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成语知识大全-小学初中高中作文-全民百科!
所在位置: 首页 > 三年级作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同名17826).do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

http://www.jiayuanhq.com 2023-04-15 01:13:35

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同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二章公民(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第二十二条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第二十五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第二章公民(自然人)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二十六条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第二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二十八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二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第二章公民(自然人)第五节个人合伙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第三十三条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第三十四条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九条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第四十条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第三章法人第二节企业法人第四十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第四十二条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第四十五条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一)依法被撤销;(二)解散;(三)依法宣告破产;(四)其他原因。第四十六条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第四十七条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第四十八条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