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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检查方法范文

全民阅读 http://www.jiayuanhq.com 2024-04-20 07:52:46

煤矿安全检查方法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煤矿监察;

安监人员;监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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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年来,我国煤矿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根据数据统计,我国每年由于煤矿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都达到了几千人。煤矿事故的发生是有很多原因造成的,但大部分研究人员只注重了煤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和管理者的行为因素这两大方面的原因,

并且做出了更加细致、更加全面的研究,而对安监人员行为产生的影响研究的比较少,

对安监人员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的研究不够全面,只是描述了安全检查与安全管理之间的关系,没有具体说明如何通过加强安监人员的检查力度来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因此,本研究就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安监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的关系

.安监人员的主要职责

检查问题,发现问题;

通知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本人闭合问题;及时制止违章人员违章作业,

将安全理念灌输给员工;

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等。

.安监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的关系

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安全监察人员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加强考核机制,

引导所有人员对安全性的重视,避免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煤矿事故。严格监督煤矿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安全意识和行为选择,从而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水平。

关系模型如图所示:

加强安监人员监查力度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煤矿生产的安全性直接影响员工的安全和整个企业的收益,因此,通过有效的加强安全监察力度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是一个重要的方式。

下面介绍两种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性的方法,报表制和积分考核制,以及如何通过这两种方法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报表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安监人员主要负责检查监督煤矿生产管理的各个方面是否安全,煤矿安全生产中有很多方面都影响着生产的安全性。

因此,

煤矿安全生产的检查尤为重要。安监人员要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报表,如表所示。标明检查方式,根据检查项目及内容的的具体情况,

一般都是查资料、图纸及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报表中,以备管理人员能够清晰明了的看到问题的所在,及时整改、及时解决问题。

每检查完一项检查人员都要签字,

以防有问题时能够直接找到负责人。

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并在报表中做好记录,并及时解决所出现的问题。

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也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安监人员在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后,

还要及时排查各种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治理情况,制定统计表,记录排查治理情况。

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对其治理目标任务、治理经费物资、治理机构人员、治理时间要求、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治理资金等方面进行落实,提高整改率,消除和预防正在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事故隐患,

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积分考核制度

安监人员除对煤矿生产中的各部门和各专业监督检查行为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外,

自身的不安全行为也会对煤矿的安全生产造成影响。为进一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分工,做到考核严漫画老师作文500字五年级上册细、奖惩分明、分配透明,制定安监部各级人员工作考核办法。对所有安监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总结

煤矿安全生产与煤矿安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煤矿安监人员行为是直接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原因,报表制和积分考核制是两种比较有效的监查措施,

比较清晰明了的记录了问题的所在,通过对煤矿生产各个项目和内容以及安监人员行为的考核,及时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

并制定有效的预防及治理措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煤矿事故,从而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黄浩,王晶禹,

黄敏等。行为基础安全的理论探讨[]。煤矿安全,,():-。

[]宋泽阳,任建伟,程红伟。煤矿安全管理体系缺失和不安全行为研究[]。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

煤矿安全检查方法篇

一、进一步加强驻矿安监员培训管理

(一)加强教育培训

一是加强日常教育培训,

煤炭监管部门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根据驻矿安监员驻矿情况,结合井下现场实际,

对驻矿安监员进行业务指导和讲解,提高驻矿安监员现场监管检查能力。二是加强专项业务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区驻矿安监员集中培训,

邀请攀西煤监分局、攀煤等煤矿技术专家进行授课讲解,提高其监管监察执法能力;

同时定期召开驻矿安监员业务能力培训会及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会议,用“以会代训”方式宣传介绍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提高驻矿安监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是脱产学习,区财政安排经费,每年定期组织一次驻矿安监员到省市级安全培训中心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每年轮流送培,每次不低于人,

各产煤乡镇驻矿安监员参培人员不少于%。

(二)加强管理考核

。驻矿制度。每周在煤矿驻矿时间为天,

不少于个小时,并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和请假销假制度,严禁脱岗漏检。

每月入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次,

其中夜间入井检查不得少于次,

并对每让真情自然流露500字作文次入井的检查时间、路线及检查情况作详实记录备案。

。日志制度。⑴驻矿安监员每天填写《驻矿日志》;⑵每周定时将监管内容按要求上报乡镇煤管所;

⑶每旬对矿井存在的较大及重大隐患进行公示;⑷每月定期对所监管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估。

。交流制度。

实行季度轮岗交流制度,由区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调配,

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各产煤乡镇煤管所内部轮岗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太平乡实行分片区轮换交流、前进镇实行分矿井轮换交流,务本乡实行对调轮换交流制度。

驻矿安监员工作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制和年度考核制。一年内所驻矿井发生次(含次)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全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发生一次死亡人(含人)以上的事故的,除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外,

还必须写出深刻自我检查,对因失职或不履职造成事故的,予以辞退或追究其相关责任。

()季度考核。

由镇(乡)人民政府对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绩效实施季度考核。

根据《区驻矿安监员管理办法》中要求的驻矿安监员职责进行细化考核,在一年内,

如驻矿安监员季度考核一次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及诫勉谈话;

两次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年度考核。区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根据驻矿安监员月考核和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划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安监局备案。

()考核标准。

优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安全隐患整改效果明显,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合格:较好履行岗位职责,

工作积极,按规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合格: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业务素质较差,

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规章制度的;

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结果运用。在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驻矿安监员,每年业绩考核经费奖励全额发放,并由区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请区政府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

将实施末位淘汰制,对履职不到位的坚决予以辞退。另外,

在防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或连续两年考核获优秀的驻矿安监员,经区政府批准,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并授予“煤炭行业优秀工作者”称号。

二、进一步加大高效矿井建设和“两改”督促力度

加强监督和指导,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机构、人员、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建设安全高效矿井煤矿企业在开采方案选择、设备选型等方面技术指导,

帮助解决煤矿企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及时总结推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成功经验,

确保今年底前生产矿井全部通过安全高效矿井验收,

建设矿井竣工验收时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一并验收。

针对煤矿顶板事故多发的实际,

在带金煤矿、绿环煤矿、田堡一矿、田堡二矿等煤矿采煤工艺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具备条件的煤矿全面推行柔掩支架采煤工艺。

同时,督促煤矿淘汰木支护,新掘进工作面岩石巷道采用锚喷支护,

煤巷半煤巷采用矿用工字钢支护,碛头使用前探梁支护,采煤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铰接梁支护或柔掩支架支护,

今年底前全面淘汰木支护。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执法

(一)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以全省煤矿“打非治违”交叉检查为契机,

结合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煤矿非法生产或违法建设打击工作,特别是对煤矿企业借资源整合和技改之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行为进行顶格处理。

(二)严肃查处各类事故。

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酿成的事故以及事故发生后瞒报、逃逸的,

依法从重查处。

(三)加强采掘头面审核监管和煤炭运输管理。

严格工作面审核报批和封签管理制度,监督煤矿严格按照核定采掘头面作业。生产、建设矿井增加和变动工作面需先报批方案并经现场核查符合安全条件后才允许生产作业,

杜绝超通风能力进行生产作业。建立健全井下密闭管理台帐和定期检查制度,

杜绝煤矿私开工作面非法生产。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明确专人督办,

跟踪到底,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企业上报的重大隐患,明确专人督办,督促企业落实措施和责任,并定期掌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进度;

对于不能立即消除的重大隐患,

必须责令煤矿停产整顿。

(五)推进采煤方法改革。

淘汰落后的采煤方法和工艺,在务本片区煤矿推进采煤方法改革试点基础上,结合高效矿井建设的要求,

在全区强力推进煤矿使用先进适用采煤技术,坚决陶汰落后的采煤工艺和技术,

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以建立完善惩防腐败体系长效机制为主线,全面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突出抓好思想教育预防、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检查监督等工作,扎实推动各项廉政制度落实。同时,

对发现问题的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绝不姑息,

为全区煤炭生产大局服好务。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煤矿安全检查方法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

提高素质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每一次重大事故的发生都会在社会上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如果处理不当,还会酿成严重的社会动荡,

影响社会的稳定。煤矿发生事故不仅正常的生活秩序被打乱,严重的还要停产,而且会造成人心不稳定,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

生产效率下降,

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所以,安全生产是保持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

煤矿设立安全检查员的重要性

煤矿安全是全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局,

甚至影响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

因此,煤矿生产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设立煤矿安全检查员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规程、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等,在主管安全副经理(技术主管)指导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协助主管安全副经理(技术主管)按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进一步促进施工现场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

.参加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及向班、组逐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做好现场安全日常检查,监督安全设施的合理利用,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对“三违”人员有权给予制裁和帮助教育,同时应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检查活动,

对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活动做好详细的记录,利用班前会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协助施工员搞好安全生产、同时配合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工作。

提高煤矿安检员综合素质包含的内容

.文化水平

煤矿企业的安全检查员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安全检查员工作的好与坏,

对安全生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为,煤矿安全检查员是安全检查机构的执法者;又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员,

贯彻落实的监督员;也是矿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保护神。安全检查员文化水平的提高代表着个能学习能力的提高,

在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过程中能更深层次的理解其中的内涵,

在宣传过程中也能够更清晰、明了的表达中心思想。

.思想意识

作为一名煤矿安全检查员在煤矿安全生产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只有千方百计加强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

才能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实事求是地实践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才能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把思想与行动进行统一,

进一步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定不移地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主人翁思想,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

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积极投身于煤矿安全检查工作中去,

更加扎实有效地把安全检查工作向前推进。

.作风建设

安全检查员有没有一种良好的工作作风,是安全检查人员能否顺利开展工作的关键。因此,安全检查员的作风建设也是一项重要的素质建设。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

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内容,更是我们煤矿安全检查员工作的精神源泉。只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都是为人民,

我们才能时时刻刻把广大煤矿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在心上,把维护广大煤矿职工生命、财产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急他们所急,想他们所想;

关键时,我们要能吃苦在前,

享受在后,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利益面前,识大体、顾大局,真心实意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

一定要把煤矿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业务技能

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要求安全检查员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一定的组织、决策、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

而且需要掌握煤矿多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具有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因此,加强煤矿安全检查员的业务建设,

既是煤矿生产特殊条件的要求,也是搞好煤矿安全检查工作的基本保证。

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监管,首先要学懂弄通并熟练掌握作为执法的基本依据的《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及其配套规章《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律和规章,做到学法、懂法、依法检查,严格监管。

提高业务技能,用安全发展观指导实践。

首先熟悉煤炭生产技术,作业规程。特别熟悉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生产系统,对待新技术、新工艺,

要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要掌握各种灾害的发生规律及治理办法等知识。

其次要掌握排查隐患治理技术,培养灾害事故的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的能力,掌握事故抢险救灾的一般原则,

处理方法,培养逻辑判断,

观察、分析、改进、处理等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和应变能力,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要大胆果断采取相应措施,

立即停止作业和撤出人员,

所有检查意见要做好文字记录,用安全发展观,

提升自身安全检查工作实力。

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意义

煤矿安全检查员肩负着监督检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证矿工安全健康、保卫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使命,

在煤矿安全生产活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因此,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煤矿安全检查员,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王观昌现代煤矿安全管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王杜平煤矿安全诚信管理煤炭工业出版社

【】煤炭工业出版社煤矿安全规程

作者简介:

煤矿安全检查方法篇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

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安排组织全市专项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周群兼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各相关区(县)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

三、排查治理范围

全市各类煤炭生产矿井、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和**年淘汰、关闭矿井。

四、实施步骤

此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月日)。

。紧急动员。

各相关区(县)政府及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立即安排部署,

紧急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内容、目标和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及时有效开展。

。强化学习。要立即组织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辖区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委局《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明确主体责任,熟练掌握编制隐患整改方案和排查治理隐患的方式方法。

。周密部署。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隐患排查要分级分类管理和监控,逐类进行。一般隐患按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安全培训等分类;重大隐患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分类。

(二)煤矿企业自查阶段(月日—月日)。

煤矿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认真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号),对矿井各个环节进行隐患排查。

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行为的,煤矿企业要立即停止生产。针对自查的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分级并登记建档,立即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并及时向区(县)煤矿行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接到报告要对隐患整改方案进行审查、提出书面意见并监督落实。环鹏公司矿业分公司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审查、备案。

(三)整改治理阶段(月日—月日)。

对于一般隐患,煤矿主要负责人要指导整改负责人立即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对于需限期整改的一般隐患,煤矿要指定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

验收合格后报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

对于存在的重大隐患及行为,煤矿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报所属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审批,煤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项目、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对照整改标准,

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

完善应急预案,

配备应急物资和装备认真进行整改。整改结果要向所属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报告。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对辖区矿井存在的重大隐患登记建档,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监控,

督促煤矿企业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四)监督检查阶段(月日—月日)。

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明确责任,

突出重点,逐矿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所列的条情形之一的,严格按照该办法第十三条执行。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矿井和**年已被淘汰、关闭矿井的监督检查,严防非法组织生产、建设。

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

必须按照要求再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成后,煤矿主要负责人要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组织自检;

自检合格后,向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产申请,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规定程序组织力量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提请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关闭。

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对此次专项行动中各类矿井的隐患及整改情况、经济处罚情况、停产整顿情况、关闭情况以及安全费用和维简费提取与使用情况等,进行认真检查和总结。

(五)检查验收阶段(月日—月日)。

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验收组,

通过听取汇报、现场随机抽查等方法,对各相关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不力、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区(县),将责令重新组织,限期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体现。各相关区(县)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宣传动员,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

精心组织、全面部署,

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严格排查,落实责任。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此次专项行动中,

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要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要按照辖区具体行动部署,立即组织技术力量,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安全费用和维简费的提取使用制度,

依法加大投入,在隐患自查的基础上,落实隐患治理整改项目、资金、责任和进度,切实查处本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督察指导力度,

严格、规范、有序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严把检查、整改和验收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提出整改要求,对一时无法消除的重大隐患要登记建档,

实行挂牌督办,

并落实督办人。对重大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各相关区(县)政府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加大对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在专项行动中要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

针对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定详细的执法监管计划。在执法检查工作中,要吸收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深入生产一线,

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对隐患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严格审查,对整改结果要严格督察,对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标准。

对资金投入不足、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和经验收不合格的矿井,

要依法从重处罚,直至依法关闭。

(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类煤矿要对生产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现场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进行全面、细致地查找、整改、治理,确保隐患整改率达到%,切实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突出重点,

严大隐患。

一是重点排查治理瓦斯隐患。必须保证瓦斯监控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通风、机电设施、设备必须符合设计、管理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加强对盲巷、密闭的管理和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正确处理矿井采掘接替关系,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在瓦斯超限、停风停电等异常情况下,

要按规定撤人、排放瓦斯,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二是重点排查顶板隐患。

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号令的规定。

采煤工作面顶板不能保证随采随冒的,必须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措施。

对辖区内存在采空区大面积悬顶威胁的矿井,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矿进行检查,提出治理方案,并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治理方案,切实消除顶板隐患。

三是排查水害隐患。煤矿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老空水、地表水和岩溶水等隐患的排查,

建立水害防治长效机制。

要落实井上下防排水设施、设备和专职水害防治人员,制定并执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掌握矿井周边水害情况,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四是加强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

要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

简化生产系统,

减少用人环节,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突击组织生产。

(五)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

各相关区(县)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善本区(县)煤矿企业重大隐患档案,并纳入监控、监管范围。

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广泛宣传,

舆论监督。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相关区(县)、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

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煤矿安全检查方法篇

关键词:煤矿安检员素质

。煤矿安检员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煤矿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检查工作的好坏,

对安全生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煤矿安全检查员作为煤矿安全检查机构的执法者和安全生产方针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宣传者,他们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排头兵,也是煤矿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最终着力点,

更是矿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保护神。

。目前煤矿安全检查工作面临的问题

.安检员现场工作经验不足

有些煤矿的安全检查人员对现场的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不熟练,

对安全检查的标准掌握不全面,导致在检查过程中不能够发现深层次的安全隐患。

.安检员工作作风消极被动

有些安检员在工作中不能够坚定自己的立场,面对被检查单位的利益诱惑和好言好语容易迷失方向,走向不廉政或“老好人”的歧途。

.安检员在检查过程中不能深入工作现场

由于井下工作条件恶略,一些不负责任安检员为避开恶略的工作环境而不愿意到工作一线去检查隐患,

导致现场的安全检查存在死角和漏洞。

。加强煤矿安检员队伍素质建设的必要性

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要安全检查员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一定的组织、决策、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

而且需要掌握煤矿多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具有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因此煤矿企业必须重视煤矿安全检查员的业务素质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使安检员的工作有一个正确的定位,既不能越位,

也不能错位,更不能缺位。

。煤矿安检员应具备的素质

煤矿安全检查员在煤矿安全生产活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但是,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煤矿安全检查员,就必须掌握过硬的业务和技术,同时还必须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思想品德。

.安检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

安检员要想使自己具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必须经常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还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生产情况,不断更新知识储备。同事安检员还应具备良好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对隐患的高度敏感性,

能够发现管理方面的隐患、分析隐患背后的隐患。

避免传统性的“行为检查”和“外表性检查”。

.安检员应具有一定的现场工作经验

安全检查工作与其它工作性质不同,

必须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且能够及时发现和预防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种不安全行为、不安全因素及潜在的隐患。如果达不到这一点,

人员配的再多也无济于事。

因此,要想做一名合格的煤矿安全检查员就要不断地学习,

更新知识储备,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安全知识。

.安检员必须具良好的工作作风

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是安检员应该具备的工作作风。从煤矿近年来的发展情况来看,安全工作虽始终没有放松,但是“三违”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特别是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人们往往不能够妥善处理两者关系,总是不同程度地体现出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这就要求安检员要有一种敢于坚持原则的精神。

.安检员还必须具备“四多”

.。多想

安检员应该经常分析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

不断思考、探索抓好安全检查工作的新办法、新路子,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和“三违”产生规律,对现场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时段和地点进行重点抓。

.。多看

安检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应该做到“眼观六路”,对作业环境、设备状态、人的行为等要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地查看,

从中发现问题,坚决杜绝走马观花的现象。

.。多跑

安检员应该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现场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深入一些作业环境恶劣、危险工作区域,尽量扩大安全检查的覆盖面,

只有这样,才能够在现场发现更多的安全隐患。

.。多讲

安检员要到职工中间做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三违”人员的帮教要苦口婆心,经常提醒人们注意安全,

并经常向上级部门提出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

.。多落实

凡安检员在生产现场中发现的问题、隐患,

要严格按照隐患整改流程进行跟踪管理,

直到把隐患彻底消除为止。这就要求安检员不仅要能发现生产中的隐患和问题,

而且还要能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

.。安检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崇高的敬业精神

煤矿安全检查是一项原则性很强的工作,

是管人、管事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经常要与不同性格、不同文化、不同素质的人打交道,必然会产生众多不可避免的矛盾或问题。在制止三违或监督隐患整改的过程中就可能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冲突,

甚至打击、报复等不公平事件。因此,

作为安全检查员决不能畏难、退缩,要勇于克服困难,

激流勇进,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安全检安查工作必须要讲原则,

保持自己的正确立场不动摇。煤矿安全检查员要敢于说话,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三违”现象和不安全因素,

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制止,决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要切实负起监督检查责任;做到“铁制度硬执行”。

煤矿安全检查方法篇

去年以来,在许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我市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坚持以最有力的领导、最严厉的措施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目标管理,

加大整顿力度,

完善监督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技术装备水平、从业人员的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加大领导力度。

(一)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的监管组织。在年成立禹州市安监局的基础上,我们又对市安委会进行了调整,

提高规格,安委会主任由过去的安全生产主管副市长改为市长亲自担任,成员单位也由个扩大到个。

并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各部门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组织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年以来,全市共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余次,以不同形式下发文件和纪要余份。专门在监察局设立了煤矿安全督查员办公室,

从市直单位和乡镇政府抽调余名同志,分包全市所有煤矿,实行小时驻矿监督。年,向社会公开选拔了安全技术副乡镇长,

充实到重点产煤乡镇,

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在过去已有的市、乡、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基础上,

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延伸到了村一级,

按照有机构、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公章、有车辆的“六有”标准,在各行政村建立由-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室。目前,全市个安委会成员单位都专设或兼设了安监科;

个乡镇(办)都设立了安监站,配备名以上的专职安监员;

个行政村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室,配备了安全专干:多家企业按照规模大小,设立了安全生产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干,全市安全生产管理专职兼职人员已达多人。

(二)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

年月日,市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的通知》(禹安〔〕号),明确了从市政府各位市长到乡镇政府各位乡镇长和各局委局长、主任的“一岗双责”安全工作目标。不管是四大班子领导、乡镇和部门领导同志,都必须坚持发展、安全“两手抓”,

落实“一岗双责”。建立政府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年底,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行政正职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我们还制定了“政府班子成员不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定期下井检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包案制度”、“煤矿安全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等。市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形式,

不定期听取政府各口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使每一位领导都把抓安全生产作为一项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下井检查一次,分管领导每季度下井检查一次,

有关主要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每月下井一次,各部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每半月下井检查一次,并形成一种制度,

督促安全生产。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领导分工进行包案,限期整改,

严格验收,

切实做到“标准、时限、资金、措施、责任”五到位,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初,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原创:“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检查”和“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实现”等项内容,

全部细化分解到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将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和矿山等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列入目标管理。各单位根据责任书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将目标责任分解到下属单位和责任人,使责任书签订到车间、班组、岗位。

同时,

严格督促目标落实。一方面,

每月“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耗用情况通报”,对指标控制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差的进行批评。另一方面,根据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

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实行半年一考评,

年终一总评,考评结果列入全市社会经济责任的大目标之中,实行综合评比、评优。年,

我们对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单位分别奖励元、元,对个先进个人分别奖励元。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较差的一个镇和个市直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在干部的任免使用上坚决实行了“一票否决”。

二、深入开展煤矿安全整治活动

(一)不断强化煤矿安全检查工作。一是坚持每季度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每季度都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结合各阶段矿井实际,

采取先检查后督查的方式,全面认真、广泛深入、一矿不漏地开展检查活动。

在检查过程中,

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纪律,

查找隐患,积极整改。同时,

根据不同时期国家、省及许昌市有关要求和会议精神,对全市所有煤矿开展以“一通三防”、“雨季三防”、“防水害”、“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为主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制订各类专项整治技术和管理措施,

逐矿逐条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限期进行整改,

加大复查力度,对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当场下发停产整顿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强制断电。

去年以来,

全市共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项治理整顿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条,

其中,涉及“一通三防”条、“机电运输”条、工程方面条、其它类条,并对存在问题较大或不能按时整改的处矿井现场下达了处理决定书,对家矿井采取了切断高压供电的措施。二是坚持搞好特殊时期的安全检查。

坚持在“双节”、“两会”、“五一”黄金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安全检查。年以来,在“双节”和“两会”专项检查中,共出动车辆多次,

检查煤矿矿次。

对检查中发现的家违规偷生产的煤矿关闭井口、切断电源。在“五一”黄金周和“安全生产月”期间,

共检查煤矿企业家,

查出各类隐患余处,下发执法文书份。

三是搞好煤矿批准维修和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检查。在煤矿维修期间,

我们组织乡镇政府、市政府主管部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

对全市所有乡镇煤矿进行不定时的拉网式大排查,

要求被批准维修的矿井严格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下井维修人数不准超过人,

并实行维修日报制度,对“未批准维修而私自维修、批准维修而私自生产、未被受理应停产整顿而疯狂生产”的三类矿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在停产整顿期间,要求煤矿认真排查各种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进行整改,

对批准维修的矿井检查看是否按照维修的方案进行维修,对没有批准维修的矿井主要检查是否有偷维修现象。四是强化领导督查。坚持把领导带头暗访做为一项制度,

加强平时的督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带工作人员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暗访,抓住典型,

举一反三,完善措施,排除隐患。

同时,积极开展各种临时督查活动,每逢节假日和专项整治活动,市政府班子成员都必须暗访一次,

全面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五是开展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关闭,两年多共关闭小煤矿对,

使全市煤矿数量由年的对减少到目前的对,近期,将对在联打期间排查出的对煤矿,按照标准实施关闭。按照上级关于联合执法的要求和部署,

深入开展“五整顿、四关闭”活动。目前,此工作已进入排查摸底阶段,

“五整顿、四关闭”矿井名单基本确定。今年元至月,共检查煤矿余对次,

下达整改指令书多份,查处违规矿井对次,

排查安全隐患余处。

六是加大打击违法小矿主的力度。年以来,共打击非法矿主名,

其中治安拘留人、刑事拘留人、批捕人、判刑人。

(二)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年先后投入资金约亿元,在国有煤矿和国有改制煤矿企业,上马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

提高了矿井生产的机械化水平。

乡镇煤矿在近几年已经投入资金.亿元,全部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双回路供电、以上主扇、探水钻、风电闭锁、绞车后备保护装置等,改造了运输、通风、排水、顶板支护、洒水防尘等系统,

推广了壁式采煤新工艺,

完善了矿井的测量仪器仪表,配备了煤矿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煤矿管理人员培训。

先后举办了期安全监察人员培训班、期《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培训班。

并将月份列为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月,组织人员编印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汇编》,下发本。二是加强安全矿长培训。

公开在社会上招聘煤矿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名,通过笔试、面试、培训等程序,委派到乡镇煤矿作为安全副矿长。对一年内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安全副矿长,

建议发证部门吊销其任职资格证。仅年,全市就举办违规、违纪矿长培训班期,

处理矿长、安全副矿长人,解聘安全副矿长人。三是加强特殊工种和新工人培训。我们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集中办班与深入现场开展安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特殊工种和新工人的培训,

去年以来共培训万多人。

(四)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聘请大专院校的专家教授,对参加办证人员集中进行了培训,

全面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河南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指南》等,结业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准参与这项工作。同时,

严格要求每位参加《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检查验收工作人员的秉公执法,并发放“廉政建设征求意见表”,

组织“申办工作廉政监督员”进行监督。

截至今年月底,我市共上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对,

其中受理对,通过核查验收对,获准发证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三、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

(一)认真实行“两包一驻”制度。

“两包一驻”制度是指:“四大班子领导分包产煤乡镇,市直部门分包全市煤矿,驻矿员驻矿”。市四大班子领导每月到分包乡镇督促、指导煤矿安全工作不少于次;市直部门分包全市所有煤矿,

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和安全督查员的驻矿监管情况。同时,建立了驻矿员制度。我们于年起,

就开始实行驻矿员制度。

由市直部门和产煤乡镇各派出一名人员到煤矿,实行小时驻矿监管。驻矿员由驻矿员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凡是发现驻矿员不履行职责、擅离职守,

导致煤矿偷生产现象发生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切实强化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制。按照“哪一级政府管的煤矿,就由哪一级政府负责煤矿安全,

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政府领导人的责任”的原则,要求产煤乡镇切实负起责任,

明确规定乡镇党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主管副职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大对煤矿停产整顿期间的监管力度,真正把政府监管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大部门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安监、煤炭、国土等职能部门的作用,

对全市煤矿实行划片、分包,实行监督,督查的重点主要是分包煤矿的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和督查驻矿员的监管情况以及督查煤矿有没有违规偷生产的情况。同时,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

对驻矿员和煤矿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督查,依法严肃处理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或的行为。

(四)严格坚持煤矿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一是严把管理人员准入关。要求煤矿企业必须聘请安全矿长、技术矿长、机电矿长,

并由安监、煤炭两个部门对安全、技术、机电矿长的资质进行认证,加强管理。二是严把下井矿工准入关。

要求下井矿工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年龄必须严格执行煤炭行业相关规定,必须经过煤炭主管部门的培训,

持证上岗。三是严把资源整合准入关。对年月日之前未签署资源整合协议、没有准备好材料的,

一律取消资源整合资格,对煤矿予以关闭。整合后,年生产能力达不到万吨的小煤矿,一律关闭。

四是严把保险金准入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提高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人身以外伤害保险金、工伤保险金“三金”标准,各煤矿企业必须及时、足额缴纳。

五是严把证件办理准入关。由工商、煤炭、安监、国土等管理部门严把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发放关,

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证照管理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

从起,

我们对煤矿事故处理作出严格规定:凡乡镇煤矿发生一次死亡人事故,停产整顿半年;发生一次人死亡事故,停产整顿一年,乡镇矿山站站长、安监站站长免职,

分管副乡镇长引咎辞职;

发生一次人或人以上死亡事故和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一律吊销所有证照,予以关闭,乡镇矿山站站长,

安监站站长撤职,乡镇长引咎辞职,

从重处理分包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局(委)领导班子成员。

今年,又再次加大了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

明确规定:凡发现煤矿违规(偷)生产,责令煤矿停电、停产整顿,乡镇政府及所包该矿的市直部门组织职工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个月,对矿主依法拘留,

对煤矿罚款万元,并由工商、国土、煤炭、安监等部门依法吊销所有证照,炸毁井筒,拆除设备,

拆除房屋,恢复地貌,依法关闭。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对乡镇党政一把手、主管副职就地免职;

对包矿的市直部门一把手、市煤矿安全督查员办公室主要责任人、煤炭、安监、国土、工商、公安、电力等相关部门的相关领导、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驻矿督查员开除公职。

自年至目前,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对起事故的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其中名是科级干部

五、加快煤炭资源整合步伐

按照省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对我市的批复,我市小煤矿整合规划方案是:年底规划保留小煤矿总数个,其中,

处小煤矿经整合重组为个,独立块段个,个单独保留煤矿,关闭小煤矿个,

个小煤矿经整合改造形成年生产能力万吨以上生产能力矿井个。被国有煤矿整合的小煤矿个,其中:平煤集团整合个,鹤煤集团整合个,

中锋集团整合个。

目前,我市家煤矿企业作为第一批首先进入采矿许可证换发程序,

共需换发核发新采矿许可证个(其中,个新整合重组企业已报省厅,个独立块段矿井,个国有煤矿整合矿井);第二批有家采矿许可证换发企业,

涉及整合企业个(独立块段个,国有煤矿整合小煤矿个),近期即将上报;拟关闭的处小煤矿已关闭处,

其它矿井按采矿证的到期时间按期关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越层越界的、证照不全的小煤矿,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关闭。

对需要生产系统改造的煤矿,在生产系统改造期间,除保留一套生产系统用于改造外,其余生产系统一律关闭;

单独保留的小煤矿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改造为年产万吨以上能力的坚决予以关闭;

处于独立块段的小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所有证照不再延续,按期关闭;对该整合而不参加资源整合和规定生产系统改造而不改造的小煤矿,必须坚决予以关闭。

没有整合之前的小煤矿,一律不得生产。

六、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虽然我们制定了很多措施,

投入了很多精力,但由于个别监管人员工作不到位,部分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我市先后发生了“.”煤矿火灾事故和“.”煤矿瓦斯突出事故,

使得我市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陷入极其被动的局面。为了迅速扭转这一局面,我市近期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采取必要的手段,

立即使煤矿企业停下来。

目前,各产煤乡镇已相继采取堵井口、锁绞车、贴封条、拆道轨、焊井架等措施,使所有的乡镇煤矿立即停下来。第二,增加驻矿员力量。

从乡镇政府或市直部门再抽调一名同志补充到驻矿员队伍中,由过去每个煤矿两名驻矿员,增加到三名(其中一名必须是副科级干部),

实行每人小时轮班制度,确保小时监管到位。第三,进一步明确乡镇属地管理责任。

通过正式文件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

各产煤乡镇要继续实行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包矿责任制度,班子成员直接分包煤矿,负责所包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旦发现违规偷生产等现象,第一个追究的就是分包该煤矿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第四,加快筹备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稽查局。

根据许昌市领导的要求,我市积极筹备,拟成立煤矿安全生产稽查局,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正科级规格,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核定编制名。

目前,该局负责人已经明确,其他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

为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偷生产、事故频发的问题,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加快资源整合步伐。依靠资源整合,减少煤矿数量,

扩大个体规模,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省资源整合领导组的要求,教育引导煤矿主正确对待资源整合,尽快做好注册登记、名称预先核准、采矿权变更登记、储量核查和上报审批等工作,

按照从优、从宽、从快、从简的原则,积极推进与大企业的合作。对不进行资源整合的煤矿,坚决关闭。

二是努力摆脱资源束缚。进一步转变观念,逐步摆脱对煤炭资源的依赖,积极发展新型工业和第三产业;原创: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力度,

逐步拉长产业链条,

走煤炭深加工的路子;教育和引导煤矿企业主转变观念,转产其它行业。

同时,

充分发挥我市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多上生产类型的项目,多上加工、制造类项目,多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通过结构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减少煤矿数量,减轻安全监管压力,

减小对煤炭资源的依赖度,谋求禹州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是着力构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在领导层面上,整合全市干部资源,建立完善“一岗双责”制度,

把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在市场准入层面上,建立严格的证件发放和维修、生产审批程序,使达不到安全保障要求的投资人和所有煤矿一律不得进入煤炭行业;在技术层面上,建立完善煤炭企业技术保障机制;

在预防警示层面上,

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机制和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机制;在监管层面上,发挥好煤矿安全生产稽查局以及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把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在责任处理层面上,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查处一切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为煤炭企业充当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活动,对发生事故的煤矿,

加大处罚力度,让煤矿主倾家荡产,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最近,

我们组织各职能部门、各产煤乡镇负责人召开座谈会,

广泛征求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于月日召开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

于月日召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

专题研究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和意见,共拟出了《关于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分包驻矿责任制》、《煤矿企业申请维修(生产)的条件及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整顿煤矿行业加强安全生产》、《驻矿员职责和奖惩办法》等个文件,目前,有关文件初稿已经形成,

近期将正式印发。

煤矿安全检查方法篇

县煤炭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今年上半年。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县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煤炭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深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依照年初的布置布置,突出重难点,找准切入点,掌握结合点,

以点带面,

全面做好了各项工作,较好地推进了全县的煤炭产业发展。现将上半年我县煤炭工作的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月份工作回顾

全县个煤矿共生产原煤万吨,

一)煤矿平安生产情况。月。与上年同期相比,原煤产量增加万吨,增长.%实现产值.亿元,

同比增长.%。发生煤矿平安事故起,死亡人,

事故起数和去年同期持平;按州、县考核指标,全县-月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州、县下达年度控制指标(人).%煤矿平安生产形势严峻。

扎实开展煤矿节后开工复工和安全工作。一是及时安排安排,

二)严格规范和程序。严把节后开工复工验收关。

年初下发文件,

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煤矿节后开工复工和平安工作作出安排,

明确开工复工验收顺序和相关要求,坚持原则不放松、规范不降低,现场检查合格一个,批准恢复生产一个。对达不到复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不予验收通过,

责令煤矿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限期整改;对停而不整或借整改为名进行生产的煤矿,坚决从严从重处分,并责令停产整顿。

二是强化督查检查。抽调专业骨干对全县开展煤矿节后开工复工和平安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有力促进了煤矿平安生产。

截止目前,全县个煤矿,

经复工验收专班现场验收,

有家煤矿取得了年度复工批文,其中生产矿井家,

技改矿井家,全县煤矿开工率为%

有家煤矿正在料理整合技改手续,家因煤矿事故停产整顿。有家煤矿因《采矿许可证》过期正在料理延续登记手续。

抓好煤矿平安生产工作,

三)强化平安发展意识。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

强化检查监督。一是认真落实煤矿平安监管责任,

建立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认真贯彻州煤矿平安管理工作会议、县煤炭工作会议精神,

及早研究部署,分解落实任务,于月日召开全县煤炭工作会议、月日下发《建始县年煤矿平安生产(行业管理)工作计划》对年煤炭工业和煤矿平安生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安排。

此基础上,

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逐级落实煤矿平安生产工作责任,将平安生产责任环环相扣,形成严密的平安责任体系,

确保了煤矿平安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季度检查和日常抽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督促企业一月搞好一次自查。检查前做到有方案、有目的检查中做到有指令、有要求;

检查后做到有总结、有通报。半年来,平安生产检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份,排查隐患条;

其中顶板隐患条,通风隐患条,

运输隐患条,机电隐患条,平安监控系统隐患条,

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缺乏条,

综合防尘隐患条,其它隐患条。对查出的煤矿隐患和问题切实加强了整改。

继续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平安生产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

四)克难攻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相关部门关于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部署,

制定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二是深入开展高瓦斯、煤与瓦斯诊断治理,

督促高、突矿井开展瓦斯治理专项设计,制定治理方案。

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邀请瓦斯治理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全县煤炭瓦斯治理工作把脉。

采取措施推进煤矿平安生产。

五)深刻吸取煤矿“事故教训。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煤矿“顶板事故发生后。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月日全县煤矿通报会议和县政府办公〔〕号传真电文精神,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平安生产。一是局抽调专业骨干人员组成工作组,

对全县开展煤矿平安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有力促进了大检查活动各项安排布置落实到位。月日我局召开了平安生产专题会议,依照县人民政府“所有生产矿井全部停产整顿”要求,

结合我局《关于开展汛期“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煤[]号)和《建始县煤炭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煤[]号)精神,

组建了工作专班对全县生产矿井进行了停产整改专项平安生产大检查。本次专项行动,家生产矿井除事故煤矿外无一漏检,而且检查面之广、检查项目之全、检查环节之细空前少有。经统计,

本次专项行动县煤炭局集中全局专业技术力量,

前后历时一个半个月,共计到矿家,下井矿次,

复查出各类平安隐患条,

督促煤矿整改消号条,使全县家生产矿井依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完成专项治理,取得复工资格。二是认真贯彻省、州关于开展“平安生产年”安排,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全县掀起整治风暴,全面深化煤矿平安整治,

严查平安隐患、严处违法行为,

对存在平安问题的矿井坚决停产整改,对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三是开展清理打击煤矿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清理整治煤矿通风平安隐患、清理打击煤矿“三超”三违”行为等“三项清理”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切实加强了汛期煤矿平安工作,

严防发生水害事故。

家为/生产矿井、家技改矿井,六)狠抓煤矿扩能技改。

全县现有家煤矿。其中,

家矿井启动“改家因采矿许可证未办结还未进入技改。截止目前,全县煤矿技改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占县下达年度目标计划亿元的.%。全县家技改煤矿企业共有家煤矿按顺序经过年度复工检查验收,

获准技改复工。

其中有家煤矿初步竣工,进入试运行程序。煤矿扩能改造中,对方案严把评审关,做到投资少和可持续发展。

严格要求企业按设计施工,

确保建设工期。同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巷道建设推广锚喷技术,改革采煤方法,减少了工人劳动强度,

提高了工作效率。

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综合素质。针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缺乏的情况,

七)推进煤矿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依托县煤炭协会,

局于月日至日组织了煤矿特殊工种的培训,培训了平安员、瓦检员、绞车工、支护工等类,人数达人,确保了县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基本能满足煤矿企业井下作业的需要,

提高了煤矿从业人员的平安意识,

增强了从业人员的自我维护能力。

强化解决具体问题。

针对煤矿技术改造没有现成模式,

八)以服务企业为宗旨。就组织企业负责人外出考察交流,

开阔视野,县内组织现场会、座谈会相互学习;针对有关手续难办的问题,局领导多次带队到州赴省与主管部门衔接沟通;

针对企业技术人才匮乏的问题,局机关工程技术人员就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针对资料、图件制作不规范的问题,煤炭协会就组建专门的技术服务部开展技术服务,

如:组织专家组对煤矿《调整主井方案》先进煤矿《调整风井方案》安琳煤矿《二采区采掘布置设计说明书》等单项设计方案进行了评审。

强化依法行政。依照州经信委(号文件精神,

九)以行政执法为着力点。完成了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年检工作。

县现有合法持证企业家,其中,年新办证的企业有家,参与年年检的企业家,经我局初审,

这家企业基本符合条件。开展了对煤矿依法办矿,

守法经营活动的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三非”三违”现象和政令不通行为的少数煤矿,分别给予了限期整改、停厂整顿和行政处罚。

强化机关效率建设。一是加强党的建设,

十)以党的建设为核心。坚持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树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求真务实的精神;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完善和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不时改善服务水平,

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全面落实“十个全覆盖”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行业管理工作同时安排、同时检查和督办,强化干部职工教育,

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四是加强、综治、计划生育等工作;

五是加快了整村推进联系点的工作,开展了双联双争”活动;六是高质量完成了三万”活动;七是依照《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生产规模小,

一)县煤炭赋存条件差。平安生产基础单薄。县大部分煤矿生产条件差,

生产工艺落后,平安装备设施缺乏,且有局部高沼和煤突矿井,煤炭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

资源浪费大,局部煤矿仍处于找探矿阶段,严重制约了煤炭企业的继续健康发展。

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

四是未严格执行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不严;二是煤矿企业未落实各项平安生产责任制;

三是未将平安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无视平安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五是煤矿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缺乏,未严格按规范配齐配全装备,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管理人员平安意识不强,

三)基础管理单薄。现场管理不到位,班组建设上有一定的差异。从检查的情况来看,

局部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形同虚设,

工作走过场、走形式,未起到带班下井的作用,少数平安员麻痹大意,对工作不负责任,局部职工技术素质不高,

自主保安意识差,跟班平安员和管理人员有履职不严的现象,甚至还有缺岗的现象。

局部煤矿企业的责任状、机构设置文件、领导班子分工文件和考核奖惩制度等基本上只是应付形式的一纸空文,工人的三级教育仍然只限于厂级教育,企业的年度平安生产目标计划和工作要点依然不清楚,规范化管理所要求的用工档案、设备档案和技术档案依然不健全,

煤矿平安生产基础管理依然十分欠缺。局部煤矿技术力量单薄,平安管理基础较差,管理人员对煤矿平安生产知识掌握不够,

平安技术措施编制实用性较差,

现场管理不严,矿井质量规范化意识不强,没有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现在煤矿几乎没有专业技术人员,

四)煤矿企业存在技术人才奇缺的问题。煤矿生产涉及地质、采矿、通风、机电、平安等方面的专业技术。煤矿改造升级扩大生产规模后,更加需要专业知识和技术人才。

煤矿平安管理人员的素质与现实工作要求不对等,

平安管理基础知识欠缺。

煤矿各层次的管理人员对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管理技术知之不多,对煤矿常见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应有的警惕性,看问题不准确、处置问题不精细、指导管理不注重细节。

影响工作开展。日常监管中所需设备极为缺乏,

五)监管装备落后。现有装备落后,交通工具缺乏,

县煤炭局现有车辆辆,而且以使用年,车况老化,

无法满足对全县煤矿平安生产监管工作,给煤矿的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县煤炭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

深刻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强化以下措施,

扎实抓好下半年的工作:

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下步工作中,第一。

将加强煤矿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剖析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原因,总结煤矿平安生产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树立平安发展的理念,深化对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的临时性、复杂性、艰巨性、动态性的认识,

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煤矿平安生产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进一步明确责任,第二。把绩效考核工作抓实抓细。

加强对煤矿平安生产的组织领导和检查,强化平安生产管理机制,严格考核平安生产落实情况,煤矿企业要担负起煤矿平安生产的主体责任。

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第三、进一步强化培训。一是强化监管人员培训。

切实解决不会监管的问题;

二是强化煤矿工人的平安意识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平安技能;

三是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平安生产管理水平。

加强检查督办,第四、进一步突出重点。搞好技术服务。

深入煤矿企业,制订一矿一策,强化煤炭平安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加强班组建设。对隐患做到项目、措施、人员、责任、监督”五落实,完全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平安发展

煤矿安全检查方法篇

一、执法计划编制分类、原则和上报内容

(一)执法计划编制的分类和原则

执法计划分为年度和月度执法计划。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负责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分局)负责编制年度和月度执法计划;未设置分局的省局应同时编制月度执法计划。

省局执法计划和分局执法计划应相互衔接,

避免省局和所属分局所编制的执法计划在监察内容和监察时间上的重复和脱节。

在监察内容上省局应侧重对分局监察业务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组织开展好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并适当开展重点监察;分局应侧重开展好重点监察并配合省局进行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

(二)执法计划的内容

。三项监察的监察内容和监察对象

三项监察是指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

重点监察。

是指对监察区域内灾害严重的矿井和事故多发地区进行的监察。

重点监察的主要内容是:煤矿企业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事故教训的吸取和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的落实情况;煤矿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灾害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等情况。

专项监察。是指对监察区域内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的单项或者多项专业性监察。专项监察的主要内容是:生产系统及生产能力、“一通三防”、防治水、建设项目“三同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及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等。

定期监察。是指根据监察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工作状况进行不同周期的监察。主要根据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日常性监督检查的情况,

结合辖区煤矿特点,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煤矿进行监察。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确定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的监察对象和监察次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项监察执法矿次的确定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有关规定,

以本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三项监察执法能力为基础,考虑辖区内煤矿数量、分布、灾害程度、生产规模和交通状况等因素,结合监察内容所需监察员数量(每次监察不能少于人),

科学合理确定。

。工作日的确定

编制执法计划计算工作日时,

可考虑扣除部分不参与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相关人员,并应注明扣除人员的工作性质,但纳入计算监察人数的比例省局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

分局不得低于%。年休假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监察员数量

()三项监察工作日的确定

三项监察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日-其他监察工作日-非监察工作日

三项监察工作日省局不得低于总法定工作日的%,分局不得低于%。

()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日的确定

省局负责对产煤市(地、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检查指导次数及所需工作日由省局确定;分局负责对县(市、区、旗)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

检查指导次数及所需工作日由分局确定。

()其他监察工作日的确定

主要按以下项工作预计占用的工作日,其工作日按本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前年实际的统计平均工作日数测算。

①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②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的考核、发证,

中介机构资质认证、工作指导等;

③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④煤矿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⑤煤矿生产安全举报案件的核查;

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

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

⑦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组织的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

⑧听证、复议、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等;

⑨上级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⑩机动监察工作日

()非监察工作日的确定

以下项为非监察工作日,按本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前年实际的统计平均数测算。

①机关值班;

②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③病、事假;

④公务员法定年休假。

。其他相关内容

辖区煤矿的基本情况、监察人员的构成情况、执法计划编制的详细内容、保证完成执法计划的措施和要求、相关表格。

二、执法计划的审批

(一)省局年度执法计划报国家局审批;

分局年度执法计划报省局审批;分局月度执法计划报省局备案。

(二)省局应于每年的月日前将下一年度的执法计划报国家局审批;分局于每年的月日前将下一年度的执法计划报省局审批。

(三)因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以及不可预见等因素确需调整与变更执法计划的,

应报原审批(备案)机构审批(备案)。

三、执法计划的考核

(一)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严格执行上级批复下达的执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进行考核,

确保执法计划的落实,努力提高监察执法效果。

(二)省局和分局应明确专门处(科)室和专门人员负责执法计划的编制、上报、统计和考核工作。

(三)省局应按照国家局批复下达的执法计划,进行自查和考核,于每年月日、月日将前半年、上年度执法计划完成情况向国家局进行书面报告。国家局对省局执法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四)省局和分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

省局每半年对分局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分局对月度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报省局。

(五)考核的主要内容

按照上级批复下达的执法计划进行考核,具体内容是:

。量化考核的内容

()三项监察执法矿次及三项监察工作日的完成情况;

()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次数、工作日完成情况。

()其他监察执法工作日统计分析情况。

量化考核内容详见附表。

。非量化考核的内容

()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方式和指导内容的情况;

()执法文书制作情况;

()对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意见的情况、对煤矿企业提出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建议的情况;

()执法过错造成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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