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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

全民阅读 http://www.jiayuanhq.com 2024-04-15 15:18:03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述职报告篇

一、立足岗位,勤奋敬业,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本人分管组织、纪检、宣传、统战、共青团、工会、老干部、基层党校、民族宗教和老年体协等党务性工作,头绪多、工作量大,

做起来比较零散、繁琐,但我能够始终把工作定位为服务于党工委中心、服务于街道大局、服务于基层社区,并以此来理清工作思路,

明确工作抓手,找准工作突破口,不断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组织工作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年街道共发展名预备党员,培养名发展对象,并做好名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在党员发展中注重从非公企业家中和支持社区建设的志愿者中发展党员,

不断增强社区党员队伍活力。

。组织成立了街道联合工会和街道文联。

因工作需要,按上级要求,按法定程序,组织人员进行了街道联合工会和文联选举工作,成功选出相应机构和相关人员。

。及时起草街道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工作分工文件。因人员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起草调整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分工文件,供街道党工委决策参考。

。成功组织社区总支换届选举工作。

本次社区换届首次采取公推直选方式,要求社区/以上党员参加,组织难度较大。本人精心组织,

制定非常详细的实施细则,

指导社区选举,

每个社区换届都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指导,确保选举成功。

(二)、宣传工作

积极做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制定学习方案,

及时组织街道工作人员学习党的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区委九届会议精神。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推荐大家多读书、读好书。牵头开展诗词一条街建设,

打造沿街诗词氛围,迎接国家诗词总会验收。

(三)、纪检工作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不定期检查街道工作人员软环境“六条禁令”执行情况,

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人和事及时处理,教育本人,警示他人。

。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对社区居务公开、党风廉政、社区博客建设进行全程指导,提出整改要求,务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总结阶段工作,疏理问题,

落实整改,并注重相关长效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让科学发展的理念深入每一位党员心中,

落实到每一位党员的行动之中。

(五)、创先争优工作

起草了创先争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意见等文件,

组织全体党员和党组织进行公开承诺,街道党工委对各社区工作进行点评,

督促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所写两篇稿件在人民网和淮安日报发表。

(六)、其他工作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述职报告篇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市长助理协助市长工作。

第三条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重要的和专题事项由市长办公会议或者专题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章市人民政府的职权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规定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乡镇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五条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和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视会议内容,请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列席。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并按照规定,

请人大、政协、人武部负责同志参加。市监察局局长、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市政府督办室主任全程列席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根据会议议题列席会议。

主要讨论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定政府规范性文件,

并就形成的相应决议发出纪要。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具体议题和会期由市长确定。

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主要讨论和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需要集体研究和协调的问题。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市政府督办室主任全程列席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根据会议内容列席会议。会议应就讨论决定的问题发出纪要。

市政府专题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办公室主任或受上述领导委托的办公室副主任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主要研究处理属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分管职责范围,需要统筹协调的业务事项、全市性重要活动和具体问题的协调实施事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等。可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召开,会议可就讨论决定的问题发出纪要。

第六条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由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确定。会议讨论事项的汇报材料由有关部门准备,提出明确意见,

形成简明的文字材料。

第七条市政府常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会议组成人员到会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出席者,

要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也应在会前提出。

第八条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日期和议题,

应提前通知应出席、列席人员。会议讨论的议题,

应提前送会议组成人员审阅。

第九条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应充分发扬民主,按集体领导、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由市长作出决定。

第十条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执行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第四章文件审批制度

第十一条市政府制定的文件,除规范性文件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程序外,属于综合、全面、重大问题的,由市长审签。属于已经讨论确定的方针、政策、原则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按照分工,由分管副市长(市长助理)审签。如涉及两位或两位以上副市长(市长助理)分管的,应送有关副市长(市长助理)审阅后,由市长审签。

第十二条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呈报市政府的文件,

由办公室根据办文程序规定,按领导分工送批。

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得将文件直接向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送批,未进入办公室办文程序的文件,市政府办公室不负办理的责任。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文件,应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不要送市政府。

第十三条部门代市政府拟的文稿,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

由主办部门组织会签。

部门之间意见有分歧时,应协商一致,经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把不同意见如实写清楚,

报市政府决定。应协商而未协商的代拟文稿,市政府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需要发文时,应以部门名义行文,一般不以市政府名义行文或转发;

涉及几个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问题,

可由有关部门联合行文;其中重大事项经送市政府有关领导审签后,可冠“经市政府同意”或“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字样,

由部门单独或联合行文。

第五章工作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市政府依法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六条市政府所属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主动向市政府报告工作,

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每年年中和年终要报告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今后工作意见。

第十七条各部门对市政府交办的事项,必须抓紧办理,

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超过期限未报告的,

由市政府督办室督查催办。

第十八条市长与常务副市长一般不同时外出。副市长、市长助理外出时,应向市长或常务副市长报告,

并通知办公室,行程由随行秘书报告办公室值班室。

第十九条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外出的,要向分管副市长、市长助理请假,

同时也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请假,并及时销假。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述职报告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

的会员“”为你整理了这篇学习宣传王玉老师先进事迹主题报告会简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学习宣传王玉老师教育扶贫、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强化街道办事处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月日,南明区五里冲街道办事处开展以“担当作为抓落实,学习优秀争先锋”为主题王玉老师先进事迹报告会。

据悉,王玉生前系贵阳市南明区南明小学副校长、从江县大歹小学第一校长。

近年来,王玉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到深度贫困地区从江县丙妹镇大歹小学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并担任大歹小学第一校长职务,

托管该校教育教学管理事务。在王玉和帮扶团队的努力下,大歹小学无辍学,该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年月日,

王玉因病医治无效去世,

终年岁,王玉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追授记大功奖励。

报告会上,五里冲街道相关负责人宣讲了王玉老师的先进事迹,

并对王玉老师不惧病魔、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响应教育脱贫号召、深入贫困地区的精神作了传达学习,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王玉老师以爱育爱、潜心付出的教育情怀,切实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在王玉老师身上,充分体现了一名教师的爱岗敬业、献身教育的伟大“师魂”。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述职报告篇

一、实施责任制追究应坚持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街道党工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街道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各党工委委员负责,

街道办事处主任对各副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纪工委书记具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

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各块、各线及联系工作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各工作片的总支书记对本工作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部门支部书记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党员驻村干部所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村党支部书记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具体分工见附表)。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内容

、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辖区范围内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

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生命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职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

、对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放任不管,

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

、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

、对职责范围内发生违和国家政策的问题,

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报告、不制止、不查处的;党员干部参赌严重的。

、对职责范围内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不力,

超计划生育现象严重的。

、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不力,有责任不追究的。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改善经济软环境措施不力,梗阻现象严重;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回复的。

、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作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

用人失察的。

、工程该投标的不招投标,搞暗箱操作的。

、辖区内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治安事件或发生村民聚众械斗的。

、辖区内发生重大封建迷信活动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辖区内不执行政务、村务、校务、厂务公开制度,发生重大违纪案件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及时认真查处的。

、辖区内发生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及严重违法事件,

如破坏山林、非法转让土地和违章建房,损害矿山、水土、环保等不及时报告和制止的。

五、考核工作由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组织,

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应在年终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写入年度总结或述职报告,按管理权限,向上一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街道纪工委在上级纪委和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对辖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六、各负责人违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应给予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按管理权限实施,

责任追究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纪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七、严格执行街道制定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述职报告篇

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

街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

巩固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就区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

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过这次调查,

总体上看,

我区各街道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结合本街道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

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

在工作中街道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街道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

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

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街道

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

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

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

街道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街道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

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

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街道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街道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

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社区居民的稳定。

、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街道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

督办代表意见,

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街道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

首先,代表

活动难以正常开展。街道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

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

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

三、加强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人大、党委、政府是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

一方面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党委应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

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人大在工作中要与党委、政府多沟通,

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下级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上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街道人大强有力的支持。

一方面区人大的重视和支持,

能使街道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街道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街道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如街道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

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

安心于街道人大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

街道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是街道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街道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

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街道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街道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街道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

使群众明白街道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

是为民做主的机构,扩大街道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二

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和绩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这样想象真有趣作文300字三年级项职权,有所探索,

有所规范、有所作为,

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

乡镇人大工作得到保证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

、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

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

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

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

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

、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次,

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

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

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

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监督与服务并重,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年全县生产总值才亿元,县级财政收入亿元。

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

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一是各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实清明节作文300字三年级下册行监督的基本做法:、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

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

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

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调查报告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乡镇人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体现:、切实履行职责,审议、决定乡镇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

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

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

、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

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

、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多名;有%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

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名。

、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

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

可以说,

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年全有关疫情的作文县地区生产总值达.亿元,

财政总收入.亿元。

(三)民主法制意识加强,

依法治县治乡工作逐步推进

乡镇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治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卫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督促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公务人员素质。

各乡镇人大多次牵头举办《生产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讲座,并开展对执法部门督查。、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乡镇人大着力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卫生、农民负担、职工维权等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述职、组织代表评议,

如去年衢山镇人大对设立不久的交通、建设、渔业分局提出了条整改意见、各分局有了压力,就产生动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观。

(四)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代表作用有所进取

全县万人,

产生市级人大代表名(现有名、其中名在乡镇)、县级人大代表名(现有名、其中名在乡镇)、乡级人大代表名(现有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确保了主体力量,

并较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开展代表专项学习培训。开展代表专项培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头戏。年年人大换届结束后,每个乡镇人大对所属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

内容有宪法、人大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规范人大工作用语》等讲课,多数乡镇组织培训次以上。

各乡镇人大为每位代表订阅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县人大设立网站,还专门为代表编印了《人大代表手册》,

方便代表掌握知识和履职参考。、开展代表专项活动。

结合县人大在本届开展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设富强和谐岱山的总体活动,各乡镇人大纷纷组织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活动:如高亭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百家门,

解百人难为内容的代表联选民爱民利民活动,东沙镇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

岱东镇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周活动,

长涂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调研、为发展献一计活动,

岱西镇和秀山乡开展重点工程联选民维稳定活动,衢山镇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保持每月二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代表的整体作用。

、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去年七月份起,每个乡镇都在每月日按排县镇二级代表接待选民,要求代表倾听群众呼声,

关注社会热点,

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撰写好代表议案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有所评价

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主要是在制度、作风、阵地三个方面:、在制度建设上,

各乡镇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

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履行代表职责等一整套制度和职责,建立了五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

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

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另外,

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每年工作年初度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了乡镇人大的运作机制。、在作风建设上,

各乡镇人大每年都要安排_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口头述职,

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乡镇人大负责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联系社区及渔农村指导工作、岱西镇和秀山乡人大副主席还兼任一个社区党务工作,廉洁自律方面都没有问题。

、在阵地建设上,东沙镇和长涂镇人大还设立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挂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镇人大有《人大工作简报》和人大宣传之窗,使群众和代表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

人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评价。

二、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问题和不足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

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不足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述职报告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

的会员“真汉子”为你整理了这篇街道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济南市历城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历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要求,现将街道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部署普法工作情况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了由街道办主任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社区负责人任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年普法工作。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年初,

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上报年度普法计划,各社区按照各自需求上报普法活动方案,

司法所汇总各方信息,

完成街道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详细列明工作计划,街道普法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确保计划落实到位。

(三)建设普法队伍情况。以社区法律顾问为依托,

成立普法讲师团,共人,

全年开展活动场,包括华信银座广场、宪法公园、七里河社区广场等大型广场宣传;各社区利用三八节、重阳节、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各社区党员活动日、老年大学、家长课堂等平台开展普法讲座。

二、重点对象学法考法情况

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

目前共有名同志参加培训课程,月底将参加全市统一考试。

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情况

(一)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受众人次。

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在街道办事大厅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宪法系列宣传片,在各社区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大屏等方式宣传宪法精神。

.月日司法所联合东风街道政法科、禁毒办、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及龙信社区,在绿地隆悦公馆小区广场开设宪法宣传专场,为群众发放了历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法律常识一点通及宪法常识宣传材料余份,同时邀请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侯天瑜律师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内容涉及房产继承、遗嘱公证、物业管理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各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对接所服务社区,

通过线上线下双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宣讲《民法典》知识,

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积极引导居民尊法、学法、用法,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二)组织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场次,

受众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年月,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辖区部分企业,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取得良好活动成效。

.年月,政法科、司法所、禁毒办、元序律所联合走进百花社区、辛甸社区、祝甸社区等进行普法宣传,

主要包括反邪教、禁毒、法律条文知识,并进行现场法律咨询解答。

.年月,街道政法科、司法所与元序律所联合在化纤社区宪法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现场解答群众关于房产继承、遗嘱公证等法律问题。

四、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阵地处。

其中:化纤社区建成宪法公园;山大五宿舍建设法治文化一条街;

七里河小区、锦绣泉城小区均在小区开辟了法治宣传专栏,定期更换普法内容。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述职报告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落实联动巡察组延伸巡察社区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范文,

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在收到达州市县联动第二巡察组延伸巡察鞠家坝社区反馈意见后,

古东关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街道办党工委和鞠家坝社区党委班子,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核查整改,

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

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

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党工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

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并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所负责人、鞠家坝社区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古东关街道落实达州市县联动第二巡察组延伸巡察鞠家坝社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

落实了以党工委副书记牵头落实,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社区党委直接负责整改,街道办脱贫攻坚办、财政所、社事办、项目办、信访办等办所(中心)负责人协助配合落实整改的工作机制,

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整改效果

党工委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研究制定了《古东关街道落实落实达州市县联动第二巡察组延伸巡察鞠家坝社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中的部署、整改、总结三个阶段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各分管领导牵头各自分管领域反馈问题,通过入户核查、走访群众等方式,收集佐证资料,

对反馈的问题逐个进行了整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落实脱贫攻坚有差距问题。

()关于解决“改变小额信贷资金用途,

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如贺代容小额信贷万元用于丈夫治病。

谭会山小额信贷万元用于购房。个别贫困户反映张远和、张远亮、张远木、蔡登华小额信贷款(各万元)发放当天就外借他人。个别困户(如智障、残疾等)不具备发展产业的能力和条件,也申请了小额信贷,且信贷资金未用于产业发展。

”问题。

牵头领导:李兰

责任办所:乡村振兴办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

一是通过召开居民会议、院坝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再次组织学习小额贷款资金申办流程、资金使用范围以及归还办法,

确保资金申请、使用符合政策要求。二是加大资金归还催收力度,在还款期限前天对借款人进行提醒和归还流程宣传,截至目前,

贺代容、谭会山已及时归还小额贷款万元。三是组织工作专班对张远亮、张远和、张远木、蔡登华等户小额信贷款项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

该户共计万元均用于投资“玖恒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并按年度进行分红,

目前已实现分红万元。

()关于解决“个别易地扶贫搬迁户房屋质量较差。年《村住房质量巩固提升评议公示》出现手动修改痕迹;陈永国、李仕云的《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没有万源市危改办的审批意见,

陈永国危改资料验收表缺施工方签字,李仕云危改资料验收无国土所、专业技术人员、施工方签字盖章,谢兴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表》系同一人字且未加盖万源市住建局公章。

易地搬迁户谭兴顺反映房屋因地基下沉导致墙体开裂,张远亮、楚映会、贺仕富反映房屋漏水。”的问题。()关于解决“个别危房改造审批验收不严格。危房改造户谭兴益、谭明太、张传发反映实施危改后房屋仍然漏水。

”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兰

责任办所:综合执法办、乡村振兴办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组建核查组,对谭兴顺、张远亮、楚映会、贺仕富、张传发、谭兴益、谭明太等户房屋地基、墙体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核查谭兴益、谭明太户反映的房屋损坏情况不属实,

谭兴顺等户情况属实。二是对谭兴顺、张远亮、楚映会、贺仕富、张传发户房屋损坏情况,现场制定维修、整治项目及方案,

并按方案逐户进行维修整治,目前已完成户房屋维修整治。三是对陈永国、李仕云、谢兴茂等户的危改资料进行核实,对不完善部分再次完善补充,

目前已完善全部资料并移交街道办存档。

()关于解决“脱贫后的帮扶工作不严不实。①年度全社区帮扶成效表均未填写,

收入台账无贫困户签字确认。②社区未建立+(第一书记、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结对帮扶责任人、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农信员)帮扶力量台账。③张传发帮扶措施中有低保政策兜底,

实际未享受低保;帮扶手册中记录对谭兴顺年的帮扶内容多为“入户打扫清洁”,但谭兴顺反映帮扶人实际未打扫;年月对谭会山的帮扶内容是“户宣传春耕知识”,帮扶规划是“教育扶持”,

但谭会山一家未务农,

也无在校学生。④高国荣、谭兴益反映其帮扶人年月后一直未对其走访”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兰

责任办所: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成员对社区脱贫攻坚资料、收入情况再次进行核实,及时完善帮扶成效表、收入台账等脱贫攻坚资料,现已全部完善并移交街道办存档。

二是组织+帮扶力量及时完善+帮扶台账,现已完善并移交街道办存档。三是组织专班对张传发家庭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并更正完善帮扶措施、帮扶规划,

现已更正完善帮扶措施帮扶台账并移交街道办存档。

四是社区党委以书面向谭兴顺等户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所在单位发出通知,并函告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和整改措施,现已同谭兴顺等户取得联系,

并开展帮扶走访。

()关于解决“第一书记履职不到位。①未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达州市委四届六次、万源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

②、年无农户走访台账。③未按要求每季度给全社区党员上党课。④年月至今未组织社区两委成员召开每月扶贫工作会。”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兰

责任办所:乡村振兴办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

一是由鞠家坝社区第一书记(现任社区党委书记)牵头,

通过“三会一课”、“居民夜校”、党员活动日、召开党员干部会、群众会、院坝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再次学习五中会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达州市委四届六次、万源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

并组织学习了达州市委四届十次、万源市委六届五次党代会精神。

二是结合第一书记工作日志,及时完善补充也年、年的农户走访台账,并移交街道办存档。三是严格落实第一书记讲党课要求和召集扶贫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月讲党课、召开扶贫工作例会,

年共讲授党课次、召集扶贫工作例会次。

。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

()关于解决“学习有关农村、社区工作文件精神不到位。

年至今未传达学习每年的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未传达学习《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综合执法办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通过组织召开党委会、两委会及职工会等方式,

组织社区两委成员、居民小组长、专职工作人员及网格员,邀请街道办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再次讲授了《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上级涉农政策和文件。

()关于解决“追回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不力。

向功建、谭会山户易地搬迁因不符合政策被清退,现由社区垫资归还补助款.万元。社区党委既未收回易地搬迁修建的房屋,也未向当事人收回补助资金。

”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乡村振兴办

整改情况及过程:持续整改中。鞠家坝社区党委组织工作专班,

对向功建、谭会山等户家庭情况进行了再次宣传易地搬迁政策并进行入户核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为期三年的资金偿还(催收)计划,目前已收回补助款元。

()关于解决“执行党组织决定不力。年月至年月社区党委书记蔡登勤免职期间仍以书记身份安排工作共计次,

如年月日蔡登勤在党委扩大会上安排工作。”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由党工委副书记组织鞠家坝社区两委成员再次学习《村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

进一步规范社区党委工作运行流程。二是在社区两委换届完成后,第一时间召集两委成员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做到了分工明确,

职责清楚。

()关于解决“村委会印章管理失控。年月日,原鞠家坝村主任鞠光友未能继续当选,仍把持村委公章并使用公章代表村委会签订工程建设及补偿协议,

直至年月重新启用新公章,

原公章作废后才交回。”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社区两委成员、居民小组长以及专职工作人员、网格员再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和管理要求。

二是两委换届完成后,即时对两委成员进行分工,

明确专人负责两委印章日常管理和使用,并建立了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台账,对印章使用事由、使用人进行详细登记,确保印章使用规范有序。

()关于解决“领导社区发展集体经济乏力。

在提升集体收入方面研究不深,方法不多,动力不足,

仅靠土地流转作为集体经济收入。”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

一是组织社区干部对社区“三资”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建立好“三资”管理台账。

二是组织社区两委干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集体经济发展方向、发展项目进行商讨,目前已完善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正在申报集体经济组织。

三是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到集体经济发展明显的社区进行实地学习考察,引进符合本地实情的发展项目,不断发展完善社区集体经济建设,

现已拟订外出学习考察计划报告,待审核后立即实行。

。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问题

()关于解决“巡察期间当地气温在-℃,社区办公地点仍有苍蝇蚊子乱飞。

”的问题。

牵头领导:鲜达林

责任办所:综合执法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社区公共区域定期消杀制度,

落实专人定期进行消杀。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消杀台账,对消杀时间、消杀区域、消杀内容及责任人进行详细登记,确保消杀制度落到实处。

。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关于解决“年至今鞠家坝社区党委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每年度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织学习计划。”的问题。()关于解决“未明确名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员。

基层理论宣讲员未按要求开展政策宣讲。

”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明确社区党委成员分工,加强文化阵地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党工委及社区党委定期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年度学习计划,

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三是积极组织社区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党工委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并明确了社区党委副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员。

()关于解决“督促党员参加“学习强国”学习不够,

部分党员学习积极性不高。

”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

召集社区党员干部召开学习强国专题培训和推进会议,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宣传和培训,最大限度将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纳入学习圈,截至目前,鞠家坝社区学习强国平台共纳入党员干部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违规收取集体土地占用费问题

()关于解决“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违规收取集体土地占用费。如年月日收何裕林土地占用费元,

月日收马红梅坟地占用费元,

月日收姜奇勋山林占用费平方元,

月日收供电公司装电塔占用山林费用元。”的问题。()关于解决“违规收取村民个人土地流转提留费。年月日收取陈威流转土地提留费元,年月日收取唐得全流转土地提留费元。

”的问题。

牵头领导:潘学政

责任办所:纪委办公室、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

一是已责令鞠家坝社区将上述共元资金于年月日是上交至古东关街道财政所账户,财政所于年月日以非税方式上交国库。二是年月日,街道办党工委、纪工委对鞠家坝社区两委干部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

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关于解决“集体土地发包程序不规范。

年月,社原集体果园土地承包给个人,未召开社居民大会。”的问题。

牵头领导:潘学政

责任办所:纪委办公室、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

鞠家坝社区于年月日组织鞠家坝社区一社居民召开会议,对该社集体果园承包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对是否将果园承包给个人进行了表决,

会议一致同意将果园以元/亩的方式承包给鞠家坝社区一社居民贺代琴。

。多付土地征用费问题

()关于解决“年月日支付席山勇等三人土地征用费元,征地面积总计.亩应付元(现行标准元/亩),多付元。

”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经济发展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

鞠家坝社区于年月日组织鞠家坝社区二社居民召开会议,就多支付席山勇等三人土地征用费元事项进行了讨论和表决,会议通过同意支付席山勇、席山建、席山碧人元费用。

。社区财务缺乏监管问题

()关于解决“村级财务脱离监管。

年月-年月鞠家坝村级财务脱离太平镇财政所的监管,自行收支费用。

”的问题。

()关于解决“执行财务公开不到位。

居民普遍反映不清楚社区财务具体收支情况。”的问题。

牵头领导:蒲立韬

责任办所:纪委办公室、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

一是已责令鞠家坝社区已向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书面检讨,

街道办党工委、纪工委于年月日对鞠家坝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

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年月日组织全街道办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及报账员进行了财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区财务管理流程,

制定了《古东关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对社区会议费、工作餐及干部差旅等标准、申报流程作了明确规定,确保社区财务工作有序推进、有章可循。

四是进一步加大财务公开制度落实,结合阳光村务工作,充分利用阳光村务公示公开栏、线上公示公开平台、微信平台、院落公开等方式,坚持线上线下定期公示公开社区党务、居务、监务、财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阳光村务等情况,

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关于解决“报销单无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年月至年月社区党委书记蔡登勤免职期间,主持工作的同志未对账务报销审核签字。”的问题。

牵头领导:蒲立韬

责任办所:纪委办公室、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街道办财政所组织人员对鞠家坝社区年月至年月期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清理,

及时完善审签程序,规范财务收支运行。二是全面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并及时建立完善了会计财务。

。经费使用管理不严问题

()关于解决“违规列支接待费,

且开支金额较大、无事由、无用餐人员名单。年接待费开支元,年接待费开支元,

年接待费开支元,

年接待费开支经费元,年-月接待费开支元。”的问题。()关于解决“会议费开支无参会人员签到。

如年月日报销会议费元,月日报销会议费元均无参会人员签到。”的问题。

牵头领导:蒲立韬

责任办所: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

一是财政所及时对鞠家坝社区年至年月期间接待费、会议费等进行了全面核实清理,及时规范了财务报销凭证,并建立了会计账务。二是年月日组织全街道办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及报账员进行了财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区财务管理流程,制定了《古东关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对社区会议费、工作餐及干部差旅等标准、申报流程作了明确规定,

确保社区财务工作有序推进、有章可循。

()关于解决“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年月日赵以建到成都出差,报销软卧车票.元,超标准报销元。

年月日蔡登勤到渠县开会,报销住宿费元(会期天),

超标准报销元。

”的问题。

牵头领导:蒲立韬

责任办所: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

一是已责令蔡登勤、赵以建二人将超标准报销部分差旅相关二人已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共计元退还至鞠家坝社区银行账户。二是年月日组织全街道办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及报账员进行了财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区财务管理流程,制定了《古东关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对社区会议费、工作餐及干部差旅等标准、申报流程作了明确规定,确保社区财务工作有序推进、有章可循。

。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关于解决“现金支付和白条入账问题严重。支付工程建设款、购买办公用品、社区日常运行开支普遍现金支付、白条入账,

且数额较大。如年月购办公用品元,

其中白条入账元。年月购办公用品.元,部分开支白条入账。年月支付工程款笔共元均白条入账。

年月支付工程款元,其中笔元以白条领取。

”的问题。

牵头领导:蒲立韬

责任办所: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

一是已责令鞠家坝社区对上述相关凭证及时补充了相关发票和佐证资料,完善了财务凭证。二是年月日组织全街道办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及报账员进行了财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区财务管理流程,制定了《古东关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对社区会议费、工作餐及干部差旅等标准、申报流程作了明确规定,确保社区财务工作有序推进、有章可循。

()关于解决“财务管理审核把关不严。

年-号凭证、年-号凭证、年-号凭证均无任何银行票据,仅以银行流水账单为凭据做账”的问题。

牵头领导:蒲立韬

责任办所: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

一是已责令鞠家坝社区已将年-号凭证、年-号凭证、年-号凭证被充完善。二是年月日组织全街道办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及报账员进行了财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区财务管理流程,制定了《古东关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对社区会议费、工作餐及干部差旅等标准、申报流程作了明确规定,

确保社区财务工作有序推进、有章可循。

。工程项目建设廉政风险较高问题

()关于解决“村级工程管理建设混乱,项目未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公开招标,无施工合同,无工程总造价,

无验收,报销无发票。年月现金支付二社道路硬化工程款元,该条道路修建未经村委会研究、未经公开招标、无施工合同、协议中无工程面积、总造价;年月支付工程款笔元,

无合同、无协议、无发票;年月装修办公室元,无装修合同或协议,无验收。”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项目办、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组建专班,

对上述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核实,经核查,以上工程项目建设属实。

二是在核查属实基础上,与原施工方协商,重新签订完善施工合同,

完善验收记录,补开工程发票。三是对工程项目系列资料进行重新整理归档,

确保了项目建设资料规范齐全。

。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不力问题

()关于解决“化解居民纠纷不及时。邓帮蓉与刘学英因自留地纠纷,

两家多次发生冲突,社区未及时化解矛盾。甘国容多次与周围邻居发生纠纷,甚至动用派出所出警。

”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国强

责任办所:办事处信访办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通过社区和居民小组多次调解,邓帮蓉与刘学英自留地纠纷已调处完成,双方达成了“集体土地大家用”共识,

现已和解。

()关于解决“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不到位。群众反映社区党委书记蔡登勤不为老百姓着想,对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没有回应。如年月村民向蔡登勤反映组蔡登泰家附近水凼凼、李帮云家桥头路处缺口存在安全隐患,

至今未解决。”的问题。

牵头领导:潘学政

责任办所:纪委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鞠家坝社区已对蔡登太家附近的水凼凼和二社桥头的缺口进行处理,

现积水情况已消除,安全隐患已消除。

二是结合整治“群众身边最不满意件事”活动,主动征求群众意见,鞠家坝社区年度共征求群众诉求件,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件,召开群众诉求反馈会次。

()关于解决“社区管理不到位。群众反映组社道路路灯安装之后无人管护,

公路边车辆乱停乱放。

”的问题。

牵头领导:潘学政

责任办所:纪委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劝导,社区工作人员坚持每周上路对乱停乱放进行劝导,宣传车辆停放相关规定,现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极大改善。

二是主动向市城市管理中心协调,及时报告损坏路灯情况,

经市城市管理中心现场核实,

已同意维修更换损坏路灯。

。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关于解决“扶贫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流于形式。居务公开栏中年脱贫计划中出现“年脱贫目标任务及措施”。

年和年的脱贫攻坚计划内容雷同。”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乡村振兴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鞠家坝社区通过召开两委会议,及时修改完善至年脱贫攻坚年度计划,年专题研究扶贫工作、召集扶贫工作例会次。

()关于解决“涉嫌照抄照搬。

年月党的四中全会还未召开,社区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中已在贯彻学习全会精神;《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工作计划》中出现结合‘快活坪村实际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中出现‘党组领导班子’。”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由鞠家坝社区第一书记(现任社区党委书记)牵头,通过“三会一课”、“居民夜校”、党员活动日、召开党员干部会、群众会、院坝会等方式,

组织党员干部再次学习五中会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达州市委四届六次、万源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并组织学习了达州市委四届十次、万源市委六届五次党代会精神。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明确社区党委成员分工,

加强文化阵地的日常检查和管理,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关于解决“向巡察组提供资料不严谨。社区提供的享受高龄补贴名单、外出务工人员名单、收取个人或企业对集体土地占用费清单不全。”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行政审批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以人口普查和入户走访为契机,

鞠家坝社区已重新收集更正辖区内高龄补贴名单、外出务工人员名单以及个人或企业土地占用费情况。

二是充分利用阳光村务公示公开栏、线上公示公开平台、微信平台、院落公开等方式,坚持线上线下定期公示公开社区低保、优抚、临时救助、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

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关于解决“年与年党建工作计划内容雷同。

年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内容与年雷同。”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责令鞠家坝社区召开党委会议重新研究制定年党建工作计划以及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年月古东关街道组织召开了社区党委书记年度述职大会,

各社区党委书记均按要求规范完善了年度述职报告,未再次出现述职报告雷同现象。

()关于解决“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年月日、月日支委会由非党员身份的村委会主任鞠明川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工作。年月日召开支部会论预备党员陈进转正,

由社区党委主持。”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组织党员干部再次学习党章党规,明确社区党委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未再发生党委代支部主持会议等情况。

()关于解决“党员发展教育培训有差距。

年与的党员发展计划、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完全相同。年社区党员培训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每月开展次集中培训,全年实际仅开展次。”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通过组织社区党委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完善年度党员发展和培训教育计划,

并严格按计划要求落实好党员发展和培训工作,

年以来,鞠家坝社区共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名。

()年月《中共太平镇鞠家坝社区党支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将镇党委副书记和副镇长纳入领导小组。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组织鞠家坝社区党委召开会议,

进一步调整了“中共太平镇鞠家坝社区党支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监督作用乏力问题

()监委会设置流于形式。

涉及社区事务重要的会议如资金使用、低保评选等会议监委会主任张佃寿(现岁)未参加。普遍反映监委会未能起到监督作用。()社区党委领导监委会乏力。年以来仅召开次监委会,与社区两委会套开并由书记蔡登勤主持。

会议内容为学习监委会工作流程,未涉及监督实质性工作。

牵头领导:潘学政

责任办所:纪委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居委换届工作,

积极主动发掘人才,

选优配强各社区纪检干部,现各社区纪委书记、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拟任人选平均年龄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以上,

鞠家坝社区纪委书记、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拟任人选年龄岁,大专文化程度,

社区纪检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街道办纪工委拟于月中旬开展一次社区纪检干部专题培训,

再次提升社区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立行立改问题清单

、未妥善解决居民纠纷。邓帮蓉与刘学英因自留地纠纷,两家多次发生冲突,社区未及时化解矛盾。

牵头领导:李国强

责任办所:办事处信访办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

通过社区和居民小组多次调解,

邓帮蓉与刘学英自留地纠纷已调处完成,双方达成了“集体土地大家用”共识,现已和解。

、社区垃圾池垮塌未及时修缮。组居民反映木材检查站附近垃圾池墙体垮塌,

有垃圾倒在垃圾池外,

且有人焚烧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牵头领导:蒲立韬

责任办所:综合执法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鞠家坝社区组织人员对损坏的垃圾池进行了现场核实,

制定了维修方案,现已完成垃圾池维修。二是加强日常保洁,

督促保洁人员进行不定时巡查,

加大清扫力度。三是加大劝导力度,劝导周边群众加强环保意识,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共同营造整洁干净的生活环境。

、社区管理不规范。群众反映公路边有人车辆乱停乱放,希望社区能够规范管理。

一是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劝导,社区工作人员坚持每周上路对乱停乱放进行劝导,

宣传车辆停放相关规定,现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极大改善。

中共古东关街道工作委员会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述职报告篇

一、引子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关系如何定位,

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界限如何确定,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国家公权力的产生和运作应该在法律框架下进行,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

公民私权利不仅包括法律权利,还包括道德权利,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以政府为代表的国家公权力行使,应该在多大程度和范围上对国家、社会生活进行干预?

并且对于干预能否提供救济,特别是司法救济,

下面这个案例引发我们对新形势下,

特别是对“入世”以后政府职能如何转变以及相关问题的法律思考。二、案情介绍冉某是下岗职工,年参加月参加某区人事局、民政局联合组织的社区干部招聘考试,被录取,并被聘为社区事业干部。

月,

冉某以社区干部身份被选任为某居委会副主任。初期,冉某工作积极,表现良好。后因工作方法不当,

自月份起,不断有居民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冉某工作作风不佳,群众基础差,尤其在处理残疾人政策水平方面有偏差。月日,

该居委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在主任办公会上宣布:同意民政科意见,不再聘任冉某为社区干部,并向居委会公布决定。月日,

口头通知冉某不被聘任为社区干部,

月工资只发元,同时建议居委会给冉某-个月试用期。月日,

该社区名居民代表联名向居委会提出罢免冉某的居委会副主任。

居委会向办事处提交了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罢免冉某的书面报告。该居委会根据《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罢免程序的有关规定,

召开了居民代表大会,

与会人员人数达到法定要求。由于冉某干扰,会议仅形成口头罢免意见,未投票表决。事后,

冉某多次向区委、区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年月日,区政府信访办以电话方式委托该街道办事处对此事复查。

办事处专门成立复查工作组,该工作组采取走访以及会议形式,一致同意罢免冉某副主任职务。办事处于年月日向区信访办作出复查意见,内容为:年月日某居民会议的罢免程序基本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

事实清楚,应维持原罢免决定。

冉某收到信访办转交的复查意见后,月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区政府受理后,认为办事处作出的复查报告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并认为办事处作出的维持第一次罢免决议的认定有误。

因此,于年月日作出复议决定,撤销办事处的复查决定,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对申请人提出恢复社区干部身份及赔偿工资损失的请求,

不属复议范围,不予受理。街道办事处于年月日重新作出决定,

认为第一次罢免决议体现民意,第二次居民会议是依法作出,罢免冉某副主任职务理由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结果有效。

冉某对街道办事处信访答复意见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分歧意见对于本案的审理,

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作出的决定是依据选举办法作出的罢免决议所进行的复查结论,属于不可诉行政行为。

因为罢免权是一种政治权利,并且居民委员会属于群众自治性组织,享有自治权。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治权利和政治权利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另一种意见认为,

复查报告是对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一种监督,

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应审查复查报告所涉及的罢免程序是否合法,不审查实体内容。

只对行政行为审查,

不审查政治权利。如果被告处理时未尽严格审查职责,法院可作出撤销判决。四、法理分析对于这个案件处理,根据目前我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第一种观点符合法律要求,

但从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

特别是中国加入以后,司法审查的范围适度扩展角度看,第二种观点也不乏合理之处。这直接导源于改革开放以后,

出现的国家与社会、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关系变化的大背景。(一)基层行政权与社区自治权关系首先,从宏观上而言,基层行政权与社区自治权关系,

就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看似简单,

实则复杂。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先有社会,后有国家。在国家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原始社会。

国家是阶级和私有制出现的必然产物。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也曾出现过社会契约论的理论诠释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有着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

国家与社会之间体现了一种分权原则。国家行使公权力,社会行使私权利。

当然,在有些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把部分公权力授予社会行使。但不能因此断言社会变成国家一部分。在现代,

随着民主法治、观念不断提高,社会的力量也在不断壮大。特别是随着全球化不断推进,

国家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国家权力也在发生转移。其中有的权力就是向下转移给基层社会组织,

如社区。从理论上而言,社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表现形式。其次,

从中观层面而言,

作为国家重要组成之一的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也处于不断变革之中。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的模式是强政府和弱社会相结合的模式,在这一模式下,

政府力量很强,职能范围很广,政府的活动和控制几乎深人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至严重侵犯了个人的独立自由权利;

而社会力量却很小。个人的独立地位和自由权利非常缺乏,社会组织不够发达,均处于依附于政府的地位,

是政府控制个人和社会的手段,个人自觉的政治参与程度低,

被动的参与水平高。[]社会力量太小,

无法监督和制约政府行为。年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国家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逐步展开,政府走下“神坛”,

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过去包办一切,事无巨细地由政府包办,

代之以为社会服务的现代国家宏观干预和管理模式,建立精小的政府机构。政府把本来不该管而应由社会来管的事还给社会,

从而更好地管好自己份内该管的事。在建立小政府的同时,

要极力地培育和扩大社会权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对政府权力的控制和监督。在当前中国政府和社会之间只能走“由不相适应(前者过分膨胀,后者又先天发育不足),

到较低水平的适应(前者消肿,

后者发育),

再到共同提高的道路”。小政府并不意味着政府社会服务、社会责任范围的缩小。

小政府在国内社会与国际社会中都要发挥“有为”和“无为”作用。在国内,政府应该处于相对“无为”状态,相对“无为”不是不为,

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一些应该由社会来管的事情,要“有所不为”,

如社会保障,社区服务就交由社会来管,由社会运作,国家给社会划定范围,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

均可自主进行。同时,国家在维护市场秩序,国家稳定、安全,增进人民福利方面要“有所为”。

在国际上,政府应该处于相对“有为”状态,相对“有为”不是“无所不为”,

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

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是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具体化。

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层面,中国走的是政府主导型的改革路径,由政府推动改革自上而下的有序进行,经历了“大政府,小社会”到“小政府,

大社会”的发展。

众所周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包办一切事务,并且把很多应该由社会管理的事务也揽于一身,

这样就导致政府出现规模大,权力大,机构多,人员多的局面。规模大,

权力大,政府把很多不该管的事务也由自己来管,出现该管的没有管好,不该管的也没有管好的结果。

而社会权利的发展相对比较缓慢,力量单薄,

难以对权力形成监督。结果由于权力大,

缺乏监督,在转轨过程中,为权力寻租创造条件。机构多,

人员多,政府不仅办事效率低,而且财政负担承重。

虽然建国以后改革开放之前,经历了几次精简机构,但始终没有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

再膨胀”的恶性循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改革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面对世界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国通过更广更深的改革开放以积极的姿态融于其中。

随着市场化导向的经济改革,推动了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及与之相应的政社分离、企社分离、事社分离。最后,从微观层面而言,

在公权力与私权利方面也是如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权力是驾于一般公民权利之上的,

行政权力支配一切。

一般公民权利的行使和利益的实现受到行政权力的制约。而行政机关的公权力与公民的私权利之间关系类似于义务与权利的关系。如果说权利与义务是私法的核心问题,那么权利与权力是公法的核心问题。

如果在设定行政权力时,

只考虑行政管理的方面,而不兼顾公民利益的方面,

那么这将引起公民利益受损害。行政权力扩大则意味着公民权利的缩小。因此也就意味着该权力对体现同一利益权利的限制。“如果说权利是正值,

那么义务是负值,权力相对于权利,一个是正值,那么另一个就是负值,它们正是一种此消彼长关系。

”国家公权力和公民私权利是统一的,国家公权力来源于公民私权利,在根本上统一于公民私权利。公民私权利与国家公权力应当维持平衡。公民私权利必须是足以约束国家公权力,

国家公权力必须是足以防止公民私权利的滥用。但在中国目前情况下,行政权力过于强大,而且仍在不断地扩张和膨胀,此时只有培育和扩充个****利,

才能形成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总之,社区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政府不断转变职能,下放权力,

作为政府与社会之间联系纽带的单位制度也发生了重要变化。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单位不再承担职工医疗、保险、福利等诸多义务,这些逐步由社会分担。

(二)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为了推动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

国家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年)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年),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政府与居委会、村委会之间关系。政府通过下放权力,

建立社区自治组织,并通过这一组织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社会整合,

形成“社区制”社会。社区建设内在地要求社区居民自治。社区成员通过自治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满足政府和市场难以满足的社会需要。但是坚持社区建设中的自治导向,并非否认和弱化政府的作用,相反,

对政府的要求更高。政府在社区居民自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社区自治是有限自治,

主要是管理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政府超越社会之上,

拥有国家强制力和行政组织资源,主要是管理社区自治难以管理好的公共事务。

因此,对于政府来说,

要避免行政扩张,避免利用超越社会之上的行政权力侵害和随意干预社区自治权。社区建设的重要形式是居民委员会。

根据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以及《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根据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派出机关。

街道办事处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是,根据有关组织法的规定,

实际上履行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在街道管辖范围内对所有的行政事务享有组织和管理权,

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且能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显然,街道办事处行使的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

街道办事处直接与社区、居民打交道,

是上一级人民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根据《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的任务是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街道办事处行使的是国家公权力,而居民委员会行使的是公民的私权利。

前面已经述及,

在运行过程中,公权力遵循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的原则,换言之,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关依法行政,

没有法律规定不能行使权力。当然,这个法律是广义的法律。私权利遵循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只要国家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

都是自由的。这是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关系界限。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区最基本的单元在社区行政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行使领导、协调、监督等职责。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之间的权限、职责、关系应该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加以明确。

从法律上而言,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从机构设置角度来看,街道办事处原本只履行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但在社区管理中,行政、执法、街道经济发展等各项任务都下放到街道办事处,

使它从一级基层政权的派出机构逐步演变为一个集行政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性机构,是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企业法人的统一体。因此,街道办事处的行为并非都是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是否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的规定,“街道办事处开办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街道办事处只在收取管理费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其开办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

应先由企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足部分由街道办事处在企业注册资金范围内独立承担。街道办事处财产不足以承担时,

不能由设立该街道办事处的市或区人民政府承担民事责任。街道办事处进行自身民事活动产生纠纷的,应当独自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

街道办事处以平等主体的身份从事民事活动的,

其行为是民事行为。因此而引起的纠纷是民事纠纷而非行政纠纷,提起的诉讼是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另外,根据司法部《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代行民间纠纷处理权的批复》(年月日司发函[]号)的规定,

城市街道办事处负有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指导调解民间纠纷的法定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城市基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负有指导人民调解的职责,城市街道办事处可以代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街道办事处对特定的民事纠纷,如权属纠纷、侵权纠纷和损害赔偿纠纷等进行处理,行使的是行政裁决权。街道办事处也可以依法行使行政调解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年月)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三)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的权力界限前面已经述及,以街道办事处为代表的基层行政权与以社区自治权为代表的居民委员会在运行中,两者权力(权利)界限是一个必须予以明确和重视的问题。

作为街道办事处,其行使的是国家行政权。根据行政法理念,一般情况下行政权行使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为要件,

并且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简言之,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当然,

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

如在发生洪水、灾害、战争等紧急情况下,

也可能出现行政权逾越法定权限,但这必须符合正当的法律目的。

还有一种情况,行政权可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

这就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指导行为。行政指导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即使出现不利后果,

行政机关也不承担法律责任。为此,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随着社会的发展,

政府在简政放权。

政府权力不是横向上在行政机关之间进行调整,而是纵向上在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进行权力(权利)重新配置。政府把一些原本属于社会的权利归还社会行使。

政府行使权力有着明确法律界限,而社会如何行使权利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社区自治权行使范围和方式直接影响公民合法权益。社区自治权不是绝对的自治权,而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治权。

自治权的行使,也应该接受监督。不能因为认为自治权是公民权利的体现,就可以不接受监督和制约。事实上,

国家一方面要保障社区自治权实现,为社区自治权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国家也要对社区自治权的行使进行必要监督。因为既不要使国家公权力蜕变成绝对的权力,

同样也不能使公民私权利蜕变成绝对的权利。正如孟德斯鸠所言,任何一种权力都会在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能休止,绝对的权力往往导致绝对的****。因此,

绝对的公权力和绝对的私权利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承认社区拥有自治权并非承认社区可以滥用自治权,

超越自治权。

与居民自治相联系的还有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在基层社会生活中,

按照法律规定设立村委会,依法行使自治权,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的一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无论居民委员会还是村民委员会行使自治权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滥用权利,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现象。如依据我国户口登记有关规定,农村新生儿户口一般需村委会出局有关证明才能到派出所履行登记手续。

如果村委会不提供有关证明,那么新生儿户口就很难在派出所登记。这实际上就侵犯了新生儿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社会转型时期,

一方面要承认和尊重社区自治权,另一方面也要对社区自治权进行必要的监督。

(四)街道办事处作出复查报告的行为性质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派出机关其行为必须遵循法律规定,

不能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前面已经分析,由于街道办事处是一个行政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以及企业法人的统一体,因此其行为具有多样性,

可能是行政行为,也可能是民事行为等。如何判断其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首先,从概念看,

作为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其次,从内容看,行政行为必须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具体影响,如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变更法律地位或者确认法律事实或法律地位。

其三,从效力看,

行政行为具有效力先定性,即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假定其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国家机关确认违法无效并撤销之前,

对行政机关、行政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均具有拘束力。如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就是其最好体现。

其四,

从结果看,行政行为具有国家强制性。当行政相对方拒不履行行政主体的行政命令或行政处罚措施,行政主体可以依法强制其履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而这是民事行为双方当事人所不具有的特权。根据《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

街道办事处的任务是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因此,街道办事处主要是指导、监督、协调居民委员会工作,而不能恣意干预居民委员会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年月)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

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选举或罢免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是居委会自治权的一种体现。

根据《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不服罢免决定的,

由区、县、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接到居民举报后三十日内处理。根据该条规定,街道办事处经过授权有权对罢免决定进行处理。街道办事处采取何种形式进行处理是其自由裁量权的领域。在本案中,

根据市人事局的有关规定,只有取得社区干部身份才能作为竞选居委会副主任的资格。街道办事处在没有经过居委会罢免冉某居委会副主任职务基础上,就先行取消冉某的社区干部身份。

虽然没有社区干部身份,

冉某自然就丧失担任居委会副主任的资格,但由于街道办事处处理程序违法致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干预了居委会的自治权。那么街道办事处的复查报告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笔者认为,复查报告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所谓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

其行为对象具有特定性和具体化。显然,街道办事处取消冉某社区干部身份,

以及针对居委会罢免冉某决议作出复查报告的行为,其对象和内容是特定的,并且行为具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是具体行政行为。街道办事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

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具体而言,

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合法、人员合法以及委托合法等;

第二,

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行政职权在行使过程中受到事项、地域、时间、手段、程度、条件等诸多方面限制。第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主要体现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法定的幅度范围;

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内容必须适当;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合理。

第四,

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因此,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幅度、内容、条件等。(五)街道办事处复查报告的救济渠道街道办事处就居委会的作出的罢免决定进行复查,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但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不是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其针对的是公民的自治权和政治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首先,关于行政复议。

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把侵犯自治权和政治权排除在外。《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九款规定,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该条款针对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的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把自治权和政治权利纳入行政复议的范围。

而某区政府把街道办事处的复查报告作为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行政复议,实际上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其次,

关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有关规定都没有把自治权和政治权纳入受案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受案范围的规定中,无论第五款“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还是第八款“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都把自治权和政治权利排除在受案范围以外。

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因此,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这类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冉某对街道办事处的复查报告不服,可以通过申诉途径由有关部门处理。根据《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

不服罢免决定的,由区、县、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接到居民举报后三十日内处理。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这类纠纷由区、县、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理。

如果对处理不服,能否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并没有作出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的原则,有关机关不能进行复议或诉讼。五、结语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委员会罢免决议进行复查并作出维持决定引发纠纷,

虽然案情简单,但这个案件直接透视出政府职能如何转变的问题。

社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居民委员会是城市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

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街道办事处,

对社区事务有权进行管理,这是毫无疑问的。关键在于权力如何行使?是直接干预社区具体事务,干涉居委会的权利,

还是仅仅监督、建议、协调?

因对社区管理引发纠纷是一种新类型案件,涉及面广。特别是“入世”以后,随着社区进一步发展,政府管理的方式方法发生变化。

众所周知,世贸组织规则是政府间协议,

主要约束各成员国政府的经济行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政府面临着转换观念、转变职能、放松管制的基本要求。

政府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从“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世贸组织规则,

如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等对政府依法行政产生影响。“入世”后,

政府管理从传统的行政命令为主转变为行政指导为主。传统的行政管理是一种“命令—服从”模式,

这种方式制约了行政相对方的参与管理,挫伤了积极性,不利于行政管理目标的有效实现。现在行政管理中推行行政指导方式,通过监督、检查、指导以及协调等方式,

能够起到命令行政所不能达到的效果。在行政管理中要培育服务观念,

推动行政管理从消极行政向积极行政转变,从命令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变。因此,政府对于社区的管理,主要是一种指导、监督、帮助,

而不是采用传统的行政命令方式。从本案来看,街道办事处对于因居民委员会作出的罢免决议引发的纠纷,认为居民委员会的决议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可以指导和建议居民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程序重新进行表决;

认为居民委员会的决议合法有效,应说服教育有关当事人。政府部门应尊重居委会的罢免决议,而不是以行政复议的方式作出“维持决定”。

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许多纠纷,

都与行政管理观念、机制密切相关。因此,

为了顺应“入世”需要,政府必须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

处理好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之间的关系,从而推动国际化大都市的社区管理向法治化、现代化、科学化、民主化的方向发展。注释:程琥,

法学博士,博士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潜龙:《政府与市场:干预更多还是更少?

》,

载于《自由与社群》,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年版,

第页。徐勇:《论城市社区建设中的社区居民自治》,载《新华文摘》年第期,第页。罗豪才:《行政法学》,

-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罗豪才:《行政法学》,-页,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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