避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人党内。

51.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不能因此而放松对他们的培养、教育,而应当对他们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要继续给他们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让他们在实践中加强锻炼,促使他们自觉地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要组织他们参加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进一步进行教育和考察。

52.为什么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有时间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被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这是总结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了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一般规律,并经过广大党组织多年的实践,被证明了的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有效措施。

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要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要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考察。要做到这些,没有一年以上的时间是不可能的。当然,经过二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并不一定就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但毕竟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促使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必要条件。所以,为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择发展对象是非常必要的。

53.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带有特定含义的三个概念。三者之间既有明确的不同称谓,也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正确的理解是: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这三者是他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同志成熟程度的标志。

凡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郑重提出口头或书面入党申请的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的,称作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称作发展对象。

党小组推荐意见篇3

为了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并使学生党员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中共南通农业学校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申请入党的条件

年满十八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定,按期交纳党费。

二、建党积极分子条件

1、承认党的纲领,决心履行党员义务;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学习认真,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生活简朴,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政治历史清楚。

2、写书面入党申请时间达6个月以上。

3、申请入党后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

4、班级同学民意测验得票率达到参测人数的60%以上。

5、已向支部提交自传。自传的内容主要有:①本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家庭出身、从事工作及担任的职务等。②本人经历。一般从上小学或七周岁写起,包括读书、工作的起始时间、单位、所任职务和受到的奖惩情况,参加过什么组织、证明人是谁,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⑨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和职业。④自己的思想认识变化过程。

6、经过团组织的推荐。团组织推荐的基本程序为:①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者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②团支部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经团支委讨论形成书面意见;③团支部填写《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报系团总支审核,系团总支签署意见;④系团总支签署同意的有关意见后,由被推荐团员所在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团支部书记以上的团干部,由系团总支在广泛、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由系团总支直接向有关党支部推荐,推荐表交有关党支部。

三、确定建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党小组提名(未设党小组的由支委或1/3以上党员提名)。

2、党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支部委员会上由申请人所在党小组组长汇报小组讨论意见,由组织委员介绍团支部推荐意见和其他党小组讨论意见,以及征求党内外意见情况。未设党小组的直接由组织委员介绍有关情况。1/2以上支委同意即可确定为建党积极分子。

3、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

4、申请人被确定为建党积极分子后,支部应填写《建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报校党委备案(《考察表》报送党办)。

四、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1、对每名建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必须指定一至两名有培养能力的党员负责培养。培养人的主要职责:①定期找建党积极分子谈话,每两月不得少于一次;②定期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汇报对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2、吸收建党积极分子听党课(每学期至少一次)和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有关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3、经常分配给建党积极分子一定的任务。

4、定期分析研究建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党小组每一、二个月要研究分析一次,党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校党委每半年研究分析一次,并做到针对存在问题落实培养措施。

5、通过学校业余党校等途径,有计划地对建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要注意对建党积极分子进行文明常识、道德基本知识、健康知识等科学知识教育及理想教育,要注意用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进行教育。每年对建党积极分子至少系统地进行一次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五、建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1、党支部对建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建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中要注意从动态的角度考察建党积极分子在上述这些方面的变化情况。

2、每考察一次,党支部要根据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对建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和措施,并通过培养联系人,向建党积极分子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需加以改进的具体要求。

3、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要及时将考察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填入《建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关栏目中。

六、建党积极分子档案的建立。党支部对每名建党积极分子,都应单独建立档案,档案内容主要为:

1、入党申请书及自传。

2、《建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建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

4、政审材料。主要包括本人简历、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本人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现实表现情况。

5、参加党校培训考试的成绩、鉴定材料、证书等。

6、系团总支审核通过的建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七、建党积极分子的调整支部每年对建党积极分子队伍调整一次,把符合条件的人吸收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人调整出去。

八、发展对象的确定

1、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①由培养人提名,经党小组充分讨论后,向支部推荐。未设党小组的,由培养人直接向支部提名推荐。

②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列入本年度发展计划,并报校党委备案(具体材料报党办)。

2、发展对象的确定条件,除符合《条例》规定的要求外,发展对象必须达到如下条件:

①列为建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必须达一年以上。

②必须经过学校党校的基本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③在确定为建党积极分子后的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且平均学习成绩达良好以上。

④不得有违法违纪现象。

⑤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两次以上的校级表彰(含校团委的单项表彰)。

⑥在班级学生中的民意测评通过率达到参测人数的60%以上。

发展对象数量控制的标准为:建党积极分子与发展数之比不小于4:1~5:1。

九、今后发展党员,必须在召开支部大会表决前一个月,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书面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简要经历、政治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培养联系人以及党组织对其教育考察等方面的情况;对预备期将满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公示内容除了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外,还包括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自我小结。认真分析处理公示中的群众意见,对公示结果及对群众意见调查处理的结果,要在上报的预审材料中如实反映,凡未经公示的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不得予以发展或转正。对群众反映的发展对象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查清的,应暂缓发展,抓紧调查核实,视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今后,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公示材料要作为发展党员的基础材料存案备查。

十、党支部上报发展对象名单应附的材料

1、党支部提交党委的书面报告。

2、党支部关于发展对象的综合报告。

3、积极分子档案材料(至少为前述6项)。

4、学院党校培训合格证。

5、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材料(含座谈会小学生作文我的中国梦的原始记录)。

6、院团委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7、发展对象各学期各门功课的学习成绩、平均成绩、表彰奖励情况等。

8、任课教师(不得少于6名)的原始意见材料。

9、班主任老师反映本班发展对象情况的原始材料及排序。

10、公示材料、公示结果及对群众意见调查处理的结果。

十一、党委对发展对象的审查

1、在支部上报发展对象有关材料后的二十天内,党办按照党委要求对支部报上来的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并将预审结果向党委有关负责同志汇报。

2、在党办向党委有关负责人汇报后一个月内,党委成员分工了解有关发展对象的情况。

3、在党委成员了解有关发展对象情况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讨论,党委同意发展的,由党办通知党支部领取《入党志愿书》。

十二、履行发展手续及预备党员管理教育与转正等工作的步骤和要求详见《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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