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政审考察报告篇
为全面提升我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赣州市综治中心规范化管理运行,
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有关规定,经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
市委政法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赣州市综治网格化信息管理中心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选职位是市委政法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岗名。
若考生现为科级职务的,聘用后只保留原级别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全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含)以下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工作能力及表现:工作现实表现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详见《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等文件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选原则、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考选总成绩分,其中笔试卷面满分分,
折算占总成绩的比例%;理论技能加试卷面满分分,
折算占总成绩的比例%;面试卷面满分分,
折算占总成绩的比例%;
均保留两位小数。
公开考选采取招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理论技能加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招考信息。
年月日—月日在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党务公开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招考公告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月日—月日(上午:-:,下午:-:)。
。报名地点:赣州市市政中心双子楼楼赣州市综治中心(章贡区长征大道号,咨询电话:)。
。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须带齐以下证件、资料:①《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请登录本招考公告的网站下载);②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考核单位公章);⑥近期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张;⑦在编在岗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市委政法委组织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考选资格条件。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通知其本人,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月日—月日(上午:-:,
下午:-:)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计划数达不到∶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考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总分为分。考试范围为公文写作、法律法规、时事政策、计算机应用等公共基础知识。
评卷结束后,
按笔试成绩,
根据岗位考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的比例确定理论技能加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在笔试结束后日内将入闱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笔试时间、地点,
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
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理论技能加试。理论技能加试实行封闭考试,总分分,
其中写作能力测试分,计算机技能操作分。
加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理论技能加试成绩(按分数权重折算后)的总成绩,根据岗位考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并在理论技能加试结束后日内将入闱人员名单进行公告。理论技能加试时间、地点,
以《理论技能加试准考证》为准。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总分为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当场评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并由考生签字认可。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入闱面试考生按照《入闱面试人员公告》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
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与加试成绩(按分数权重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
若经递补一次后,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仍未达到∶的,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考人数)时,则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初一日记大全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
则考生面试成绩在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理论技能加试、面试分数权重折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考选岗位计划数按: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的,
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并进行公告。
(七)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到市人社局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
并审核其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
(九)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拟聘用对象所在单位及招考公告的网站公示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考选资格。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考选资格。
以上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考选资格的,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十)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
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选工作在市编办、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
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进行监督。咨询电话,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原标题: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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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考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师德心得体会事业编政审考察报告篇
一、加强计划管理,整合审计资源
一是加强审计项目分类管理。
对所辖范围的审计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摸清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规模、结构、分布和流向,建立分类管理的审计项目库。对重点审计对象每年审计一次,
其他审计对象三年审计一次,对多年未审计的单位集中安排进行审计。
二是坚持开门征集计划。
通过走访重点经济管理部门、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听取党委政府领导意见等形式,广泛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把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群众热议的问题作为审计工作重点。
三是坚持数量服从质量。每年初制订审计计划都要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门会议,
对各业务科上报的审计项目进行反复斟酌。从审计资源配比、项目必要性、审计对象兼容性等多个视角出发,既保证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审计,也有效控制了审计项目计划总量。
四是强化资源整合。
对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安排的审计项目,实行统筹协调,
打“总体战”;对上审下项目,
采取“一拖”多兵种、合成式审计组织方式,打“协作战”;对重点审计项目,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对同一被审计单位不同内容的审计项目,采取“捆绑式”审计,一次进点,撰写多份审计报告,满足多项需求,
提高审计项目整合功效。
五是统筹外部审计力量。注意发挥内部审计源头监督作用。将部分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自查和投资额在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审计委托给内部审计机构健全的行业主管部门,
推进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内部审计工作统筹。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服务。将未列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计划的建设项目,
在审计机关与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共同组织下,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缓解人力资源瓶颈,
提升审计工作效能。
二、加强现场管理,规范操守行为
一是开好“五个会”。
审前学习培训会。审计组在进驻审计现场前,
由审计组长负责组织审前培训。编制方案讨论会。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
召开审计实施方案编制讨论会。实施过程碰头会。审计组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重大事项随时召开。
撰写报告讨论会。在起草审计报告前,召开审计报告撰写讨论会。
现场结束总结会。审计现场工作结束后,
审计组召开审后总结会。
二是抓好实施“三个环节”。审计实施方案制订环节。重点是合理确定审计内容、审计重点,
并细化至具体审计事项,明确审计步骤方法和时限要求。同时,将重点审计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现场审计实施环节。重点是强化对审计项目实施方案执行、证据收集、底稿编制、重要事项记录等环节的控制,落实现场跟踪督导和质量检查,
督促审计组坚持内部定期“碰头”制度,
查清事实,核准数据,及时定性。提交审计报告环节。
重点对审计事项的完成情况,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充分性,审计评价、定性的准确性、合理性,审计处理意见的适当性以及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把关。
三是落实“四项制度”。
即落实靠前指挥制度。
重点审计项目采取局主要领导巡回检查、分管领导蹲点现场全程指导,保证主要审计点全过程有领导在场指挥,
对重要情况能及时组织讨论研究。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现场审计时间按大、中、小审计项目确定为、、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现场实施结束直到审计机关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最长不得超过个月;其中现场实施结束到审计组草拟征求意见稿时间确定为、个工作日;收到被审计单位回复意见后,
审计组对有异议的应核实,
并抓紧时间修改审计报告;业务科复核、审理人员审理的时间确定为至个工作日,审计业务会议审定、业务科根据会议决定修改审计报告的时间控制在个工作日,法规科同步复核审计报告的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
保证了审计项目的高效运转。
落实现场工作纪律。审计组进点见面会由分管领导讲审计纪律,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示,每个审计组配备廉政监督员并填写审计组审计纪律承诺书。审计实施期间,
局监察室不定期深入审计现场进行审计组执行廉政工作纪律跟踪检查。
落实质量考核制度。将审计质量岗位责任与科室和个人的年度考核挂钩。
一方面,
将审计质量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审计业务考核范围,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科室责任,并在年度审计业务考核中按规定扣减其相应分值;另一方面,
对各项目的审计组成员实施量化动态考核,对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人按照规定扣减其相应的分值。
四是规范“四项管理”,即审计组长的资格管理。
规定担任审计组组长的审计人员必须从事财务或审计工作必须满五年以上;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行政执法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审计署或省审计厅举办的计算机培训中级要求。审计作业流程管理。将审计项目实施过程梳理细化为大阶段项程序,
印制了统一的审计业务工作操作流程,从制度和源头控制可能遇到的风险。适用法律法规库管理。
根据审计署编制的《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创建了审计常用法律法规库并适时进行更新,
有效规避了不适当甚至错误引用法律法规而导致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动态管理。署定、省定行业性审计项目实行全市一盘棋,
依托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力量,有效扩大审计覆盖范围,延伸审计工作链。其它审计项目实行全局一盘棋,
对审计人员统一进行调度。在开展的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
打破专业科室的界限,
整合不同专业的审计力量,形成整体审计合力。
三、加强审理稽核,防范审计风险
一是优化审理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
总审计师为副组长,
名懂财务、懂工程类的人员为成员的审理机构。
在审理过程中,一方面注意做好审理人员相互衔接,互相配合,以及业务互补工作;
另一方面做好信息互通,岗位培训,以及重要审计事项会审等工作。
二是推进“三级”审理工作机制。
审理人员负责对业务科提交反映审计项目过程、结果的相关资料以及审计报告(审理稿)进行审查;
法规科长负责对各业务科提交的审计报告(代拟稿)、审理人员出具的审理意见书进行审核;总审计师负责对各业务科实施审计项目的处理处罚进行审核。
三是健全完善审理制度。实行审理人员主管负责制和跟踪服务制、审理时段表控制制度、内部审理质量控制制度、审计质量的定期分析制度。与此同时,
还赋予了审理机构四项职权,即项目全面审理权,跟踪审理权,审计资料退回权,
要求补证权。
四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根据审理情况和审计项目质量考评结果,对每一名审理人员对照进行考核,
并把业务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审计项目或审计报告评比结果与审理人员的奖惩直接挂钩。
五是推行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审理工作不细、责任不清,
造成审计处理不当等问题,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整改督查,落实行政问责
一是人大专题审议督促整改。每年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时,
专题报告审计整改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以决议的形式,
责成市相关部门、单位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效果。
二是政府召集会议狠抓整改。市政府将审计整改纳入议事日程,每年召开至次政府专题会议,
安排部署审计整改督查或听取审计整改检查情况汇报。
并由分管市长主持召开市本级审计整改工作会议,
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单位对相关问题的整改。
三是部门联合督查促进整改。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审计局参与,
对审计的项目执行审计决定事项、落实审计建议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并就联合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未落实审计整改的单位,
由市监察局下发“监察建议书”,
限期责令进行整改。与此同时,
还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案件协作配合机制。每月与市纪检委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研判,认真筛选案件线索,梳理汇总审计建议,
并将一些部门单位违反规定的线索向市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引起了高度重视,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是纳入年度考核推进整改。
市政府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市纪检委监察局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
五是落实责任问责严格整改。对不按规定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计整改,以及未履行管理及监督职责的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给予了批评教育,
责令其改正。
对拒绝、拖延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力导致违法违纪问题屡查屡犯,
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一些部门、单位,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六是审计结果公开助力整改。每年将涉及民生的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在《榆林日报》进行公告,
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促进审计整改工作。
事业编政审考察报告篇
为推进人才回归工程,有效缓解教师短缺问题,完善教师补进长效机制,
不断提升县域教育教学水平,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回调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聘、资格准入的原则。
回调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原则上对等安排(乡来乡去、城区对城区)。分配后,五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二、回调范围
县外,现正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编在岗籍教师(夫妻任一方在工作或父母户籍在的均可)。
三、回调条件
、政治品格优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热爱教育事业,
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身体健康,任教时间满一年以上。
、年龄一般不超过周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周岁。
、高中教师学历原则上为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本科以上;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
以上为第一学历且均应具有相应或较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工作积极,
表现突出,教学成绩优异,
回调前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无违法违纪现象。
四、回调程序
、申请报名
县教体局每年-月、-月按照全县教师队伍缺编情况及县委编办核定的用编计划公告,由本人向县教体局人事股递交书面申请报告。
、提交材料
凡符合回调条件的教师,
需现场填报《县回调教师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含教师资格网上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地编办出具的编制实名制信息表、编制台账复印件(含入编时间、进入渠道、身份属性、工作单位等)。
、审核考察
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组成考核组,对所有提交资料齐全的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由教体局组织面试,并根据审核、面试、考察等情况出具考核报告,提出回调意见。
、确定人选
由县教体局把审核考察情况及回调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确定拟回调人员。
、手续办理
教师回调获得批准后,本人到县人社局领取商调表,
由本人负责办理调出单位有关手续。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根据各自职责,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它事项
、教师回调期间,
申请者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真实畅通,
凡各个环节通知不到或未按通知要求执行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本办法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县回调教师申请表
附件
县回调教师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
岁)
此处粘贴近期
免冠寸照片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第一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
号码
最高
学历
毕业院校
及时间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
任教学科
教师资格证
种
类
高中
初中
小学
其它
教师资格证学
科
配偶(父母)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学习及工作
简历
本人承诺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须准确无误,
真实有效,若有虚假,
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保证服从组织分配。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核组意见
考核组(签名):
年
月
日
教体局意见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填表时间:
年
事业编政审考察报告篇
根据滨海区正在推进的机构“大部制”、人员“双轨制”、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改革等体制机制改革发展需要,
按照全员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一批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简章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共个,
其中开发区直属部门单位副职岗位个,区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个、副职岗位个(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规记录;
。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按照有关规定,
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以及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已聘任到潍坊滨海区直部门单位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选聘;聘任到潍坊滨海区直部门单位主办岗位的人员,
只能参与部门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岗位的选聘;
。部分党工委部门(人力资源部、宣传文化群团部、政法委)应聘人员应为中共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在编教师、医(护)人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现役军人;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未解除政务政纪处分的;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岗位基本条件
区直部门单位副职岗位:
。年龄在周岁以下(年月日以后出生);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硕士研究生优先;
。具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年月日为截止日期);
。符合《区直部门单位选聘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岗位计划表》中岗位要求。
区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管理岗位:
。年龄在周岁以下(年月日以后出生);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优先;
。具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年月日为截止日期);
。符合《区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选聘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岗位计划表》中岗位要求。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年月日上午:—年月日下午:,登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进入公开选聘报名系统报名。报名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真实信息资料,
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像素(高)×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文件类型为,照片务必清晰),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应聘人员可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①《潍坊滨海区年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
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重点围绕岗位相适度评价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文字写作和专业能力。
报名人数达不到:的岗位,
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
报名人数达不到: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笔试、面试均以百分制计,并按: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进行选拔聘任。
(四)考察和体检。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应在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须另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选聘资格。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的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征求纪检、公安、检察、计生、信用等有关部门意见。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对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期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人员身份及薪酬待遇
对聘用的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不具有机关事业人员身份和编制。对从滨海区外聘用的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其身份和职级封存入档,不纳入编制管理;
聘期考核优秀的,在编制内出现空缺时,经研究可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新选聘人员个人档案统一交区人事机构保管,调出时按原有档案身份、职级办理调动手续。
选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滨海区绩效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社会保险按照聘任前本人社会保险缴纳形式继续缴纳。
五、其他
有关现场报名地点、网络报名方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中文域名:潍坊·滨海)。
本公告由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原标题: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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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部门单位选聘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岗位计划表。
事业编政审考察报告篇
一、目的、要求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要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检察体制为总目标。
通过机构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检察样机关上级领导关系,
合理配置职能、设置机构、编制人员,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执法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配置职能。
重点是加强法律监督职能。
通过职能分解,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及其内设机构的职责,加强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理顺同一检察院内设机构间的关系。省级人民检察院重点是强化对全省检察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组织指挥职能,
提高直接参与办理大案要案的能力。
(二)规范、调整内设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应本着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在《意见》规定的机构数额幅度内设置。内设机构一般分为必设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两类。
名称要科学、规范。
省级人民检察院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治部、审查批捕处、审查处、反含污贿赂局、法纪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与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三块牌子)、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行政装备处(了可分设为行政处、计划财务装备处)、监察处。
纪检组(与监察处合署办公)、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市(地)级人民检察院和县级人民检察院必设机构由省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
市(地)人民检察院内设处(部、室、局),
县级人民检察院内设科(室、局)。
(三)确定领导职数配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在《意见》规定的幅度内确定领导职数的配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
须增加或减少副职职数的,应与当地编委协商确定。
(四)合理使用编制。地方各人民检察院要根据机构的职责和工作量,重新核定各内设机构的编制数。
地方增拨给检察机关的行政、事业编制不应冲销检察行政编制。
(五)搞好事业单位和后勤服务机构的改革。事业单位要逐步与机关分离,
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借用检察行政编制的,要积极向地方编委申请事业编制,
逐步退还检察行政编制,以充实检察业务部门。
要精简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机构,尽量减少后勤行政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把后勤服务职能从机关分离出来,
设立服务中心,用事业编制,实行企业化管理。
三、方法步骤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要按照《意见》的要求,积极稳妥、有序进行。
整个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要求在今年月底之前完成。
具体实施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学习《意见》及有关文件。通过学习提高对机构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
统一行动。
(二)制定方案。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应根据《意见》确定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制定具体机构改革方案。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须经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核同意并报同级编委审批的方可实施。省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市(地)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改革方案由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核;
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改革方案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核。
(三)实施方案。包括机构职责的审定,
内设机构的调整,人员编制的核定,机构负责人的确定,干部的交流和分流,对个别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清调等,
都要逐项认真落实。
(四)检查验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完成后要进行总结;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及时检查验收。验收完毕,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应写出总结报告,分别报送高检院政治部和地方编制管理部门。
四、注意问题
(一)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是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要依靠当地党委领导,争取编制部门支持。各级检察院领导必须高度重视,
具体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机构改革工作的全过程,保证机构改革方案有序、稳妥地实施。
要顾全大局,
严格执行《意见》的各项规定,正确处理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机构管理要归口。
上级检察院各业务部门不应对下级检察院业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出具体要求。
(二)实事求是,调整机构,制定方案。机构设置要从理顺关系、强化职能的总要求出发,
该增则增,该减则减,
该并则并。要分清职责,尽量减少层次,
减少交叉,避免重叠。省级人民检察院的必设机构一般应与高检院对口。市(地)级人民检察院和县级人民检察院的必设机构不强求与上级院对口。
经与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协商,政治部内设机构不占《意见》规定的机构数额。干部教育训练、法警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等机构可以设在政治部内,也可以单独设立。
反贪污贿赂局内设机构的设置,与地方编委协商确定。
个别因特殊需要,须超限额设置的机构,应与地方编委商定,或送高检院审核后报中央编委审批。
(三)把机构改革与贯彻《检察官法》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机构改革要体现“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
健全完善检察工作运行机制和办事规则,加强检察机关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对不适合做检察工作的人员必须清理调出;
凡在*年月日后未经考试考核录用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考试,不合格者要坚决予以清退。
事业编政审考察报告篇
一、工作目标
我局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由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红河州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权限,
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确保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障统计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控制重点
重点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
以及会议、庆典、论坛和出国、出境、出省考察等内容,
努力实现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控制零增长,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的目标。
二、组织实施
、学习培训。
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文件和规定,准确把握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政策尺度和方法步骤,根据省、州政府的要求组织好学习培训。
、积极推进。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我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并于月日前报送州财政局。
、加强宣传。
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专设“红河州统计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简报”,及时通报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每月不少于期工作简报。
、认真总结。做好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工作数据统计和分析,__年月日前将上半年工作总结报送州财政局;认真分析总结全年工作,月日前将年终总结报送州财政局。
三、主要措施
(一)实行严格的机构编制管理
我局将严格执行党委、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万案和部门“三定”规定。
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
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凡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事项,报经州编委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
不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机构规格,不超编进人,不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不以虚报人员的方式冒领财政资金。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
将严格执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配备公务用车,并明确专人管理本单位公务用车,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
实行公务用车使用批准和登记、公务用车加油单制度,
车辆维修和修理必须在定点修理厂维修。
(三)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
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四)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模、规格和经费
、完善会议审批制度。
召开全州综合性会议事先应由办公室提出书面预算报告,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专业统计会议由各业务科室提出意见,交分管领导审定,会后附会议名册报局办公室,
并按照批准的标准、人数、天数报销;召开会议一般按年初工作安排进行,年初未有安排而确须召开的会议,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报局长审定。
会议标准按州财政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大力推广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要积极推行电子
政务,加大召开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的力度。凡是会议内容只涉及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
做出相关工作部署的全州性的部门工作会议一律采用电视电话和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严格执行会议定点饭店制度。
严格执行会议定点制度,保证按政府采购的会议价格标准进行结算。
(五)严格控制出国、出境、出省考察
、强化因公出国、出境的内部审批管理。
从严核查出访团组的出访任务、人员结构、行程安排等事项,因公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
不得借机公费旅游,
出访计划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的执行出访团组数、人数和经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要求办理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审批、核销手续,
对每个因公出国、出境团组的所有经费应建立专账进行核算。
、建立出省学习考察报备制度,规范经费审批报销手续。
制定年度出省学习考察计划,出省学习考察的人数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水平,经费一律压缩%。并于__年月底前报州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办公室备案。要严格执行差旅费管埋办法,
规范出省学习考察的审批报销手续,按照审批的人数、天数、路线、公务活动情况以及经费计划进行核销,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四、组织领导
成立统计局成本控制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事业编政审考察报告篇
在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诉讼的早期,由于法律界对注册会计师对审计业务性质、审计责任存在误区,
经常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混为一谈,导致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赔偿责任偏重。本文即是着眼于此,以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为基础,
对事关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审计职业责任、审计法律责任等几个概念作一剖析,以更好地理解、认定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基础和范围。
关键词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审计职业责任审计法律责任
在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诉讼的早期,
由于法律界对注册会计师对审计业务性质、审计责任存在误区,经常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混为一谈,导致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赔偿责任偏重。
在我国上世纪年代中后期,司法界也存在类似情况。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函【】号文公布后,有些利害关系人不被验资单位而直接承担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
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就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出现这一现象有着诸多原因,如被验资单位已经资不抵债或已经破产,但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
当时的社会各界未明确认识到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区别。同时,一些法官由于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缺乏了解,作出了让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会计责任的情况。由于这些误区没有及时得到更正,
一度使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呈扩大化趋势。
一、会计责任
会计责任往往与会计活动的职业定位、会计目标相联系。关于会计概念,
古今中外一直没有明确、统一的说法,存在会计信息系统论和会计管理活动论两种观点。作者倾向于会计管理活动论,会计信息论反映了会计活动的表象特征,
而会计管理活动论则反映了会计活动的本质、内涵。尽管存在两种理论观点,但各方对会计职能的认识还是相对一致的,
认为会计职能主要是反映和控制经济活动的过程,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
为经济管理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并参与决策,
谋求最佳的经济效益,
包括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各方由于对会计职能和会计目标的认识一致,对会计责任的认识也相应一致。
、会计责任的依据
⑴年月日通过、年月日第一次修正、年月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五十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会计法》从法律层面规定了单位的会计责任的内容和会计责任的主体。
⑵年月日,国务院第号令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报告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于年度终了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编报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从其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企业不得违反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报告条例》从行政法规层面更具体地规定了企业应当承担编制合法、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会计责任。
、会计责任的内容
通过以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考察,并结合会计理论,
归纳总结会计责任内容如下:
⑴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⑵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
⑶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⑷编制真实、合法的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责任的主体
会计信息的对象是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会计责任的内容也是反映企业的活动,通过上述规定的考察可知:企业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责任的主体,是第一、首要会计责任人,其应当对会计信息失实导致利害关系人损失承担首要的赔偿责任。
、会计责任的法律性质
会计责任从性质上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义务。
会计责任实行一种无过错责任,即会计信息失实导致利害关系人损失,无论责任主体主观是否存在过错,均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之所以对会计责任苛以无过错责任,一方面是由于会计责任主体能够绝对控制、管理会计信息,
另一方面是会计工作、会计信息的重要性使然。
二、审计责任
通说认为,审计是由独立的第三方,对被审计单位编制的财务信息进行分析、验证、评价,并发表审计意见的民事行为。
注册会计师审计与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共同构成了社会审计监督体系。审计责任取决于审计目标。自独立审计制度诞生以来,审计目标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重大变化,
由最初的查错防弊到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再到现今的朝着企业管理方向发展。
审计责任也随审计目标的变化而发展,总体呈扩大化趋势。我国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意见。这一目标也精确地概括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审计责任的依据
我国自上世纪年代恢复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以来,政府十分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规范化建设,先后颁布了一批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这些规范性文件不仅有力地促进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恢复和发展,也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⑴年月日颁布、年月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
不得有下列行为:……”该法明确了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依据,并规定一系列禁止行为。⑵《报告条例》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的规定进行,
并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该条例第一次明确地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财政部审定并于年月日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第三条明确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在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时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
财务报表审计不能减轻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该《审计准则》作为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国家标准,进一步明确区分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审计责任的内容
通过以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考察,
并结合审计理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内容归纳如下:
⑴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指审计报告应当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证据、审计结论以及应发表的审计意见。
⑵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报告的合法性负责。审计报告的合法性是指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⑶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责任的主体
按照相关规定,
审计责任的主体是执行审计业务并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我国尚未承认注册会计师个人在对利害关系人承担民事责任中的独立地位,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有时也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
、审计责任的法律性质
审计制度的产生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结果。企业股东是注册会计师的最初委托人。
现代的审计委托从形式上看是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
而实质是由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的全体股东签订的。由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企业所有者表现为持有被审计单位股票的股东。企业全体股东委托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管理、经营企业,而注册会计师又是由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聘任的,所以,企业管理层实际是在代替股东聘任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
同时,由于公司企业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之大,立法机关便把企业股东的意志上升为法律规定,即表现为强制审计制度。
因此,
审计委托又带有法律强制色彩。
而且,通过对《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考察,我们发现:《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格式合同,合同中允许双方约定的条款受到限制,
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是法定的。这一现象与《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自由原则允许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合同条款的规定大相径庭。这也使我们对《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性质重新审视。
合同自由原则包括缔结合同的自由、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选择补救方式的自由及选择裁判的自由(具体参见王利明先生的《合同法研究》第一卷)。而在审计业务中,尤其是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和验资审计中,上市公司或正在筹建的公司实际上没有选择是否缔结合同的自由和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也规定正在筹建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验。
可以看出,作为合同一方的上市公司或正在筹建的公司并没有选择缔结合同的自由,
其有的只是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当然,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非审计业务就不存在上述问题了。
基于上述分析,作者认为:审计责任具有两方面表现,
一是对委托人,
基于《审计业务约定书》,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约定责任,
二是对利害关系第三人,基于审计的法定强制色彩,
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定责任。
因此,
审计责任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呈现出两面性,对内是约定责任,
对外是法定责任。
三、审计职业责任
在会计师事务所诉讼中,除了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外,还经常会听到审计职业责任的概念。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伴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审计逐渐从会计中独立出来,成为了独立的职业。职业责任本质上体现为职业道德,
如医生的职业道德、法官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是某一组织以公约、守则等形式公布的,其会员自愿遵守的职业行为标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责任就是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
是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职业行为、专业胜任能力的总称。
社会公众在很多程度上依赖企业管理层编制的财务报表和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以此作为决策基础。而注册会计师尽管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委托并向其收取费用,但其本质却是服务社会公众。
因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业责任更多地体现为对社会公众的责任。
㈠、职业责任的依据
从世界范围看,凡是建立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以昭示注册会计师应达到的道德水准。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道德准则理事会为协调国际间职业道德规范,制定和了《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
、美国注册会计师委员会专门设立了职业道德部,
负责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和。
事业编政审考察报告篇
关键词:企业经营企业管理内部控制
一、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相对较差
受计划体制的影响,部分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不甚清晰,
重大的财务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比较粗放。部分经营管理者认为自己的经营足以保证财产的安全,作为受托责任的执行者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受利益动机的驱使,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的意愿不强。
(二)尚未建立规范的内控制度
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但其操作规范流程都较为粗放,
缺乏统一的、详尽的、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岗位操作流程。操作规范不清晰,导致出现问题后责任无法考核和追究,常常是互相推卸责任。
部分企业将内部控制制度作为装点门面的工具,
疏于落实制度和规范、更无法按照按制度进行考核,使其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其制约、监督作用。部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的弹性过大,
由于弹性较大的制度产出的信息精确度、可比性较差,误导决策,容易造成重大损失。
(三)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
部分企业未真正认识到内部审计的核心监督作用,致使内部审计机构并未真正发挥其应有的职能;
另外,大部分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的技术方法落后,只注重事后监督,不注重事前、事中的控制;只重视对财务报表的审计,
而忽略对公司的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评价,
内部审计人员大多是由财会部门转来或由财会部门人员兼任,缺乏审计知识,
特别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业务的复杂化,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质很难满足工作的需要。
最后,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强,
机构的人员往往实质上由管理层领导且,
独立性较差、权威性较差,很难切实发挥内部监督的效能。
(四)对风险主动识别的意识不强
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国有企业也面临更大的生存危机和发展瓶颈,诸如技术风险、声誉风险、市场风险、营运风险、信贷风险等以及随着交易类型和工具的变化所面临的兼并收购、破产重组、电子商务等风险。
由于国有企业普遍缺乏风险监控和识别经验,互相监督、制约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对风险主动识别的意识不强。
二、加强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措施
(一)加强预算控制
通过预算的编制和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企业可以制定统一标杆,
比较、分析内部各单位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并及时地采取改进措施。企业通过预进行控制,实施决策控分析,可以降低系统性财务风险。
、企业编制预算的主要内容
企业编制预算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经常预算,即对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目的预计,经常预算按年度编制和按月度滚动编制;财务预算,
对单位资金的筹资、投资以及调度进行预算,由财会部门按月、旬等期间进行编制;资本预算,即对资本性项目的运作所作的计划安排,按年度编制。
、编制预算审批流程
一般由企业的董事会对预算编制进行决策和实施,
由最高层的管理者进行指挥和协调。编制基本预算时,一般参照前一期的实际发生数为基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变动影响,如物价变动、新出台的国家政策法规等,
同时考虑单位下一年度的战略计划。预算编制一般采用先易后难的方式,
采取分阶段建立、逐步规范化的方法,对于实施过程中的注意环节,应对参与编制人员进行培训。
(二)实施财务控制
、资金管理采用“收支两条线”
资金作为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必须实施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采用“收支两条线”能够有效的防范资金风险。
所谓收支两条线是指,
企业集团一般为具有对外经营职能的分子公司设立两类银行账户,其中对于大额的资金采用收支两条线的方式进行管理,该账户只能将日常收入存入,不能支取,
由集团公司控制将存款转入本部账户。
、统一财务制度
出于对各分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目的,企业应在集团层面统一财务制度。
在会计科目上可以设置一些诸如“上级拨入资金、拨付所属资金,内部往来”等特殊科目进行内部核算。
财务制度的统一,有利于集团公司层面会计监管和报表的合并,也便于个内部往来单位间账目的相互核对与控制。
、加强财务报告的流程控制
为加强会计控制,
集团公司层面应保证财务报告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并加强财务报告内控流程的控制:明确财务报告编制的岗位分工和职责安排;财务报告准备编制过程中,应当明确有关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结账等流程控制;
编制财务报告方法、格式、审核批准报告等操作流程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范要求。
(三)强化内部审计和监督
、提高监察审计部门的权威性、独立性
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和维护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中坚力量和组成部分,
因此完善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必须放权给监察部门。为了提高内部监察部门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企业应当提高内部监审部门的管理级次,
建立由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的监察审计部门,内部监察审计部门应不受管理层的制约,才能更好的履行其内部控制审计的职责。
、细化监审机构的岗位职责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必须进一步建立监审部门工作制度,
推进监审部门工作制度的创新。
要严把“源头”预算关,
依法参与制订预算计划,并对预算方案进行审查,及时发现或纠正错误,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要严把“过程”执行关,
对有悖预算管理的现象,要及时纠正和制止。特别要加强对重大投资和大宗物资采购活动“过程”的监督,防止盲目决策,
规避或减少投资风险。
参考文献:
[]李淑红。试论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现代审计与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