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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活动策划方案范文

全民阅读 http://www.jiayuanhq.com 2024-02-07 10:09:11

政府活动策划方案篇

记者:。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成立以来,

在中国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研机构和科技项目方面成功地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科技评估活动,研究起草了科技评估规范,推动了科技评估和全国科技评估体系的建设。那么,

我国科技评估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如何?请您谈谈。

陈兆莹:有些西方的评估专家经常问我,评估在国外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了,为什么近十来年在中国才得到关注。

简单地说,改革开放,尤其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提出了评估的需求,

也就是说,中国科技评估的主要驱动力来自政府。

上世纪年代初,当时中国改革进入了一个整体推进的新阶段,

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成为当时最热的词汇之一。

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需要,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科技部(原国家科委)率先启动了我国的科技评估工作,

并制定了年的评估计划,从年开始连续对国家攻关计划、国家计划、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新产品计划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系列重大科技计划进行了评估。这是我国科技评估具有开创性和里程碑意义的时期。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评估活动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各层次的科技评估工作逐步开展起来。

在科技部的推动下,各部门、地方的科技评估工作陆续开展起来,相应成立了几十个科技评估机构,

开展了一系列评估活动,

各方面对科技评估的需求也日益强烈。一些省市把引入评估机制作为科技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有的地方政府还明确规定,对地方财政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科技项目必须经过评估才能启动。

中国的科技评估活动在国际上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我们可以自信地说,从评估活动的规模、水平来看,中国科技评估活动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前列。

记者:进入对我国政府管理决策系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从评估的角度来看,我们同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在哪里?

陈兆莹:中国加入后,要求政府将工作重点逐渐转向创造环境和提供公共服务。因而,

对政府公共支出的绩效进行评估,对于改善公共部门的工作效率,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

提高政府运行的规范性与效率,

促进政府管理决策行为与国际接轨,是十分重要和急需的。进入首先是对我国政府管理决策系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要求我们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评估体系,

规范评估行为,提高评估能力。

从国际上看,根据评估活动的需求和目的,可以大致将其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市场交易类,

评估为市场交易提供中介服务。资产评估、企业资信评估是该类评估的典型代表。在国际上已有多年的历史,

按市场规律成熟稳定地发展,主要由行业协会管理。我国资产评估从年代开始,经历了不规范的竞争阶段,

通过清理整顿,逐渐分化,逐步规范。

第二类:决策咨询类,

评估作为管理决策的环节。在美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等多数西方发达国家,

决策咨询类评估成为政府制定计划和项目的重要决策参考,也是政府公共支出使用程序中的必要环节。科技评估属于这一类。

第三类:公众监督类,

评估作为公众监督政府公共投入的手段。该类评估活动主要在西方发达国家进行,

如美国国会的评估活动,对政府公共支出的绩效进行评估,作为公众监督政府的手段。

对于发展中国家,目前严格意义上的第三类评估还没有开展起来。

根据我国的科技评估活动的主要内容、范围、服务对象和作用,主要属于国际评估活动的第二类:决策咨询类。

单就决策咨询类评估来看,运用该手段为政府管理决策服务,是改进政府管理决策的一项重要措施,

几十年来已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在发达国家已形成制度。评估结果对于政府有关政策、计划和活动的出台、执行、辩论及调整改进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表现在评估制度化、法制化方面。在过去的多数评估的研究中,

往往侧重指标和方法,对于制度建设方面缺乏系统性研究。

我们评估中心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但还不够。

记者:目前,科技评估中心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化科技评估队伍和专家网络,

建立了现代化的组织管理制度、运行机制、评估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体系,在科技评估理论与实务方面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积累和实践,为更好地服务于决策部门、服务于全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评估中心的职能。

陈兆莹: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是经中编办和科技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部级专业化科技评估机构。

其前身是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依托于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的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现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同时沿用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的名称(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开展评估业务与国际合作。

根据科技部机构与职能调整方案,评估中心的职能主要定位于为在以下几方面;

组织开展专业化的科技发展战略、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技机构和区域创新能力评估,为科技部的科技决策与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组织开展与科技评估相关的重大科技管理问题研究和科技评估理论、政策、标准、规范研究,为科技部指导和规范科技评估、评审活动提供对策建议;

承担科技部推动科技评估行业能力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为科技评估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组织开展科技评估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科技评估与国际接轨。

记者:近年来,

在科技管理部门推动下,评估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技评估活动,为改进管理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请您具体谈谈。

陈兆莹:是的。年以来,

评估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评估活动,

对于如何在宏观层次引入评估机制进行了实践和探索。代表性的评估活动包括:“八五”攻关计划的综合评估,计划十年、十五年的执行评估,

高新技术开发区评估,

国家工程中心评估,“九五”重中之重项目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的评估等。近两年,

重点开展了计划实施年来首次进行的综合评估和计划执行年的评估。评估中心充分借鉴国际上计划评估的经验,

从第三方的角度进行独立的专业化评估,通过资料分析、项目文档分析、政策文本分析、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案例研究、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多渠道收集信息,进行深入分析。

特别是围绕计划实施中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评估。

这些评估活动的结果分别在全国计划会议、香山会议、科技部部务会和其他重要会议上报告和讨论,对强化政府公共支出的责任机制、改进管理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

评估从第三者角度,对评估对象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决策者和管理部门制定战略和政策、改进管理提供依据。

例如,计划评估报告对对计划目标的实现程度、完成效果与影响、经费投入的效益、组织管理的有效性等进行了评估,为计划的滚动实施、后续安排、管理和调整提供了依据。同时,

这些评估活动也为关心科技事业的各方面人士提供了参与、对话和沟通的条件,体现了政府决策管理的公开、透明的原则。

为了对《规划纲要》的配套政策以及实施细则进行跟踪研究、监督落实并通过评估手段及时协调和调整,年评估中心启动了对《规划纲要》相关配套政策的调研与评估分析,从制定政策开始就引入评估监督机制,

有利于建立政策评估的基准,为今后的跟踪评估打下基础。建立实用化的政策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法,为政策评估提供有用的工具。启动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研究课题。

记者:有人说,评估中心在科技评估的能力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国科技评估的核心队伍的雏形初步形成,专业化水平逐渐提高,

您同意这种观点吗?

陈兆莹:对,根据科技部的委托,科技部评估中心(国家科技评估中心)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加强科技评估的能力建设。

由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编写的《科技评估规范》公开出版后,得到全国绝大多数科技评估机构的认同,成为我国科技评估行业共同遵守的自律性规范。在规范的基础上,

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主持编写了科技评估专业培训系列教材(本),

举办了期科技评估专业培训班,培训了多家评估机构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我国科技评估的核心队伍初步形成,

专业化水平逐渐提高。

为加强“十一五”期间全国科技评估行业建设,

提高我国科技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业务水平,

借鉴世界银行先进的评估方法和经验,评估中心与世界银行独立评估局()于年月-日在京联合举办了“世界银行―中国评估培训周”国际培训研讨会。有来自中央部委及各省、市、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和评估机构的多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研讨。

评估中心与家地方科技评估机构(天津科技评价中心、武汉科技评估咨询中心、广东科技评估中心、云南科技评估咨询中心、吉林科技评估公司)签订了开展联合研究的协议,进行“科技评估的组织与管理模式研究”,并列入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的前瞻性研究项目。

为进一步宣传科技评估事业,促进全国科技评估机构间的交流与联系,培育和提高科技部评估中心和地方科技评估机构的能力,评估中心设立了全国科技评估网站,发行了科技评估简报,

发挥其业内评估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的作用。

记者:在评估国际合作方面,评估中心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这是有目共睹的。

特别广受赞誉的由受援国主导的荷兰对华的联合评估取得圆满成功,

大大提高了我国科技评估机构在国际上的知名度。

陈兆莹:可以这么说,评估国际合作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促进了我国科技评估活动与国际接轨,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得到了国际评估界的认可。

近年来,评估办公室、世界银行评估部、产业技术组和国际发展评估协会等国际组织的重要评估国际会议陆续在中国举行,

国家评估中心已与美国、法国、韩国、印度、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等十多个国家的评估组织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

由荷兰外交部评估局与评估中心共同发起并联合实施荷兰对华援助计划的评估,作为联合评估的成功案例,受到国际评估界的高度重视与充分肯定。在的年评估工作会议上,

该评估作为联合评估的成功案例向大会报告,

向国家扩散该评估的经验。评估报告已以中、英文正式出版。

由于国际评估界对中国的评估活动十分关注,年评估大会专门安排了以“中国计划评估的挑战和变革”为主题的分会。我作为中国的参会代表在年评估研讨会上做“中国计划评估体系”的主题发言,

与会者反映热烈。美国自然基金会、美国俄勒冈大学、世界银行独立评估局的评估专家和美国的独立咨询专家对中国专家的报告进行了评论。来自美国、日本和其他国家的多人参加了主题分会讨论。

与会者一致认为今年中国的主题分会非常成功。

评估中心已与日本就举办科技评估培训班项目(特殊国别)达成协议,由日本政府提供资助,每年为中方培训名科技评估业务骨干,

连续执行三年。

记者:可以说,十多年来,

评估活动的实施产生了较大的,

但我们相信科技评估活动在我国还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请您谈谈下阶段要重点考虑的工作?

陈兆莹:十一五”期间,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黄金期,也是我国科技评估的黄金发展期。

对于下阶段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打算:

、完善科技评估制度,制定科技部系统的评估工作计划

通过本次机构与职能调整,我部已初步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决策、执行和评估系统。但科技评估工作还缺乏系统部署和长远考虑,没有制定科技部系统的评估工作计划。

科技评估尚未真正成为科技决策和管理的必备环节,

哪些科技工作必须引入评估机制并没有明确的要求,

相关管理机构对于是否评估、何时评估、如何评估也缺乏前瞻性安排,使得评估工作的对象和环节随机性较大,难以做到统筹兼顾,形成长效机制。

评估结果的报告制度不明确,评估结果必须向谁报告,

评估报告在什么范围内发放等都没有明确规定。

我们一方面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出发,

对国家层面的科技评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关键要素进行研究。另一方面从提高管理效率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内在需求出发,为建立健全科技部系统的科技评估制度,对国内主要政府部门和部分地方政府的评估制度进行调研,

并对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评估制度和评估体系进行比较研究。

、针对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全面推进《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的制订和落实、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和深化改革等方面的管理和决策任务,开展评估和研究,

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监测与评估体系、政府科技投入的效果和影响评估、科技政策的实施效果和科研机构的运行绩效评估等。

、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国际可比的评估框架和方法

评估中心作为中方的代表,参加科学和技术政策委员会()创新和技术政策工作组()的活动,为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国际可比的评估框架和方法提供了条件。

主要参与以下两方面的活动:

参与关于各国政府&评估制度和评估活动的比较研究。

通过资料研究、国际研讨会等方式,

对各国政府科技部门的评估制度和评估体系进行分析研究,

形成调研报告。研究对象包括西方发达国家,亚洲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比较、现行制度分析和深入研讨等方式,为建立我国的科技评估制度提供参考,

通过国际比较、现行制度分析和深入研讨,研究国家科技评估制度的框架和核心内容,包括评估的规划,评估需求和评估任务的确定,评估任务的委托,

评估质量的保证,评估结果的应用等方面,为建立我国的科技评估制度提供参考。

参与关于公共&社会经济影响评估的研究。

随着政府对&投入的不断加大,人们对公共&投入的绩效日益关注,对公共&产生的效益尤其是其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进行测量和评估的诉求也逐渐增强。但是,由于对公共&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存在许多困难和不确定性,

目前还没有一种公认的有效的评估方法。为此,

技术政策委员会()将启动“公共&社会经济影响评估”研究,

对现有的评估方法和各国实践进行梳理和研究,

以期探索出更加行之有效的、国际可比的评估方法。通过参与该研究,

可以直接了解现有的评估方法和国家在这方面的评估实践,对评价我国政府&投入的绩效提供一些借鉴。

记者:请谈谈你对中国科技评估未来的展望?下阶段发展态势如何?

面临着哪些重要的挑战?

陈兆莹:在我们举办的“世界银行―中国评估培训周”国际培训研讨会上,我主持总结讨论时曾向世界银行的资深评估专家提出了一个问题:中国的评估在世界评估领域处于什么位置?他回答我说,世界评估的地图是一个动态的,

中国的评估目前是一个青少年,不是婴儿,也不是成年人。我个人很同意他的这个判断。虽然中国有几千的历史,

但从制度、能力和实践来看,中国的评估的确是一个青少年。

这个青少年各方面成长存在不均衡的现象。例如相对于其他方面,评估制度和管理要迟缓和弱一些。

近年来,各政府部门陆续了一些部门规章,

指出对政府的计划和政策要定期进行评估。

但是由于缺乏具体的实施条理,这些部门规章往往没有严格执行。而且中国目前还没有在法律层面上对评估进行规定。在评估能力方面,

发展也是不均衡的。首先管理评估的能力比执行评估的能力要弱。我们已经有一批评估专业人员,

但缺少职业的评估官员。我们有了国际上认同的评估案例,但数量还很少。从成长的环境和条件来看,评估需求和评估文化在不同部门、地区也存在明显的不均衡的现象。

至于下阶段发展态势,我有三点看法:

首先,

面临“成长的烦恼”。青少年是人的生命周期中最有活力的成长时期,迫切地学习和实践。

中国评估目前遇到的困难和困惑都是“成长的烦恼”,对此,我的态度是乐观的。同时,致力于一个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兴旺事业,

也是很幸运的。

第二,国际标准,中国特色。中国评估界将和国际评估界建立系统的交流与合作,更好地融入国际评估的大家庭。

同时,以中国特色的评估研究和实践,为丰富国际评估的理论、方法和案例做出贡献。

评估制度和文化的建设还需要时间。中国评估的发展在今后一段时间仍将是不均衡的,

建立国际标准,中国特色评估制度和文化的建设还需要时间。如果人的一生中青少年时期只有十几年,中国评估从青少年到成年阶段的发展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也许几十年。

我国的联合评估经验在国际会议上得到广泛好评

发达国家对官方发展援助计划()的评估,以前都是由援助方主导。

近年来,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积极倡导受援国主导的联合评估,但一直停留在理论研讨阶段,缺乏成功案例。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与荷兰外交部评估局共同发起并于年完成了对荷兰政府援华贷款计划的联合评估,

共涉及援助项目个,援助金额近亿欧元。目前,已公开出版了中、英文评估报告,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李学勇为中文版题写了序言。

这是我国首次尝试由受援国主导的联合评估,其成功经验受到了国际评估界的高度关注。

年月日,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与荷兰外交部评估局组成联合代表团,

应邀参加在巴黎召开的发展援助委员会第六次发展评估大会。

在会上,科技评估中心副主任陈兆莹研究员与荷兰外交部评估局资深评估官员汉斯。斯洛特先生联合发表了专题演讲,详细介绍了受援国主导的联合评估的理论、方法和经验,赢得了与会代表们的热烈掌声。

在讨论中国-荷兰联合评估案例时,

来自成员国以及等国际组织的代表纷纷踊跃发言,对此次联合评估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联合评估,希望中国和荷兰能够进一步扩散联合评估的知识和经验,

以加强援助国和受援国在评估方面的合作,促进发展中国家的评估能力建设。

中国第一个受援国主导的联合评估报告正式出版

由国家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和荷兰外交部政策与业务评估局共同实施的受援国主导的联合评估――荷兰/计划(中国)评估中英文报告正式出版了。这是中国第一个联合评估案例,

也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成功的联合评估案例之一,受到国际评估界的高度评价。

荷兰与发展和环境相关的出易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通过发展合作赠款和商业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资助。

计划旨在创造就业,

促进贸易与产业发展,以及改善发展中国家的环境质量。计划明确规定,所资助的项目对社会发展(尤其是在扶贫和妇女平等方面)和环境不能产生负面影响。中国是/计划的主要受援国之一。

-年期间,共有个/中国项目获得批准,这些项目全部纳入本次评估的范围,

其中个项目已经完成,个正在进行。个项目的赠款总额为,,欧元,

总交易额为,,欧元,

共涉及个中方项目单位和个荷兰供应商。项目按领域可以划分为以下类:农业与水利、能源与交通、环境保护与废物处理、工厂设备、农产品加工与设备、医疗设备与供应、水处理与供应和其它类别。

政府活动策划方案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为你整理了这篇规划土地监察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年,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在大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和市规划土地监察局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落实国家依法行政的工作总要求,按照市、新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严查严控违法建设+文件决定,依法严查严控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认真开展临时建筑、临时用地审批工作,

着力提升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积极成效。

一、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一是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管理。

全年严格审查临时建筑、临时用地审批申请宗,其中予以许可宗,不予许可宗;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已实现线上全过程办理,

全部向社会公布并按标准实施。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持续保持查违高压态势开展重点区域风险隐患排查,共查处规划土地监察案件宗。

三是持续推进违建消化减存。

截至年月日,拆除消化违建面积.万平方米,完成市下达年度任务.%,排名全市第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快制度供给促发展惠民生。聚焦存量违建优化利用等民生领域和发展重点,制定出台《大鹏新区公共配套类历史遗留建筑核减工作方案》《大鹏新区原村民“一户一栋”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核减工作方案》等系列规章文件,以鹏城社区为试点,

对满足“一户一栋”指标建设的历史遗留建筑,严格核实、迅速核减,助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有序推进。二是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梳理全局规范性制度文件件。

(三)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一是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修订完善《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合同管理制度》《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项目及物资采购验收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程序。二是积极推进民主决策建设。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决策作出前,

均有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可行。

三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年以来,

局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份,审查合同份,

另就“华大基因农业研究院涉嫌违法破坏基本农田”“深圳市渔农居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等重大案件出具案件处置建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制定《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按要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事前和事后执法信息、年度行政执法数据。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修编《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大鹏新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指引》《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扣押财物规范指引》,

为全过程行政执法活动提供基本遵循。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完善《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案件审查会议工作规则》,

依法召开集体讨论会议次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查,由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讨论形成案件处理意见。

四是加强案卷评查工作。定期对各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队开展案卷评查,

严格依据《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工作指引和评分细则》进行检查修正,确保在事实认定方面证据齐全、适用法律方面准确无误、遵循法定程序无瑕疵、案卷制作及装订方面规范整洁。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完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设立工作窗口、责任到人等方式,建立健全涉土矛盾纠纷行政调解衔接机制,

变上访为下访,尽力化解群众矛盾。二是加强信访线索案件办理。年共受理信访转办案件宗,办结率%,

其中确认违法宗。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全国土地日”“.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场,

现场发放宣传册页,

大力普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提出诉求,促进凝聚法治统一思想认识。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发办事流程简章,有效解决企业及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等问题;

在新区政府网站实时公开部门政务信息篇,财政预决算不断完善公开程序、标准、要求。

(六)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一是成立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发《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主办较大规模法治教育培训场,培训新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职工干部人次,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开展。二是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完成学法考试网、法制教育网、学法新干线等线上法制培训,

考试通过率%;建立座谈讲法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局长办公会、“三会一课”等载体,由法制科宣讲本系统的重要法律法规,由党支部副书记赵靓同志作《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

三是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

组织本系统执法人员轮流参加庭审旁听场次,其中新区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干部参与旁听场次,通过以案释法,促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七)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带头学习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法典“大学习、广宣传、促实施”活动,带头宣读学习民法典,

积极营造全局上下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浓厚氛围。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及时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宗,

行政诉讼案件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率%,

暂无一宗败诉,另因行政执法案件引起的民事诉讼宗。四是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年,

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回头看”工作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到期回复率%,涉及事项基本整改完成。

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发挥群众监督举报作用不强。

未建立健全对举报人的人身保障、奖励等制度,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基层法治力量薄弱。

基层执法力量配备不充足,

影响了执法效率;基层执法队伍聘用驻队律师或法律顾问流动率高,

工作成效难以保证。三是政府管理服务水平仍需改善。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成效缺乏顶层设计,

建设“多规合一”图形系统、建设“互联网+监管”平台等工作有待进一步推动。

二、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健全文件修订机制。实施对接最新政策法律法规,推动实施部门日常评估清理,对滞后或已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主动及时启动立改废程序。

(二)完善律师顾问制度。研究探索以购买服务方式打包聘用法律顾问团队,分派驻点区街两级机构,推动建立高水平的政府法律服务人员队伍。

政府活动策划方案篇

关键词:投票式分区管制票决制度公众参与土地规划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土地规划决策如何通过公众参与来安置与开发行为相关的民意诉求,

已成为近年来的一个理论热点。土地规划领域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已经行之有年,如城乡规划草案应当“通过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还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但是,

每逢重大的开发行为仍屡屡爆发严重的抗争冲突,甚至酿成严重的社会危机。从启东事件、什邡事件等源于环境风险的来看,

公众参与程序的缺陷与低效是引发决策失误和民众抗争的主要原因。因此,居民怎样参与才算妥当,

在诸多参与方式中如何选择最令各方满意、最有效果的一种,这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探讨空间。

鉴于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所遇到的难点,探讨在个案中如何选择最佳方式来落实公众参与理念,

就成为务实的解决思路。在这方面,美国土地规划领域的票决制度无疑走得最远。

在这种制度中,具有利害关系的地方居民以票决方式参与涉及到人居环境、生态资源、土地使用和公共设施项目的土地分区管制,与政府分享规划的主导权。①在我国强调公众有效参与土地规划的语境下,

探究美国如何通过扩张公众参与机制来增强土地规划决策的“民意敏感度”,

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实现均衡,可以为我国提供方法论上的宝贵经验。

一、土地规划中的票决制度及其法律结构

(一)票决制度适用于土地规划的必要性

票决制度一直被视为是最强程度的公众参与。

年美国学者艾恩斯坦在“公众参与阶梯”理论中依据公民影响决策的程度差异,将公民参与由强到弱分为实质参与、象征性参与和无参与三种。

其中,票决制度属于实质参与,是公众参与程度最高,对决策最有影响力的参与类型。

②在这种方式中,

行政机关做出的决策最贴近公众的实际需求,也最能获得其接受和信任。

将票决制度引入土地规划领域大约开始于年代,

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政府主导的规划出现过分偏重经济发展利益的偏差。土地规划的重心是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对立关系,避免过度的开发行为损害到居于弱势地位的环境价值。

这里的环境泛指人的自然生活基础,不仅包括生态资源与自然景观,而且包括文化古迹、社会经济、邻里结构、街区文化等人文生态环境。③由于经济开发带来的利益立即可见,

而环境保护带来的利益是无形或隐形的,因此不少地方政府的规划决策出现过分追求商业开发和牺牲环境价值的偏差。这些开发方案在带来商业利益、促进地方发展的同时,

也导致自然环境破坏、公共交通堰塞、地方财政赤字、地方文化破坏、生活成本和房价飞涨等问题。同时,随着官员失职、投机土地交易的丑闻不断曝光,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规划决策愈发失望和不信任。

第二,政府的规划难以反映真实的民意,无法满足公众维护良好环境的公益需求。

由于体制的僵化和规划权的过分集中,地方居民的利益诉求无法为规划者所及时知晓,导致城市开发的布局难以反映真实的民意需求,

如有秩序的城市发展、保存原有的邻里结构和街道文化、平价住宅的短缺。④当政府决策与民意相左时,居民的自治意识就开始高涨,希望亲自参与规划的决策。例如变电站、机场等邻避设施虽对城市整体环境具有正面效应,

却对特殊地段产生地价贬值、生活品质等负面影响。⑤由于有些邻避设施的成本、收益分配有利于政府、开发商、金融机构等少数群体,而很多邻近居民则没有获得公正的待遇。

在此情况下,

居民就会发起抗争要求参与规划。

第三,民众与居住环境之间形成“生命共同体”的关系,

比政府更能了解规划中的关键问题,并具有解决环境问题的决心。

垃圾焚烧场的选址、旧区改造的设计等规划事项与民众的生活品质、身体健康紧密相关,

因此更容易获得民众的重视与理解。而且,居民往往比政府具有更充分、真实的切身体会与一手信息,

对规划决策的判断也更为合理全面。

第四,专业机构在政策争论的过程中无法得到充分信息,难以做出理性的风险决策。环境决策的最大特征在于其不确定的知识基础。

也就是说,受限于人类认识能力的界限,

对于污染、辐射设施对健康或环境造成的冲击,环境危害的机率和损害规模,应采取的预防和处置措施,即便是专家也无法提供准确的答案。

这就使得环境问题的决策充满“利益衡量”的意味:⑥要么冒着未来可能受损害的风险享受当下的科技;要么选择放弃所有未来可能被证明是错误的科技。不同的利益团体具有不同的利益考量,

对于有些开发商和地方官员而言,其宁愿以开发造成的危害来换取就业机会和当地经济发展,但是普通民众也许宁可牺牲某些物质享受,

也不肯接受环境破坏的恶果。在对环境问题做出利益衡量时,公众的投票有助于专业机构预先评估民众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的风险接受程度,判断如何在民众容许的范围内进行理性的风险决策。

在这种背景下,

许多地方纷纷在加强公众参与的口号下,让居民通过投票亲身参与涉及环境问题的规划决策。

加利福尼亚、俄勒冈等州率先于年代末率先进行所谓“投票式分区管制”的尝试。⑦据统计,仅在年全美就有个州实施了项投票式分区管制,投票人数高达一亿人次以上。

而且,民众提出的议案获得表决通过的成功率也在大幅攀升,从年的%上升到年的%以上。

在实际操作中,

投票式分区管制主要包括如下两种:其一,邻避设施对抗型。当地方居民由于变电站、机场、高铁等有害健康、生态的邻避设施而可能遭受损害时,

便会诉诸投票来抵制邻避设施进入该地区,制止对地方居民的不平等待遇。

其二,公共建设选择型。分区管制如果增加土地的开发密度,或者将其从农田转为商业区域,就会导致局部地区与周边社区的不相容,

引发交通拥挤、生活品质降低、土地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被破坏等。不满的邻近居民便会诉诸投票来限制和延缓城市的盲目扩张,维护城市开发的公平性。如对住宅开发设限、扩充公共基础设施、否决对地块的过度开发(容积率、建筑率过高)、指定某块区域为自然景观或防洪保护区、为中低收入户提供住房补贴、要求某项土地使用须经居民的同意、要求房地产业的发展不得破坏其他工商实业的均衡发展等。

司法机关也相继承认了投票式分区管制的合法性。

在年“东湖城诉森林企业协会”一案中,⑧最高法院第一次允许居民投票对土地分区管制进行和修正。

首法官伯格在判决中指出:公民利用投票来对公共政策问题做出决策乃是属于宪法赋予的“传统权利”,投票式分区管制是“跨越民意代表,通过直接立法来满足公共利益”。

(二)票决制度体现的公众参与特征

第一,决策者与故事大王作文300字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是双向沟通而非单向传递。如果将整个公众参与的形态视为一道光谱,那么光谱的一端是传统的被动式参与,

即当事人享有被行政机关倾听的消极权利,可向决策者提出自己知悉的证据和争议点,包括听证、陈述事实和表达意见。光谱的另一端则是以票决制度为代表的主动式参与,即当事人享有参加决策过程的积极权利,

通过主动投票以及参加投票前的审议程序来影响审议过程和决策结果。⑨票决制度不再是决策者向参与者的单纯信息收集,而是双向式沟通与开放式协商。规划决策不再为少数人所垄断,而是通过多元利益主体的协商程序,

达成共识并作出最符合民意和公益的结果。

第二,决策结果对民众参与具有高度的依赖性。

换言之,公众参与对决策的正当性起到了补强作用,成为在法律效果上拘束决策的有效装置。依据立法通说和实务见解,

行政机关应对投票结果负有如下两种程度的尊重义务:

一是复决式票决对行政机关产生法律拘束力。如威斯康辛州规定,一旦有%以上的人在复决中投票反对,

分区管制法案就不能生效,

而且政府在一年内不得出台相同内容的法案。⑩这里的复决(),即民众不能主动提出立法议案,

只是针对政府已经提出的分区管制法案进行投票决定。社会公众往往是通过复决来抵制地方政府的新开发项目。地方议会一旦收到社会公众联名提交的复决请愿书,就会考虑撤回、修订原先的规划法案,尽量避免投票的发生。

另外,复决议案即便未获通过,也会促使地方社会和政府反思和完善规划。

二是咨询型投票对行政机关产生事实拘束力。

这里的“咨询型投票()”,是指投票结果只是一种决策参考依据,对行政机关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咨询型投票的结果虽不能直接拘束决策者,但其事实上的拘束力却不容忽视。

政府不敢忽视和违背投票所反映出的民意主张,如果最终的规划决策违反咨询型投票的结果,

那么官员就要面临巨大的政治压力,甚至是被追责、罢免的风险。因此,地方政府一旦收到民众提交的复决请愿书,

就会立即提出替代原法令的修正案,并举行咨询型投票来试探社会反响。

由此可见,对于依据严谨程序,

并耗费时间与人力师德建设心得体会完成的投票结果,行政机关无法忽视其蕴含的多数居民意向。除非基于特殊理由,政府在进行规划决策时必须尊重乃至遵守居民的投票结果。投票式分区管制课予行政机关的尊重义务,

是作为被动式参与方式的民意调查所欠缺的。

民意调查不能对行政机关产生拘束力,公众的赞成或者反对能否得到重视完全操控在官员个人手中。对于行政机关与官员而言,由于规划一旦违反投票结果就会导致严重的违法风险与政治影响,行政机关和官员不敢忽视民意诉求和遗漏任何利害关系人。

同时对于民众而言,正是凭借着投票对地方社会产生的影响力,

居民、弱势群体原本遭受忽视的利益诉求才得以伸张。因此,居民在投票式分区管制中是抱着“实质参与行政过程”的认真态度来参加投票,

这也是民意调查所不具备的。

二、对票决制度的反对意见及其制度回应

有人对土地规划中的票决制度提出很多疑虑,甚至反对其施行。如何释解这些反对意见,

对于理解票决实施的必要性而言是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笔者对此试作初步归纳。

(一)居民投票是不是“愚众政治”

一种反对意见认为,普通民众缺乏专业的土地利用规划知识,在规划决策时容易出于一时的情绪冲动,

或者受到别有用心的少数人利用和煽动。因此,居民投票纯属“愚笨群众”做出的非理性判断。

这种愚众政治的误解导致土地规划领域的票决制度一度受到阻碍。其实,居民尽管没有专业知识背景,

却具有通过投票参与土地规划的正当性理由:其一,居民之所以要参加决策,

无非是为了更适宜人居、更安全的环境。对于这种单纯、实际的心态,法律应当予以尊重,而不能一概斥之为“愚众政治”;其二,

在教育普及、网络发达的当代社会中,居民对信息的取得、吸纳能力今非昔比,因此对环境问题的判断、决定也大多是采取审慎、理性的态度。

若因公众意见存在消极面而一概抵触,就等于将婴儿连同洗澡水一并弃置。

其实,居民投票是否会带来非理性决定的危险,其关键并不在于居民本身的素质和能力,而在于有没有向居民提供正确的信息。如果居民缺乏真实和充分的素材,

就往往做出片面评价和误解,甚至容易被少数人煽动和利用。

根据美国学者罗伯特?达尔的“深思熟虑理论”,

民众作为分散孤立的个体,彼此之间如果对土地使用政策缺乏充分信息和深入交流,

只能依靠主观直觉产生的“自然意思、表面选择”来做出投票,那么投票结果就会缺乏“深思熟虑”,并容易受到感情、偏见、他人煽动等因素的影响。

为了保证居民投票不至于有滑向“愚众政治”的危险,各州均强调将投票式分区管制与信息公开程序进行联结,强化居民做出决策的信息基础,让居民对某项公共议题具备相当程度的了解和专业知识,

避免其由于信息不足而难以理性判断。

这些程序措施大致如下:

在提出票决议案之前的规划初期,政府应通过听证会、审议会等调查程序及时听取公众的反对和异议,并且使其反映在规划方案上。

在提案审议与投票阶段,政府的信息公开责任包括:一是散发公报,

将投票提案的内容、投票日期和投票方法制成文书发给公众;

二是遵守第十四宪法修正案规定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设置事前告知和听证会等程序,主动将有关的行政规划信息提供给居民阅览;三是举办讨论会、座谈会,

为赞成派和反对派提供辩论和交流机会,并为居民提供答疑解惑。

行政机关应当遵守价值中立原则。详言之,行政机关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时,必须基于公正、中立的立场,不偏不倚地提供信息。

这是因为:第一,完整、准确的信息是保障居民做出理性抉择的前提,

而基于错误、偏颇的信息所做的判断则毫无理性可言;第二,

由于城市规划应当尊重投票结果中的多数民意,因此在投票之前行政机关不得做出任何“选边站”的举措,否则将会影响规划决策的公正性;第三,投票结果虽然不是行政机关的最终决定,

但是却代表着政府将分区管制委托给居民做决定,行政机关希望影响投票结果的任何事前举措都有失公允。

在官民双方对开发的意见相左,居民通过投票反对政府规划法案的场合,如何贯彻价值中立原则就成为一个棘手问题。

实务中的普遍做法是尽量避免由行政机关单方承担信息公开的工作。

例如俄勒冈州将信息公开的主体由行政机关更换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具体做法是由投票的申请代表二人、州长指定的二人,以及这四位代表共同推举的一人组成起草委员会,

负责发表投票公报、举办讨论会和座谈会等事宜。

(二)居民投票与专业机构判断是否对立

尽管教育程度的提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使民众更易获得决策信息,但是如何保证居民在取得信息之后合理地加以权衡与选择,

仍然是一个困难问题。居民投票在规划政策的选择上往往带有对抗“专家判断”的民主色彩,由于对一些复杂的土地使用议题缺乏专业经验,容易做出与专业机构判断相悖的决策。

与此相对,

专业机构通过细致的资料收集、规划方案的评估、管制法案与整体土地使用政策之间的考察,

从而做出客观的判断。民众通常无法承担如此精密复杂的工作,往往跳过这些专业分析而依据朴素情感做出判断,

如此就可能导致决策的不理性。

而且,居民投票有时还会带来主张地方利己主义的复杂问题。由于小范围管制的决策主体缺乏价值中立性,

导致少数群体主张不同于社会整体利益的少数人利益,影响整体规划的实施。典型例子如“利己效应”,

即当规划所欲实现的公益与居民自身的私益相矛盾时,当地居民未必是以社会整体的发展作为优先考量,造成对公共利益的破坏。例如规划修建有害健康、环境的邻避设施时,邻近地区的居民大多采取反对的态度,

造成公共设施的区位无法选择。因此,将规划问题委由居民投票并不意味着可以就此完全排除专业机构的介入。居民投票并不能取代专家判断,

法律必须对居民的票决议题与规范内容进行控制,

避免其囿于一己私利做出抉择,或者盲目地受到煽动。这些限制措施大致包括如下:

票决议题限于一部分立法事项,不得付诸票决的议题包括如下两种:

()行政机关的专属事项。投票式分区管制只能用于立法事项,

不容许居民通过投票来影响行政执法活动,削弱或者破坏既有立法政策与目的的执行。加州上诉法院通过“第号林肯财产基金会诉法律委员会”一案指明,综合发展计划、分区管制法令的制定或修正属于立法事项,

可适用投票式分区管制。而土地细分、特别许可与条件使用等则属于非立法事项,

不适用投票式分区管制。加州最高法院随后在“七千人协会诉艾文市”一案中,

具体分析了立法事项与非立法事项之间的两项区分标准:一是形式标准,即法规的语言表述使用的是“地方立法机关”还是“执行机关”。

二是实质标准,

如该事项是政策创造还是政策执行;在影响范围上是否限于少量的街道社区;是否属于纯粹的市政管理事项。

()可能削弱地方政府根本职能的部分立法事项,如大部分土地财政、公共税收事项。

这些立法事项关系到地方政府的根本职能行使,

法律不允许居民取得票决权。如在“纽森诉管委会”一案中,加州地方法院判决建造和经营收费道路的授权许可是专属于地方议会的特权,居民的投票创制将完全破坏政府对市政建设的根本职能。不过,

法院强调涉及到地方政府根本职能的事项,仅限于“是否批准建造”以及“将道路交由谁来经营”。当政府做出决定后,

居民仍可就缴费标准、收费年限、设施维护等后续事项进行投票。又如在“七千人协会诉艾文市”一案中,奥伦县居民为了改善道路拥堵状况,提出了一项要求将本县的发展税全部用于兴修高速公路的创制。

加州最高法院判决州法已经授予市议会对发展税使用的专属决策权,该县居民不得干涉。

法院认为,

运输系统的建设影响到奥伦县以外的其他地区,需要由上级政府统筹考虑公共设施的整体情况、交通路线的布局作出决定。

规范内容不得与上位法律相抵触。

居民的票决结果必须符合州法()才能生效。

例如在“邻居行动组织诉卡拉沃斯市”一案中,加州上诉法院认为投票式分区管制需要在土地使用、公共交通、住宅、环境保护、开放空间保留、噪音和安全等七个方面遵循州法的要求。该法院还通过“德波利诉诺克市”一案判决指明:居民没有权力设立与州的规划法令相抵触的分区管制条例。该条例若与州法之间存在着“明确、直接的不一致”,

就违法无效或者被撤销。

(三)居民投票是否会“压迫少数人的意见”

由于居民投票是自愿作出,在某些场合难免会使特定区域的偏狭地方利益成为主导,出现压迫少数人意见、剥夺少数人权益的情形。

为了避免形成地方利益团体对规划决策的不当垄断,美国法院更加关注平等原则在投票式分区管制中的贯彻。法律强调享有规划决策权的主体是整体居民而非特定社区,因此在投票程序中,

所有受到规划影响的居民权益应当一视同仁。宪法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不容许投票结果偏袒某些集团的利益,

或者强迫小范围的土地权益者或者特定团体忍受侵害。

对个别土地权益者进行平等保护。如在“弗瑞诉黑沃市”一案中,当地居民创制了“一号措施”法令,

要求开放空间未经市民一致同意不得改作其他用途。因此,高尔夫球场所有者弗瑞希望将球场改为住宅用地的申请遭到驳回。加州最高法院判决“一号措施”违背平等保护的原则而违法无效。法院认为,

不同类型的开放空间保留措施在公益性质、权利干预程度方面具有很多差异,“一号措施”不应等同视之。就高尔夫球场的保留而言,一方面,

该管制所欲实现的公益层次较低,仅仅是为了增加周围住宅、商圈人士的福利。另一方面,

该管制却未予补偿就剥夺了土地的经济用途,给土地所有者带来过重的负担和限制。因此,“一号措施”没有对利益冲突做出妥善的协调,

构成“准征收”。

对特殊群体进行平等保护。如在“阿诺公司诉考马萨市”一案中,当地居民创制法令要求政府取消单身公寓的开发计划。

加州上诉法院判决认为,根据州住宅法的规定,提供充足住宅以满足不同阶层人群的住房需求,

是一项全州性的公益。公民的创制法令漠视单身人群的住房短缺问题,产生对特殊群体的差别待遇,并违反了州住宅法。

加州上诉法院随后通过“诺斯沃德公司诉莫瑞格市”案进一步阐明,如果创制的目的仅在于阻止有争议的房产开发,与公益并无实质性关联,那么就不具有合法性。只有基于保护环境、健康安全等公益目的的投票式分区管制,

才具有阻止针对单身人群的住宅开发计划的正当性。

法院的思路暗含这样的判断,即投票式分区管制应当将自然环境、社会公众和特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纳入考量,对城市开发的决策一方面需要兼顾对特殊群体的平等保护,另一方面又应当限制在环境、个人健康、社会安全等承载的极限范围内。

对受到规划影响的所有民众进行平等保护。

如在“豪恩诉凡塔拉市”一案中当地居民创制分区管制法令,要求政府在决定能否将废弃的空军基地转为民用机场时,须经机场邻近社区的居民投票一致同意。

加州上诉法院认为该创制没有向本市其他居民授予投票权,未能平等地保护所有受到该公共设施影响的全体公众。法院指出,投票表决的主体只有最大范围地涵盖可能受到规划影响的社区,

才能符合宪法的平等保护要求。

三、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启示

当前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偏低”现象可以说反映出我国土地规划制度遇到的实践困境。简言之,

“有效性偏低”现象就是由于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不合理,

公众参与程度不高且流于形式,导致公众不信任规划,宁愿诉诸激情抗争而非理性参与来表达意见与不满。加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双向沟通和适当引入票决制度,

也许能够扩张公众参与的制度容量,

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机制的不足。近年来随着行政改革的深入,票决制度也开始在各地的规划实践中显出轮廓。

实践中涌现的票决形态大致包括两种:

第一种是类似于复决的票决,居民投票的结果对规划结果发挥决定性作用。例如将胡同、城中村或者社区的改造方案、旧区拆迁或者土地补偿分配方案交由居民投票表决;或者根据居民票决结果,

决定是否在社区增设电梯、水电设施等公共设施。

第二种是类似于咨询性投票的票决,居民投票的结果虽不能直接决定决策,

但是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规划结果。

最常见的就是行政部门将前期草拟的公共设施方案、地标建设方案、旧区更新改造或者动拆迁编制方案,交由当地居民乃至全体网民投票表决,并参考票决结果作出政策的选择。

这些改革的共同点就是认为居民投票可以集合众人的想法,有利于做出整体的最佳判断。

之所以出现在这样的改革潮流,是由于社会条件的变化提出了完善规划决策机制的要求,民众对分享规划决策权、保证决策理性产生了更加迫切的要求。由此看来,可以预期以居民投票为代表的公众参与机制将会在土地规划领域逐渐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

当前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是,如何在涉及到健康、生命安全的公共项目选址决策中引入票决制度,使之接受高强度的程度管控。

一方面,公共项目的选址具有较大的环境风险,对相当区域和数量的社会公众产生严重的健康或者生活威胁,对地方公众的影响程度较高;

但是另一方面,

目前政府与民众之间的风险沟通效果不尽人意。

从年厦门项目事件、年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事件、年上海磁悬浮事件等来看,民众对规划的参与程度有限且时间滞后,公众意见不受规划者的重视,难以实质影响规划的决策。而且,

有些地方政府怀着“博傻”心态片面掌控信息,故意向民众隐瞒环境风险以及可能给居民带来的潜在影响。

由于政府的规划决策忽略了作为规划对象的社会公众本身,引发了社会公众、社区居民的情绪性反弹。

当规划的错误无法通过正式的程序机制加以避免或纠正时,就出现了不得不靠公众意见的强烈表达来纠正的事态。

行政机关只有遭遇到民众的激烈抗争之后,

才对规划的公平性问题予以回应。由于公众参与机制疏漏而导致的规划不合理、不公正是社会公众不满的重要原因。政府需要正视这种冲突产生的必然性,

通过票决等双向沟通程序吸纳不同的公众意见,回应日益高涨的民意参与意识。

与其让民众通过事后的暴力方式参与规划,

不如通过事前的票决制度吸纳各种博弈力量的意见和态度,化解可能出现的社会暴力事件。

不过,问题还有另一个方面。站在规划的专业角度来看,

票决制度既然是追求规划的程序正当与结果合理,应当也只能在公民的决定正确、理性的限度内才能发挥其功能。在此尝试围绕着如下两个条件进行考察:

首先是作为公众参与基础的信息公开机制。环境信息的公开是保证票决制度发挥公众参与、风险沟通功能的基础,

但是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为中心的规划公开机制却难以达到对环境信息的完整、准确性要求。

其一,在信息公开与行政调查时作为环境信息主要提供者的开发单位所应当承担的信息公开义务欠缺。

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资讯主要都来自开发单位,但是《城乡规划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论证会、听证会似乎仅仅是收集民众对开发行为的意见,却没有对与开发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开发单位课予主动公开信息的义务。这就导致开发单位要么通过选择性地释放环境信息,

要么故意不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以此主导公众参与程序和诱导民众形成错误的意见。

其二,公众参与过程中累积的信息资料不属于法定公开的范围。在公众参与规划过程中积累的资料包括听证记录、现场勘察报告、政府的过程性调查报告等:这些资料包含了不同意见的讨论与沟通,可以帮助民众迅速掌握规划决策所应考量的重点。

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却没有将其纳入法定的公开范围,导致许多地方政府拒绝向公民提供这些资料。

其三,

规划公示的信息过于专业和简略,

难以帮助民众做出准确的判断。由于立法对规划公示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不合理,

因此在实践中公示的内容大多简略,没有重点提示和阐明存在争议和风险的内容。而且,

听证会、讨论会上的说明文件动辄就是上百页且具有高度专业性,难以为一般人所理解。

其次是对居民的投票决策不违反公益要求的程序管控。从美国的实践来看,完备的司法审查程序是制约民众滥用票决程序,

甄别民众决策是否符合公益的有效机制。在土地规划领域,

司法介入票决产生的争议大致包括三种类型:投票议题是否属于法律不允许票决的事项?票决产生的规范内容是否违反平等保护原则或者上位法律,侵害到少数人的权益?

居民票决的程序是否合法正当?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属于空白。这是因为,我国才刚刚在一些小型动拆迁、土地补偿分配的规划编制阶段引入票决制度,居民票决结果不符合公益要求的案例似乎还没有出现,

研究还停留在“票决制度是否充分地反映了公众参与理念”的抽象层次上。

但是从充实和发展公众参与原则的角度来看,认真思考票决的司法审查程序对于加强该制度的可操作性会有很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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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鄢永华:《乌当区新庄村村民民主票决土地补偿分配方案》,

载《贵州日报》年月日版;

温子荣:《扶贫工程走民主程序》,载《中国扶贫》年月日版;马蓝花:《北京胡同改造需居民投票拍板》,载《法制晚报》年月日版;

晏秋秋:《沪旧区改造新政:两轮征询、就近安置》,

载《新民晚报》年月日版。

参见陈奕:《杭州市规划局邀您为新宋式风格建筑投票》,

载《都市快报》年月日版;刘莹:《武汉地铁号线站名今起公示,邀市民投票提意见》,

载《长江商报》年月日版;陈方耀:《成都市民投票定方案,双流伏龙桥将建成汉唐风格》,

载《成都日报》年月日版;汪晓霞:《南京保障房涉及广纳民智,

户型方案市民投票决出》,载《新华日报》年月日版。

朱谦:《抗争中的环境信息应该及时公开》,载《法学》年第期,

第页。

郑卫:《邻避设施规划之困境――上海磁悬浮事件的个案分析》,载《城市规划》年第期,第―页。

政府活动策划方案篇

关键词:体育管理学;联邦政府;大众体育;美国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体育全球化使得体育的经济功能、政治功能和文化功能不断强化和放大,

亦使政府对体育的认识逐步加深,并且日益重视体育,不过世界各国管理体育的部门并不相同。

如加拿大先后由卫生部、劳工部、遗产部管理;澳大利亚在不同时期分别由社区发展部、环保署、旅游局管理,随后又由旅游局、环保署负责;英国主要由环保署、教育部、遗产部及文化、新闻与体育部先后管理体育事务。

与其他发达国家不同,美国政府没有明确的体育管理机构,本文主要从联邦政府层面研究美国大众体育管理方式,

在此基础上,为我国群众体育管理提供参考建议。

美国联邦政府体育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年美国制定宪法,旨在建立有效力但受约束的政府。年后,

美国通过《权利法案》,进一步明确联邦政府的权利应受到哪些限制,

从而确立公民的自由权利。这些举措表明美国人在建国之初就达成有限政府的共识,并通过法律确保这一治国思想的有效执行。

长期以来,控制政府机构规模和联邦政府支出一直是国会的竞选话题。

在其固有的政治文化和社会管理体制的作用下,美国政府没有明确的体育管理部门。

内政部或许是管理体育事务最多的部门,然而内政部不认为他们可以承担管理和发展体育的职责,亦不认为有义务与其他机构合作,共同促进体育的发展。这表明将体育管理工作对应于某个联邦政府部门有一定的难度,

不过这并不意味美国政府不管体育,

事实上联邦政府有个部门参与管理体育事务(见表)。

表的个部门中有个部门与大众体育相关,其中个部门负责修建与维护运动休闲场地设施,

个部门(卫生与公共事业部)制定大众健康政策和体育活动标准,个部门(总统体育与体育委员会)属于专家咨询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大众体育政策以及大众体育活动评价标准,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

.修建公共运动休闲场地设施

由于传承英国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

世纪年代以前,美国联邦政府对体育投入较少,地方政府、非营利组织和私营企业所提供的体育服务亦有限,不过,此局面自世纪年代开始转变。

“经济大萧条”给秉持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致命一击”,民众要求政府采取措施以应对从未遇到的危机,政府亦对此做出回应。年月,

国会成立联邦紧急救济署,拨款亿美元,由州救济组织发放。

时任紧急救济署负责人哈里??霍普金斯坚持认为,失业者需要工作,而不是施舍。

月,他劝说罗斯福总统成立民政工程署,很快将万人安置到建造公路、公共设施等工作岗位。在此期间,联邦政府斥资修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到年,民政工程署所属的就业促进管理局用%的预算修建了约万个公共体育场馆,主要有社区公园、室内和户外社区体育中心,

以及体育馆等。

年,

人林登?约翰逊当选美国总统,

在其执政的年里推行“伟大社会”计划,成功说服国会通过一系列福利法案,他希望国人记住他是关心教育和健康的总统。

这期间,国会通过了《联邦水上娱乐法案》()、《野外风景区法案》()和《国家探险路径法案》(),这些法案的实施,

使美国达到森林公园、探险路径和户外运动设施建设有史以来的高峰期,对户外运动休闲业的影响延续至今。另一方面,

“伟大社会”计划实施期间,还在居民小区建造社区公园并配备简单的健身设施,以便于城市居民经常锻炼,

联邦政府为此项目共投入.亿美元。

到世纪年代,联邦政府只投入很少一部分资金,修建公共运动休闲设施的资金主要由州财政支付。年代,共和党人里根的执政期,

成为美国联邦政府对运动休闲设施修建的拐点。里根常说:“在英语中,最可怕的个字是‘我来自政府,我帮你’”。

在此观念的影响下,他主张让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自此联邦政府明显减少用于公共运动休闲设施的投入。

总体而言,从世纪年代到年代末,美国联邦政府修建了大量的公共运动休闲设施,州政府主要负责设施的维护管理,为大众运动休闲提供了较为充足的公共场地设施。

.制定大众健康政策和体育锻炼标准

年,美国联邦政府单独成立教育部,

原卫生、福利与教育部更名为卫生与公共事业部。

由于美国采用大部制管理方式,卫生与公共事业部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括卫生署)、老龄署、国家健康研究所、食品药品管理局、医疗保险与医疗补助中心等个部门组成,其中前个部门参与大众健康政策的制定。美国卫生与公共事业部负责医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保证食品和药品安全等,本文仅研究其与大众体育相关的工作职责,

主要包括如下个方面:

)制定大众体育政策与目标。

自年以来,

卫生与公共事业部每隔年颁布一次大众健康政策,主要有:年《健康公民:卫生署关于预防疾病与促进健康的报告》、年《国家目标:促进健康/预防疾病》(是年《健康公民报告》的补充报告);年《健康公民:预防疾病和促进健康的国家目标》,年《健康公民:促进健康的国家目标》。目前,

《健康公民》已进入征集公众意见阶段。

在年和年颁布的大众健康政策中,

大众体育目标体系尚处于初建阶段,到年代末随着美国大众体育数据库日臻完善,大众体育目标体系逐渐成型。《健康公民:促进健康的国家目标》除了制定年欲达到的目标外,

针对大众体育提出个评价指标,包括成年人体育活动参与率、体育场地设施使用目标等。个指标均提供年的数据作为参照。

除上述大众健康政策外,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老龄研究所与其他个组织共同颁布美国老年体育政策――《促进老年体育的国家计划以下简称《国家计划》),

它不仅弥补了《健康公民:促进健康的国家目标》对老年体育关注不多的缺憾,亦使美国

成为首个专门制定老年体育政策的国家。

)制定大众体育锻炼标准。

美国大众体育活动评价标准及活动指南由卫生与公共事业部制定。年,《健康公民:预防疾病和促进健康的国家目标》提出两个“经常锻炼”评价标准,即每周大强度锻炼次或以上,

每次;另一个标准是每周中等强度锻炼次或以上,每次。

年卫生与公共事业部发表了《美国人体育活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出新的有氧活动标准,

即每周参加中等强度活动,或大强度活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运动,

如果达到此标准,即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

年标准取代年以来使用的评价标准,

此标准在每周运动的次数上不再做明确要求,只统计周运动时间。

《指南》除了更新原有的统计标准外,在前言部分结合近年来体育科研成果,重申体育活动的重要性。《指南》还包括老年人锻炼,

将老年人分为两组,即健康老年人和身体虚弱老年人,列出适合这两组老年人的活动项目、参考运动量和运动次数,以及注意事项等。

此外,卫生与公共事业部于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开幕前夕发表了长达页的《体育活动与健康:卫生署的报告》,该报告运用人类学方法和文献资料法对美国体育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全面回顾与分析,并预测大众体育的发展趋势。

)大众健康行为调查

自年以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全美岁以上人口进行电话随机问卷调查,

这项调查的名称为“行为风险因素监督系统调查()”,主要问询过去一个月与健康相关的行为,包括体育运动。

此调查目前已涵盖全美个州和华盛顿特区,

是世界上样本量最大的公民健康行为调查,年有效样本量为人。此外,从年开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另一项涉及大众体育的全国调查――国民健康与营养调查,

调查包括访谈(个问题)和身体测量两部分,调查的项目除园艺、骑自行车和步行外,

其他均为体育活动,

如健身操、游泳、伸展运动、力量训练等。

过去年来,联邦政府对体育的关注明显增强,但是仍未形成稳定的体育管理模式。

原因有两方面:()联邦政府与单项体育协会未形成可操作的工作关系;()除总统体质与体育委员会外(其实质是专家咨询委员会),

联邦政府并不打算为体育成立管理部门。]。其他领域的法案也涉及到体育,

例如一些人权法案促进了大众体育的发展,

其中年通过的《教育修正法案》,明确女性有同等权利参加体育运动。

年,

福特总统签署了《全体残障儿童教育法案》,

以保证残障儿童接受免费、适当教育与参加运动的权利㈣。年国会通过《残疾人法案》,为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提供保障。

美国联邦政府大众体育管理方式的影响因素

美国联邦政府对大众体育的管理主要体现在软、硬件两个方面。

从硬件方面看,

自年起,联邦政府用多年的时间在公共运动休闲场地建设方面做出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大众广泛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从软件方面,

即健康政策所包含的大众体育目标的实现情况并不理想。例如,年卫生与公共事业部发表的《健康公民》评估报告以及年发表的《健康公民》中期评估报告显示:自年以来,历年的大众体育目标未能实现。年中期评估报告指出:年《健康公民》制定的个大众体育指标不但一个没有实现,

而且几乎都保持在年的水平””。原因主要在于:()联邦政府各部门主要工作是制定行业政策和标准,

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而政策实施和细节管理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联邦政府尽可能将具体的服务性、事务性工作转移给地方政府、非营利组织或私营企业,

目的在于提高效率、降低政府管理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杜绝腐败。()美国各州自治,健康政策对州政府没有强制力。

正如《健康公民》所说:‘《健康公民》不是联邦政府部门的政策或观点的反映,

而是由全国性组织和公民共同制定的。

它提出的促进健康和预防疾病的措施只是建议,由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根据具体情况与实际需要自行做出优先选择。这两方面反映出美国社会管理体制使得联邦政府在落实大众体育政策方面“力不从心”或“没有作为”,

只能将政策的有效实施寄希望于州政府、地方政府和相关组织“主动执行”,或许这是制约实现大众体育目标的主要因素。

另一方面,要公众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决非政府制定一项政策就能一蹴而就。

根据实地考察,舒适的生活条件成为制约美国人经常参加锻炼的原因之一。美国的室内温度(包括公共场所和大部分家庭)一年四季保持在~℃,

这种生活环境使许多美国人天热、天冷都不去户外运动。笔者在依利诺伊大学学习与生活的城市和总人口约为万人,其中万人为依利诺伊大学的学生。从市政部门发放的两个城市的公园地图粗算一下,

有多个大大小小的社区公园遍布于这两座城市。但是,据观察,只有在天气较好时――通常在夏初和秋初时节,一些居民才会驾车来到离家不远的社区公园打球、跑步或散步,

美国人以车代步的程度以及对气温的挑剔可见一斑。

总体而言,

美国政府体育管理方式缘于美国文化和制度环境等因素的共同影响。首先,由于历史、地理和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基督教新教伦理对美国社会的影响是其他欧洲国家所无法比拟的。

这些影响在美国宪法中得到充分体现,并提出一系列政治原则,主要有:()人民原则;()限制政府权力的原则;

()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原则;()联邦与州分权的原则。这些原则体现的理念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不是政府通过法律“赐予”的,而是要保障这些权利才需要制定宪法。

美国人由此形成“独具特色的美国精神”,对于来自一切官方上层的监督和其它国家干预的规避都体现在“公民不受政府干预”的条文里。

可以说,美国联邦政府没有明确的体育管理部门是“公众选择”的结果。

其次,美国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有一定灵活性。

美国在建国之初就传承了英国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仅在特殊时期较为明显,

政策取向的灵活性主要体现在不同政党的政策主张。美国学者帕特森指出:“自罗斯福新政以来,

凡是的总统都倾向于扩张政府对社会政策的干预,

而共和党总统的任期通常是社会政策的退缩阶段”。此周期性的变化常被称作美国社会政策的“钟摆理论”,美国联邦政府对大众体育的管理亦遵循此规律。

纵观美国大众体育的几个重要发展阶段,无不与总统执政密切相关。例如,

“罗斯福政府”在“经济大萧条”和二战期间,动用联邦财政修建上万个公共运动休闲场地设施;艾森豪威尔总统成立总统青少年体质委员会;约翰逊总统说服国会通过多个法案,

促进户外休闲运动的发展,并将总统体质委员会更名为总统体质与

体育委员会;

卡特总统任期内通过《业余体育法案》,该法案对规范和发展美国业余体育发挥重要作用;“克林顿政府”将《业余体育法案》修订为《奥林匹克和业余体育法》,该法案不但对美国参加国际竞赛的相关问题做出规定,同时还规划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等。

然而,

共和党人担任总统期间,

大众体育的发展基本没有重大事件发生。

再次,美国政治学家格斯顿认为:“美国政府所面临的福利问题都是‘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政府对这些问题缺乏关注不是由于经济原因,而是由于保守的政治传统”。年以来,联邦政府明显减少公共运动休闲场地设施的财政投入,并非由于经济原因,

而是由于联邦政府希望减少对体育事务的干预。通过实地考察,发现美国社区公园提供了充足的场地,

却没有配备适合各年龄群体的健身设施,现有设施主要有儿童游乐设施,以及网球场、排球场、棒球场等竞技活动场地,

留给中老年人的似乎只有一条适合慢跑或健身走的小径,社区体育中心和社区公园鲜有安装中老年人健身设施。年后,“婴儿潮”(~年)出生的人陆续迈入退休者行列,美国老龄人口快速增加,

在学术界的呼吁下,老年人健身设施匮乏的问题引起政府的关注。环保署、老龄署于年开始研究,并修建“健康老龄化”场地设施。由此可见,

为大众提供较为充足的硬件设施是美国政府主要的体育管理职责,

政府将与运动休闲相关的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和准公共产品的供给,

留给非营利组织和私营企业经营。

对我国的启示

.政府部门应承担全民健身路径的配建与维护职责

群众体育兼有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双重性质,主要提供私人体育产品和公共体育产品。公共体育产品是指能够使公民直接受益又很难经市场产出的体育产品,

显然,

全民健身路径属于公共体育产品。社会组织负责管理产业部分,追求经济效益,政府负责管理事业部分,

追求社会效益。配建与维护全民健身路径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职责,目前,遍布我国的全民健身路径大多是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使用体育公益金配建的。但是,

健身器材过了质保期后,

受赠单位需要自筹资金予以维修。由于缺乏维修资金,致使许多健身路径“缺胳膊少腿”、器材损坏严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建议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将一定比例的体育公益金作为专项维修金,

以使损坏的健身路径尽快得到维修,提高健身路径的使用率,

确保群众安全使用健身路径。

.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制定体育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延续性,长期以来,我国体育事业的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主要由体育管理部门一家制定。

这种方式为体育法规政策的落实与实施带来一定制约,使得影响我国群众体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如,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修建与维护,群众体育组织的培育与发展等。

建议体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如民政部、城乡住房建设部、卫生部、全国老龄委、中国残联共同制定相关的体育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如此以来,在实施过程中,有助于各级相关部门配合和协助体育行政部门落实法规政策、实施规划,以有利于解决制约我国群众体育发展的瓶颈问题,

从而促进我国群众体育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应增加群众体育调查样本量

年月,国家体育总局公布《年中国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现状调查公报》,

此次调查的有效样本量为人。

年美国行为风险因素监督系统调查()有效样本量为人,美国人口约为我国人口的/,其调查样本量几乎是我国的倍。

从统计学看,样本量越大,调查数据的代表性越大。

增加调查样本量,不仅有助于政府部门准确把握群众体育的发展现状、确定制约因素,

亦有助于对我国群众体育事业的科学决策,

建议全国性群众体育调查应相应增加调查样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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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活动策划方案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树立科学发展观,

深入实施“五大战略”,管好政府投资,激活民间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

促进我市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改革目标。落实企业投资自,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

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科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促进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

加强投资监管,依法维护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二、转变政府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三)改革投资项目审批制度,

落实企业的投资自。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

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政府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只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

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项目单位依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土地使用、开工、环保、人民防空等方面许可手续。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对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管理。根据《目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以下简称《市目录》,

见附件)。

企业投资《市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只需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程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产业布局、保护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以及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等方面进行核准。

对于外商投资的项目,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

报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各类预审意见或批准文件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

下放市级政府核准权限。凡是国家和省规定由市、县政府核准的项目,除跨行政区域需市里平衡资源和外部条件以及规定必须由市级政府核准的项目外,

其余项目全部下放到县级政府核准。为严格限定实行政府核准制的范围,明确核准程序、内容和时限,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

制定《*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同意后下发各地执行。

(五)建立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制度。

对未列入《市目录》的企业投资项目,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实行备案制管理。对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只对项目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用地等有关资料进行备案,对备案项日进行“合规性”审查,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企业出具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由企业自主决策。

下放备案项目管理权限。对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项目(包括中直项目、省直项目、市及市以下项目),

投资企业应按照属地原则,在项目实施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只负责全市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掌握各地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明确项目备案的申报程序、范围、内容和办理时限,规范和简化备案程序。任何部门不得截留下放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力,

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六)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

放宽社会投资领域。最大限度地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交通、水利等垄断行业改革,

通过项目经营权转让或产权转让等方式,

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兴办教育、医疗、保健、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对于涉及国家垄断资源开发利用,

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项目,

政府在确定建设规划后,可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业主。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进行对外投资,

参与中西部开发和境外投资。

(七)进一步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股权、融资、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逐步建立投资资金的多元化募集渠道。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扩大其融资担保能力。

推动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加快培育和发展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为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和盘活存量资产创造条件。

(八)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各类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规划、人民防空等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不得投资建设国家禁止发展的项目。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制度和重大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提高国有资产投资效益。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的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三、完善政府投资体制,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九)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市政府投资主要用于中央和省政府投资并要求市配套项目,

以及跨县区、跨行业和对全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具有全局性作用的项目,包括本级政权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社会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够由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尽可能利用社会资金建设。

(十)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制定科学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努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编制政府投资专项规划,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主要依据。

努力实现政府投资项目“调研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良性循环;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制度,政府投资项目一般要通过竞争,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以及专家进行评估论证,特别重大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和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

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专题办公会议集体决策制度。

(十一)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要统一编制市政府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本级预算内资金、各类专项建设资金等政府投资资金。对政府投资资金一律按项目进行安排,

并按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资金计划。政府投资资金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

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转贷等多种投资方式。政府以资本金方式投资的,要确定出资人代表。

为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十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管理。

对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和年度投资计划,交通水利项目的初步设计,

也可委托行业部门审批。投资额比较小或特殊项目可依法简化程序,对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转贷方式投入的政府投资项目,

一般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要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批工作,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后一般不做调整,

确需调整的,应报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十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要加快推行“代建制”,

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

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工程质量和工期,竣工后移交使用单位。

增强投资风险意识,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机制。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算、审计、绩效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责任追究制度,

提高资金利用效益。

(十四)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引入市场机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具有垄断性的项目,

实行特许经营,

通过业主招标制度,开展公平竞争,保护公众利益。对已经建成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

经批准可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回收的资金滚动投资用于社会公益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和改善投资的调控和管理

(十五)完善市级投资宏观调控体系。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有效运转、依法监督,

调控全社会投资活动,

保持合理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

提高投资效益,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十六)加强对社会投资的引导。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对全社会投资实行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有效调控。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制定并适时调整我市鼓励、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目录,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建立投资信息制度,及时政府对投资的调控目标、主要调控政策、重点行业投资状况和发展趋势等信息,

引导全社会投资活动;建立科学的行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重点行业的环保标准、安全标准、能耗水耗标准和产品技术质量标准,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十七)完善投资调控手段。灵活运用建设用地、投资补助、贴息等多种调控手段。形成政策合力,引导社会投资,

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严格规范土地使用制度,最大限度利用我市有限的土地资源和用地指标,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统筹协调政府各类建设资金投向,集中财力,确保重点项目建设,

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

(十八)加强和改进投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投资信息网络,

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态势,建立各类信息共享及机制,为投资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加强对宏观经济和投资运行的监测分析。

五、加强和改进投资项目监督和管理

(十九)明确投资管理工作职责。市发展改革委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除工业技术改造以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市经委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工作。

*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清河区、省政府批准的经济扩权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享受市级项目投资管理权限,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资管理工作。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投资管理职责,加强投资管理工作。

(二十)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咨询、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责任约束机制,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

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完善政府投资制衡机制,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政府的投资管理进行相互监督,

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继续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议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

(二十一)建立企业投资监管体系。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技术监督、银行监管、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工商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

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的项目以及不按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

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所在地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责令其停止建设,

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国有企业投资行为的审计和监督。建立企业投资诚信管理制度,对在项目申报和建设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违反法律、法规的,

要予以惩处,并公开披露,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从事投资建设活动。

政府活动策划方案篇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五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号,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号,

以下简称《决定》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照“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总体要求,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服务效率,为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发明良好的法制环境。

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强依法行政重要意义的学习宣传。

决定了依法治区进程,

行政机关能否做到依法行政。

也决定了全区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必需从战略的高度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认识和处置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依法管理与做好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与提高效能的关系,

行使权力与接受监督关系,自觉地把依法行政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关键,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抓紧、抓好。

(一)组织全区街乡及各委办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认真学习国务院《纲要》和《决定》将《纲要》和《决定》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计划予以布置。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建立覆盖行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制度。实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或专题学法。并紧密结合实际确定内容,保证全年安排专题讲座不少于次。各街乡、各部门都要制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计划,

以公共法律、专业法律、依法行政知识为重点,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形成学法记录和资料,

保证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法培训每年不少于天。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需经过法律知识培训。

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对违法乱纪、严重失职或的要及时依法依章处理,

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

二、建立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

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要把在决策源头上实行科学民主作为今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

政府法制部门要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逐步实行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除依法不得公开的外,

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方案草案,并根据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水平等,采取听证会、座谈会、协商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法律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

都要举行听证。不时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规定参与咨询论证专家的权利和义务、论证的顺序和方式。

涉及重大财政收支的决策,必需通过专业部门、专业人员评估论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做出决策。

(二)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选取-件直接关系民生。

结合规范性文件执行效果检查,进行重点检查评估。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逾越权限,违反法定顺序决策,

造成决策失误和严重后果的应当决策而不做决策或、贻误工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

必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求,

为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确保权利正确行使。年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

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规范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

(一)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

对本单位所有的行政权力和权力依据进行全面清理。范围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给付权、行政强制权以及其它行政执法权。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对自由裁量权规范进行细化、量化、固化。行政权力内容发生变卦时,

应按规定顺序及时调整修订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三是认真审核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各部门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和法律依据及运行流程图必需经区政府法制部门审核确认后上网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行政权力,不得行使。

(二)建立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

实现行政权力信息全公开。

网上适时显示。要实现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网上公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网上适时监控监察、政府法制网上监督。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

简化审批顺序,

提高行政效能,把区、街乡及各委办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从源头上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来抓。

(一)坚持“有必要、不抵触、有特色”原则制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一要控制发文数量。

依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要求严格审查。

审查的重点内容放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法制统一、体现公平公正上,审查的方法重点是广泛听取社会意见,进行充分调研和咨询论证,使决策更能体现民意、关注民生、实现法治惠民。

(二)加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

重点是要建立制度。切实改变随意发文、违法发文、不报备或报备不及时等问题,

防止因发文、决策损坏人民利益。

(三)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每两年搞一次回头看。

(四)继续执行报备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区人大报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五、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行政权力的同时。特别是法律依据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完善修订职能、职责,

没有法律依据的执法权限必须停止,不时解决行政执法缺位、越位、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二要着力提高执法水平。依照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以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为重点,认真推行“三步式”执法模式,依照教育与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

三要切实落实评议考核制度。

把考核与评议相结合,

平时检查与年底考核相结合,合理修订年度考核评议细则,完善考核内容。四要落实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依照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的要求,

对行政执法案件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败诉或举报投诉后经查实确为违法的做到发生一起追究一起。

(二)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坚决执行细化量化和固化后的自由裁量标准。

做到立案查处、判决与执行相分离,杜绝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三)不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进一步完善案卷评查标准。健全案卷评查制度,运用案卷评查结果,通过案卷评查促进各执法部门重视和规范案卷。开展案卷评选观摩交流活动,

促进执法部门不时改变“重实体、轻程序”重执法过程、轻文书制作”现象,以彰显执法质量。

六、加大行政监督力度。

(一)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认真执行《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方法》对所有符合备案条件的案件。

争取备案率达%要通过督查、催报、定期发文通报等形式,

增强及时、主动报备案的自觉性,

并将报备列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二)围绕重点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认真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年度计划。

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和方法,上下联动,横向联合,明查暗访,

开展评议,增强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要发挥法制职能部门作用,

对突出问题,应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建议书,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对严重违法,

侵犯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处置,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明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大行政执法投诉查处力度。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在网上和公示栏公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和网址、电子邮箱。

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调处矛盾纠纷,查处行政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

并一一回复,

以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区法制办、监察局、信息化办、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加强网上过程监督、检查监督、投诉查处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四)认真履行复议职能。

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内部层级监督,努力实现法治惠民的有效途径。一是依照“方便申请”积极受理”原则,疏通行政复议渠道。要及时便当受理、料理复议案件,

公平公正地进行协调和裁定,努力将行政纠纷化解在行政顺序中。二是不时创新复议方式和方法。

一方面既要完善复议制度,严格复议顺序,

依法料理复议案件。另一方面,

也要不断创新审查方式,突出运用协调手段,注重引导、和解,消除争议,

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三是加强与法院、和各执法部门的沟通。实行定期会商、交流,及时反馈通报行政复议案件的趋势、特点和执法中存在问题。要改进方法,

以案论法,

剖析办案存在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增强社会和谐。

(五)大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要积极开展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庭,回避矛盾和争议,

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接受法律监督。

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协商和交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形成应诉告知制度,指导、督促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要达到%

七、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各街乡、各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统一领导、协调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要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及部门工作年度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布置和安排,

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狠抓工作落实。

各部门法制机构人员要履行职责,学习和熟悉依法行政工作业务,

当好领导的顾问和助手,扎扎实实地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共同努力,

为法治政府建设作贡献。

(二)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的评议考核工作。今年。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从依法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强化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证措施等七个方面,对街乡和区级机关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创新推进依法行政的活动形式。

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处,一是深入开展评先创优活动。

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制度、案卷评查评选评优制度。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

政府活动策划方案篇

一、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贯彻新要求,服务政府依法决策

、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职能。通过召开专题讨论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与召集法律顾问研究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为市政府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拥江发展、棚户区改造、____大桥座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财政全额补贴等重大决策事项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份,确保政府决策的主体、权限、程序严格合法。坚持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并重,落实国务院国发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市场体系建设中公平竞争审查,

正确定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确保政府权力不越界。把好政府协议法律审核关口,

先后完成“智慧____”战略合作、与________港战略合作、高速公路连接线产权转让等政府重要合同审核,出具合同审核法律意见书份,逐件提示法律与违约风险,

服务市政府依法科学决策。特别是关于____长江大桥收费延期问题,我办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从法律法规、客观实际需要和外地先例借鉴等方面专题请示省政府法制办,积极为省办合法性审查提供参考依据。年月日,

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____长江大桥收费延期(原定____长江大桥收费期限为年月日)。

、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贯彻落实《____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

起草并报市政府印发了《____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合法性审查标准及职责,积极发挥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作用,

明确要求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应先经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制定出台了《____市贯彻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实施方案》,探索建立职责清晰、审查严格、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行政机关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与编制部门协调配合,

清理并公布了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中市级行政权力事项项,精减了.%。组织对各部门网上办理事项进行了“颗粒化分解”,报请市政府印发了《____市政府权力清单项目动态调整办法》,

____市政府权力运行平台实现上线运行,项审批事项实现网上直接审批。全程参与新“两单”编制,

指派专人参加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联合工作组,同步开展合法性审查,共审查市级公共服务事项项,

中介服务事项项。深度参与“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

充分发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功能。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贯彻执行《____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号)、《____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号),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截至目前,共收到规范性文件审查件,

已办结件。对每一个文件,我办坚持严谨、细致审查,重要的文件实行集体会审制度,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重大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网站、市民论坛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杜绝“问题文件”、“带病文件”。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落实。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今年以来,

代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件,

审查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要求,启动年底前市政府名义的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

要求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同步做好自行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根据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县、区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分单位自查、随机抽查、总结整改三个步骤进行,检查结果已书面报告市政府。

通过检查,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不断加强对法律顾问的考核和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做好法律顾问联络、服务与管理工作。

在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常务会议题、重大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中,通过召集法律顾问座谈、电话咨询、发送函件等多种形式,征求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年以来,

我办召集政府法律顾问参加相关会议余次,

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合同协议、涉法事务等提出具法律意见书份,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和民事诉讼案件件。

此外,我办还汇编整合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手册,

方便各部门查询有关政府法律顾问的文件和资料。(二)立足新任务,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安排专人全程参与《____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草案)》、《____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____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起草、修改等工作。通过向县、区政府及个市直部门征集建议、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梳理分析、与住建、行政执法、规划、环保等立法重点部门对接论证及借鉴外地先进做法等多渠道摸底立法需求。

以过充分调研和多方论证,编制并印发年政府立法计划,拟定立法项目库,明确立法项目。

在规章起草中注重发挥民意,在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开设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平台,所有规章草案均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扩大公民对政府立法有序参与度。

针对《____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

前往青岛、许昌等地市进行调研,增强可操作性。

起草并报政府审议印发了我市首个政府规章《____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依法向市人大、省政府、省人大和国务院四级备案。

(三)围绕新目标,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起草了《____市年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农(林)业和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目前,

《____市农(林)业综合执法工作方案(送审稿)》已转市编办,

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待省统一方案下发后遵照执行;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其它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中。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年度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评查了市环保、工商等个部门份行政处罚案卷,

并适时开展行政执案卷“回头看”活动,

逐项反馈相关部门并提出整改要求,

督促整改到位。根据省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市交通、林业、物价和住建规划等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今年月,

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全文刊发了《____省____市法制办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向全国推荐我市做法。启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省级试点,

制定了工作方案,

分解落实了具体任务,

并积极申报国务院法制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候选试点单位。

、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开通法制监督平台,实现了行政执法系统化,证件办理网络化,

人员管理信息化。截至目前,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共核发行政执法证件人(次),

申报注销人(次)。组织城市管理、卫计委、民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前培训,

余人(次)参训。根据省政府法制办授权,组织了卫计委、城市管理、国土资源、民政、价格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余人参考。圆满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清理,

市本级和县、区共清理收回国务院部委执法证件件(次),省政府执法证件(次)。

(四)落实新举措,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开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

充分利用网站、案件分析专报、个案情况报告等形式,加强宣传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和复议应诉工作。加强与法院、、法援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交流互动机制,

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救济途径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以双方自愿和不违反法律法规为前提,综合运用复议和解、复议调解等法律手段,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截止目前,

市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件,

受理件,不予受理件。

目前,受理的案件已审结件,

办理结果为维持件、变更件、撤销件、确认违法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件、终止行政复议件;其中,通过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方式直接纠错件,通过和解、调解、主动撤回申请等方式间接纠错件,综合纠错率为%。

今年至月份,市政府本级共发生行政诉讼(含上诉)案件件,较去年同期的件大幅上升,

行政应诉工作大量增加。

在办结的件案件中,

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件,裁定撤诉件;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件,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件,行政调解件,

市政府胜诉率%。

、涉法事务办理。

截止目前,共办理领导交办和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办理的涉法事务件。

其中校车使用及采

矿等各类许可件、征地及道路施工公告件、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件、房地产开发问题项目件、各类合作协议方案件、其他各类件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市政府研究处置华纳国际破产及担保债务链关联企业问题、关于向阳矿业采矿许可证延续问题、义安大道拓宽改造等相关事务中认真研究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得到市领导的肯定。

、投诉事项处理。

加强个案监督,做好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办理工作,

今年共受理执法投诉案件件,已全部办结。按照全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投诉请求工作推进会的要求,

审核完成家市直单位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投诉请求清单共余项,厘清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的受理范围,把纳入法治化轨道。

(五)适应新形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大依法行政指导考核力度。

筹备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年工作,

对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予以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全市依法行政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针对省政府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测,

及时补缺补差、按月报告进展,确保争先进位。

、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邀请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等来____在市政府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作依法行政专题报告,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政府常务会学法常态化机制。起草并报市政府印发了《年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明确年度学法活动重点内容,目前已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次。

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

、提升法制人员业务技能。举办了依法行政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省办相关处室领导就合法性审查、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等相关业务作专题授课,县、区政府及市直部门分管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等余人参训。

积极组织县、区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及本办业务骨干参加省办、省人大组织的立法技术、行政复议等业务培训班。组织本办业务水平好、综合素质高的同志赴应邀的市直单位和县区开展普法讲座,先后开展讲座余次,培训余人次,全面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营造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良好氛围。年我市法制信息在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网站、《____日报》刊发各类法制新闻稿件件次,有力地宣传了我市的政府法制工作。不断完善法制信息宣传平台建设,加强网站系统改造升级,

截止目前,____政府法制网站信息更新量已达条。积极开展禁毒、未成年人、双拥等信息宣传,完成信息公开与门户网站整合嵌套,实现本办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互通,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利用。

、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体系。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年)》,牵头提出《中共____市委、____市人民政府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并经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同意,

待省贯彻实施方案印发后,

适时征求县、区及市直部门意见,及时调整、充实相关内容。

(六)树立新形象,强化机关内部管理

、加强思想建设,

提升工作执行力。通过开展学习讨论、知识测试、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观看影视资料、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创新方式讲党课、立足岗位做贡献等多形式,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以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党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党规和系列讲话精神;以案件分析会、集体会商会、法制机构座谈会等形式,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加强干部政治思想和廉洁自律教育。每位工作人员都撰写了调研报告并汇编成册,

不断提高全办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工作执行力。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按照省、市相关部门要求,

积极参加县干进修班、全省人大立法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科干培训班、普法骨干培训班、党建培训班等。结合法制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用好的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有效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提升行政效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及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编制主体责任清单,

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开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廉政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压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年活动,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酒桌办公”、违规经商办企业、小金库等九个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制度保廉政,以廉政促规范,

办事效率不断提高。

、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群众获得感。一是开展精准扶贫。

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启动之后,

我办及时与参建单位枞阳县气象局和联系村枞阳县老洲镇红杨村成立联合党委。安排专人担任

驻村工作队长,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划分“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三种贫困户类型,

建立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机制;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并及时进行数据更新,

做到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帮扶干部第一时间与帮扶对象取得联系,找准致贫原因,落实脱贫措施,

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选派办分管领导派驻枞阳县结对帮扶企业,开展驻点帮扶,着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提振发展信心。二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将建议提案办理与办中心工作相结合,

将其作为推动我办工作发展的动力和有效手段。今年,我办共受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件,其中年建议提案件,年滚动办理建议提案件。

年建议提案中,人大代表建议件、政协提案件。主办件、协办件。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

代表委员满意率%。二、年工作思路

年,

我办将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年),按照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重点,

不断推动政府法制工作迈上新台阶。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力推进: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决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执行《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____政〔〕号),不断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

提升合法性审查质量,

强化制度建设,

严把法律关,

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合法。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和考核,逐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

建立能进能出的更新机制。继续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和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

(二)进一步改进执法监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继续推进加强和改进政府执法监管工作研究和实施。围绕管理创新,继续推进农业、交通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加快推进培训基地建设。

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定期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继续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和建议,制定年政府立法计划,明确年度政府立法项目,

按照进度要求,合理安排起草单位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建章立制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时限要求,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

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四)进一步完善争议化解机制,

维护社会和谐

严格依法办案、公正裁决,进一步加大纠错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积极探索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和社会力量参与的案件审理模式。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应诉答辩等工作,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让行政决策者真正了解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行政行为,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工作执行力

政府活动策划方案篇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计划生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实干干实、开拓创新,全面开展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

现将今年以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优工作

(一)大力支持,创造环境。年初,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要叫响“县创优质服务县、乡(镇)创优质服务乡(镇)、村创优质服务村、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口号,

明确提出了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工作目标。

在组织领导上,

县委调整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刘培中亲任组长,县长吴宁军任常务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直接对县委书记和县长负责,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亲自抓、负总责工作机制。在政策推动上,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心上,

抓在手上,

落实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一切涉农政策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工作督查都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内容,每次大型会议必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预算投入上优先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在工作方法上,

大力支持县计生委的工作,计生委需要出台什么措施,

县委、县政府就出台什么措施;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一般情况下现场办公,随时加以解决。在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之前,

县委常委会在听取计生委工作汇报时,计生委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个文件,在听取汇报后全部出台。计生工作会议,所有常委以上领导全部出席。

在工作思路上,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了年要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

并要求一举成功。在全县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为载体创建优质服务县,以创建优质服务村为载体创建优质服务乡镇。

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各乡镇已形成互动关系,出台了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这些政策的兑现和落实纳入目标责任书之中,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互动、乡村主体的创建体系。在队伍建设上,

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嵩发〔〕号文件),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干部的培养,在提拔和使用上对计生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层,

月份科局级干部干部调整中有名县、乡计生干部被提拔重用;重视村级计生管理员的选拔和作用发挥,借助年初村民委员会换届,

由各乡镇计生办筛选摸底,

挑选出年龄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责任心的女性同志报乡镇党委,确定为村委候选人。如果选举不上,是党员的进村支部;

不是党员的选举过后,

强制配备,以健全计生队伍。在经费投入上,县委、县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今年又增加计生经费万元,

划拨万元独生子女专项经费,同时规定各乡镇“凡是投入不到位的,

一律不能推荐为先进”。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兑现奖惩。

县委、县政府出台专门文件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口计生委、省人事厅关于干部使用中计划生育的审查意见,将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家庭实行计划生育情况纳入提拔、使用、交流的否决项目,同时与本单位的经济利益挂钩,主要出台了三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

明确了具体奖励办法以及实施通报批评、重点管理、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条件。规定:在省市优质服务县验收中,任意一项指标完不成者,县委、县政府扣拨该乡镇经费万元;

任意两项指标完不成者,扣拨该乡镇经费万元;完不成三项指标,

影响优质服务县创建的扣拨经费万元,

并实施“一票否决”。

县直单位凡发现计划外出生一例的扣减经费万元,计划外出生二例的实施黄牌警告,计划外出生三例以上的实施“一票否决”,并按照男方单位负主要责任,

女方单位负次要责任的原则,给单位一把手和主管领导一定的党政纪处分,取消当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二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调查处理的规定》,明确规定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政策案件查处责任。对反映一般党员及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的案件,

县计生委可直接立案查处;对反映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件,

县计生委要在将举报材料(或案情摘要)呈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批的同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

联合进行查处。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

不能以征收或罚款代替党政纪处分,要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拿出党、政纪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为防止个别同志已经过计生部门处理,在考核、提拔时又拿出这样那样的证件,证明自己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文件规定:凡已接受过计划生育处理的党员干部,对其以后再提供的所有相关证件一概不予认定,组织部门一律不提拔使用。三是为了解决干部职工非法收养问题,

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收(寄)养子女问题苦干规定》。规定收养一孩需持县计生委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证》;因特殊原因,

确需收养二孩及二孩以上子女的,一般干部职工由民政局、计生委、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乡科级领导干部由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对公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涉及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卖婴儿,由公安局、计生委、民政局召开联席会议,

研究确定寄养人。凡不按上述规定履行相关收(寄)养手续而收(寄)养子女的,无论有无相关证件,一律视为非法收(寄)养,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履行经济处罚、节育措施、党政纪处理手续。

在推动工作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

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凡发现一起因工作不当引起越级、集体上访的,县委、县政府给予“重点管理”,

两起的给予“黄牌警告”,三起及以上的实施“一票否决”。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离职审计制度,确定后备干部、提拔使用上严把计生关,

去年以来有人因计划生育原因被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失去提拔使用机会。

二、选好载体,

推动创优工作全面开展

今年以来,县乡计划生育部门以营造宣传环境、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抓好集中服务活动、落实奖励优惠政策、推进技术优质服务、关爱女孩行动等为载体,

不断把创优工作推向深入。

(一)以宣传教育为载体,努力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

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环境宣传。

以实施“旅游带动”战略为契机,在通往“三山一水”的主要公路沿线制做大型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十六个、路牌标语条、墙体标语条,成为城乡一道亮丽的风景。同时,

新建生育文化大院、漫画一条街个。二是抓好宣传品的进村入户工作。县计生委统一印制宣传单万份、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手册.万册免费发放到育龄群众手中。三是扎实开展了“亿人口日”宣传周活动。

宣传周期间,

县委常委、副县长梁长平在电视台发表题为“成就辉煌、应对挑战”的电视讲话;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游行踩街活动;建设“亿人口日”宣传一条街,在县政府门前的主干道上悬挂横幅条、摆放版面块,并设立宣传咨询台两个;

县委宣传部、县计生委、县广播电视局联合在县电视台开设人口专栏。

(二)以队伍建设为载体,建设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

我们主要是开展了以“县级双向选择,乡、村公开竞聘,

全员动态管理”的人事制度改革。

委机关科室负责人、科室成员实行“双向选择”。

从农历初八开始,委党组首先初步研究了各科室负责人的人选,召开职工大会进行讨论,

结合无记名投票的结果进行正式确定。

然后由科室负责人选择科室成员、一般干部职工选择科室。最后由党组进行研究确定。

通过“双向选择”,有名同志最后落选,由党组集体和这名同志进行谈话,要求他们找出差距、正视问题,尽快找准位置,

以全新面貌投入工作。

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实行公开竞聘。月份,县委对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

其中有名乡镇计生办主任被提拔重用。根据这种情况,为确保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选聘的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那些年富力强,干事创业,

责任心、事业心强的同志充实到计生办领导岗位上来,

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后,

县计生委、人事劳动局对现任、拟任的乡镇计生办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公开竞聘。县计生委、人事劳动局联合下发了《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对竞聘人员资格、竞聘程序、办法等进行了具体规定。通过宣传动员、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笔试、面试、研究确定八个环节,

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后研究确定乡镇计生办主任名、副主任名。

村管理员全部实行“县管乡聘村用”。

针对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年龄、性别、文化结构不合理的现状,

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县管、乡聘、村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先试点、然后召开现场会议进行推广的办法,各乡镇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程序,

于月份开展了“村管理员公开竞聘活动月”活动,对个不符合省定标准的管理员岗位进行了公开竞聘,通过竞聘全县个管理员全部达到“年龄岁以下、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女性”的省定标准,年龄结构由原来的平均岁降低到目前的岁;文化结构大大改善,

其中大专文化程度的达到%,中专占%,高中占%。

同时,县计生委出台了《关于对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村计生管理员实行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除一年两次目标管理考核外,

每年对乡镇计生办主任、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村管理员分别进行三次、二次、一次业务考核,将综合考核成绩做为下一年度公开竞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

一是投资万元、建筑面积多平方米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楼于月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是对不符合省级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标准的个村室进行了达标升级;

三是为澄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底子,

县计生委结合月份单月健康检查组织各乡镇对已婚育龄妇女底数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共排查出不在册已婚育龄妇女人,全县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重首次突破%;四是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请市计生委法制科长陈元明、县司法局法制股长邓红峰、县纪委监察室主任韩金强等于月日举办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并进行了严格测试,对不及格的名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取消了执法资格。

(四)扎实开展了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

集中服务活动中实行县四大班子领导包片、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乡镇、包后进村。为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后进村,

促进工作平衡发展,县委、县政府推行后进村治理“以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主、乡镇配合、严格奖惩”的措施。出台的《关于搞好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嵩计生组〔〕号)向个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发了包村名单和四项手术任务。要求有包村任务的成员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主抓,

抽调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驻后进村开展综合治理。并要求后进村治理情况和四项手术进展情况每周两次直接向县计生委上报,

活动结束后对完不成任务的县直单位每少一例引产罚元,流产、结扎罚元,所罚款项由县财政局从单位包干经费中直接划拨到有关乡镇。活动中各乡镇大员上阵,

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个月内共完成四项手术例,其中引产例,

流产例,上环例,

结扎例(其中双女户例),直接减少计划外出生例,能够使我县年度人口出生率下降.个千分点,

为完成全年人口计划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以奖励优惠政策落实为载体,创新利益导向机制

国家实行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标志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重大转变,

县委、县政府借此东风,强力推动利益导向机制的完善。为确保领证独生子女户元保健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免费的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原来的基础上为计生委划拨万元专项资金。为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广大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

县政府常务会议进一步修订了《关于落实计划生育户优先优惠政策的意见》,努力建立奖励、保障、减免、优惠等内容的较为完善、全面的利益导向机制。为确保这些政策落到实处,

要求由县计生委以县政府名义统一制定《计划生育户优先优惠政策绿色通道一卡通》(正在搞试点),计生户持明白卡享受优先优惠政策,享受哪些优先优惠政策都记录在卡。

各有关单位、涉农部门落实哪些优先优惠政策,哪一级落实,不仅要出台具体办法,

并要在计生户所持的明白卡上加盖单位公章。县委、县政府将优惠政策落实列为“一票否决”项目,凡未能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的,取消该单位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六)以技术优质服务为载体,

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为推动创优工作的扎实开展,我们于年初提出了“人性化服务、零距离接触”的工作理念,在搞好“三大工程”的同时,扎实推进妇女病普查普治活动,

深入开展随访服务,有效地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乡镇、村评估标准》,对优质服务示范乡镇的七大类项具体指标、优质服务示范村的七大类项具体指标进行了明确。

同时,县计生委出台了《年度妇女病普查诊治工作规划暨实施方案》,对妇女病普查诊治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截止目前已对个行政村的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查率达到.%。

共查出患子宫肌瘤(癌)等重大疾病人,

其它疾病人,使患病群众做到了早诊断、早发现、早治疗,

深受群众好评。

(七)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

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

多年来,我县存在的出生一、二孩性别比基本正常,出生二孩及以上性别比不稳定、不平衡、有反弹性的特点,

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确定了“宣传教育开路,优惠政策导向,优质服务推动,

依法治理保障”的工作思路,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形成强大的综合治理合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下降趋势。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良好局面。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主抓副县长为副组长,计生、民政、公安、司法、卫生、药检、文化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等。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不定期地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工作经验,

促进全县性别比治理措施的落实。二是宣传教育开路,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节假日、集贸日开展游行踩街、设立宣传咨询台等宣传活动。计生委与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联合组织了“十佳优秀女生”、“好婆婆、好媳妇”、“十佳优秀女青年”、“十佳独生子女及双女户致富家庭”等评选活动,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还与电视台开办“关爱女孩、关注未来”专题宣传栏目,组织编排关爱女孩剧目下乡巡回演出等。三是优惠政策导向,

解除女孩家庭的后顾之忧。

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暂行办法》,各部门针对女孩就业、上学、务工经商、卫生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困难,

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县计生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助贫帮困活动,落实优惠政策。两年多来,

共争取资金万余元,帮助女孩家庭发展生产;帮助余名辍学女孩重新返回校园,

为独女户、计内双女户家庭办理全家福保险户,保险金投入元。四是优质服务推动,

帮助女孩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乡、村计生部门成立生产互助组个,在农忙季节帮助女孩家庭开展种、收服务,

先后为个女孩家庭提供生产服务。县计生委抽调多名医疗技术骨干组成个下乡服务指导组,开展医疗、生殖保健服务;利用流动计生服务车定时到乡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进行妇女病普查诊治多万人次,开展四项手术余例,

为经济困难的女孩家庭减免费用余元。

五是依法治理保障,建立部门联动、综合施治的综合治理新机制。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具体工作制度,

先后制定了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政策内生育服务对象的全程跟踪服务制度、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季度信息通报制度和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情况通报制度等,对出生人口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综合治理。年以来,

县计生、卫生、药监等三部门多次联合对个体门诊部进行了清查,全县共清查个体门诊部余个,没收违法拥有使用的超机台,查处违法开展流引产手术器械余台套,

查处违规销售口服流产药的个体门诊部个,没收口服流产药人份,

销毁了一批非法开展超及引流产业务、销售口服流产药的广告宣传牌。

各乡、村都制定了孕情监测跟踪服务责任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对象实施全程监控,

减少了管理漏洞;县计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了对计划内怀孕对象的引产审批管理,

实施了政策内怀孕对象双月报告制度,进一步理顺了管理程序,

强化了对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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