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范文精选8篇(全文)【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篇 我厂现有育龄女职工人。一孩育龄妇女人。二孩育龄妇女人。已婚妇女无孩人。全年办理生育指标人。全部符合条件。晚婚晚育率达;狠抓了计划生育台帐建设工作。保证了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男单职工配偶孕情证明档案建档率及进退档案率均达。全年已婚育龄女职工康检四次。康检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个。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全年无一例违反计生工作事件发生。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责任目标。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上级规定。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认真组织学习《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强化对计划生育专干的教育和培训。使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领导重视。将计生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责任制考核党委厂部历来十分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将计划生育工作同其它各项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与各党总支(支部)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定岗定责。做到了统一领导与责任分工相结合。以确保计划生育工作不出漏洞。强调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同时。要同步完成计生工作的各项指标。对计生工作年终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四、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创造方便条件、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实施基础教育工程。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法律、科普知识、优生优育优教、婚育新风知识、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培训。积极为计划生育家庭兑现奖励政策。全年发放独生子女费元。、为育龄女职工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同时完善必要的设施建设。购置生殖健康知识挂图。绘制服务网络图表。对育龄妇女登记造册建档。、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宣传。积极稳妥地开展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搞好节育服务工作。、认真执行女职工“五期”保护规定。坚持每年一次对妇科检查。五月份与职工医院配合为全厂名在职、内退、离退休女职工进行检查。发现病患及时治疗。 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篇 一、奖励对象、标准及条件(一)奖励对象。只有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二)奖励标准。退休时发予每人一次性奖励元。(三)奖励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奖励条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单位关于独生子女父母身份的证明且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确认。以上所列情况包括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于年月日以后死亡的。二、奖励经费来源(一)属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退休时所在单位从独生子女奖励费科目中列支并审核发放。其中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确有困难暂不能支付奖励经费的。由其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决。(二)属于企业职工的。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并审核发放。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列入企业福利费予以税前扣除。其中对改制、破产企业作如下规定:.企业改制、破产的。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奖励经费计入职工安置费用;如职工安置费用中没有预留此项费用的。经有关部门核定后。从企业资产变现收益中支付。.年月日以前。在区属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与原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退休时为城镇无业居民或自由职业者的。奖励资金由区财政负担。(三)在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中领取了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辞职人员。以及过去未返城的上山下乡知青。退休时为城镇无业居民或自由职业者的。奖励资金由区财政负担。三、奖励资格审核及奖金发放(一)本人申请。独生子女父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审批表》(附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退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二)单位审核、发放。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对其婚育状况、退休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天。公示期间群众无异议的奖励对象。经单位领导签字。由所在单位发放。(三)需由区财政支付奖励经费的。按照以下程序审核、发放:户籍登记在我区的。由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初审。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审批。奖励资金由区财政拨付至奖励对象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 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篇 二、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外生育或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可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前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免予处理。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核;区、县人口计生委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于情况属实者。出具《出国留学人员生育第二个子女免予处理证明》。申请者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院校、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明或其他有效的学业证明材料;、子女的出生证明;、护照或其他注明出境、入境时间的有效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三、根据《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第三条规定和《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符合照顾生育条件、并申请照顾生育的留学人员。必须按照《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院校、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明或其他有效的学业证明材料;、子女的出生证明;、在国外生育的子女取得中国内地以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或加入外国国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护照;、结婚证。四、申请免予处理或照顾生育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外文的。还需附中文翻译件和公证机构出具的译文相符的公证件。 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强化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制约、提高行政效率、密切干群关系为目标。按照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的基本要求。切实达到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的目的。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生态小康县和“平安*”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基本原则:深化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必须依法公开;必须坚持真实准确的原则。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信;必须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必须坚持利于监督的原则。要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二、政务公开内容(一)政务事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年月国人大次会议通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年月日公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国计生委令第号。年月日公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年月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年月日九届省人大次会议通过)。()《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年月日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年月日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计生委令第号。年月日公布)。()《关于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实施再生育审批的规定》(浙人口计生委〔〕号)。()《浙江省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生育审批办法》(浙人口计生委〔〕号)。()*市实施《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市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条件。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者生育。()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a.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b.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c.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d.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瞻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e.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f.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g.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h.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i.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j.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k.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二)办事事项、事项名称:申请再生育审批。〈〉一般情况再生育审批审批条件: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办事程序:()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填写《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所在村(居、单位)、乡镇(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审批、发给《再生育证》。申报资料:()一式二份《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家三口的户籍证明及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育龄妇女一寸照张;()再婚夫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是丧偶的。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当月B超单或尿检检查单。承诺时限:即办。受理科室:统计技术科。〈〉特批对象再三生育审核审批条件: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办事程序:()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填写《特殊情况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所在村(居、单位)核实。签署意见;()乡镇(街道)人口与计生办审核、签署意见;()市人口与计生局调查核实。生育审批小组签署意见;()绍兴市人口与计生委调查核实。生育特批小组集体研究、审批。并报省计生委备案;()市人口与计生局发给《再生育证》。申报资料:()一式四份《特殊情况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申请报告签署村(居委)及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查孕查环B超单;()丧偶的。原配偶死亡证明;()再婚的。提供离婚判决书。承诺时限:个工作日。受理科室:统计技术科。、事项名称: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审批。办理条件: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件》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办理程序: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市育龄夫妇绝育复通手术申请表》。分别经所在村(居)委会、乡镇政府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批。申请材料:a.一式二份《*市育龄夫妇绝育复通手术申请表》;b.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c.再婚夫妻符合生育条件的对象。提供双方户籍和婚育状况证明以及结婚证复印件。小孩死亡的对象。提供小孩死亡证明。办理时限:即办。经办科室统计技术科三、组织领导 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篇 作为查处陈婷、张艺谋违法生育案件的责任部门。滨湖区计生局相关负责人披露了案件的调查经过和细节。调查取证难在哪?调查发现。陈婷户籍在无锡市滨湖区。但长期不在无锡生活。属于无锡市流动人口中的流出人口。张艺谋及子女均长期不在无锡生活。按照法律规定。多个相关地方对陈婷、张艺谋违法生育一案有管辖权。年月。经上级明确由无锡市滨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处理此案。从年月开始。滨湖区计生局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正式立案调查。至今结案。前后持续了半年多时间。经查。陈婷、张艺谋两人分别年、年、年生育三个子女。均在北京出生。在生育三个子女时。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均未取得人口计生部门批准生育的证件。据此。两人的生育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属非婚生育三个子女。调查前期。滨湖区计生局曾派工作小组赴京去找张艺谋。并通过相关单位向陈、张二人发函十多次。始终没得到有效回应。这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因为计生部门作为行政部门只能采取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手段进行调查。缺乏强制措施。而更多地需要当事人配合。由于当事人流动性大。异地取证难。所以在调查进展方面上受到一定影响。收入怎么查?年月底。陈婷、张艺谋派人来无锡接受调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滨湖区计生局先后组成九个调查组。赶赴北京、广西、四川等多地实地调查取证。三个子女出生前一年度。即年、年、年陈婷、张艺谋的个人收入。是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因此滨湖区计生局重点围绕陈婷和张艺谋涉案三个年度的个人收入依法开展了全面核查。在实地调查中。调查组到当事人工作和合作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对当事人向滨湖区计生局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核实调查。通过履行法定核查程序。滨湖区计生局认定:在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元;在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元;在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元。两人在涉案三个年度的个人收入总计为.万余元。陈婷、张艺谋对三个年度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出了书面承诺。面对“为何年的实际收入仅有区区元”的质疑。张艺谋回答。这的确是他当年的真实收入。“电影导演的收入并不固定。有大年、有小年。对我来说。我常用一年多的时间琢磨一个剧本。在此期间。还要请好多人来写、来讨论。有时候还要倒贴钱。”此外。在这三年中。张艺谋相继拍摄了《幸福时光》《十面埋伏》《千里走单骑》《满城尽带黄金甲》等电影。为何没有导演酬金?对此。张艺谋解释说:“由新画面公司和珠海振戎公司投资的《幸福时光》票房很差。再加上两家投资方闹翻。我没收到酬金;就《十面埋伏》《千里走单骑》和《满城尽带黄金甲》。我的确签订导演合约。但当年并没拿到酬金。直到年才补发给我。”张艺谋在受访时向记者出示了所有导演合同和个人银行账户明细。他说:“我愿意把所有合同、流水、缴税证明都向社会公开。给大家一个交代。”征收多少社会抚养费?收入明确了。那么。张艺谋夫妇超生到底应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对年陈婷、张艺谋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行为。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元。对年陈婷、张艺谋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元。对年陈婷、张艺谋生育第三个孩子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元。滨湖区计生局人士表示。因陈婷、张艺谋违法生育情节严重。因此对其违法生育的第二、三个孩子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中。超出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均按二倍予以了征收。综上计算。对陈婷、张艺谋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理。向两人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及社会抚养费共元。社会抚养费怎么用?年月日。滨湖区计生局向张艺谋夫妇寄送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根据规定。当事人在收到告知书后有个工作日的陈述、申辩期。年月日。滨湖区计生局收到了张艺谋夫妇的书面申辩。对其已申报的部分收入提出申辩。根据当事人提出的申辩内容。滨湖区计生局进行认真审核。并及时作出了答复。月日。滨湖区计生局向当事人发送《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征收人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如不服征收决定。当事人可在接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抚养费上缴国库后。由地方政府连同其他财政收入一起。统筹用于本地区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 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篇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民合法的生育权益。规范再生育审批管理工作。保障生育审批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双方或者女方常住户口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夫妻。第三条再生育审批实行分级负责制度。由市、县两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分级负责。各级应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如实上报。第四条再生育实行集体审定制度。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政法领导任副组长。政法、科技机构负责人参加的生育资格审批小组。第五条再生育审批情况实行公示、公开制度。再生育申请人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县、市两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报送上一级部门(机构)审查、审批前。对申请人的婚育状况和申请理由张榜公布。审批后。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人员名单及理由在各级政务公开栏中定期公开。第六条各级生育审批机关应实行再生育审批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审批工作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或故意拖延审批、刁难申请人的。严格依法实施责任追究。第二章再生育审批程序第七条符合《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份。需经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应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报所在单位。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或者第(四)项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应同时填写《河北省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申请、审查、鉴定表》或《河北省伤残成人医学鉴定申请、审查、鉴定表》一份。第八条双方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应对申请人的婚育状况和申请理由进行认真审查。张榜公布十日。经确认无异议后在《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及《河北省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申请、审查、鉴定表》或《河北省伤残成人医学鉴定申请、审查、鉴定表》内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女方所在单位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审查;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由男方所在村委会报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审查。第九条报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审查时。除报送《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及《河北省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申请、审查、鉴定表》或《河北省伤残成人医学鉴定申请、审查、鉴定表》外。还应当提交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籍登记卡、《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已生育(包括收养)子女户籍登记卡、第一个子女生育证件或证明。第一个子女是违反政策生育的提交《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并应根据不同申请理由。分别提交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一)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应提交独生子女病残有关病史资料或医学证明。(二)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应提交县级民政部门依法发给的《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协议、收养公证和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现已怀孕的证明。(三)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应提交双方所在单位经调查后出具的夫妻均为独生子女的证明。(四)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属于“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应提交残疾者所在部队或民政部门发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属于“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应提交《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抚恤证》或成人伤残有关病史资料。(五)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应提交双方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所属民族的证明。(六)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六)项规定的。应提交市级侨务行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在本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及其婚育状况的证明。(七)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应提交县级沿海渔区边防部门发放的夫妻双方或一方从事海上作业的证件或县级渔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或一方从事海上作业的证明和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女方为农村居民的证明。(八)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八)项规定的。应提交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夫妻双方或女方为农村居民且具有农村居民户口连续年以上、依法应当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依法应当享有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证明。(九)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九)项规定的。应提交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夫妻双方及女方父母均为农村居民、且男方落户女方家庭并对女方长辈承担赡养义务的证明。(十)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十)项规定的。应提交矿工所在的经依法批准的采矿单位或其管理机关劳动工资部门出具的连续从事井下作业时间及继续从事井下作业情况的证明。(十一)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十一)项规定的。应提交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夫妻双方或女方为农村居民且具有农村居民户口连续年以上、依法应当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依法应当享有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证明。(十二)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十二)项规定。应提交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原属离婚的。还需有与原配偶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证和协议书。(十三)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十三)项规定的。按《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属于其他特殊情况生育审批的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提交的证件或证明。一般应为原件。并同时提交其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由原件保存或持有单位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并加盖公章。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有关证件应及时退还其保存、持有人。复印件存档或上报。第十条乡级计划生育机构收到再生育申请及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后。应当在十五日内由政法员初审、乡级计生办集体进行审查。经审查情况属实、符合《条例》规定的。应将审查意见填入《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及《河北省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申请、审查、鉴定表》或《河北省伤残成人医学鉴定申请、审查、鉴定表》。计生办主任签字。并加盖生育审批专用章。随有关审批材料一并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第十一条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到乡级计划生育机构报送的再生育审批材料后。由政法机构进行审查。提交本级生育资格审批小组审定。在一个月内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一)依法应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将审批意见填入《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局长签字。加盖生育审批专用章。并签发《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制作《再生育子女批复》(见附件)。一同下达乡级计划生育机构;(二)属于《条例》第十九条第(一)、(四)项规定条件。依法应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由县级科技机构将初审意见填入《河北省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申请、审查、鉴定表》或《河北省伤残成人医学鉴定申请、审查、鉴定表》。呈报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科技机构组织鉴定。鉴定后。市级科技机构将鉴定结果名单下达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经县级生育资格审批小组审定后。将审批意见填入《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局长签字。加盖生育审批专用章。并由县级政法机构签发《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制作《再生育子女批复》。一同下达乡级计划生育机构;(三)依法应由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应将审查意见填入《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及《河北省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申请、审查、鉴定表》或《河北省伤残成人医学鉴定申请、审查、鉴定表》。随其他审批材料一并呈报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待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下达《再生育子女批复》后。再签发《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制作《再生育子女分解批复》(见附件)一同下达乡级计划生育机构。第十二条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送的再生育审批材料后。由政法机构进行审查。提交本级生育资格审批小组审定。在三个月内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将审批意见填入《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主任签字。加盖生育审批专用章。并制作《再生育子女批复》。下达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二)属于《条例》第十九条第(一)、(四)项规定条件的。由市级科技机构组织鉴定。将鉴定意见填入《河北省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申请、审查、鉴定表》或《河北省伤残成人医学鉴定申请、审查、鉴定表》。经市级生育资格审批小组审定后。将审批意见填入《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主任签字。加盖生育审批专用章。并由市级政法机构制作《再生育子女批复》。下达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第十三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和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制作《再生育审批事项通知书》(见附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认为申请材料不全或需要更换申请材料的;(二)认为申请人不符合《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决定不予批准再生育或不予呈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属于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况的。应告知申请人限期补充或更换材料的全部具体内容。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作的《再生育审批事项通知书》。转由乡级计划生育机构送达申请人。乡级计划生育机构收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和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作的《再生育审批事项通知书》。应在十日内送达申请人。第十四条《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审批期限。不包括以下时间:(一)按规定组织病残儿、成人伤残鉴定的时间;(二)报送上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时间;(三)审批机关限定申请人提交补充或更换审批材料的时间。《再生育审批事项通知书》送达后。申请人超过告知期限提交补充或更换审批材料的。审批期限重新计算。第十五条申请人对不予报送审批、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作出该决定的机关或其上级机关重新复查。作出该决定的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应当认真复查;经复查维持原审批决定的。应当耐心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第三章证件和档案管理第十六条《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印制。封面分绿色、蓝色两种。绿色封面的适用于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八)项、第(十一)项规定的夫妻;蓝色封面的适用于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八)项、第(十一)项以外其他项规定的夫妻。第十七条每年十二月底前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将本市下年度《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所需印制数量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第十八条《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的签发。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规定:(一)再生育妇女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五周岁零三个月;(二)第一个子女年龄不得早于三周岁零三个月。再生育妇女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上的。生育间隔可以不受时间限制。第十九条生育审批机关签发《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时。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者打印;印章一律使用“××××××生育审批专用章”。并加盖在夫妻合照上;审批机关负责人和政策法规员印章。应当使用行体字(见附件)。第二十条《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由持证人保存备查。当年持证未生育的。应在下年一月底前办理延签手续。延签《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由乡级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并填写《上年度持证未生育夫妻名单》(见附件)。第二十一条领取《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后。因婚姻状况变化、户口变更等原因不再符合《条例》规定且持证人尚未怀孕的。自不符合《条例》规定之日起《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无效。并应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回作废。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生育子女死亡的。凭子女死亡证明并经原发证机关认定。可以重新发给《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原《第二个子女生育证》予以收回。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户口迁移后仍符合《条例》再生育规定的。自迁入之日起日内由户口迁入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验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所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无效。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户口迁入本省的外省人员。已怀孕的由户口迁入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验登记;未怀孕的所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无效。重新进行再生育审批。第二十二条市、县两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应分年度或按审批时间建立和保管再生育审批档案、资料。(一)乡级计划生育机构主要保存以下资料:、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下达乡级计划生育机构的《再生育子女批复》和《再生育子女分解批复》;、《上年度持证未育人员名单》。(二)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要保存以下资料:、依法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审批表》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存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下达乡级计划生育机构的《再生育子女批复》和《再生育子女分解批复》;、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下达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再生育子女批复》;、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下达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特殊情况照顾生育批复》;、经本级生育资格审批小组审定通过的病残鉴定名单。(三)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主要保存以下资料:、依法由本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审批表》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下达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再生育子女批复》;、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下达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特殊情况照顾生育批复》;、经本级生育资格审批小组审定通过的病残鉴定名单。 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篇 关键词:生育;生育保险制度;社会性别;女性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被誉为“半边天”。妇女参与社会劳动。创造着社会财富和精神财富。同时又肩负着人类自身生产、繁衍哺育下一代的重任。妇女的生育行为存在着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现代社会已将妇女在生育期间给予必要的保障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政策。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给予母婴物质上的法律保障。生育保险制度。充分体现了国家、社会对妇女的人性关怀。一、社会性别的概念一个人除了生理性别以外还有社会性别。社会性别是指传统的社会和文化赋予男女两性不同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从男女两性出生开始社会就给予其不同的期望和对待。社会性别是基于人的生理性别之上所产生的。是性别的社会化。也可以说一种性别的刻板印象。社会性别的视角。即从性别的角度出发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男女两性地位、资源和机会获得的状况。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环境进行性别分析和性别规划。以防止和克服不利于两性发展的模式和举措。实现男女平等。对生育保险制度这一项性别特征明显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社会性别的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生育保险制度上存在社会性别的缺位将会对女性就业造成极大的影响。二、生育保险制度概况(一)生育保险制度概念生育保险一般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的女性劳动者因怀孕、分娩等生育行为而无法从事正常的生产活动。中断经济来源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医疗保健服务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并且通过社会保障立法的形式明确其重要性。其目的在于当生育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停止劳动活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为其提供生育津贴、产假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确保她们仍能获得基本劳动收入并且可以享受应有的医疗保健。为生育女职工尽快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社会帮助。(二)我国生育保险的制度演变、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期。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的创建标志是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的颁布。年出台了《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直至年《关于女工作人员生育假期规定的通知》的出台才完成了生育保险制度的初步建立。、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停滞期。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处于动荡中。社会保障制度几乎被破坏殆尽。生育保险也不意外。完全变成了企业个体负责本企业女员工的生育制度。这是对妇女权益的损害。、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发展期。年国家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比较系统、规范的保护妇女的生育健康、获得劳动权利、保护胎儿孕育、优生优育的法规。、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期。年月通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第一部以法律形式专门对妇女权益进行保护的法规。年月颁布《劳动法》和《母婴保健法》也对生育保险制度做出了规定。为配合《劳动法》的实施。年月原劳动部颁发《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号)。这标志着生育保险制度真正由“企业自保的企业保险走向了社会统筹的社会保险”。三、基于社会性别视角的我国现行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生育保险制度的保险对象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保护生育公约》和我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男性是要缴纳生育保险基金的。国际劳工组织年修订的《保护生育公约》第条规定:“对于提供生育津贴的强制社会保险计划下所应缴纳的任何保险费和为提供此种津贴而设立的根据工资总额征收的任何税。不论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或雇主缴纳。均应不分性别、按有关企业所雇男子和妇女总数予以缴纳。”我国劳动部于年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条规定:“生育保险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这里的“工资总额”就是指男女职工工资总额。因此。男性也是生育保险费的承担者。并且在生育活动中。男性担任着丈夫和父亲的角色是家庭构成的重要一员。然而。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及全国绝大多数省份的实施细则中。生育活动中的男性并没有成为生育保险的对象。(二)生育保险制度的生育津贴问题我国生育保险中的生育津贴为工资的%。高于国际劳工组织所规定的生育保险工资替代率%(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号《生育保护公约》)。但是我国绝大多数省份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都是给予母亲的。父亲基本上享受不到。这对于妻子没有工作的家庭来说。是不公平的。男职工所在单位纳了生育保险基金。男职工也就参加了生育保险。但却因妻子没有工作或在“非正规部门”就业而无法享受保险。在一些地方。这种情况的家庭。丈夫可以在妻子生育时享受到一定的待遇。享受的额度从%到数百元不等。表面看来。这似乎是维护女职工权益。但这种维权却没能保障妻子为非正规就业或无业的男职工的权益了。这将大大影响企业的参保积极性。难以得到参保单位和职工的认可。导致人们对生育保险不重视。甚至认为生育保险制度只有责任没有权益。因此。只面向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制度。在保护男女两性权利方面不得不打折扣。(三)生育保险制度的休假问题企业所负担的生育成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表现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另一部分表现为由于女职工修产假所带来的寻找替代员工及工资的成本或因为完成该女职工原本工作量向其他员工支付的加班费。生育保险费是不分性别按单位员工总数缴纳的。所以在这块成本上企业雇佣男女员工的成本是一样的。但是在第二部分也就是“由于女职工修产假所带来的寻找替代员工及其工资的成本或因为完成该女职工原本工作量向其他员工支付的加班费”这部分的成本由于享受的对象只是女职工。所以产生的成本也只是针对女职工。这样就导致了企业产生了“性别成本”。为解决单位由于雇佣女性员工产生的“性别成本”。在很多国家实行“父育假”。“父育假”也称带薪护理假。是指母亲产假期间的父亲育儿假。目前全世界约有个国家规定了父育假。但是。我国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相关的条例规定男性享有假期权利。那么。目前在我国家庭生育中男性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人们怎么看待生育中丈夫的角色?据一项调查显示。虽然希望丈夫陪的妻子高达.%。但真正有丈夫陪的只有人。占.%;没有丈夫陪的有人。占.%。其中有人未明确提出有无丈夫陪。虽然有丈夫陪的比例还是比较高。但只有人明确提出是丈夫单位有假。由此可见。在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中增加男性享有父育假的规定。不仅是与国际趋势接轨。也是制度人性化的体现。(四)生育保险制度的男性接受节育手术的问题在我国。男性职工和女性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一样享受广义生育保险制度。正在修改中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征求意见稿)》准备将此统一纳入生育保险。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同时。《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对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休假问题也有相关说明。虽然目前对男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提供了津贴和休假。并且医学专家也从医学的角度证明了男性接受计划生育手术更安全简便。但是不容置疑。女性仍然是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主体。并且。以女性为手术对象和药物对象的节育措施大大多于以男性为对象的。如果说女性承担生育责任是由于生理原因的话。那女性更多地承受计划生育手术则是由于社会原因――男性本位文化。男性接受节育比重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传统思想的影响;缺乏对男性节育手术的宣传;各级政府计划生育的重点还是以女性为主。四、促进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健康发展目前。我国对女性关怀十分重视。但是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在制定生育保险制度时对两性生育角色的重视。我国仍有不小差距。很多个人或者政府还没有充分意识到生育保险制度中的社会性别问题。甚至有些人对社会性别十分漠视或者觉得不重要。加强生育保险制度中的社会性别视角对完善我国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生育保险的社会性别视角。(一)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立法、鉴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关于带薪“父育假”的法律法规(只有部分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提及过)。建议国家应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生育保险法规。增加一些涉及男性权利与义务的条款。从法制上逐步健全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也逐步与国际先进国家的生育保险制度接轨。、应从法律法规的修改中进一步保障男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从增加男性责任的角度进一步实践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立法上应该更多将社会性别考虑进去。这对于生育保险。目前可能是必要的。(二)加大生育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生育保险知识的普及率目前。虽然生育保险制度属于单位必须为职工购买的“五险”范围。但由于生育险相对其他险种属于一个短期、小险种。同时由于目前生育保险制度并不健全。各单位对其重视度有限。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其宣传力度。提高其覆盖率。值得可喜的是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年)中已经提到要“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以上”。(三)各级政府应宣传新型生育观念。将男性纳入到计划生育范围中。并加大对男性节育手术的宣传将男性纳入到计划生育范围有利于男性承担父亲责任。同时也是可以让新爸爸们享受到天伦之乐。费孝通先生提出“双系抚育”以说明男女再生育上的责任。因此将生育仅仅看成是女性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各级政府在实行计划生育时。应将男性也纳入到工作中。并加大对男性节育手术的宣传。同时政府应鼓励研究、开发新型男性节育产品。同时通过提高生育津贴和延长陪产假鼓励男性接受节育手术。(四)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前提下。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面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并不是一步到位就让所有的妻子都参与到生育保险。应该优先考虑单位已经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男职工之妻。待经济发展成熟时。再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五、结束语虽然目前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对促进女性就业、提高母婴保健水平、实现男女平等就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缺乏社会性别的视角。生育保险制度对于男性在生育中的权利和义务都存在弱化和漠视问题。因此。在对生育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时。应借鉴各发达国家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探索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生育保险制度。只有将社会性别视角引入到生育保险制度。才能正确认识男女两性在生育中的权利和义务。真正保护两性在生育保险中的权益。参考文献:、陈敏.从社会性别的视角看我国立法中的性别不平等[J].妇女与法,().、梁华林.从社会性别的视角看农村女性流动与公共政策的选择[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张思峰,温海红.社会保障学[M].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於贤淑.对我国女性生育保险法律制度的思考[J].安顺学院学报,().、乌日图.生育保险实用手册[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Z]..、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Z].. 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篇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号)的规定和省编办<<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年年度报告工作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年年度报告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年度报告时间:自即日起*年月日。二、年度报告对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截止到*年月日以前的事业单位法人。三、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内容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的内容:、是否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有关政策;、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包括使用的印章、标牌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有无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是否同一地址;、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宗旨和业务范围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是否有法律、法规等相关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的负责人是否一致;、开办资金有无大幅变化。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开办资金比登记的资金数额增加或减少超过%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有关资质认可或许可是否继续有效;、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自核准登记后是否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有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依法纳税情况;、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涉及诉讼情况;、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营利性事业单位是否有国家公务员兼职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和审查的事项。四、事业单位年度报告须提交以下材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三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资质认可和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年度审计报告或经事业单位财务主管部门盖章证明的资产负债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损益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税务登记证和本年度(月份或本年度最后一次)纳税交款书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内容的。须提交《行政许可事项登记表》(见附件);在设立登记或去年年检时已提交此表的。可不再提交。但要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备注栏说明;、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五、年度报告工作程序:、事业单位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地自查。对本单位一年来的运行状况作出简要总结。纠正违规行为。在此基础上向主管部门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已经上传庐江人事人才网上。各事业单位可自行登陆网站。在“办事指南”栏目中查找。、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本年度活动情况和提交的年度报告书进行严格审查。签署意见后。报登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较多的主管部门。应集中报送年度报告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登记管理机关可根据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意见。对表述不规范或无法律、法规等依据的。应按程序先办理变更登记。再受理年度报告事宜。、登记管理机关对年度报告书和有关附件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对年度报告审查合格的事业单位。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加贴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印制的年度报告合格标记。有效期延至年月日。()年度报告审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印章。()对于未按规定及时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在下达催办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仍不办理。登记管理机关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六、以下事业单位被评为*年度免检事业单位。请于月日前携带法人证书正、副本到县人事局直接加贴年检标识。庐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庐江县城镇管理局、庐江县第四中学、庐江县土地管理储备中心、庐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庐江县植保植检站、庐江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庐江县白湖镇财政所、庐江县福利院、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庐江县城关小学、庐江县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庐江县白湖中心卫生院。七、法律责任已经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满一年后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年检。逾期不按规定进行年检的。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将丧失法律效力。其从事的一切活动均为非法活动。涉及到的法律责任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承担。八、其他有关要求、编委批准新设立的事业单位、撤销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完成的事业单位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和注销登记手续。、为维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严肃性。法人证书(正副本)上的年度报告合格标记不得超过个。超过个的。应当重新打印新证书(正副本)。、要建立和健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制度。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在做好本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的同时。按照皖编办[*]号文件第七项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证书使用制度。、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对县的年度报告工作进行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年度报告工作规范情况及其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包括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规范情况及有的材料实质审查情况;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受理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