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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行为规范心得体会范文

全民阅读 http://www.jiayuanhq.com 2024-03-25 07:44:20

大学生行为规范心得体会篇

一年来,我校党政工班子团结,全校师生同舟共济,始终把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和训练放在学校工作的主要位置,紧紧围绕学校新三年发展规划加强领导,

统一思想,统一认识,

做到务实求真,多元拓展,

自我教育,

探索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下面我把学校创建县行为规范示范校的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制度保障,全员育人

我校建立了以校长德育主任,中队辅导员各年级组长,

各班主任队干部为主的管理网络,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学校创建县“行为规范示范校”教育的职责。学校创建县行为规范示范校写进学校工作计划。

重视师德建设,制订了《中学教师师德规范》等规章制度及奖惩措施,建立了一支业务能力强,

思想稳定的班主任队伍,

将“行为规范”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班队工作考核的重点。全体教职工转变观念,树立和增强了全员教职工的德育意识,认识到每人都是德育工作者,人人都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规范习惯的培养。

我们的班主任,

天天坚持工作在学校德育工作的第一线;我们的教职工,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生如子,并把学生行为规范教育贯穿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渗透在常规管理及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政教处坚持二周一次的德育例会,

利用多种形式向班主主任宣传新时期班级建设的理念,操作规程和班级建设的策略。拜师结对,互相交流,不断更新班主任的带班理念。

我校的党员,发扬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时期的好传统,

每人关心帮助一名双困学生;我们的行政领导,

每人蹲点一个年级组。全校上下齐心协力,发挥着全面育人的作用。

二、自主教育,注重内化

我校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进行分层教育,科学制定分年级的行为规范训练内容,做到每月总结反馈。以“学生自主教育”为突破口,

充分发挥学生班干部和学生中队委员的主观能动性,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年级,班级行为规范养成的管理,促进学生的行为自律。

具体是:

,

在日常教育中制订和完善了《中学学生十分钟文明休息制度》,《中学学生一日常规》等。

,由政教,少先队大队部成立学生行为规范检查组,

对全校各班的晨检,卫生,课间休息,

广播操等日常行为情况进行检查,在学校行为规范的自主教育活动中,

涌现了一批如罗苗,孙宁宁,石怡雯等自立,

优秀的学生干部。

,学校把学生行为规范检查组和行政人员值日情况做出综合评分,评出每周的文明班级,并在下周一的晨会上由学校领导对行为规范开展的好的班级授“文明班级”的流动红旗。

通过每日的行政人员检查和学生的检查,促进了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循“十个道德”好习惯的养成。

,开展“文明小公民”的活动。如组织学生观看《法制在线》,

《交通安全》的短片,要求各班举行“我是文明小公民的主题班会和证文活动。

,组织学生定期赴敬老院开展敬老,爱老活动,

这已成为我校的一项常规制度。每年一到重阳节,学校里的团干部和少先队大队部学生就早早地准备好了节目,带上自己喜欢的水果和点心高高兴兴地来到乡敬老院,

有的为老人表演拿手的节目,

有的帮助老人打扫房间,

还有的学生亲热的为老人梳头和老人拉拉家常。

,学校组织学生干部和全体学生观看海洋装备岛的发展规划短片,参观江南造船基地,

赴上海德育基地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学校还引导各中队积极创建班集体建设,发挥学生的组织能力,

创新能力。这些活动的开展,极大地培养了学生的自主教育的意识,丰富了学生的内涵,

拓展了学生视野。

三、构建学校,

家庭,社区和谐有效的教育环境

我校学生来源面广,外省市借读生占学生总数的近五分之二,一些学生家庭教育的不到位,

对学生良好行规的养成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校以学校教育为主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

充分发挥好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作用。

,全体教师重视家教指导,

坚持班主任每月四次家访制度。分年级召开学生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通过授课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

情感的交流,知识的引导。

,做好品德,学习双困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做到心理疏导,行动关怀,

不让一位学生掉队。

,走出去,

请进来,每学期,学校邀请乡边防队的警官,县法院的法官,

乡公安局的干警来校为学生作主题教育报告。每年的寒,署假,学校与各村的村委分管干部商量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学生在社区生活能得到村委干部的关心,

能过上一个愉快,

健康有意义的假期。由于做到学校,

家庭和社会形成德育教育的网络,大家齐抓共管,几年来,学校的案发率,无故伤亡率一直保持为零。

四、在心理教育中让学生找回自我

根据学生的生理,

心理及年龄特点,我校心理咨询室坚持每周一,三,五日为学生开放,学生有思想障碍可以及时找心理老师,

老师发现学生有思想问题也及时找学生。

如届九()中队有一名女生,她是随父母来振华港机打工的子女,由于她的父母忙于工作,没时间多去关心和教育她,平时即使有时间去教育,

要么就是骂,要么就是打,

这位学生心灰意冷,

一度曾走上邪路,上网吧去游戏机房,不思进取,无心学习。

待她父母后悔时,

她已经辍学流浪在社会了。当时她父母非常焦急,又拿她没办法,打算放弃了。后来,

他姑姑来到学校,

恳求学校教育和挽救她,心理教师和班主任分析了她的现状,有的放矢,

耐心找她谈心,通过五次家访,十次谈心,

终于感动了她,她来校读书了。

在来校学习的过程中,心理老师和班主任根据她喜欢唱歌的特点,

多次鼓励她,并推荐她参加校园歌曲歌唱比赛,结果她刻苦排练,努力准备,

在老师的鼓励下,报名参加了县中学生校园歌手大奖赛,她不辜负大家的期望,获得了县的个人演唱三等奖。

这次比赛使她增强了信心,找回了自我,她思想稳定了,学习刻苦了,后来她顺利毕业。

当老师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父母时,她父母激动万分,多次表示感谢。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学生的心理问题无小事,我们做老师的要善于及时发现学生的思想问题,

并要耐心地加以积极疏导,使这些学生早日走出迷惘,回到正常的学习生活中来。

五、在活动中体验与领悟

我校在进行”行规“教育时,实施多元化的校园活动,

拓展了行规教育的途径。

学校向全校学生发出号召:”光荣我光荣,我为争光荣“。开展了以下活动。

,开展了”养成“十个道德”好习惯活动。

,“文明礼仪伴我行”实践体验活动。

,按照教育室德育室制订每月活动的主题,如:手拉手献爱心,学雷锋活动,民族精神教育(民俗民风的收集),

各个节庆日庆祝活动,生命教育征文活动,体育比赛活动(组建校足球队和篮球队)等,

,我们还与边防队,

乡敬老院结对,定期开展活动。“八一”建军节,重阳节组织师生进行活动和联欢。同时,

学校的体育场,

图书馆,阅览室,在节庆日期间向社会开放,让德育工作辐射到学校周边的社区。一系列的主题活动丰富了学生的精神生活,

塑造了学生美好的心灵。让学生在活动中陶冶自己,

丰富自己。

六、创设“润物无声”的校园文化

我校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创设一个“时时受教育,

处处受感染”的行为规范教育环境,每一面墙壁都成为无声的语言。

,学校设有宣传栏,名人名言,年级墙报等,

向学生进行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

,教室里设有温馨角,

有学生自己创设的“图书角”,“生物角”,“学习园地”。

,文化创建上,每学年举办田径,足球,跳踢等体育比赛,

十月国庆歌会,迎新年文艺汇演,征文演讲比赛等,

内容涉及“三岛联动”,“生态”,

江南造船,世博会,

感恩,热爱祖国,

“八荣八耻”等,号召全体师生完成历史赋于我们的重任,“以我所能,

为祖国,

为家乡尽责任”等。

七、在创建行规活动中不断提升学校师生的内涵

走进校园,我们的校园变得更加宽敞,美丽,

整洁。我们的教师更加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爱自己从事的教育事业。

他们注重学习,

善于反思和总结,写出了一批反映学生思想变化的有质量的德育小论文和成功的教学案例。如《走进他的心灵》,

《让学生成为班级的主人》和刚走上教育岗位的年青教师写的《我的事业》等。学校德育教育队伍更加成熟。走进同学,学生们个个讲礼仪,守纪律;

学生之间减少了很多摩擦,更加团结友爱;走进家庭,孩子们都能自觉地帮爸爸,妈妈做家务,

变得更加懂事;同学们在长时间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年全校师生在县各级各类比赛中连连获奖。年学校被评为县文明单位,健康安全学校,

体育优胜奖单位。届初三学业考试荣获县教学成绩优胜单位。

年学校档案管理获县一等奖。一年来在县“行为规范示范校的创建”的过程中,

我校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家长满意度高,社会各界反映好。

同志在抒发革命者伟怀时曾豪情满怀地吟诵:“战士指向南粤,

更加郁郁葱葱”。我们重视业已取得的成果,但我们更加注重任重而道远的未来。为了实现我校提出的“为每个学生创造美好明天”的办学理念,

我校将在县教育局的关心支持下,

在教育局德育室的大力帮助下,不断总结经验和不足,

不断学习县德育工作先进学校的好经验,为实现新三年的办学目标而努力,为海洋装备岛乃至全社会输送更多更好的合格接班人而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在县教育局德育室的关心和帮助下,我校经过近一年多的行为规范示范校创建宣传和教育活动,

德育教育体系形成,学校的内外部环境和学校师生的行为,做事准则进一步规范,师生间的交流密切,

相互之间团结协作,学校的校风,班级的班风有了一定的提升,

学习氛围浓郁,大家都感觉到了学校的文化气息,学习气息,人文气息,和谐气息,

全校师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中学正向着求德,求真,

求进,求实迈进。

一年来,我校党政工班子团结,全校师生同舟共济,

始终把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和训练放在学校工作的主要位置,

紧紧围绕学校新三年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做到务实求真,

多元拓展,自我教育,探索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下面我把学校创建县行为规范示范校的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制度保障,

全员育人

我校建立了以校长德育主任,中队辅导员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队干部为主的管理网络,

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学校创建县“行为规范示范校”教育的职责。学校创建县行为规范示范校写进学校工作计划。

重视师德建设,

制订了《中学教师师德规范》等规章制度及奖惩措施,建立了一支业务能力强,思想稳定的班主任队伍,

将“行为规范”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班队工作考核的重点。全体教职工转变观念,树立和增强了全员教职工的德育意识,认识到每人都是德育工作者,

人人都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规范习惯的培养。我们的班主任,

天天坚持工作在学校德育工作的第一线;我们的教职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生如子,并把学生行为规范教育贯穿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渗透在常规管理及丰富多彩的活动中;

政教处坚持二周一次的德育例会,利用多种形式向班主主任宣传新时期班级建设的理念,操作规程和班级建设的策略。拜师结对,

互相交流,不断更新班主任的带班理念。我校的党员,发扬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时期的好传统,每人关心帮助一名双困学生;

我们的行政领导,每人蹲点一个年级组。全校上下齐心协力,

发挥着全面育人的作用。

二、自主教育,注重内化

我校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进行分层教育,科学制定分年级的行为规范训练内容,

做到每月总结反馈。

以“学生自主教育”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学生班干部和学生中队委员的主观能动性,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年级,班级行为规范养成的管理,

促进学生的行为自律。

具体是:

,

在日常教育中制订和完善了《中学学生十分钟文明休息制度》,《中学学生一日常规》等。

,由政教,

少先队大队部成立学生行为规范检查组,对全校各班的晨检,卫生,课间休息,

广播操等日常行为情况进行检查,在学校行为规范的自主教育活动中,涌现了一批如罗苗,

孙宁宁,石怡雯等自立,优秀的学生干部。

,学校把学生行为规范检查组和行政人员值日情况做出综合评分,

评出每周的文明班级,并在下周一的晨会上由学校领导对行为规范开展的好的班级授“文明班级”的流动红旗。通过每日的行政人员检查和学生的检查,促进了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遵循“十个道德”好习惯的养成。

,开展“文明小公民”的活动。如组织学生观看《法制在线》,《交通安全》的短片,

要求各班举行“我是文明小公民的主题班会和证文活动。

,组织学生定期赴敬老院开展敬老,爱老活动,这已成为我校的一项常规制度。

每年一到重阳节,学校里的团干部和少先队大队部学生就早早地准备好了节目,带上自己喜欢的水果和点心高高兴兴地来到乡敬老院,有的为老人表演拿手的节目,有的帮助老人打扫房间,

还有的学生亲热的为老人梳头和老人拉拉家常。

,

学校组织学生干部和全体学生观看海洋装备岛的发展规划短片,

参观江南造船基地,赴上海德育基地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学校还引导各中队积极创建班集体建设,发挥学生的组织能力,

创新能力。这些活动的开展,

极大地培养了学生的自主教育的意识,

丰富了学生的内涵,拓展了学生视野。

三、构建学校,家庭,

社区和谐有效的教育环境

我校学生来源面广,外省市借读生占学生总数的近五分之二,一些学生家庭教育的不到位,对学生良好行规的养成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我校以学校教育为主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充分发挥好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作用。

,全体教师重视家教指导,坚持班主任每月四次家访制度。

分年级召开学生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通过授课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

情感的交流,知识的引导。

,做好品德,学习双困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做到心理疏导,

行动关怀,不让一位学生掉队。

,走出去,

请进来,每学期,学校邀请乡边防队的警官,

县法院的法官,乡公安局的干警来校为学生作主题教育报告。

每年的寒,署假,学校与各村的村委分管干部商量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确保学生在社区生活能得到村委干部的关心,能过上一个愉快,健康有意义的假期。由于做到学校,家庭和社会形成德育教育的网络,

大家齐抓共管,几年来,学校的案发率,

无故伤亡率一直保持为零。

四、在心理教育中让学生找回自我

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及年龄特点,我校心理咨询室坚持每周一,三,

五日为学生开放,

学生有思想障碍可以及时找心理老师,老师发现学生有思想问题也及时找学生。如届九()中队有一名女生,

她是随父母来振华港机打工的子女,由于她的父母忙于工作,没时间多去关心和教育她,平时即使有时间去教育,

要么就是骂,要么就是打,

这位学生心灰意冷,

一度曾走上邪路,

上网吧去游戏机房,不思进取,无心学习。待她父母后悔时,她已经辍学流浪在社会了。

当时她父母非常焦急,又拿她没办法,打算放弃了。后来,

他姑姑来到学校,恳求学校教育和挽救她,心理教师和班主任分析了她的现状,

有的放矢,耐心找她谈心,

通过五次家访,十次谈心,终于感动了她,

她来校读书了。在来校学习的过程中,心理老师和班主任根据她喜欢唱歌的特点,

多次鼓励她,

并推荐她参加校园歌曲歌唱比赛,结果她刻苦排练,努力准备,在老师的鼓励下,报名参加了县中学生校园歌手大奖赛,

她不辜负大家的期望,获得了县的个人演唱三等奖。这次比赛使她增强了信心,找回了自我,

她思想稳定了,学习刻苦了,后来她顺利毕业。当老师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父母时,

她父母激动万分,多次表示感谢。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学生的心理问题无小事,我们做老师的要善于及时发现学生的思想问题,

并要耐心地加以积极疏导,使这些学生早日走出迷惘,回到正常的学习生活中来。

五、在活动中体验与领悟

我校在进行”行规“教育时,

实施多元化的校园活动,拓展了行规教育的途径。学校向全校学生发出号召:”光荣我光荣,我为争光荣“。开展了以下活动。

,开展了”养成“十个道德”好习惯活动。

,

“文明礼仪伴我行”实践体验活动。

,按照教育室德育室制订每月活动的主题,如:手拉手献爱心,学雷锋活动,

民族精神教育(民俗民风的收集),各个节庆日庆祝活动,

生命教育征文活动,体育比赛活动(组建校足球队和篮球队)等,

,

我们还与边防队,乡敬老院结对,定期开展活动。“八一”建军节,

重阳节组织师生进行活动和联欢。同时,学校的体育场,图书馆,阅览室,

在节庆日期间向社会开放,让德育工作辐射到学校周边的社区。一系列的主题活动丰富了学生的精神生活,

塑造了学生美好的心灵。让学生在活动中陶冶自己,丰富自己。

六、创设“润物无声”的校园文化

我校通过校园文化建设,

创设一个“时时受教育,处处受感染”的行为规范教育环境,每一面墙壁都成为无声的语言。

,学校设有宣传栏,

名人名言,年级墙报等,

向学生进行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

,教室里设有温馨角,

有学生自己创设的“图书角”,

“生物角”,

“学习园地”。

,文化创建上,

每学年举办田径,足球,

跳踢等体育比赛,十月国庆歌会,迎新年文艺汇演,征文演讲比赛等,

内容涉及“三岛联动”,“生态”,

江南造船,世博会,感恩,热爱祖国,

“八荣八耻”等,号召全体师生完成历史赋于我们的重任,“以我所能,

为祖国,为家乡尽责任”等。

七、在创建行规活动中不断提升学校师生的内涵

走进校园,我们的校园变得更加宽敞,美丽,

整洁。我们的教师更加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爱自己从事的教育事业。

他们注重学习,

善于反思和总结,

写出了一批反映学生思想变化的有质量的德育小论文和成功的教学案例。如《走进他的心灵》,《让学生成为班级的主人》和刚走上教育岗位的年青教师写的《我的事业》等。学校德育教育队伍更加成熟。

走进同学,学生们个个讲礼仪,守纪律;

学生之间减少了很多摩擦,更加团结友爱;

走进家庭,孩子们都能自觉地帮爸爸,妈妈做家务,变得更加懂事;

同学们在长时间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年全校师生在县各级各类比赛中连连获奖。

年学校被评为县文明单位,健康安全学校,体育优胜奖单位。届初三学业考试荣获县教学成绩优胜单位。

年学校档案管理获县一等奖。

一年来在县“行为规范示范校的创建”的过程中,我校做了许多工作,

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家长满意度高,社会各界反映好。

大学生行为规范心得体会篇

。教育工作者自我修身养性的伦理规范“修身进德、正己立德”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教育的典范。孔子讲过:“古之学者为己,

今之学者为人。”孟子讲过:“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平天下。

”韩愈讲过:“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不论什么时代,

不论什么条件,教师作为专职教育工作者,首要条件是心理健康、人格完善、富有爱心、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教育活动中拥有道德上的善意和爱心。

教育活动本质上是人对人的影响、人对人的引导和人对人的期待,是人与人之间通过知识、文化、经验、思想、技术等产生的社会往实践活动。也就是说,

教师作为专职教育工作者应该是一个合格的、健全的、友善的、真正意义上的“人”。只有当教师作为一个“真正意义的人”,一个充满人性关怀、教育之爱和生命正能量的人,他们才具有影响、引导、教化学生的资格和条件,他们自身的品格、素养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

教师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尤其是一个具有“美善”品格的人,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交往和修炼,以不断提高自身的志趣、能力和素质。譬如,

教师要引导学生热爱知识、学习知识,

自己就得热爱知识、参悟知识。要引导学生追求真理,

自己就得探索真理。要引导学生“立学”、“向学”,自己就得“好学”、“善学”。

要引导学生感知、鉴赏美好,

自己就得懂得、辨识美好。任何优秀的教师都拥有真性情、真才学、真本领,他们心智健康、人格健全、思想敏锐、情趣高雅、情感丰富、多才多艺。

因此,政府、社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坚决将那些学识浅薄、能力低下、自我封闭、心胸狭隘、情趣低下、品德恶劣的人,拒之于教育工作者的行列之外。譬如,

年美国全国教育协会颁布的《教育专业伦理规范》提出,

“教育专业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国家和国民,基于这种信念,教育工作者必须竭尽全力提高专业标准,促进鼓励行使专业判断的风气,争取条件以吸引值得信赖者从事教育工作,

并且帮助阻止不合格者从事本专业”。

。教育工作者作用于教育对象的伦理规范这是教育伦理规范的重点问题,也是世界各国对教师规范强调最多的内容。

教育工作者作用于教育对象的伦理规范,是相对狭义的教师伦理规范。教师除了具备自我规范性道德之外,

其主要的伦理行为直接同教育的对象即学生相关联。如果说教师修身养性的道德是教师伦理规范的内修或者储备,那么教师作用于学生的伦理行为就是教育伦理规范的外化或者实践。教师作为专职人员,

其自我修炼、修身养性、陶冶情趣等主要不是为了独善其身、孤芳自赏,而是要转化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去,直接引导、促进、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反之,

如果教师的教育行为延缓、阻碍、压制了学生的健康成长,那么就违背了最重要、最根本的教育伦理规范。譬如说,

在科技、经济等领域,

“优胜劣汰”是法则、规律。而人的教育则不能遵循“优胜劣汰”的法则。

每个学生在教师面前都应该是平等的,

都有其独特的价值,

拥有学习、发展、成人、成才的权利。“公平教育”、“因材施教”、“激发潜能”、“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差异和特点”、“不让每一个孩子掉队”、“着眼学生的终身发展”,等等,都应该是教育工作者从事本职工作重要的伦理规范。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修订)第条提出,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

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美国《教育专业伦理规范》规定:“教育工作者相信每一个人的价值和尊严,从而认识到追求真理、力争卓越和培养民主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重要性。这些目标的根本在于保障学和教的自由,并且确保所有人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教育工作者接受这种职责以恪守最高的伦理标准。

。教育工作者从事专业和社会工作的伦理规范教师伦理规范除了自我修养的伦理规范和直接作用于学生的伦理规范,还有广义的从事专业和社会工作的伦理规范。如教师同行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教师与朋友之间、教师与社会各方面交往活动中的伦理规范,

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政策咨询、社会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工作的伦理规范。教育工作者从事专业工作的伦理规范包含教师自我修养的伦理规范和直接作用于学生的伦理规范,

但教师的专业伦理不仅体现在自己和学生身上,

局限于较为狭窄的活动对象和时空范围,更体现在教师参与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反映出教师作为一个完整的、具体的、真实的人的伦理生活和道德面貌。从此意义上讲,教师的家庭、社会身份伦理或者家庭、社会角色伦理,

具有更加真实、更加开放、更加丰富的价值和功能。

二、教育智慧伦理的价值和功能教育规范

伦理是教育伦理生活的基础保障,具有基本性、明晰性、条理性、约束性等重要特征。

它有利于形成教育伦理制度,构建教育伦理秩序,

规范教育伦理生活以及建立教育伦理评价体系。

教育工作者以教育规范伦理为纲目,通过“传道、授业、解惑”等方式方法,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引导学生在知识、学业、思想、情感和人格等方面获得发展。

教师通过培养一代又一代学生,促进人的发展、文化传承和社会进步。然而,

在现实教育生活中,教育规范伦理并不必然导致好的、善的、美的教育行为。“口头上、墙壁上的规范”往往流于形式,形同虚设,难以转化为教师真实的、具体的、美好的教育伦理生活。

由于现实教育生活具有时代性、人为性、开放性、情境性、复杂性等重要特征,常常会出现这样两种现象:一是教育工作者不自觉、不自愿遵守教育规范伦理,

甚至违背教育规范伦理,导致教育规范伦理的价值偏移、底线下滑、功能虚弱。

二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缺乏更高层次尤其是立足于教师道德主体自觉的信念、方向和目标。由于教师道德实践的主体性、自由性、智慧性、创生性等方面的缺失,制度、文本、应然、显性、静态意义上的教育规范伦理,

在具体的教育情境中并不能很好地实现其价值,发挥其功能,产生其实效。这就需要一种更具现实性、存在感、动态化、生成性的伦理力量———“教育智慧伦理”去推动、提升、改进、完善教师的伦理生活。概而言之,

教师的教育智慧伦理是在教育规范伦理基础上的应用、拓展、提升、深化,是教师主体性、创生性、发展性以及生命开放形态的伦理实践,

也是教师道德实践或者伦理生活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教育智慧伦理是教育规范伦理具体、合理、明智的应用与转化,是教师在实践中“化规范为人格、化人格为修行、化自律为群享、化知德为智善”的过程。

。化规范为人格———从义务的道德到主体的道德伦理或道德价值的主体化是书面或观念形态的道德义务转化为真实的、具体的、情境的道德行动的前提。否则道德义务和道德行动就可能是缺乏内在联系、互不相干的“两张皮”。

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上讲,

道德价值的主体化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是道德义务向主体道德责任的转化,二是主体道德责任与主体道德权利互为前提,相辅相成。这两个方面是由规范伦理转向人格伦理、义务道德转向愿望道德的重要环节。

在教师的职业生活中,

道德义务是指教师应该且必须这样做;道德责任是指教师意识到自己应该且必须怎样做,

并以意志、情感、态度等调控自己的行为;

道德权利则是指教师懂得如何正当地履行道德义务和责任,并在这一过程中捍卫道德行动主体的权益,同受教育者一道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规避简单、僵化、盲从、虚伪的道德行为。

在我国长期的教育实践中,

通常更多的是强调教师的道德义务,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了许多(越来越多)教师应该且必须怎样做的内容,

而且将许多公民道德规范直接列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庞杂,且经常变化,缺乏一以贯之的专业伦理精神。如此一来,

自主性、专业性、行业性的伦理价值和道德义务反而被遮蔽,若隐若现,

时有时无,而且来自政府和社会的“高、大、上”的道德义务难以真正转化为教师主体道德责任和权利。所谓“育人为先”、“德育为首”、“以德立校”、“为人师表”等教育口号,

常常流于形式,存于表面,

沦为空谈。要真正扭转这种“雷声大雨点小”、“说一套做一套”的局面,则需建立由道德义务向道德责任和权利转化的新观念、新机制、新路径,

大力推进教师自治、行业自律、专业自主等方面的教师伦理建设,并建立相应的教师职业道德保障和评价体系,将社会、国家对教师的道德要求与教师个体和团体的伦理诉求结合起来,

实现两者的有机联合和相互转换,化规范为人格,化“经师”为“人师”。

。化人格为修行———从主体的道德到实践的道德在规范的、强制的道德义务转化为教师道德人格的过程中,

真实的、具体的、情境的、冲突化的道德实践尤为重要。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不能停留于理论学习和条条框框之中,必须立足实践、扎根实践,

在实践中修炼、反思、成长。进入世纪以来,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逆返地更加开放、更加多元、更加快捷、更加冲突化和复杂化。

在这种新异的、前所未有的时代背景下,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必然有一个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改进和提高的过程。

对于许多具有时代特点新问题,如网络环境与德育、多元价值与德育、生命安全与德育、个人自由与德育、个性品质与德育等,教师们特别是年轻教师需要在实践中体验、认识、探索,

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人生信条,并转化为积极的、健康的、充分体现育人价值的德育实践,将“知道”与“行道”、“立德”与“立功”、“识善”与“至善”结合在一起,努力做到“知行统一”、“内圣外王”。

不可否认,现实的社会环境对教师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教师群体的思想观念、人生信念、价值取向、情感经验、生存状态、生活方式等无不打上了时代的烙印。教师从业者面临的价值冲突和道德困惑并不比其他行业的人要少,

世俗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的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时常会影响、干扰教师的职业操守,

少数失节、变节的教师时常被曝光于新闻媒体之上,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议论的焦点。在这种形势之下,教师从业者要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立德正己”、“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就必须积极投身于真实、具体的道德生活实践之中,基于专业伦理精神努力学习做“有自知之明的人、有责任心的人、有爱心的人、有教育情怀的人、有独立精神的人、有正义感的人……”,逐渐修炼成为引领学校道德生活的“当事人”、“明白人”和“责任人”。

教育工作者作为在道德上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在道德生活中应该具有“自我同一性”和“群体兼容性”。他们具备诚实、公正、客观、宽容、理解、同情、善良、友爱、关怀、进取、乐观的人生态度和信念,

他们的道德需要就是生活本身的需要,而不是生活的伪装。他们的道德追求就是美善意义的追求,而不是伪善的包装。

。化自律为群享———从个体的道德到团体的道德作为行业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除了要求个体自律之外,

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团体自治、自觉和共享。团体职业道德是在个体职业道德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制度化、集体性、公约性、共享性的道德,

它能有效地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心理氛围和人际关系,保障从业者自觉地履行其工作义务和责任,并维护其合法、正当的权利。

同时,

团体职业道德可以有效提高、增强个体职业道德的自豪感、成就感、幸福感,满足人的自我尊严、自我实现等高水平需要。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修订)提出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条规范,可以视为新时期教师团体职业道德的项基本原则,

它对于规范新时期教师群体的职业道德,

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早在年,

我国近现代著名学者常道直就草拟了《全国教师公约》,该公约是教师在各种关系及活动中所常信守之德义的和专业的原则。教师公约旨在统领教师的责任意识与行为、培养教师的专业意识与能力、维护教师共同体的权利与声誉。教师公约作为教师从业者共同遵守的职业信念和约定,突出教师从业者的道德主体性和道德自律精神,

激励、号召教师捍卫教师行业的尊严和地位,增进教师团体的职业自豪感、荣誉感和幸福感,引导教师团体将外在的、法理的、社会的教育伦理规范转化为教师从业者的集体信念、价值准则和共同操守。年“台湾全国教师会”通过了《全国教师自律公约》,内容包括“教师应以公义、善良为基本信念,

传授学生知识,培养其健全人格、民主素养及独立思考能力”等条教师专业守则和“教师对其学校学生有教学辅导及成绩评量之权责,基于教育理念不受不当因素干扰及不当利益回避原则”等条教师自律守则。该“公约”对于加强教师团体的道德自律、抵制教育功利化倾向,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化知德为智善———从教化的道德到智慧的道德教育具有道德性,

道德具有智慧性。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提出“美德就是知识”,亚里士多德主张道德植根于知识和真理,明智的人善于做好人好事,

行知、求真便是行善,因而德行其实是一种很高的智慧。教育工作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教育生活经验的积累和教育智慧领悟的艺术。真正的教育是一种饱含知识、智慧和德性的实践活动。

教育工作者的育人艺术和道德教化,

仅靠道德知识的积累是不够的,关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各种认识和规范,需要在教育实践中转化为“智善”———智慧化的道德实践。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湖北省蕲春县第四高级中学汪金权老师被媒体誉为“大别山师魂”。汪金权老师身上有许多令人感动的先进事迹,

除了“苦行僧”般的爱心和奉献精神之外,

他还创设了独具特色的“汪家讲坛”。“汪家讲坛”有五大育人目标:“会说话、会读书、会写字、会作文、会考试。”这“五会”看上去平淡无奇,

但对于身处大别山深处的孩子们今后走出大山、成人成才是至关重要的。因而汪老师的这个教学方法不仅是一种育人的智慧,

更是一种育人的善行,是一种智慧化的道德实践。追根溯源,

正本清源,教育是“化知为识、转识成智”的育人艺术。“化知识为智慧、化智慧为善行”,

是教育的真谛和法典,也是时代的呼唤和抉择。

当今中国的素质教育,重心和要害不在于知识的掌握,而在于知识的智慧化、生命化和人格化。真正的素质教育是把教育过程中的学生培养成现实的人、人性的人、智慧的人、创新的人的教育。人们常说,

“合格的教师是传授知识,优秀的教师是启迪智慧,杰出的教师是点化生命。平庸的教师灌输知识,一般的教师解释知识,

优秀的教师演示、再现知识,杰出的教师引导、组织学生去发现知识”。

由此判断,

平庸的教师对学生发展而言就是“恶”即“非善”,尽管有时会以“伪善”的面目出现。

杰出的教师对学生发展而言则是“善”即“智善”。我们不希望看到的是,教师以“伪善”的姿态,或者“出于好心”的目的,做了许多妨碍、干扰、损害学生健康发展的事情,

而且这种负面的影响可能伴随他们一生。

大学生行为规范心得体会篇

论文关键词:西方教师;教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规范

一、关于西方教师职业道德发展的深度追寻

(一)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师德观

古希腊、罗马时期师德观主要有两种:一种认为教师对学生应该严格,使得学生绝对服从,

提倡对学生实施体罚。

柏拉图提出必须使儿童服从教师,由教师对儿童进行经常监督,如果他们不服从,

就使用“威胁和殴打”。甚至对于儿童的游戏,他也非常强调纪律,认为“如果游戏中缺乏纪律,儿童与之同化,

要求他们长大后成为严肃而守法的人们是不可能了”。另一种观点认为教师应对学生友善,

应依靠自身的才德把学生教育成为品德高尚的人。

希腊哲学家德漠克利特认为教师应教育学生多动脑筋,勤于思考,“应该尽力想得更多,而不是知道得更多”。

亚里士多德强调通过实践养成良好的习惯,他是西方最早提倡“习惯成自然”的人,他还要求教师必须在学习、品德、人格、习惯上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为人师表。昆体良是西方第一个系统论述教师职业道德的人,

他认为,要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要培养完美的雄辩家,

教师是至关重要的。昆体良对教师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首先,教师必须在道德上是值得学习的榜样,他既不能允许学生失德,更不能允许自己失德。其次,

教师要以父母般的感情对待自己的学生,既爱护备至,

又严格要求。

(二)中世纪的师德观

托马斯?

阿奎那提出:“在教学过程中,

教师应当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心智活动状况和学生的个人经验以及接受知识的能力,努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激发学生的思考,避免盲目地向学生灌输知识,

与此同时,教师应当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经院哲学家安瑟伦在与一位修道院院长谈话时,

阐发了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见解。他说:“一个著名的教育制度却正在把人变成牲口。告诉我,如果在你的庭院中种一棵树,

你紧紧地把它绑起来,不给它生长枝叶的地方,结果会是什么呢?

这些可怜的孩子交给你了,

你就应该帮助他们成长,使他们思想成熟;但是如果不给他们自由,其身心发展必遭挫折。

如果从你这里得不到温存,他们就将从错误的角度来看待一切。

(三)文艺复兴时期的师德论述

文艺复兴时期的教育思想家反对教师的权威主义和对学生的体罚,崇尚自由精神。他们期望发展儿童的积极性和独立性,

并激发儿童的创造性。

意大利人文主义教育家维多里诺主张对学生实行自治,减少惩戒,禁止体罚。

维夫斯要求教师尊重儿童,在他看来,“没有比教师用残酷和威胁、发怒和鞭打,要求幼小儿童做这做那,

更为愚蠢的了。

这样的老师,

他们自己就应该鞭打”。

伊拉斯谟认为教师应关心儿童的身心发展,尊重儿童的个性,要鼓励与严厉并重,采取“中庸之道”,在对学生有深入了解的基础上,

去说服教育学生。

文艺复兴时期关于师德问题还非常强调教师自身素质,强调教师要德才兼备。夸美纽斯在《组织完善的学校的要法》一文中宣称:“教师的职责伟大而光荣,

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要充分了解自己职业的社会意义,充满自尊心和自信心,

加强品德修养,成为道德卓越的人;教师的职责在于用善良的范例,

以诚恳、积极、顽强的漫画老师作文500字态度去诱导学生,做学生的表率;教师应当无限热爱自己的工作,教师自己愈是热忱,

他的学生愈会显得热心。”在乌克兰和白俄罗斯,

有的学校规定了教师应具有的品质,“教师还必须教导并热爱所有儿童,不论是富家子弟和贫苦孤儿,或是那些街头行乞的丐童,

都应一视同仁。教导儿童应该视其才力之所能及,不得对某些学生努力教导,而对另一些学生教导不力”。

(四)近代师德观

近代师德观强调两种观点。一种是教师要培养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的能力。

英国教育家洛克认为教师的责任是培养学生的绅士风度,

使其形成良好习惯,

怀抱德行和智慧,在学生需要的时候,给他力量、活力和勉励。

瑞士著名教育家斐斯塔洛齐认为,教师要引导学生向善,激发他们纯洁的、高尚的道德情感,使学生认识到善,

具有纯净的心灵。他明确指出:“我的初等教育思想,在于依照自然法则,发展儿童道德、智慧和身体各方面的能力,而这些能力的发展,

又必须顾及它们的完全平衡。”另外一种观点是教师要顺应儿童成长的层次性、规律性组织教学,顺应儿童的身心发展进行教育。卢梭在《爱弥尔》中,

比喻道:自然自由地发展就意味着植物那样生长发育。

这样教师也就像园丁一样精心护理,

给儿童提供一个“自我开拓心灵”的空间。福禄培尔也认为,

教育要遵循适应自然万物发展的正确道路,要遵循儿童的天性,他认为儿童的天性是善的。

(五)现代教师职业道德

苏联的教师职业道德侧重于教师自身的品质培养,

强调教师的集体主义。克鲁普斯卡娅认为,

教师应当善于把学生的工作变成集体的劳动。要求教师以尊重和人道的态度对待每个孩子,

不管他们家长的社会出身如何,还认为教师的道德修养具有很大的意义,学校的教育质量取决于教师本身。马卡连柯特别强调教师集体,还认为教师的言谈举止、举手投足都要时刻注庆元旦作文意为人师表,

为学生做榜样。苏霍姆林斯基强调教师要树立崇高的生活目的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为人师表,还认为教师要有渊博的知识。杜威提出了著名的“儿童中心说”,

他强调为适应民主主义新教育的要求,教师必须有渊博的知识和教育专业方面的理论修养,要求教师尊重、爱护儿童,

保护儿童的天性。美国现代教师职业道德的研究,

大致是从世纪年代开始的,当时,一些学者用实证研究方法,比较系统地分析了教师的品质人格,

概括了项教师职业应有的品质,如诚实、热心、好学等。年,全美教育委员会所属的师范教育委员会,

向全国教师发表了题为《我们时代的教师》的报告,对教师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品质提出了项详细的要求和指导。年美国国家教育协会正式制定了《教育职业伦理准则》,

这个准则成为受到学校聘用与获得教师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世纪年代后,美国教育界继续对教师道德行为和品质进行研究,实现了由重视“专业地位”提升的教师专业化发展到世纪年代关注“专业素质”提高的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转变。

随着各国对教师素质的关注,一些国家在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也开始了教师专业化的标准建设。

如英国在世纪年代建立起现代教师培养制度,世纪年代末之后,构建了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校本培训模式等。世纪年代的英国教育改革以《年教育改革法》的颁布为标志,建立了全国标准培训课程和统一的评审制度。

二、关于西方教师职业道德发展的深入分析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走向专业化

在西方,

尤其是发达国家,普遍重视编制具体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保证教师在职业道德习惯养成上和社会对教师道德行为评价上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在这个问题上,

较有代表性的当首推美国。美国早在年,美国乔治亚州教师协会就颁布教师专业伦理规范,随后,各州相继仿效。

年,美国通过了“教学专业伦理规范”,年和年进行了两次修订。

年美国国家教育协会()正式制定了《教育专业伦理规范》(也称准),大约有万教育工作者签署表示赞同。

年,全美教育协会对《教育专业伦理规范》的结构和陈述做出了重大修改,并沿用至今[]。在此次修改中,有关师德规则的具体要求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动,

但专业化思潮的影响已经有所渗透,使得美国教师职业伦理的指导思想发生了一些实质性的变化,将教师专业自主、专业伦理等教师专业特质纳入其中。与职业道德相比,教师专业伦理更凸显的是教师的专业性和自主性,

从行为规范层面的职业化道德要求上升为将教师作为特殊专业人员的一种伦理考虑。

随着专业化的进一步开展,年,美国卡内基工作小组和霍姆斯工作小组又相继出台了《国家为培养世纪的教师做准备》、《明天的教师》两份报告,之后“美国的《新世界的教师》()、《明日之学校》()、《明日之教育学院》()等一系列报告,都对教师专业化和教师专业发展提出了全面的构想和实质性的政策建议,

并由此带动了西方教育界的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热情”。受此影响,

教师专业化的广度和深度均得到加强。年美国出台了《优秀教师行为准则》,在总共的条的规定当中,有条都涉及教师的专业伦理方面的要求。

除此之外,美国一些专业团体组织也颁布了适合自身的伦理规范。

(二)教师职业道德结构层次不断趋于专业化

根据郑金州、黄向阳两位学者的研究成果,美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分为师德理想、师德原则、师德规则个层面的内容。

师德理想是对教师专业行为的最高要求,师德原则是指导教师的行为准则,师德规则是教师个人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直接影响与限定教师在课堂内外的表现和教学行为。

年修订之后的《规范》内容发生了变化,主要包括:对学生的承诺和对专业的承诺。这一转变初看起来似乎在内容上有所缩减而不是增添,但实质上却是站在一个更为开阔、更为宏观也更富层次的角度,“包括了师德理想、师德原则和师德规则”个层面,

从上到下体现了《规范》对教师的激励作用、引导作用和约束作用,而这种对师德规范结构层次的划分,使得最高理想与最低规则相互作用,这也正是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化的体现。

以具体条文为例,

前《规范》当中规定“教师的个人生活应展现教育事业的崇高”,

“在教学和学生管理活动中,教师应该公正、公平和专业”,类似的规定基调较高,崇高化的师德要求使得相关规范更多地都流于形式,

缺乏实效性和操作性,也难以在教育实践中发挥真正的作用与功效。

修订之后的《规范》当中类似的具有崇高性质的条文大幅减少,

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具体、可行的政策规定,比如“不得无故否定学生的独到见解;不得故意压制或是歪曲反映学生进步的事实”等。而在年出台的《优秀教师行为守则》当中,

具体化程度进一步加强,甚至要求教师“要记住学生的姓名”、“不得当众发火”、“少提批评性意见”等等。

(三)将师生关系作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内容

国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丰富的实际内容,但从具体规定看,尤其强调师生关系这个维度。

强调师生关系旨在本着尊重学生自主性的精神,使他们的人格得到充分发展,因此,它是一种无形的潜在的教育因素,直接制约着学生接受教育的程度,

影响着教育过程乃至决定着教育的质量和效果。西方各国普遍重视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处理,强调教师对待学生首先要以民主平等的方式,不得以种族、肤色、性别等各种情况为理由,

以任何形式歧视学生;不得有意为难或贬低学生;

对学生以诚相待,以礼相待,力争公道;

要记住学生姓名;

不得当众发火,不得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学生丢脸;不要与学生过分亲热或过分随便;

避免过问或了解学生们的每个细节;

在处理学生问题时,如有偏差,应敢于承认错误;不得采用强制和暴力等[注:参见美国《优秀教师行为守则》。

(四)将内化渗透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方式

美、欧等西方国家重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但在教师职前与在职教育和培训过程中,

从不以师德为名专门设课进行简单的灌输或者空洞的说教,而是将其融入渗透在学校及社会的日常道德教育之中,注重职业道德的养成教育,

其教师道德教育的途径与方法多种多样,主要采取:

。间接教育,全方位渗透。西方国家将道德教育有机地渗透于各科教学和学生的日常生活中,采取“价值澄清”、通识教育、隐形教育等方法,

把教育内容寓于各学科教学及日常社会活动中。

。将教师道德与责任义务教育融入“公民教育”与“责任公民”教育之中,培养学生成为具有爱国精神和尽责尽义务的“公民”。美国的道德教育目标主要是培养具有体现美国精神的公民,

这种美国精神主要是指爱国、修养、诺言、纪律、伦理道德、民主、自由、人权、博爱等价值观念。这些作为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也正是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与观念精神。

。强调道德践行,在道德实践中将师德规范内化为师德行为。

对于教师或者师范生来说,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和品行不是单靠学习某些规范原则就能促成的,

而主要是通过对教师工作的体验、经历、感悟、理解来内化形成的,把对教师职业的兴趣和喜爱升华为人生的职业追求。

三、关于他山之石的借鉴

在当前我国教师专业化运动取得突破性发展的时期,学校在师德建设方面更加呈现出相对滞后性。教师专业化发展既构成了师德建设的主动推进力量,

又为师德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教师的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转换是当代师德发展的一个重要线索,从抽象、模糊、未分化的教师职业道德走向具体、明确、专业化的教师专业道德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提高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条文的操作性

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应从“理想”回归“现实”,从“高尚”走向“朴素”。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在教育职业活动中调整各种利益关系、判断教师教育行为是非善恶的具体标准。高尚的师德固然需要崇高的理想来引导,但仅有“理想”是不够的。由于我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处于理想层次的条文占较大比例,所以操作性较差。

正如某学者所言,

偏重理想性、缺乏现实性的师德规范只会使广大教师内心产生具有距离感的敬畏,

致使教师心理压力加剧,并最终因其高远而形同虚设。

可以说,我国师德规范更类似于行为原则,

而如何贯彻执行这些原则却需要教师各自去体会。另外,我国师德规范在用词方面有许多抽象的表达,模糊、笼统地确定某种品质,难以付诸实践操作。

美国的《教育职业道德规范》占最大比重的是师德规则层次,它作为对教师最基本的需求,规定的内容明确而具体,表述也多采用限制性语言(如不应、不让等),少了理想,

更多的是可操作性,实用主义思想表现得较为明显。此外,

美国的师德规范在不断修改的过程中,也更强调其具体性和可操作性。

现行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以往相比,在尊重学生的个性自由、鼓励学生的创造精神、提高教师的教育劳动社会责任心、反对教师的职业利己行为等方面,

提出了更为具体的道德要求。由此可见,美国的师德规范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避免了师德规范的无效性。

因此,我国的师德规范必须朝着更具可操作性、更具可行性、更朴实的方向发展,坚持底线伦理要求与最高伦理准则的统一,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统一。

(二)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法制性

我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的依据是基于对教师职业的崇高性的认识而作出的对教师的人格期待。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教师在人们心目中往往被定格为理想的“道德的化身”,由此对教师提出了“学为人师,

行为世范”这种相当高的职业道德要求及自身人格修养要求。其实,这种要求是一种理想的期待,缺乏坚定的法律基础和社会现实生活基础。

在西方国家,

师德规范的提出是基于社会法律准绳的,各种行为规则都定位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它首先是对公民的义务要求,

在充分考虑教师工作的职业特点的基础上,

遵循宪法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来制定。

例如,

规范中的各种人际关系——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教师与同事等关系的处理准则,都是由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派生出来的。这样,

教师自身对职业道德要求的理解和践行都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即作为一个公民或公职人员应具备的基本道德品质和职业修养。因此,我们应当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来规定和细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使教师充分认识到,如果他违背了职业道德规范,不仅涉及道德问题,而且涉及法律问题,

进而养成在法律的意义上强化自己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的习惯。

(三)注重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渗透性

众所周知,

开设专门的师德教育课,采取强制或硬性灌输,是我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主打模式。

不容置辩,

它曾起到过应有的积极作用。然而,今天我国社会的就业机制与劳动力市场已发生了重大变化。

教师聘任制度、教师职业的供求关系也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计划经济时代的教师社会经济地位低下,教师职业无吸引力,队伍缺员,后备人选不足,

从教者“身在曹营心在汉”,师范生被迫等着派遣等状况已发生逆转。一方面做教师不再是被动从命,另一方面在城市、在经济发达地区,

谋到一个教师职位已不再是轻易之举。愈演愈烈的教师职位的角逐竞争,将使一些求职者想“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还要受到资格与机会的限制。

这就是说,对于师范生和已上岗的教师来说,

教师职业的内外部条件都发生了变化。如果我们仍然采取那种传统的强制的灌输方式进行师德教育已经不合时宜,而应该顺应时代变化,

注重教师职业及师德的内化与行为养成,使从教者和教师备选者真正从内心、从价值取向上认同教师专业,使从教变成一种内心的自由选择,在自主的道德践行过程中提升职业道德水准,如此,

师德教育才能真正见到实效。

(四)完善教师选聘及工作制度的严密性

在挑选聘任新教师时严把教师职业道德关,由于教师职业竞争日益激烈,教师的挑选聘任除了考察相应的教师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外,还要注重教师职业道德的考验,应特别注重未来教师的人格、品行、教养、责任心、热情、干劲、使命感等职业道德,

这种选择不但保证了新教师有较高的道德水准,而且对各大学的教师培养工作具有导向作用。

大学生行为规范心得体会篇

关键词:教师;行为失范;

社会隐患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

“失范”()一词,源于希腊文,在世纪的神学中是指不守法,

尤其是亵渎神。现行社会学著作普遍将其定义为:“社会群体或个体偏离或违规范的行为,

主要是指对社会发展和进步有负面作用破坏性越轨行为。”由此,杰克?

道格拉斯在其著作《越轨社会学概论》中提出了行为失范,即“某一社会群体的成员判定违反其准则或价值观念的任何思想、感受和行动”,

并指出行为失范现象是社会转型这个特定历史时期的必然产物。

教师是社会的一个特定群体,教师的行为受到社会的影响和制约。教师行为失范是每个学校都存在的现象,

它不仅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

影响师生的身心健康,制约教育事业的发展,而且影响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中华民族的兴衰。然而,

当今社会对教师行为失范的关注,仅仅拘泥于宏观的陈述以及笼统的描述,忽视了社会对教师行为失范本身的关注。

一、当前教师行为失范在社会中的处境

(一)教师个体与教师群体分离

市场经济体制将人从“人的依赖性”中解放出来,

使其具有了“物的独立性”。这使得教师个体偏向于脱离教师群体而获得自我利益,然而,当人从其所属的群体中游离出去时,

必然导致个体失去过去群体为其所提供的安全感和意义感的纽带。

例如教育竞争机制的引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但同时过度的竞争压力也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团结。竞争上岗、末位淘汰严重危及到教师之间的人际关系。

论人是非、有意曲解以及病态的偏激行为等等在教师群体中泛滥。

(二)教师职业意义迷失

科技和工业的发展不仅增加了社会物质财富,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时也刺激了人物欲的膨胀。物欲的膨胀必然会挤压人们的精神世界,消蚀人对职业意义的追求。

“人没有把自己看作是自身力量及其丰富性的积极承担者,

而是觉得自己变成了依赖自身力量以外的无能之‘物’,他把自己的生活意义投射到这个‘物’之上”。部分教师受这种社会异化文化的影响,出现渎职卸责,用降低工作标准找平衡;

见异思迁,存在改行意识,消极对待本职工作;安于平庸,不愿在教学上用功夫,

不愿在学生训练上下力气等失职行为。

(三)教师规范内部分歧

任何社会中,不合理的社会规范就有可能限制和束缚人们对合理目标的追求。

当人们试图冲破这种限制和束缚时,社会矛盾就会不断积累,社会冲突就有可能激化,正常的社会秩序就面临遭到破坏的危险。而用以约束教师的规范如法律、伦理、道德、习俗、传统等规范内部就可能存在不一致性。

同时社会规范是以分层来约定的,不同的层次约定规范不同。社会规范一旦破坏,就可能导致在某一层次上赋予教师的自由在另一层次上被剥夺。

二、对教师行为失范关注不足之一:关注主体范围狭窄,

忽视对教育政策落实效果的反馈

“不平等是一种社会建构,是我们过去行为的结果,而不完全是人类的本性(如一些人总比另一些人更具天赋)”。在我们的社会建构中政策起到相当大的影响。所以,

不平等在于人为的政策,

但政策一经制定并实施,

又超越了人的控制能力。但政策的指向性是可以改变不平等日益扩大的趋势的,

至少可以减少亦或扭转社会向两级社会(即孙立平提出的“断裂的社会”)的滑落。在现实生活中,教师的地位具有不一致性,

教师职业声望的自我认同状况低于社会认同,造成教师强烈的剥夺感,

这种剥夺感按照默顿(。)“参照群体”的理论解释为“关键是人们将哪一个群体视为自己的参照群体,同哪一个群体比较”。而我们现在的政策的指向性是好的,

如近年来教师工资上调,整改以往教师工资拖欠问题,旨在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并逐步提高。”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教育法》第三十三条则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提出:“依法落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落实教师绩效工资。”然而我们感兴趣的不是这些政策的重要性,

而是关心这些政策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

我们以《西部地区农村教师工资现状调查研究――以甘、贵、宁三省区为例》(发表于《继续教育研究》年第期)中的调查数据为例,调查发现从年月至年月,

工资不能够按时发放甘肃.%,贵州.%,宁夏.%。到现在为止仍旧被拖欠的工资甘肃.%,贵州.%,

宁夏.%,

可见教师收入并没有得到保证。另外,中国教育投资在国民生产中的比例仍然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

事实上的投资仍旧在%-%徘徊,连.%都没有突破。“目不识丁者腰缠万贯,满腹经纶者捉襟见肘”,

教师仍旧处于贫穷的状态,

这就导致了某些教师为了生存会利用教师职业之便,以从中获取私利为目的,向学生强行推销质量较次的笔记本、同学录等;

直接或间接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千方百计向学生推销各种小食品、学生服装、保健品等,

有的甚至把学生是否购买自己的商品、学生能否帮助自己推销商品作为评价学生好坏的标准;有的利用各种名目向学生直接或间接索要优秀学生活动费;有的以补课的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等等。可见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

只注重对政策的制定,而没有关注政策的落实;

只注重对政策的宣传,没有关注对实施的效果的反馈及评价。

三、对教师行为失范关注不足之二:在学术研究上局限于教师行为失范的表面现象

行为失范现象是社会失范的一种类型,而关注点就是教师。对于教师的行为失范,

理论界大多从批判和冲突的视角进行分析。

(一)就事论事地进行批判

表现为对学科教师行为失范的研究,

如《体育教师行为失范现状及其调控对策研究》、《体育教师行为失范及调控》、《体育教师行为失范研究》,及对农村教师行为失范的研究,如《农村初中教师行为失范研究》。其侧重点在于研究教师的行

为失范的现象原因及对策,而事态的严重程度不仅仅局限于某个学科或者某个区域,

这是一种基于社会失范的普遍现象,其产生的根源不是法律或者道德失控,而是事物本身的某种特定的关系的失衡。

(二)角色定位冲突

教师是社会的一个特定的角色,

在学校中完成。教师行为注重的是学生行为的规范,

而没有注意行为产生的过程中对自身的分析。如在《师生冲突与教师行为》中认为,教师的言行出格直接导致师生间一般性冲突的激化。另外在《教师失范行为及干预策略》中也指出教师双重角色的适应困难将会导致教师行为失范。

以上仅仅局限于表面的研究,

并不能解决本质的问题,教师作为一个特定的群体,不仅要完成教师的角色,

更重要的是作为社会角色,还要处理好在社会中的关系,当教师行为失范处于被忽视的状态时,

也必然会为社会的发展埋下隐患。

四、对教师行为失范关注不足可能引发的社会隐患

通过本文的分析,得出的结果是:尽管在政策的指向性与学术研究上有所偏重,

但是教师行为失范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关注,这种忽视将会产生怎样的社会隐患,本文谈三点予以说明。

(一)导致教师与社会“契约关系”失调

鲁洁认为,教师承担着向学生施加符合社会要求的影响这一社会责任,

便意味着教师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一种“契约关系”。教师是传道授业的专门人才,

教育学生是教师的本职工作。教师并不是从几十个家长的手中接来他们的子女,而是从社会系统中领来几十个未成年者。社会将这几十个需要接受或需要继续接受教育的成员交给教师,

期待教师对他们施加符合社会要求的影响。

教师必须完成社会所赋予的这一任务,否则其自身便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因此,

教师承担对学生施加符合社会要求的影响这一社会责任是教师与社会之间的“契约关系”中的产物。

当教师不能完成在“契约关系”中所承担的职责如在危急时刻,中小学教师担负不起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时,

即教师职业行为失范产生,这一关系就不能更好地维持下去。

表现为:第一,阻断教师文化向家长有效地传递。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是十分重要的,

当教师以追求功利性为目的来兑现与家长的承诺时,教师与家长的沟通就会受阻,学生的疑惑及困扰将不能够得到有效的化解,为基础教育留下了许多真空,导致家长与教师的交往边缘化。

第二,毁坏学生对教育组织生活的信心。当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往不能很好地进行时,

必然导致教育系统中教育组织群体的混乱。这是因为彼此之间失去了期待适量的忠诚和友好,使交往无法进行。比如,

教师有偿补课不仅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而且造成安全管理的失控。更为严重的是造成部分教师的道德下滑、师德沦丧。

把赚钱放在首位,不顾及学生的安全,

使学生对教师产生反感,开始不信任教师,不信任学校,不信任教育,出现“反教育”的后果。

(二)危及教师自我控制失衡

在学校实际工作中,

教师的非正常行为不仅困惑着教育管理者,导致许多教师集体成员间的苦恼事件,还在不同程度上施向学生的幼小心灵,

甚至侵蚀着学校的组织机体。这就需要法律、政策以及纪律、宗教、社会舆论等方式进行控制。然而,除制定基本的行为规范以外,

并未具体给出相应的策略或者建议如何更好地实行教师控制,从而危及教师自我控制的失衡。

表现为:第一,将降低教师对控制的适度把握。

较低的控制度不能够规范教师的工作行为。在学校当中,

反观控制度缺乏的教师,

往往把自己置于学校发展之外,认为那是个别领导的事,除自己的教学任务外都一律淡漠视之。

第二,忽视了教师行为失范,包括追求绝对的控制感。如对生活、工作容不得半点差错,

事事追求完美满,那势必会增添其心理负担,容易表现为某种程度上的偏执,对自身人格发展不利。

第三,迫使教师以专制强迫的手段来增强或显示其控制感。例如在生活、工作中的独断专行,

不听劝谏,强迫家人、同事、学生等服从自己的意见等,这样往往会使自己受到孤立,同时也压制和封闭了教学活动,同样不利于个人生活的稳定和教学工作的开展。

(三)弱化教师规范的实施力度

社会是一个共生体,

不会因为单一个体的行为而导致社会失序《然而群体长期或广泛的违规必然会导致社会功能失调。教师不仅是教育领域的群体,

而且也是社会的群体。一个群体有别于一个人的特征之一就是有一套规定社会成员应该怎样做的行为规范。当这个群体工作时就会产生非正式、非书面的规约,群体中的成员都要执行。

如果这个非正式的规约与其遵循的官方的规约相冲突的时候,就可能会引起混乱。因此,

教师长期或广泛的行为失范被忽视,将会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导致教育功能,乃至社会功能的失调。

教师的行为失范长期被忽视,必然会毁掉教师自身对教师规范遵从的动机,乃至学生对教师权威遵从的质疑。在素质教育号召、升学制度不改革的前提下,

以及教师评估制度不改革的前提下,如果某个教师本着学生自身的健康成长出发,没有抓好分数,

而其他教师仍旧是使用加班加点抓分数,

不考虑学生自身的发展,最后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集体等,那么,

谁还会辛辛苦苦摘教学改革呢?如果失范和遵从受到同样的待遇,一个人为什么还要劳心伤神地去遵从呢?

忽视教师行为失范不利于澄清并定义教师行为规范。

许多社会规范被破坏时仍然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只有群体行为对此作出反应时,规范才有了确切的定义。在教师与学生的交往中,

教师教育的公平态度,对学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比如,在某一课堂上,一个上课经常睡觉的学生,这次看着书又睡着了,

教师毫无思考地便对此学生进行呵斥“朽木不可雕也”,而转过身发现一位学习很认真的学生看着书也睡着了,便和声细语地说“睡着觉,

还要看书”。对待同一种行为,教师反而给予不同的态度,

“不一视同仁”变成了这位教师破坏教育公平的把柄。教师的劳动产品是学生,教师应该对自己的劳动产品有高度的责任感,任何工作上的疏忽以及教育上的失误都会给以后的工作带来困难,

甚至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后果。因此,教师规范的丧失导致教师行为失范,而忽视教师行为失范就无法认清应该如何去规范教师行为。

忽视教师行为失范能妨碍一个社会制度借以存在的相互依赖。

所有复杂的社会组织都需要群体扮演特殊角色来合作,

如果破坏了群体行为的规则,整个系统就会处在危险之中。教师是一个扮演着双重角色的工作群体,而对一个群体来说,其性质究竟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

是进步的还是落后的,

归根结底,取决于该群体的奋斗目标。教师作为一个群体,

是公认的具有良好风气的群体。如果教师群体行为失范泛滥则必然会使教师的光辉形象受损。据有关资料反映:教育已经连续四年位居社会反映最强烈的行业的首位,网上甚至把教师放在所谓的社会七大公害中,而社会上流传的顺口溜中也有“人民教师似蚂蟥”之句等等。

五、小结

教师行为失范是一种普遍现象,它只能减小不能消失。

教师行为失范是在我国社会与教育转型时期值得探讨的课题,也应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

怎样在短时期内合理规范教师行为是当今教育界的一件大事,否则,这些行为将会制约教育的发展速度与趋势并影响总体的教育质量。

参考文献:

[][美]埃利希,弗洛姆,健全的社会[],欧阳谦,译。

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

[][美]戢维,

格伦斯基,社会分层[],王俊,等,译。

北京:华夏出版杜,:,

[]靳希斌,教育经济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鲁洁,吴康宁。

教育社会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杜。:,

[基金项目:西南大学教师教育项目“西南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研究”(编号:)阶段成果]

大学生行为规范心得体会篇

关键词:研究生群体;学术失范;

高校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高校一直以来被视为“象牙塔”,

是学术领域的圣地。

然而,高等学校研究生群体学术失范现象却屡禁不止,

年月国家教育部下发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

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学术失范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国家对学术失范行为的重视说明,这俨然不是一个个体的行为,

即将要演变成群体的行为。尼采曾说过:“疯狂对于个体是个例外,但对群体就是规律。

”[]在这种情况下,分析研究生群体学术失范的现状,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有裨益于研究生教育。

一、研究生群体学术失范的表现

(一)学术抄袭隐性化

在著作法中抄袭是指将他人作品据为己有,

并且在不加以注明的情况下公开发表。而在研究生群体中抄袭他人公开发表研究成果的方式更为隐性,

具体表现为转述他人学术思想,将公开发表的文章改头换面变成自己的原创成果。这种隐蔽化的学术抄袭有时很难被发现,却严重损害了学者的利益。有调查显示,

.%的研究生认为在发表科研作品中大多学生存在着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现象[]。

而类似于“东北财经大学――最牛硕士论文剽窃”等新闻层出不穷。各种迹象表明研究生群体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的越轨行为愈演愈烈。

(二)数据修改随意化

研究生培养模式倾向于学术研究,

与本科教育阶段的课堂教学截然不同。研究生群体有更多的机会和时间进行实验研究与数据调查,特别是理工科和社会学科专业的学生。然而,有些研究生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

在实验和调查的过程中不能脚踏实地搜集实验数据,对待科研数据态度过于随意,甚至为了得到自己理想的结果,篡改伪造实验数据。有部分学生表示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

数据与结论不一致的情况比比皆是,但由于时间和精力等原因,%的研究生表示会伪造、修改实验数据。由此可见,

中国高校研究生群体中的“黄禹锡现象”已经相当普遍了。

(三)论文刊发功利化

研究生阶段对有一定的数量指标要求,

评奖评优也与论文数量息息相关,因此,在利益的驱使下,

部分研究生群体为了达到这一指标,往往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或者将一遍文章进行简单修改便在不同的期刊上发表。

有调查发现.%的研究生认为一稿多投现象很普遍[]。除此之外还有署名“搭便车”现象,在自己未参与的课题或文章上挂名,

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严重危害了学术研究的公平性和正义性,而且还浪费了稿件审阅的时间和期刊版面。这些功利化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莘莘学子潜心科研之心,

更是不断拉低了研究生的科研质量和教育水平。

二、研究生群体学术失范的原因

(一)主观轻视,学术自律意识淡薄

自律是出于主体自身的,是不受外力控制的道德自觉,

是内化的道德规范。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出现的主观原因是部分研究生群体缺乏学术精神,学术功利心过强,

学术自律意识淡薄,对研究生的角色和任务缺乏清晰定位,没有准确解读研究生这一角色应该保持的学术态度和立场。

在日常学习过程中,这部分研究生群体不注意知识积累和学术沉淀,没有严谨治学的态度,在学术创作时满足于东拼西凑的“成果”,往往力不从心,

做出失范行为。

(二)利益驱动,获利远大于付出

经济学中的成本收益理论提到人们在行为选择之前会对预期收益和付出成本进行博弈,确定收益大于成本时人们才会做出相应的行为选择,这也是人类重要的理性原则[]。而研究生群体学术失范行为便是一场成本与收益的博弈,

是研究生在衡量学术失范的预期收益和付出风险之间做出的非理性选择。当前高校对研究生期间的数量有着明确的规定,研究生期间的学术成就也成为其评奖评优、顺利毕业、保博就业的重要衡量指标。而无法承受学术寂寞的学生,在利益的迷惑下失去正确判断的能力,

选择铤而走险,做出学术失范行为。

(三)社会纵容,抄袭仅受道德谴责

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与社会环境有着密切关系,面对日益激烈的就业竞争,一些研究生为了增强自身优势,

一味追求学术量化指标,做出急功近利的失范行为。而社会对于他们的失范行为并没有给予过多惩戒,他们也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仅受道德谴责。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没有文件针对学术失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详细解读,仅有一些单行条例对学术失范者进行行政处分,

很少追究其刑事责任。

个别媒体曝光的失范个案,也只能对其进行道德谴责。正是社会法律方面的缺失和宽纵,

使得学术失范行为愈演愈烈。

(四)教育缺位,

学术规范“形式主义”

研究生群体出现学术失范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形成学术规范甚至打破了这种规范,高校学术规范教育流于“形式主义”。许多高校忽视了对研究生群体的学术规范教育,只是通过简单的说教来宣扬学术规范,

没有把学术规范的教育思想深入到研究生群体之中,形成群体规范。此外,高校道德教育过分追求理论灌输而忽视德行培育,

造成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真空现状。

另外,整个学术界也存在着不良的学术风气,拜金主义、功利主义、“官本位”等不正之风侵蚀着研究生,使他们迷失原来坚守的群体学术规范,

在面对模棱两可的情况时,

他们无法按照群体规范做出正确的行为表现。

(五)制度失范,

处罚影响不大

群体规范的出现还需要制度的配合,目前高校在学术评价体系上缺乏严格统一的学术标准,

过分追求量化管理,

使得学术失范行为缺乏监督和惩罚机制,在这种情况下,无疑更加纵容学术失范行为。

此外,学术失范实施惩罚的主体是高校,然而一些高校为了避免学校声誉受到影响,通常对学生的学术失范行为低调处理,

甚至出现“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的不曝光、不公开现象。

即使做出惩戒,其力度也不足为惧,无法对失范者起到震慑作用。这种不健全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在无形之中也为研究生群体的学术失范行为埋下隐患。

三、研究生群体学术失范的应对策略

当前研究生群体中存在学术失范行为,其原因是多元的,无法依靠单一的措施彻底解决,需要法律、制度、学校、个体等多个层面的配合,才有可能改善这种状态。

(一)个人自律,加强学术道德修养

研究生群体学术失范行为遏制的主动权在研究生自身,作为教育的较高层次,研究生是有主观能动性的群体,可以通过适当的引导使他们端正学术态度,

找准自己的定位。首先要明白自己的角色定位,做出符合角色的行径,这种角色意识是研究生学术道德品质和学术自律形成的前提。其次,

自律不同于外在条约和规范,

它是个体由内而外散发出的自我意识和道德规范,能够对行为起到约束作用。这种内在自律机制一旦养成,主体的任何行为都会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最后,

要利用群体协同作用,

发挥正式群体的榜样力量,对学术规范行为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此来激励群体中的所有人向榜样学习,实现规模效应。只有当学术规范深深印入学生心里,

内化成研究生的内在道德诉求和自律时,学术失范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二)健全体制,构建监督惩罚机制

“问渠哪得清如许,

为有源头活水来”,要从根源上遏制学术失范的不正之风,

首先要改变当前的学术制度环境,

建立严格的学术失范惩戒机制。研究生学术失范问题单靠研究生自律是不够的,

还需要相应的制度保障,

建立完善的学术规范制度,双管齐下。

学术制度是对国家学术道德相关法律、法规的补充,不能违背其本质,要按照法律的标准和要求来制定相应的制度。同时学术失范惩戒制度要不断完善,

让学术越轨者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实现学术失范惩罚的制度化、法律化。高校应该出台相关的文件,建立公平合理的学术规范蓝本,严肃处理学术失范行为,

对屡教不改的研究生应该加大惩戒力度,在制度层面严守学术规范。

(三)聚集能量,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

社会学术风气对学术行为有很大的影响,针对每况愈下的学术氛围,

净化社会风气,建立和谐的学术环境显得相当重要。研究生被浮躁的社会学术风气影响,

会变得越来越功利,不再专注于学术“冷板凳”,有些甚至以高价购买他人的学术成果,

滥竽充数,冒充自己的学术成就。因此,树立优良的学风,

积极开展科学讨论,营造健康向上的学术氛围,对净化学术风气具有重要作用。

这种正能量氛围一经形成,不仅会内化为研究生心中的学术道德规范,更会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所以,高校不能遮蔽掩盖助长研究生的学术失范行为,

应勇惩学术不端之风,加大论文力度,让正义之气蔓延。

(四)规范评价,制定综合评价体系

学术评价体系对学术成果、学术质量等方面的鉴定有着重要作用,

合理的学术评价制度能够激励研究生自觉恪守学术规范。首先要明确学术评价主体,做到学术评价的学术性和权威性。

可以建立导师和专家双重评价体系,鼓励研究生进行学术创作要保持精益求精的态度,避免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同时,

不能仅仅把学术成果作为评价研究生优良的唯一条件,这会导致部分学生为了硬性指标铤而走险。

因此,科学的评价体系应包括学术性评价和管理性评价两个方面,

既保持学术评价体系的公正客观性,

也体现学术评价体系的合理针对性。只有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才能有效地监督和控制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为研究生营造低压力、高自由的学术创作氛围。

参考文献:

[]。,。;李原,

孙健敏

译。组织行为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李超。高校研究生学术失范研究[]。重庆:西南大学,

[]宋雪。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问题研究[]。哈尔滨:

东北农业大学,

[]陈翠荣,胡成玉。高校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的博弈分析

大学生行为规范心得体会篇

【小学六年级班主任上学期工作计划范文一】一、常规教育

把品德教育放在首位,本着先学做人,再学做学问的理念开展各种活动适时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具体措施如下:

、合理利用升旗仪式,重大节日,

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在这学期利用妇女节、五四节、母亲节等节日举行一些有意义的主题班队活动,使学生懂得做人的道理,

培养其爱国主义情感。同时,让学生在各种活动和劳动中学会合作、学会创造、学会生活。

、充分发挥各项活动中的教育阵地的作用,增强学生的荣誉感,

使学生心中有他人,有集体。在活动中学会帮助别人、欣赏别人、赞美别人,懂得团结协作的重要性。

、充分发挥教室内外的刊版的教育作用,采用光荣榜和分组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

二、班级管理

班级集体是班主任教育的对象,

又是班主任工作依靠的教育力量。班级集体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

需要班主任进行长期工作,

进行组织和培养。

、确立共同的奋斗目标,形成良好的班风

共同的目标是班集体形成和发展的动力。因此我会在了解和研究学生的基础上,分阶段性地向全班学生提出明确的前进目标,

并制定出有效措施,鼓励全班学生努力去实现奋斗目标。我相信一个奋斗目标的实现,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更能使班集体达到巩固和发展。在班级树立把知识转化为智慧;将文明积淀成人格的思想。以高尚的品德、超人的才情为目标,

建构自尊、自信、自爱、自律的班风。

、注重个体的健康发展,挖掘学生的潜力

将班级工作细化并责任到人,让每一个学生都积极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

给每个孩子展示自我的机会,让孩子们逐渐都敢于面对大家。充分锻炼能力、提高自信心,使内在潜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另外,充分利用班级板报中的德育阵地,

加强管理。

、做好个别学生的教育工作

在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活动的同时,还要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工作。班集体中总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学生,他们或是学习差,或是性格孤僻,

或是顽皮捣蛋。对这些特殊学生的教育工作,

具体做法如下:首先思想上不歧视,感情上不厌恶,态度上不粗暴。对后进生要一分为二,善于发现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特别是要注意培养后进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细如鱼丝。其次要对症下药,教育个别生首先要找出个别生特殊在什么地方,

有的学生学习成绩不理想,

有很强的自卑感,造成性格孤僻,不和群。有的是精力过剩,人很聪明,而班级生活对他来说很不满足,

在缺乏正确引导的情况下就会搞出恶作剧。总之,对个别生不一概而论为差生,应区别对待,对症下药,

因材施教。

三、其它方面

、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指导学生要注意个人卫生,要求衣着整洁,做好三勤,

桌箱勤清,物品勤摆,两操勤做。同时利用花草美化环境,并进行爱护环境和花草的教育。

、定期召开有关以安全为主题的班会,

把安全教育深入到每个同学的心中,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给孩子们一个金色的童年。新学年,我将会用心去交流,用欣赏的眼光寻找孩子身上的每一处闪光点。我相信,只要关爱孩子,

尊重孩子,宽容孩子,就能找到开启学生心灵的钥匙。上述措施只是我对班级本学期的初步打算,

我将在工作中努力完善,争取做得更好,充分发挥班主任的教育作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小学六年级班主任上学期工作计划范文二】不知不觉新的一学期又来临了。为了本班在新学期各方面再上一个台阶。

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班级情况分析:

我班这一学期共有位学生,其中大部分学生平时上课都比较认真。懂得小学生要讲文明有礼貌,懂得去帮助有困难的人,

富有爱心和同情心。多数同学热爱学习,上课专心听讲,作业能按时完成,

字迹也较工整。但也有少数同学学习习惯比较差,上课不能专心听讲,做作业慢,正确率不高,

课后不遵守纪律,不能严格要求自己。

也有一些同学上课不敢大胆发言,学习主动性不强,贪玩又粗心,再加上父母的娇生惯养,

因此没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所以,我们开展一帮一,

多帮一等活动,帮助学困生找到正确的学习方法,共同提高学习成绩。

二、本学期总体目标:

(一)上好开学第一课,

强化学生的意识。

主要对学生的行为规范做要求,其次在学习和安全方面也要提出新的要求。

(二)狠抓养成和常规教育,培养雅行文明生。

、通过班会课继续加强《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利用开学第一周的行为规范周,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指导,

着重对学生进行以仪容仪表、行为习惯、文明礼仪为重点的基础文明养成教育,做到四个规范(规范着装、规范仪表、规范语言、规范行为)。

、加强学生自理、自律、自治、自主四自能力,培养学生雅行文明行为。加强对学生雅行文明行为的培养,遵守小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规章制度,

着重开展一声问候,

两个轻声,三处整洁,

八个自觉文明习惯活动。

通过形式多样活动,让学生由他律向自律过渡,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抓好两操、出操和两放学的队列队形,上下楼梯和楼道内的秩序。

要求成队形后,

在校园内走直线,转直角,

有口号,两放学自觉排队,接送到指定地点,上下楼梯自觉排队靠右行,不在楼道内追逐打闹,

大声喧哗。

保持校园良好的秩序和风气。

(三)注重阵地建设和丰富活动,提高德育实效。

、开好每周一的班会课,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加强校园、班级文化建设,

营造良好的校园和班级氛围,树立班级形象,争创四自中队。

、凭借各学科教育资源充分挖掘德育因素,加强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主题班会、演讲、手抄报、黑板报等形式,

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及时发现和矫正某些学生的畸形心里,

特别是对一些单、离、贫家庭的学生和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辅导,

尽最大的努力使每一位同学的身心健康成长。

(四)发挥整合优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落实好家庭、学校的结合教育。利用博客、群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

三、主要活动安排:

九月份:规范行为教育月

、制订好班级工作计划。

、选举班干部,组织学生认真清洁教室,

布置好教室及班级文化墙。

、出好以新学期新目标为主题的板报。

、落实月日教师节感恩老师主题活动。

、向学校德育处交五份学守则遵规范手抄报。

十月份:爱国主义教育月

、学唱爱国歌曲。

、出好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板报。

十一月份:安全宣传教育月

、组织学生参加好期中考试。

、出好以安全健康教育为主题的板报。

十二月份:诚信、守法教育月

、出好以诚信、守法教育为主题的板报。

、写好本学期班主任工作小结。

、开展期末班级学生评优工作。

大学生行为规范心得体会篇

关键词:大学内部规范;实效性;

评价

大学现代化是大学治理的法治化。在法治中国的语境中,

大学法治的意蕴在于大学基于规范开展现代治理。大学法治的核心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这依赖于大学内部规范体系的建立并发挥实效性,为开展现代大学治理提供制度依据和有效保证。

任何社会规则无论是以自然演进的形式还是建构理性的形式产生,均将一般性目标设定在发挥效力以期对其调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成员的行为进行有效规制。

大学内部规范作为庞大的社会规则体系中的一部分,是大学开展依法治校的制度基础。

但与法律制度不同,其制订并非由立法机关开展,

而是大学组织内部权力推进;其实施由组织体成员平等参与和自我管理,违反规则依靠纪律处分或者共同体谴责;其体系没有位阶之分,

效力并不界定层级;

其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缺乏更多可诉性。由此可以看出,大学内部规范是由大学内部权力制订并实施,

对大学内部成员及内部关系产生规范效力的行为规则,在法理意义上具有典型的“软法”性质,并且以“软法”的形式发挥着自身的效力。“从某种意义来说,

大学软法是大学治理由国家化、社会化向个性化发展的驱动力。”在大学依照法律与大学章程自主制定内部规范的时候已然将规则发挥实际效用列为主要目标。内部规范制定完成后,只有“在实际社会生活中被执行、适用和遵守”才能从“书本”的规则走向“行动”的规则。所以,

我们不应将研究的落脚点局限于实证的分析方法,从纯文本意义上去理解大学的内部规范,更应该着眼于高等教育的现实与规则制定后的实施情况,将关注的视角投向大学内部规范在实施中是否能对于大学治理生成影响,

对师生工作与学习发挥作用,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生效用等。

无论是作为内部规范制定者的大学还是规则执行与遵守者的师生,

要实现大学内部治理秩序的稳定与高效,就必须加强对大学内部规范实效的理论与实践探讨。笔者基于法社会学的方法加以审视和分析,

力求能廓清大学校内规则实效性的基本问题。

一、大学内部规范实效性的法治意蕴

实效性()在不同的语境中会有不同的逻辑表达和理论主张,一般被视为事物与行为发展结果与预设目标相比呈现出的实际效用的状态或达到的程度。

这是对事物现实状况的评价性词语,描述出事物或行为的实现状态与样式,强调了社会主体对于事物或行为的已设期待和现实状态间的比较。社会法学更加关注事实也即规范在实际社会的运行及其作用和效果。假设预定的目标是“应然”要求的话,

那么实效性则是“实然”情形,更关注实际效果如何。

既然实效性关注的是现实状态或效果,

那么其应当是明确的,

可以有确定性的标准与模式去描述出行为与事物的客观表现。规则的实效性极大地影响着规则的效力。

大学内部规范是大学内部治理的“法律”规范,规定着大学开展教学科研与管理等活动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自其被制定开始,它就对大学内部成员及成员的活动施加影响而发挥作用,以确定性的规范调整和保护大学内部组织与教师、学生的权利义务,指引、预测、评价、制约师生的行为。

不同的大学内部规范在制订时就被赋予了不同的实施目标,

通过规范的文本与严格的程序被制定成为规范性文件,从而产生了规则的效力,使全部或者一定范围内的师生必须遵从规则所规定的内容。大学内部规范在制定时,

制订者按照理性预先依照本大学的基本情况及发展目标设立了该规则所要达到的实质有效性的期待,对于大学内部规范所要规制的社会关系与行为构筑了“应然状态”的理想设计,

往往“以人类所能达致的最高境界作为出发点”。但是,大学内部规范的制定不能仅为了实现形式上的至高目标,

为规则提供了外在的“约束力”以后就不闻不问了。不仅社会事实会发生变动,而且作为软法的大学内部规范在大学教育教学活动发生变更时需要及时在规则与适用层面予以应对。实际上这种理性的“立法”设计,

亦涵盖了这些规范性文件能够被较好地遵守与执行,这就是大学内部规范的实效。

实际上,实效性表示着大学内部规范被遵守和执行的实际过程与状态。实效性在大学内部规范制定后被规则效力所绑定,

与大学内部规范本身和大学及其成员即大学内部规范制定、遵守与实施的主体有着内在的联系,

内含着诸多目的与功能意义上的内容。

一是大学内部规范的实效性依赖于大学内部规范的实定文本。大学内部规范的实效性意味着其前提是大学内部规范是具有效力的文本文件。法理意义上来说,“一套使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治的系统所必需具备的首要素质显而易见;

必须有规则存在。”规范的形式是多样化的,有制定形式的成文规范,也有以习惯、判例等不成文规范,

甚至还能涵盖宗教和道德规范。

之所以选择“大学内部规范”这个词语,是因为限定了其作为成文规则的“规范”的形式,同时框定了只能在此语境下展开实效性分析。“实效,就在于人们由其规范观念指引去遵守该规范所要求的行为。

”也只有大学内部规范以成文的规范作为实效性评定的现实依据,才能设立制定的目标、遵守和实施的规范依据以及效度的评价,因为习惯等非成文性质的“规范”并没有人类理性建构的痕迹和客观需求,往往带着自然演化的色彩以及较为凌乱的价值意蕴。

《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正是该校实现本科教育活动制度效益的实定文本,包含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则。因此,

我们在追寻复旦本科学籍规范的实效时,视角需要严格地限定在该管理规定的规范性成文文本之内,

否则会出现较大的主观性与随意性。

二是大学内部规范的实效性是大学内部规范效力的实践外化。规则制定后便会因为其符合规则产生的条件和程序而发生效力,

对所预设规范的社会关系与人的行为发生作用,产生拘束力,规则呈现出执行与遵守的实际状态与效果。社会法学家强调从“书本上的法”迈向“行动中的法”,

规范不应局限于仅为人类逻辑的规则而应该转化为发生社会效果的社会性制度,更多地观照着社会规则不仅是文本意义本身还应该是可遵守和适用的。庞德也认为规范尤其是法律,“适用及其结果比法律的规定更重要”。大学内部规范被大学制定出来以后,

其成为一个独立且完整意义的调整学校内部教学、科研等关系的行为准则,对内发生规范效力,为师生的行为提供确定性的行为指引、评价和强制等。《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自年月日生效后,

与规范文本是不可分离的,预示着规范达到制定之目的的可能性,是对师生的单向度的拘束力。

而该管理规定的实效不仅仅关注规则在大学治理实践中能否得到应用,更注重的是其文本规则实施过程中其功能、目的在内部治理中实现的程度和状态,具有规则与实践的双向性。也就是说,对于复旦管理者而言,

需要考虑如何运用该管理规定进行学籍管理活动;而对于复旦的本科生而言,需要考虑如何遵照该规范文件进行正常的学习活动,满足学业规范所需要的条件。从关系的角度来讲,

校内规则的实效是帮助大学内部规范的效力通过实践形态付诸实施,外化为大学内的组织与师生遵守与执行的行为状态,赋予效力的量化形式,实现大学校内规则对于师生交往与大学的现实意义。

三是大学内部规范的实效属于实然的范畴。

应然与实然的分析范畴来自于休谟《人性论》中关于事实与价值的明确区分。“应然的意蕴为阐述事物依据其自身的特性应该是什么或应该怎样,属于人们基于理性对事物本身满足人类的客观需求的应有状态的判断。

实然的意蕴则为描述事物性征的各种现实表现以及事物的实际状态。”这种事物表征和实际状态是真实的社会状况,理应是规则所要表达的社会具象范畴。实然的法其实就是“共同体行动内部产生出全新状况的源泉”,

来源于社会事实。大学内部规范的实效的实然是相对于大学内部规范的效力的应然才具有分析意义,

其阐述的是大学内部规范依照秩序、自由、平等、正义等应然价值所确立的包含有授权、允许、禁止、命令等概括与抽象的规范性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的条款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为大学内部的组织与成员所尊重、遵守和维护。《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关于“学制”“选课修读”“考核”的相关规范内容,是通过在学校教学管理过程中,教师开展的课堂教学实际效果和本科生人才培养的质量等方面表现出来。

规定实施后该校学籍管理和学生遵守的实际状况如何,与规范制定者预先设定的理想状态必然是有差别的,

具体所展现出的真实映像才是该规定的实然状态。

所以,大学内部规范的实效属于实然范畴,

不仅彰显着大学内部规范实施的实际效果,对它的检视可以进一步去修正规则本身,更好地引导校内组织与成员达致理性的共同的应然目标。

二、法治视阈大学内部规范实效性的现实样态

既然实效性是大学内部规范的一种实然状态,

那么其可以也能够将规则的抽象转化为现实实施过程的具象,在大学治理的过程中展示其被遵守和执行的现实性样态,尤其是实施过程的表征和实施结果的呈现。

规则在实施中的这种状态,从理论上来说是很简单的甚至直接以实效来表达的,但是现实却是相当纷繁复杂的,

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和凌乱的细节,几乎涉及所有组织体内外的各种社会关系。一个大学内部规范,譬如《北京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办法》,从表象上看只涉及北大教师在从事科学研究过程中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的简单奖励,

但是实际上不仅与该校教师岗位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科技成果转化等规范均有内在关联,而且还涉及与国家科技成果的奖励的衔接和科技成果对社会的影响等。因此,校内规则实效性的现实样态,

需要从逻辑上以类型化和体系化的方式进行考察,否则必然是零碎的。同时也“不能仅仅限于静态的法律条文,

更应研究动态的法律实施的情况,法律对人们生活的影响等等”,需要对过程和结果等多个层面予以考察。笔者无意过于细节化地描绘当下我国大学内部规范在实施中所呈现的过程与状态的表象,而拟从校内规则自身、规则的遵从与执行、对社会的影响这三个维度予以考察,

以求理论与实践上能较为完整地呈现大学内部规范实效性的现实状态和社会效果。

大学内部规范能否在实施过程中取得实效部分与大学内部规范本身制定及其文本有密切关联。这是规则的“内在观点”,

是“接受规则为行为的导引和批判的标准”。

从法社会学的角度而言,大学内部规范为人们实际行为和利益诉求提供了可以达致的行为模式,

是关于目标结果可能性的抽象规定。这种规定本身是否制定得良好会较大地影响其转变为现实的真实性。《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中无明确规定而又必须给予纪律处分的,可比照本条例中相应条款予以处分。

”这属于类推原则,法治实践中已经完全将其摒弃。

而其依然在文本中赫然出现,必然引起学生对此条文的异议并不予认可,会导致学校在诉讼中败诉。

大学内部规范要制定得好,才能为大学法治化提供保障,只有真切地反映大学及内部成员的权利要求,以科学化的形态和表现形式加以实施,才能达致规则效力范围内的师生的普遍遵从。

制定良好校内规则需要从三个方面予以重点考虑:一是大学内部规范契合法律与大学章程的程度。大学内部规范作为大学治理的制度依据,需要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同时,还应该符合作为大学“”的大学章程的内容规定。

“高校制订的内部规则在可在多大程度上规范内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是高校内部规则效力问题的核心。”这种合法性样态是大学校内规则实效性的前提,是刚性的。《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第二条规定明显违反法律规定,而且其内容与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号核准的《复旦大学章程》有不完全一致的地方。

实效来源于合法性和合理性。因此,

需要立刻对该校的相关规范进行清理和修订,吸纳众多法学和教育学的专家参与拟制工作。可以说,大学的内部规范不得随意地以处分形式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自由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同时还得遵从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规范,

尤其要契合之后制定的大学章程,

否则是无效的,更谈不上实效。二是大学内部规范符合其制定目的、本大学的发展需求和师生权利要求的程度。任何规则的制定目标就是为了规则发挥效力,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和人们的行为,

达到“立法者”的目的。但是制定目的是否符合或者多大程度上符合社会需要和人们的权利要求,则是另外一个面向。

“高校内部规则的设定应当有必要的调查和取证以及在制定时做到各权力(利)广泛的参与。”因此,

大学校内规则呈现的发挥效力的程度及状态,也受到其制定的目的的影响。《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关于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明显违反了法理和法治实践中的“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基本原则,

为学校处理该问题时提供了无限的自由裁量空间,

必然会侵害学生的法定权益,

无法满足师生保护权利的要求。

忽视了师生正当的权利要求,大学校内规则也就无以生成其规范的合理性,即使通过行政权力控制师生权利之获取而强制实行,也是消极实施,

其结果必定是遭到无视、抵制或拒绝,实效性无疑大打折扣。三是大学内部规范自身文本体系的规范性与科学性程度。这个角度存有两个方面需要予以关注。一个方面是大学内部规范文本的规范性。

这涉及到规则的语言、结构、内在逻辑、概念、原则等“立法”上的规范性内容是否符合立法逻辑和现实经验规律。如复旦一样,很多大学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竟然保存着类推原则,

实施“有罪推定”,对大学生的违纪行为认定扩大化,侵害了学生的权利。

这种主观随意性,

使得大学校内规则缺乏法治思想和科学性,极大地影响了其获得有效遵从和执行。另一个方面是大学内部规范间存有矛盾将影响其实效性。校内规则不是单一的,

一定会形成内在的体系而从多方面对校园内的关系和师生的学习、科研、管理等行为加以规制。《实施细则》第条对《复旦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条例》第条进行了条文外的过度扩张解释,

看似下位规范对于上位规范的补充,实际上确是两项规范的冲突,

前者属于无效条款,若进入司法程序,则完全不能发挥实效。

哈特在阐述规则时说:“内部陈述可以说是建立在‘这个体系是普遍具有实效的’这个外部陈述为真的基础上的。

”外部陈述是对于法律实效性的事实判断,

与对于规则的效力的内部陈述作区分。

回归到大学内部规范实效性的事实描述,其呈现出的是对于大学内部的管控效果与对于大学以外的社会影响或者辐射。

大学内部规范的效力范围一般而言不会突破该大学的范围;因此,

我们不妨从成员行为与大学管理活动两个层面去把握大学内部规范的实效状态。

从内部成员结构来说,大学一般只分为教师和学生两大类,所以规则的影响力和实施状态可以从这两个群体去审视。概括而言,一项规则或者校内规则体系对教师和学生授予了多少权利确定了多少义务,

能够关联师生活动的积极性与效率;规则禁止行为与鼓励行为的比例会影响师生的遵守规则的信念和效度对学术自由及教育平等和个人尊严的保护必然促使师生在内心、思维和行动中拥护和倡导规则的实施。

《复旦大学文科发表学术论文奖励条例》的规定以激励为主要目标,更多地保障了教师的权益,激发该校教师安心教学,投入科研,放心服务社会。

如若义务性规范过多,则导致师生群体的活动效率相对偏低,

遵从规则的程度会比较懒散,有时候会有更多的内心抵御。如果规则侵害了教师或者学生的权利,则必然招致对规则的藐视和抵抗,从而使得规则实效性大大降低。

《复旦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只有义务性规范,

没有权利性规则,显然难以有效激励导师开展工作。“只有师生员工把‘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结合在一起的时候,

学校规范才真正地发挥作用。

”另外,内部规范的实效更多地显现在大学组织体的特有活动中,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与服务活动相关。大学内部规范体系类型化也主要以此为标准进行划分,

那就是大学内部的“部门法”。

所以大学内部规范实施后,其效果往往会在这些面向上呈现出来。我们正好也可以以是否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是否促进了科技创新、是否提高了学科水平、是否增强了师资队伍,是否促进了管理与服务的效率等作为标准对大学的内部规范或者其体系进行单个或综合性的分析,

从而看出这些规范在被管理者正式执行后究竟产生了多大的效能,

考量规则的功能发挥与目的的实现程度。

在大学内部规范对于社会的影响面上,虽然不会对社会发生直接和明显的约束力,

但其效力依然对社会产生影响。大学内部规范的实效性状态也会在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呈现出来。从实证的角度来说,

扬州大学的人才培养计划和专业设置的规范性文件,将直接规定该校的人才培养数量、目标和规格和质量,这种专业量的多少、方向的聚焦点、质量的高低将多少会对扬州以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结构与产业升级产生正面或者负面的影响。浙江大学的科技与产业性规范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倡导或抑制专利申报、科技创新的领域、成果转化等,会在某种程度上促进或抑制杭州乃至浙江区域的科技产业化与知识产权水平。

大学制定的规则内容由于涉及师生,

涉及教学科研和管理,

所以经由社会关系的纽带,这种规则效应会通过人才和智力成果的应用等途径传递到与大学相关的经济、社会、文化与生活领域。

所以,地方政府有时候会动用“有形的手”去影响大学内部规范(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最典型的是人才政策、科技奖励政策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三、大学法治实践过程的内部规范实效性评价

对于事物的评价一般有定性和定量两种方式。传统的关于法律或者规则的研究多以描述和定性为主。大学内部规范的研究也是如此,

更偏重于大学内部规范本身的定性,试图从学理上建构大学内部规范的逻辑体系,缺乏对于其实效性的关注,更不谈对实效性的定量评估,几乎没有什么评价的指标和体系。

而大学自身往往只关心规范对于内部的效力,以求迅速达致其目标,很少去考量规则的长期效力及效率;教育行政机关则无意去将教育行政权力的触角指向大学内部的自治;

校间虽然会借鉴相关规则,但出于友好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即使发现问题也不会去告知对方。

在大学治理强调法治与自治的今天,

提高内部规范的科学性、规范性,

保证规则制定质量,提升实施效益,

已受到很多大学管理者和教育法学研究者的关注。

但是,对于大学内部规范的实效性评估是一项知易难行的活动,需要系统的理论、科学的方法、深入的实践加以支撑。所以在没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笔者暂无法以科学有效的定量的方式去谋求一个可操作性强的庞大的指标系统,

而只从实效性评价的基本原则、逻辑体系和概括性结构等方面予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对于大学内部规范实效性的评价主体无需赘言,由教育行政权力机关或者大学本身进行评价一定会存在主观性因素,

理论与实践上均应当是独立方(第三方)评价,

以剔除利益相关者,

确保评价的独立和公正性,

以期结果真实可信。对于大学内部规范的实效性评价原则可以结合高等教育实际,借鉴此类政府绩效指标评价的一些理念。英美国家对于政府绩效往往坚持原则代表“,”,

对应为具体、明确性要求,代表“”,对应为可衡量与可评价性代表“”,对应为可实现,代表“:”,

对应为现实性;则代表“”,意为要有时限性。在吸收这些原则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笔者以为,

就目前大学内部规范制定与实施的现状来说,

为了使评价体系具有一般通用性和规范性,

构建大学内部规范的实效性评价体系应当坚持以下三个原则:一是指标内容应当明确。大学内部规范实效性的现实样态是复杂的,受规范、大学、社会的影响较大,

复旦与同济和上海交大的校内规范内容一定是有差异的。类型化可以是评估的主要方法准则。以某种方法为原则,明确地罗列出囊括校内规则的实效性呈现形式或效果的基本维度,并依照维度逐渐划分下一阶层的评估指标。

在此过程中,

对于在首级评价层面存在的矛盾性因素予以价值取舍,取重避轻,在次级指标体系中尽力按照逻辑囊括效果评定的主要因素。明确性要求指标的定性明确和定量的可靠,

尤其权重指数要合理。当然,再明确的指标体系也无法收纳所有的实效性呈现样式,

因此制定者需要单列评估对象的特殊化指标。二是指标体系标准应当是一般性和综合性的。大学内部规范的实效性因为各个大学多样化的实际情况会有所不同,但是主要的样态是基本的和普适的。所以在指标体系建立的时,

要在尊重各个大学差异性的基础上力求一般性和综合性,对于规则本身、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执行、激励因素等实体性要素和纠纷解决机制的程序性要素应当是普遍的、共通的。但不能排斥体系的灵活和开放,对于不同层级大学可以有一定的目标、方案的修改与补充,如对于复旦大学内部规范实效的评价就需以世界一流大学的治理模式为主要定位。

三是指标应当具备可行性。对于大学内部规范实效性评价应当是定性与定量的结合,不仅可以描述,

同时可以确证,因为很多实效因素比如是否符合师生的价值要求只能通过定性来解决。以复旦为例,可行性的一方面是指标体系的科学合理,

符合复旦大学的发展状况;另外一方面是体系内部指标的和谐统一,没有较大的缺陷和矛盾,

尤其需强化复旦内部规范体系和谐的考察。建立在明确、综合与可行三个原则基础上,

大学内部规范的实效性评估体系便能够形成逻辑与实践的契合和互动,以满足开展评价活动的需要。

大学生行为规范心得体会篇

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负面效应

。损害高校和教师学术声誉。高校在人们心中是圣洁的“象牙塔”,高校教师一直被世人所敬仰。

改革开放以来,高校教师受到急功近利社会风气的负面影响,一些教师丧失了学术道德,

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等失范丑闻不断被爆出。事实上,无论教师曾有过多少科研成果,也无论这所高校在学术界有多么高的威望,

只要爆出失范事件,不仅教师名声扫地,

而且会大大降低公众对该校的公信力。

。妨碍大学生健康成长。年月,在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中提到,

好教师要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和人格底线,

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学生。

显然,

高校教师在立德树人上具有榜样作用。教师学术道德失范必将对大学生产生极大的消极作用,潜移默化地扭曲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不利于大学生诚信学术人格和科学思维方式的养成,妨碍大学生成长成才。

。阻碍社会科技发展。

科学技术的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人才,高校作为人才聚集和培养的基地,承载着社会科技发展的重任。当前,高校教师作为重要的科研力量,

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表面上使学术论著的数量增加了,但是这些所谓的“成果”只不过是学术“泡沫”,不但违背了科学求真精神,

而且不具有开拓性。这不但浪费了国家投入的大量科研经费,

而且还会影响整个民族的创新意识,严重破坏科学技术领域的创新力,最终妨碍国家科技发展。

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根源

。教师个人素质欠缺。

第一,对学术规范认知模糊。

当前,

高校教师在求学时期几乎没有受过专门的学术规范训练与教育,在工作中高校也很少对教师进行系统的规范培训,长此以往教师很难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素养,因此就更难自觉遵守规范要求。第二,

科研诚信意识薄弱。诚实守信是科研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要求。然而,

社会转型期存在的不讲诚信的不良风气也污染了教师的心灵,因此在学术研究中将诚信置之不理也就不足为奇了。第三,科研能力欠佳。学术研究是要求学者通过不断积累更新知识并以此达到学术创新循序渐进的过程,

而现实中部分教师不甘心长期“坐冷板凳”。由于知识积累匮乏,逐渐丧失了掌握学术前沿的能力,

当利益摆在面前时急于求成,造成了失范的不良局面。

。不良学术环境影响。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高校教师作为社会个体生活在形形色色的现实中,必然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至上的价值观不断蔓延到学术界,浮躁的社会心态毫不留情地使教师抛弃了“十年磨一剑”的严谨和沉淀,转而追求“短、平、快”的学术快餐。[]伴随大数据时代,

从网络上获取学术资源越来越便捷,

“粘贴+复制”为学术研究抄袭、拼接、篡改等提供了便利。因此,一些学术自律意识较弱的教师禁不住周围环境的侵蚀,

渐渐沦陷在失范的怪圈中。

。高校学术道德长效机制不健全。第一,学术道德教育欠缺。

大多数高校普遍重视教师专业能力的培养,

忽视对教师进行专门的学术道德教育和培训。

由于缺乏学术道德教育,有的教师对学术道德规范知之甚少,有的教师不了解失范后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有的教师不会关心失范行为对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危害,这些都诱导了失范行为的发生。

第二,学术评价机制不科学。目前,大部分高校对教师的绩效评价主要集中在发表了多少论文和著作,获得了多少科研项目,

以及所发表成果的期刊级别等,

这些评价指标与教师职称评定、津贴、奖金等密切相关,正是由于过分追求数字化、功利性的考评模式,

将学者引向了对名利的追逐,使得部分教师不惜采用抄袭、拼接、伪造数据等手段来获取研究成果,花费大量时间招揽项目,忽略了科学研究的真正价值。第三,

失范惩戒力度不够。高校目前并没有健全的失范惩罚制度,

面对失范行为很难做到及时有效的查处,违规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同时也使得一些教师产生了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现实中,

失范行为被发现后,

同事可能念在同事关系以及担心遭被揭露人或所在单位领导打击报复等缘由而不揭发,高校可能出于自身学术声誉或“保护”当事人而不揭露。[]

防治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策略

。提高教师个人素养,

加强自律。

高校教师要自觉学习国家和学校所颁布的学术规范文件,并学以致用,自觉加强学术规范训练,逐渐提高对规范的认知程度,在学术研究中做到自觉自律。

在学术研究过程中,

教师要锤炼自己的学术品格,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始终做到诚信为本,不弄虚作假。教师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时刻关注国内外学术动态,

不断汲取学科前沿知识,

通过不断地获得新知识来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

。优化学术环境,营造良好氛围。高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弘扬良好学术品质。一方面,高校要注重榜样示范作用,

定期评比“学术道德模范之星”,并给予一定的荣誉和物质奖励;

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校内期刊等平台进行舆论监督与引导,向教师弘扬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营造一种遵守学术规范的良好氛围,

净化学术空气。此外,定期公布学术道德失范事件,

让造假者无地自容,

把想要造假者的思想扼杀在摇篮里,形成无形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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