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拨入专款专项资金
一、原“拨入专款”科目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与现行事业单位收入分类不相一致。
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新《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收入分为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六大类。
“拨入专款”作为事业单位收入的一种,其分类标准与上述六种收入的划分标准有重叠,容易引起事业单位收入分类的交叉及会计核算的不统一。比如,
科学事业单位通过承担科研课题,以合同形式从科技主管部门取得的科研收入,按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可计入“拨入专款”;
从其性质上说,这项收入属于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属于“事业收入”,同一笔收入有两种归类方法,往往造成会计核算的不统一,不利于加强专款的核算管理。
。随意扩大拨入专款核算范围。
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会计制度》)规定,
“拨入专款”科目用来核算“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也就是说,
一项专项资金是否使用“拨入专款”核算,
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专项资金有指定用途;二是专项资金需要单独报账。
但在过去的实务中,一些单位常常不合理地扩大“拨入专款”的核算范围,将除部门预算隶属关系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收入也计入“拨入专款”。
比如,
有的部门仍存在较多上下级转拨资金的情况,
常常通过“拨入专款”科目核算,从而“掩盖”了一些不合理的资金流动方向,其实质是让很多财政资金游离于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管理之外,从而不利于资金监管。
。容易造成预决算较大的差异。原“拨入专款”科目核算的是事业单位取得的专款收入,这部分收入具有一定特殊性:一是取得的不确定性,
在预算申报时很难把握;二是与事业单位的专业业务活动相关,
单位财务很难掌握项目申报进度和具体情况。在编制预算时,
大多数事业单位更多地关注能从财政部门获得多少财政补助收入,能取得多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很少将“拨入专款”统筹考虑在部门预算编制中。
而部门决算需要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实务中将当年度取得的“拨入专款”纳入“其他收入”,一并反映在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总表上,从而造成了预决算较大差异。
二、不设置“拨入专款”科目的原因分析
。适应全口径部门预算管理的需要。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重大变化之一是“确立了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完整性的原则”,事业单位所有收入都要纳入预算管理,如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各类财政拨款”不仅包括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所指的各类事业经费(如教育事业费、科学事业费、文化事业费等),
也包括原来未纳入财政补助收入范围的基本建设投资、社会保障、住房改革经费等。因此,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的事业单位收入是一个“全口径”的概念。在预算编制时,要对单位预计取得的各项收入进行全面考虑,不应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入项目。不再设置“拨入专款”科目,
将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正确归类、统筹考虑,全面纳入预算,
且做到没有预算不能支出,正是适应全口径部门预算管理的需要。
。完善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结果。事业单位开展的专项项目,常常需要一定的周期才能完成,如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结题,
一般需要年的时间,因此,在原《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号)中设有“拨入专款结存”,用于核算科学事业单位由于项目未完成而需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该科目与“拨入专款”科目相对应,
解决了事业单位专项收入结转问题。在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并没有“结转”的概念,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结余”拆分为“结转和结余”,
并将“结余留用”修订为“结转与结余按规定使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号)同时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等科目,解决了专项资金使用周期长、需要结转等问题,因此单设“拨入专款”“拨入专款结转”等科目也显得没必要了。
三、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专项资金核算方法与管理要点
。树立全口径部门预算管理理念。作为事业单位全面执行的最高层次的财务制度,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一步强调了事业单位全口径预算管理理念,
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事业单位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统一编入预算,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全部收入”涵盖了原通过“拨入专款”科目核算的各类专项资金。在编制预算时,
单位要根据历年取得专款收入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分析,不随意夸大或隐瞒收入,核定收支、统筹考虑,
不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入项目,
从而进一步减少预决算差异。
。科学划分事业单位收入类别。
原“拨入专款”核算的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各类专项资金,
要根据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专款性质,区别对待、科学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
如有的研究机构取得的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有指定用途、需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科研课题,通过“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核算,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再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二是事业单位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有从其他部门取得的,
也有从上级部门取得的专款收入,一般而言此类专项资金要进行项目公开招投标管理,采用竞争性方式安排资金。
在会计核算上,
应当计入“事业收入”(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是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的专款收入,计入“上级补助收入”(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同理,“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中专项资金收入,
也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通常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四是单位取得有限定用途的捐赠收入等,则在“其他收入”(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核算。另外,对于科学事业单位签订研究和试剂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按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
可计入合同预收款项,再根据合同或项目进度确认相关收入。
。加强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
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通常需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有指定用途”,
一般而言,要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来明确具体用途,单位不能随意改变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二是“单独报账”,
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这在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条中也有相应规定。如有的项目结束或因故终止时,有相关文件规定项目结余应当按原渠道收回的,
还要按相关规定缴回结余。
通过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装备制造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发展一批具有综合研发配套能力的装备制造业企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东莞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资金是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用于扶持我市装备制造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第三条东莞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资金由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共同管理。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申请项目采用评审制。
第四条东莞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资金使用范围与支持方式
第五条申请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承担企业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全部产品或主业产品属装备制造业产品的企业;
(二)项目承担企业必须具有规范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依法纳税;
(三)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必要的研究、开发、生产设备;
(五)申请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在其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
第六条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我市装备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等项目。
(二)重点扶持且经认定的市家装备制造重点企业。
(三)配套获得国家、省财政支持的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
第七条凡已经列入其他同类性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下达
第八条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资金分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
(一)补助:主要用于装备制造业企业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并纳入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项目,
以及用于配套国家、省重点支持的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每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万元。
(二)贷款贴息:对已落实银行贷款并纳入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支持。根据贷款发生额,
以年应付银行贷款利息的%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万元。
既有银行贷款,也有企业自有资金投入的项目,
可以同时采用以上两种方式给予支持,
具体支持方式以项目实际投入资金为依据,经综合平衡后确定。
第九条申报程序:
(一)市家装备制造重点企业及市属企业的项目,直接向市经贸局、市财政局申报。
(二)各镇(区)企业的项目,由镇(区)经贸办和财政分局对本镇(区)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汇总后向市经贸局、市财政局申报。
(三)申请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东莞市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申请书》及电子文本;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意义及必要性、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分析、项目技术改造的具体内容、技术指标、工艺流程、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来源渠道、成本和经济效益分析、技术改造前后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对比分析、风险度分析、项目进度安排、其他情况说明等内容)及电子文本;
、含贷款的项目,
须附上承贷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及合同项下的借据、银行划款凭证和利息结算清单,或银行出具编文件号的有效的贷款承诺函(复印件);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如相关批准文件、各种认证证书、环评报告等);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申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十条经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市经贸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会同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以及综合平衡,拟定立项项目和支持额度,报市政府批准后联合下达资金安排。
第十一条经批准立项的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项目,
由市经贸局与项目承担企业签订项目合同书,确定具体条款。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安排由市财政局和经贸局联合下达。
市属企业项目获安排的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镇(区)属企业项目获安排的资金由市财政局下拨给镇(区)财政分局,再转拨到项目承担企业。
第十三条项目承担企业收到专项资金后,应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一)收到贴息金,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规定,区别利息资本化或费用化进行处理。利息资本化的,收到相应的贴息金,
在不超过利息资本化金额范围内冲减在建工程成本,超过部分冲减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化的,
收到相应的贴息金,冲减财务费用;
(二)收到补助金,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
作为专项应付款反映和核算;
(三)资金的开支范围包括项目管理费、项目费、经财政部门批准开支的其他费用。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验收
第十四条建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承担企业应在每年月底前向市经贸局、市财政局报告本企业上年度项目总投入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进度执行情况,项目达到的技术、经济、质量指标情况,经济效益、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等情况。
第十五条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经贸局负责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应依法办事,不得干预用款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被检查的用款单位应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不得阻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要改变技术方案,
项目承担者必须预先向市经贸局提交情况说明报告,
经市经贸局审核批准后方可改动;因特殊原因需要中途撤销或失败的项目,必须要如实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报告,由市经贸局、市财政局联合作出处理结论。
第十七条项目承担企业要对技术改造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帐管理。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
采取撤销项目、追回项目全部财政资金的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项目承担企业应在项目完工后个月内向市经贸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的验收材料,
提交的基本材料如下:
(一)验收申请书;
(二)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项目技术改造的主要内容、采用的技术方案、进展情况、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应用效果、项目技改前后的技术水平对比分析;
二是资金落实与使用的具体情况、项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技改前后的经济效益对比分析;
(三)技术改造资金决算明细表。
第十九条市经贸局收到承担企业提供完整的项目验收材料后,
应及时组织验收工作,由项目验收小组提出书面验收意见,报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条由市经贸局每年从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的经费,用于调研、评审、跟踪、验收和培训等管理活动,
并据实列支。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之日起施行。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篇
关键词:高校;专项经费;
管理
随着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不断深入推进,教育被摆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的比例逐年增加,同时高等学校获得的专项经费也逐年增加。专项经费重点保证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工程等的资金需求,但在经费的管理中却存在着不少问题。因此,
如何管理好这部分资金,提高专项经费使用的效率和效益,成为高校财务管理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对提高高校教学质量、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高校专项经费概述
高等学校的专项经费,
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上级部门拨付给高校,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用于完成专项工作的资金。专项经费要经过专项申报、财政评审、预算批复等环节,执行时必须按照预算批复内容实行项目管理,
专款专用,并且时效性强。专项经费的投入极大地促进了高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发展。
二、高校专项经费管理现状
(一)专项经费申报缺乏总体规划。目前,
高校专项经费的申报存在“重立项,
轻论证”现象。在我国高校普遍负债累累、资金紧张的情况下,
争取专项资金成为筹集建设资金的主要渠道之一。高校普遍重视专项经费的立项申报,
但在项目申报时却缺乏前瞻性和总体规划,没有从整体上把握项目的预算管理,对申报的项目把关不严,对于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等论证不够充分,
导致项目脱离学校发展的实际需求,实施缺乏相应的条件和保障。同时,使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随意性大、主观性强、过于粗放、缺乏细致的调研,造成大型专用设备重复购置、利用率低、闲置浪费等现象。
(二)专项经费申报和管理分散。目前高校的专项经费管理比较松散,
没有严格实现按批复预算来控制专项经费的使用。财政等监管部门也无法识别哪项支出属于哪项专项经费,
因此高校专项经费使用的挪用现象普遍。
(三)管理办法缺失或不够细化。专项经费提供者通常只是在批复预算时指定一些粗放的规定,
没有对经费支出的范围、审批权限等具体的细节做详细规定,
而各职能部门又只重视申报环节轻视管理环节,对专项经费管理的细则制定不予关注。这就导致了不少专项经费都没有具体可行的管理办法,因此就大大影响了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水平低下。
在专项经费的立项阶段,财务部门的参与性不够,
导致对于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水平还停留在基本的报账水平,
没有明确资金使用的动向和价值。专项经费管理细则的缺失、信息不对称,导致财务人员只能依据相关部门的审批结论给予办理报销业务,
合理的发票均可报销,使得票据上的弄虚作假,虚列使用项目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绩效考核和内部审计缺失。不少高校过于重视专项经费的申报和使用,
忽略了对经费预算的考核评估。在经费的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重视立项,使用目标不明确,
使得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无法鉴别,预算的执行情况也难以进行定量的考核。缺乏科学的专项经费管理机制、项目负责人职责缺失,是造成目前专项经费进行考核薄弱的重要原因。
三、加强高校专项经费管理的建议
(一)确保专项经费申报的可行性。
专项经费的申报应总体规划,统筹协调。首先应符合学校发展规划,与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
在立项申请时,要全面论证、充分沟通,避免相同或类似项目的重复申报。学校应在项目申报时应做好规划和预测,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
使得有价值的项目得到申报,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
避免资金的浪费,实现学校的内涵式发展。
申报的专项资金预算必须进行科学的论证和评估,确保其可操作性,明确怎么用以及如何用,
避免调研工作不到位,导致盲目性随意性比较大。
(二)建立健全专项经费的管理责任制。
高校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管理层级逐层建立专项经费管理责任制,本着“谁使用,谁管理,
谁负责”的精神,
做到责任到人,各付其责,
确保专项经费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高校可以由主管专项经费校领导或申请专项经费的小组来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与涉及专项经费的相关部门沟通制定出详细的计划,
即每一阶段完成什么任务,花费多少资金,把专项所要完成的任务分解成一个个子任务,并确定各子任务的责任人;
并协调各部门,相互支持配合按照相关要求科学合理的用好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应把握好专项经费预算的执行进度,防止专项经费使用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讲效益的“突击花钱”行为,不断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在专项资金获得批复后,牵头管理部门应联合专项经费的相关部门在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及细则。管理办法及细则是专项经费合理合法合规使用的重要保证,应由各部门商讨会签,
具有可操作性。管理办法及细则不仅应包括专项经费的支出范围、审批权限、审批流程等内容,
而且应对相关问题予以明晰化,使执行过程中有据可依,有规可查,
例如对支出范围的规定就应做到详细且可行,明确支出的范围,
列明哪些费用可以开支,如何开支,哪些费用不能开支。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及细则应当在专项经费批复后拨款前就制定好并下发各相关部门,在资金到位后就可以使用,
避免影响专项费用的使用,确保专项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按规则出牌,按规章办事”。
(四)强化预算管理,
加强财务核算。首先,在专项经费的管理过程中要强化预算管理的理念,
使预算管理的思想渗透在专项经费管理的全过程。
要使财务人员参与到专项经费的立项过程中,从专项经费管理的源头抓起。建立信息沟通平台,使预算编制过程能及时获取有效信息,
从而使的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其次,
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掌握项目执行要求。不同的专项经费,
支出范围和要求不同,如果不认真学习相关规定,
势必会影响预算的执行和对专项经费的核算。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要严格把关,
没有预算不予支出;严格核对资金用途申报与经济业务是否相符,切实规范项目的执行,
杜绝假发票、不真实业务、与项目无关支出的发生。
(五)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绩效考核和审计监督。
完善专项经费绩效考核的制度建设,坚持“用钱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建立专项经费的绩效评价标准及绩效考核小组,对于考核优秀的项目可以采取奖金、荣誉表彰等各种形式进行奖励,
对于考核差的项目实施退出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专项结束时应向主管部门提交分析总结报告,并引入外部独立第三方对专项经费进行审计。
专项经费作为高校资金的重要来源,
应列入学校内部审计的范围,
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及时纠正专项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综上所述,伴随着高校专项经费的增多,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难度也越来越大,只有切实做好对专项经费的管理,
才能科学合理地用好每一笔专项经费,提升高校综合实力,
全面促进高校的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李月娥,李爱琴高校财政专项经费管理模式探究会计之友,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企[*]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市场开拓资金包括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与活动的政府性预算基金和地方财政自行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市场开拓资金分为中央使用和地方使用两部分,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
地方使用部分由中央财政预算拨付的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自行安排的专项资金组成。
第四条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五条各级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为市场开拓资金的主管部门,共同对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外经贸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业务管理,包括确定市场开拓资金的支持方向和使用范围,提出年度项目资金计划,
审核、论证资金使用项目。
财政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预算和财务管理,包括审批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拨付市场开拓资金,
提出市场开拓资金的监管要求,并与外经贸部门共同对项目及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
第六条各级外经贸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承办单位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具体业务管理工作。
中央使用部分,由外经贸部商财政部委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办公室”)承办;
地方使用部分,
可由地方外经贸部门商财政部门委托地方承办单位承办,并报外经贸部和财政部备案。
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承办单位的相关工作,
分别接受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承办单位受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委托,
主要承办下列工作:
负责受理项目资金计划申请、项目实施申请和项目资金拨付申请并进行初审;
根据项目资金计划申请情况草拟年度项目资金计划;
负责对项目资金计划申请、项目实施申请和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和统计分析;
协助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市场开拓资金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草拟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负责市场开拓资金有关管理规定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资金用途
第八条市场开拓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
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下列活动:
贯彻市场多元化战略,重点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活动;
支持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
贯彻科技兴贸战略,支持高新技术出口企业和高附加值产品拓展国际市场的活动;
支持中小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
支持名优产品、本国原产成分高于%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
支持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中小企业的国际市场拓展活动。
第九条市场开拓资金的主要支持内容是: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的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出口市场;组织培训与研讨会;
境外投(议)标等方面(具体支持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一)。
第四章资金管理和使用标准
第十条中央财政安排的市场开拓资金分为中央使用和地方使用两部分。
直接由中央使用的资金占当年资金计划安排的%,
地方使用的资金占当年资金计划安排的%。
第十一条市场开拓资金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支持项目所需金额的%。对西部地区的中小企业,以及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所列优先支持的部分开拓活动,支持比例可提高到%。
第十二条支持方式采取无偿支持和风险支持两种方式。对风险支持,企业在项目实施后未取得开拓市场成效可获得支持资金,
否则不能获得支持资金。
第十三条以外币为计算单位发生的费用支出,按费用支出凭证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
折算为人民币。
第五章项目资金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外经贸部和财政部根据年度市场开拓资金计划安排,
共同商定下一年度中央使用部分和分配各地方使用部分的资金额度。
每年月日前,分配中央使用的资金额度,由外经贸部下达到中小企业办公室;分配各地方使用的资金额度,
由外经贸部和财政部下达到地方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
地方外经贸部门将地方使用的资金额度下达到承办单位。
第十五条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承办单位,
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的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分别草拟下一年度中央和地方使用部分项目资金计划。地方承办单位于月日前报当地外经贸部门;
中小企业办公室于月日前报外经贸部。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内容包括:具体项目、支持内容、支持比例、支持金额等。
第十六条外经贸部和地方外经贸部门,
根据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承办单位草拟的项目资金计划及已确定的年度市场开拓资金额度,分别编制下一年度中央和地方使用部分的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地方使用部分项目资金计划,
外经贸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于月日前报送外经贸部。
第十七条外经贸部根据中央和地方使用部分的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综合编制下一年度全国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计划,
于月日前报财政部。
第十八条财政部审核后,
于月日前向外经贸部批复下一年度全国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计划。
第十九条中央使用部分年度项目资金计划,
由外经贸部于月日前下达到中小企业办公室;地方使用部分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由财政部和外经贸部于月日前共同下达到地方财政部门和外经贸部门;
第二十条可列入中央使用部分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的项目包括:
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全国或跨地区的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提出的项目;
中央企业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提出的项目;
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中央企业或中央企业在京办理工商登记的子公司通过中央企业提出的项目。
第二十一条可列入地方使用部分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的项目包括:
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地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提出的项目;
在本地区办理工商登记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提出的项目;
在本地区办理工商登记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中央企业的子公司提出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和外经贸部可以根据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在执行年度中对下达的本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做适当调整。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根据下达的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拨付资金。
其中,分配地方使用部分的资金,根据年度项目资金计划一次或分次拨付到地方财政部门;中央使用部分的资金(中央企业使用的资金除外),
根据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按季度拨付到外经贸部。
第六章申请条件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可以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
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申请为企业项目申请;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申请为团体项目申请。
第二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提出企业项目申请: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万美元以下;
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
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第二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组织单位可以提出团体项目申请:
组织的活动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的;
参加活动的企业在家以上(含家),其中%以上企业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中小企业申请条件;
申请支持的资金直接受益于参加活动的企业,
以降低参加活动企业的费用和开拓市场的风险,提高企业效益。
第二十七条参加团体项目的企业,
不得针对同一项目另外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
第七章申请程序
第二十八条项目资金计划申请。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二十六条申请条件的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可于每年月日至月日,
按照本实施细则所附的支持内容,
向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提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申请。
第二十九条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在提出项目资金计划申请时,应提交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报告、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二),
并附相关资料。
第三十条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承办单位根据外经贸部和财政部批复的下一年度项目资金计划,
以适当方式回复中小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并对下一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的具体内容进行公示。中小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可根据批复的项目资金计划着手准备有关活动。
第三十一条项目实施申请。
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根据批复的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在项目实施日前向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提出项目实施申请。
第三十二条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在提出项目实施申请时,应提交项目实施申请、项目实施说明(详见附件三),
并附相关资料。
第三十三条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对项目实施申请进行初审,并于个工作日内分别报外经贸部或地方外经贸部门;
外经贸部或地方外经贸部门对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内的项目实施申请,应于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
第三十四条对申请调整项目资金计划内容的项目,中央使用部分由中小企业办公室进行初审后报外经贸部;地方使用部分由地方承办单位初审,
外经贸部门商财政部门复核后报外经贸部。
外经贸部和财政部对申请调整项目资金计划内容的项目进行审批。
第三十五条无法在年度内按项目资金计划完成的项目,
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应及时向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提出项目终止或顺延申请;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审核后分别报外经贸部或地方外经贸部门审批。
第三十六条对企业项目申请,每次给予支持的资金最高不超过万元人民币;
对团体项目申请,每次给予支持的资金最高不超过万元人民币。
第八章资金拨付
第三十七条市场开拓资金采取事后拨付的原则,
即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向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提出项目资金拨付申请。
第三十八条申请拨付项目资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详见附件四);
国际市场开拓活动的项目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费用支出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
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
第三十九条中小企业办公室根据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对中央使用部分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初审,按季度汇总整理后报外经贸部。其中,
中央企业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审核后直接拨付,其它部分由外经贸部负责拨付。
第四十条地方承办单位根据年度项目资金计划,
对地方使用部分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初审,并报地方外经贸部门审批;
外经贸部门按季度报地方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资金。
第九章评估、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一条财政部和外经贸部对市场开拓资金共同实施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的审批和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检查方式可以采用跟踪项目全过程、抽查有关资料或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等。
第四十二条中小企业办公室与地方承办单位、地方外经贸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应建立严格的项目审批和资金审核制度,
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和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确保资金的定向使用,发挥资金的最佳效益。
第四十三条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外经贸部门与财政部门每年要对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于次年月底前上报外经贸部和财政部。重大项目(万元人民币以上)在项目完成后日内专题上报。
第四十四条使用市场开拓资金的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
对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专项检查,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章处罚原则
第四十五条凡有下列行为,
均属违反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为:
违反市场开拓资金使用原则,擅自改变使用范围的;
截留、挪用、侵占市场开拓资金的;
用于个人福利、奖励及消费性开支或用于补充行政经费不足的;
同一项目重复申请的;
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资金的;
项目组织单位利用市场开拓资金,直接用于提高自身盈利水平和经济效益的;
违反管理办法、本实施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第四十六条对发生上述行为的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财政部门将追回已经取得的项目资金;
外经贸部门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允许其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
第四十七条严重违反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
将由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该项目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未能按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
外经贸部门商财政部门将对其提出通报批评,
严重者取消承办资格。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中央使用部分和地方使用部分的市场开拓资金,根据业务需要,
可按不超过%的比例安排必要的经费,支付聘请承办单位、咨询公司、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承办费用和业务费用支出,保证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评估、论证和审计工作的实施,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各地外经贸部门与财政部门可根据管理办法及本实施细则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市场开拓资金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外经贸部和财政部备案。
第五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外经贸部会同财政部解释。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专项资金;问题;对策
一、加强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必要性分析
。改革的必然要求
随着国家在机构、财政、税制等领域的改革,对财政支出管理体制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建立一套运行高效、合理分配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率、监督有力的财政支出管理机制,是新时代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必然要求。
。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有效途径
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对公共事业投入的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这部分资金在保民生、扩大内需、拉动经济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财政专项资金从项目调研、项目设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资金保管、资金使用到绩效评价是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协调的政府部门多。加强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就是通过控制项目的新设,
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严格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评价等手段,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新时期内部控制规范化的要求
内部控制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
保证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采取的单位内部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和手段的总称。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相结合,
能够促进专项资金支出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能够建立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推荐一个好地方四年级作文400字,
起到监督作用,为落实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保障。
。促进国家公共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强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财政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财政资金,缓解资金供需矛盾,
提高国家统筹调控财政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项目的能力,促进国家公共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专项资金分配机制缺少科学依据及原则
很多单位在分配财政专项资金时都是沿用以前年度财政分配数,
切块分配或平均分配,没有制定较为详细的运用规则。
这种随意分配会造成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及资金浪费,
造成有的地方资金过于充足,有的却不够。
。项目立项缺少前瞻性
事业单位在申请财政资金时,
很多项目立项思路陈旧,比如一些科研事业单位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时,项目缺少创新性和前瞻性。
国家现在将大笔资金投入科研项目,
目的就是为了在相关领域有所突破,
鼓励大胆创新,项目立项时与政府宏观政策联系紧密,
具有前瞻性,才能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积极作用。
。专项资金预算不切合实际
第一,预算水平低。做预算的时候没有严格的科学合理的论证,没有做好前期准备,
或生产部门没有参与,只是财务部门按照之前的惯例编制预算。
第二,很多单位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时缺乏规范。由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国家拨款的不足等原因,事业单位经营能力不强,
造成专项资金的申请预算包含事业拨款不足的那部分,
因此在做预算的时候,没有严格按照项目实际需求,而是尽力扩大预算金额,在能够保障完成专项项目的同时,
填补人员经费的不足,造成预算偏大。第三,专项资金的预算有严格的标准,但没有及时更新,
有些单位也没有严格按照标准预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500字执行,或钻预算编制的空子,
变相扩大预算。随着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很多费用不能像以前那样随意支出,这也是造成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缓慢和部门资金留存的主要原因。
。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不严格
有的事业单位在掌握财经政策、预算管理、项目资金使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不规范。
单位超预算、自行调整预算、无预算支出、超范围支出;挤占、滞留和虚列专项资金,
预算执行时随意性大,
部分单位把财政专项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划拨到本单位其他账户或相关单位,或用专项资金发放职工津贴、福利或日常开支等费用,挤占财政专项拨款,项目专项资金混支混用。比如预算只购买一部交通工具,
但是到实际执行的时候,
发现一部运输车远远不够,只能再购置一部。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情况严重。
正是由于预算不严谨,造成预算执行也就失去了意义。
。会计核算不规范
部分单位公用经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不同资金相互调剂使用,致使会计信息反映不明晰。将一些不属于专项资金开支的费用从中列支,
致使专项资金支出不实。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现金管理等资产管理制度不严格,
部分事业的单位现金管理混乱,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现金支付手续不完善。
。监督管理不到位
各单位虽然大部分都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
但是基础性规范工作比较薄弱,
内部控制的流程和配套制度缺失。
缺少对资金申报的精细化管理,
没有建立资金申报、下拨、付款等环节的监督机制,内部审计流于形式,缺乏行之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
。绩效评价流于形式
目前的绩效评价基本局限于财务指标,定量指标、定性指标的考核,
绩效评价的指标过于形式化,
没有把绩效评价与项目实施挂钩。
三、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优化措施
。相关原则
项关于星星的作文资金管理应当坚持集中财力,保障重点;规范设立,
严控新增;
提前谋划,储备项目;绩效优先,目标明确;定期退出,
滚动安排;依法公开,
强化监督的原则。
。项目立项应具有前瞻性
项目立项申报是国家投资决策前的活动,应当具有预测性及前瞻性。它是在事件没有发生之前的研究,
也是对未来发展的情况、遇到的问题和结果的预测,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运用切合实际的预测方法,
科学预测未来的前景,
各事业单位应该大胆创新,勇于创新。
。规范预算编制
建立事业单预算管理体系。
预算是关键,是项目执行的依据。在预算管理过程中,
要合理安排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将精细化管理同预算结合起来。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建立项目库,
设置项目滚动机制、项目退出机制,涵盖项目设立的认证、预算的审核等各个步骤的具体流程,并编制流程图,明确目标,层层压实责任。
。强化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是整个资金管理过程中关键环节,贯穿整个过程,预算确定之后,
各部门应明确目标任务,
树立预算概念,必须严格预算,把预算同实际业务联系起来。要做好预算执行总结分析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对存在偏差的地方及时调整,
分析预算编制与实际业务矛盾的地方,总结经验,为下次预算工作打下基础。要做好预算执行考核工作,要对各部门年初预算与年终结算进行分析,
找到预算差异,分析原因,
制定奖惩措施,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强化预算执行,
科学合理地安排资金分配,确定资金的使用范围,落实责任,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规范审批手续,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实现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单位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明确专项资金的收入、支出管理,
规范专项资金支出程序,落实专款专用专户管理,
确保资金安全,落实岗位职责,
定期检查监督。
。强化财务核算,加强财务人员培训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规定资金使用范围,
做好各项补助发放和支付登记工作,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现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同时,
增强财务人员控制意识,单位财务人员要参与项目的管理,而不仅仅是做记账人,定期对单位财务人员进行政策的培训,强化法律责任意识,
增强对资金支出各个环节的把控力。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财政监督检查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工作。事业单位要更新监督理念,把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并纳入年度考核管理。
要提升监督的能力,
要加强培训,充实人员力量,不断增强检查水平。
要严肃处理问责,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充分体现监督检查的严肃性。要整改落实,不能一查了之,
要注重落实,督促整改落实。
事业单位要完善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约束机制,
合理确定各个环节的责任,
明确各个部门的监督责任和权利,成立单位内控监督小组。要充分发挥单位纪检、审计的职能,
定期不定期地参与项目监督检查,
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确保单位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
专项绩效评价体系是评价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的载体,是衡量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分成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大类,
共性指标下设项目决策和项目实施,个性化指标下设项目绩效。
这是初步的结构框架,可在此框架上根据需要制定更为详细的二级指标。框架建立之后,
组织评审,根据框架指标判定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事业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绩效评价小组,绩效评价小组要充分调研,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
绩效评价体系应该贯穿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要结合每个项目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精细化指标及切实有效的评价方法,通过同类项目横向对比、同类单位纵向对比的方式,确保单位的绩效评价方法科学有效
四、结语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篇
我国卫生资源人均占有量非常有限,
在投入有限的卫生资源,获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群众满意度最大化,是专项资金管理成功的标准。但专项资金在管理的方法、手段和制度方面存在一些不足,
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主要表现在各机构对专项管理认知度不够,
管理层不重视、极少项目执行单位有专项预算和专项具体的实施方案,
即使有也是流于形式,
可操作性不强,执行不到位,上级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力度不大、缺少绩效考核机制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事业的发展。完善卫生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卫生专项资金利用效率效益是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也是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下面从多方位、多层次阐述专项监管应采取的措施,
力求使国家的专项资金真正的发挥作用,
提高其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一、卫生资源配置
(一)调整卫生资源分配结构
合理安排各项目间、各部门间的项目资金配比,防止出现专项资金沉淀或不足现象,
使专项资金能够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改变现有的政府的卫生资源配置(包括人、财、物)结构,提高基层医疗社区和二级医院和疾控机构的卫生资源配置分配比例,使卫生资源配置由倒三角变为正三角形态。
(二)加大软环境投入
重视软环境建设,培养和提高专业业务人员素质、机构管理能力建设、组织能力建设、服务质量的提高等。
二、加强专项经费预算管理
(一)细化专项经费预算
首先业务工作安排应相对稳定,
其次按照稳定的业务工作安排,制定科学、可行的、详细的预算,一经确定,
不允许改变。而不是领导一拍脑袋,
今天是这样的工作安排,
明天换了个领导又是另外一种工作安排。如果这样,预算做的再好,也无法满足随时可能改变的业务工作。因为预算是根据业务工作的安排才有预算的。
(二)严肃专项经费预算
无论政府管理部门还是基层项目执行单位,
专项经费预算一经确定,
不允许随意改变,项目执行单位没有权力更改已经批复的专项预算安排。
三、引入协调机制
构建项目信息管理共享平台,使同一项目在各级卫生部门使用中能够科学、合理的分配和透明使用经费,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重复。
四、制定项目管理方案和细则
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依照上级方案的精神,
制定适合本地区的项目管理方案和细则,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主体,明确执行时间、任务数量、质量和经费标准;细则要与上级项目实施方案保持一致,支出结算严格按照细则和预算执行,
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这再一次要求业务工作要相对稳定,
再有科学的预算,才能有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和细则,否则所做的一切规定都形同虚设。
五、提高财务管理职能,健全财务内控制度
(一)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工作应从传统的财务核算提升到财务管理层面,
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达到财务监督、控制和预测的职能,
进行预算控制、支出控制、货币控制。
(二)加强与财务人员沟通
专项资金在编制预算和财务结算时,
项目业务执行部门要与财务人员沟通,以便项目执行符合财务制度,保证专项资金的正确使用,更好地完成项目管理和执行工作,
最大限度地发挥专项资金作用。
(三)提高全员财经纪律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财务专业知识培训,
特别是对领导干部、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财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加强廉洁自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综合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管理能力与水平,杜绝浪费。
六、成立法定的专门职能机构
西方国家已经成立了法定专门职能部门,
立法规范了政府卫生投入的效益,规定各个相关部门全力配合,评价结果获得政府、专家、民众三方认可。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没有独立的卫生投入效益评价机构,
卫生经费使用效益较低。因此,建议成立法定的专门职能机构,各部门有义务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成立独立的职能机构既是计算指标的需求,也是政府管理卫生事业的客观需要。
七、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的审计监督
(一)公开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借鉴国外经验,每年将审计结果反馈各支出部门,
并向社会公开,加强审计的社会监督力度。
(二)引入专业统计人才
审计部门应配备专业的统计分析人才,在审计过程中依据详尽的数据公正、客观地开展专业化评价。
(三)加强专项资金效益效果审计
目前,我国在卫生经费预算的审计监督方面缺乏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率;审计部门局限于卫生专项资金的合规性审计,因业务水平与管理理念的局限,
忽视了对卫生专项经费支出的效益效果审计。政府应加强审计监督机制,加强效益效果审计是保证卫生专项经费使用效率,
避免资金浪费的关键。
(四)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
对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预算、决算执行结果明细项进行审计。
八、加大系统内部督查力度,强化问责制
()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问题整改不彻底、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的,要追究责任。
坚决杜绝虚假、伪造现象。
()以结果为导向,构建激励和引导机制。
()适度灵活管理结余资金。转变传统的管理理念,
通过对预算执行目标和结果的充分论证,以结果为导向,适度放宽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的约束,在实现目标基础上适度灵活,允许在节约的资金按照比例分成共享或继续用于相关领域的业务工作。
()完善各项激励措施。工资待遇直接关系到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对卫生系统的工作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项目执行单位的工作完成质量应有明确的人员奖励和工作经费的绩效奖惩制度。
九、建立公共卫生的效益评价系统
(一)制定效益指标,
纳入政府官员考核
从各国的经验看,建立适合地区财政与卫生状况的评价体系是一项高难度工作,
建议将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纳入政府领导考核指标,督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充分合作。建立各部门合作机制对专项资金分配、核拨、使用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加快专项资金拨付速度,
管理部门及时下发项目管理实施方案,资金拨付一步到位,杜绝专项资金第二次分解。缩短专项资金到帐时间,推动项目执行进度。
(二)广泛的社会评价纳入评价系统
将社区、学术机构代表、私人和志愿组织、专业协会、群众代表等纳入评价系统,并占有相当比例。
老百姓是卫生专项资金的直接受益者,
听听他们的感受是最直接的社会效益的体现。问询率要占到一定的比例,比如:社区是否有健康档案建立,并留有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随时准备核实情况检查,
防止开虚做假现象发生,
使评价系统能够真实的反映项目资金的效益、效率。
(三)多种方式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我国尚不具备全面推行绩效预算改革的条件,但针对卫生专项资金进行多种方式的绩效评价,不但为卫生专项资金预算方案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而且为后续年度的预算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四)探索卫生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标准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篇
[关键词]骨干高职院校建设;
专项资金;项目预算
[]./。。.。
为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年教育部、财政部遴选确定了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分三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由中央、地方和项目院校共同承担,同时出台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规范合理使用。
作为项目建设院校只有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才能保证骨干高职院校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的特点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是项目院校为完成财政部、教育部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建设任务,实现预期建设目标的专用资金,
有建设时间的限制和专门的管理和验收要求,具有以下的特点。
.资金来源多元性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行业企业投入和院校自筹资金。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逐年考核,
适时调整;按照建设方案要求,地方财政按照不低于∶的比例配套项目建设资金;
行业企业投入资金主要是与项目建设院校有深度合作关系的行业企业投入的现金或设备;院校自筹资金是院校自有资金(如对外培训收入、学杂费收入等)。
.资金用途和范围指定性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校企合作制度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与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专业群及其他方面。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实验实训设备购置部分的经费一般不超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
用于师资队伍建设部分的经费一般不超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其中/可用于聘用兼职教师。地方财政和项目院校必须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师资队伍建设,
其中用于聘用兼职教师的经费原则上不低于中央专项资金。
.资金投入数额较大性
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从启动到教育部、财政部最后验收,时间超过年,每所建设院校投入的总资金(含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行业企业投入和院校自筹资金)最少的在万元左右,最多的已经超过个亿。
.资金核算独立性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支付,纳入项目建设院校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并设置单独账簿进行核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项目建设院校负责对资金投向及年度资金调度安排,
专项资金当年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前期申报方案和任务书时,有些院校项目由于论证不够充分细致,统筹规划不够全面科学,
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原因,往往导致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使用效果不明显,
不能满足项目绩效目标考核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项目预算不够科学合理
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主要是从改革成绩突出、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中进行遴选。各个院校在申报骨干校项目建设方案时,
比较注重项目建设的整体规划,对项目大项从建设内容和资金来源都进行总体较为合理的安排,为了项目能够申报成功,项目总体预算都做得很“漂亮”,
项目资金来源既有中央财政支持、地方财政配套,又有行企投入和院校自筹资金,有的院校将行企投入和院校自筹资金预算做得很大,
这样显得项目建设有足够的资金保障,但是项目一旦获批,
为后期项目建设筹措资金带来较大的困难。从具体子项目预算来看,
有些项目预算不够精细,缺少可靠的依据和合理的预算方法,
只凭以往经验进行估算,
既没有财务数据作依据,
也没有经过行企专家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不够充分。项目预算不科学,
导致资金执行时,有些项目资金结余较多,需要想办法把钱花出去,有些项目资金预算不足,难以完成建设任务,
只能挤占其他子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后,从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申报到获批,
往往需要经过半年以上的时间,
有的甚至近年时间,这样无形中就缩短了建设周期,有些院校不敢贸然进行项目前期建设,造成项目建设前期投入少,
后期投入多,甚至可能出现突击花钱现象。
由于建设期相对缩短,这样就可能发生有些实验实训设备购置方案还没有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或者实际情况与当初项目申报时已经发生了变化,但为了验收时符合资金执行进度要求,
而购置了大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实验与实训需要的设备和仪器,导致资金严重浪费。另外如办学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与课程体系改革、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等“软性”支出,花钱相对比较困难,
如果当初项目预算时不够合理,预算指标过大,就有可能出现将项目之外的日常经费开支用在项目上报销。更有甚者,会用一些虚假的合法票据来套取项目资金。
.资金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资金金额较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项目资金需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尽管每所项目建设院校都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
结合院校自身实际,制定各院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预算、支出和决算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但是有些院校没有制定具体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这样在实际执行中不便于操作,容易出现资金监管不到位。
骨干校项目建设预算执行时,有些院校财务监督更多的只是事中审核,而事前和事后环节的监督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骨干校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经济事项的真实性主要依靠项目负责人把控,财务审核往往只能进行合法性审核,
而对真实性难以认定,这样容易出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此外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相对弱化,不能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
事后审计多,事前、事中审计少,不能从根本上起到全程监督控制作用。
.资金绩效考核不够到位
从总体上讲,通过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
各项目建设院校在体制机制创新、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均会取得不同程度的建设成效。但是由于骨干校建设专项资金来源多元性,绩效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指标较难量化,
缺乏完整健全的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对项目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难以进行客观合理的评价,对项目资金投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长远影响难以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估。
加强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
.充分调研论证,细化项目预算
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目的性和计划性很强,
必须做好前期统筹规划工作,完善重大项目的科学论证和决策机制,
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和效益性进行科学的评估,合理安排资金预算,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项目建设院校首先深入开展调研论证,
制定和重点规划项目指南;其次组织重点规划项目的专家评审和遴选工作,
确定重点规划项目建设计划;最后根据教育部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安排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科学编制项目建设年度预算,
确定各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和额度,保证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骨干校项目建设具体组织实施时,
应以建设任务书的验收要点为依据对所有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核算和管理,确定所有末级子项目建设任务,并按资金来源制定四级编码方案,
确保各子项目建设资金支出的唯一性。每个项目组要按月上报各子项目月度支出预算,财务部门根据各子项目的预算整体规划学院总支出预算,合理有效的安排资金。
.严格审批程序,
规范经费支出
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资金实行项目负责制,
分项管理,责任到人,对每笔资金的使用都应当符合项目建设方案的要求,保证资金的使用计划经过详细论证,并经骨干校项目建设办公室批准后才能执行。
为严格区分日常经费和专项资金支出,项目院校应制作项目资金专用审批单、借款单和报销单,项目资金使用实行自下而上的逐级审批制度。
财务部门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项目资金的审核,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对骨干校项目建设资金应建立单独账套,实行专账管理。
在专账中,按照子项目建设内容设置明细账核算建设期间发生的各项支出,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和反馈。通过专用账套中设置的预算预警功能,随时掌握项目资金的执行进度和使用情况。
.完善内部控制,强化财务监督
为加强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项目院校应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规,结合院校自身实际,制订骨干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完善项目院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工作与招标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使项目建设有章可循,做到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项目院校应成立由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建设经费专项组,
全面负责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和年度执行计划的制定,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关键点进行管理和监督,做到事前评审、事中跟踪审计、事后绩效评估,
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绩效评价,
提高管理水平
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是对资金支出与产生的效果和影响进行衡量,
是以支出“结果”和“追踪问效”为导向,以定性分析与定量评判为手段的预算支出管理方式。做好绩效评价首先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要考虑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方面因素,绩效指标的设定应遵循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相结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通用和专用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其次是要建立绩效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确定要以各部门、各类项目的历史数据作为测算基本依据,
同时考虑同类部门的支出水平,测算出能够反映同类资金使用状况和效益状况的整体水平,作为标准值来衡量资金支出的效益;
最后是要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项目院校要研究和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学校总体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方向、责任人的业绩考核等方面挂钩,真正做到对资金使用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的考核机制,从而有利于更好地完成既定的项目建设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刘宏。国家骨干院校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的探讨[]。中国市场,()。
[]鲁明。国家示范高职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研究和实践[]。会计之友,
()。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困境对策探讨
一、当前社会背景下的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中的困境
(一)事业单位中的资金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虽然我国的事业单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事业单位内部依旧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在关于资金管理工作方面大多数的事业单位都没有设置相关的完备的管理制度,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因此,也就导致了许多问题的应运而生。
首先,
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的支持,会导致事业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资金运转的有效进行,影响了相关工作的运作效率;同时,
没有合理的管理制度,导致内部的工作人员缺乏工作指导以及相关的约束,在工作中会导致相关的失职现象出现,
影响资金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不仅如此,由于事业单位内部的监督机制的缺失,
会导致内部的资金运作存在较大的风险,会导致员工对于资金管理的安全性缺乏认识,对于一些存在着不轨心理的工作人员来说,
甚至可能导致贪污腐败现象的出现。
当前,虽然部分事业单位设置了相关的制度,但并未有效的推行与坚持,导致上述现象出现。
(二)针对单位中的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着较大问题
。存在于预算方面的问题。
在当前形势下,部分事业单位对于资金的使用方面缺乏科学合理的考究,尤其是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缺乏可行性分析,在预算方面缺乏合理分析,
导致大量资金流失。在专项资金的运用过程中,
进行预算的环节仅仅依靠少量的数据分析以及以往经验就做出判断,并未做出有效的实际探查与数据收集分析,同时,部分事业单位在进行决策时往往会忽略政府的政策限制,导致相关的项目在财政审核部分被淘汰,
都影响着正常工作的进行。在实际的操作中,
项目预算和实际执行往往会存在误差,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由于资金周转问题导致项目延误,在进行资金预算的方面未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影响也是一大严重缺失。。存在于开支方面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大部分事业单位在对于专项资金的开支上缺乏明确性展示。在如今的专项资金调用中,大部分的开支记录仅仅是一些原则性的概括,缺乏相关的具体使用方向以及使用的项目明细,
在此过程中如果没有做好统计,极易造成贪污现象的出现。而现阶段,在资金支出审核方面的工作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缺失,
可能会造成资金浪费的现象,
同时也有贪污的风险存在。。存在于结余方面的问题。在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中,关于专项资金结余的工作也是重中之重,对于资金合理的回收使用有着重要的作用。
当前,由于专项资金预算缺乏合理性,会常常导致下拨资金超出专项项目所需,在项目完成后会剩余部分资金,而存在于当前的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中的相关缺失就是,
未能及时做到对于这些资金进行及时结余,导致专项结余资金积累,无法用来支出,给决算和预算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
二、做好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相关对策
(一)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针对于当前我国的事业单位中的资金管理制度与监督机制缺失的现象,要做好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工作,首先需要从这两个方面入手,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与监督机制。首先,
事业单位需要根据自身的工作范畴以及工作需要,结合我国当前的政策要求以及法律约束,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在工作的过程中,
明确各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针对于部门员工的工作范围,
为其划分责任分区,
督促其按照制度进行工作。同时,
在工作中也需要加强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在单位内部,
对于资金管理部分的资金流动进行有效监督,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
保证工作的有效进行,同时杜绝贪污现象的出现,
防止出现资金流向不明以及资金随意使用的现象。
(二)对于专项资金管理进行有效的规划,做好细节管理
。做好专项资金的预算方面工作。
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部分的相关规定进行。
在专项资金的运用的预算阶段,需要更加的科学规范化,
达到有效使用的目的。在当前的形势下,
关于专项资金的运用的预算阶段,需要更加的细致科学。在预算阶段,
相关部门要做好每个部分的数据采集,切实进入项目进行了解相关细节,针对每一个细节进行资金预算,
做好每个部分的详细的记录,同时结合以往的使用经验进行相关分析,
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在预算的过程中,需要时刻把握政府政策规定的标准,
把握政策动向,提高预算的合理性。
。做好专项资金的开支方面工作。在专项资金的开支方面,
需要制定严格的监督审核制度,坚持专款专用原则。资金审核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于项目细节进行仔细审查,结合政策规定,
对于专项资金的核算与使用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在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下,
保证每一笔资金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针对于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需要在严格的监督机制下进行,保证每一笔资金发挥其作用。
。做好专项资金的结余方面工作。针对于当前专项资金管理中出现的结余浪费的现象,做好对于资金结余工作对于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周转运用有着重要意义。首先,
事业单位内部需要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保证资金规范核算的有效性,同时,
为专项资金使用提供使用标准和方向。同时,财务部门在项目结束时,需要对于项目剩余资金进行及时地核查与结余,
保证资金的有效回收与后续的再利用,防止资金浪费。
(三)加强资金管理队伍建设,
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当前的事业单位中,存在着许多“不作为”现象,资金管理人员在许多地方的工作不符合工作标准,
严重影响了资金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针对于此现象,打造一个更加科学负责的资金管理团队,
对于提高资金管理效率有着重要意义。首先,部门要引进具有资金管理能力的人才,同时保证其有着良好的工作态度与责任心。部门领导要起带头作用,
在工作中亲力亲为,积极组织部门内的员工定期学习相关的财务管理知识,提高员工工作责任心。在工作中,
提高监督管理力度,保证工作的规范性。
三、结束语
事业单位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提高效率。
参考文献:
[]刘红翠。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困境及其对策的探讨[]。时代金融(下旬),,
():-
[]王军荣。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困境及对策探讨[]。经贸实践,,():,
[]郭建军。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困境及对策探讨[]。中国集体经济,
,():-
[]王传胜。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困境及对策探讨[]。中国经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