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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检查范文

全民阅读 http://www.jiayuanhq.com 2024-04-26 19:40:30

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系列决策,紧紧围绕保障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基本需求,切实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问题导向,

坚决查处和整治农村危房改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农村危房改造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扎实做好—年农村危房改造“收官”工作,

助力我县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二、治理范围

对全县年以来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政策规范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涉农资金检查、审计等移交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整治项目审批、危房鉴定、项目验收、资金监管、档案和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治理重点

(一)看计划分配,查任务落实,专项治理改造任务进度滞后问题。

、下达任务未按年度时限完成,

进度滞后;

、资金“趴窝”。

(二)看资金账目,

查资金去向,专项治理资金监管不严、拨付不规范和使用违规问题。

、借危房改造之名收取农户押金、保证金、拍照费、手续费,不顾农户意愿强制搭车服务(收费)问题;

、将补助资金违规用于危房改造之外的其他项目等挤占、挪用问题,

将危改补助资金作为涉农资金整合后未解决相应户数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不经验收即拨付资金问题,验收个月甚至几个月之后资金仍未拨付等不及时问题,拨付到户资金低于当年补助标准等不足额问题,

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未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问题;

、虚报改造任务、重复改造、冒名顶替等套取骗取、冒领补助资金问题;

、其他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

(三)看农房信息,查身份证明,

专项治理对象认定不准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不符合补助条件,

没有优先解决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农户危房改造问题,甚至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危房改造对象不是类重点对象(年-年上半年为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年下半年-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扩大补助范围,将不是贫困户的纳入补助对象;

、用虚假身份信息虚报和骗取补助。

(四)看档案资料,

查审批流程,专项治理鉴定不准、审批不严问题。

、危房改造对象的房屋没有经过危险性评定,自行确定改造等级,

降低和提高改造等级;

、没有严格执行“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镇审核、县批准”审批程序,评议公示不到位,审批程序不到位;

、将不符合条件的改造对象纳入补助范围,

弄虚作假,骗取套取。

(五)看改造现场,查验收资料,专项治理验收不到位改造不达标问题。

、农户房屋竣工,镇(区)未组织逐户全覆盖验收问题;

、未落实以农户自建为主的政策,违背农户意愿,

统一指定施工队伍或统一建设等强制服务,统一建设的不履行招投标等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改造后的危房达不到质量安全标准,

存在房屋开裂、水电未通、地面未平整、卫生厕所没有配备问题,只进行单纯的装饰装修等与住房结构安全无关的“面子工程”问题。

(六)看一户一档,查信息录入,专项治理档案资料不全、信息录入混乱问题。

、一户一档档案资料整理混乱,

缺资料漏项目,甚至有造假行为;

、信息录入不完整、不及时、不准确,

信息系统填报错误,

家庭收入、改造原因、危房等级、改造方式、房屋结构、面积等存在与实际不符和错漏,信息档案与农户纸质档案不一致,农户房屋改造图片信息雷同。

(七)看问题线索,

查整改销号,专项治理虚假整改问题。

年以来省纪委、审计等相关部门移交和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检查督办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开展排查(年月)。

对照治理重点,各镇(区)对年以来的所有危房改造户进行全面大排查,

突出“资金去向和审批流程”两条主线,追根溯源,到户到人,

不留死角,

不留盲区。

县级检查覆盖所有镇(区)、不少于%的行政村;

镇级检查覆盖所有的危房改造农户。要对照农户档案,逐户核查,

精准核查,逐村逐镇过关,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检查责任,

确保本次大排查后全县危房改造工作问题彻底查清,

整改全面清零。镇、村相关负责人在“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信息表”签字确认。

签字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姓名(镇、村各一人),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及整改意见等)。

对排查后再发现违规违纪的,要倒查追究责任。

(二)同步开展整改(年-月)。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镇(区)要坚持属地负责原则迅速整改,

该规范的及时规范,

该收回资金的坚决收回资金,该处理责任人的及时处理,力争问题发现在基层,处理在本级。对历年已发现交办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开展问题线索整改清零;

对本次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马上整改到位;

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时间表,限时整改到位;

对涉及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对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的,

实行报备销号,不重复处理;

对本次排查后再发现的问题从重处理。

排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月日前以文件形式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合检查督办(年月)。

在各镇(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扶贫办、残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按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进行全覆盖集中检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各单位要认真负责,

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问题的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专项治理过程中不作为、走过场、流于形式、推诿敷衍、不执行政策、顶风违纪的,

从严查处问责。联合检查组要查深查细,

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和发现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处理。月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政府和市级检查组,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负责对各镇(区)整治工作的指导。

(四)加强整改提高(年月)。

各镇(区)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并举一反三,

健全相关制度,狠抓整改落实,从制度上、源头上纠正和防止问题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验收考核和“县摘帽、村出列”的硬指标,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打赢危房改造攻坚战,

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只要有一户未完成,脱贫任务就没有完成。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事关脱贫攻坚大局,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年完成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

时间紧、任务重,

各镇(区)要充分认识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作为精准扶贫一项重要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二)强化工作责任。这次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范围广,

涉及对象多,

工作量大,是对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以来的一次全面检查检验。

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

住建、财政、发改、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各镇(区)要成立治理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

精心组织部署。各镇(区)主要负责人是本次治理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整治工作责任、工作任务细化到人,量化到天,

一级对一级负责,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问题导向。

农村危房改造涉及资金量大,改造面广,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各级监督、审计、核查的重点对象。各镇(区)要放下思想包袱,

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以这次专项治理和自查自纠为机遇,彻底整改,

开展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各镇(区)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敢于较真碰硬发现线索,以突出问题的整改规范管理,

以具体问题的解决提升工作实效。

(四)加强建章立制。通过这次专项治理,

实事求是地掌握和反映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

及时总结,及时整改。针对农村危房改造存在的普遍性和经常性问题,从制度层面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

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坚决打赢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

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

科学规划,

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安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将根据各乡(场、区)镇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数进行分配,

重点考虑分散五保户、低保户、残疾贫困户和地质灾害区群众。县城区规划范围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建制镇和集镇、场、规划区范围的农村,危户改造原则上不作安排。根据省、市要求,

我县在今年月底之前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两批危房改造任务。目前市政府已下达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户,其中新建户,

维修加固户。第一批计划任务数,详见附表。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各乡(场、区)镇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

认真确定补助对象。

、补助标准。

翻建、新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标准不低于万元;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

每户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元。

四、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栋(级)危房的要拆除重建,

为局部(级)危房的要维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

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帮助农户选择技术可靠的施工队伍代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困难农户实施危房改造。

、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确保质量安全,并达到抗震设防的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前提下,

要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至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

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设点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

统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

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强化质量管理。各地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城建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

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

要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五、资金筹集与发放

、资金筹集。

翻建、新建房屋财政按每户不低于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维修房屋财政按每户不高于元安排补助资金。同时,

县政府将整合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救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等项目和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和农户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各乡(场、区)镇要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

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资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

各乡(场、区)镇政府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将各渠道筹措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统一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部门要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发放金额报送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及时将核定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各地要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办法,不得挪用、挤占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并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

及时拨付资金到户。保证项目动工时先按审批补助额度拨付%的补助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

、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

对补助资金的配套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纠正。

县审计局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六、操作程序

、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议定是否属补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或《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维修申请审批表》,

贫困户和无房户还要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和无房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赣农户办字[]号)要求,分别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登记表》、《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无房户情况登记表》,并上报乡(场、区)镇政府。

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入户审核。乡(场、区)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场、区)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

乡(场、区)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场、区)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场、区)镇上报的材料后,

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

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

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

同时,

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乡(场、区)镇政府要组织做好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建设部门会同发改、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自查验收。

、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各乡(场、区)镇政府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

标识牌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统一订制,挂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七、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由各乡(场、区)镇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摸底,

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调查摸底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阶段。

制定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细化分解任务,各乡(场、区)镇也要制定实施方案,并于年月日前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危房鉴定、组织实施阶段。计划任务下达后,

各乡(场、区)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保危房等级,填写《江西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各地要摸清需新建、维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和改造方式。

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要在月日前完成。

、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乡(场、区)镇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

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

年月份,县农村危房改造小组对全县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八、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了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另发文),

各乡(场、区)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配合协同抓、乡镇干部包村抓、村组干部包户抓的工作机制,通过结对帮扶、邻里互助、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户改造危房。

、明确工作职责。发改部门会同建设、财政、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十二五规划和安排年度投资计划。

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做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危房改造计划安排、项目规划选址、农民建房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民政部门负责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

参与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工程验收。

财政部门会同发改、建设、民政等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

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国土部门负责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指导新旧宅基地整理、复垦。残联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的核实。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帮扶危房改造村庄的道路建设。监察部门负责对危房改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扶贫、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宗教、地震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

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产业发展、抗震设防给予支持和指导。

、落实管理措施。农村危房改造涉及到的收费项目,

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一律予以减免,并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

各地要组织好相关建筑材料的生产、供应调度,防止发生建材乱涨价现象,

并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严把建材质量关。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农户危房改造申请书、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审批表、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农户(夫妻)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农村五保供养证或低保金领取证复印件、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无房户情况登记表、拆除旧房协议、危房改造前、中、后对比照片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做到专人管理、资料齐全、制度规范。

在此基础上,

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信息系统。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实施山区困难群众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的扶贫移民部门、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的民政部门,

都要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的收录和整理,

并及时录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之后再移交建设部门。各乡(场、区)镇危房改造进度等情况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篇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党和政府为广大农村住房困难群众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一项察民情、顺民意、暖民心的重要民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切实把这件惠及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今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户,仅中央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将超过万元,工程总投入达万元,

需要资金多,惠民力度大。同时,由于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下达时间相对较晚,现在离年底只有个多月,

确实是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

各乡镇、有关部门必须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克服畏难情绪,千方百计抓宣传,

发动营造氛围,

争分夺秒抓工作进度,全力以赴完成目标任务。

二、紧扣工作重点。

理清工作思路,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把握政策精神。突出工作重点,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县城及“城中村”工业园区规划建成区,

一要确定改造范围。

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重点向偏远农村倾斜。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

原则上也不安排危房改造任务。城建部门要在民政部门和乡镇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要求,

对申请改造的危险房屋实地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优先保证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对象改造。

进度要求高,

二要把握时间节点。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按照省里统一布置,全县所有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要在今年月日以前开工,月日以前完工,

月中旬,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我县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各乡镇要根据县里的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和任务分配表,将危旧房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户,将责任落实到人,尽快启动改造工作。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要确保阳光公开。

农村危房改造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操作过程中,一定要规范操作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农户自愿申请的前提下,

进行村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进行“三榜公示”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这项民生工程经得起群众检验、资金管理经得起审计检验、工程质量经得起时间检验。

三、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协调配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

合力推进,全面完成任务。

要切实做到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一要落实工作责任。乡镇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宣传发动、协调、督导和落实。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要做到分散安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减灾安居、灾后重建、增减挂等相结合,确保困难群众能搬得出,

稳得住,逐步富。

要坚持农户自建与集体帮建相合,对特别困难、没有能力自主建房的农户,乡镇要将其列为帮扶对象,由党员干部结对帮建、代建,

实行交钥匙工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安居工程。

继续落实好挂点督查制度。

对挂点联系乡镇要加强督查,二要强化协调配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主动服务,

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联席会议议事制度,

定时组织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召开协调会,共同商量研究。特别是建设、民政和扶贫移民部门作为具体实施部门,

要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工作衔接,

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成员单位抓好调度、督促。适时召开现场调度会,

及时发现典型,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县里将定期检查通报乡(镇)工作进度,对进度靠前的要进行表扬,对进度滞后的要通报批评、跟踪问责。要树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意识,

把质量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做到进度与质量相统一、与安全相统一,确保施工过程中和新建房屋不出质量安全问题。

省里已制定《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方案》验收的重点是质量、资金和面积。另外,四要做好工程验收。

对危旧房改造工作。

对建新拆旧、搬新拆旧也将重点检查,严格一户一宅,确保土地集约节约使用。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在农村危房改造全部竣工后,要组织人员依照《验收方案》进行全面自查,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城建、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和任务完成后,

将所有农村危房农户档案资料分类别、分年度、分乡镇整理归档,以迎接月份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省级验收以及之后的国家检查验收。同时,

各乡镇也要做好资料完善建档工作。

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篇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号)、《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委发[]号)和《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委发[]号)、《市脱贫攻坚三年规划》(委办发「号)《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为确保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攻坚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二次改造的危房户。

、经第三方鉴定,评定为级和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目标任务

年月日起全面开工建设,月底前完成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次改造的危房,其中级户,级户,确保脱贫人口住房安全;

确保住房安全贫困户比率达到%以上;确保销号贫困村住房安全贫困户比率达到%以上。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确定和房屋等级评定

为精准识别,确保改造对象房屋改造无误,委托第三方市方正检测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年农村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工作,

各乡镇(场、街道)要做好本辖区内危房改造户的精准识别认定、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工作,

负责档案整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上报等工作。

(二)补助标准

脱贫任务中的建档立卡危房户级(维修加固)每户补助元;

级(拆除新建)每户补助元。

三、实施程序

(一)成立组织

各乡镇(场、街道)要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危房验收核实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主抓危房改造工作,

各乡镇(场、街道)纪检、城建办、扶贫办、财政所、民政办、村书记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各乡镇(场、街道)对建档立卡户的危房户必须应报尽报,不得漏报、瞒报,

并对出现漏报瞒报的所带来的后果负主体责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依据《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标准》,严格贫困人口识别程序,

严格筛査贫因人口识别标准,采集信息要精准。

、房屋改造过程中,巡查指导工程质量和抗震安全等相关工作。

、开展峻工验收核实工作。

(二)审批程序

、个人申请,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贫困的农户,

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并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村委会汇总后形成纸质档案,上报到各乡镇(场、街道)。

、村级初审。村委会负责接受危改户的申请并进行初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初审结果需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天公示公告;

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精准危房改造贫困户名单上报到各乡镇(场、街道)。

、乡镇审核。

各乡镇(场、街道)收到村委会的改造名单后,应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房屋状况进行现场勘察,精准核实,然后上报县住建局,经第三方鉴定后。

将纸质档案材料报送县住建局、扶贫办,以备审计,同时应将电子数据录入信息系统。

、县级审批。县扶贫办对各乡镇(场、街道)上报的危房改造初级名单进行最终等级认定后,

由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确定改造名单,同意审批实施。

最终按审批流程完善档案工作。

(三)竣工验收

危房改造完成后,各乡镇(场、街道)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逐户验收核实,

形成验收报告上报县住建局、扶贫办。住建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抽出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比例进行随机抽验,

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发放补助款。

(四)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

、实行“一户一档”。

批准一户、建档一户。

每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农户申请表》、《建档立卡手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纪要》、《乡、村两级公示照片、内容》、《危房改造协议书》、《农户危房改造房屋验收表》、《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政造农户纸质档案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检测报告》、危房改造户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等材料,并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

、加强档案审核。

及时处理系统中的错误基本信息数据、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和姓名音同字不同,避免出现重复的农户信息。

完善档案管理,按材料程序要求装订。

。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完善调查采集信息,

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

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对当年危房改造户,要及时更新相应的信息,农户身份及危房信息发生变化的,

每年年底按程序进行及时调整。

四、改造要求

(一)建设方式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

农户自建确有困难的,各乡镇政府进行组织、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并与农户自愿签定好危房改造合同。

(二)建设标准

改造后的农房需满足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抗震设防烈度为度的的标准。

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要求,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至人户控制在-平米内,

且人户不低于平米、人户不低于平米、人户不低于平米;人以上户人均建设面积不超过平米,不低于平米。

按照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关于细化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建筑面积标准的通知》(保居办发【】号)文件要求,无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贫困户,

按照国家规定建筑面积标准进行改造;

有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贫困户,可适当提高改造建筑面积标准,但不能超出改造前原住房的建筑面积。

各乡镇(场、街道)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

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同时要根据村庄规划实施风貌管控,要求危房改造的农户要自行修缮院落围墙,

开展院落环境卫生整治,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三)质量安全

、各改造要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号)。可以选用县住建局推荐使用的通用图集,或者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的设计方案,也可由相关部门认可且承担施工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进行设计。

、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

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各乡镇(场、街道)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

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住房应满足以下基本质量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

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五、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要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户,

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滞留或变相使用。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县纪委监委,审计、督查室等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住建局、扶贫办等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六、其它工作要求

(一)

加强部门协作

县督查室、住建局、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危房验收工作,要建立畅通的反映问题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财政局负责贫困户补助资金拨付工作,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认定工作,

各改造承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

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好现场指导、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保障以及验收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县督查室、审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和开展专项检查,

查定问题处理到人,要加大警示宣传力度,定期通报有关问题及处理结果。

(二)实行月报制度,加强政策宣传

各乡镇(场、街道)要严格执行危房改造进度月报制度,每月日前将上月危房改造的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报县住建局和扶贫办。

各地要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

利用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效,营造积极的與论氛围。

(三)防止虚报改造任务

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

实行动态管理,

改造信息包括改造前、改造中及改造后照片必须全部录入信息系统。要加强对信息系统中已录入信息的管理和检查,及时整改错误及重复信息,设定抽査比例下限实地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严肃处理弄虛作假、虚报改造任务的行为。

(四)防止做表面文章

农村危房改造解决的是住房安全问题,改造后房屋必须满足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

禁止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对于往年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但住房安全性未达到要求,各地要自筹资金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并对违反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行为追究责任。

(五)提高农户满意度

危房改造实施到户技术指导,简化申请审批程序,加强上门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户提交申请材料的难度,

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附件:年县农村二次改造危房任务指标表

年县农村二次改造危房任务指标表

序号

乡镇

级危房户数

级危房户数

危房数

农场

合计

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改善我市农村困难居民居住条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对象范围

第二条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农村居民可按本办法申请救助:

(一)居住危房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困难家庭;

(二)居住房屋因灾倒损、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农村低保标准倍的家庭。

第三条下列对象不享受救助:

(一)近年来居住房屋已享受政府资助帮建的

(二)有子女住房宽裕或有子女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

(三)举家外出打工常年不返的

(四)列入农村小城镇、中心村建设和工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拆迁的

第三章改造形式

第四条对危房和倒损房屋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修缮或重建。

第四章改造标准

第五条重建标准:房屋为砖瓦水泥(木)结构。前后檐高不低于.内、外墙混合砂浆粉刷,室内水泥砂浆地面,

门窗安装到位。-人户建房面积为㎡左右,人以上户建房面积为㎡左右。

第六条修缮标准:屋面为瓦木水泥结构。

室内水泥砂浆地面,修缮面积不少于重建标准面积。

第七条置换标准:置换房屋应符合安居要求。面积不少于重建标准面积。

第五章资金保障

第八条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资金保障实行政府救助与个人自筹相结合。

第九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修缮户、-人重建(置换)户、人以上重建(置换)户。市级分别按每户元、元和元的平均标准安排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救助资金,

镇(区)分别按每户元、元和元的平均标准安排配套救助资金。

市级救助资金在救助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第十条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手续齐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市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对镇(区)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救助资金配套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救助项目。

免收市权范围内的所有规费。

第六章实施程序

第十二条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救助工作。按照申请、调查、审核、审批、实施和验收的程序进行。

(一)申请:由申请人通过填写《市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救助申请审批表》向所在村委会提出救助申请。

(二)调查:由村委会对申请人住房及家庭情况进行调查。

上报镇(区)民政办公室。

(三)审核:由镇(区)对村委会上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对象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市民政局。

(四)审批:市民政局对镇(区)上报情况进行审查。

(五)实施:经批准的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救助项目。也可由救助对象自行实施。镇(区)或村委会应与救助对象签订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救助协议。

组织实施项目在救助对象按协议向组织单位交付自筹款项后实施;自行实施项目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协议给付救助资金。

(六)验收:由市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完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第七章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市民政局负责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救助工作的归口管理。开展组织协调、审查审批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第十四条市财政局负责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救助资金的安排。

第十五条市规划、国土和建设等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救助的有关工作。

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篇

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总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安排部署年的工作任务。刚才,

县住建局局长同志通报了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两个乡作了典型发言,两个乡作了表态发言;县政府办主任同志宣读了《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年度改造实施方案》;

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下面,我就抓好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切实增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年,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关心和监督下,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筹安排、确保进度、保证质量、改善民生”的思路,全面落实户各种类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户,乡超任务实施完成户,

沙溪乡敬老院建设集中安置的户,

因基础开挖出现溶洞至今未实施到位)。第一批为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茅草房改造,总任务为户,其中包括县民政部门统一实施的煎茶、楠杆两个集中安置敬老院工程户。第二批为全县五保户一级危房改造户,

实际完成户。全县两批危房改造各级补助资金共计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万元,地级补助资金.万元,

县级匹配资金.万元。农户自筹资金多万元。总体而言,

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逐步解决了“住有所安”的问题,

基本解决了“极危”、“极贫”群众的住房问题,使困难群众逐步安居乐业。二是村容村貌明显改变。自实施危房改造工程以来,

农村困难群众破旧房屋及各类危险房屋得以改造和重建,随着新房的竣工落成和危房的拆除,村容村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三是有效拉动了内需。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除直接带动农民投资外,

还拉动了建材、建筑、家电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内需,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

四是促进了社会和谐。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使民生得到不断改善,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从而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邻里关系。

五是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大大提升了我县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和决心。这些成绩来之不易,

这是上级亲切关怀的结果,是全县上下克服重重困难、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为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一是部分乡镇未真正体现“最危险、最困难”的原则和精神,在评定、落实危改对象、补助标准问题上,还有不少乡镇与有关政策、规定相背离,该改的没考虑,

不该改的改了,导致部分群众不理解。

二是遗留问题较多。年度实施的地质灾害搬迁至今还有未搬出,

隐患点房屋未拆除;年度沙溪乡集中安置敬老院工程建设至今未完工;年、年度还有部分补助资金未报账等问题。三是农户自筹资金困难,自我改造能力弱,

改造农户外出务工多,劳动力欠缺,影响了整体进度。四是由于改造范围广,改造对象多,

导致指导服务未全面跟上。五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监督不到位,改造面积控制不严,超面积建造较为普遍。

六是少数乡镇重视不够,有机构但未配备专职专业人员,导致信息录入慢和资料收集不全的现象。

这些问题,虽然是发展中的问题,但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乡镇要对照以上问题,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

深入研究,

采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精心组织,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地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抓住建设黔东北铁路交通枢纽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机遇,

紧紧围绕“三增一保促跨越”战略目标,以“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两结合示范村,农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试点村为带动,

坚持与新农村建设和土家居民建设相结合,通过政府适当补助,

政策扶持,社会扶助,整合资金等措施,

努力改善和提高农村群众的人居环境和居住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年度,我县要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兑现各级政府补助资金万元(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占总补助资金的.%;地、县匹配资金.万元,占总补助资金的.%)。

同时,

扎实抓好个“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两结合省级示范村(合兴乡龙溪村)和个农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试点村(楠杆乡五龙村、堰塘乡露青村)的建设工作,确保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年底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

要着力把握好以下几方面事项:

(一)坚持工作原则。危房改造工作在运行机制上要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要按照“政府组织、建设主抓、乡镇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运作方式,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

开展社会互助。对痴、呆、傻、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家庭,要组织村民通过帮扶,

义务帮工、帮料形式,

解决特困对象缺劳、缺智、缺乏安排的问题。同时,要坚持资金统筹使用的原则,对一个示范村和两个试点村的实文员实习周记施中,必须整合扶贫、财政、水利、电力、民政、建设、残联等专项资金、涉农资金与危房改造资金,

捆绑使用,统筹安排,统一使用。

(二)明确补助对象。在确定对象时要严格按照最危险、最困难“两最”原则和精神,优先改造最危险、最困难群众的房屋;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组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严禁优亲厚友、假公济私的情况发生,

严防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影响稳定的事件。

特别要注意的是,对原属于农村户口,但现已转为城镇户口(农转非)的,不能再纳入农危房改造范畴,

符合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可纳入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三)明确补助标准。根据改造对象危房等级和困难类型,要严格按相应补助标准执行。

其补助标准是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万元;低保户一、二、三级危房户均分别补助万元、.万元、.万元;

困难户一、二、三级危房户均分别补助万元、.万元、.万元;一般户一、二、三级危房户均分别补助.万元、.万元、.万元。同时,

要结合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等实际情况对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四)掌控改造规模。建筑面积方面,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

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建造成本。建房面积要按照人均不超过平方米,户均在-平方米之间的标准执行。困难户和一般户可以适当放宽,

但面积不要太大,尽量减少农户的建造成本。

(五)狠抓建设质量。

农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质量必须过硬,要保证新建的每栋房屋都是安全房、放心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

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绝不能因为任务重、时间紧而放松对质量的监管,

凡因质量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或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影响,县纪委、监察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依法查处。

(六)加强资金管理。农危奋斗作文房改造资金要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

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建立专门的农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由县住建局下拨至各乡镇,严格按工程进度发放。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严肃处理。

(七)确保工程进度。

农危房改造工作不仅是一项工作任务,

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今年,我县危房改造任务户,

包括个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两结合”示范村和个农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试点村,

均要求在今年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入住,如此大的工作量,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任务十分艰巨。大家务必要克服一切困难,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组建相应的机构,

认真研究部署,

落实责任,

采取倒排工期、定期督办的方式,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八)加强档案管理。农危房改造要实行一户一档,

规范管理,各乡镇要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补助审批等资料整理归档。对每个危房改造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要建立电子档案,报县农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确保圆满完成农危房改造任务

农危房改造涉及面广,

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协调配合,

统筹推进,不断提高农危房改造工作的效率。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是推进工作的可靠保证,明确工作责任是推进工作的主要抓手。

为了保证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各乡镇要迅速调整工作机构,

迅速将任务分解到村、组、户,形成“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村组干部具体抓、相关部门协调抓”的工作机制。乡镇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村四年级上册单元作文组干部汇报,

及时了解情况,迅速解决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真正把“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农危房改造工作落到实处,

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危房改造一线,加强督查指导,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把农危房改造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中央、省、地有关精神和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从今年起,

在年内全部完成改造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使该项工程按时完成,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

实行“整乡”、“整村”推进。今年安排我县一个“两结合”示范村和两个“整村推进”试点村,

在认真抓好试点带动的同时,还要着力抓好其他分散改造任务,典型引路,全面推进。为此,

全县要形成上下一盘棋,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紧密协作。

县住建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

组织编制好“示范村”村庄整治规划,并按时报省住建厅评审,

全面掌握工程进度,收集整理上报相关资料等工作;县发改部门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

积极争取国家、省、地政策支持;县财政部门负责整合“一事一议”资金投入村组路、连户路改造和硬化,并负责划拨补助资金;

县扶贫、残联、水利、交通、电力、电信、移动、农业、国土、卫生等部门要结合有关扶贫开发,对残疾困难家庭帮扶、水源点的保护及供水排水的安排和落实,

通村公路的改造,电力、电信及通讯设施的架设、安装,

沼气池的建设,土地征用、审批,改厕、改圈的具体安排和实施等都要整合其部门专项资金、涉农资金的捆绑使用,

统筹安排,

统一使用,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县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各项资金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渎职等行为;各乡镇要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建设指挥部,

抽调相关人员和当地村、组干部具体办公。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要通过召开群众会,设置宣传栏、悬挂标语等,

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使农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危房改造工作,

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报道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对农危房改造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严格督查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好督促检查,

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发现的实际问题。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情况通报制度,

县政府督查室要全面掌握各乡镇危房改造工作进度情况,

及时进行督办,对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进度缓慢、措施不力的给予定期通报。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房改造资金的专项检查、审计和监督,

对截留、挤占、挪用危改专项资金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干部的责任。

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第六次推进会议精神,

圆满完成“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攻坚任务,

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安排部署,现就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危房改造清零行动

(一)农村类重点对象最后精准核查工作

各乡(镇)要在今年核查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类重点对象(以下筒称类重点对象)进行“拉网式”核查,

确保不掉一户,

不漏一人,确保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类重点对象的、级危房全部纳入危改计划,全部实施危房改造。

类重点对象中的无房户,由行政村和乡(镇)出具无房证明,纳入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按照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和程序要求组织实施。

请各乡镇于月日前将《乡(镇)最后精准核查新增类重点对象台账》,

以纸质(加盖政府公章)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县危改办。(今年已经上报,经县四部门审核比对通过,并已列入年危房改造计划的不再重复上报,

本次只上报漏报的农村类重点对象)

(二)已脱贫户仍居住危房农户的排查工作

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已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对已经脱贫仍居危房的农户要开展全面排查,

经鉴定所居住房屋为、级危房的,要立即实施危房改造。请各乡镇于月日前将《乡(镇)已脱贫仍居危房对象名单》,以纸质(加盖政府公章)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县危改办。

(三)已实施过危房改造又成危房户的排查工作

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年以来已实施过危房改造房屋又变成危房的农户进行排查,

经鉴定所居住房屋为、级危房的,各乡镇要将排查结果上报县危改办。请各乡镇于月日前将《乡(镇)已实施过危房改造又成危房农户名单》,

以纸质(加盖政府公章)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县危改办。

(四)非贫困户疑似住危房或住危房的排查登记工作。

各乡镇要对辖区内非贫困户疑似住危房或住危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对于非贫困户家庭确因只有一处房产,确实在危房中居住的非贫困户房屋进行排查登记,经鉴定所居住房屋为、级危房的,要将排查结果上报县危改办。

对不符合改造政策又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房(包括与子女合户合住的父母原住危房)要逐户设置公示牌说明情况。

对“父贫子不贫,子女有赡养能力”且子女在本村有安全住房,

但老人在危房中居住的,其子女户口必须与老人合户,并一起居住,消除其危房;

请各乡镇于月日前将《乡(镇)非贫困户住危房名单》,

以纸质(加盖政府公章)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县危改办。

(五)明确责任。各乡镇为此次危房排查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排查精准,

严防漏报、瞒报、误报,如因排查出现问题,追究乡镇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二、做好核减农户的公示工作

年月,全县各乡镇共核查上报农村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任务共计户,

在危房改造工作实施过程中,部分乡镇发现并向县危改办上报了一些因死亡、一户多宅、子女有安全住房(依法治孝)、在县城或集镇等地购房等原因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村类重点对象,需要进行核减任务量。

各乡镇在核减任务量前,要将删减农户信息在村、乡(镇)两级公示栏中进行为期不少于三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公示材料及照片等资料报送县危改办,

县危改办将依据乡镇公示材料,删除任务存量。

请各乡镇务必于年月日前将公示资料报送县危改办。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各乡镇要认真按照《河南省农村危房加固技术指南》、《河南省主要类型农房基本技术要求》、《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河南省危险性房屋鉴定办法》,严格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

组织乡镇村镇建设管理员开展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危改农户新建住房验收入住后,

必须及时将旧房拆除,不得以堆放农具、杂物为由保留旧危房,

确保农户住房安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危房改造要同步实施卫生厕所改造,

实现人畜分离,改善农户居住卫生条件。

附件:。《乡(镇)最后精准核查新增类重点对象台账》

。《乡(镇)已脱贫仍居危房对象名单》

。《乡(镇)已实施过危房改造又成危房农户名单》

。《乡(镇)非贫困户住危房名单》

年月日

附件

乡(镇)最后精准核查新增类重点对象台账

经过我乡(镇、办事处)最后精准核查,以下共有户为精准核查新增类重点对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户,

低保户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户,符合条件要求。

乡(镇)长、书记双签字:(政府公章)

年月日

序号

乡(镇)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

户主

姓名

家庭

人口

身份证号

住房危险性等级

四类重点对象等级

改造

计划

。。。

附件

乡(镇)已脱贫仍居危房农户名单

填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序号

乡镇名称

村委会

村民

小组

户主

姓名

家庭

人口

身份证号

脱贫年度

现住房危险性等级

改造

计划

附件

乡(镇)已实施过危房改造又成危房农户名单

填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序号

乡镇名称

村委会

村民

小组

户主

姓名

家庭

人口

已实施危房改造年度

改造方式

现住房危险性等级

改造

计划

备注:。已享受危房改造年度填写该户那一年已实施过危房改造;。改造方式填写该户当时危房改造时是修缮或者新建。

附件

乡(镇)非贫困户住危房名单

填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序号

乡镇名称

村委会

村民

小组

户主

姓名

家庭

人口

全家拥有住房套数

现住房危险性等级

改造

计划

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篇

年张子栋大学毕业之后被分配到了罗庄区检察院。回首间,

从不知道检察院是干什么的“门外汉”到现在经历了公诉、反贪和反渎等部门的资深检察官,

张子栋不知不觉已经在检察院工作了二十余年。年,

张子栋开始主持罗庄区检察院反渎局工作,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案件为重点,在短短半年时间就共立查渎职侵权类案件件人。

“握紧拳头,才能出拳有力。

”张子栋身上有一股山东男人的气势,往往一眼就能抓住案件重点。他告诉《方圆》记者,

反渎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办案思路,通过变分散办案为集中办案、把办案人员都培养成“杂学家”,适应各类案件的办理,克服基层院办案人员少、办案力量薄弱的现状,做到拳头握紧,

发力集中,大大提升办案效率。

从体力活到技术活

方圆:毕业时为什么会选择检察官这个职业?

张子栋:在我毕业的那个年代,

其实很多普通老百姓只知道有公安局、法院,却很少知道还有检察院。大学刚毕业分配工作的时候,

一方面是由于我的好奇心,另一方面也是服从学校安排,最终进入了罗庄区检察院工作。

方圆:什么时候开始正式进入检察官这个角色的?

张子栋:一开始,穿上标志性的大盖帽制服,

自己还沉浸在初次工作的喜悦中,等到真正工作了,才知道这个是专门面对罪犯的法律专业,学中文专业的我心里就有压力了。

立刻就去买了一本厚厚的刑法书开始认认真真地学习了起来。

我从年到年一直在公诉部门工作,

十年的公诉人生涯对我一直影响很大。我非常了解审查所需达到的证据标准,在自侦环节就按这样的标准对证据进行采集、固定。

方圆:自侦部门的工作和公诉工作有什么不一样的吗?

张子栋:我从年开始调到自侦部门,

最大的不同也是最大的难点在于侦查取证,相比于公诉部门,

自侦部门需要主动去取证。同时,审讯是一项经验活和技术活,

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成的,有的时候也是体力的较量。比如刚开始在自侦部门工作的时候接到过一起案子,

案情大致是一个国有企业的老总涉及贪污受贿上百万元。当时工作非常辛苦,

经常加班。外出取证,讯问犯罪嫌疑人,

汇总、研判证据,最后这名犯罪嫌疑人被判了十二年有期徒刑。

不过,随着审讯经验的积累,“体力活”渐渐也成了“技术活”。

从一则通报里发现线索

方圆:你担任反渎局长之后,罗庄区检察院的反渎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何?

张子栋:一直以来,发现线索是反渎部门查办案件的一个瓶颈。

近年来,

罗庄区检察院接到和渎职侵权有关的举报信不多,来自控申部门的线索几乎没有。

于是,我们调整思路,变被动为主动,

将重点放在线索发掘上。

全局干警在工作过程中捕捉有关信息,人人做反渎案件线索收集的有心人。今年办理的原罗庄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闫某等人涉嫌、受贿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方圆:能详细介绍一下这个案子吗?

张子栋:好的。今年年初的时候,我在阅读区纪委一则通报的时候发现其中的一项内容,

“区农业局局长闫某挪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违规超标购买公务车辆”。当时就考虑,闫某挪用专项资金购买车辆背后是否涉嫌渎职犯罪,便着手开展线索初查。

方圆:在初查时做了哪些工作?

张子栋:闫某是与我同一年分配到罗庄区工作的,虽然没有交情但是一直彼此认识。为了避免打草惊蛇,

我们就安排了反渎局的年轻检察官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他连续五天接受他人吃请,

几乎天天是喝醉酒回家。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已经调任区商务局局长的闫某,除有重大渎职行为以外,

还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的经济问题。我们便对其果断立案。

方圆:立案后,

闫某的反应如何?

张子栋:立案后,依法传唤闫某,在其办公室的走廊上将正开门的闫某找到。简要说明来意之后,

闫某无奈地同我们一起回到检察院接受审讯,

一路上几乎一言未发,气氛显得很凝重。

渎职背后查出受贿犯罪

方圆:后来对闫某的讯问顺利吗?

张子栋:闫某到案后一直存在侥幸心理,

认为我们并没有掌握他的犯罪证据,

对自己挪用、套取农业专项资金,用于单位开支的事实矢口否认。

方圆:最后是如何突破的?

张子栋:我们转换突破方向,将闫某任职的工作单位区农业局的财务科科长席某传唤到案,并调取了相关账目。在审讯席某的同时,

指派专人查阅账目。在大量证据面前,席某终于交代了他在闫某的指使下,挪用、套取国家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测土配方施肥、农技推广等农业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公务车辆等单位开支的事实,

并提供了其保管的小金库账目。这些证据让闫某渎职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方圆:听说通过渎职案件的办理,

还深挖出了闫某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

张子栋:是的。在查办闫某等系列渎职案件时,我们用好用活贪渎并侦和并案侦查等策略,将案件查深查透。

通过查询、梳理涉案人员的工作履历、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和社会关系网络等,先后查明了闫某在担任罗庄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广播电视局局长、区有线电视台台长、罗庄循环经济示范区管理办公室主任、罗庄区农业局局长、区商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礼品卡等贿赂万余元,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受贿犯罪事实;年至年月,经时任罗庄区农业局局长的犯罪嫌疑人闫某决定,临沂市罗庄区农业局在开展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和小麦高产创建项目期间,

收受供应小麦种子企业临沂某种子有限公司、供应播种机企业郓城县某机械有限公司给予的回扣共计万余元,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单位受贿犯罪事实。

同时,

供种企业在供种过程中对临沂市罗庄区农业局行贿的犯罪事实也浮出水面。

目前,

该案已开庭审理。

农村危房改造也有猫腻

方圆:据了解你们还查办了一起违规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

张子栋:是的。这是我们去年办理的一起科级干部涉嫌、受贿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罗庄循环经济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科科长王某和罗庄区傅庄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兼办事处建委主任尚某都已经被至临沂市罗庄区法院。

目前王某、尚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年个月、年个月。

方圆:能介绍一下具体案情吗?

张子栋:年年初,临沂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我们对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任务比较重的傅庄街道进行了重点摸排,

通过对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的逐村检查核对,

发现了一个问题。傅庄街道殷旦子村全村都进行了旧村改造,已无危房,

但还有户村民申报并获得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这户村民总共获得了万多元的补助资金,涉及资金并不多,我们刚开始认为只是需要核实一下。但是在对傅庄街道窑南头村、陈岭村和西徐林村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进行检查时,

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

这就引起了我们的重视:这些危房改造补贴背后有猫腻。

方圆:事实上,

上述傅庄四村申请补贴的村民获得了补助资金吗?

张子栋:以这些村民名义申请的补助资金并没有到他们手上。针对该案,我们专门制定了一个“下访巡访”计划,对殷旦子村、窑南头村、陈岭村和西徐林村进行了有计划、有目的的重点巡访。

通过数次有针对性地对村民进行走访,

发现殷旦子村、窑南头村、陈岭村和西徐林村的登记申请补贴村民不知道也未收到相关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此时,我们就确定这些村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很有可能被套取并被挪作他用,相关人员可能涉嫌犯罪。

方圆:最后是如何确定犯罪嫌疑人的?

张子栋: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

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需要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提出个人申请、村集体评议、乡镇政府入户审核、县级主管部门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

才可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据此,我们认为农村危房改造监管部门主要是镇街房建办、县住房建设部门。我们认为农村危房改造可能存在渎职犯罪的关键环节是镇政府入户审核不严,

而这项职权对应的人就是王某和尚某。

方圆:最后查清了他们哪些涉嫌犯罪的行为?

张子栋:证据表明,王某伙同尚某共同利用职权将傅庄街道办事处窑南头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搬迁安置户户、陈岭村户、西徐林村户、殷旦子村户农户审核为合格并上报,致使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损失万余元。

而这些钱已经被各个村当作日常支出、垫付工程款等名目使用。

同时,我们还查出王某和尚某利用职务便利,

每人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等款物价值人民币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受贿行为。

把每个案子都当作大要案办

方圆:办理了这些案件之后,会对每个案件进行归纳和总结吗?

张子栋:对案件进行总结、反思几乎成了惯例。每一起渎职案件办理终结后,我们都会对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这既是对有关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同时也是对我们的办案历程进行回顾和反思。同时,

在办案部门内部也会召开座谈会,

讨论案件办理中的亮点和不足之处,然后乘胜追击、扩大办案效果。如在查办王某、受贿案中,我们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背后渎职犯罪专项查办工作现场会后,在专项活动部署后不到一周内,

就在全市率先立查发生在农村危房改造背后的、受贿案件人。

方圆:案件办理了这么多,有什么可分享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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